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汉书》八表,是从《史记》的“表”发展而来。《史记》有十表;其中,三个表记先秦,一个表记秦楚之际,六个表记汉代。《汉书》之八表,七个表记汉代,只有一个《古今人表》记古而未记今(汉代)。《汉书》表与《史记》表有同有异,下面说明各表时略作交待。表与纪、传,血脉相连。各表之序,表明旨要,很值得注意。制表要求胸有全局,独运匠心,明确义例,眉目清晰。正史之作,以制表为难,故二十四史中,无表竟达十五史。
本卷《异姓诸侯王表》,是袭取《史记》的《秦楚之际月表》及《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内容,稍事修改而成。它以时间为经,以王国为纬,立了汉、楚、衡山……二十栏,分别记述了汉元年一月至文帝后元七年项羽所封十八王和刘邦所封异姓八王的置废兴亡。其中可以汉五年刘邦称帝为分界线,分前、后两部分。前部分按月计事,由其按月、分栏、记事内容,可以看出它是参考了《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后部分,略加修改而成,只是突出了汉的地位。后部分按年记事,自汉元年至文帝后元七年长沙国除为止,续记异姓诸侯王的置废兴亡,这是摘取《史记·诸侯王年表》中所记异姓诸侯王的内容而来。本篇表序,简要地说明立表宗旨及本表主要内容,是全篇眼目,但它未对异姓诸侯王兴废原因及历史作用予以说明,稍欠观变精神。&昔《诗》《书》述虞夏之际,舜禹受禅,积德累功,洽于百姓,摄位行政,考之于天(1),经数十年,然后在位。殷周之王,乃繇(由)(契)、稷(2),修仁行义,历十余世,至于汤武,然后放杀。(3)秦起襄公,章文、缪(穆),献、孝、昭、严(4),稍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并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艰难也。
(1)考之于天:杨树达曰,“此当如《孟子·万章篇》所云,讴歌讼狱以民意表之者耳。”(2)(xiè):即“契”。商代的始祖。稷:后稷,周代的始祖。(3)杀:读曰“弑”。(4)孝:秦孝公,用商鞅以变法。昭:昭襄王。严:庄襄王。因避汉明帝讳,改“庄”为“严”。
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1),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于是削去五等(2),堕城销刃(3),箝语烧书(4),内锄雄俊,外攘胡粤(越),用壹威权,为万世安。然十余年间,猛敌横发乎不虞(5),适(谪)戍强于五伯(霸),闾阎逼于戎狄(6),响应■于谤议(7),奋臂威于甲兵。乡(向)秦之禁(8),适所以资豪桀(杰)而速自毙也。是以汉亡(无)尺土之阶,繇(由)一剑之任(9),五载而成帝业。书传所记,未尝有焉。何则?古世相革,皆承圣王之烈(10),今汉独收孤秦之弊。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巧者易为力,其势然也。故据汉受命,谱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统,乃以年数。讫于孝文,异姓尽矣。
(1)处士:不在朝做官之士。横议:肆意议论。(2)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3)销刃:销毁兵器。(4)箝(gū)语:谓禁民私议。(5)不虞:意料不及。(6)闾阎逼于戎狄:乡民对秦的威胁比戎狄还严重。(7)■(cǎn):惨痛。(8)向:往昔。(9)任:用。(10)烈:余烈。
公元前206
(1)元年一月:乙未岁(前206)正月。秦正建亥,北为第四月。楚、衡山、临江、九江、常山、临淄、济北、雍、塞、翟、燕、河南等十三王,皆以是月始封。(2)廿七:赵歇始立为赵王,至此已二十七月,今徙为代王。夏燮曰:“惟歇始立在秦二世二年正月,其年后九月,推至汉高元年正月,实止二十六月。”(3)二十:田市始立为齐王,至此已二十月,今徙为胶东王。夏燮曰:“田市始立在二世二年八月,连后九月推至汉高元年正月,实止十九月。”(4)三十:韩广始立为燕王(始封于二世元九月),至此已三十月,今徙为辽东王。(5)十九:魏豹始立为魏王,至此已十九月。夏燮曰:“豹始立在二世二年九月,连后九月推至汉高元年正月,实止十八月。”(6)廿二:韩成始立为韩王,至此已廿二月。夏燮曰:“韩王成始立在二世二年六月,连后九月推至汉高元年正月,实止二十一月。”
(1)四月:是月诸侯罢戏下兵,皆之国。(2)田荣击都:夏燮曰:“按《史》表系田荣逐都于五月,系击杀田市及自立为齐王于六月。证之《高祖本纪》,亦分系之五、六两月,表中分书于四、五两月者,亦相差一月,疑传写乱次也。”按:此表有许多地方记事比《高帝纪》、《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早一月,而《汉表》皆误。如汉元年四月云,“田荣击都。降楚。”五月,“王田荣始,故齐相。”“田荣击杀市,属齐。”六月,“田荣击杀安,属齐。”“项籍诛成。”七月,“邯守废丘,汉围之。”“欣降汉。”“翳降汉。”“臧荼击杀广,属燕。”“王郑昌始,项王立之。”九月,“耳降汉。”“歇复赵王”。“阳绛汉。”十月,“汉拔我陇西。”“王韩信始,汉立之。”十二月,“项籍击荣,走平原,民杀之。”“汉拔我北地。”二年二月,“田荣弟横反城阳,击假,假奔楚,杀假。”“豹降,为王。”“卬降汉。”三月,“项王三万人破汉兵五十六万。”“王广始,故田荣子,横立之。”“(魏王豹)从汉伐楚。”“(韩王信)从汉伐楚。”四月,“豹归,叛汉。”五月,汉杀邯。属汉为中地、陇西、北地郡。”八月,“汉将韩信击虏豹。”九月,“属汉,为河东、上党郡。”(以下《汉表》始与《高纪》《史表》合。)总之,此表载高帝二年前事,多误前一月。
&前205
(1)汉拔我陇西:此与下文“十二月,汉拔我北地”,乃根据雍王章邯的国史而纪录(陈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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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月:汉二年有后九月,此表漏记,则载诸王始封以来月数,必然有误;且又漏记此月史事。(2)十二:《史表》有“汉将韩信斩陈余”七字。(3)汉灭歇:《史表》有“属汉为郡”四字。谓为常山郡。(4)十三:王先谦曰:后文“属汉,为太原郡”,当移入此格。(5)十一:王先谦曰:下文“布降汉”三字,当在此行。
(1)尉:《史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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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为淮南王:据施之勉说,《史表》、《布传》均作“淮南王”,乃虚封,非实有其国。(2)汉诛荼:臧荼反,汉诛之,事在汉五年九月,《史表》不误。下文“后九月,王卢绾始”为汉五年后九月。(3)五年:此表自五年以后皆年经月纬,如年表例。(4)正月:《史表》诛籍在汉五年十二月。(5)十:当作“二”。末栏“二月乙未,王吴芮始”,是。(6)耳薨:高帝五年十二月癸巳朔,无“乙丑”。《张耳传》载张耳薨于“五年秋”,《史表》作五年七月,是。(7)以太原为国,都马邑。(8)王楚:都下邑。(9)王彭越:都定陶。
(1)王韩信:夏燮曰:此表五年下书“以太原为国”,六年下书“王韩信始”,二事同在六年,表分书之,遂请置太原于五年下。(2)敖废为侯:夏燮曰:此表据坐事之始书之,实则废侯事,相差一年也。(3)诛:此表大概据彭越称病始书之,据《高纪》诛彭越在十一年三月。(4)诛:此表据英布谋反之事书之,诛布则在十二年冬。(5)绾反:卢绾反,始于十一年,其降匈奴则在十二年四月高帝崩后。
(1)七年:是年之“初置鲁国”、“初置淮阳国”、“复置常山国”、“初置吕国”等,皆当在高后元年有关各栏内。夏燮曰:按此在高后元年王张偃及孝惠子之等表中横行书之,遂淆入孝惠之末。
(1)高后二年十月无“癸丑”,十月之“十”乃“七”之误。《通鉴》书义封于七月癸丑。义:即弘之更名。《史记》作“山”。(2)台薨:台薨、嘉嗣,皆在十一月。(3)若:《吴芮传》作“右”。
(1)初置梁国:此高后七年事,当并入七年表中。(2)丁巳:十一月为辛酉朔,无“丁巳”。夏燮曰:此表十一月“十一”二字,疑“七”字分书之误也。按《史记·吕太后本纪》言,“十一月”当作“二月”。(3)初置燕国:此当并入高后八年表中。(4)偃废为侯:《史表》载于孝文元年。(5)七月:“七”,乃“十”之误。《史记》纪、表皆作十月。八月:《史表》作“九月”,《外戚表》也作“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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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汉书新注
施丁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