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傅 奕

  第二节 傅 奕

  富有革新精神

  傅奕(555—639),相州邺(今河南安阳)人。从小博学,聪敏善辩,谈吐流畅。他素不信佛,轻视僧尼,别人崇拜佛像,他却不以为然,认为“石象为砖瓦之用”①。

  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傅奕在汉王杨谅属下任仪曹。杨谅欲起兵反叛朝廷时,问傅奕:“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傅奕诡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②杨谅听后很不满意。不久杨谅果然兵败,傅奕虽然幸免死罪,但也被贬到扶风郡任职。

  此时李渊任扶风太守,曾以礼相待傅奕。后李渊即帝位,遂召他入京师,拜为太史丞。时任太史令的庾俭因其父庾质曾谈论占候,违忤炀帝旨意死于狱中,他以此为鉴戒,并耻以数术进身,遂荐傅奕自代。傅奕迁升太史令后,却屡次排毁庾俭,而庾俭并不怀恨他,人们都赞扬庾俭仁厚而称赞傅奕率直。傅奕还赞助唐高祖设置参旗、井钺等十二军号,并修改漏刻,撰成《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颁行于世。

  唐初,国制草创,多因袭隋代旧制。傅奕在政治上不因循守旧,认为唐承乱世之后,应当有所变更,遂上《请革隋制疏》。疏中他首先叙述了历史不沿旧制的事例:“龙纪、火官,黄帝废之;《咸池》、《六英》,尧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袭汤礼。《易》称‘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时大矣哉’。”他还认为,有隋之季,“违天害民,专峻刑法,杀戮贤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如今已改朝换代,处于拨乱反正之时,官名、律令等仍用隋旧,这正如伤弓之鸟害怕曲木一样,天下百姓久苦隋政刻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因此,他主张“改正朔,易服色,变律令,革官名,功极作乐,治定制礼,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时也”。鉴于当时弊政,他还具体地提出两项改革方案:一是裁减官员。他在奏疏中说:“官贵简约,夏后百官,不如虞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他主张官多不如官少,精减官员,既可防止十羊九牧,又能减轻国家开支与人民负担。二是减轻刑罚。他在奏疏中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卫鞅为秦制法,增凿颠、抽胁、镬烹等六篇,始皇为挟书律,此失于烦,不可不鉴。”①刑法越来越烦,隋朝更是“专峻刑法,杀戮贤俊”。因此他主张应引以为戒,减轻刑罚。他的这两项建议是符合实际和积极可取的。

  当时,有太仆卿张道源也曾建议:“官曹文簿繁总易欺,请减之以钤吏奸。”文牍繁杂是历代封建官府的一大弊病。可是公卿都不想改变现状,反对这一建议,唯独傅奕积极赞成。最终由于“为众沮訾,不得行”①。

  反佛思想及活动

  南北朝以来,佛教盛极一时,寺院遍及各地,僧尼人数与日俱增。鉴于这种情况,武德四年(621)六月,傅奕上奏《请废佛法表》,请求废除佛教。在奏表中,他首先回顾佛教传入中国之前的情况,“窃闻八十老父,击壤而歌;十五少童,鼓腹为乐。耕能让畔,路不拾遗。孝子承家,忠臣满国。……庠序成林,墨翟、耿恭之俦,相来羽翊。乃有守道含德,无欲无求。宠辱若惊,职参朝位。”之所以会出现这一情况,傅奕认为主要是“当此之时,共遵李、孔之教,而无胡佛故也”。在傅奕看来,只有遵从李耳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学说,才能使“天下大治”。这是站在儒家、道家学说的立场上反佛教的。他还列举自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盛行的弊病,请求唐高祖“定天门之开阖,更新宝位,通万物之逵否,再育黔黎,布李老无为之风,而民自化;执孔子爱敬之礼,而天下孝慈”。为了说服唐高祖,他列举了庖牺氏至汉高祖,历二十九代,四百余君,“但闻郊祀上帝,官治民察,未见寺堂铜像,建社宁邦”。因此,他请求将“胡佛邪教,退还天竺;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勿度小秃,长揖国家,自足忠臣,宿卫宗庙。则大唐廓定,作造化之主,百姓无事,为牺皇之民”①。从这上表中,可见他是在竭力捍卫儒家传统思想及老子道家学说,以维护封建政权的利益。

  傅奕随同《请废佛法表》一起上奏的还有“益国利民”十一条,原文已佚。清人修《全唐文》时,将经书中所引尚存的梗概搜集起来,附载于表后,虽非完篇,仍可窥其一斑。这十一条摘要如下:一是青壮年僧尼不婚不嫁,以致减损户口。这是“违天地之化,背阴阳之道”,“请僧尼六十以下简令作丁,则兵强农劝”,有利于国计民生。二是西域诸国兵员虽少,“皆得绍其王业,据其土地,自相征伐,屠戮人国”,今大唐丁壮僧尼二十多万,“其结胡法,足得人心”,应防其不测。三是佛教“广致精舍,甲第当衢,虚费金帛”,请求诸州县“减省寺塔,则民安国治”。并请将寺舍分给“孤老贫民,无宅义士”,规定三万户的州设置一寺,胡僧二人,“草堂土塔,以安经像”,并销毁铜铁像,不得更铸,以保证泉货不再损毁,“益国利人,兴家多福”。四是让僧尼“衣布省斋,则贫人不饥,蚕无横死者”,不让僧尼挥霍浪费。五是禁止僧尼拥有过多的财产,“断僧尼崌贮则百姓丰满,将士皆富,礼佛不得尊豪,设斋不得富贵”。六是帝王不崇信佛教则“大治、年长”,信佛则“虐政、祚短”。七是建议将周孔之教封送西域,以抵制佛教思想的流传。八是视佛经为邪说,称其为“家鬼”。认为,“佐世治民,惟《孝经》一卷,《老子》二篇,不须广读佛经”。九是“隐(稳)农安近,市廛度中,国富民饶”。十是“帝王受命皆革前政”。十一是“直言忠谏,古来出口,祸及其身”,要君主虚心纳谏。②傅奕所上的“益国利民”十一条,大部分是主张限制佛教的发展,同时也表述他的经国治世的政治见解。

  武德七年(624),傅奕再次上《请除释教疏》,主张禁断佛教。在上疏中,又提出了“生死寿夭,由于自然”的唯物论观点,从而有力地批判了佛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说的虚妄。在教权与皇权的斗争中,傅奕是站在了皇权的一方,进一步陈述了他反佛的思想。傅奕把国家的兴衰治乱统统归之于佛教,显然是有偏向的,因为他只看到了佛教“乱儒教化”的一面,而对封建统治者利用佛教维护其统治则视而不见。

  傅奕的这次上疏引起了唐高祖的注意,诏令百官议论除佛之事。朝臣中信佛者较多,唯有太仆卿张道源支持傅奕的主张,而中书令萧瑀带头发难,攻击傅奕为妄说:“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但傅奕不畏权势,与萧瑀唇枪舌剑,激烈论争。傅奕据理反驳说:“礼本事于亲,终于奉上,此则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臣闻非孝者无亲,其瑀之谓矣!”萧瑀被傅奕批驳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最后一合双手,喃喃地说:“地狱所设,正为是人。”

  当时唐高祖厌恶沙门、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又见寺观“邻接廛邸,溷杂屠沽”,认为傅奕的奏疏颇有道理,于是依从奏疏,下令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规定“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毋令缺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遣,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所,余皆罢之”①。诏令下达以后,唐高祖即传位于唐太宗,因此这一诏令未能实行。

  在玄武门之变前,傅奕曾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唐高祖把状交给了李世民。平素“虽究阴阳术数之书,而并不之信”的傅奕却诡称天意,显然在宫廷的政争中,他是倾向李世民的。

  一次唐太宗临朝,曾问傅奕:“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验,卿独不悟其理,何也?”他回答说:“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唐太宗听了,深以为然。

  贞观十三年(639),傅奕病卒,享年八十五。他崇尚儒学和道家学说,反对佛教,曾撰写了《老子》2卷、《音义》,并搜集魏晋以来驳斥佛教的言论,撰写了《高僧传》10卷。临终时告诫他儿子要学习老、庄之道和周、孔学说。傅奕虽精通阴阳术数之书,但他本人并不相信,所以平素患病,也从不求医服药,任其自然。他为人一向谨慎,“既职占候,杜绝交游,所奏灾异,悉焚其稿,人无知者”①。故没留下来任何著作。

  

  

  ①《太平广记》卷一一六《傅奕》。

  ②《旧唐书》卷七九《傅奕传》。下引本传,不另加注。

  ①《新唐书》卷一○七《傅奕传》。

  ①《新唐书》卷一○七《傅奕传》。

  ①《请废佛法表》,《全唐文》卷一三三。

  ②《请废佛法表》附注。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一,高祖武德九年。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太宗贞观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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