第五节 皇后和贵妃 皇后的立废

  第五节 皇后和贵妃

  皇后的立废

  早在顺治初年,摄政王多尔衮根据皇室与蒙古联姻的老传统,已为福临聘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女博尔济吉特氏,但直到福临亲政后的顺治八年八月方完婚,并册封为皇后,举行了极为隆重的典礼。当年在中国的外国耶稣会士曾记载了完婚的“壮丽排场”:皇后是“在全部军队和无数骑兵的陪同下来到”北京的。他惊叹道:“世上竟确实有如此无边无际的骑兵队伍!我亲眼看见过西鞑靼给中国国王八万匹马作为礼物。”①但这并不是美满的姻缘。两年之后,即顺治十年八月,福临命大学士冯铨、陈名夏等“察前代废后事例”上奏。这废后之兆使冯铨等人大为惊讶,他们立即上疏谏阻,说:“皇后母仪天下,关系甚重。前代如汉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称贤主,俱以废后一节终为圣德之累。望皇上深思详虑,慎重举动,万世瞻仰将在今日。”福临览奏后当即严加拒绝,斥责其沽名,并断然说:“皇后壶仪攸系,正位匪轻,故废无能之人!”①第二天福临便奏皇太后,降皇后为静妃,改居侧宫。谕礼部说,“今后乃睿王于朕于幼冲时因亲订婚,未经选择。自册立之始即与朕志意不协,宫阃参商已历三载。事上御下,淑善难期,不足仰宗庙之重。”②表明了他坚决废后的理由与决心。于是礼部尚书胡世安、侍郎吕崇烈、高珩上疏请“慎重详审,以全始终”。礼部员外郎孔允樾以及宗敬一、潘朝选等十四名御史具疏力争。孔允樾所言尤为恳切:“皇后正位三年未闻显有失德,特以‘无能’二字定废谪之案,何以服皇后之心,且何以服天下后世之心。”“臣思皇上天下之父,皇后天下之母。父有出母之议,为人子者即心知母过,尚不免涕泣以谏,况绝不知母过之何事,又安忍缄口严父之侧,而不为母一请命乎?”③疏上,福临命诸臣集议。九月初,诸王贝勒大臣等遵旨会议,不同意废后,认为胡世安、孔允樾所奏“实系典礼常经”,建议皇后“应正位中宫”。议上,福临批示:“朕纳后以来,缘意志不协,另居侧宫已经三载,从古废后遗议后世,朕所悉知。但势难容忍,故有此举。”下令再议,并责令孔允樾“指实具奏”。孔允樾上疏引罪,“静听处分”④。最后济尔哈朗等再也不能违背皇上的旨意,遂奏言:“所奉圣旨甚明,臣等亦以为是,无庸更议。”⑤后遂废。

  顺治十一年(1654)五月,福临再聘蒙古科尔沁贝勒绰尔济女博尔济吉特氏为妃,六月册为后。可是,福临对这位新后仍不惬意。不久,他便以从未有过的炽烈感情倾注于董妃。

   董妃的册封

  董妃,又作董鄂妃,内大臣鄂硕之女,顺治十三年八月立为贤妃。她原是福临异母弟襄亲王博穆博果尔之妃,大概由于清代命妇入侍的缘故,福临屡与董氏接触而萌发好感,遂热恋起来。襄亲王“因愤致死,或许竟是自杀而死”①。福临于是将其未亡人董氏收入宫中,时为顺治十三年七月,董氏十八岁。八月册董氏为贤妃,九月晋为皇贵妃。十二月初为册封皇贵妃,福临特颁恩诏大赦天下,这是殊典。按清朝制度册封妃嫔向无颁诏之例。福临全心热爱的这位意中人,于十四年十月为他生下一子,即皇四子,他无比欢悦。十五年正月初三,福临以新皇后当皇太后“圣体违和”时,“起居问安礼节殊觉阙然”②为由,命停进中宫笺奏,这又是废后的不祥之兆。二十四日,出世仅一百零六天尚未起名的皇四子死掉了。两个月后的三月二十五日,福临以太后旨,下谕恢复已停止八十二天的新后的中宫笺奏。二十七日追封没有名字的皇四子为和硕荣亲王。不意,顺治十七年八月十九日董妃卒。

   董妃丧事的破格之举

  董妃的逝去,对福临来说是无比沉重的打击。福临哀痛至极,感情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竟致寻死觅活,不顾一切。人们不得不昼夜看守着他,使他不得自杀”①。他命内阁中书们起草御制祭文,要求“须尽才情,极哀悼之致”。许多草稿他皆不中意。最后中书舍人张寰的撰文获得通过,其“末联有‘渺兹五夜之箴,永巷之闻何日;去我十人之佐,邑姜之后谁人’等语,上阅之亦为堕泪”。他命诸臣议董妃谥号,“先拟四字,不允。至六、八字、十字而止”。这更是破例,而实际上为十二字,即“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对此,福临“犹以无天圣二字为歉”②。葬礼更是过分过格,他命三十名太监和宫女殉葬③。董妃之柩,他命八旗二三品官员轮流舁至景山寿椿殿,在其中设灵堂由和尚作道场。三七日,即九月初十火化。秉炬者为茆溪森,茆溪森的偈语是:“出门须仔细,不比在家时,火里翻身转,诸佛不能知。”④葬礼中花费了巨额资财,“皇贵妃的尸体连同棺槨并那两座宫殿,连同其中珍贵陈设,俱都被烧毁”。福临还下令“全国均须服丧,官吏一月,百姓三日”⑤。实际服丧日期远超过此数。按清代定制,皇帝及太后之丧,臣工奏事用蓝笔批答,以二十七日为限,皇后之丧即无此制。而董妃之丧福临却破例用蓝笔批答达四月有余,这又是“过举”的行为⑥。

   出家不成 英年早逝

  福临因董妃之死,陷入了无法摆脱的困惑之中,心灰意冷到了极点。这时只有佛学理论使他还有所寄托,再萌出家之念。约于九、十月之交,福临决心出家,由茆溪森剃度成了光头天子。十月十五日,茆溪森本师玉林琇奉诏到京,闻其徒已为皇帝剃发,遂大怒,即命众聚柴薪准备烧死茆溪森。玉林琇比茆溪森明智得多,他接近皇帝宣讲佛法,目的是希皇帝以至高无上的权威,发挥护法作用,他决不要皇帝出家而无所依靠。这点他与木陈忞的态度是一致的。因此他劝福临说:“若以世法论,皇上宜永居正位,上以安圣母之心,下以乐万民之业;若以出世法论,皇上宜永作国王帝主,外以护持诸佛正法之轮,内住一切大权菩萨智所住处。”①福临听其谏,许蓄发,罢出家之念。茆溪森因以免烧,当月便离京南还。福临虽然不再出家,但精神却再也振作不起来。

  福临自亲政伊始,曾雄心勃勃,力图振兴国祚,政治一新,但却力不从心,致使矛盾重重,他已疲惫不堪了。在董妃未亡前,他曾对木陈忞说:“老和尚许朕三十岁来为祝寿,庶或可待。报恩和尚(指玉林琇)来祝四十,朕决候他不得矣。”②他已自觉骨瘦如柴,体力不支,难以“挨得长久”到四十岁,顶多勉强可以活到三十。现在董妃一死,他的精神支柱已轰然坍塌,已觉不久于人世,再也无力支撑这座辉煌的帝国大厦了。大概是为预留退步,他不希望自己最宠幸而屡干国法的太监在他身后伏法吧,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他安排胡良辅出家为僧。这天他亲临悯忠寺观看吴良辅出家仪式。归来的当晚即染上天花,发起高烧来。他预感病体沉重,势将不支,初六日深夜急召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王熙及原内阁学士麻勒吉入养心殿,口授遗诏。王熙、麻勒吉二人退至乾清门下西围屏内,以初七一天的时间撰拟。“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定。”①当夜,年仅二十四岁的青年天子便与世长辞了。福临晏驾后,麻勒吉及侍卫贾卜嘉二人“捧诏奏知皇太后,即宣示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侍卫等”②。遗诏立八岁的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帝位,命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政大臣。遗诏实为罪己诏,共罗列十四条罪过,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渐染汉俗,重用汉官致使满臣无心任事,几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一生中最有光彩的政绩。至于这是否福临本意,即这十四条是否福临过目批准的已无从知晓。但却留给了后世之疑:遗诏公布前先“奏知皇太后”;遗诏的主要起草者王熙事后对此守口如瓶:“一不以语子弟,世遂莫得而传。”③“面奉凭几之言有事关国家大计,与诸大臣再三密议而后决者,公终身不以语人,虽子弟莫得而传也。”④因此,人们有理由说“遗诏本出太后(福临生母博尔济吉特氏)授意,实为母责其子之言”⑤。但不论怎么说,福临一死,他便被彻底否定了。

  福临死后,梓宫厝于景山寿皇殿。四月十七日,由再次进京的茆溪行森秉炬,举行火化仪式。茆溪森的偈语云:“释迦涅盘,人天齐悟,先帝火化,更进一步。大众会么?寿皇殿前,官马大路。”①火化后宝宫(骨灰罐)安葬于遵化马兰峪,是为孝陵。庙号世祖,谥号章皇帝,后世累有尊谥,至乾隆元年尊谥加为二十二字: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

  

  ①《清世祖实录》卷77。

  ②同上。

  ③同上。

  ④《清世祖实录》卷78。

  ⑤同上。

  ①魏特:《汤若望传》第323页。

  ②《清世祖实录》卷114。

  ①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3页。

  ②张宸:《平圃杂记》。

  ③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3页。

  ④茆溪森:《敕赐圆照茆溪森禅师语录》卷6。

  ⑤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2页。

  ⑥孟森:《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

  ①《玉林国师年谱》。

  ②道忞:《北游集》。

  ①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

  ②《清圣祖实录》卷1。

  ③韩菼:《文靖王公熙行状》,载《碑传集》卷12。

  ④张玉书:《文靖王公墓志铭》,载《碑传集》卷12。

  ⑤商鸿逵:《“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附赘言》,载《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1期。

  ①茆溪森:《茆溪语录》,转引自陈垣《顺治皇帝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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