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周忱 况钟 第一节 周忱 周忱(1381—1453),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水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选庶吉士。自请进文渊阁,与修《永乐大典》等。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虽有经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迁。夏原吉知之,永乐二十二年(1424)荐迁越府长史。宣德五年(1430),又经大学士杨士奇、杨荣的赏识,被荐为工部左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
周忱巡抚江南的一个重要使命是整顿江南税粮。江南田赋重,赋税拖欠,百姓生活艰难。周忱到任后,深入民间,调查研究。他不带任何随从,向农夫村妇详细询问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原因在哪里,希望如何处置。时间长了,百姓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向他倾诉,彼此相处如家人父子。他对下级也比较宽和,有好多事情主动同他们商量,向他们请教。对有才干的官员,则放手提拔使用。如苏州知府况钟、松江知府赵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为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经济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赋,是明代经济财政中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沉重的负担,迫使农民大批逃亡,国家税源减少,拖欠严重。苏州府,从永乐二十年至洪熙元年(1422—1425)欠粮三百九十二万石;松江府,从永乐十三年至十九年(1415—1421)不得不免征几百万石。宣德初年,苏州府累计拖欠至七百九十万石。宣德五年(1430),松江额定征收田粮的起运部分为四十三万九千石,实征六万六千石,只征得百分之十五。实在如有人所说:“只负重税之名,而无征输之实。”①从朱元璋时候起就一直颁布减轻税额的诏令,但多数情况是朝令夕改,言而无信。因为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承担着官僚、勋贵的巨额俸禄支应。到宣德年间,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宣德五年(1430)宣宗再次下诏减轻官田税额,而户部考虑到支出的困难,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顿田赋。周忱拉皇帝诏书作大旗,抵制户部的压力,与苏州知府况钟等经过一个多月的筹算,对各府的税粮都作了认真调整,仅苏州府即减七十二万石(《明史·食货志》)。
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税率,如,当时一种田称古额官田,税额特别重,耕种者无力负担,周忱请求依民田起科。太师郭资和户部尚书胡■便弹奏他“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要求给以惩治。宣宗虽然批评了郭资、胡■,但也没有答应周忱的请求。朝廷不愿承受更多的“损失”。周忱便把思路转到以灵活的政策办法促进赋役改革和均平负担上来。
田粮运输的改革。粮食的运输征解是田赋制度中一个十分困难与棘手的问题。当时江南田粮运送北京,有军运,有民运。民运中,运夫百姓的负担相当沉重,“军船给之官,民则僦舟,加以杂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复经年,失农业。”周忱与漕运总督陈瑄商议,将江南漕粮兑给漕军运输,具体办法是:民运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兑,然后由漕军运至通州。每正粮一石民运至淮安,加耗粮五斗,运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卫所官军就附近仓廒直接运输,另加给过江米二斗,铺垫芦席费五合。这个办法,农民既省费用又便利,漕军也得到了实惠。
运输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没、腐烂等都会有消耗。所以田粮正项之外,耗米征收是一大负担,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问题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额,而一切转输诸费,其耗几与正额等,乃独责之贫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宣德八年(1433),周忱创“平米法”。平米,指正额与耗米两项而言。其办法是:“官民田皆画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计输将远近之费为支拨。支拨之余者存积县仓,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减加耗为六斗。又次年益多,减加耗为五斗。”②在平米法的基础上,又建立“济农仓”。济农仓米的来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拨后存留的余米,此外,还有丰收年发官钞所籴储存的粮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节省的耗米。据周忱于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苏、松、常三府岁远南京仓米一百万石,以为北京武职之俸。每石外加盘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独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岁,减耗米六十万石。”③又据《明史·周忱传》,这个就支办法规定,给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价米一斗。所节余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县份还有向富人劝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绝户田租等。济农仓除去用于赈贷贫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计口而给食者,于是取之;江河之运不幸遭风涛亡失者,得以假借”①。“买办纳官丝绢,修理舍、廨、庙、学,攒造文册及水旱祈祷”等都随时支用。这种把田赋的征收与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办法,实际上开了赋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赋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开创意义。周忱亦以善理财赋著称,如《明史·周忱传》指出:“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
正统初年,由于宝钞的贬值和铜币的窳败,银货币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流通开来。连国家与皇帝的权威也不得不屈服于它的势炎。于是江南四百万石漕粮也折征为一百万两白银。这就是金花银的出现。田赋实物税粮改折为白银,对纳税者免除了运输等盘费与麻烦,就是改折为布、绢等“折色”物品,也比缴纳“本色”粮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尽可能争取缴纳“折色”,同时,利用米粮、布绢、白银作为调节赋税负担的杠杆。“忱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②松江为明代棉纺织中心。洪武时已有以布折赋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请恢复松江、常州部分秋粮折布缴纳。
明代有按田粮随征马草的税目。马草运输比粮食尤难。周忱奏请每束折银三分,缴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购买。公私皆便。洪武间,因为北方地旷人稀,便于江浙苏、松等处按田粮佥派人夫到凤阳等地养马走递,充当驿夫。正统间,周忱奏请以秋粮带征耗米,易银交付北方有关地区,从而减轻了江南马夫的负担。
正统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视淮安、扬州盐务,以整理那里的盐课拖欠。周忱命苏州等府拨余米一二万石至扬州盐场,抵作田赋,而令灶丁纳盐支米。当时米贵盐贱,饶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触及了地方豪强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正统七年(1442),豪强尹崇礼攻击他“多征耗米”。九年给事中李素等弹劾周忱“妄意变革,专擅科敛”。景泰元年(1450),当国难当头之际,应天府豪民彭守学又攻击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击他“变卖银两,假公花销,任其所为,不可胜计”。户部竟奏请“分往各处查究追征”①。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无轻易忱法。然自是户部括所积余米为公赋,储备萧然。其后吴大饥,道馑相望,课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处处祀之。”②景泰四年(1453)十月卒。终年七十三。卒谥文襄。著作有《双崖集》。
①顾炎武:《日知录》卷十《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②《明史》卷七八《食货志》。
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②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③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武进县志》。
①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②《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①《明英宗实录》景泰“附录”九。
②《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第十二章周忱 第一节 周忱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