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宋高宗秦桧
第一节 宋高宗
宋高宗(1107—1187),名赵构,字德基,徽宗第九子。即位前,为定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受封蜀国公、广平郡王。宣和三年(1121)进封康王。靖康元年(1126),赵构曾作为军前计议使出使金营议和。是年冬,当金兵第二次南侵时,他又作为使臣,赴宗望营中求和。行至途中,因军民劝阻,留于河北。钦宗命他为河北天下兵马大元帅,募兵勤王。靖康二年,金兵攻陷京城,北宋灭亡。五月,赵构到南京(今河南商丘)即皇帝位,时年21岁。改年号为建炎,是为宋高宗。
放弃中原,偏安一隅
南宋政权建立后,因南北军民抗金热潮高涨,赵构不得不标榜“中兴”,起用主战派李纲为相,宗泽为东京留守,但同时又任命主和派黄潜善为中书侍郎,参预政务,汪伯彦为同知枢密院事,执掌兵权。建炎元年(1127)六月,李纲入朝上“十议”,提出备战抗金,恢复中原的主张。宗泽在开封修筑工事,募集军队,联络河北义兵,请高宗回驾开封,做收复失地的准备。然而,高宗却听从黄、汪的意见,手诏:“京师未可往,当巡幸东南。”①一开始就暴露了他放弃中原,偷安一隅的思想。以后他撤销李纲等职位,废除各种抗金措施,而把军政大权交给黄潜善、汪伯彦掌握。十月,高宗退至扬州。金兵得知高宗南逃,于是更加肆无忌惮,连年挥兵南下侵扰中原,追逐东南。从此,高宗开始了十几年辗转流徙,东躲西藏的动荡岁月。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五记载,这一时期逃避的线路是:建炎元年“十月,幸扬州。三年二月,渡江幸杭州。四月,进幸江宁。八月,复幸临安。十二月,自明州幸海。四年正月,幸温州。四月,进幸越州。绍兴二年正月,又幸临安。四年十月,又幸平江。五年二月,还临安。六年九月,又幸平江。七年四月,进幸建康。八年三月,复还临安。”
宋高宗不相信军民抗战的力量,只顾仓皇逃跑,又不断派出使臣,向金朝求和。建炎三年(1129)他逃到江宁(今南京)时就派洪皓为大金通问使,金朝不许,将洪皓扣留在北方。同年八月,高宗又派杜时亮为奉使大金军前使到金军上书求和,并在致金朝的信中卑躬膝屈地说:“今以守则无人,奔则无地,所以愢愢然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己。”“愿削去旧号,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尊无二上。”②就在高宗如惊弓之鸟四处逃避又无耻求和的时候,南北军民展开了英勇的抗金斗争。在北方地区出现了像太行山“八字军”、山西和陕西一带的红巾军、河北五马山军、山东梁山泊水军等义军,他们奋起反抗金兵,但是他们得不到南宋朝廷的支持,却遭受高宗勒令解散的连连打击。在此期间,以岳飞、韩世忠、吴玠等为代表的抗金将领,也发挥了他们的军事才能,对南犯的金军给予沉重打击,为宋高宗赢得了喘息的机会。
正是由于前方军民的英勇抗击,才于绍兴二年(1132)以后,逐步形成了南宋东起淮水,西至秦岭的战线。绍兴八年(1138),高宗正式在临安(今杭州)建都,维持着半壁江山的统治。
猜忌将帅,重用奸佞
与逃跑、求和的政策密切相关的是宋高宗在朝内猜忌诸将,重用奸佞,而这种政策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原因。首先,防范武将、守内虚外是北宋立国以来世传的“家法”。自宋太祖以来宋朝诸帝对于武将一直抱有猜忌心理,他们惧怕武将在战争中发展力量,而最终造成对皇权的威胁。因此他们不敢放手让武将用兵,要时时限制或者剥夺武将的兵权,甚至在战争有利的情况下也宁愿赔款求和,而不让武将在战争中发挥更大作用。正如清代学者王夫之所说的:“宋之猜防其臣也甚矣,鉴高桥之己事,惩五代之前车,有功者必抑,有权者必夺,即至高宗,微弱已极,犹畏其臣之强盛,横加锓削。”①宋高宗更是把这一套祖宗“家法”发挥得淋漓尽致。
早在宋高宗倚靠诸将,应付金兵追逐之际,就暗示诸将不能拥兵自重。他为韩世忠手书《郭子仪传》,要求大将们向唐朝名将郭子仪学习①。向郭子仪学什么呢?高宗认为,郭子仪虽总兵在外,功高名著,但心专朝廷,时时听从召唤。他又以郭子仪的事例告诫另一位大将张俊说:“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身享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持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身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②这是在警告诸将,必须谨尊朝廷之命,否则不但身有不测,还祸及子孙。
之所以要限制诸将,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宋高宗对主战派将领们恢复中原,迎回徽、钦二帝的主张极其反感,他怕钦宗回来夺了他的帝位。个中原委当然高宗不便明言,但他的实际行动却很能说明问题。还在建炎元年时,太学生陈东、欧阳澈因上书请求高宗亲征北伐,迎回徽、钦二帝,就被高宗斩首。高宗即位后,虽然口头上也说要迎回“二圣”,但实际上经过“和议”的反复交涉,最后只是迎回徽宗的梓宫和韦后,而让钦宗客死异国。在抗击金兵的战争中,高宗更是对将帅严加控制,生怕他们“张皇事势”,“却致引惹”,而甘愿放弃胜利成果,与金议和。绍兴十年(1140),岳飞在郾城大败金兵主力,先锋部队克复了郑州、洛阳,并得到黄河以北忠义民兵的响应,准备收复河南全境。然而,高宗、秦桧却接连下令要岳飞退兵回朝,并先期撤回东路的援兵,迫使岳飞“忍令十年之功毁于一旦”,从郾城退军。绍兴十一年(1141)高宗、秦桧准备进一步向金朝投降,于是在四月间召张俊、韩世忠、岳飞进京,一举收回三大帅在外的兵权。年底,高宗等人为了除去心头之患、向金人献媚,又将岳飞父子杀害。明代文士文徵明为岳飞庙作《满江红》词曰:“岂不惜,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①要控制将帅,投降偷安,就得信用一些趣味相投的奸佞之臣。高宗即位之初,先是重用黄、汪,罢黜李纲,一味南逃。建炎四年(1130),秦桧从金朝南下,劝高宗向金兵求和,正合高宗心意,喜曰:“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称“又得一佳人”②。不久,他就把秦桧提拔为宰相,因迫于舆论压力,中间曾将秦桧罢相,但数年后,又重新起用,并言听计从,听任秦桧专擅国柄,横行朝中,直至老死任上。《宋史·高宗纪》说他使“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其始惑于汪、黄,其终制于奸桧,恬堕猥懦,坐失事机”。这些评论是很中肯的。
屈辱议和,南北分立
既然以偷安东南为既定国策,那么向金朝屈辱妥协就必然的了。高宗自即位以来,谋求与金议和便是他一直努力的目标。而金朝也看透了这一点,在武力暂时还不能吞灭南宋时,便“以和议佐攻战”,向高宗诱降,以求攫取更大的利益。绍兴七年(1137),金熙宗觉得利用“伪齐”刘豫的力量夹攻南宋已无多大收效,便废掉“伪齐”,准备以刘豫统治的河南、陕西地区交给南宋,而让宋高宗像刘豫那样向金朝称臣,贡纳岁币。高宗得报,欣喜万分,他不顾主战派将领和群臣的反对,以“南北军民十余年间不得休息,欲屈己求和”为借口①,任秦桧为右相,代表他于绍兴九年(1139)接受和议:金朝把河南、陕西“赐予”南宋,南宋向金朝称臣,并每年向金朝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
在军民抗金的大好形势下,宋高宗却屈辱妥协。但金人并不满足,和议后仅一年,金兵又撕毁和议,再次挥兵南下。金兵的南下遭到岳飞等抗金力量的沉重打击,无功而返。然而,高宗无视军民的抗金胜利,伙同秦桧继续向金朝求和,并收回三大帅兵权,将岳飞逮捕下狱,以向金人表示议和的决心。绍兴十一年(1141)十一月,在绍兴九年和议的基础上再作退让,以东自淮水中流、西至大散关为界,割去河南、陕西半数土地,与金朝达成新的和约。高宗向金帝进誓表曰:“臣构言: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岁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②以此换得对东南半壁江山的偏安。
宋高宗在偷安东南几十年的统治生涯中,迫于时势,则又不得不在生活等细节上约束自己,克勤克俭,装点“中兴”门面。具体而言,首先在生活上较注意俭约。建炎二年,在扬州时,有人献宣和间器具,其中有螺钿桌椅,精巧奢靡,为了标榜俭约,高宗将“螺钿椅桌于市中焚毁,百姓观者,莫不悦服”③。他意识到自己处于非常时期,不能与承平之主相比,因此在日常饮食起居方面不敢讲究。建炎年间,他睡的是白木床,上面只铺一层蒲荐黄罗褥。他对大臣说他不太喜欢吃肉,而多食蔬菜、豆腐;他还认为器具物品只要适用便可,不必美观,因此他准备把宫中的金酒器折为黄金五百两赏给有功将帅①。其次,他还能注意农桑。诏令将帅在恢复区营地屯田,鼓励农耕。为了表明重视农桑,绍兴六、七年间,在宫中亲自种稻养蚕,“欲知民间蚕熟与否”,“亦欲知稼穑之艰难尔”②。不贪女色,不专用宦官,也算是高宗有别于其他昏君的一个特点。高宗曾自称“朕不喜与妇人久处”③,他于建炎元年曾得一子,三岁时早夭,此后高宗再无子嗣。他使用宦官,“备扫除趋走而已”,“未尝假以权也。每观汉唐之祸,及近时之变,故不得不防渐杜微”④。他有较好的学习习惯,每日都有固定的读书时间,早上批阅奏章,午后读《春秋》、《史记》,晚上读《尚书》,“率以二更罢”。他尤其喜欢念《左传》,“每二十四日而读一过”。他还安排经筵为他讲《资治通鉴》,节假日也不间断⑤。他对史书很感兴趣,不但通过读史了解以往史事,对史书编纂优劣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说陈寿《三国志》写得也不错,而他却认为:“寿颇简略,事实多在注中,又诸家互相矛盾。”⑥表明他毕竟认真读了点书。遗憾的是,高宗读史不能致用,历史上许许多多抵御外敌、捍卫主权,兼听纳谏、任用忠良的明君事迹对他不起丝毫作用,枉费一生读史,却落得个“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的可悲下场。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兵又一次南犯失败,金朝发生内乱,金世宗即位,金主完颜亮在军中被杀。南宋朝野纷纷要求趁金朝内乱举行北伐,宋高宗坚持继续屈己称臣,维持和议。绍兴三十二年(1162)在军民的抗战声中,他也难以维持了,只好宣布退位。此后,他以太上皇的名义赋闲二十余年,于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病故。死后葬永思陵。
第二节 秦桧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补密州教授,历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犯,向宋朝索要大量财物及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秦桧上书言金人狡诈,不可割三镇。钦宗命秦桧等二人为割地使,陪肃王到金营谈判。金兵北退,他行至燕地而回。金兵再次南犯,掳徽、钦二帝,谋立张邦昌伪政权,秦桧进状表示反对。靖康二年被俘至金,金主将他赐予皇弟挞懒。在挞懒处他又颇得信用。在金国,秦桧又上书金帅宗翰,倡言和议,故挞懒纵之使归宋,成为宋朝廷内部的主和派代表人物。
潜回南宋,二次为相
建炎四年(1130),挞懒率兵南下,以秦桧参谋军事,又任他为随军转运使。九月,挞懒攻楚州(今江苏淮安),让秦桧乘机潜回南宋,以作内应。十月,秦桧与妻子王氏及仆人乘船从海上回到临安。他谎称杀死监守金兵,夺船逃回。朝中议论皆不信,但宰相范宗尹与秦桧素有交情,便出来为他辩护,并把他推荐给高宗①。秦桧向高宗献上他所起草的与挞懒求和书,高宗很欣赏,称赞他“朴忠过人”。于是,高宗命刘光世向挞懒通书致意,并用秦桧为礼部尚书。三个月后,又提升他为参知政事。
秦桧回到朝内,很快获得高宗的信任,这主要是由于他的政治主张与高宗不谋而合。从此,他们君臣二人狼狈为奸,开始了长达20年的合作。秦桧得到高宗信任以后,不满足于已获得的高位,觊觎宰相之职。首先,他附高宗之意,将引荐他的范宗尹挤离相位。然后,又扬言自己有二策可以耸动天下,当有人问他何以不言,他说:“今无相,不可行也。”绍兴元年(1131)八月,秦桧受命为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九月,吕颐浩复为左相,秦桧极力排挤,让其党羽建言二相宜分内外,将主战派左相吕颐浩挤走,在镇江建都督府专治军务,而秦桧在朝内专治庶务。以此企图独揽朝权。
秦桧抛出的“二策”,就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按照这一论调,南宋不但要放弃北方领土,而且大批由于不愿降金而南下的北方士民,都要回去接受金朝或者“伪齐”刘豫的统治。秦桧如此明目张胆地出卖国家利益,立刻遭到朝内许多大臣的反对和谴责。绍兴二年(1132)七月,左相吕颐浩从镇江回朝,乘势说服御史黄龟年向高宗弹劾秦桧“植党专权”,“专主和议,沮止国家恢复远图”。吕颐浩也亲自在高宗面前揭露秦桧的罪行。此时高宗对秦桧任相以来和议无大进展,反而使朝内沸沸扬扬颇为不满。另外,秦桧耸动天下的“二策”,弄得他很难堪,说:“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①高宗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把秦桧罢相,贬为观文殿学士。
绍兴三年至六年(1133—1136)间,金军一面在川陕地区组织向南宋进攻,一面支持刘豫从中原南下攻宋。南宋军民英勇反击,取得了保卫川陕,收复襄阳、扬州之战的胜利。金朝不能取胜,只好以和议来向南宋劝降。绍兴七年(1137)金朝让宋使传回愿意和议的口信,一直求和的高宗大喜过望,便于次年三月将秦桧恢复右相位。秦桧再次为相秉政,遂使朝政日趋腐败和黑暗。
陷害忠良,议和求荣
绍兴八年(1138)五月,金使来南宋商谈和议的条件,要宋高宗取消皇帝的称号和国号,向金朝称臣纳贡。高宗以接回徽宗梓宫和生母为借口,有意求和。秦桧迎合高宗之意,说:“屈己议和,此人主之孝也。”劝高宗接受金人的条件,达成和议。宋使王伦要到金朝商议地界,秦桧认为,只要金人许和,地界划在哪里都可以。为了避开主战派的反对,秦桧将反对议和的左相赵鼎排挤出朝,而他则大权独揽。十月,他又对高宗说,臣僚畏头畏尾,不足以断大事,如要讲和成功,“乞专与臣议,勿许群臣预”。高宗完全同意,于是秦桧出文字乞决和议。
金使到南宋签订和约,他们要求金帝的诏谕到达宋境时,南宋“接伴官”要跪接;所过州县,当地官员也须拜迎;宋帝要改穿大臣服装跪受诏书,对金使要以客礼相待。高宗、秦桧决定遵守对方的种种要求,签订屈辱和约。消息传出,引起朝野强烈反对。直学士院曾开三次质问秦桧,并以伦理纲常相劝,秦桧大怒说:“难道就你明白,我就不知吗?”执意签约。吏部员外郎许忻上疏反对和约,极言屈己议和“徒受莫大之辱,贻万世之讥”,秦桧将奏疏扣下不报。枢密副使王庶上书七次,面见高宗六次要求停止议和,却被秦桧降职,出为潭州知府。此后,又有权吏部尚书张焘、御史方廷实等二十几位官员先后上疏抗议对金使行屈己之礼,反对和议,要求切责“秦相公”之罪,言辞激烈,高宗以“朕不忍闻”为托辞,躲避群臣上诉,秦桧则又不断将反对他的大臣贬职赶往外地。十一月,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表示“臣有赴东海而死尔,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奏请斩秦桧、王伦以谢天下。胡铨的议论获得朝野广泛支持,民间把他的奏疏刻板传诵,流布四方。秦桧惊怒交加,立即将胡铨罢官,流放昭州,又把同情胡铨的官员贬职、流放,朝官陈刚中被贬至赣州安远,迫害至死。
此时,领兵在外的将帅也纷纷上书,拒和请战。岳飞指责秦桧“谋国不臧”,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韩世忠奏请出兵决战,拒绝议和;张浚连续五次上书,反对屈辱的和约。但无论文武将臣抗议的声势如何高涨,都不能动摇高宗、秦桧的议和决心。十二月,秦桧派人以最高礼仪将两名“诏谕江南”的金使迎到宰相府中下榻。然后,他又劝高宗按金使要求,跪接金朝诏书。高宗虽然觉得当朝跪在金使面前,未免过于丢脸,但又深怕得罪金人。最后,秦桧以高宗守丧为借口,代替高宗跪接“诏书”,迫不及待地与金人签订了屈己称臣、岁贡绢币的和议。
宋金“和议”后,高宗、秦桧大肆宣传“和议”的成功,秦桧更是得意洋洋,分派官员到金国报聘、割地,到各地宣谕和议。然而和议仅过一年,金军于绍兴十年(1140)五月,以宗弼为元帅,分兵四路大举南下。但是,金兵再次碰到南宋军民的顽强抵抗,在顺昌、川陕、郾城等处连吃败仗。岳飞指挥的岳家军取得郾城大捷之后,继续挥师北上,进军朱仙镇,直逼开封。秦桧见岳飞连连得胜,怕岳飞功成名就,形成北伐大势,坏了他主和议的前程,于是他急令东路的张俊、杨沂中等军撤回,又以“孤军不可久留”为由命岳飞退兵。岳飞上书力争乘胜追击,秦桧不理,他借高宗名义,一天之内给岳飞发去十二道金牌,勒令班师。岳飞只好忍痛回师。金兵败去,秦桧又开始做向金人求和的准备。他先把张俊、韩世忠、岳飞召到临安,由高宗收回三大帅的兵权,以向金朝表示不战求和的诚意。宗弼退兵后,派人致书秦桧,警告他说:“必杀岳飞而后可和。”①秦桧也忌岳飞素以恢复为己任,作梗和议,决意谋杀岳飞。他先唆使党羽、右谏大夫万俟■上章弹劾岳飞,岳飞被罢官出朝。随后他又伙同张俊收买副统制王俊,诬告岳飞父子及部将张宪谋反,遂将数人逮捕下狱。
绍兴十一年(1141)十一月,在秦桧等人的再三哀求下,金朝同意议和。南宋抗金大胜之后,反而在原和议的基础上割去河南、陕西大片土地,继续充当藩臣,上贡岁币、岁绢。和议完成后,秦桧又秉承金人意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判处岳飞等人死罪。因反对和议被免职的韩世忠提出质问,秦桧说:“其事体莫须有。”当年十二月,秦桧终于不顾别人反对,以高宗的名义下令杀害岳飞,并将岳云、张宪斩首,酿成一起千古奇冤。
专擅朝权,作恶多端
秦桧主和又一次取得成功,高宗更加倚靠和重用于他:“桧亦因是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①。于是,他以左相加封太师、魏国公,一人独居相位,权倾内外,自此到他死前的十几年间,更是为所欲为。为了维持和议局面,巩固地位,进一步排斥异己,迫害主战人士。主战派将领张浚被排挤出朝后,秦桧仍不甘心,指使御史弹劾张浚“居常怨恨,以和议非便,惟欲四方多事”,又免去节度使职名,发往连州居住。顺昌大捷的将领刘锜被夺去兵权,出知荆州,接着又被免官。岳飞的部将牛皋被秦桧的亲信在宴会上放毒害死。反对和议的赵鼎、王庶、胡铨被再次贬往边地,并明令永不检举、永不赦用。因弹劾秦桧使他第一次罢相的黄龟年、曾反对和议而质问秦桧的曾开都被免职。旧将解潜、辛永宗因不附和议,被流放至死。参知政事李光曾被秦桧利用,后因反对和议,在高宗面前斥桧“怀奸误国”而被贬到藤州,李光在藤州作诗讽刺秦桧,又被流放到海南。总之,秦桧对于反对和议、反对他的人,都采取严厉打击的办法,轻则贬官流放,重则迫害至死。他在家中书赵鼎、李光、胡铨三人名字,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赵鼎遭一贬再贬,最后流放海南岛,秦桧还派人监视他,每月报告赵鼎的生死情况,赵鼎料难逃桧手,遂绝食自尽。赵鼎死后,秦桧仍不甘心,欲加害其子赵汾,于是罗织罪名,逼赵汾承认与张浚、李光等谋反,前后牵涉53人,最后因秦桧病重垂死才幸免于难。
结党营私、贪污舞弊也是秦桧专权以来的常事。和议事成以后,秦桧将追随他陷害岳飞,附和投降的张俊也免去枢密使之职。他独揽军政大权,在朝中到处安插自己的亲信,结纳死党。秦桧专权十几年间,三省执政前后轮换28人,都是他的党羽,不是声名狼藉,就是无所事事,没有一个让人称道的。绍兴十五年(1145),高宗赐桧宅第,又亲临桧宅,题“一德格天”扁,桧妻女子孙皆加恩。十六年,桧立家庙,高宗赐祭器。十七年,改封秦桧益国公。桧权势更为嚣张,他豢养的一帮阿谀之徒纷纷写诗作赋,歌功颂德,称秦桧为“圣相”、“元圣”。静江知府吕愿中赋《秦城王气诗》献媚,有人请桧坐金根车,有人建议高宗赐秦桧九锡、设益国官属,对这些,秦桧都安然受之,不以为过。秦桧贪污舞弊不择手段,他指使科举考官选录他的儿子秦熺为状元,先任礼部侍郎,后任知枢密院事。后来,他又想指使考官选录他的孙子秦埙为状元。秦桧“开门受贿,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①。他霸占将领刘光世、张俊死后留下的园第、房产,各地官员平日到京要向他献礼,每年要向他祝寿。秦桧家堆积了大量财物,人说秦桧专权后,秦熺天天让人锻制金银酒器,购买名贵字画。
兴文字之狱,禁私史、野史,控制言路是秦桧专权的另一手段。时有士人作《牡丹诗》,内有“宁令汉社稷,变作莽乾坤”;有福建小官吴元美作《夏二子传》讥蚊、蝇二虫,被告为讽刺秦桧,或遭编管流放,或被训斥警告。秦桧专权时,有不少官员因诗文中的一字一句,被定为讪谤罪,而下狱受刑或处斩。秦桧作恶多端,深怕被人载于史册,恶迹显于后世,于绍兴十五年禁私史、野史,于是民间惧怕秦桧迫害,纷纷焚毁史籍,李光家烧所藏书万卷;藏书家王明清老母也将家藏本朝典故及先人史稿付之一炬①;司马光的后人则违心地宣称《涑水纪闻》不是司马光的论著。秦桧一边严禁私史、野史,一边则篡改或抽毁国史,他让儿子秦熺主持编修建炎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在里边塞进不少歌颂秦桧功德的内容。他将第一次罢相以来诏书、章疏、时政等凡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尽数毁弃,因此国史亡失极多。秦桧还常以妖言惑众,或贺瑞雪,或贺日食不见,或贺海清,又让各地上报各种瑞木、嘉禾、瑞瓜、灵芝、双莲等等瑞祥,弄虚作假,用以粉饰太平,哄高宗高兴,给自己贴金。
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秦桧病死。高宗为了稳住和议局面,依然褒奖秦桧,赠申王,谥忠献。然而,人们纷纷揭露秦桧的奸恶,高宗乃罢其子秦熺官,其余党羽以次斥去。直到孝宗开禧二年(1206)时,终于追夺秦桧一切王爵,改谥谬丑。佞臣秦桧的丑行,被后世唾骂为千古罪人。
①《宋史》卷24《高宗纪》一。
②《续资治通鉴》卷105,高宗建炎三年。
①王夫之:《宋论》卷10。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6,建炎四年。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9,绍兴十一年。
①转引自徐阶编《岳武穆遗文》。
②《宋史》473《秦桧传》。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4,绍兴八年。
②《续资治通鉴》卷125,高宗绍兴十二年。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建炎二年。
①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5、卷109、卷101。
②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2、卷110。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建炎二年。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1,绍兴五年。
⑤《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
⑥《中兴小纪》卷15。
①《宋史》卷473《秦桧传》。
①《宋史》卷473《秦桧传》。
①《金佗粹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
①朱熹:《戊午谠议序》,《朱子大全》卷75。
①《宋史》卷473《秦桧传》。
①《挥麈后录》卷7。
第四十七章宋高宗秦桧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