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官私手工业 第一节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

  第二章 官私手工业 第一节 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 五代十国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而“十国”中的南方诸国,战乱较少。相对来说,中原地区因破坏严重而生产恢复较慢,南方诸国因破坏较轻而生产有所发展。宋代除了北宋初年及靖康、绍兴之际的战争外,社会相对安定,经济有一定繁荣,生产技术有进步,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手工业经营形式

  家庭手工业是建立在传统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官府征收的各地“贡品”中的很大一部分,应是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五代役法中的纸户、笔户,负责向官府供应纸、笔,亦应有一部分是家庭手工业生产的纸、笔,易州(今属河北易县)有不少制墨世家,其中亦当有一部分属家庭手工业。此外,五代赋税中的绢、絁、布(麻布)、绫、罗,宋代赋税中的布、帛、丝、绵绝大部分是由农户在家织成后作为赋税交给官府的。宋代的其他工业品如棉、麻织品,以及许多日用品也大都是家庭手工业产品,其制作者本身是农民,又是工匠,自己生产原料,自己加工,然后以之交税或自用,有剩余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失去土地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或是为了增加收入,季节性地或长期出卖劳动力,而又无固定雇主的一部分小手工业者,遂成为流动的手工业工人。北宋时东京开封城内:“倘欲修整屋宇,泥补墙壁,……即早辰桥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罗立会聚,候人请唤,谓之罗斋。竹木作料,亦有铺席,砖瓦泥匠,随手即就。”③南宋都城临安城内沿街的临时工匠,如补锅、修鞋帽、穿珠子、修刀剪、磨镜等匠人,随时可叫唤,大约有数十种①。这种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流动手工业工人,不但是城市生活必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广大的乡村中也甚为流行,成为农村经济的补充。如洪迈说:“吾乡白民村民为人织纱于十里外,负机轴夜归。”②这种外出为他人做活的流动手工业工人,回家后仍然是农民。

  季节性的、临时或长期流动的手工业工人,是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一旦在手工业作坊中获得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就成为相对固定的手工业作坊的工人。

  城市中的民营小手工业作坊已很普遍,从糖果点心到衣服冠帽、家用什物、笔墨纸砚、建筑材料以至妇女装饰品、儿童玩具,无所不有。都设有专门制造的小手工业作坊(作、行、铺、店等),有的还发展为大型作坊。

  五代的纸户、笔户以及以制墨名家的,有一部分是民营的小手工业作坊。北宋时开封城里的制饼店即已具有这样的规模,如《东京梦华录·饼店》记载:胡饼店“每案用三五人捍剂(按挤)、卓花、入炉,自五更卓案之声远近相闻。唯武成王庙前海州张家、皇建院前郑家最盛,每家有五十余炉”。制饼手工业已有按挤、卓花、入炉三个分工程序和协作关系。

  南宋时杭州城内手工业作坊,共有440行即440家。《梦粱录·铺席》所记的是作坊也是商店,而《梦粱录·团行》所记的则主要是专门的手工业作坊。

  五代、宋的民营手工业作坊从事的手工业种类很多,其中造纸、制墨和制糖业最为兴盛。五代时的“纸户”中的一部分,以及南唐有名的“澄心堂纸”的生产者,应是小手工业作坊。宋代造纸(麻纸、皮纸)业大部分为民营,有几个中心:一为浙东路的会稽(今浙江绍兴)和郯县(今嵊县),二为江东路的徽州(今安徽歙县)和池州(今贵池),三为成都府路的成都(今属四川)及其附近的广都(今双流)。造纸的原料有以商品形式取得的,如浙东会稽一些种植竹笋的农家,由于把这些未长成的笋作为造纸的原料卖给造纸作坊而致富。造纸业作坊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但已有简单的分工,如徽州造纸的过程完全用手工操作,并有几十名工匠同时协作完成一个程序,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记载:“黟、歙(今皆属安徽)间多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后于长船中以浸之;数十夫举抄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节之;于是以大熏笼周而焙之,不上于墙壁也。由是,自首至尾,匀薄如一。”

  制墨业大都为民营,且系世传家业。唐末易水(今河北易县)人奚超世代以制墨名家,后与子廷珪逃至歙州,南唐时赐姓李,仍以墨名家。此外,南唐还有朱君德、柴询、柴成务、李文远、张遇、陈赟等世代制墨,至宋代仍有名于世。③北宋精于制墨的工匠有几十人,如陈赡,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初造墨,遇异人传和胶法。……赡死,婿董仲渊因其法而加胶,墨尤坚致,恨其即死,流传不多也。董后有张顺,亦赡婿,而所制不及渊,亦失赡法云”。此外,还有王迪、潘谷、沈珪、陈相等等,都以制墨名家①。制墨业常常为个人劳动,不需雇工,更便于保守技术的秘密。宋代制墨业的本身也有简单的分工,如和煤、回捣,然后成为硬剂、热剂、熟剂,最后成为丸捍。

  茶叶的生产和制作,大部分由种茶山场中的“园户”来劳动,而收购和销售则归官府控制,实行专卖制(榷茶),即民营官卖。按宋代茶叶加工的程序分为拣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过黄六步,总名“焙工”。也有部分为官营官卖。

  民营作坊常雇用季节性的茶工园丁、采工和焙工,给雇钱或给茶叶。建州(今福建建瓯)制造好茶,北宋仁宗时“建茶盛于江南,近岁制作尤精,龙凤团茶最为上品”②。

  宋代的“末茶”销路广,北宋末由官府经营而禁止民营,利用汴河水力的水磨磨制,是茶叶加工的大型作坊,后转为民营。南宋末,江西路制造末茶用“九转连磨”磨制。

  宋代糖霜的主要产区有五处:浙东四明(今浙江宁波)、广东番禺(今广东广州)、四川广汉以及遂宁(今均属四川),其中以遂宁所产的质量较好。其他“四郡所产甚微而碎,色浅味薄,才比遂宁之最下者”。遂宁种糖蔗的中心在涪江东二十里的繖山,那里“山前后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户十之三”③。糖霜作坊三百多家,每家多的制作几十瓮,少的一二瓮,称为糖霜户。除用自己生产的蔗糖原料外,并收买其他蔗农的糖水熬制糖霜。附近白水镇农户,虽多种蔗田,但其蔗不能成霜,每年压蔗出糖水卖给山前诸家。

  制造糖霜,需要复杂的技术与累积的经验,又要置备许多生产工具,如蔗削、蔗镰、蔗凳、蔗碾、榨斗、枣杵、榨盘、榨床、漆瓮等,还要配牲畜拉碾,同时要雇用一二十名工匠,制作的分工顺序为削皮、锉蔗、入碾、蒸泊、入榨、釜煎、再蒸泊、入瓮、再煎、再入瓮等。

  总之,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仍是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经营方式。

  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手工业。在上述制茶业、制糖业外,还有规模更大、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如矿冶、制盐、丝织、制瓷、印刷、造船等。有些学者认为这些手工业已具有手工业工场的性质,但具体的证据不足,还难以说明问题。

   宋代的官府手工业

  宋代同前代一样,一些重要手工业多为国家掌握和垄断。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宋朝官府手工业规模都较大,手工业组织也比唐时更加庞大。官府手工业专门从事宫廷的用具、服饰、器物的生产和供应,并涉及军需、营造等事业,属于百工的事务,设有专门机构和职掌的官吏进行管理。根据史籍记载,唐朝廷的手工业管理机构有工部、少府监、将作监三个系统,下设分支机关管辖各种手工作坊及工匠生产等事务。宋初,工部及将作、军器等监成为闲司,职务归属三司;少府监亦为闲司,另设文思院等制造御用器物,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如下:工部,设有尚书、侍郎、掌百工水土之政令,所属工部司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所用财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

  少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分设四案,下辖文思、绫锦、染、裁造、文绣等五院,制造各种御用金、银、玉器、服饰、法物等,以及诸州铸钱监。

  将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管土木工匠板筑造作之政务等,分设五案,下辖十个附属单位。

  军器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监督缮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分设五案,下辖四个附属单位。

  此外,还有都水监、内侍省的后苑造作所、司农寺的都曲院、水磨务、炭场等等。

  宋代官手工业组织更加庞大。少府监的一个附设机构——文思院,掌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的,领有:打 作 梭作钑作 镀金作■■作 钉子作玉作 玳瑁作银泥作 碾砑作钉腰带作 生色作装銮作 藤作拔条作 ■洗作杂钉作 场裹作扇子作 平画作裹剑作 面花作花作 犀作结绦作 捏塑作旋作 牙作销金作 镂金作雕木作 打鱼作绣 作 裁缝作真珠作 丝鞋作琥珀作 弓稍作打弦作 拍金作玵金作 克丝作共42作①。另外,内侍省里的一个后苑造作所,是“掌造禁中及皇属婚娶名物”的,领有:生色作 镂金作 烧朱作 腰带作钑 作 打造作 面花作 结条作玉 作 真珠作 犀作 琥珀作玳瑁作 花作 蜡裹作 装銮作小木作 锯匠作 漆作 雕木作平拨作 ■作 旋作 宝装作缨络作 染牙作 砑作 胎素作竹 作 旋镂作 糊粘作 像生作靴 作 折竹作 棱作 匙筋作拍金作 铁作 小炉作 错磨作乐器作 毯子作 抡捧作 毯仗作丝鞋作 镀金作 ■洗作 牙作梢子作 裁缝作 拽条作 钉子作克丝作 绣作 织罗作 绦作伤裹作 藤作 打弦作 铜碌作绵胭脂作 胭脂作 桶作 杂钉作响铁作 油衣作 染 作戎具作扇子作 鞍作 冷坠作 伞作剑鞘作 打线作 金线作 裹剑作冠子作 角衬作 浮动作 沥水作照子作共81作①。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的产品都不过是皇家日常使用的器物,已经有这样多的作了。土木工程、军器制造、车舆制造、礼器、各种织染、盐、铁等等,还不在内。

  官手工业的制成品,除皇家自用及赏赐外,也有以售卖形式处理的。这主要是对盐,有时对于铁也是如此。宋熙宁中“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①。南宋时“福建下州例抑民买盐,以户产高下均卖者曰产盐,以交易契纸钱科敷者曰浮盐,皆出常赋外,久之遂为定赋”②。

   五代、宋手工业的发展

  如前所述,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包括坑冶业,铸钱业、制盐业、丝织业、制瓷业、印刷业、造船业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比前代有很大的发展。

  五代、宋的坑冶业,以铁、铜为主,其次是金、银、铅、锡,闽、蜀、湖、广、江、淮皆有之。坑冶由私人(坑户)经营的,缴纳一定数额的税“岁课”。也有朝廷直接经营的,产品的运销全受朝廷的控制。

  五代、宋的冶铁业十分发达。五代时,后唐、后晋都曾下诏“并许百姓逐便自铸造”①,宋代冶铁业更发达,如徐州利国监大规模的民营冶铁业。元丰元年(1078)苏轼说:“利国监自古为铁官,商贾所聚,其民富乐,凡三十六冶,冶户皆大家,藏镪百万。……今三十六冶,冶各百余人,采矿伐炭。”“近者河北转运司类乞禁止利国监铁不许入河北,朝廷从之。……自铁不北行,冶户皆有失业之忧,诣臣而诉者数矣。”②可见利国监生产的铁,运销受朝廷控制。

  冶铜业因铸造铜钱而有更大的发展,后周显德二年(955)为铸造铜钱而“采铜兴冶”③。宋代铜矿坑冶业分官营和民营,官营的由官府掌握,在铜矿坑冶处设置监、冶、场、务等机构,招集坑户,支给本钱;坑户自雇工匠从事开采,采得矿石后即送到官炉中冶炼,已有采矿、碓磨、淘洗、上炉四道工序,产品则交给官府,不得私有。如南宋绍兴二十年(1142)洪迈说:“信州铅山之铜,……昔系是招集坑户就貌平官山凿坑取垢淋铜(即胆铜),官中为置炉烹炼,每一斤铜支钱二百五十。彼时百物俱贱,坑户所得有赢,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开凿,得铜铅数千万斤,置四监鼓铸。”

  信州铅山场铜矿还有一种是民营的,“有力之家”向官府的矿场租佃土地自行开采。“信之铅山,……间有出备工本为官开浚。元佃之家已施工力,及自用财本起创,未享其利,而哗徒诬胁检踏,官吏方且如追重囚,黥配估籍,冤无所诉,此坑冶所以失陷”①。民营的铜矿坑冶受到官府官吏的打击。

  五代初通行唐钱,后晋天福三年(938)允许“公私”有铜者并许铸钱,次年即“以天下公私铸钱,杂以铅锡,缺小违条,今后只官铸”而禁止私铸。后周显德二年“以县官久不铸钱,……乃立监采铜铸钱”②。南唐铸铜钱,饶州(今江西波阳)永平监每年铸铜钱6万贯,南唐后又铸铁钱;吴越、北汉亦自铸铜钱,后蜀、湖南、闽则铸铁钱,铜、铁钱兼用,都是官铸钱,禁止私铸。

  宋代铸钱业全是官营的,但私铸亦未能禁绝,铸钱业虽是官营的,但分工、评工办法都是仿照民营作坊,如韶州(今广东韶关)永通监:“即韶置监,分遣金工以往模之。以模沙冶金,分作有八,刀错水浸,离局为二,雇工于巧,凡手指之勤,筋力之用,率评价而与之金。不发帑赀,不徭民籍,而功用成。……韶被山带海,杂产五金。四方之人,弃农亩,持兵器,慕利而至者,不下十万。”③可见宋代冶金工业中已有制模、翻沙、刀错、水浸等工序,分八个作坊,工人是雇用的专业金工,人数“不下十万”。

  宋代铜钱还行使于辽、金、西夏等地区,并远销海外。依北宋元丰初年统计,诸路铸铜、铁钱共有26监,其中铸造铜钱的有17监,铸造额为506万贯,铸造铁钱的有9监,铸造额近89万贯。

  制盐业中海盐和池盐都由官营榷卖,井盐是民营的,雇用盐工,如四川的井盐经营者只要缴纳“月课税”,就能在西川四路的市场上销售。如北宋文同称井研县(今属四川)“盖自庆历以来,始因土人凿地植竹,为之卓筒井,以取咸泉,鬻炼盐色。访闻豪者一家至有一、二十井,其次亦不减七、八。……今本县界内已仅及百家,……每一家须没(役字之误)工匠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者。佣身赁力。平居无事,则俯伏低折,与主人营作;一不如意,则迭相扇诱,群党哗噪,算索工直,偃蹇求去,……已复又投一处,习以为业”①。

  丝织业除乡村中的家庭手工业外,有不少是民营的大型作坊。台州知州唐仲友在婺(今金华)、台二处都开设彩帛铺,既是印染作坊又是店铺。朱熹说:“本州(台州)收买紫草千百斤,日逐拘系染户在宅堂及公库,变染红紫。……(除分给其妓弟等人外)其余所染到真红紫物帛,并发归婺州本家彩帛铺货卖”;“及染造真紫色帛等物,动至数千匹”。又“乘势雕造花板印染斑襭之属凡数十片,发归本家彩帛铺,充染帛用”②。这个彩帛铺的规模很大。至于从事印染的工匠,据朱熹说是拘系来的,未知是否可靠。

  官营丝织业的规模更大、分工更细,如四川成都府路的官营织锦院,据费著《蜀锦谱》所记:“设机百五十四,日用挽综之工六十四,用杼之工五十四,练染之工十一,纺绎之工百十一,而后足役。岁费丝权以两者一十二万五千,红蓝紫之数以斤者二十一万一千,而后足用。织室、吏舍、出纳之府,为屋百一十七间而后足居。”

  制瓷业在这一时期也获得很大发展。五代后周时,制瓷还原焰烧化学工艺发达,生产出“雨过天晴云破处”的郑州柴窑青瓷。北宋时,名窑崛起,除东京的官窑为官营外,还有民营的汝州汝窑、禹州(今皆属河南)钧窑(主要在金朝时期)以及定州(今属河北)以生产白瓷为主的定窑、浙东龙泉县(今属浙江)生产断纹青瓷的哥窑等。南宋时,官、民窑更纷纷兴起,如浙西有余杭窑(又名修内司官窑,今杭州西余杭镇)、江西有吉窑(今江西吉安南永和镇)、福建有建窑(今福建泉州南)等,而最大的是景德镇窑(今属江西)。

  宋代许多小规模的民窑具有小商品生产的性质,雇用的陶工不多,如江西永和镇的舒公窑,据清施闰章《蠖斋杂记》记叙:“有舒翁工为玩具,翁之女尤善,号曰舒娇,其炉瓷诸色,几与哥窑等价。……相传陶工作器入窑,变成玉。工惧事闻于上,封穴逃之饶。”舒公窑制瓷仅父女相传,其陶工也保守技术秘密。

  据南宋蒋祁《陶记》所记:“景德镇陶首三百余座”,“陶工、匣工、土工之有其局,利坯、车坯、釉坯之有其法,印花、画花之有其技,秩然规制,各不相紊”。“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景德镇属饶州浮梁县)。……窑火既歇,争相取售,……交易之际,牙侩主之,……运器入河,肩夫执券,次第件具,以凭商算。”①南宋时瓷器为外贸出口主要商品,外商特别欣赏景德镇的瓷器,荷兰人由泉州贩至欧洲,其价值每与同等重量的黄金等价。

  五代时雕版印书业开始发展,冯道任后唐宰相时,长兴三年(932)二月,“请依石经文字,刻《九经》印板”印卖。先刻完五经,后汉时补刻四经,直至后周广顺三年(953)六月,才全部刻成。同年五月,后蜀宰相毋昭裔也“请刻板《九经》”,“由是蜀中文学复盛”①,开封、成都是五代时的两个雕版印书业中心。

  宋朝雕版印书业,形成杭州、开封、建阳(今属福建)、眉山(今属四川)四个中心,官营的则由国子监雕板,称为监本,常在杭州刻印。包括启蒙及诸子百家、各种诗词、文集、历书、医药以及工农业技术等各种书籍,还流通到辽、金、西夏等地区。民营印书业,不少是为适应士大夫科举考试的需要,如“建阳书肆,方日辑月刊,时异而岁不同,以冀速售。”②宋朝正式发行交子、钱引、会子、关子等纸币以及茶、盐钞引等流通证券,促进了印刷业的发达。交子初行,由益州(今四川成都)路富民十六户主持印制发行,天圣元年(1023)改由官办的益州交子务印造。南宋初,杭州富户也印造“便钱会子”,高宗在位末年,会子务印造官“会子”,工匠有204人,是个不小的纸币生产作坊①。茶、盐引则由榷货务交引库等印造,亦应是个相当规模的证券印刷生产作坊。

  造船业由于海外贸易的兴盛而迅速发展。北宋时东京设有造船务,督造“纲船”(漕运船)为主,以及座船(官员坐的船)、战船、马船等类。造船场初期分布在江西路的虔(今江西赣州)、吉(今吉安)二州与湖南路的潭(今湖南长沙)、衡(今衡阳)等州,后期则是两浙路的温(今属浙江)、明(今宁波)二州,福建路的泉州(今属福建)后跃居首位。当时福建和两浙都使用抵抗风浪能力较强、吃水较深的尖底海船。20世纪70年代泉州湾出土的宋代海船,属于“福船型”,尖底造型,多根杆,隔舱数多,容载量为2000料(约合今120吨),结构坚固,稳定性好,抗风力强,适宜于海上航行。至于广州(今属广东)海上民用的商船,据朱彧《萍洲可谈》记载,船深阔各数十丈,船幅广阔,属“广船型”。

  南宋时,经济重心更向南移,海船的体积更大,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广西航行于南海的民用海船,“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柁长好几丈,船上存贮一年的粮食,并且还酿酒养猪。直接开往阿拉伯的海船,船上可容纳上千人,有街市及纺织业,可见其体积之大。

  

  ③《金史》卷47《食货志》。

  ①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4《修整杂货及斋僧请道》。

  ②吴自牧:《梦粱录》卷13《诸色杂货》。

  ③洪迈:《夷坚志·乙志》卷8。

  ①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②何薳:《春渚纪闻》卷8。

  ③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①王灼:《糖霜谱》。

  ①参见白寿彝、王毓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白寿彝史学论集》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29之1。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72、73。

  ②《宋史》卷181《食货志》下三。

  ①《续文献通考》卷19《征榷》二。

  ②《五代会要》卷26《铁》。

  ③《苏东坡全集·奏议》卷2《上皇帝书》。

  ①《五代会要》卷27《泉货》。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27、23、24。

  ③《五代会要》卷27《泉货》。

  ①余靖:《武溪集》卷15《韶州新置永通监记》。

  ②文同《丹渊集》卷34《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

  ①《朱文公文集》卷18《按唐仲友第三状》。

  ①刘新园:《蒋祁〈陶记〉著作时代考辨》、《〈陶记〉校注》,《文史》第18、19辑,中华书局出版。

  ②《旧五代史》卷43《明宗纪》九;《资治通鉴》卷277、291。

  ①岳珂:《愧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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