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道一河中府,河东。赤。开元户七万二百七。元和户一万九千六百。乡六十五。
今为河中节度使理所。
管州五:河中府,绛州,晋州,慈州,隰州。县三十七。都管户四万一千三百六十五。
《禹贡》冀州之域。按今州,本帝舜所都蒲坂也。春秋时,为魏、耿、杨、芮之地。《左传》曰:“晋献公灭魏以赐毕万。”服虔注曰:“魏在晋之蒲坂。”
毕万之後,十代至文侯,列为诸侯,至惠王僭号称王,至王假为秦所灭。今州即秦河东郡地也。汉元年,项羽封魏豹为西魏王,王河东,都平阳。二年,豹降,从汉王在荥阳,请归侍亲疾,至则绝河津反为楚,尽有太原上党地。九月,韩信虏豹,定魏地,置河东、上党、太原郡。文帝时,季布为河东守,文帝谓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後魏太武帝於今州理置雍州,延和元年改雍州为秦州。周明帝改秦州为蒲州,因蒲坂以为名。隋大业三年罢州,又置河东郡。
隋将屈突通守河东,高祖师次桑泉县,通出守潼关,乃令鹰扬郎将尧君素、王行本留镇郡城,遂於今桑泉县置河东郡。武德元年罢郡,置蒲州。其年尧君素为贼人薛宋、李楚客所杀,王行本仍坚守不宾。二年,置蒲州总管。三年,行本归化,自桑泉移蒲州於今理。九年,废总管置都督府,复为州。开元元年五月,改为河中府,仍置中都,丽正殿学士韩覃上疏,陈其不可,至六月诏停,复为州。乾元三年,又改为河中府。大历中,元载为相,又上建中都议曰:“自古建大功者,未尝不用天因地,故高祖保关中,光武据河内,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臣等考天地之心,本圣人之意,验古往之事,切当今之务,则莫若建河中为中都,隶陕、虢、晋、绛、汾、潞、仪、石、慈、隰等十城为藩卫。长安去中都三百里,顺流而东,邑居相望。有羊肠、底柱之险,羊肠在潞州壶关县东南一百六里。浊河、孟门之限,孟门在慈州文城县西南三十六里,即龙门上口。以に辕为襟带,与关中为表里,刘敬所谓‘扼天下之吭而抚其背’,即此之谓。推是而言,则建中都将欲固长安,非欲外之也;将欲安成周,非欲舍之也;将欲制蛮夷,非欲惧之也;将欲定天下,非欲弱之也。河中之地,左右王都,黄河北来,太华南倚,总水陆之形胜,郁关河之气色。每岁白露既降,凉风已高,陛下处金城汤池内绥华夏,登信臣骁将外驭戎狄,出於仲秋,还於农隙,有漕浊泛舟之便,无登高履险之虞,不伤财,不害人,得养威而时狩,如此则国有保安之所,家无系虏之忧矣。”疏奏不省。初,代宗自幸陕之後,每岁八九月,京师忄匈忄匈,常惧犬戎复至,将相之家,皆装储糗,为行李之备。载知人情不安,遂奏此疏,冀因制置,窃有兵权,议亦宏博,尽当时利害。然代宗探见载意,议故不行。或曰建中都,江融《设险图》之首篇也,融诛後书已不传,不知斯言何自而得?
府境:东西二百五里。南北一百七十七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三百二十里。东至东都五百八十五里。东北至绛州取桐乡路二百六十里。西南至华州一百四十七里。西至同州六十七里。东南至虢州一百八十三里。东南至陕州二百四十五里。
贡、赋:开元贡:麦<麦员>扇,竹扇,漆匣,乾枣,凤栖梨,龙骨。赋:绢,绵,麻,布。
管县八:河东,河西,临晋,猗氏,虞乡,宝鼎,解,永乐。
河东县,次赤。郭下。本汉蒲坂县地也,属河东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仍属蒲州。十六年,移蒲坂县於城东,仍於今理别置河东县,大业二年省蒲坂县入河东县。
雷首山,一名中条山,在县南十五里。
风陵堆山,在县南五十五里。与潼关相对。
长原,一名蒲坂,在县东二里。其原出龙骨。
河水,北自桑泉县界流入。
妫水,源出县南雷首山。《尚书》曰:“降二女于妫。”
州城,即蒲坂城也,城中有舜庙,城外有舜宅及二妃坛。
故陶城,在县北四十里。《尚书大传》曰:“舜陶于河滨。”
故尧城,在县南二十八里。
蒲坂关,一名蒲津关,在县西四里。《魏志》曰“太祖西征马超、韩遂,夜渡蒲津关”,即谓此也。今造舟为梁,其制甚盛,每岁徵竹索价谓之桥脚钱,数至二万,亦关河之巨防焉。
风陵故关,一名风陵津,在县南五十里。魏太祖西征韩遂,自潼关北渡,即其处也。
舜祠,在州理舜城中。贞观十一年诏致祭,以时洒埽。
伯夷墓,在县南三十五里雷首山。贞观十一年诏致祭,禁樵苏。
河西县,次赤。郭下。本朝邑县东地,乾元三年因置河中府,割朝邑县置。
临晋县,次畿。西南至府七十四里。本汉解县地,後魏改为北解县。隋开皇十六年,分猗氏县於今理置桑泉县,因县东桑泉故城以为名也,天宝十二年,改为临晋。
河水,经县西四十里。
涑水,在县东二十三里。
故解城,本春秋时解梁城,又为汉解县城也,在县东南十八里。晋惠公许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内及解梁城是也。
桑泉故城,在县东十三里。《左传》曰“重耳围令狐,入桑泉”,谓此也。
故司空魏国公裴寂墓,在县东北十七里。
猗氏县,次畿。西南至府一百一十里。本汉旧县,即猗顿之所居也。东魏恭帝二年,改猗氏为桑泉县,周明帝复改桑泉为猗氏县,属汾阴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属蒲州。
涑水,经县南六里。
故郇邑,在县西南四里。《左传》曰“晋侯谋去故绛,欲居郇、瑕氏之地。
韩献子曰:‘郇、瑕氏土薄水浅,不如新田。’遂迁新田。”即平阳绛邑县也。
虞乡县,次畿。西至府七十里。本汉解县地也,後魏孝文帝改置南解县,属河东郡。周明帝武成二年废南解县,别置绥化县,武帝改绥化为虞乡。
坛道山,一名百梯山,在县西南十二里。山高万仞,跻攀者百梯方可升降,故曰百梯山。南有穴,莫测浅深,每有敕使投金龙於此,兼醮焉。
王官故城,在县南二里。《左传》曰秦伯济河焚舟取王官。
王老仙人祠在县西十七里。
宝鼎县,次畿。西南至府一百一十里。本汉汾阴县也,属河东郡。刘元海时废汾阴县入蒲坂县。後魏孝文帝复置汾阴县,开元十一年,改为宝鼎县。
黄河,在县北十一里。赵简子沈佞臣栾激之所也。
汾水,北去县二十五里。
后土祠,在县西北一十一里。
殷汤陵,在县北四十三里。
解县,次畿。西北至府四十五里。本汉旧县也,属河东郡。隋大业二年省解县,九年自绥化故城移虞乡县於废解县理,即今县理是也。武德元年改虞乡县为解县,属虞州,因汉书名也,仍於蒲州界别置虞乡县。贞观十四年,废虞州,解县属河中府。
中条山,在县南二十里。
盐池,在县东十里。
女盐池,在县西北三里。东西二十五里,南北二十里。盐味少苦,不及县东大池盐。俗言此池亢旱,盐即凝结;如逢霖雨,盐则不生。今大池与安邑县池总谓之雨池,官置使以领之,每岁收利纳一百六十万贯。
熨斗陂,在县东北二十五里。
通路自县东南逾中条山,出白径,趋陕州之道也。山岭参天,左右壁立,不容轨,谓之石门,路出其中,名之白径岭焉。
永乐县,次畿。北至府九十里。本汉河北县地,周明帝改河北县为永乐县,武帝省永乐县,以地属芮城县。武德二年,分芮城於县东北二里永固堡重置永乐,属芮州,七年移於今理,贞观八年改属。(河中府)
中条山,在县北三十里。
河水,经县南二里。
永乐涧水,源出中条山,经县东二里,又南入河。
五老山,在县东北十三里。尧升首山观河渚,有五老人飞为流星上入昴,因号其山为五老山。
绛州,绛郡。雄。开元户八万一千九百八十八。乡一百七十六。元和户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属晋,《左传》曰:“晋人谋去故绛,欲居郇、瑕氏之地。韩献子曰:‘郇、瑕氏土薄水浅,不如新田。’遂迁新田。”注曰:“新田,今平阳绛邑县是也。”三卿灭晋,其地属魏,战国时亦为魏地。秦为河东郡地。今州,即汉河东郡之临汾县地也。魏正始八年,分河东汾北置平阳郡,又为平阳郡地。後魏太武帝於今理西南二十里正平县界柏壁置东雍州及正平郡,其地属焉。孝文帝废东雍州,东魏静帝复置,周明帝武成二年改东雍州为绛州。
隋大业三年废州,为绛郡。初,义师将西入关,大将军进次古堆,去绛郡十馀里。
通守陈叔达坚守不下,高祖命厨人曰“明日早下绛城,然後食”。乃引兵攻城,自旦及辰,破之。仍置绛郡。武德元年罢郡,置绛州总管,三年复为绛州。
州境:东西三百六十五里。南北三百三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五百九十里。东南至东都取垣县王屋路四百八十里。东北至晋州一百四十里。南至陕州二百里。东至泽州四百四十里。西北至慈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梨,蝎,防风。赋:布,麻。
管县九:正平,太平,万泉,曲沃,翼城,闻喜,绛,稷山,龙门。
正平县,望。郭下。本汉临汾县地,属河东郡。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绛州。
十八年改临汾县为正平县,因正平故郡城为名也。
汾水,东北自曲沃县界流入。
浍水,东自曲沃县流入。
柏壁,在县西南二十里。後魏明帝元年,於此置柏壁镇,太武帝废镇,置东雍州及正平郡。周武帝於此改置绛州,建德六年又自此移绛州於今稷山县西南二十里玉壁。按柏壁高二丈五尺,周回八里。
晋祁宫在县南六里。《左传》曰:“石言于晋魏榆。师旷曰‘石不能言,或凭焉。抑又闻之,作事不时,怨ゥ动于人,则有非言之物而言’。於是晋侯方筑祁之宫”。今按宫南有浍水,北有汾水,俱西流至宫西而合。隋末依宫馀址筑堡,今名修义堡。
晋灵公台,在县西北三十一里。《左传》曰“晋灵公不君,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即此台也。
武平故关,在县西三十里。高齐时置,周平齐废。
晋齐姜墓,在县南九里。申生之母也。
骊姬墓,在县南八里。
太平县,紧。南至州五十里。本汉临汾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太武於今县东北二十七里太平故关城置泰平县,属平阳郡。周改泰平为太平县,因关名。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晋州,十年改属绛州。
汾水,在县东二十九里。
太平故关城,在县东北二十七里。
白波垒,在县东南十二里。後汉末黄巾贼於西河白波谷寇太原,於此筑垒。
子奇垒,在县东三十里。後秦王姚兴遣弟义阳公平字子奇,与征虏将军狄伯支等步骑四万伐魏,攻平阳陷之,遂据柴壁。魏军大至,截汾水以守之。平大败,将麾下三十骑赴汾水而死狄伯支等十将四万人皆为魏所擒。今按此垒西临汾水,垒侧尚有柴村,子奇投汾水,即此处也。
赵盾祠,在县西南十八里。
李牧祠,在县东北十三里。
晋公孙杵臼、程婴墓,并在县南二十一里赵盾墓茔中。
万泉县,上。东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汾阴县地,属河东郡。又薛通城者,後魏道武帝天赐元年,赫连勃勃僭号夏,侵河外,於时有县人薛通,率宗族千馀家,西去汉汾阴县城八十里筑城自固,因名之。武德三年,於薛通故城置万泉县,属泰州。县东谷中有井泉百馀区,因名万泉。贞观十七年废泰州,县属绛州。
曲沃县,紧。西至州五十里。本晋旧都绛县地也,汉以为绛县,属河东郡。
後汉加“邑”字,属郡不改。晋改属平阳郡。後魏孝文帝於今县东南十里置曲沃县,属正平郡,因晋曲沃为名。隋开皇三年罢正平郡,改属绛州。
绛山,在县南十三里。出铜钅。
汾水,西南去县二十二里。
浍水,在县南二里。
绛水,在县东南三里。
汉绛县,本春秋晋都新田也,在县南二里。周勃为绛侯,即其地也,今号绛邑故城。
陉庭故城,在县西北三十里。《左传》“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是也。
台骀神祠,在县西南三十六里。《左传》曰:“晋侯有疾,卜台骀为崇,问于子产。子产曰:‘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能业其官,帝用嘉之,封诸汾川。今晋主汾而灭之,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
翼城县,望。西南至州一百里。本汉绛县地也,属河东郡。後魏明帝置北绛县,隋开皇末改为翼城县,属绛州,因县东古翼城为名也。武德元年於此置浍州,四年废浍州,县属绛州。
浍高山,在县东南二十五里,浍水出焉。其山出铁,隋於此置平泉冶。
浍水,今改名翼水。
故翼城,在县东南十五里。晋故绛都也。
故唐城,在县西二十里。尧裔子所封也。
闻喜县,望。西北至州六十里。本汉左邑县之桐乡也,武帝元鼎六年,将幸缑氏,至此闻南越破,大喜,因立闻喜县,属河东郡。後魏改属正平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属绛州。
景山,在县东南十八里。
董泽,一名董池陂,在县东北十四里。《左传》厨武子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桐乡故城,汉闻喜县也,在县西南八里。俗以此城为伊尹放太甲于桐宫之所,孔注《尚书》曰桐,汤葬地也。按今尸乡有放太甲处,在偃师县界,非此也。又汉大司农朱邑属其子葬桐乡者,又在今舒州界,亦非此也。
王官故城,今名王城,在县南十五里。《左传》曰:“俘我王官。”
祁奚墓,在县东二十二里。今太原祁县又有祁奚墓,未详孰是。
绛县,上。西北至州八十里。本汉闻喜县地,後魏孝文帝置南绛县,其地属焉,因县北绛山为名也,属正平郡。恭帝去“南”字,直为绛县。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绛州。义宁元年属翼城郡。武德元年属浍州,寻改属绛州。
备穷山,在县东北二十五里。出铁钅,穴五所。
绛水,一名沸泉水,出绛山东谷,悬流奔壑,一十许丈,西北注於浍。《史记》称智伯率韩、魏引绛水灌晋阳,不浸者三版,智氏曰:“吾始不知水可以亡人之国,今乃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晋阳。於是韩、魏之君共杀智伯。水在县北十四里。
晋文公墓,在县东二十里。《左传》曰:“文公卒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贞观十一年诏致祭,五十步禁樵苏。
稷山县,紧。东至州四十九里。本汉闻喜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於今县东南三十里置高凉县,属龙门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绛州。十八年改为稷山县,因县南稷山以为名也。
稷山,在县南五十五里。《左传》曰“晋侯理兵于稷,以略狄土”,即此地也。
汾水在县南五十里。
玉壁故城,在县南十二里。後魏文帝大统四年,东道行台王思政表筑玉壁城,因自镇之。八年,高欢寇玉壁,思政有备,攻不克。周初於此置玉壁总管,武帝建德六年废总管。城周回八十里,四面并临深谷。
稷祠,在县南五十里稷山上。
羲和墓,在县东北七十里。
龙门县,望。东至州一百一十里。古耿国,殷王祖乙所都,晋献公灭之以赐赵夙。秦置为皮氏县,汉属河东郡。後魏太武帝改皮氏为龙门县,因龙门山为名,属北乡郡。隋开皇三年废郡,以县属绛州,十六年割属蒲州。武德三年属泰州,贞观十七年废泰州,县隶绛州。
汾水,北去县五里。汉武帝行幸河东,作《秋风辞》,即此水也。
故耿城,在县南十二里,古耿国也。
伏龙原,在县西南十八里。
黄河,北去县二十五里,即龙门口也。《禹贡》曰“浮于积石,至于龙门”,注曰“龙门山,在河东之西界。”大禹导河积石,疏决龙门,即斯处也。河口广八十步,岸际镌迹,遗功尚存。《三秦记》曰:“河津一名龙门,水陆不通,鱼鳖之属莫能上。江海大鱼集龙门下数千不得上,上则为龙,故曰‘曝鳃龙门’。”
《水经注》曰:“其鱼出巩县巩穴,每三月则上渡龙门,得则为龙,否则点额而还。”
蜚廉故城,在县南七里。
龙门关,在县西北二十二里。
大禹祠,在县西二十五里龙门山上。隋末摧毁,贞观九年奉敕更令修理。
高祖神尧皇帝庙,在禹庙南绝顶之上,画行幸仪卫之像,盖义宁初义旗至此也。
晋州,平阳。望。开元户六万八百五十三。乡一百四十八。元和户六千五百六十七。乡五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即尧、舜、禹所都平阳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後韩将冯亭以上党降赵,又属赵。在秦为河东郡地,今州即汉河东郡之平阳县也。永嘉之乱,刘元海僭号称汉,建都於此。《前赵录》曰:“太史令宣于循之言于元海曰:‘蒲子崎岖,非可久安。平阳唐尧昔都,愿陛下都之。’於是迁都平阳。”後魏太武帝於此置东雍州,孝明帝改为唐州,寻又改为晋州,因晋国以为名也。高齐武成帝於此置行台,周武帝平齐,置晋州总管。义旗初建改为平阳郡,武德元年罢郡,置晋州,三年为总管府,四年为都督府,贞观六年废府,复为晋州。
州境:东西三百二十四里。南北二百五十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七百三十里。东南至东都六百二十四里。东北至汾州三百六十里。东至潞州三百九十里。西至慈州二百二十里。东南至泽州四百一十里。
东北至沁州二百九十里。西北至隰州二百五十里。
贡、赋:开元贡:蜡,烛。赋:麻,布。
管县九:临汾,襄陵,神山,岳阳,洪洞,霍邑,赵城,汾西,冀氏。
临汾县,望。郭下。本汉平阳县,属河东郡,在平水之阳,故曰平阳。魏置平阳郡,平阳县属焉。隋开皇元年改平阳县为平河县,三年罢郡,县属晋州,其年又改平河县为临汾县。
平山,一名壶口山,今名姑射山,在县西八里,平水出焉。《尚书》曰:“壶口治梁及岐。”
汾水,北自洪洞县界流入。
水,今名三交水,东自襄陵县界流入。
尧庙,在县东八里汾水东。
姑射神祠,在县北十三里姑射山东,武德元年敕置。
龙子祠,在姑射山东平水之源。其地茂林蓊郁,俯枕清流,实晋之胜境也。
刘和墓,在县南三十五里。和,元海太子也。
刘聪墓,在县西南十一里。聪,元海第四子也。
襄陵县,紧。西北至州二十六里。本汉旧县也,属河东郡。高齐省。周平齐,自临汾县移禽昌县於今理,属晋州。隋大业二年,改禽昌为襄陵,取汉旧名也,县东南有晋襄公陵,因以为名。先是以禽昌名者,後魏禽赫连昌以置县故也。
浮山,在县东南七里。
水,在县北十五里。
黑水,经县北二十五里。
晋贾充墓,在县西南十里。
神山县,中。西至州七十八里。本汉襄陵县地也,武德二年仆射裴寂奏分襄陵县置浮山县,属晋州,因山为名。至三年,因羊角山神人见,又改为神山县焉。
黑山,今名乌头山,在县东四十四里,黑水出焉。
羊角山,在县东南三十一里。
老君祠,在县东南二十里。武德三年,见神於羊角山下,语曲沃县人吉善行曰:“报大唐天子,得圣理一千年。”其年,敕遣通事舍人柳宪立祠,因改县为神山。
丘阳县,中。西南至州一百五十里。本汉远县地,後魏孝庄帝置安泽县,属义宁郡。隋开皇十六年改属沁州,大业二年改为丘阳县,因山为名。义旗初建,属平阳郡,武德元年龙郡,改属晋州。
乌岭山,在县东三十里。
千亩原,在县北九十里。周回四十里。
东池堡,在县南三十三里。今堡中见贮义仓,北面绝崖,三面各二丈五尺,周回二里。
洪洞县,望。西南至州六十里。本汉杨县,即春秋时杨侯国也,晋灭之,以赐大夫羊舌。汉以为县,属河东郡。魏置平阳郡,杨县属焉。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晋州。义旗初建,改为洪洞县,因县北故洪洞镇为名也。
霍山,在县东北三十里。事具霍邑县。
汾水,自赵城县东流入。
洪洞故城,在县北六里。後魏镇城也,姚最《序行记》曰“周建德五年。从行讨齐师,次洪洞,百雉相临,四周重复,控据要险,城主张元静率其所部肉袒军门”,即此也。
禽昌故城,在县东南二十四里。後魏太武帝禽赫连昌置,因以名焉。
师旷祠,在县东南二十五里。
霍邑县,上。南至州一百五十里。本汉彘县也,属河东郡,因彘水为名,即周厉王所奔之邑。後汉顺帝改为永安县,属郡不改。後魏初省,及宣武正始二年又置永安县。隋开皇十八年改为霍邑县,属晋州,因霍山为名。隋末丧乱,武牙郎将宋老生屯兵於此。义师之至也,老生陈兵据险,师不得进,忽有白衣老人诣军门曰:“霍山神遣语大唐皇帝,若向霍邑,当东南傍山取路,我当助帝破之。”
遣人视之,果有微道。高祖笑曰:“此神不欺,赵襄子岂当负吾邪!”於是进师,去城十馀里,老生战败,刘宏基斩之,遂平霍邑,置霍山郡。武德元年废郡,复置吕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吕州,县又隶晋州。
霍山,一名太岳,在县东三十里。《禹贡》曰“壶口、雷首,至于太岳”,郑玄注曰“今河东彘县霍太山是也。”
吕坂,在县西南十里。有吕乡,晋大夫吕甥之邑也,吕州取名於此。
汾水,经县西二里。
彘水,出霍山,经县南一里。
普济寺,贞观八年奉诏,以破宋老生,於此置寺。
周厉王陵,在县东北二十五里。
赵城县,上。南至州九十五里。本汉彘县地,即造父之邑也,自汉迄晋不改。
後魏太武帝废。其赵城县,义旗之初分霍邑县置,属霍山郡,因故赵城为名。武德元年废郡,置吕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吕州,县属晋州。
汾水,出县西四里。
霍山庙,在县东南三十里霍山上,甚有灵验,贞观五年敕令修理。
汾西县,中。枣至州一百八十里。本汉彘县地,属河东郡。後汉改彘县为永安县,高齐又於此置临汾郡及临汾县。隋开皇三年改临汾县为汾西县,十六年改属汾州,十八年改属吕州,大业二年改属晋州。义旗初属霍山郡,武德元年又属吕州,贞观十七年废吕州又属晋州。
汾水,在县东三十五里。
冀氏县,中。西至州一百九十二里。本汉奇氏县地也,属上党郡。奇音居义反。至晋省。後魏庄帝於奇氏城南置冀氏县,属晋州。
乌岭山,在县西三十里。
沁水,在县东一里。
慈州,文城,下。开元户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五。乡三十。元和户一千八百七十七。
《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晋之屈邑,献公子夷吾所居也。《左传》曰“骊姬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使言於公曰:‘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无主。’乃使重耳居蒲,夷吾居屈。”注曰:“二屈,今平阳郡北屈县”是也。《左传》“屈产之乘”,亦此地。秦兼天下,罢属河东郡。汉北屈县,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於此屈县南二十一里置定阳郡,即今州理是也。隋开皇元年改定阳郡为文城郡。贞观八年改为慈州,州内有慈乌戍,因以为名。
州境:东西五百五十一里。南北二百一十二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六百八十五里。东南至东都七百二十五里。北至隰州二百里。西北至丹州一百八十里。东南至绛州太平县一百九十里。西至龙门县一百八十里。东南至晋州二百四十里。正西至黄河六十五里。东南至绛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蜡,白蜜。赋:麻,布。
管县五:吉昌,文城,昌宁,仵城,吕香。
吉昌县,中。郭下。本汉北屈县地也,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於今州置定阳郡,并置定阳县,会有河西定阳胡人渡河居於此,因以为名。十八年,改定阳县为吉昌县。贞观八年改置慈州,县依旧属焉。
壶口山,在县西南五十里。
风山,在县北三十里。山上有穴如轮,风气萧瑟,未尝暂止,当其冲略不生草,故以风为名。
黄河,北去县六十里。
姚襄城,在县西五十二里。本姚襄所筑,其城西临黄河,控带龙门、孟门之险,周、齐交争之地。齐後主武平二年,遣右丞相斛律明月、左丞相平原王段孝先破周兵於此城,遂立碑以表其功,其碑见存。齐氏又於此城置镇,隋开皇废,武德二年又置镇,九年废。城高二丈,周回五里。
文城县,中。东南至州六十五里。本汉北屈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於此置斤城县,属定阳郡。隋开皇十六年改斤城县为文城县。
孟门山,俗名石槽,在县西南三十六里。《淮南子》曰:“龙门未辟,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名曰洪水,大禹疏通,谓之孟门。”《水经注》曰:“风山西四十里河水南出孟门,与龙门相对,即龙门之上口也,实为黄河之巨厄。”
今按河中有山,凿中如槽,束流悬注,七十馀尺。
文城故城,在县北三十里。故老曰此城晋文公为公子时,避骊姬之难,从蒲奔狄,因筑此城,人遂呼为文城。
昌宁县,中。西北至州五十里。本汉临汾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太武帝分临汾县置太平县,孝文帝又分太平县置昌宁县,属定阳郡。隋开皇元年改属耿州,十八年又属汾州,大业二年改汾州为文城郡,县仍隶焉。贞观八年改为慈州,县又属焉。
两乳山,在县西南七十里。山有两岫,望如乳形,因以为名。
黄河,北去县七十九里。
倚梯故城,在县西南一百五十里。累石为之,东北两面据岭临谷,西南两面俯眺黄河,悬崖绝壁百馀尺,其西南角即龙门之上口也,以城在高岭,非倚梯不得上,因以为名。城中有禹庙。後魏孝文帝西巡,至此立碑,碑今现在。
禹庙,在县西南一百五里龙门东岸上,其碑是後魏孝文帝所立。
晋荀息墓,在县东北十六里。
仵城县,中下。西南至州五十八里。本汉北屈县地,属河东郡。後魏於此置仵城郡,领京军县,孝文帝改京军县为仵城县。隋开皇三年废仵城郡,改属文城郡,皇朝改属慈州。
石门山,在县北六十里。
拓定故城,在县西一里。周保定四年置,以高齐境,因以为名。隋废。
吕香县,中。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临汾县地也,属河东郡。後魏太武帝於此置刑军县,属仵城郡。孝文帝改为平昌县。隋开皇十六年省平昌县入仵城县,义宁元年於此置平昌县,贞观元年改为吕香县,因旧吕香镇为名,属慈州。
马头山,在县南六十里。其山峭嶷,形如马首,因以为名。
横岭山,在县西北六十里。
隰州,大宁。下。开元户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三。乡四十八。元和户二万三千三百四十九。乡二十四。
《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地,七国属魏。秦为河东郡地,在汉为蒲子县,属河东郡。後魏初属仵城郡。孝文改蒲子为长寿县,太和十二年於此置汾州。
周宣帝大象元年,於今州东百步置龙泉郡,隋开皇五年改为隰州,大业三年又改为龙泉郡,武德元年又为隰州。《尔雅》曰“下湿曰隰”,以州带泉泊下湿,故以隰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八到:西南取慈州路至上都八百八十五里。东南至东都八百八十里。东南至晋州汾西县一百六十里。西至延州三百六十里。北至石州二百五十里。南至河一百四十里。东北至汾州二百七十里。东南至河中府六百里。
贡、赋:开元贡:蜡,白蜜,麝香,胡女布。赋:麻,布。
管县六:隰川,蒲,大宁,温泉,永和,石楼。
隰川县,中。郭下。本汉蒲子县地也,属河东郡。魏少帝分河东置平阳郡,蒲子县属焉。刘元海僭号称汉,初理於蒲子,後徙平阳,又於此置大昌郡,以蒲子属焉。周宣帝改置长寿县,隋开皇十八年改为隰川县,南有龙泉下隰,因以为名,属隰州。
蒲水,源出县东北石楼山。
黄栌水,出县东北黄栌谷。
故横城,在县南三十五里。隋仁寿四年,杨谅作逆,遣伪将吴子通屯兵筑城於此,横绝蒲州道,因以为名。
蒲县,中。西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汉蒲子县地,後魏於此置石城县,後废。
周宣帝於石城故县置蒲子县,因汉蒲子县为名也,属定阳郡。隋开皇五年改属隰州,大业二年改为蒲县。
五秃山,在县东北五十里。山少草木,故名五秃,周回七十七里。
常安原,在县西南四十里。东西广四十里,南北长二十里。
仵城故城,在县西南六十三里。後魏仵城郡也。
大宁县,中。东北至州八十六里。本汉北屈县地也,属河东郡。後魏於此置仵城县,寻废。周武帝又於废县西三里置大宁县,属南汾州。隋大业二年省。武德二年,於此置中州,复置大宁县以属焉。贞观元年废中州,以县属隰州。
孔山,在县西北二十五里。上有穴如车轮三所,东西相去各二丈,其深不侧,因以为名。
黄河,北去县六十八里。
蒲水,一名斤水,去县六十步。
浮图镇,齐河清四年筑,隋移大宁县理此,即今县理是也。
温泉县,中。西南至州一百六十里。本汉土军县地也,後魏於土军故县东七十里置新城县,属吐京郡,太武改为岭东县,孝文改为新城县。武德三年,於县东南四十里置北湿州及温泉县,因县南温泉为名。贞观元年省北温州及新城县,以温泉县属隰州。
远望山,一名可寒堆,在县西七十里。高五里,周回七十五里。
西阳泉,源出县东北,去县十里。
永和县,中下。东至州八十里。本汉狐讠聂县,之涉反。属河东郡,後汉省。
魏初复置狐讠聂县,属河东郡,魏废。高齐後主於其城置永和镇,周宣帝废镇置临河郡及临河县,属汾州。隋开皇五年改属隰州,十八年改临河为永和县,以县西永和关为名也。
楼山,在县西南二十二里。
黄河,东去县六十里。
狐蹑故县城,在县西南三十五里。
石楼县,中下。东至州九十里。本汉土军县也,属西河郡,晋省。後魏孝文帝於此城置吐京郡,即汉土军县,盖胡俗音讹,以军为京也。隋开皇五年又以吐京属隰州,十八年改吐京为石楼县,因县东石楼山为名也。
石楼山,在县东南六十里。《水经注》曰:“蒲水出石楼山。”
黄河,东去县九十九里。
龙泉水,出县东南,去县十里。山下牧马,多产名驹,故得龙泉之号。
县理城,汉土军城也。其城圆而不方,故谓之团城。
卷第十二
元和郡县图志
唐·李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