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第三节 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东晋及南北朝前期是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

  魏晋时期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制度,东晋以后逐渐转化成按血统高贵与否区别的门阀制度,出现了“膏腴之族”、“华族”、“高门”、“次门”、“役门”等长时期内一般不因官位有无、高低而发生变动的社会等级。北魏孝文帝也进一步接受这种门阀制度,广泛推行。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三:一、人品的评定由西晋“二品系资”,犹重德、才,进一步演化成完全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下为标准,德、才已不在考虑之列。即所谓“凡厥衣冠(冠族华胄),奠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恩幸传序》)。因而后来便出现了“门地二品”之用语①。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是否达到五品以上清官高位,全都与门阀或门地是二品还是卑庶相适应。《晋书·王述传》:出身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官品七品清官)”。王导是东晋开国元勋,他不依德、才,而依门第辟人,自开一代风气。《南史·谢方明传》:出身第一流高门陈郡谢氏,东晋末刘穆评他与另一著名高门济阳蔡廓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及蔡廓,直置并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就是说单凭门阀,两人今后就有资格当三公(官品一品),何况还有才干。总之,这个时期一般不再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而是门品决定官品。至南北朝,高级士族特权更加制度化。南朝前期有“甲族(高级士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低级士族)以过立试吏”之格,见《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高门依惯例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前期魏孝文帝“制定姓族”,全盘接受并推行魏晋以来门阀制度,任用官吏,“专崇门品”,形成“以贵承贵,以贱袭贱”②。

  二、户籍上的士庶界限,一般说不再是以九品官品之有无,而是由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低来划分。《宋书·宗越传》:“本为南阳次门(即低级士族,不服徭役)”。东晋未地方长官赵伦之发觉户籍混乱,乃命长史范觊之加以整顿。范“条次氏族,辨其高卑”,宗越被改定为“役门”,需服徭役。后来宗越以军功升为“扬武将军(官品四品),领台队”,“启太祖(宋文帝)求复次门”,许之。可见,“次门”、“役门”是按“氏族”血统“高卑”决定的;而且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及官位高低而变化。否则,如果仍像西晋那样,依官位区分士庶,则宗越已有四品扬武将军军号,自可依军功升迁,荫亲属、荫客,何必请求皇帝批准改回“次门”,按特殊情况处理呢?请求皇帝特批本身,就表明按制度“役门”无法改变。这也就是说,自东晋以后,按制度庶人凭才干虽能取得官位,却无法升为士人,家族在户籍上仍为“役门”。

  三、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即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士族如与比庶人地位还低的工商杂户通婚,刘宋时曾规定“皆补将吏”①,即降为比“役门”还贱的兵户、吏家;北魏则规定“犯者加罪”,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②。士族如与庶人通婚,虽打击没有这么重,也会成为门阀之玷。南齐士族王源与寒族满氏联姻,竟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请求免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③《魏书·公孙表传》:表孙邃、叡乃堂兄弟,只因叡母出自高门渤海封氏,本人又为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之婿,而邃母出自雁门李氏,“地望县(悬)隔”,二人声望便大不相同。以至善人伦的祖季真“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所谓“当须好婚亲”,更重要的倒不在吉凶会集时人们礼遇高低,而在它涉及仕进升迁的迟速,官品的上下。《魏书·韩显宗传》:称“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宦”指官之清浊,“婚”就是看是否有“好婚亲”。这和《晋书·杨佺期传》“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

  的记载,时间虽相差约一百年,精神可说完全一样。此外,《南史·玉球传》:出身第一流高门琅邪王氏,任吏部尚书。“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又说明士庶之际,私下绝不交往。

  以上特点,也可以说是门阀制度确立、鼎盛的标志。

  下面再就几个有关重要问题,作些说明、考证或推测。

  高门、次门形成的原因

  按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其高门、次门的形成、固定,大概和长时期内一定的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有极大关系。

  根据现有材料,我们看得比较清楚的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便极大程度决定于几代人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官品一至五品这一因素。

  上节已讲,“二品系资”之资,一般指的是五品以上官品,按制度德、才仍为当时定品极重要标准。虽有资,如无德、才,仍无法评为人品二品以上,从而也就无法最后升至官品五至一品。当然,刘毅、段灼所说的中正官对“势族”的逢迎、照顾,正在逐渐瓦解这种制度,但如果皇权伸张,这种瓦解过程必然较慢,或者说门阀制度不可能很快确立,因为从整个封建皇朝统治着想,迅速抛弃才德标准是十分不利的。可是东晋以后出现了一个特殊环境,加速了上述制度的瓦解过程。即由于种种机缘,东晋王朝君弱臣强,以北方一批“势族”为主,联合江南一批大族,把持了统治大权。如果说西晋“二品系资”尽管对“势族”作了很大让步,着重考虑的仍是整个皇朝利益,所以定品不放弃德、才标准的话,那么东晋制度很大程度上考虑的便是各“势族”利益,皇朝利益必要时得服从这些“势族”利益。于是定品注意德、才,拔擢寒素,自然也就越来越不合潮流。相反,在君权不张情况下,“势族”子弟定品,要比刘毅上书之时受到更多的照顾。估计东晋初期“下品无势族”现象一定更加突出,从而使“势族”子弟除早卒者外,升迁至官品五品以上的或然率更高。

  试看以下几个“势族”所达到最高官位的材料(均见《晋书》各传①。每个“势族”只举显赫的一、两支。1、2、3……各代表一代人,但不一定是父子关系):太原王氏:1.王昶:曹魏司空,一品(指官品,下同)。2.王浑:西晋司徒,一品。3.王济:西晋太仆,三品。4.王述:东晋尚书令,三品。5.王坦之:东晋中书令,三品。6.王愉:东晋尚书仆射,三品。

  琅邪王氏:1.王祥:西晋太保,一品。2.王裁:西晋抚军长史,五品。3.王导:东晋丞相,一品。4.王洽:东晋中书令,三品。5.王珣:东晋卫将军、都督,二品。6.王弘:刘宋太保,一品。

  颍川庾氏:1.庾峻:西晋侍中,三品。2.庾琛:东晋会稽太守,五品。3.庾亮:东晋司空,一品。4.庾龢:东晋中领军,三品。5.庾恒:东晋尚书仆射,三品。

  谯国桓氏:1.桓颢:西晋郎中,六品。2.桓彝:东晋散骑常侍,三品。

  3.桓温,东晋大司马,一品。4.桓玄:东晋太尉,一品。

  陈郡谢氏:1.谢衡:西晋国子祭酒,三品。2.谢裒:东晋吏部尚书,三品。3.谢安:东晋太保,一品。4.谢玄:东晋前将军、都督,二品。5.谢混:东晋尚书仆射,三品。6.谢弘微:宋侍中,三品。

  泰山羊氏:1.羊忱:晋徐州刺史,四品。2.羊权:东晋黄门郎,五品。3.羊不疑:东晋桂阳太守,五品。4.羊欣:宋中散大夫,四品。

  通过以上材料,可以看出:第一,这些家族除个别人外,全都取得五品以上官品。这种官品和人品二品的结合,并在这些家族中不断重复,不知不觉提高了整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于是同时逐渐出现一个显著变化:取得高官要职,不再仅看作个人德才杰出和资历深、功劳大的结果,而首先是看作家族血统高贵,秉赋异常的外在表现。上引刘穆之评谢方明为“名家驹”,与蔡廓“直置并台鼎人”,便是反映这种观念之一例。与这种观念上变化紧密相联系,大概也是同步形成的,则是制度上的人品演化为门品。“门地二品”出现了。自负“门地高华”、“膏腴之族”①的风气流行了。就这样,高档次官品与人品的结合和反复取得,导致了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

  第二,同是五品以上官品,由于也有高下之分,这些家族又区别为第一流高门和一般高门。如泰山羊氏,四代人的官位都徘徊在四、五品之间,所以只是一般高门。据《世说新语·方正》,泰山羊氏与名族琅邪诸葛氏为“世婚”。《世说新语·文学》,羊氏子还与琅邪王氏联姻。这些都是羊氏为高门之证。可是羊欣得罪司马元显,元显竟以他为“本用寒人”的后军将军府舍人以示侮辱,这又表明羊氏并非第一流高门,否则司马元显决不敢如此毫无顾忌。上举除羊氏以外的五大家族则不同。他们多数达到官品三品以上,而且每个家族全有人取得官品一品,或主持国政,或立下辉煌功勋。太原王浑在西晋有平吴之功。琅邪王导为东晋开国元勋。颍川庾亮及弟庾冰(中书监,三品;车骑将军,二品),先后与王导、何充分主国政。谯国桓温不但很长时间(十九年)掌握“内外大权”,官居一、二品,而且西灭成汉,北伐中原。陈郡谢安、谢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阻遏了北方胡族之南下,立下不世功绩。这些便大大提高了这些家族的声望,标志了其血统之高贵,使之成为第一流高门。

  第三,同是第一流高门,由于达到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时间有早晚,门阀形成时间也就不同。太原王氏、琅邪王氏、颍川庚氏,都是在西晋或东晋初期使有人升至官品一品,并建立功勋,主持国政的家族,所以确立第一流高门地位也早。而谯国桓温建立功勋,取得官品一品稍晚,陈郡谢安更晚,因而家族开始遭到一些轻视。如太原王述不愿与桓氏联姻;谢氏被讥为“新出门户”①。可是终究因为桓氏、谢氏官高功著,其第一流高门地位,谁也无法否认,太原王氏最后仍不得不与桓氏通婚。陈郡谢氏进入南朝,更是后劲十足,与琅邪王氏一起,发展成两支并秀的甲族之甲族。相反,颍川庾氏、太原王氏、谯国桓氏因在东晋稍晚和末年的激烈政治、军事斗争中几乎族灭,后人在南朝官位较低,很少取得三品官品,无一升至一品,所以尽管仍是高门,已从第一流宝座上跌了下来。

  总之,在东晋君弱臣强的特殊环境里,以上几个“势族”,由于种种机缘,几代人中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五品以上官品,于是逐渐形成、固定为高门甲族。其中较多取得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的“势族”,又形成、固定为第一流高门。这样,由于个人官位显赫而形成的“势族”,通过家族几代人中的官位显赫,便起了质的变化,而发展成以家族血统高贵为标志的高门甲族、膏腴之族了。

  《新唐书·柳冲传》:柳芳记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云“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虽然其中“四姓”之说,可能有些问题①;是否主要以北魏官爵为标准重定门阀高下,也值得怀疑(见后);但祖上如无魏晋官爵,便依三代人在北魏反复取得官位上下,确定门第高低,这恐不会是孝文帝创造,应该承袭有自,可作为前述东晋高门甲族形成、固定原因的一个侧证。

  以上是高门。

  次门大概是由刘毅所说的“寒门”中经常评为人品三品至九品,反复充任一般最高达官品六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可举彭城刘氏家族为例。据《宋书》纪、传,刘裕父系、母系、妻系三代官位可查者十三人①。除一人于制度尚疏的东晋初位至五品清官散骑侍郎,三人位至清浊不分、官品五品的郡太守外,其余多数(七人)均位在官品六、七品之间(如尚书郎、治书侍御史、县令等);还有两人则是东晋后期高门所不屑为的郡功曹。试将这些官位和上述泰山羊氏相比,虽然两者有的是交错的,如都有郡太守,可是就整体看,则有明显区别。泰山羊氏这支可考者十八人②,一人早卒,其余十七人,官品五品以上者十二人。十二人中五人为刺史、太守,七人为清望美官(如黄门郎、中书郎),包括三品、四品各一人。剩下五人,也全为六、七品清望官(尚书郎二人;车骑掾、卫军功曹、州别驾各一人)。对比之下,刘裕家族包括婚姻家族,主体官位在官品六、七品,且杂有低微官职。而泰山羊氏这支主体官位在官品五品,且除不计清浊之刺史、太守外,均清望官。所以一个当为次门,一个则是高门,界限是清楚的。

  刘裕家族在次门中品第又是比较高的。据《宋书·武帝纪》:“初为冠军(将军)孙无终司马”。冠军将军为位次很后的三品军号,其司马官品大约在七、八品官品之间。如所周知,刘氏家族到刘裕时已破落得很厉害,“盛流皆不与相知”。可是起家仍为司马,这只能用门品在次门中还较高来解释。类似情况还有刘牢之、刘毅、刘迈、何无忌、檀凭之等人。如刘牢之虽“世以将显”,但第一流高门玉恭曾当众拜他为兄,自亦次门。他的起家是谢玄建武将军参军。建武将军虽为四品军号,但谢玄还“监江北诸军事”,独当一面,所以刘牢之的参军,当与刘裕的司马官品相仿①。估计他们的门品(原为人品)当在三品。

  次门中品第比较低的大概由经常评为人品四品以下,反复充任一般是官品八、九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它们就是后来常见的“寒微士人”或“人士之末”②。宗越可能本来就是类似门第,所以比较容易降为“役门”。东晋末,刘宋初的鲍照,虽起家宋临川王(刘义庆)王国侍郎(官品八品),可是如考虑他“家世贫贱”,因刘义庆“爱其才”,给予优待,实际上与“人士之未”巢尚之因得君主赏识而“补东海国侍郎”情况略同,应该也是“人士之末”,原来起家官恐只能是官品九品,而与刘牢之、刘裕有别③。出身这种门第,一般情况下如要充任供士人铨选的官位,恐终身只能徘徊在八、九品官品之间④。可是鲍照因为有才干,所以除历清浊不分的、官品达六、七品的海虞令、秣陵令、永嘉令外,还升至一般供士人铨选的太学博士(七品)和前军刑狱参军(七品),超越了门第应得官品。不过也正因原来门品太低,官位也就到此为止,五十多岁死去,迄未再升进。

  至于役门,本魏晋以来之庶人,亦称寒人,当由无人品、无任何官位,或即便入仕,也只能反复充任不入流寒官的家族固定而成。因为史书中这方面记载极少,所以只能作此推测。

  以上由于一定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而形成、固定的门第,最后都要经过一定手续,由皇朝认可。东晋以后多次进行土断和整顿户籍,主要目的是为了固定和增加剥削对象,则在这同时认可或调整高门、次门、役门等,是十分必要,完全有可能的。前引《宋书·宗越传》,东晋末赵伦之镇襄阳,使长史范觊之整顿户籍,改定宗越为役门,其事虽然不是全国性的,却足可说明,门第之形成、固定,须经封建政权认可,后者有权整顿、调整。《南齐书·王僧虔传》:为会稽太守,“听民何系先等一百十家为旧门”。被劾,“委州检削”,“坐免官”。所谓旧门,乃士族之泛指。虽然这条材料时间稍晚,但东晋南朝制度一脉相承,南齐“旧门”之固定须要地方长官批准,其制应沿袭自东晋。

  以上还表明,两晋门阀制度之确立,有一个按官位高低区分的“势族”、“寒门”、庶人等,向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高门、次门、役门等发展的过程。前者与后者虽不能截然分开,但也不能等量齐观。

  《晋书·石勒载记下》:“勒清定五品,以张宾领选。复续定九品。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这个“士族”指的是过渡阶段的“势族”加“寒门”呢?还是确立阶段的高门加次门呢?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决不能把它理解为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首先,石勒所清定的“五品”、“九品”,指的是人品,而不是门品。《晋书·石季龙载记上》所载石虎诏书,对我们理解石勒这一措施大有帮助。该诏书称:“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虽未尽弘美,亦缙绅之清律,人伦之明镜。自尔以来,遵用无改。先帝(石勒)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铨论,务扬清激(遏)浊,使九流咸允也”。这就表明,石勒、石虎只不过照搬了曹魏之制,并无发展。意谓“扬清激浊”中之“清浊”,也只是指的人伦上的清浊①,竟谓要严格按德、才定品。这和后赵统治状况也相适应。当时西晋原“势族”、世家大族之留中原者,多不愿与石赵合作。为稳定统治,石赵固然不放松对他们的争取,下令“不得侮易衣冠华族”(《晋书·石勒载记下》),即其一例;但更重要的则是把希望寄托在愿意为自己效劳的一般士人甚至庶人上。清定五品,续定九品的对象应该就是这些社会力量。主持选举和清定人才的张宾,当即属西晋的“寒门”②,亦其证明。因而石勒所“典定”的“士族”,应该就相当于西晋人品九品、官品九品以上的官族。目的是通过定为“士族”,给予荫亲属、荫客特权,进一步笼络他们,使之死心塌地忠于自己。也就是说,石勒所典定的士族身份,失官也就失去,应大体与西晋一样,而和门阀制度确立时期的士族不同。这是因为石勒之时还不具备形成后者的条件。

  从以下几条材料,也可看出石勒以及随后很长一个时期的士族,是按官位高低区分的:《晋书·石勒载记下》:“徙朝臣掾属已上士族者三百户于襄国崇仁里,置公族大夫以领之”。按“公族大夫”见于《左传》。成公十八年载:晋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石勒似采此制。故第一句话当理解为朝臣凡椽属以上之家族,称士族,统被迁徒,由公族大夫领之。此按官位定士族之一证。

  《晋书·苻坚载记上》:苻坚建太学,“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行礼于辟雍(太学),祀先师孔子,其太子及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皆束脩释奠焉”。这“公卿以下子孙”、“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以前引石勒措施例之,恐即“士族”。可见直到苻坚之时,太学入学资格仍和西晋以官位高低为标准之制同①,而与东晋末桓玄置学官教授门地二品子弟之制异,则在石勒之时岂能形成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我们知道,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王朝更迭频繁,与东晋不同,加上胡汉隔阂的存在,所以门阀制度确立的时间也比较晚一些。《晋书·慕容宝载记》:“定士族旧籍”,时在公元396年,或许这才是北方门阀制度确立的一个反映。既称“定”,就不是沿用,而是新定。又称“士族旧籍”,恐怕指的是后燕以前旧的户籍上的士族。在这以前,如石勒等全都按出仕本朝的官位高低,将九品以上定为士族。而一般不承认被推倒王朝户籍上之士族,除非他们归附了本朝。从慕容宝开始,对旧籍上士族不再一概否定,即便未出仕新朝,根据情况,不少人仍可予以承认。“定士族旧籍”的内容或许就是如此。另外,从永嘉末年以来,留在北方的某些世家大族,如范阳卢氏、河东裴氏等,每个胡族王朝上台,全都有人出仕,而且位居公卿,经过几代,家族声望大大提高,成为不管出仕与否,胡族王朝全得考虑依靠或拉拢的力量。这些情况,大概就是慕容宝其所以要“定士族旧籍”的一个客观动因。当然,南方东晋门阀制度的确立,对之也有很大影响。

  役门之出仕及出仕后免徭役问题

  在门阀制度确立之后,高门、次门、役门等已经固定,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以及官位高低而发生变化。这种制度十分有利于高门甲族,而不利于次门、役门等。许多特权,特别是出仕中升迁迅速,轻易取得美官、高官等特权,被高门甲族垄断,长期把持,次门特别役门等,很难染指。不过,为了维护整个王朝的统治,高门甲族又不能把什么事务都包下来,特别是他们鄙薄的武事、吏事,必须依靠次门、役门以至兵户、吏家去承担。为了鼓励他们的积极性,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以下制度:第一,虽为役门等,但如果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在职期间,本人和家族沿用西晋太康旧制,仍可免徭役(官品九品以下大概不能荫族)。只不过去职之后仍须按“役门”等门第服徭役。和高门、次门无论在职、去职均享有免役权相比,这种优待是很有限的,可是毕竟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一个不小的刺激。

  第二,推行西晋已经萌芽的官分清浊之制,使之逐渐确立①。这一制度一方面可以刺激役门等贡献个人才能,为皇朝效力的积极性。因为根据这种制度,高门所不愿为、不屑为的武官和吏事烦杂的文官虽不是清官,但品级并不低,有的高到三品以上,在统治人民,指挥战争上,权力很大。另外还有不分清浊的地方官(县令、太守、刺史),取得一定官职的役门等,也可升任①。另一方面又不影响高门甲族的优越地位。因为役门等不得为清官,清官必须由士族铨选。清官不但社会声望远高于官品高的浊官、武官,而且升迁迅速,易于飞黄腾达。特别是朝廷大权掌握在高级士族手中。他们虽鄙薄武事,但还是通过文武兼任或文武迭任方式,紧紧抓住军事长官(如各地都督)的位子。

  这些就使役门等官位虽高,也只能从属于高级士族,为他们服务。《晋书·陶侃传》:庾亮抵抗苏峻失利,“亮司马殷融诣侃谢曰:“将军(指庾亮,时以护军将军为征讨都督)为此,非融等所裁。’将军王章至,曰:‘章自为之,将军不知也。’侃曰:‘昔殷融为君子,王章为小人;今王章为君子,殷融为小人。’”殷融出身陈郡殷氏,是名族;所任将军府司马,也是士族常出仕的幕僚性质之武官。王章事《晋书》仅此一见,不知详情,推定出身将门。陶侃的意思是:殷融本来出身名门,故是君子,王章出身将门,故是小人。但现在殷融作为幕僚,打仗失败后,归过于府主,而王章却风格甚高,肯替庾亮承担责任,故从思想品质言,两人倒换了位置。按王章敢于替庾亮承担全部责任,陶侃也没有斥他不够资格,可见其将军官品不低,权力不小,但他从门第言,仍是小人,和殷融存在士庶之别。《晋书·郭默传》:“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以后虽逐渐升至官品颇高的后将军(三品)领屯骑校尉(四品),但仍被官品与他相等,然出身大族的平南将军刘胤视为“小人”。这种制度和风气,正是又拉拢“小人”,又保证“君子”优越地位的手段。

  第三,如果役门等因功勋能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甚至五品以上职位,子弟又能小心谨慎,将以上官位接连保持两、三代,还可以改换门庭,成为高门或次门。如彭城到彦之曾以担粪自给,显属役门。但自因军功封侯,升至护军将军(四品),第二代位至州刺史(四品),第三代位至五兵尚书(官品三品),到氏便升为高门①。这种制度与风气,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个更大的刺激。当然,由于高门甲族的压抑与排斥,以及当时役门等家族本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取得高官要职并维持两、三代的,几如凤毛麟角;但将六至九品官位保持两、三代,升为次门的,虽然不多,却也不能算很稀罕,特别南朝。

  以上为役门等出仕的制度。

  至于次门,本为士族,无论出仕与否,均免徭役,自比役门等优越。但在高级士族掌握统治大权的东晋,同样受到压抑,仕途升迁困难,因此对待他们也有个如何调动其积极性问题。估计上述关于役门等出仕的制度,有的固然与次门无关(如出仕九品官以上免徭役),有的则大体也适用于他们。如次门虽有取得清官资格,但所得官位除清度低外,品级也不可能高,因为高级清官多为高门把持。因此次门也往往把出仕武职或清浊不分的地方长官,作为晋升的终南捷径。而且应该说,在东晋,通过这一途径取得高官的,次门因为条件稍优,数量要多于役门。同样,次门两、三代中保持五品以上高官升为高门的,可能性也大于役门等,南朝前期材料稍多,见后。

  以下着重讨论一下役门等出仕后的免徭役问题。

  如上所述,役门如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去职后不能免徭役,但在职期间,依太康制度,是可以荫三族的。然而自刘宋,元嘉年间起,发生了对役门不利的变化。

  《宋书·索虏传》:(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余悉倩暂征行。

  唐长孺先生认为:“虽然这里没有说凡充任上举官职的才是士族,但既承认其免除兵役权利,实际等于宣布这些官职是最起码的士族标识。”又指出“寒人”如仕至这些官职,“也当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①此说可酌。这似是把役门、寒人仕至这些官职免役,与是否士族这样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淆了。诚然,士族中层次低的,往往充任这些官职,甚至高门也有起家或历官州从事的,然而仕至这些官职的,却不限于士族,也可以是役门、寒人。如《宋书·武念传》:乃“三五门”,即仕至宋孝武帝当皇子时,军号抚军将军,任雍州等州都督的“参军督护”。唐先生自己也举了好几个寒人仕至参军督护、国三令的例子。可是这些人怎么能因此便“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呢?试看下例:《南史·江敩传》:宋末齐初,寒人纪僧真得君主宠幸,自小吏仕至中书舍人(官品七品,士庶杂选)、尚书主客郎(六品清官)、太尉中兵参军(官品七品),官位都高过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可是他仍非士族。他对齐武帝说:“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意即将门第改为士族)”。帝曰:“由江敩、谢■,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结果纪僧真碰了一鼻子灰,叹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考永明年间,江敩任司徒左长史,谢■为吏部尚书。当时纪僧真必仍为役门或吏家,武帝是要他找江敩等将出身或门第改为士族①,而江敩予以拒绝。《江敩传》又称:“时人重敩风格,不为权幸降意”。这既说明当时权幸改变门第的不在少数,一般司徒左长史、中正无此“风格”,所以江敩为人所重。另一方面又说明如不经一定手续,即使在君主示意下仕至清官,甚至更高的三品以上文职大臣(如南齐王敬则、陈显达,均位三公),也非士族。

  再举一例:《文选》卷四十《奏弹王源》一文反映南齐士族王源因与寒人满氏联姻,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此事前已提及。而据沈约文,满璋之官“王国侍郎”。如是皇弟皇子王国,则侍郎官位高过“国三令”;如王国等级较低(如嗣王),待郎官位也大体与皇弟皇子“国三令”相等。如果仕至这一官职就被认作“起码士族”,便不会发生弹劾问题。实际情况是:沈约虽提到了这一官职,却不把它当一回事,仍从血缘上揭发:“窃寻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这又证仕至这些官职的寒人仍是役门、庶人,不是士族。

  那么何尚之的建议如何理解呢?

  便是要求进一步改变西晋太康制度,压缩官吏荫族特权。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在这之前,即便役门,凡官至九品以上,在职期间均可荫族,这是沿袭太康旧制。可是自东晋门阀制度确立以后,高门、次门不管出仕与否均可免役;再加上战争频繁,役门等立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者日多,这样,可供王朝役使的对象便在减少。到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兵力不足”,怎么办呢?对士族不敢碰,便在役门头上做文章。依何尚之议,仅只征发“三五民丁”,即“三五户”亦即役门之民丁,但实行一个新制度,即将三五户中本来出仕至九品以上官位所享有的荫族权予以压缩,改定为大体官品七、八品的州从事、皇弟皇子国三令等方能享有。为了缓和这些被剥夺荫族权之寒官的不满,规定“悉倩暂行征”,意即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而且限于兵役。可是因为整个说来,徭役、兵役等需大于供,这个口子一开,便收不住了,不但后来征行照此办理,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徭役、杂役。太康制度便改变了。这是门阀制度确立,高门甲族掌握大权(何尚之即高门),压制役门、寒人的又一表现。据《宋书·羊玄保附羊希传》记载:为尚书左丞,在离元嘉二十七年不久的大明初建议改变旧制,允许官吏占山护泽,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依次递减,七、八品听占一顷五十亩,而九品却与“百姓”同,仅听占一顷。这种压制绝大多数由役门、寒人充任的九品官吏特权的作法,与何尚之议的精神正好遥相呼应(泰山羊氏亦高门),可作为前述对元嘉二十七年改制新看法的一个旁证。

  附带一说,史学界有认为出身州从事是起码的士族标志,我们觉得这个论断尚可斟酌。按《隋书·百官志上》,萧梁天监官制改革后,门地二品者官分十八班,门地不登二品者为“寒微士人”,又有流外七班安置他们。这流外七班,大体相当于晋宋八、九品官位(考证见后)。我们知道,寒微士人也是士族,数量较多。《南齐书·陆慧晓传》:山阴一县课户二万中资产超过三千者,占一半以上到三分之二。可“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从这句话虽无法断定其绝对数字,但绝不止三百、五百户是可以肯定的。其中大多数当为层次比较低的寒微士人。这些士人,据天监官制,需经历了流外七班,方能登流内一班。州从事属于哪一班呢?如按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和皇弟皇子北徐、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言,分别是流外六班和五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八品。如按扬州、南徐州西曹祭酒从事、议曹从事言,则是流内一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七品。把起码士族之标识定为出身州从事,则出身梁流外四班至一班,或刘宋官品九品的寒微士人,岂不被排斥于士族之外,成了役门了吗?这不可能,也不符历史事实。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个问题,还需对唐先生据以论断的两条材料加以考证。一条即《宋书·索虏传》何尚之参议,上面已经指出它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起家官,其中免役资格与是否士族不是一回事。另一条材料为《南史·庾革传》,原文如下:“后为荆州别驾……。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遂止。”

  这段记载具体史实有误,见《廿二史考异》卷三七,但不影响我们讨论的问题。唐先生把“名挂士流”理解得太实,以为邓元起只想要个起码士族身分,以便“取得士族荫族特权,首先是免役特权”。可是原文明明说“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首先是为了社会声望。如果这一动机是事实,则在大量寒人通过非法手段“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起码士族)”的南齐(《南齐书·虞玩之传》),仅仅改为起码士族是否能满足他的愿望呢?考南齐永元末邓元起已历官槐里令、弘农太守、武宁太守(官品五品),地位虽不高,也不算低(《梁书·邓元起传》)。所以所谓“愿名挂士流”,恐怕不只是想取得一个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身分,而是一句谦词,实际上是想取得较高门品和地望,让“乡里”羡慕。试看邓元起终于争取到的皇弟皇子荆州议曹从事,据《隋书·百官志上》载,在梁流内一班,略当宋齐官品七品,大体是层次较高之低级士族或一般高门的起家官。《宋书·王玄谟传》:出身太原王氏不发达的一支,上代多郡太守,起家徐州从事史。

  《南史·顾琛传》:出身吴郡顾氏。曾祖和,晋司空,祖、父并七品清官,琛“起家州从事”。《南史·张岱传》:出身吴郡张氏,祖敞度支尚书,父裕都官尚书,均官三品,岱起家州从事。由此可见,州从事是一种趄点稍高的起家官,恐不是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的标志。

  士族队伍的变化和梁武帝改制

  在东晋社会渐次形成、固定的高门、门地二品,直到东晋末年数量仍是不多的。如前面已引,东晋末,桓玄为了笼络人心,“置学官,教授二品子弟数百人”。据《通典·职官十九》,晋代内外文武官六八三六人(官品九品以上),其中内八九四人,外五九四二人。我们无法知道桓玄的“二品子弟”是否包括外官中门地二品,姑且全按内官计,如一官有子弟二人,则全部内官共得子弟一七八八人①,“数百人”只能是其中一部分。如果数百人中再扣除虽门地二品,然未出仕户之子弟,则不难看出九品以上内官中大部分必由门地三品以下官吏组成。然而正是这少数门地二品,特别是其中第一流高门掌握统治实权,形成东晋“门阀政治——皇权政治的变态”②。可是到东晋末年,随着高级士族,特别其中第一流高级士族的腐朽,门阀政治无法维持下去了。大体从东晋末至南朝前期士族队伍发生如下变化:第一,随着宋、齐两代皇权政治的恢复,原为低级士族的皇族,凌驾于高级士族之上,成为享有种种特权的特殊高级士族,只是文化素养、儒学传统一时还跟不上,特别在刘宋③。这一状况在政治上形成两个特点:一是皇帝重视吏事,往往信用气质比较接近、长于吏事的寒人、役门为近臣(如中书通事舍人),甚至倚为顾问,造成“寒人掌机要”之局面。另一特点是皇族本身也长于吏事,他们与皇权存在矛盾甚至尖锐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又往往成为皇帝信用的另一对象,而且官位远高过寒人近臣。以刘宋六十年统治言,皇族任尚书令或录尚书事之时即占三十六年。扬州刺史掌握京都地区军政大权,前后十七人,皇族即占十二人①。

  第二,在宋、齐,原东晋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都没落了。王、谢两族虽仍显赫,但真正得君主信任,执掌实权的,却极少,并各有其特殊原因。如齐代的王俭,前后任尚书仆射、尚书令共十年,除了本人才干外,主要是以死心塌地投靠萧齐,为宋、齐禅代竭尽智力的代价换来的。这种情况,在第一流高门中极为罕见。由于此故,陈郡谢氏在宋、齐两代无一人任尚书令、仆射。其他琅邪王氏即便入选,也多为形式。如王球即一著例:为仆射,装病,“朝直至少”,以至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要“以法纠之”,因宋文帝称他为“时望所归”,“遂见优容”(《南史·王球传》)。

  第三,低级士族和高级士族中声望稍低的家族,相继配合皇族执掌大权。如上述刘宋的尚书令或录尚书事,皇族充任以外的二十四年中,徐羡之、傅亮、柳元景、袁粲任职一共占去十六年。徐羡之、傅亮被琅邪王氏轻为“中才寒士”、“布衣诸生”,实属于一般高门。袁粲虽出自著名高门陈郡袁氏,但袁粲这一支却“饥寒不足”,走向衰败,父袁濯早卒未仕,母“躬事绩纺,以供朝夕”。袁粲于宋孝武帝世飞黄腾达,升至吏部尚书。因凌辱“寒士”,孝武帝大怒,揭其底曰:“袁濯儿不逢朕,员外郎(即员外散骑侍郎,官品五品)未可得也,而敢以寒士遇物!”见《南史·袁粲传》。这话一方面表明袁粲门第并不显赫,另一面也反映或许孝武帝正是有意识重用这一类门第的人,以压制第一流高门的。后来宋明帝临终赐“门族强盛”的尚书左仆射琅邪王景文死,相反却以尚书令袁粲为主要顾命大臣,可能也与这种指导思想有关。柳元景上代最高位不过清浊不分的郡太守,本人以武功显,原来当是低级士族①。仕于东晋南朝的这一支河东柳氏,似自元景以后方升高门。

  刘宋六十年,尚书仆射中原次门更多。如孟、刘延孙、刘遵考、刘秀之、颜师伯、刘勔、柳世隆均是。其中颜师伯就是一个颇有军事、政治才干,深得宋孝武帝宠幸,而又被袁粲轻视的“寒士”。刘延孙与皇室本非同族,但因有军事政治才干,宋孝武帝与弟竟陵王刘诞发生矛盾时,竟破例“与之合族”,以便用他为“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之”的南徐州刺史,以防刘诞(时诞为都督南兖州等六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镇广陵。南徐州刺史所居京口与广陵正好隔江相对)。从刘延孙两任尚书仆射,官至侍中、车骑将军,并两领徐州大中正推测,他这时肯定已由次门升为高门了。像颜师伯、刘延孙这类原低级士族,数量多于一般高门;而且和东晋之时比,儒学修养、文化素质正在日益提高,已越来越成为巩固封建王朝统治的重要力量。

  第四,不少役门、寒人靠吏干、军功升至较高官位,经过钻营,依合法手续,将户籍改为士族。如上述宗越请宋文帝特批,邓元起请随王萧子隆照顾均是。此外,还有更多役门、寒人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改注户籍。据沈约说,不过“用一万许钱”贿赂,便可使“昨日卑微,今日仕伍”。因为人数相当多,竟造成“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缺,职由于此”(见《通典·食货三》)。不过,以上两类役门、寒人转成的士族,一般说社会声望还较低,绝大多数乃是寒微士人,政治上作为、影响不大。

  总之,在皇权政治得到恢复的宋、齐两代,士族队伍发生的变化是:原东晋一流高级士族声望虽然更高,实权却进一步丧失。原为低级士族的皇族彭城刘氏、兰陵萧氏,转为特殊高级士族;声望较低、腐朽性较少的原某些高级士族(如陈郡袁氏袁粲这一支、河南褚氏褚湛之、褚渊这一支等),上升为著名高门;数量稍多,有军事政治才干的原低级士族,有的已上升为高门,有的极力想升为高门。以上三类士族,一般说,以皇族为主、相互配合,乃是支持皇权,巩固王朝统治的主要力量。此外,不少役门、寒人转为寒微士人,少数且通过吏事、军功显示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九品以上甚至更高官位。不过总的来说,在南朝前期,这一类人政治影响还不大。

  对于以上士族队伍的变化,封建皇朝怎么适应呢?除了宋、齐两代对非法混入士族队伍的役门不断采取整顿户籍办法加以清理外,最突出的一项措施,便是梁武帝天监初总结宋、齐两代经验教训,面对现实,实行了官制改革,特别是天监七年,更进一步将魏晋以来的官品九品改为十八班。据《隋书·百官志上》,整个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二:第一,魏晋以来官品九品与人品九品相适应,而改革后的官品十八班,只有人品二品,在当时即门地二品方可铨选。“其不登二品者”,即门地三品以下,只能铨选流外七班。

  第二,改革后的官品十八班,并不是原来官品九品一分为二,而是大体把原来官品七品以上官位打乱,重新排列组合而成。原官品八、九品官位,则多半降为流外七班。

  关于后一问题,需加考证。

  宫崎市定氏曾断定:十八班是宋、齐宫品六品以上重新组合而成,七品以下则入流外七班和蕴位、勋位①。此说可酌。

  事实是这一分界线大体上说,不在六、七品之间,而在七、八品之间。亦即十八班大体是由宋齐官品七品以上重新组合而成。《宋书·百官志》载官品七品凡十类官,绝大多数进入梁制十八班,便是明证:1.诸卿尹丞:梁太常丞在五班;宗正、太府、卫尉、司农、少府、廷尉等丞在四班;光禄丞、太仆、大匠丞在三班;鸿胪丞在二班;太舟丞在一班。

  2.太子傅、詹事、左右二卫率诸官之丞:梁太子太傅、少傅丞在五班;太子詹事丞在四班。太子左右二卫率丞,梁制失载:但“太子二率殿中将军”,梁在一班。而据与梁十八班相适应的陈官制九品,有“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在第九品②,可见太子二率殿中将军与太子二率丞品级相等,前者梁在一班,则后者自亦当在一班。

  3.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梁制失载。但据陈制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有的在八品,有的在七品,可证梁制必在流内。

  4.诸府参军:梁诸府等级高下不一。最高者为皇弟皇子府,以下递为嗣王府、庶姓公府、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最低为庶姓持节府。其参军除庶姓持节府在流外七班外,其余都在流内,高的如皇弟皇子府正参军还在四班。

  5.戎蛮府长史、司马:梁制只载诸戎蛮府中品位最低的“杂号护军”如镇蛮护军、安远护军的司马在流外七班①,然据陈制,诸戎蛮府长史、司马六百石者,俱在八品,可证梁制这类官一般亦应在流内。

  6.公府掾属:梁制在六班。

  7.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梁制太子洗马在六班,太子舍人在三班,太子食官令不载。但《宋书·百官志下》称:太子食官令“职如太官令”,而梁太官令在一班,食官令当相若。

  8.诸县(署)令六百石者②:梁制太官、太乐、太市、太史、太医、太祝等诸署令在一班。县令不载。然陈制县令六百石者在九品,可推知梁当在流内。

  9.谒者:梁、陈制均不载。可采迂回办法推算。据宋志谒者仆射在五品,谒者在七品,相差两品。梁制谒者仆射在六班,如按相差四班至五班计,谒者亦当在流内。

  10.殿中监:梁制但有殿中外监,在寒人充任的三品蕴位,殿中内监在寒人充任的三品勋位。《唐六典》卷十一也称由“位不登(流外)七班者”充任。《通典·职官八》则称:梁陈殿中监“资品极下”。可见这一官职由晋宋官品七品跌到梁陈的蕴位、勋位,属于特殊变动,不能反映官制改革的一般情况。

  由上可见,宋制官品七品的十分之九均转入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内一班以上。

  再考察宋志的官品八品。

  1.内台正令史:梁在三品蕴位。

  2.郡丞:梁制不载。陈制万户郡丞和不满万户郡丞分别在七、八品,可推定梁制亦当在流内。

  3.诸县、署长:梁制不载。据《后汉书·百官志五》,县长秩四百石或三百石,署长四百石。陈制五千户以下六百石县令在九品,则不满六百石之县长自在九品以下,亦即梁当在一班以下。诸署长位次于诸署令,诸署令梁在一班,则署长亦当在一班以下。

  杂号宣威将军以下:据《通典·职官十九》,门品二品铨选的军号二十四班,与宋、齐军号的对应关系是:二十四班相当宋齐骠骑、车骑等。二十三班相当四征等。……十六班相当征虏,十五班相当冠军,十四班相当辅国,十三班相当宁朔。十二班以下未言相当宋齐何军号。但依十六至十三班的对应比例,据宋志宣威将军以前尚有建威至凌江共军号十八,则到杂号宣威将军以下,其相当的军号自应由“不登二品”者铨选,亦即其官相当于流外。

  由此可见,宋制官品八品基本上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外官。

  至于宋制官品六品,十四类官,虽然几乎全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内官,但一般班次均高于和宋制官品七品对应的流内官,最高的达到十一班(皇弟皇子师),九班、八班也颇多。而后者最高才只有六班(公府掾属、太子洗马)。

  综观宋制官品六、七、八品和梁改革后官制之对应关系,可以肯定,梁制十八班不是宋制六品以上,而是七品以上官品的重新组合。

  这样改革,有着历史根据。

  自汉以来,官秩二千石(相当于官品四、五品)与千石(相当于官品六品)之间固然有着一条重要界线,而官秩六百石(相当于官品七品)与四百石(相当于官品八品)之间,也存在一条重要界线。《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材力,自今以来,毋得举”。表明六百石是大夫等级,享有先请特权。什么叫“秩禄上通”?《礼记·儒行》“上通而不困”。郑注:“上通,谓仕道达于君也”。据此可知“秩禄上通”便是其官职是直接效力君主,政绩可上达于君主之意。按汉代公府与州郡辟除掾属,秩禄最高四百石(公府东、西曹掾),见《后汉书·百官志一》。这些掾属有事只与辟主相通,相互有君臣关系,相当于先秦的“陪臣”,由“士”充任,而不能上通于君主。汉宣帝不许举六百石官吏,就是为了给这些掾属之察举开辟道路①,反过来也就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条重要界线:六百石以上是大夫,四百石以下是士,多数是“陪臣”。

  这条界线也体现于晋宋礼制中。《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以上与千石以下固然有着截然不同礼制,已见前考;另外六百石即官品七品以上与四百石即官品八品以下礼制的不同同样突出,这就是除服务人员(如一些郎官等)外,凡元会正式成员,亦即在殿前设有位次者,均六百石以上官吏,而无四百石以下官吏位次。这恐怕仍是汉代大夫上通之制的延续②。

  通过以上改制,梁武帝将十八班界线划在宋、齐官品七品以上,规定由门品二品之人充选,实际上就是将原来一般情况下最高能升至官品六、七品,即层次较高的低级士族(门品约三品),吸收到门品二品即高级士族行列中了③。这是因为在宋、齐两代低级士族的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日益提高,越来越表现出他们在巩固封建皇朝统治中的才干和作用,因此梁武帝为了自己朝廷的利益,采取承认现实的政策,在继续拉拢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第一流高门,也不忽视重用某些有才干、有作为的一般高门的同时,不得不进行改制,大幅度地拉拢、讨好这一社会力量。具体变化大概是:凡原来上代往往充任宋、齐六、七品官位,本人官位又在改制后的十八班以内,便由低级士族升为门地二品,成为高级士族,从而为合乎制度地取得五品以上特别三品以上官品,准备了资格、条件。梁武帝在位期间最信用的一批参与机密的大臣,除周■为一般高门外,其他原来多为这类低级士族:如徐勉,被梁武帝目为“寒士”;朱异,自称“寒士”:范云“起家(宋武陵王赞)邱州西曹书佐,转法曹行参军”,俱见《南史》本传。如起家法曹行参军,还有可能是一般高门,起家州西曹书佐(即西曹或西曹从事,亦即汉代功曹书佐,见《宋书·百官志下》,梁在改制后的一班),原来只能是低级士族。梁代这些人都升至五品以上高位,如范云,尚书右仆射,三品;徐勉,尚书仆射,十五班,右光禄大夫,十六班;朱异,中领军,十四班。而且门阀也改变了。《南史·张缵传》:出身范阳张氏,“本寒门(低级士族)”,弟张绾曾被人目为“寒士”(《周书·刘璠传》)。可是因父张弘策助梁武帝夺天下有功,三子包括缵均起家秘书郎(乃著名高门起家官),缵、绾均位吏部尚书、尚书仆射。门阀未升二品,是不可能得此任命的。《资治通鉴》卷一六一太清二年条:梁武末年,欲利用侯景,景“征求无已,朝廷未尝拒绝。景请娶于王、谢,上曰:‘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景恚曰:‘会将吴儿女配奴!’”侯景生气的是未能与第一流高门王、谢联姻,并不意味朱、张门阀低;相反,从梁武对侯景征求一直给予满足推测,朱、张肯定门阀也比较高,只不过稍逊王、谢而已。“朱、张”,胡三省注:“谓朱异、张绾之族也”。这不但再次印证范阳张氏门阀升得相当高,而且也表明朱异自称“寒士”,是就过去的门阀而言,或就与原高门交往中仍被目为寒士而言(此即朱异所谓“诸贵皆恃枯骨见轻”,见《南史》本传),其实在户籍记注上,在吏部铨选文书上,他已和范阳张氏一样,升为相当高的门阀了。①总之,梁武帝改制,乃是东晋末至宋、齐间士族队伍变化在官制上的反映。它表明,宋、齐门阀制度虽仍处鼎盛时期,高级士族仍占据高官要职,享有种种特权,但已极大程度上要受皇权支配和限制,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各个层次的士族升降、兴衰已大不相同。梁武帝官制改革,便是宋、齐这些变化的一个总结。

  附带一说,前言宋、齐多以“寒人掌机要”,为什么梁武帝改革着重照顾、优待的却是原来的“寒士”呢?

  原因有二:第一,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限制,从东晋末至宋、齐,只有原来的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显出长足的进步,逐渐在顶替原来的高级士族,充当支撑封建大厦顶梁柱的角色。与低级士族有所不同,役门、寒人虽得到皇帝出于种种动机的信用而“势倾天下”,但多半仅长于吏事和武职,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尚未跟上,还缺乏从封建统治的整体、长远利益着眼,考虑和处理政务之水平,因而一旦得宠,虽能带来短期效益,往往因贪污纳贿,胡作非为,最后反而导致皇朝或君主的覆败。沈约在《宋书·恩倖传序》中便说:“民忘宋德,虽非一涂,宝祚夙倾,实由于此(指信用恩幸)”。这就是说,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言,役门、寒人的德、才虽有进步,但与士族特别高级士族平起平坐的条件尚未成熟。所以新起的梁武帝君臣不可能重视他们。

  第二,宋、齐两代,特别宋代的君主和皇族虽然原为低级士族,可都是以长于吏事、武职和权术,乘前朝末年种种矛盾尖锐,统治昏乱之机,夺取政权的。本身气质则与寒人比较接近。所以为了巩固统治,君主一方面固然不得不拉拢、拔擢某些有才干而又愿意为自己效忠的高级士族,和文化素质、儒学修养好的低级士族,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出于种种特殊目的(如解决与皇族、大臣之间矛盾等),需找亲信密谋、商议时,气质相近而又极力謟附、迎合自己的寒人,便入选了。梁武帝的气质则不同。尽管过江的兰陵萧氏各支本低级士族,多以武功显,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已有了很大提高,梁武帝萧衍之学术与文才更为突出,所以他虽仍重吏事,但在他面前,寒人多半任奔走之劳,参与内省政事谋议的均范云、徐勉、周■、朱异一类兼长吏事的士大夫。君臣在一起有时还讨论经学、礼学、文学、佛学等,甚至吟诗作文,仅长于吏事的寒人很难与他气味相投。《南史·朱异传》:本小官,梁武帝召见,“使说孝经、周易义,甚悦之。谓左右曰:朱异实异”。随后朱异便逐步飞黄腾达。这种情况,宋、齐幸臣无一其例。《隋书·百官志上》:天监九年梁武帝下诏将过去由寒人充任的尚书五都令史,“革用士流”,委派的五个人并登门地二品,“才地兼美”。这虽然不涉及参与机密问题,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梁武帝对仅长于吏事之寒人的态度。

  北魏孝文帝定姓族的标准

  关于五胡十六国时期“典定士族”和“定士族旧籍”问题,前面已经简略分析。

  对于后燕慕容宝所定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前大概是承认的。《魏书·高允传》:上书建议于郡国立学,“学生取郡中清望……先尽高门,次及中第”。“显祖(献文帝)从之。”北魏建国至显祖时从未清定士族,所云“高门”、“中第”,自依五胡十六国以来,特别慕容宝之制。

  随着汉化的推行,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方面对鲜卑贵族固然不得不以当代三世官爵为标准;另一方面对汉人重定士族高下,则似乎是以魏晋官爵为主要标准;至少定第一流高门是如此。

  《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并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

  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代人)八姓,自太祖以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看来宋弁定诸州士族,最高等级无疑就是这“四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四姓”入魏后到孝文改革前的官爵全都不很高①。

  范阳卢氏:卢玄,宁朔将军(四品上,此据孝文帝所颁第一职令,下同)。子卢度世,平东将军(从二品上)、青州刺史。孙卢渊,仪曹尚书(二品中)。渊弟敏,议郎(当即中书议郎,五品中)。

  清河崔氏:崔玄伯、崔浩一支入魏虽官至八公、三公,十分显赫,但因国史案已遭族灭。其余早入魏各支无一达此高位,如崔逞在北一支到孝文帝初,且灭绝。此外崔亮、崔光都是晚入魏的“平齐民”,上代仕南朝,到定姓族时二人官位均不算很高(亮,中书侍郎,四品上;光,散骑常侍,二品下),更无三世官爵可言。至于崔宗伯,是崔逞留在南朝第二子崔諲的后代,入魏颇晚,似未入仕。子崔休,至定姓族时才位尚书郎(从五品中)。

  荥阳郑氏:郑蠢曾祖仕后燕;祖,史无传;父,不仕。本人于定姓族时已卒,位中书令(二品中)。当时子郑懿不过位司徒左长史(四品上)。

  太原王氏:王琼祖慧龙,晚入魏,最高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琼父宝兴,袭军号为龙骧将军。琼本人定姓族时为前军将军(从三品上)、并州大中正。

  以上无一人达官品一品。如果就封爵言,这“四姓”最高不过为“侯”,无一达“公”者(郑羲乃“假南阳公”,不得世袭,与正式爵位不同)。孝文帝改革前封爵甚滥②,爵位并不足贵,故孝文第一职令亦不载其品级。

  这“四姓”如从当代官爵言,都不如赵郡李氏和陇西李氏。

  赵郡李氏:李顺,都督四州诸军事(二品上)、太常(从一品下),爵高平公。从父弟李孝伯,位尚书(二品中),爵宣城公。顺子敷,中书监(从一品中)。敷侄宪,定姓族时位建成将军(四品中)、赵郡内史①。

  陇西李氏:李宝本西凉宗室,归顺北魏后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下)、并州刺史,爵敦煌公。长子承,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承弟冲,定姓族时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中),爵陇西公。

  这“四姓”当代官爵甚至也不如门阀比两李氏还低的士族。如勃海刁氏,刁雍入魏位征南将军(从一品中)、特进(一品下),爵东安公。顿丘李氏,李峻因系外戚,先后封公、封王,位太宰(一品上)。弟诞,封陈留公,官镇西大将军(从一品上)。诞弟嶷,封彭城公,定姓族时,诞子崇已位安东将军(二品下),嶷子平,已位太子中庶子(三品中)。

  可是孝文帝定姓族时“四姓”的门阀却最高。重视与汉族高门联姻的孝文帝,如上所引《资治通鉴》记载,对“四姓”,是因他们为“衣冠所推”即门阀高而“咸纳其女”;对陇西李冲则首先因他“以才识见任”,方“亦以其女为夫人”。至于对赵郡李氏之女,则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后来孝文帝为六个弟弟聘高门之女,同样不及赵郡李氏。当然,这并不意味赵郡李氏门阀很低。前引《资治通鉴》下文又说,“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可见赵郡李氏比陇西李氏虽略低,但仍属“高华”,共同构成“五姓”中之一姓。

  那么究竟根据什么标准定门阀高下的呢?

  主要当依据魏晋官爵。

  范阳卢氏:卢毓,曹魏三公;卢钦,西晋尚书仆射。

  清河崔氏:崔林,曹魏三公;崔随,西晋尚书仆射。

  荥阳郑氏:郑浑,曹魏列卿(将作大匠);郑袤,西晋三公(未就)。

  太原王氏:王昶,曹魏三公;王浑,西晋三公。

  而陇西季氏、赵郡李氏魏晋间却无确凿的、值得称道的官爵可言①。

  “四姓”与二李门阀高低主要决定于魏晋官爵之有无,是十分清楚的。

  当然,如果上代魏晋无闻,但五胡十六国时官爵显赫,后者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孝文帝定姓族的重要依据。如陇西李宝、李冲,本西凉皇室,社会声望自然极高。赵郡李顺,祖李颐,高阳太守,武安公②;父李系,后燕散骑侍郎(官品五品);从父李勰,史书虽未载其官爵,但既称“有声赵、魏间”,以至魏道武帝平中原,闻其已死,甚悼惜,竟赠将军、太守之位,自亦五胡十六国名族。勰子李灵能与范阳卢玄等一起被魏太武帝所征,征至京师由平民直接拜中书博士(即原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当亦依据十六国旧籍。所以,我们估计陇西、赵郡二李定为高门,当决定于十六国旧籍,上升为第一流“高华”,则依靠入魏后显赫之官爵。而和二李情况不同,如前述顿丘李峻等,虽入魏后官爵之显赫少有伦比,但因上代魏晋、五胡十六国俱无闻(仅知李峻父位刘宋清浊不分的济阴太守),估计当出身役门、寒人,所以定姓族时门阀远比不上“四姓”、“二李”,虽然也是高门。

  再举一例。

  《北史·宋隐传》:出身广平宋氏,曾祖、祖、父“世仕慕容氏,位并通显”。由隐从弟宣、从子愔起,子弟先后仕魏,官位最高不过员外散骑常侍(从三品上)。愔孙宋弁,孝文帝用为黄门郎(三品中),兼司徒左长史。“时大选内外群官,并定四海士族,弁专参铨量之任,事多称旨”。弁也”自许膏腴”。可是有一次孝文帝“以郭祚晋魏名门”,谓弃曰:“卿因当推郭祚之门”。并不肯。帝曰:“卿自汉魏以来,既无高官,又无俊秀,何得不推?”按郭祚出身太原郭氏①,乃汉大司农郭全,曹魏车骑将军(二品)郭淮弟郭亮之后。淮侄奕,西晋尚书,“有重名,当世朝臣皆出其下”。五胡十六国时郭氏似未出仕。入魏,郭祚祖逸最高位徐州刺史;祚父洪之,坐崔浩姻亲诛。祚定姓族时位散骑常侍(二品下)。以上材料表明广平宋氏入魏并非显宦,与太原郭氏大略相同,可是因为按旧籍宋氏于十六国时“位并通显”,是高门,故宋弁得负责定姓族之事,孝文帝临终还以宋弁为六名辅政大臣之一。而郭氏尽管五胡十六国默默无闻,但因是“晋魏名门”,所以孝文帝要宋弁推郭祚门阀在前。这与孝文帝推崇“四姓”之精神完全一致。

  考虑十六国旧籍,特别是重视魏晋官爵、门阀之风,早已在北魏社会流行。《魏书·崔浩传》:与崔赜、崔模虽同出清河崔氏,但“浩恃其家世魏晋公卿,常侮模、赜”。《魏书·王慧龙传》:自称出身魏晋太原王氏,王氏世齇鼻(酒糟鼻),“慧龙鼻大”。司徒崔浩曰“真贵种矣”,推崇其高贵血统,并妻之以女,“数向诸公称其美”。随着汉化发展,类似崔浩思想在社会上进一步扩散,到孝文帝定姓族时,把魏晋官爵放在主要地位,便毫不奇怪了。

  关于重视魏晋官爵之风,还表现于许多人往往假托两汉魏晋显宦之后代。《魏书·成淹传》:“自言晋侍中粲之六世孙”。《张熠传》:“自云……汉侍中张衡是其十世祖”。《温子昇传》:“自云……晋大将军峤之后也”。类似情况还可见刘道斌、孙惠蔚、陈奇、窦瑗、王显、赵黑、抱嶷各传。甚至前述“四姓”之一的王慧龙,也是“自云”出身太原王氏,只因崔浩赞许,方才得到王朝承认。这种风气既推动了定姓族对魏晋官爵之重视,也是定性族重视魏晋官爵之制在社会上之反映。

  由上也可证明,唐代柳芳关于北魏孝文帝重定郡姓高下,系以北魏三世官爵为主要标准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当时实际。

  

  ①《宋书·范泰传》。又《晋书·桓玄传》:“二品子弟”,亦门地二品。

  ②《魏书·韩显宗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五年条及胡注。

  ②见《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诏、《魏书·高祖纪》太和二年诏。

  ③《文选》卷四十沈休文“奏弹王源”。

  ①参见王伊同《五朝门第》下册,高门世系婚姻表。

  ①分别见《建康实录》卷十隆安二年九月、及《晋书·王国宝传》。 ①分别见《晋书·王述传》、《世说新语·简傲》。

  ①据《资治通鉴》卷一四○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条,及胡注,“四姓”指卢、崔、郑、王,而不是甲、乙、丙、丁。依柳芳说,“四姓”位在膏梁、华腴之下,亦与该条所载太和十九年诏(又见《魏书·官氏志》)推崇“四姓”而不及其他的精神不合。

  ①因为刘裕父亲可考者人数太少,所以把母系、妻系也一并统计。好在当时婚姻论门第,官位高下应接近。参见祝总斌:《刘裕门第考》,载《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1期。

  ②参见王伊同:《五朝门第》下册,高门世系婚姻表。 ①参《晋书·刘牢之传》、《世说新语·文学》“桓玄下都”条注引《续晋阳秋》。

  ②分别见《隋书·百官志上》、《宋书·恩倖传》。

  ③参见《鲍参军集》虞炎序;巢尚之情况见《宋书·恩倖传》。

  ④其所以认定“人士之末”官位徘徊在八、九品之间,是因据《隋书·百官志上》所记梁、陈“寒微士人”充任的流外七班,正好是东普、宋、齐的官品八、九品,考证见后。又以理推测,士人出仕,这类门第官吏数量最多。可是因他们门品低,官位又不高,很难有什么事迹,故史书极少为之列传。偶尔有记载,也只是其中极个别因特殊机遇而超越了门第应得官品的人物。巢尚之、鲍照即其例。我们决不能据此便忽视“人士之末”按制度绝大多数当徘徊在八、九品官位间的事实。 ①《晋书·刘毅传》:指责中正定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清浊同流,以植其私”。石氏之清浊即此处之清浊,并非官分清浊之清浊。《论衡·累害》“清浊殊操”。《论衡·命禄》“操行清浊”,刘毅、石氏清浊之涵义与此略同。

  ②据《晋书·石勒载记下》,张宾,赵郡人。并非望族。敦煌发现的唐代姓望资 料,赵郡无张氏即一侧证。参见《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二辑王仲 荦、唐耕耦两文所举氏族谱。张宾父张瑶,官止中山太守。西晋重内轻外。 祖上无显宦,仅一代官止太守,也不可能是“势族”。

  ①西晋官品五品以上入国子学,六品以下入太学;前秦只有太学,卿大夫、士以上元子入学。两者具体规定虽不同,但按官位入学之精神是相同的。 ①周一良:《南齐书丘灵鞠传试释兼论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浊》一文有详论,载 《魏晋南北朝史论集》。

  ①关于地方官不分清浊的原因,宫崎市定以为是西晋行甲午制,“凡选举皆先治百姓,然后授用”(《晋书·王戎传》),世族、寒门均得先经宰县,故无法分清浊。其实西晋官分清浊仅处萌芽时期,地方官恐怕还不存在是否分清浊的问题。而到东晋,并未继续推行甲午制。地方官其所以不分清浊,很可能是因为统治地方,事务极烦杂,边境还有战争,原则上无法排斥让有才干的 役门、将门充任:但地方上有丰厚剥削收入,高门都力争当外官,因而清浊 之分也就无法适用地方官。 ①《南史·到彦之传》:彦之孙到■竟讥琅邪王晏官职“清华所不为”。侄到溉位吏部尚书。到氏门阀自己成高门。

  ①参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71页及72页注一。虽然唐先生在作出上述论断前曾说“规定最起码的士族起家官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似乎要讨论起家官,可是因为何尚之议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起家问题,所以在具体分析中实际上主张仕至这些官职就是“起码士族”。

  ①这当中定有一套制度和手续,因史料阙如,试推测如下:凡士族均有门品,归司徒左长史掌管,吏部尚书则据品铨选。而役门等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大概仍无门品,与司徒左长史不发生关系,直接由吏部尚书根据另一套制度铨选。要改士族,不但要司徒左长史准予定门品,而且也要吏部尚书将其铨选由役门等改为士族铨选系统,这就是为何要找江敩、谢■两人之原因。

  ①《通典》记载的当是西普官数,但东晋大概减少不多,因《通典》同卷记刘宋内 官八二三,外官五三四九,东晋当相仿,故此处不再区别。

  ②田余庆:《论东晋门阀政治》,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2期。

  ③《宋书·明恭王皇后传》:出身琅邪王氏。明帝在宫内“裸妇人观之,以为欢笑”。王皇后“以扇障面”曰:“为乐之事,其方正多。……外舍(指娘家琅邪王氏)之为欢适,实与此不同”。明帝大怒。而皇后兄王景文闻之则赞后“刚正”。此即两种门阀差别的一个表现。

  ①以上俱见万斯同《宋将相大臣年表》。 ①《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称柳氏西晋有吏部尚书柳轨、侍中柳景猷,恐不可靠。《晋书》无柳景猷其人,柳轨只是尚书郎,见《贾充传》。据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西晋吏部尚书也无柳轨。所以柳元景侄柳庆远,《梁书》本传称他“世为将家”。

  ①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316—317页。

  ②中华书局标点本《隋书》三册746页此处作“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其中顿号“、”误,应删。因“殿中将军及丞”乃太子二卫率属下之殿中将军及丞,加上顿号,只会造成混乱。

  ① “杂号护军”,见《宋书·百官志下》。

  ② “署”字今本《宋书·百官志》无。按《宋书·百官志》官品表第六品中有“诸县署令千石者”,六百石、千石相对,可知六百石上当脱一“署”字。又《通 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丧第六品下有“诸县置令秩千石者”,第七品下有“诸 县置令六百石者”,和宋志所载比较,知“置”均“署”之讹。晋有“诸县署(置) 令六百石者”,则宋当亦有之。

  ①当然,这并不意味四百石以下全不能上通,如少数四百石、三百石之县长、郎中等,亦可上通,宣帝诏只是大体划一界线。《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三年将“先请”范围扩大到秩禄三百石,但只限于“墨绶长、相”,即直接效力君主可“上通”的官吏,精神同。

  ②《晋书·舆服志》:规定车制,也只有六百石以上官吏制度。又《晋书·礼志》中、下篇两见以官品六品以上为界线,但都只涉及局部问题(一为晋成帝杜皇后死,选六品子弟为挽郎;一为晋孝武帝于太学行释奠礼毕,会六品以上官吏),和汉代以来一般的大夫上通之制并不矛盾。

  ③《南史·王僧孺传》:梁武帝诏僧孺“改定百家谱”。僧孺曾“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解等九姓”,或即反映官制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当然,梁武帝的改革也可解释为进一步扩大高级士族特权,将官品六、七品的推选也从低级士族手中夺走,完全转归高级士族。可是这和东晋以来士族的整个发展趋势(高级士族没落,低级士族逐渐取而代之)不合,是不可能的。观梁武帝全部政策自明。如他即位前就上书反对“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为“后门”即低级士族鸣不平,即一例。

  ①周一良:《论梁武帝及其时代》,载《中华学术论文集》。有关问题考证、分析极详。

  ①以下官爵,除另注明者外,均见《魏书》、《北史》各本传。

  ②参见《文献通考·封建考十四》按语。

  ①此据李宪墓志铭,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第六册。

  ①陇西李氏西晋当为寒门,见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载《魏晋南北朝 史论拾遗》。赵郡李氏,多称东汉名士李膺之后,即便此说可靠,团其后入魏 晋间默默无闻,不是“势族”,对北魏定姓族也不起多少作用。

  ②《唐书》卷七十二上《宰相世系表》。

  ①以下参见《魏书》本传、《三国志·郭淮传》及注、《晋书·郭奕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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