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的因素

  第三章 人的因素,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 第一节 作为直接生产者的人

  直接生产者在社会生产力中的重要地位

  生产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人类有了生产活动,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①99900041_0155_0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论点,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在人类对自身历史的认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系统地表述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时,又着重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对于这一伟大发现的理论意义,恩格斯作了这样的概括: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的基础上;一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应有的权威此时终于被承认了②99900041_0156_1。

  这些话,是恩格斯在1877年讲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关系和各种趋向产生的根源。

  人类的生产活动,表现为人和自然的关系,即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这就是社会生产力。按照斯大林的说法,生产力“所表现的是人们对于那些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自然对象和力量的关系”③。这种能力或关系,一方面,具有历史继承性,因此,“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④人们只能根据自己所处的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和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来创造出新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它又具有不断变动性。正如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一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所以生产力的增长“是不断变动的”①,“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②。生产力所具有的这种特性,使它成为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变革的动力,并最终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列宁在讲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他们用唯物主义观点观察世界和人类,看出自然界中一切现象都有物质原因作基础,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③99900041_0157_2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理论之一,就是科学地阐明了生产力的这种重大作用。因此,我们研究和撰写历史,无疑应当对社会生产力问题予以特别的重视。

  社会生产力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劳动过程的所有这三个要素:过程的主体即劳动,劳动的要索即作为劳动作用对象的劳动材料和劳动借以作用的劳动资料,共同组成一个中性结果——产品。”④“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⑤马克思说的“劳动本身”指的是劳动力的物质表现;他说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指的是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这可以说,生产力包含了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斯大林说:“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以及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社会的生产力。”①这也是从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个方面对生产力所作的概括。这里,我们不来阐述生产力二因素说和生产力三因素说的各自论点及其所展开的争论;我们所要着重阐述的,是劳动力即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处的地位。

  劳动力即直接生产者作为生产力的一个因素,具有不同于其他因素的鲜明的特点,即这一要素包括了人的肉体活动和精神活动②。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③劳动力所具有的这种体力和智力的结合,使其成为生产力中的能动因素。这种能动因素的作用,不仅表现在人可以制造和不断改进生产工具,而且还表现在甚至大多数被看作自然产物的东西,如植物和动物,它们现在被人类利用,并处于重新生产的形式,也是经过许多世代、在人的控制下、借助人的劳动不断使它们的形式和实体发生变化的结果④。因此,马克思把人即劳动力或直接生产者称作“活的主体的劳动能力”①。列宁也不止一次地把劳动者称为“主要生产力”或“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②。所有这些,都说明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占有的特殊的重要作用。当然,这种作用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只有在跟生产力的其他因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这正如斯大林所说的那样:这里很明显,生产工具的发展和改善是由参加生产的人来实现的,而不是与人无关的,所以,生产工具变化和发展了,生产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人也随着变化和发展,人的生产经验、劳动技能以及运用生产工具的本领也随着变化和发展。③99900041_0159_2这就是说,生产力中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我们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并且只能在这个意义上来强调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能动作用。

  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处的这种特殊的地位和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要求任何科学的历史研究和历史撰述必须对它们的存在和发展给予历史的说明。

   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特点

  中国历史上的直接生产者,有农民、牧民、渔民、盐民、矿冶劳动者、林业劳动者,有各种手工业劳动者,还有车船等运输业劳动者及其他直接生产者。这些直接生产者,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都有技术性和社会性的两个方面。生产者跟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技术状况、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传统,都属于技术性方面,是属于社会生产力问题的,直接生产者的身份,即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是属于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从具体的情况说,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方面和社会性方面的特点是密切结合的,只是为了论述上的方便,才分开来说。在这里也只对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特点,作一些论述。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占直接生产者中的主要地位。他们的特点也比较显著。这就是:(一)直接生产者束缚于土地,(二)男耕女织,小农业跟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三)生产技术的世代传习。

  直接生产者束缚于土地,这是农民跟奴隶和公社成员的重要区别。奴隶的生产劳动主要听从主人的随时支配,公社成员的生产劳动也不能固定在一块土地上。只有农民的生产劳动是在一块固定的土地上进行。相对他说,这会使农民感到较多的生产兴趣,也使他们熟悉劳动对象,使他们在正常情况下对自己的生活比较安心。因此,封建统治者为了稳定自己的统治秩序,推行以“地著为本”的政策,防止农民脱离土地,以保证封建国家的粮源和兵源,但也因此限制了农民的眼界,使他们很难得到发展生产的条件,也不关心政局的变迁和朝代的兴替。

  男耕女织,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一种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在这里,农业生产是主体,家庭手工业除纺织外,还有农具和生活用具的制造,房屋的修缮等等。孟子有一段话,可能是反映了这种生产形式的最早记载。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①99900041_0161_0孟子所描写的农家图景,反映了这种经济生活的稳定性,也反映了它的很大的局限性。它的最好的景况也不过是“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在社会生产力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发展。封建统治利用了这种经济组织的稳定性,并以法令来巩固它。秦始皇刻石:“男乐其畴,女修其业”就是以法令肯定了这种男耕女织的组织形式。刻石又有这样的规定:“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②这也无非是巩固这种个体家庭生产单位的措施。后来的封建皇朝的税法多以粮和布帛兼收,即是男耕女织生产形式在国家法令上的反映,也是对男耕女织生产形式的强化。孟子所说的孝悌,是父家长制小农经济在道德思想上的反映,也是与男耕女织的生产形式密切联系的。

  唐代诗人白居易有一篇《朱陈村》,描写以男耕女织为基础的农村景象: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去县百余里,桑麻青芬氲。机梭声札札,牛驴走纷纭。女汲涧中水,男采山上薪。县远官事少,山深人俗淳。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陈村民,死为陈村尘。田中老与幼,相见何欣欣。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黄鸡与白酒,欢会不隔旬。生者不远别,嫁聚先近邻。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既安生与死,不苦形与神。所以多寿考,往往见玄孙。①99900041_0162_0诗中描写了这个山村在自然经济环境中恬静、安适的情趣,也反映了它安于现状的保守思想。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干扰下,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生产结构,使农民可以吃饱穿暖,在盐铁之外,不必外求。但这种狭小的生产规模,在封建制度的社会条件下,很难扩大再生产。它在家庭内部之性别的分工,阻碍了社会的分工。它的自给自足的性质,阻碍了交换经济的开展。这是一种很稳定的生产结构,也是一种很顽固的生产结构。它在农业地区担任了生产主力军的角色,也扮演了阻碍生产发展的角色。

  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民以一块固定的土地为生命线的时候,必然是世代相传的。这对于菜农、果农、药农等需要较多的技术性作业的农民应该更是这样。这种祖孙相传的生产经验,可能有相当可贵的因素,但由于习惯上的保密,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很难起到多大的作用,而技术本身在遭遇战火或家庭变故的时候也可能失传。

  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地区里,手工业劳动者的身上也打上了类似农民的这些特点的烙印。手工业者也有束缚于土地的特点,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和生产技术世代传习的特点。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很长的时期里,极大数量的手工业劳动者不能依靠自己在专业技术上的收入来解决生活上的需要和各种封建负担,因而不能不兼营农业,这也就出现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于土地的情况。据记载,北魏京都“入工技巧十余万家,各给耕牛,给口授田”①。唐的丁匠出租调②。元代“民匠限地一顷”,并负有缴纳“丁地税粮”的义务③。明代龙江船厂有厂田,“则查审各匠丁力多寡”,“量分承佃”④。在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上,手工业劳动者与农民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农业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所占地位有主次的不同,而农民的手工业生产是为满足家人在生活上的需要,手工业劳动者的手工业生产则是为了满足官府和市场的需要。由于手工业劳动者与农民之间的这种差异,土地对于他们也就有不完全相同的意义。官府分配给手工业劳动者以少量的土地,其意义不在于使他们束缚于土地而保证皇家的根源和兵源,而在于保证手工业劳动者作为各种手工业的特定户口固定在一定的土地上。

  关于手工业生产技术的世代传习,文字的记载较早。《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分鲁公以六族,有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康叔以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十三个族都是手工业家族,也就意味着当时手工业技术的世代传习。《周礼·考工记》记有筑氏、桃氏、凫氏等,都可理解为手工业家族。后来,《唐六典》卷三记“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利”,《元史·刑法志》记:“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明会典》卷一八九记:“凡匠役事故,揭册查户下应补亲丁,验送上工。”这都是官方以法令来保护手工业技术的世代传习。有时,为了技术的世代传习,官府还要干涉到某些手工业者家属的婚姻,使民间技术的传习成为顽固的传统。元稹《织女词》:“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①可见其一斑。一直到不久以前,各地还有所谓“祖传秘方”的存在。这种传习,主要由于手工业市场的狭小,手工业劳动者为了防止技术竞争而采取的自卫措施,手工业成品也往往因此而保证了工艺水平。但这种世代传习显然是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

  以上所说农民和手工业劳动的特点,是就其在封建社会的典型状态说的。随着历史发展,这些特点会逐渐发生变化。在不同地区之间,因自然条件的不同,有的农民还兼营畜牧业,有的兼营采集和渔猎,情况是相当复杂的,都需要作具体研究。牧民在直接劳动者中所占的数量,仅次于农民,而活动地区相当广大。对于牧民的研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我们做的工作还很有限。对于其他劳动者,特别是盐业劳动者、矿冶劳动者,都应该进行研究,以丰富我们社会生产史的研究内容。

   人口问题

  历史上直接生产者的社会性特点和技术性特点,都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影响。他们的人口现象,包括素质、数量、分布、部门构成、民族构成和阶级构成,也都可能对生产力发展有影响。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曾经有过一种流行的看法,以人口的多少衡量社会经济的盛衰,这是不能说明复杂历史现象的。历代政治家、历史家,在谈论人口问题时,也并不是这样简单地看问题的。

  春秋晚期,孔子到卫国去,看见卫国的景象,感叹地说“庶矣哉!”他的学生问:“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说“富之。”①这是说,人多了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条件,但还要想法让他们富起来,并不是说人多了就富了。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他看到秦国地多人少,土地荒芜而无人耕种,就招诱三晋之民入秦,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这是他把人口的多少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联系起来的作法,但同时他又认为三晋地少人多,劳动力过剩,也会出现另外的一些问题。《商君书·徕民篇》,详细地说明了他的这种看法。孟子大致是与商鞅同时的人。有一次,梁惠王问他:“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又说:“疱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②孟子的意思是说想要人口多,就需施行惠民的政策。这实际上也等于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在于人口的多少,而在于政治的好坏。政治好了,社会生产就会上了轨道,人口也会多起来。

  《史记·平准书》:“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汉初以来的这种繁荣,是跟当时的人口增殖互为因果的。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在这里提出“国家无事”这个政治上的因素。《汉书·食货志》说:“哀平之世,百姓资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这又提出来一个新问题,人口多了,富的程度并不一定相应地增加。

  隋唐早期,社会经济号称富厚。但户口增殖的速度,唐代远不如隋。杜佑《通典》卷七对此有一番议论。他说:隋受周禅,得户三百六十万。开皇九年平陈,又收户五十万。洎于大业二年,干戈不用。惟十八载,有户八百九十万矣。其时承西魏丧乱,周齐分据、暴君、慢吏、赋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纲。隳紊,奸伪尤滋。高颎覩流冗之病,建输籍之法,于是定其名,轻其数,使人知:为浮客被彊家收大半之赋;为编氓,奉公上,蒙,轻减之征。先敷其信,后行其令,承庶怀惠,奸无所容。隋氏资储,遍于天下,人俗康阜,颎之力多焉。功规萧葛,道亚伊吕,近代以来,未之有也。

  国家贞观中,有户三百万,至天宝末,百三十余年,才如隋氏之数。圣唐之盛,迈于西汉,约计天下编户,合逾元始之间,而名籍所少三百余万。直以选贤授任,多在艺文,才与职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贵实之义,阙考言询事之道,崇佚之所至,美价之所归,不无轻薄之曹、浮华之伍。习程典,亲簿领,谓之浅俗,务根本,去枝叶,目以迂阔。风流相尚,奔竞相驱,职事委于群胥,货贿行于公府,而至此也。

  杜佑在这里指出,隋代户口的增加是由于高颎整理户口的成功;唐代户口数增加得缓慢是由于文人执政,不能象高颎那样做出整理户籍的成绩。实际上,杜佑是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封建国家跟地方大族争夺劳动力。一个是国家户籍跟实际的户口数,有时会相差很远。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为研究历史上的人口问题增加了困难。究竟历代户口的数字记载有多大的真实性,还需要认真的研究。

  《明史·食货志》: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其时民数反增于前,后乃递减,至天顺间为最衰。成弘继盛,正德以后又减。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寄于豪门,或冒匠窜两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也。而要之户口增减,由于政令张弛。故宣宗尝与群臣论历代户口,以为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由土木兵戎。殆笃论云。

  这是说,观察人口多寡,不仅要看到时局的治乱,还要看到法令的张弛。法令张,游离于户籍的那四种人出现的少了,户口就多了,法令弛,那四种人就多,户口就少了。这种看法,类似于上文所引杜佑的看法,但还要更周详些。

  人口问题的复杂性,从上文可见一斑,我们应该作具体研究,不应下笼统结论。

  还有,人口的迁徙,如晋的东渡,宋的南迁,鲜卑、辽、金、蒙古的南下,突厥、回鹘、黠戞斯的西走,都引起了社会生产力的变动。清自“摊丁入亩”和“盛世人丁永不加赋”之后,人口数量大增,为前所未有。这些都是应该研究的专题。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

  ③《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2页。

  ④《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21页。

  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9页。

  ②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4页。

  ④《经济学手稿》(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七卷第60页。

  ⑤《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三卷第202页。

  ①《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2页。

  ②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07页。

  ③《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三卷第190页、第555页。

  ④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七卷第58页。

  ①《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六卷。

  ②参见《列宁全集》第三二卷第222页、列宁选集》第三卷第843页。

  ②《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②《通典·食货志》。

  ③《元史》卷一四九《郭宝玉传》。

  ④李昭祥:《龙江船厂志》。

  ①《元稹集》卷二三。

  ①《论语·子路》。

  ②《孟子·梁惠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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