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官场受磨难

  第二节 官场受磨难 嘉靖三十五年(1556),在李贽“三十而立”之年,被命为河南卫辉府共城(辉县旧称)教谕,他从此走入官场。他“初意乞一官,得江南便地,不意走共城万里”①。由于“不得不假升斗之禄以为养”,只好放弃个人要求,服从委派。他虽受的是封建传统教育,但“自幼倔强难化”,强烈反对封建礼教。于是他从跨入宦海的第一天开始,就抱着为生活所迫,而“不容不与世相接”的态度,除履行公事,“拜揖公堂之外”,一意“闭户自若”,杜门读书,探求学问。也正是这种思想性格,使他处处与上级官僚发生意见冲突。第一次上任,“即与县令、提学触”②。结果,“在百泉五载,落落竟不闻道”③,根本不可能找到人生的学问。

  嘉靖三十九年,李贽离开辉县,南下陪都,出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做了一个从八品小官。到任二月有余,丁父忧,东归奔丧,回家守制。时值倭寇大肆侵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李贽的家乡也深受其害。他“夜行昼伏”,六阅月方抵家。由于倭患所致,米价腾贵,他一家三十口“几无以自活”。为了击退倭寇的猖狂进攻,李贽率家人参加泉州城保卫战。通过抗倭斗争,他更加看清了明皇朝的腐败无能。嘉靖四十一年,丧服期满,而倭患未息。他“欲以免难”,尽携眷属,直接奔到北京。“尽室入京”之后,处境殊为艰难,“居京邸,十阅月不得缺。囊垂尽,乃假馆受徒”①。为养家■口,当了十余月的教师。嘉靖四十三年,补北京国子监博士,这次同样很不走运。到任不多日,即与国子监祭酒秦鸣雷、陈以勤以及司业潘晟、吕调阳等人发生抵触②。不久,家庭的不幸接踵而来,次男死于身旁,又闻祖父讣至,遂请假回籍,安葬先人。因为经济窘迫,李贽南归时把妻子和三个女儿送到河南辉县。在他回乡的前后三年中,完全依靠她们母女一边参加田间劳动,一边买花织布,自谋生路。其间,由于荒年歉收,“长女随艰难日久,食稗如食粟。二女、三女遂不能下咽,因病,相继夭死”。悲惨之状,令人同情。家庭接连不断的不幸遭遇,使李贽南来北往奔走十年余,精神上深受打击;官场的磨难也使他不免为之苦恼,为此在回家毕葬之后,他已“无宦意”。可是,“回首天涯,不胜万里妻孥之想”,乃于四十五年“复抵共城”。③不久,李贽携家眷由辉县到北京,补礼部司务,官秩从九品,是一个比国子监博士待遇更低的穷差事。当时有人告诉他:“司务之穷,穷于国子,虽子能堪忍,独不闻焉往而不得贫贱语乎?”李贽答曰:“吾所谓穷,非世穷也。穷莫穷于不闻道,乐莫乐于安汝止。吾十年余奔走南北,只为家事,全忘却温陵、百泉安乐之想矣。吾闻京师人士所都,盖将访而学焉”④。为了到北京求师访友,研讨学问,他把穷苦置之度外,而视“闻道”为最大的快乐。从这年开始,通过礼部李逢阳和王守仁弟子钱德洪的学生、礼部郎中徐用检的介绍,听泰州学派学者赵贞吉讲学,接触王守仁的学说。李贽非常崇拜王守仁的学问,认为“当是时,人之尊信朱夫子,犹夫子也。而能识知朱子之非夫子,唯阳明之学乃真夫子”①。尤其赏识他在正德十四年(1519)平息江西宁王朱宸濠起兵反叛朝廷中所建立的“武功”,谓“古之立大功者,亦诚多有,但未有旬日之间,不待请兵请粮而即擒反者,此唯先生能之”,“古今亦未有”②。隆庆四年(1570),通过李逢阳的介绍,李贽又认识了王守仁的得意门生邹守益的学生、刑部主事李材,并与之共同探求学问。李贽思想中的主观唯心论因素,同这一时期受王守仁学说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五载春官,潜心道妙”。一心研究王守仁一派的学问,这是他从任礼部司务五年以来最大的快乐。然而,他在官场中的处境却依然如故,毫无改变,为司礼曹务,先后与尚书高仪、殷士儋,侍郎王希烈、万士和“尽触也”③。于是又不得不离开都门,另谋职位。

  从隆庆五年(1571)起至万历四年(1576)止,就南京刑部员外郎。自永乐都燕,南京成为陪都,四方文人云集,聚会讲学的风气极盛。使李贽有机会在此结交一批名人学士,如南京著名学者焦竑、湖北黄安耿定理等人,并成为挚友,在学术和生活上深得他们的指点和帮助。同时见到他向慕已久的王守仁的弟子王畿和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再传弟子罗汝芳,对他们推崇备至,谓王畿良知之说具有启发思想的作用;王艮一派有真实的本领,是王守仁门徒中“最英灵”的一个派别。“自后无岁不读二先生之书,无口不谈二先生之腹”①。万历二年(1574),在南京拜王艮的次子王襞为师,进一步接受泰州学派的思想,最后成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不仅继承了泰州学派的优良传统,而且进一步发挥了王艮关于“百姓日用之道”以及“淮南格物”的学说,认为“百姓日用之道”的“道”,就是吃饭穿衣等人们最基本的活动和要求。他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道”并非玄虚,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当下自然”。这个观点,从哲学思想看,是一种粗俗的唯物论;从政治思想看,则具有反对封建等级特权,要求人人平等的愿望。万历四年,李贽五十岁。“五十以后,大衰欲死,因得友朋劝诲,翻阅贝经”②,研究佛教。他认为儒、释、道三教“不容异同”,可以合三者为一。李贽承认佛教的主观唯心论,但又“不守绳辙,出入儒、佛之间”,不受儒、佛的拘限。甚至将王守仁的良知说、佛教的众生平等和众生皆能成佛说,以及他本人反对封建伦理道德、反对封建社会不平等的思想,融化成为一体,提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知”,主张人人平等,批判了儒家的封建等级思想。

  李贽在南京任刑部员外郎的五六年间,既有收获也有痛苦。

  收获是结识了各流学者,增长了学问,痛苦还是和长官意见不合。他说:最苦者为为员外郎时,不得尚书谢登之、大理卿董传策和汪宗伊之意。又最苦者是碰到尚书赵锦。“赵于道学有名,孰知道学益有名而我之触益又甚也”①。

  万历五年,李贽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官秩正四品。入滇前,他把女儿和女婿留在黄安(今属湖北)耿定理家。李贽到黄安时,即有弃官留住的意思。当决计入滇时,又和耿定理约定:“待吾三年满,收拾得正四品禄俸归来为居食计,即与先生同登斯岸矣。”②可是到任之后,他又想马上离开,因不允,遂勉强留下。

  是时,姚安地区“上官严刻,吏民多不安”。李贽以“原情论势”,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持简易,任自然”,以德化人,反对暴政。认为“边方杂夷,法难尽执,日过一日,与军与夷共享太平足矣”。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这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时又说:对境内官吏的所作所为,只要“无人告发,即装聋哑,何须细问”,“况天下事亦只宜如此耶”③。在封建社会里,对地方官吏的执法情况放任自流,不加过问,只能残害人民,这显然是错误的。李贽的无为而治的思想,颇得府中僚属、胥隶的拥护。但是朝廷对他的做法并不欣赏,因为这样做也势必损害封建皇朝的利益。他说:“最后为郡守,即与巡抚王(凝)触,与守道骆(问礼)触。王本下流,不必道矣。骆最相知,其人最号有能有守,有文学,有实行,而终不免与之触,何耶?渠过于刻厉,故遂不免成触也。渠初以我为清苦敬我,终及以我为无用而作意害我。”④连与自己“最相知”,且“最号有能有守”的人,都“不免成触”,自然是无法再干下去了。万历八年(1580)三月,他三年任满,即“谢簿书,封府库,携其家”,离开姚安,到楚雄。自动放弃加官晋级的名利,向巡按刘维提出舍官从民的辞呈。刘维不应允,他便逃到滇西大理府鸡足山阅《藏经》,执意不出。刘维无奈,请于朝廷,准其提前致仕①。七月初,正式离任,由此退出官场。

  

  ①《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②《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焚书》卷三《卓吾论略》。辉县苏门山有百门泉,故以百泉称辉县。李贽自称百泉人,百泉居士。

  ①《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②《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④《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①《续焚书》卷三《席书》。

  ②《续焚书》卷三《王文成》。

  ③《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①《焚书》卷三《罗近溪先生告文》。对于李贽与王学的关系,至今仍有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说:王阳明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另一则说:“李贽是王学的对立者而不是王学的嫡传之一”(蔡尚思:《我要为中国大思想家李贽呼冤》,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5期)。

  ②《续焚书》卷二《圣教小引》。

  ①《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②《焚书》卷四《耿楚倥先生传》。

  ③《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④《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①关于李贽弃官的原因,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无意再仕,激流勇退,自动辞官。而《罪惟录·李贽传》则说他“佞佛,尝禅衣帽而坐堂皇,视公事,为台抨”。《明史·耿定向传》亦云:“贽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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