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乾纲独断锐意更新

  第二节 乾纲独断锐意更新

  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多尔衮病逝于喀喇城。顺治八年正月初六(1651年1月26日)福临以多尔衮同母兄英亲王阿济格谋乱,将其“幽禁”①,十二日御太和殿宣布亲政。此年他虽仅十四岁,但“坐殿上指挥诸将,旁若无人”②。二月二十一日,福临颁谕追论多尔衮罪状昭示中外,“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③。

  多尔衮虽遭身后之罚,但其势力仍在。消除其影响,收回被分散削弱的皇权,确实很费周折。福临亲政之初,为处理纷繁的日常政务,曾下令“复用诸王”于部院④。其中被多尔衮严重打击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开始握有重权。但这时福临的注意力集中于如何翦除多尔衮的亲信余党上。闰二月他下令处死谄附多尔衮而握有实权的大学士刚林、祁充格,八月杀掉固山额真、吏部尚书谭泰,十月令阿济格自尽,这一系列的措施沉重打击并消除了多尔衮派的势力。在根本上稳定了政局之后,顺治九年正月,福临谕内三院说:“以后一应奏章悉进朕览,不必启和硕郑亲王。”⑤三月又下令:“罢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⑥从而大权集于一身,他当上名副其实的大清皇帝。

  福临是个刻苦学习,励精图治的帝王。他曾说:“朕极不幸,五岁时先太宗早已宴驾,皇太后生朕一身,又极娇养,无人教训,坐此失学。年至十四,九王(多尔衮)薨,方始亲政。阅读诸臣奏章茫然不解,由是发愤读书。每晨牌至午理军国大事外,即读书至晚,然顽心尚在,多不能记。逮五更起读,天宇空明始能背诵。计前后读书读了九年,曾经呕血。”①这是实情。他曾在座右自书:“莫待老来方学道,孤坟尽是少年人”②,以警策自励。他博闻强记,耽爰诗赋戏曲,每于绝妙辞章,赞赏不已。但他并未忘记君主的身份,对经书也下了不小的功夫。他尤善于思索,常以致用。大量的汉文典籍对他影响极深。在研读典籍中,他对孔子、朱元璋以及朱由检发生极大兴趣。从这几位人物的思想活动中,悟得了治国安民的道理,形成了他的治国思想。他很想有一番作为。

   尊孔与思想统治

  福临亲政之时社会很不安宁,各地抗清斗争连绵不断。其中南明永历政权得到大西农民军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的支持,在云、贵、两广一带活动,郑成功率部坚持在闽浙沿海一带斗争,这是两股最大的抗清势力,不断威胁着清朝的统治。清兵在战场上失利的警报不时飞向朝廷。福临亲政的第二年,定南王孔有德失守桂林自杀,敬谨亲王尼堪遇伏衡阳身死,震惊朝野,当时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而民族矛盾尤为激烈。因而福临感到巩固统治的当务之急是收拢人心,安定社会。为此,他努力推行教化,以加强思想统治。

  福临膺服孔子,他号召臣民尊孔读经,提倡忠孝节义。他亲政后的第二个月,即遣官赴孔子故乡阙里祀孔子。九年九月他亲率诸王大臣等到太学隆重释奠孔子,亲行两跪六叩礼。他谕学官、诸生说:“圣人之道如日中天,讲究服膺,用资治理。尔师生其勉之。”①福临还命内院诸臣翻译五经,他赞美说:“天德王道备载于书,真万世不易之理也。”②他认为“治平天下莫大乎教化之广宣,鼓动人心莫先于观摩之有象”③。于是,他主持编修《资政要览》、《劝善要言》、《顺治大训》、《范行恒言》、《人臣儆心录》等,均亲自撰写序言。十二年(1655)春,他谕礼部说:“朕惟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即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六经诸史有关于道德经济者,必务研求通贯,明体达用。”④号召全国读经。他以“自古平治天下莫大乎孝”⑤,特命大学士冯铨为总裁官编《孝经衍义》。他为“考百代之是非”⑥,特命大学士巴哈纳、刘正宗等为总裁官编《通鉴全书》。他大力提倡忠孝节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顺治九年敕封关羽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神化了关羽的忠义。他一再下令旌表各省的“忠孝节烈”之人,并注重实行满汉一致。九年(1652)十一月他谕“命诸王宗室内有孝友义顺及守节贞烈者,宗人府核实具奏,礼部照例旌表”①。从此开始在八旗中旌表忠孝节烈。十年四月决定满洲部院各官与汉官一样实行“离任丁忧”制。他视尽忠尽节为人生最高的道德准则,表彰北京被李自成攻陷时故明朝臣之“殉君死难”者,赞扬其“幽忠难泯,大节可风”,下令礼部“详访确察死节职名并实迹具奏”②,“给谥赐祭”③。他还特为“身殉社稷”的崇祯帝朱由检立碑,赞扬他“励精图治”,追谥为“庄烈愍皇帝”④。对“从君殉节”的明司礼监太监王承恩,更是赞扬备至,称道他“目击艰危,从容就义”,“即古之忠臣烈士何以加焉?”特为立碑致祭赐谥为“忠”,以“使尽忠者以为劝,不忠者以为戒”⑤。通过全面倡导忠义,树立了清朝是传统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对消除广大汉族人民对清统治者心理上的隔阂,对缓和民族矛盾,特别对争取、安定汉族地主阶级的人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重用汉官

  在争取汉族地主阶级,提高汉官权力、重用汉官方面,福临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努力。他已感觉到满汉和谐对维系统治的重要,决心改变“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的现象,于十年(1653)正月谕内三院:“嗣后凡奏进本章”,要“满汉侍郎、卿以上参酌公同来奏”,以达到满汉的“一心一德”①。尽管实际上难以完全做到,他对汉官的态度也总有反复,但他提高汉官权力的思想却有所发展。十六年十月,他谕吏部:“向来各衙门印务,俱系满官掌管,以后各部尚书、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著掌印,不必分别满汉。尔部即传谕各衙门一体遵行。”②这是破天荒的决定,不论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汉官权力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他还一再要求满汉官员和衷共事,“凡会议政事,原应满汉公同商榷,斟酌事理,归于至当”,“不拘满汉皆可具稿”③,不许“满汉两议”④的现象再出现。

  他对汉族地主阶级的上层人物,也极力笼络。他以皇太极第十四女下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以示优宠。大学士党崇雅告老还籍时,他两次破格召见,赐坐,赐衣帽、靴袜、茶饭,“温语慰劳良久”⑤,并特命满大学士车克送行。顺治十五年(1658)状元、翰林院修撰孙承恩英年早逝,他“深悼惜之,赐白金三百两归其丧”⑥。对洪承畴的重用,更突出地反映了福临争取汉人的勇气。洪承畴原是皇太极时降清的明朝著名将领,他在建议清军入关和招抚江南中立了大功,后遭满将猜疑被召回京,任大学士而无实权。福临为结束西南战事消灭永历政权,认为“必得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事理者,相机剿抚,方可敉宁”,而“偏察廷臣无如大学士洪承畴”,因于十年五月,特升洪承畴为经略,“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理军务兼理粮饷”,破格授予“假以便宜”之权:“应巡历者随便巡历,镇抚以下听其节制,兵马钱粮听其调拨。一应剿抚事宜不从中制,事后报闻。满兵或留或撤,酌妥即行具奏。文武各官在京在外,应取用者择取任用。升转补调随宜奏请,吏兵二部不得掣肘;应用钱粮即与解给,户部不得稽迟。归顺官员酌量收录,投降兵民随宜安插。”①这是极大的信任。福临又亲自对洪承畴说:“卿练达民情,晓畅兵事,特假便宜,往靖南服。一应调度事宜,悉以委托。距京虽远,眷注弥殷。务殚忠猷,副兹信任。凡有奏请,朕靡不曲体。”②洪承畴就是在这种特殊的信任中坐镇西南的。但洪承畴却有负委任,他坚持“以守为战”的方针,从未主动出击,致使坐镇数载,虚靡兵饷。因而引起朝臣不满,认为这是“坐而自困之道”③。后来,洪承畴也感到不妙,而上疏说,几年来“一筹莫展,寸土未恢”,自知“罪状有如山积”④。于是一再请求解任。福临一再“优旨慰留”,表示了对洪的不动摇的信任。后来,就在洪承畴难以为继,准备“回京调理”⑤之时,大西军发生内讧,孙可望到洪承畴军前投降,终使洪收到了“以守为战”的招抚之功。这里福临对洪承畴的坚决一贯的信任,作用巨大。当时魏裔介就说:“若非经略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阁部洪承畴亦岂能有所作为?”⑥ 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福临在政治上积极推行宽松和招抚政策以缓和矛盾,对各地出现的反抗斗争他不主张一概坚决镇压。他亲政的第二个月谕兵部说:“朕思各处土寇本皆吾民,或为饥寒所迫,或为贪酷官吏所驱,年来屡经扑剿,荡平无期。皆因管兵将领纵令所部杀良冒功”,“真贼未必剿杀,良民先受荼毒,朕甚痛之”。因而下令“不得轻动大兵,使玉石俱焚”①。三月谕户部,允许原清兵入关时俘获而隶旗下为奴的汉人回乡探亲,“其父母兄弟妻子有愿投入旗下同归一处者,”“准其完聚。以示朕满汉一视之仁”②。七月又谕户部:“数年以来投充汉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甚至有为盗、窝盗者,朕闻之不胜痛恨。”他下令“今后各该地方官如遇投充之人犯罪,与属民一体从公究治”③。这对当时造成社会极度恐慌混乱的逃人法、投充法来说,虽然不能根本改变,但多少起了一定的缓和作用。对各地的抗清势力和抗清活动他坚持剿抚并施的方针,并突出招抚一手。顺治十年四月,当偏沅巡抚奏报查获明福清王嫡子朱由杞并伪刘知府所遣文卷一箱,有故明宗族废绅往来书札一事时,福临下令:“朱由杞著即就彼正法,文书即行焚毁。若翻阅穷究必致扰害地方,所首文书内有干连者,即行释放。”④他又颁敕江南等处,公开声明改变多尔衮在世时凡因抗拒后来降者多被诛戮的作法,而“大开生路,许其自新”①。十五年八月下令:“即事急来降者亦皆当收养。纵有逃亡听其自去,始足彰我恩育之仁。”他还感慨地说:“夫以威服人,何如以德服人之为愈也!”②这种思想在对待郑成功与孙可望的问题上表现得最为充分。

  顺治九年十月,福临指示浙闽总督刘清泰招抚郑成功。他故意开脱郑成功的“罪过”,把郑所以抗清的原因归结为“必地方官不体朕意,行事乖张”和多尔衮对降清后的郑芝龙“看守防范”而使“成功等疑惧”所致。福临保证如郑成功听抚“归顺”,“许以赦罪授官,听驻扎原地方,不必赴京”③。十年五月,福临又特颁敕谕对郑氏家族大加封爵,再次赞扬郑芝龙降清大功,指责多尔衮与地方官吏之咎,造成郑成功“前有功而不能自明,后有心而不能上达”的局面,并恳切地对郑成功说:“朕亲政以来,知百姓疮痍未起,不欲穷兵,尔等保众自全亦非悖逆,”对郑成功的抗清活动表示谅解。于是将“首倡归顺赏未酬功”而软禁了七年之久的郑芝龙特封为同安侯,封郑成功为海澄公,郑氏家族中其他要人也有封爵,“各食禄俸如例”。这是破格厚封重赏。福临还特地差官专程往闽海“赍赐郑成功海澄公印一颗、敕谕一道”④。敕谕中同意郑成功归顺后仍驻泉漳惠潮四府之地,勉慰郑成功:“尔膺此宠嘉,受兹信任,务殚心竭力,以图报称。”他保证“山河带砺,垂于永久。”⑤但郑成功并不剃发,且提出要管辖“全闽”、“屯扎舟山”等清廷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对此,福临仍以极大的耐心说:“剃发归顺则已,如不归顺,尔其熟思审图,毋贻后悔。”仍对郑成功抱有希望。招抚郑成功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福临的招抚政策仍然坚定不移。

  顺治十四年末,大西军将领孙可望同李定国争权斗争失败,在丧失了十几万军队之后,走投无路,仅携数百人仓皇降清。福临接报后“深为忻悦”,称赞孙可望是“识时俊杰”。他说“凡悔罪投诚纳土归命者,不特赦其既往,抑且优加封爵,俾享尊荣”。于是特封孙可望为义王,“以示优眷”。他更把孙可望的投降视为他招抚政策成功的模式,感到“殊可嘉悦”①。因此特命学士麻勒吉赍封王敕书专程前往迎接。当孙可望到京后,他命令隆重接待并予以白银万两等丰厚赏赐。但满汉朝臣对孙可望的势穷来降却“意怀轻忽”②,甚至纠他“悖谬之罪”。对此孙可望心虚胆战,“汗流浃背,寝食不安”,请求“处分”,并“疏辞封爵册印”。福临虽然看出了问题,说:“王以孤踪疑畏,控辞册印,理亦宜然。但封爵出自朕裁,孰敢陵侮;虽系孤踪,不必疑畏”③,但仍加留养,以表示招抚的坚定意志与许诺必践的信义。

   对联系蒙、藏族的重视

  福临极为重视与蒙古、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的联系。他深悉蒙古西藏笃信喇嘛教,“惟喇嘛之言是听”④,因而奉行自皇太极以来宠幸喇嘛的政策。顺治初年多尔衮摄政时曾遣官往请五世达赖喇嘛赴京,达赖应允辰年即顺治九年(1652)前来。福临亲政后遣官再请,同时特于北京建西黄寺一座,预为达赖到京下榻之用。五世达赖奉召即率三千喇嘛浩荡前来。福临准备亲自离京赴边外迎接,以示优隆,由于大学士陈之遴、洪承畴等谏阻,才改派大臣往迎。十二月达赖到京“进献马匹方物”,福临特于南苑接见,“赐坐,赐宴”①。十年正月又宴赏于太和殿,同时命诸王“依次设宴”②达赖一行。二月,达赖因水土不服辞行,福临再次宴赏于太和殿,命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于清河饯行,命和硕承泽亲王硕塞等率八旗官兵护送返藏。四月遣官赍金册金印赐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③。

   澄清吏治

  吸取明朝灭亡教训,澄清吏治,是福临亲政期间考虑最多、也最伤脑筋的问题。他有惩于崇祯帝的不幸遭遇,他认为朱由检“励精图治,宵旰焦心”④,“孜孜以康阜兆民为念”⑤,是很想有一番作为的帝王,但因“有君无臣,孤立于上,将帅拥兵而不战,文吏噂沓而营私”,终于造成“国势莫支”⑥,国破身亡的悲剧。他为稳坐天下,亟力寻求长治久安之策,一再向臣下求言。顺治十年正月特召大学士陈名夏“问天下何以治,何以乱,且何以使国祚长久?”以及“得人如何?”①十二年正月谕吏部,令在京七品以上满汉文武官员,“凡职掌所属,向来积弊之处,见今整顿之方,详切敷陈”。并令地方官员亦“直陈无隐”。同时又谕吏部、都察院及科道官员“各据所见极言无隐”②。尽管他一直未能找到良策,但确实进行了不懈努力,采取了不少的措施。

  他推行甄别之法,擢优汰劣,要求各地督抚对所属官员“严加甄别,有德有才兼通文义者著保奏”,“不堪为民牧者立行参劾,不得姑留地方害民……不行纠参即为溺职,事发一并治罪”③。他认为“知府乃吏民之本,若尽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并认为全国百余府中有三十府最为重要。为选好知府,他于十二年正月下令“在京各衙门满汉堂官三品以上及在外督抚,各举才行兼优堪任知府者一人,详开履历事迹具奏,吏部再加察议,奏请定夺,以备前三十处知府之用”。为得到真才,福临亲自动手选拔官员。十年三月,他谕内三院:翰林院官员“必品行端方、文章卓越方为称职”。为此他要“亲加考试,先阅其文,后观其品,再考其存心持己之实据,务求真才”④。显见,他把才放在第一位。次月,他便将经过考试的各官“御笔亲定去留”⑤。有时他将随时发现的人才越级提升。一日他微行入翰林院,见庶常胡兆龙独自学习清书(满文),他当即传旨“超升学士三级为侍读”①。

  顺治十年三月,他采纳吏科给事中魏象枢的建议,实行京察“大计”,即对各地官员普遍进行考核。这次大计中共有九百六十九名官员受到了革职、降调、致仕的处理。从此三年一大计,定为制度。这年四月,他谕吏部:“京官殿最亦当察核”②。这是考核在京官员的京察,从此也按期举行,成为制度。

  他加强对内外官员的监督,尤为重视都察院和御史的作用。他以“都察院为朝廷耳目官”,一再申饬:“上自诸王下至诸臣,孰为忠勤,孰为不忠勤,及内外官员之勤惰,各衙门政事之修废,皆令尽言”,“分别参奏”③。与此同时,还向各地派出大量御史,作为皇帝的“耳目”以“简任巡方”,“察吏安民”④。他还下令满汉官员互参,即互相监督,“如汉官玩误,满官据实奏闻;如满官执延,汉官亦据实奏闻”⑤。

  福临加强对官员的控制,不许结党结社,不许太监预政。他有惩于明末士人结党、太监干政的祸国,多次严令“内外大小官员,各宜恪守职掌,不许投拜门生。如有犯者即以悖旨论罪”⑥。他认为投拜师生即为结党,后竟定为不赦之罪。他严厉惩处“贿买关节,紊乱科场”⑦的考试作弊行为,屡兴科场狱案。他严禁私交、私宴,他认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绝朋党之根”⑧。顺治十年六月下令禁太监预政,设十三衙门专为“宫禁役使”,“不许(太监)干涉一事,不许招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如有内外勾结”,“审实一并正法”①。十二年六月命立十三衙门铁牌,上刻敕谕严申不许中官干政之条,如有“窃权纳贿,嘱讬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等事“即行凌迟处死”②。

  为了锻炼官员,他还实行官员内升外转的办法。十年四月他谕吏部说:“国家官员内外互用。在内者习知纪纲法度,则内可外;在外者谙练土俗民情,则外亦可内。内外敭历,方见真才。”③福临认为“治国安民首先严惩贪官”。④他对贪官深恶痛绝,惩处贪官成了他清澄吏治的重要一环。他严惩了一些贪官,如首先迎降的恭顺侯、漕运总督吴维华,以贪一万余两,虽因有功免死,却“革职,永不叙用,赃追入官”⑤。他三令五申告诫大小官不可贪赃身败,但收效甚微,贪赃枉法者仍然接连不断。福临寄予最大希望的耳目官巡方御史也接连以身试法。如顺天巡按顾仁出巡前,福临两次召见,谕其“洁己率属,奠安民生。若不法受贿负朕委任,则不拘常律,虽赃数无多定行正法”⑥。可他到任之后即悖旨贪婪,索取贿赂,陷害无辜,造成受害人冤抑难申刎颈叩阍这一轰动一时的大事件来。此事对福临震动很大,他除了杀掉顾仁并处罚一应干连人等外,还下令:“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嗣后内外大小官员凡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俱籍其家产入官。”①立法不为不苛刻,但仍然止不住贪官恣肆。十四年七月福临很赏识的原巡按御史刘嗣美也因“监守自盗”②被流放。十五年十一月江南按察使卢慎言“贪赃数万”③被处极刑。面对“贪习犹未尽改”的现实,福临愈加恼火,他下令:“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④“衙役犯赃一两以上者流徙”。于是有的大臣上奏认为此法“过重”,致使“人犯抵死不招”。刑部等衙门也会议奏请“今后衙役亦照官律拟罪”。福临仍然不以为然,他说:“与其畏法不招,何若使其畏法不贪!”“朕明知立法既严,于贪官蠹吏有所不便,必怀怨心,但轸念民生,即为贪蠹所怨,亦不遑恤。若不如此,贪风何由止息!”所奏与所议“俱属不合,著严饬行!”⑤福临非常欣赏与佩服朱元璋诛戮大臣,以重法治世的经验。他惩贪决心坚定,无奈事与愿违,惩贪与澄清吏治的其他问题一样,终顺治一朝,也未能解决好。

   稳定社会经济的努力

  福临在稳定社会经济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清入关之初,虽然公布以明朝会计录征收赋税,但战乱之后,地荒丁逃,赋无所出。再由于连年用兵,国库耗支巨大,已入不敷出。福临亲政时各直省钱粮缺额已至四百余万两,“赋亏饷诎”①,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福临认识到“兵饥则叛,民穷则盗”②的道理。为稳定好社会经济,他采取了一些措施,比较突出的有鼓励垦荒等政策。

  福临接受大学士范文程等人建议,于顺治十年以后推行屯田垦荒。重点地区是受战争破坏严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发给牛犋籽种,招民开垦,实行三年起科。在辽东一带更实行招民垦荒授官令,鼓励人们赴辽东开发。顺治十三年秋下令鼓励富人垦荒:“如有殷实人户,能开至二千亩以上者,照辽阳招民事例,量为录用。”③十四年夏公布督垦荒地劝惩则例。则例中规定督抚按及道府、州县、卫所等各级官员在一年内,按垦荒数量给以记录或加升一级的奖励,同时还规定了文武乡绅及贡监生民人等垦荒的奖励办法。并规定“若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④。十五年冬,又实行捐资开垦法:“州县士民暨见任文武各官并闲废缙绅有能捐资开垦者请敕部,分别授职升用。”⑤垦荒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对困弊不堪的社会经济起了一些复苏的作用,但因当时全国战火未熄,社会仍在动荡之中,总的说来收效不大。

  当时由于战乱,不仅出现地荒丁逃的现象,还有隐匿土地及占垦明代藩王勋戚地产不报的情形,以致官府所掌握控制土地的数量很少,严重影响了国家赋税收入。福临亲政后对隐匿土地者实行了宽大政策:“直省报荒地方有隐漏田粮以熟作荒者,许自行出首,尽行免罪。其出首地亩,即以当年起科,以前隐漏钱粮概不追究。”①这一政策的公布,出首报垦者开始大量增加。对“为豪强侵占,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福临令地方官彻底清查后,实行“房屋应行变价,地土照旧招佃”的办法,因而做到“粮租兼收”②。

  福临注意了减轻人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他亲政伊始就曾宣布多尔衮为于边筑城避暑搞的九省加派“著即停止”③,以苏民困。但人民其他的负担有增无已。福临看到了“比年以来军兴未息,催征烦急”,“民间充解物料,款项烦多,以致佥点解户,赔累难堪”的赋役繁重的情形。这是制度不健全所致。他认为明代的一条鞭法,“总收分解,责成有司,小民便于输纳,不受扰害,国家亦收实课不致缺用,立法良善”。因此命令户部“详议具奏,以便永远通行”。以后由政府向税户颁发“易知田单”,作为纳税凭证,它起到了防止地方官吏加征私派的弊病的作用。为使国家向民间征赋役制度化,顺治时制定了《赋役全书》。早在顺治三年,清政府已命户部郎中王弘祚主持修订《赋役全书》,但迄未完成。福临亲政之后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十四年十月命已升为户部左侍郎的王弘祚再次重修,将明末的剿饷练饷等尽行蠲免,赋税征收以万历年间原额为准,书成之后颁行天下。

  此外,福临为不“苦累小民”,多次免除一些省份的土特产贡品,并一再蠲免受灾地区的钱粮,以休养生息。但同时为解决燃眉之急,他还准许富绅捐官①,甚至一再批准在某些地区征收练饷、辽饷②。这类互相矛盾的现象,曾不断出现。

  

  ①《清世祖实录》卷52。

  ②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九)第3809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③《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

  ④《清世祖实录》卷55。

  ⑤《清世祖实录》卷62。

  ⑥《清世祖实录》卷63。

  ①道忞:《北游集》。

  ②道忞:《百城集》卷3。

  ①《清世祖实录》卷68。

  ②《清世祖实录》卷72。

  ③《清世祖实录》卷88。

  ④《清世祖实录》卷90。

  ⑤《清世祖实录》卷97。

  ⑥《清世祖实录》卷97。

  ①《清世祖实录》卷70。

  ②《清世祖实录》卷70。

  ③《清世祖实录》卷76。

  ④《清世祖实录》卷130。

  ⑤《清世祖实录》卷141。

  ①《清世祖实录》卷71。

  ②《清世祖实录》卷129。

  ③《清世祖实录》卷141。

  ④《清世祖实录》卷143。

  ⑤《清世祖实录》卷90。

  ⑥王士祯:《池北偶谈》卷3。

  ①《清世祖实录》卷75。

  ②《清世祖实录》卷76。

  ③《清世祖实录》卷91。

  ④《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经略洪承畴揭帖》。

  ⑤《清世祖实录》卷110。

  ①《清世祖实录》卷54。

  ②《清世祖实录》卷55。

  ③《清世祖实录》卷58,顺治八年七月丙子。

  ④《清世祖实录》卷74。

  ①《清世祖实录》卷102。

  ②《清世祖实录》卷120。

  ③《清世祖实录》卷69。

  ④《清世祖实录》卷75。

  ⑤《清世祖实录》卷79。

  ①《清世祖实录》卷113。

  ②《清世祖实录》卷136。

  ③《清世祖实录》卷136。

  ④《清世祖实录》,卷68。

  ①《清世祖实录》卷70。

  ②《清世祖实录》卷71。

  ③《清世祖实录》卷74。

  ④《清世祖实录》卷141。

  ⑤《清世祖实录》卷130。

  ⑥《清世祖实录》卷141。

  ①《清世祖实录》卷71。

  ②《清世祖实录》卷88。

  ③《清世祖实录》卷54。

  ④《清世祖实录》卷73。

  ⑤《清世祖实录》卷74。

  ①彭孙贻:《客舍偶闻》。

  ②《清世祖实录》卷74。

  ③《清世祖实录》卷64。

  ④《清世祖实录》卷59。

  ⑤《清世祖实录》卷64。

  ⑥《清世祖实录》卷106。

  ⑦《清世祖实录》卷116。

  ⑧《清世祖实录》卷106。

  ①《清世祖实录》卷76。

  ②《清世祖实录》卷92。

  ③《清世祖实录》卷74。

  ④《清世祖实录》卷54。

  ⑤《清世祖实录》卷67。

  ⑥《清世祖实录》卷95。

  ①《清世祖实录》卷95。

  ②《清世祖实录》卷111。

  ③《清世祖实录》卷123。

  ④《清世祖实录》卷125。

  ⑤《清世祖实录》卷142。

  ①《清世祖实录》卷69。

  ②《清世祖实录》卷67。

  ③《清世祖实录》卷102。

  ④《清世祖实录》卷109。

  ⑤《清世祖实录》卷121。

  ①《清世祖实录》卷102。

  ②《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160—161页。

  ③《清世祖实录》卷53。

  ①《清世祖实录》卷69。

  ②《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55、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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