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志
城池廨署义仓铺递街市村庄番社水利义塚桥渡
天下之物,胥在人为;或创或修,功归一致。自城池、廨署以至桥梁、津渡,事无钜细、功无简繁,皆赖好义者为之,图厥善举。苗栗新设,草昧初开,规模未备,应建置者正复不少。其前经举行之事业,已详其始末、表其姓氏,俾得沿流溯源,无负前人至意。而此外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者,亦期后之君子因时起事,无怠无忽云尔。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义仓
铺递
街市
村庄
番社
水利
义塚
桥渡
城池
苗栗县城在猫里之梦花庄(旧名芒花庄,俗名黄芒埔)。光绪十六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谕派绅民环植莿竹,周围一千二百余丈。十七年,详奉上宪:每十丈准给洋银三圆五角,以示奖励。
谨按:城池之设,上以卫国、下以卫民;捐赀建造,自难视为缓图。第苗邑从新竹划分,地狭粮少;而数百丈之城垣需费浩繁,势难猝办。惟东、西、南、北四门反楼,亟应先行建造,方足以存国体而壮观瞻。
大甲土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县西南五十六里;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土堡在房里溪北,县西南四十三里。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土堡在打那叭溪北,县北一十里;有营汛。堡外环植莿竹,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廨署
苗栗县署在县城内北偏,坐北向南。计屋四十余间。光绪十五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是年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费银七千四百余圆。
典史署在县署右畔,坐北向南。计屋二十余间,由县署头门出入。光绪十七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费银三千六百余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二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阔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炖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义仓
明善义仓在大甲土堡内新建文昌祠左畔,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五间。同治五年,淡水厅同知严金清谕业户谢玉麟、王昆岗、陈大宾、蔡学礼等捐谷一千石;因久积耗蚀,现存八百余石。
铺递
县前铺在县城内。北距后垄铺一十一里,南距大甲铺五十六里。铺兵三名。
后壠铺县北一十一里。北距新、苗交界一十九里,南距县前铺一十一里。铺兵三名。
大甲铺县南五十六里。南距台、苗交界五里,北距后垄铺五十五里。铺兵三名。
街市
梦花街在县城内县署前右畔(即前黄芒埔庄)。光绪十五年县治设此,遂成市。
猫里街在县治南门外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日众,渐次成市。
后垄街在县治之北,距城十里。乾隆年间成市。
崁头厝街在县治之东,距城六里。同治初年成市。
福兴街(俗名铜锣湾)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三里。嘉庆年间,变庄成市。
公馆街(俗名隘寮下)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道光年间,变庄成市。
吞霄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苑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房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大甲街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七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村庄
梦花庄(俗名黄芒埔)即城厢内外。
维祥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里。附郭。
中兴庄(俗名社寮岗)在县治之北,距城一里。附郭。
嘉盛庄(俗名嘉志阁)在县治之东,距城二里。附郭。
西山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里。附郭。
大田庄(俗名田寮)在县治之北,距城三里。
内麻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里。
南势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四里。
外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尖山庄(俗名矮山子)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二岗坪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鹤子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六里。
五谷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七里。
扒子岗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新港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北坑庄在县治之东,距城八里。
后垄大庄在县治之北,距城八里。
芎蕉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八里。
东河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九里。
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麻荠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九里。
天花湖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中心埔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中车路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七十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
大坑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一十一里。
五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一里。
滚水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老田寮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高埔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座星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四里。
四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五里。
溪洲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西临海。
水尾子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
河头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五里。
山子顶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六里。
乌眉阁庄在县治之西北,距城一十六里。西临海。
樟树林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出水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圆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石围墙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竹围子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老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造桥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里。北与新竹交界。
新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一里。
外埔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一里。北与新竹交界,西临海。
内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二十二里。东连番界。
桂竹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大桃坪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八角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六里。东连番界。
竿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六里。
接隘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六里。北与新竹交界。
内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三叉河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鹿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双连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里。
百二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拐子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大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南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三里。东连番界,南与台湾交界。
——以上六十三庄,俱在苗栗堡内。
高涧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里。
武眉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二里。
枫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三里。
北势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四里。
南势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五里。
内湖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圳头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白沙墩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吞霄湾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八里。
十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对面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大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小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公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一里。
南势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三十二里。
新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
梅树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三里。
隘口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土城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车链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
番子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五里排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鲤鱼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八里。东与台湾交界。
六尺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羊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九里。
乌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
北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西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苑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海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西临海。
上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下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客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
房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苑里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猫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口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滥底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五里。
青埔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旧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山柑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七里。
射苓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七里。
日北山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芎蕉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虎尾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六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石头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铳柜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以上五十二庄,俱在吞霄堡内。
新店庄
十三张犁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二里。
水头屋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二里。
七只屋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三里。东与台湾交界。
月眉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三里。
上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四里。
中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四里。
下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中和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公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埔子顶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墩子脚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大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六里。
后里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六里。
牛栏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七里。南与台湾交界。
枋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八里。南与台湾交界。
犁头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八里。南与台湾交界。
金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南与台湾交界。
圳寮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南与台湾交界。
三十甲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十三甲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月眉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里。
龙潭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里。
田心子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水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打铁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日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二里。
番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二里。
双寮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山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三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九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七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四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八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船头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西临海。
铜安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下五里排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泉州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海墘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六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树子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顶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中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南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庄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新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水汴头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虎尾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东势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西临海。
东势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西势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南势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五块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下大安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四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三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头前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后厝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北■〈氵卡〉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磁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上饭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顶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铁砧山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知高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六份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前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后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上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下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马鸣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南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牛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风空吼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营盘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埔姜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甲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横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顶溪洲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龟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顶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下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西临海。
——以上八十三庄,俱在大甲堡内。
番社
猫阁社距县南六里。男女共二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三十名。
新港社距县北八里。男女共一千余丁口;屯丁五十二名。
后垄社距县北九里。男女共三百余丁口;屯丁三十九名。
吞霄社距县西南三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二十五名。
苑里社距县西南四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一十二名。
房里社距县西南四十四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大甲东社距县西南五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二名。
大甲西社距县西南五十六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名。
日南社距县西南四十八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七十四名。
日北社距县西南四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名。
猫盂社距县西南三十五里。男女共八十余丁口;屯丁八名。
双寮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七十余丁口;屯丁四十二名。
双寮东势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以上一十三社,皆久化之番。其饮食、衣服,与齐民无异。
麻里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石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耶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雪麻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瓦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卫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云保岩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违迷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向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大目淮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查那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下楼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八卦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舌牙苔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沙雾落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凹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八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那邦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皆呐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耶域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水尾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以上二十二社,皆初化之番。其茹毛、饮血之俗,尚未尽除。
水利
猫里三■〈氵卡〉圳距县南三里。其水自龟头山溪引入,灌田八百余甲。
谨按:此圳,于龟头山下砌礜、留衔引水入圳。北行一里许,为内麻,溪洲庄;以木板横拦圳水,分作三缺流下,名为三■〈氵卡〉。共宽一丈三尺五寸,作为四百六十甲水,分灌维祥、嘉盛、南兴、中兴、西山、大田六庄等田八百余甲。中■〈氵卡〉计宽二尺六寸五分,有水七十二甲,专灌大田一庄。东■〈氵卡〉计宽四尺六寸五分,有水一百四十六甲,分灌维祥、南兴二庄。西■〈氵卡〉计宽六尺二寸九分,有水二百四十二甲,分灌中兴、西山、嘉盛三庄。其水额均照筑礜需费摊分,各于契内载明。查是礜计长八十丈;于乾隆二十年谢雅仁董理捐造。嘉庆十三年,谢廷耀董理重修。道光元年,刘献廷、谢魁光董理重修;并加造副礜一座,计长四十丈。十三年,刘佳宙董理重修。二十五年,吴德孚、谢方荣董理重修。咸丰二年,刘翰、谢锡纶董理重修。共计费银二万余圆,按照水甲摊派。其■〈氵卡〉面东西两边旱埔,向未均摊礜费,是以全无水额。光绪八年,内麻、溪洲庄民人张琼荣于■〈氵卡〉面开圳,引水车行灌伊旱埔;经六庄民人汤文彬、徐进坤等赴新竹县控争,缠讼五年。经县五任、堂讯十数次,俱以张琼荣本无水额,断令将圳填塞。张琼荣反覆抗断,十二年酿成命案,控府提讯;经台北府雷其达断令张琼荣将田卖归六庄人等,以杜后弊。价银四千两,并谕令刘育英向六庄人等鸠资合买,按照殷实派捐。乃刘育英心怀叵测,捏写伊名承买;据为己有,毫不分租。十七年,汤树梅出首控争,并冬捐户禀请充入英才书院作为膏伙;经代理知县林桂芬详奉上宪批准。按此田本无水额,因充入书院为培植人材之资,是以六庄民人不复计较,一体灌溉。但此田下流旱埔不少,而彼处奸民得以从此乘间接引充田流下之水。灌伊旱埔。则充田所灌之水有限,而下流所灌之水无穷,是亦六庄民人之后福也。
蛤子市圳距县南十里。其水自河头溪引入,灌田九百余甲。
后垄中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九十甲。
后垄南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七十五甲。
后垄北圳距县八里。其水自狮潭溪引入,灌田八十甲。
二湖圳距县西一十四里。其水一于三湖七张陂引入、一于鸭母坑陂引入,灌田三十三甲。
三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槺榔潭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三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四湖溪引入,灌田五十六甲。
四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由石头湾凿山二十余丈引入,灌田一十七甲。
四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水头陂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大埔园圳距县北六里。其水于陂子寮溪引入;因洪水冲坏,现经沙石填塞。
南势湖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公馆溪头泉源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南势湖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泉水窝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竿草湖圳距县南二十六里。其水于内草湖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竹子林圳距县西南二十八里。其水于圳头肚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内湖圳距县西南二十九里。其水于武眉坑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西势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一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苑里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二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一百余甲。
古亭笨圳距县西南四十六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八十余甲。
大安溪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四百余甲。
火焰山脚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新庄陂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濑施陂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二百余甲。
九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日南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八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七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安宁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一百二十余甲。
义塚
平顶义塚在平顶岭,距县南五里。维祥、梦花、中兴三庄民人牧牛公埔。因地近猫里街市,于此营葬者甚多。后遂陆续成塚。
社寮岗义塚在社寮岗庄,距县北一里许。道光二十年,谢士见置。
后壠义塚在赤涂崎,距县北一十里。乾隆五十三年,陈伯树置。
石垄底义塚在后垄南门外,距县北一十二里。同治十二年,杜怡和置。
二湖义塚在二湖庄头,距县西一十三里。咸丰八年,江焕章置。
大甲来山岭义塚在大甲土城东,距县西南五十五里。同治七年,王昆冈置。
桥渡
桥
广福桥在大港口,距县南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捐建。道光十四年,刘兰新、何绍榖、邱殿升、陈润书、赖世干、刘佳宙、徐鼎文重修。
镇安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道光十七年,邱殿升建。
福善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同治二年,庄民捐建。
长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三里。同治二年,李开文等捐建。
水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四里。光绪十一年,邱阿全、吴永赓、蒋马瑜建。
永安桥在南势中坑,距县西六里。咸丰三年,庄民捐建。十一年,重修。
三板桥在铜锣湾街头,距县南一十四里。嘉庆九年,庄民捐建。
南门桥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一十里。嘉庆二年,庄民捐建。
渡
龟头山渡在龟头山下,距县南五里。乾隆四十年,庄民捐设。
五鹤山渡在鹤子岗庄口,距县南五里。道光八年,庄民捐设。
崁头厝渡在崁头厝街口,距县东四里。同治五年,庄民捐设。
崩山河渡在大田庄尾崩山下,距县北五里。道光三十年,庄民捐设。
后垄南门渡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九里。义渡。船一。
后壠北门渡在后壠土堡北门外,距县北十里。义渡。中船一。
吞霄溪渡在吞霄街之东,距县西南三十里。义渡。中船一。
房里溪渡在房里街之南,距县西南四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大甲溪渡在大甲土堡之南,距县西南五十九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则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在大安港,距县西南五十八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苗栗县志卷三
苗栗县志
清·沈茂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