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的发展

  广大移民挣脱了大陆层累了两千年的专制制度的束缚,来到行政控制粗疏的台湾,面对广阔的从未开垦的沃土,表现了极大的生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台湾二百年间的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出现了较之大陆远为迅速和活跃的发展局面。

  台湾的土地分为田、园两种,“有陂圹贮水者为田,旱种者为园”,以田育稻,以园植蔗。土地的计算单位是“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零”①。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宣布郑氏的官私田园悉为民业,其时在册的有田7534甲5分7厘、园10919甲2分8厘,合计18453甲8分6厘;乾隆九年(1744),在册的有田17874甲8分1厘,园38310甲1分5厘,合计53184甲9分6厘;光绪二十四年(1898,时在台湾沦陷后三年)的统计为水田(田)236212顷(2088523甲4分),旱田(园)165627顷(1464429甲7分),合计401839顷(3552953甲1分)。如以康熙时期实际耕地面积为册载数字的二倍计算,清代二百年间的耕地面积也增加了将近百倍。

  台湾的稻种,有土著居民一向种植的,有荷兰引自海外的,也有汉人从大陆带来的。仅连横《台湾通史》所记载,就有粳稻27个品种、糯稻15个品种。康熙之时,“三县皆称沃壤……千仓万箱,不但本郡足食,并可资赡内地。居民只知逐利,肩贩舟载,不尽不休”②。雍正九年(1731),“部定台湾征收正供之谷十六万九千二百六十六石余,又运福、兴、漳、泉四府平粜之米十二万二百八十七石”。乾隆七年(1742),“兵米、眷米及拨运福、兴、漳、泉平粜之谷,以及商船定例所带之米,则通计不下八、九十万石”③,成为福建兵民粮米的重要供给地,堪称中国南部的一大谷仓。

  台湾的主要水利工程是陂、圳。陂是水库,圳是水渠,“凡筑堤潴水灌田谓之陂,或决山泉,或导溪流,远数十里,近亦数里。不用筑堤,疏凿溪泉,引以灌田谓之圳,远七、八里,近亦三、四里。”④据《台湾通史》记载,清代除了维修和使用荷兰、郑氏时期所开凿的15个陂以外,还创修了80陂、132圳。其中,施琅私筑1陂,知县宗永清、周钟瑄、曹瑾募民筑成4陂、二圳,其余都是民间业户和佃户自行集资筹策、自行组织劳力修凿的。

  大致以横贯台湾中部的浊水溪为界,其北以稻作居优势,其南以蔗作居优势。康熙时期,台南平原已是“蔗田万顷碧萋萋,一望葱茏路欲迷”①的景象。台糖的产量早岁缺乏准确的记载。《裨海纪游》谓“台人植蔗为糖,岁产二、三十万”,当是指担而言。《台海使槎录》谓台湾“三县每岁所出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斤”,则年产在百万担以上。二说相去甚远,似乎后者有些夸大,前者较为接近事实。清朝后期蔗糖产量又有大幅度增长,据统计,同治九——十三年(1870—1874),全台年均产糖78万担;光绪元——十年(1875—1884),年均产糖95万担;光绪十一——二十年(1885—1894),年均产糖76万担。其中,光绪二年(1876)、六年(1880)、九年(1883)、十年(1884)都超过了一百万担,分别为114万担、138万担、100万担和125万担。

  台湾四面临海,天然港湾环布。随着生产的日益发展,台湾的商业以及与祖国内地、日本、南洋、欧美各国的海上贸易也日益繁荣起来。

  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规定以安平为全台的唯一出口,对渡厦门,一切商船均须由此航线行驶,因此康熙雍正乾隆之世,安平乃为全台唯一的商业贸易中心。雍正三年(1725),台南出现了北郊、南郊、港郊三大商业集团,北郊以苏万利为首,有二十余号营商;南郊以金永顺为首,有三十余号营商;港郊以李胜兴为首,有五十余号营商。他们“各拥巨资,以操胜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庄、烟台、上海,舳舻相望,络绎于途,皆以安平为往来之港”①。据计,嘉庆元年(1796)安平有往来商船一千余艘。

  随着北部地区的开发,日益增长着的北路之米如仍南运至安平由鹿耳门出洋,已经越来越感到不便。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政府增开彰化县的鹿港与泉州府晋江县的蚶江口对渡,五十五年(1790)又开淡水厅的八里岔与福州的五虎门对渡。于是,鹿港和地处淡水河航运孔道的艋舺遂渐次兴盛,成为新的两大通商贸易中心。

  嘉庆道光时期,鹿港已有泉、厦、南、布、染、油、糖等七郊,“正对渡于蚶江、深沪、獭窟、崇武者,曰泉郊;斜对渡于厦门者,曰厦郊。间有糖船,直透天津、上海等处者”。“鹿港大街,街衢纵横,长三里许,泉、厦郊商居多。舟车辐辏,百货充盈,台自郡城而外,各处货市,当以鹿港为最。”②八里岔开港而淡水河成为北路通航要冲。商船直航台北艋舺街,艋舺乃盛极一时。“估客辏集,以淡为台郡第一”,“商人择地所宜,雇船装贩,近则福州、漳泉、厦门,远则宁波、上海、乍浦、天津以及广东,凡港路可通,争相贸易”。“赴福州、江浙者,曰北郊;赴泉州者,曰泉郊,亦称顶郊;赴厦门者,曰厦郊;——统称为三郊。”北郊之中,“往天津、锦州、盖州的又称大北;上海、宁波又称小北。”③其后又有香港郊(一名南郊)与鹿郊,成为五郊。淡水厅的艋舺与府治安平的彰化县的鹿港鼎足而三,时有“一府二鹿三艋舺”之称。

  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开台湾府(安平)为通商口岸;咸丰十年(1860),《北京条约》增开淡水为口岸;同治二年(1863),又开打狗(今高雄)、鸡笼分别作为台湾府和淡水的附属口岸。此后,外商云集台湾,纷纷设立洋行,通商贸易之权渐渐转入外人手中。原来台湾商人依据贸易地相同或贸易品相同而组织起来的商业行会性质的团体——郊,也就很快解体。台湾的经济开始沦为半殖民地的性质,台湾的物产开始大量输往殖民者的故乡欧美、日本;同时,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刺激下,生产和流通又比在专制制度下有了更快的发展速度。这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莫过于糖、茶、樟脑等业。

  台湾的糖业向来商品化程度很高。台湾开港以后,砂糖贸易很快为外人所操纵,输出额大增,甘蔗的种植面积也迅速扩大。同治二年(1863)以前,台糖输出总额从未超过30万担;同治九至十三年(1870—1874),平均每年输出总额激增至66万担;光绪元年至十年(1875—1884),年均输出达73万3千担。

  台湾生长茶叶,由来很久。但直到康熙后期,仍然“不谙制茶之法”①。嘉庆时,福建人柯朝把二斗武夷茶籽从福建带到台北,辗转传种,这才开始了茶叶在台湾的人工培植。对外通商以后,外商竞购粗茶,茶业随之大盛。同治五年(1866)输出13万斤,光绪六年(1875)输出416万斤,光绪十九年(1893)达到1795万斤。茶叶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同治五年每担10元(银元),光绪十三年(1874)每担34元,光绪二十年(1894)每担44.74元。乌龙茶的主要买主是美国,其次是欧洲。运往欧美的茶叶,经常约占台茶输出总额的95%左右,最少时也不低于80%。

  樟脑为台湾重要特产之一,约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康熙时封禁番地,私熬樟脑者洽罪。雍正三年(1725),清廷在台湾设厂修造战船,南北二路各设军工料馆,采伐樟木为船料,许承办军工的匠首私煎樟脑取利,台湾的樟脑业自此兴起。咸丰五年(1855),香港美商布宾纳特至打狗,经营樟脑的出口贸易,引起世界对台湾樟脑的注意。咸丰十一年(1861),英国怡和、邓特两洋行也到台湾经营樟脑贸易,并且很快取得了垄断地位。同治二年(1863),台湾道陈懋烈鉴于利权外溢,宣布樟脑官营,由官办脑馆统一向制脑业者收购,而后转售给洋行。当时官府收购价格约每担6元,卖给外商约每担16元,而外商在香港的售价为每担18元,这就引起了外商的很大不满,以至同治七年(1868)英国出动兵舰,占领安平,用武力胁迫清廷于次年制定樟脑章程,废止官营,允许外商领照进入内地自由采购。这时,外商不仅控制了樟脑的贸易,而且通过借资金给台民,由台民制造,然后全部包购,从而控制了整个樟脑业。樟脑的输出,从同治四至六年(1865—1867)的年约7千担,增至七至九年(1868—1870)的年约1万4千担。光绪八年(1882)以后的数年中,由于内山械斗严重,樟木不能砍伐,以致樟脑无出,输出锐减,光绪十一年(1885)输出仅为3担。光绪十二年(1886),刘铭传复行官营,次年于台北设脑务总局,又于各主要产地设置分局,制出之脑悉归官局,购价每担8两,官局转售包商,售价每担12两。当时揽办樟脑贸易的是台北德商公泰洋行,配运至香港,其价又在20两以上,光绪十六年(1890)在外商干涉下,清政府再度废除官营,当年输出8千担。十七、十八年(1891、1892)均为2万1千担,十九年(1893)增至4万担,二十年(1894)达到5万1千担。当时日新月异的化学工业对樟脑的需求激增,欧美市场销用日巨,脑价随之而涨。十六年(1890)每石30元,十八至二十年每担41—44元以上。外商运至香港,已至每担70元以上,运至上海,更达每担百元以上。

  台湾开发以来的富庶以及海上交通的重要战略地位,日益成为东西方殖民主义者觊觎的目标。鸦片战争以后,英、美、日、俄更加暴露出夺取台湾的野心。

  

  ①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1《赋饷》。

  ②连横:《台湾通史》卷27《农业志》。

  ③连横:《台湾通史》卷27《农业志》。

  ①郁永河:《裨海纪游》。

  ①连横:《台湾通史》卷25《商务志》。

  ②李廷璧:《彰化县志》。

  ③陈培桂:《淡水厅志》。

  ①《诸罗县志》卷12《杂记·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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