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天原发微
宋·鲍云龙
卷十三
象數
卷十四
先後 左右
卷十五
二中 陽復
卷十六
數原
卷十七
鬼神
卷十八
變化
天原發微卷之十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歲會
月以十二起者,六與六相偶而為十二。以康節數推之,日歲運元皆用十二,故一日十二時,一歲十二月,一運十二世,一元十二會。包括往古來今,無不在是。即一時可以推一日,即一日可以推一月,即一月可以推一年,即一年可以推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推而上之,豈特一歲十二月之用而已哉。十二辟卦舉其凡,《皇極》一書究其極。《皇極經世》是推步之書,以十二辟管十二會,棚定時節,就中推吉凶消長,只是加一倍推去。京房卦氣,用六日七分,康節亦用六日七分。康節、京房《易》,自是一書,與《易》不相干。鄭氏曰: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觀其所會,命其四時。卦氣提其綱,《太玄》研其細,《經世》衍其妙。而後天地日月,星辰元會,運世皇帝,王伯#1之蘊,皆可得而推矣。在年則以消長,在月則以跳脯,在日則以晝夜而分。太史公日:大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年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
邵子曰:一元統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猶一歲統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
日為元,元始也,其數一。一歲一周,月為會,會交也。數十二歲十二周,星為運。運者,時之行也,隨天左轉,歲三百六十周。辰為世,世者變之終也。一日十二辰,積一歲四千三百二十辰也。一世三十年,則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一元之數。一元在大化中,猶一年也。自元之元至辰之元,自元之辰至辰之辰,而數窮,窮則變。《經世》但著一元之數,窮天地之數可知矣。一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一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月,一運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日,一世有十二萬九千六百辰,皆自然之數,又非有所牽合也。
又曰:前六會為息,後六會為消。即一歲之自子至巳為息,自午至亥為消。開物於星之七十五,猶歲之驚墊也。閉物於星之三百一十五,猶歲之立冬也。或日:氣盈於三百六十六,朔虛於三百五十四。今《經世》之數槃以三百六十為率,何也?曰:所以藏諸用也。
自子至巳作息,陽進陰退。至巳月之終,當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陽極,陰陽之餘空各六。自午至亥作消,陰進陽退。至亥月之終,當辰之四千三百二十為陰極,陰陽之餘空各六。几二十有四,當《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除四正卦,几卦六。四六二十四三百八十四#2去其二十四,則所有者三百六十。乾坤坎離為四正卦,居四方之位,反覆不變。《經世》一元之運數,舉成數焉。消息盈虛之法在其問,所以藏諸用也。唐堯始於星之癸一、百八十,辰之申二千一百五十七,何也?曰:以今日天地之運,日月五行之行,推而上之,因以得之也。
又曰: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進退三百六十日。
此當元經會之數。十二月即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即三百六十運。以元之元之數為一分,每會得一萬八百元分,每運得三百六十元分。總一元之分數,得十二萬九千六百元之元#3。陽三百六十為進,陰三百六十為退。合三百六十,乃成七百二十。
又曰:分而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
此當以會經運之數,一月三十日,即一會三十運。自月言之,跳納分用,一進一退,消長各數,則成六十運。戶日言之,晝夜又分用。一進一退,跳納各數,則一月之數成百二十日,一會之數成百二十運。
又曰: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
此當以運經世之數,以元經會則年卦月卦,會經運則氣卦侯卦,運經世則日卦時卦之數。一日十二時,即一運十二世。一為一秒,十二秒為一分,三十分為一時,總一日得四千三百二十秒。十二萬九千六百,則三十日之秒也。積一運之年,几得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則泰之數也。日進退六日者,舉一變之數也。以日當年,則六日為六年,進之而六十年,在小運則為十變,在大運則為一變。蓋天道以六而變,必有餘分。小則六日者,歷六辰也。甲子甲午,各一世也。是故大運六十年一變者,五運之數也。天始於甲,臨於子。地始於己,臨於卯。甲己之問,中見土運。土金水木火,以次相傳。天終於癸亥,地終於戊寅。別而言之,各有六十。合而言之,共為六十。如是而大變一周天矣。小運六年而一變者,六氣之數也。六氣者,天始於子而終於巳。地應之,則始於卯而終於申。天始於午而終於亥。地應之,則始於酉而終於寅。司天司地,通為六氣,別之則十二,而二十四合之,則十二而六。如是六十變,亦一周天矣。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六也。
又曰: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
一時即一世。自時言,三百六十為秒數。自世言,三百六十為月數。三百六十月,即一世之年矣。當晝夜之時,則一時成一時。一時得百八十秒,積一日實二千一百六十秒,於一日四千三百二十分,用其半也。隨大小運之消長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隨小運之進退者,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大運有消長,無進退。小運有進退,無消長。消長者,進退之積也。子至巳為長,午至亥為消。此盡舉一元之數,包退數閏數在其間。若日月,則消長之中,各有進退。一年止有七百三十晝夜。《太玄》以一晝一夜為一日,通奇贊為三百六十五日。《經世》以晝夜各為一日,并陽盈陰縮,共餘十二日,成一百二十日。以一百二十合七百二十,則八百四十日。即一年三百六十日,一分為兩,兼晝與夜。及閏數而計之也。餘分六日,散于六甲,得六十甲子。閨數六日,合之而百二十,為人物之用也。六數之中,日分乎晝夜,數分乎跳肋,各成十二。一以為二,各兼消長。二以為四,可知一限。進六十日,退六十日。六限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退六日,共七分消長,所以用十四會,成七百二十日,皆用半數。或曰:進十二日,為百有二十。退十二日,亦為百有二十。并陽盈之餘,分六交數之朔,虛六亦得,二百五十二亦通。
又曰:大小運數之立。
體數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數止于三百六十一年,正數得三百六十。以《經世》推之,以十二會用九,則用二百七十日。今以一元三百六十運中止用二百四十運,加閏數不過二百五十二者,用閒物八會也。蓋寅開戌閉,戌亦不用也。天有生物之時,地有生物之數。主天而言,一年用三百六十。主地而言,自草木萌動,至地始凍,止用二百五十二也。故卦氣圖在日,數則三百八十四日;在時,數則二百五十六日。止有三千七十二時,此大小運之所以分也。盡取十二限數,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而退亦若是,陰陽賡續,分治一元。別而言之,各有三百六十陰。分乎陽,析乎半數。若合而言之,陽進陰退,共成三百六十者,陽包乎陰,總全數也。故此大運法,別退數閨法而言,以明天地陰陽之數,正閏相生,分半而通用,同本而異名也。
又曰:立小運法,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取其七者用數。用法三而成于六,加餘分,故有七。
大運法專明體,則小運之體可知。小運法專明用,則大運之用可知。互#4見也。在體,為體之用數,三百六十也。在用,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交數則不用之數也。用數顯陽也,交數幽陰也。天統乎體,地分乎用。自一元之數而言,用數七交數三,陽勝乎陰者。天在地上者七,交而在地下者三,主坎離卯酉而言晝夜之分也。陽侵陰,晝侵夜,三天兩地之理也。以一日言,自寅至戌。以十二會言,開物至閉物,於十二萬九千六百中取九萬七百二十數為用。以日數言,於三百六十日中十取其七,得二百五十二為用。以一歲言,冬三分不用。以一日言,夜三分不用。
二至二分,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中,相去之數也。
朱子曰:自冬至至春分,是進到一半,所以謂之分。自春分至夏至,是進到極處,故謂之至。進之過則退至,秋分是退一半。至冬至也,是退到極處。
百六陽九之運。
几水旱之歲,歷運有常。按《律歷志》云:十九歲為一章。四章一部,二十部一統。三統為一元,有四千五百六十歲。初入元一百六歲,有陽九,謂旱九年。次三百七十四歲,陰九,謂水九年。以一百六歲,并三百七十四歲,為四百八十歲。注云:六乘八之數。此魏鶴山要義之云。愚按:史謂漢家有陽九之厄。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隊此推之可見矣。蓋堯舜以德彌變,水旱出於天數,故不能為害。若漢家之厄,則出於人為,不可一諉諸天也。故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這。此之謂也。
中數日歲,朔數曰年。
大史掌正歲年以序事。中數謂十二月,中氣總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謂之歲。朔數者十二月之朔,一周謂三百五十四日,謂之年。此是歲年相對,故有朔與中之別。若散而言之,則一也。《爾雅□釋天》云:唐虞日載,夏日歲,商日祀,周日年是也。
朱子曰:康節十二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以小推大,箇箇一般,謂歲月日時皆合。第一會一萬八百年,天始開。第二會一萬八百年,地始凝。第三會人物始生,謂之開物。此時屬寅,到戌時閉物,為人物消盡之時,大半是半明半晦,如晝夜相似。到得一元盡時,天地又是一番開闢。
以天地一氣推之,一晝一夜,便自可見。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是氣之一周。把來拆做兩截,前面底是陽,後面底是陰。又拆做四截,便是四時。春夏是噓,秋冬是吸,只是一箇氣。陽氣既升之後,相將欲絕,便有陰生。陰氣將盡,便有陽生。其己用之氣便散,所謂消長是也。天運一月,日自轉一匝#5。又有那大轉底時候,不可拘一。愚按:乾坤《易》之門,復詬二卦,為門之關鍵而啟閉焉。自子陽生,乾之門便開。其動又曰:天開於子〝寅。故斗杓建此,也闢,其名日震,萬物出焉。乾以分之也,故至巳而止。自午一陰生,坤之門便閉。其靜也翕。巽#6陰消陽,萬物入焉。坤以藏之,至亥而止。一闢一翕,如兩扇門。相似一扇開,便一扇閉。陽來則開,陽去則閉也。以此觀之,則先儒所謂充拓得去,則天地變化草木蕃。充拓不去,則天地閉賢人隱。亦在乎人而已。堯舜禹湯文武在上,則為唐虞商周世道陽明。否則,正士囚奴,毒痛四海,焚書坑儒,天下解散,石動朱溫,穢濁人倫,翻覆天地。此時不待,日月無光,宇宙黑暗,而人物自不容於不消盡也。嗚呼!亦難言哉。
又曰: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三辰之月,皆可以為歲首,而三代迭用之。夏以寅為人正,商以丑為地正,周以子為天正。然時以作事,則歲月自當以人為紀。故孔子嘗曰:吾得夏時。而說者以為謂夏小正之屬,蓋取其時之正與其令之善也。
或問曰:商周之改正朔,何以不如夏時之得其正也。曰:陽氣雖始於黃鍾,而其月為建子。然猶港於地中,而未有以見其生物之功也。歷丑轉寅,三陽始備。於是協風乃至,盛德在木,春氣應焉。古之聖人,以是為生物之始。改歲之端,蓋以人之所共見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於商周,始以征伐而有天下。於是更其正朔,定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統之說。然以言乎天,則生物之功未著。以言乎地,則改歲之義不明。而几四時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論三王之制,而鈴行夏之時也。愚砍諸傳記,三代雖正朔不同,然皆以建寅起數。蓋朝覲同會,班曆授時,則以正朔行事。至於紀月之數,則皆以寅為首。伊訓稱十有二月。乙丑者,商以建丑為正,故以十二月為正。乙丑,日也。不以係朔者,非朔日也。至於改正朔,而不改月數者,於經史猶有可砍。周建子矣,而《詩》言四月,維夏六月。祖暑則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建亥矣,而《史記》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日嘉平。夫臘叉建丑月也。秦以亥正,則臘為三月。云十一月者,則寅月起朔,秦未嘗改也。至三十七年,書十月癸丑,始皇出遊。十一月,行至雲夢。繼書七月丙寅,始皇崩。九月,葬驪山。先書十月十一月,而繼#7書七月九月者,知其以十月為正朔,而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史制書謂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夫秦繼周也,若改月數,則周之十月為建酉月矣。安在其為建亥乎。漢仍秦正,史亦書曰:元年冬十月,則正朔改,而月數不改亦已明矣。又按:漢孔氏以春為建子之月,蓋謂三代改正朔,叉改月數,叉以其正為四時之首。《泰#8誓》言一月戊午,一乃三字之誤。爾既以一月為建子之月,而經又係之以春,故遂以建子之月為春。不知其實正月孟春也。如是則四時改易,尤為無義#9。冬不可以為春,寒不可以為暖,不待辨而明矣。或曰:鄭氏箋《詩》,維莫之春,亦言周之季春,於夏為孟春。曰:此漢儒承襲之誤耳。臣工詩,蓋言莫春,當治其新會矣。今如何哉!然牟麥將熟,可以受上帝之明賜。夫來牟將熟,則建辰之月,夏正季春審矣。鄭氏於《詩》,亦不得其義,而砍之不審矣。不然,則商以季冬為春,周以仲冬為春,四時反逆,皆不得其正。豈三代聖人,奉天之政乎。
又曰:周人以子為正,雖得天統,而孔子之論,為邦乃以夏時為正。蓋取諸陰陽始終之著明也。
陽始於子而終巳,陰始於午而終亥。論四時之氣,則陽始寅而終未,陰始申而終丑。此二說雖若小差,所爭不過二位。蓋子位一陽雖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則三陽之生方出地上,而溫厚之氣,從此始焉。巳位乾卦,六陽雖極,而溫厚之氣未終。故午一陰雖生,而未害於陽。必至未位遁卦,而後溫厚之氣始盡也。其午位陰已生,而嚴凝之氣及申#10方始。亥位六陰雖極,而嚴凝之氣至丑方盡。義亦倣此。康節十二會言到子方有天未有地在,到丑方有地未有人在,到寅方有人,皆天地人之始於此。故三代即其始處,建以為正。故曰:子丑寅之建正,皆是三陽之月。若秦以亥為正,直是無謂。
又曰:《先天圖》中,亦函十二辟卦。左邊自子至巳,陽卦三十二。從震起,復分十六卦。二陽升於兌,宮為臨,由臨以上八卦,入乾宮升。三陽為泰,四陽壯,五陽夫,六陽乾,四月終焉。右邊自午至亥,陰卦三十二。巽宮生於娠,分十六卦。二陰降於艮,宮為遁,由遁以下八卦,入坤宮降。三陰而為否,四陰觀五剝,六陰坤,十月終焉。
陽卦震官取一,乾官取四。陰卦巽官取一,坤官取四。以見陰陽二氣,其始也微而緩,其終盛也。疾而速,微而緩,所以根柢萬物而養其源。疾而速,所以生殺萬物,而成其功。獨坎離二官不取者,以見水火二氣,流行於天地問。其不用者,乃無往而不用也。辟卦平鋪,四時對待,故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分列其中而不紊。先天八官,對待各有定序。十二辟卦,乾坤獨握其八焉。所以父母萬物,生長收藏,莫不由此。
邵子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堯,革於三王,極于五伯,絕於秦。萬物治亂之邇,無以逃此矣。始伏羲,開物於寅也。成乎堯,陽純乎巳也。革於三王,陰生于午也。極于五伯,陽道已窮。絕于秦,則限隔矣。邵子所謂羲黃堯舜湯武威文皇帝王伯,父子君臣,四者之道理,限于秦是也。言限截于秦,而不得行也。又曰:《易》始于三皇,《書》始于二帝,《詩》始於三王,《春秋》始于五霸#11。
其說謂二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三王之世如秋,五伯之世如冬。又曰:七國冬之餘烈也。漢王而不足,晉伯而有餘。三國伯之雄,十六國伯之叢也。南五代伯之借乘也,五朝伯之傳舍也o.隋晉之于唐,漢之弟也。隋季諸郡之伯也,江漢之餘波也。唐季諸鎮之伯也,日月之餘光也。後五代之伯也,日出之星也。愚按:堯之前,亦有如五伯者。大數之中,自有小數,以細別之也。特世運無傳,惟近者可見爾。邵子謂:皇帝王伯之中,各有皇帝王伯者是也。姑以漢一代言之,亦有皇帝王伯之髡鬍者焉。無為者,皇如漢高惠是也;恩信者,帝如孝文是也;智力者,伯如孝武是也。孝宣伯之王,孝武王之伯。譬之四時,春秋冬夏。伯而夷狄#12,又出其下矣。嗚呼!何幸而得遇三皇之時哉。
又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又曰:陰事太半,陽一而陰二也。治世少而亂世多,君子少而小人多之數也。
愚按:元會運世之數,一運當三百六十年,可以推歷代之治亂。子至卯,陰中陽,將治也。卯至午,陽中陽,極治也。午至酉,陽中陰,將亂也。酉至子,陰中陰,極亂也。《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蓋泰與否相對,蠱與隨相對。故日自泰至否,其問有蠱。蠱之者誰,陰方用事,陽艮以止。陰邪巽入,否斯至矣。自否至泰,其問有隨。隨之者誰,陽震順動,兌陰隨之。民說無疆,泰無不宜。此否泰蠱隨,殆亦天門地戶,人路鬼方,出入之交歟。數往者順,自子而午,震離兌乾,治之象。知來者逆,自午至子,巽坎艮坤,亂之象。當背北面南觀之,即知逆。唐至五代,包六甲子,半治半亂。宋#13乾德至今,又六甲子。中經南人用事,南禽隨氣,過北而亂。康節蓋以數推之,六甲子者,三百六十年也,即一日十二時之數。自堯甲辰起運,月巳辰未星癸。迄今月仍在午,辰方過酉。為年者三千六百六十,為時者僅一百二十二。何速哉?古今在天地問,猶日一暮爾。聖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能以一時觀萬時,一世觀萬世。愚錄世運於十二會,運之終,其有感也夫。
司氣
地上之數起於二。二而六之為十二月,二而四之為二十四氣,二而三之為七十二候。此十二辟中,所以藏了七十二候。四正卦中,所以藏了二十四氣。六十卦中,所以藏了三百六十日。漢始以驚墊為正月中氣,雨水為二月節。至前漢末始改。故《律曆志》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墊節春分中。言墊蟲,正月始驚,二月大驚。故移居後云。《三統曆》:穀雨三月節清明中。按通卦驗及今曆,以清明為三月節穀雨中,餘並與《律歷志》同。《月令》紀十二月時侯,體例不一。氣候在前先言之,在後後言之。其二至二分之月,皆再紀時候者,以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此節之大者,聖王所加謹。
《易》曰:坎,正北方之卦也。又曰:兌,正秋也。又曰:先王以至日閉關。
後世氣候節序,《易》已備之矣。坎既言正北方卦,則震束兌‘西離南,不言可見。兌正秋者,秋分也。則震春分,離夏至,坎冬至,不言可見。復大象言,至日閉關,冬至也。則娠為夏至,不言可見。人能明《易》,則陰陽消長之氣,可觸類而知矣。
鶴山魏氏曰:秋為陰中,春為陽中。
陰氣始五月終十月,故七月八月為陰中。陰中雖兼有陽,陰為主。陽氣始十一月,終四月,正月二月為陽中。陽中雖兼有陰,陽為主。
朱子曰: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只是一氣周匝。把來折做兩截,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分做四截,便是四時。又分做二十四氣七十二候,皆自此始。
二十四氣者,孔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驚墊節春分中,三穀雨節清明中,四立夏節小滿中,五芒種節夏至中,六小暑節大暑中,七立秋節處暑中,八白露節秋分中,九寒露節霜降中,十立冬節小雪中,十一大雪.節冬至中,十二小寒節大寒中。雨水者,雪散而為雨水。自上而下日雨,北風凍之而為雪,束風解之而為水。驚墊者,墊蟲驚而走出。穀雨者,雨以生百穀。清明,物生清淨明潔。小滿,物長於此,小得盈滿。芒種,有芒之穀可稼種。小暑大暑,就極熱之中,分為大小。月初為小,半為大。處暑,暑將退伏潛處。白露,陰氣漸重,露凝色白。寒露,露氣寒將欲凝結。小雪大雪,十月初小,十一月轉大。小寒大寒,十二月初寒為小,月半寒為大。二十四氣,有十五日有餘。每氣中,半分之為四十八氣,氣有七日半有餘。《周禮》有日十八箭,是一氣易一箭也。几二十四氣,三分之氣問五日有餘,故年有七十二候也。
歐子曰:七十二候,各置中節。節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卦。置中氣,即次卦也。五行用事而命之,即公卦也。以策累加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14之初也。置四季之節之,即土用事也。
十二辟卦之爻,應七十二侯中節。前為初候,朔氣前三日也。後為次朔氣後三日也。候以分內外故六十卦應三百六十日,一年十二月有十二中氣,即次候六十四置四立之。節冬以維策。加則置十二公卦以主之。如十一月坎初六孚是中氣。辟復候屯,三日也。小寒坎九二候屯外大夫謙卿睽,是次卦也氣後三日也。四立者木,立夏火,季之月正冬至公中內為朔氣,前,十二月節。立冬水,立秋金。皆四孟之節五行用事之初也。艮巽。四維之位,分六氣,四季者,為辰戌丑未。土用事之時也。坎離震兌也。每卦兩爻統五卦成一月用事為朔立春居乾坤四正卦,一爻,統兩卦半。六爻統十五卦成三.月為一時。統而論之,四時四六二十四也。分而言之,有節有氣有候,各有條而不亂。姑以意釋之,未審得歐公之意否?或曰:甲巳一月六變,十二月則七十二變。謂之候亦通。
司天考曰:七十二者,五行化成之數。是為經法。陽之策,三十六而.兩之。陰之策,二十四而三之。陰陽之數,無往不合。七十一一候,亦自此推。
七十二候,王司監用之於歷,極其精妙。愚嘗求其說而不得。終夜以思,久而方悟。曰:此即乾坤二卦之策。乾一爻三十六,.兩爻七十二,六爻二百一十六。坤一爻二十四,三爻七十二,六爻一百四十四。用之一年,則三百六十日之數盡矣。又以五行之熙分之。水木火金分王四季,共得四七二百八十八日。又欠七十二日,以足一周之數。於是以土四季當之,每季十八日,為辰戌丑未之月。又每月六日屬土,應一月辟卦六爻,以見五行,離土不得。一年四季,一月六日,皆有土以寄王其中。所以天地問,萬民萬物萬事萬化並資之,以為生長收藏之地,故日侯焉。讀者當諒其苦思不止,甲巳之變而已也。
觀物張氏曰:四時八節,各以三變,以十為一日旬。三旬而一月,九旬而一時,三十六旬而四時畢。以五為一日候。三候而一氣,九候而一節,七十二候而八節周。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一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體數雖四,而一者常不用。用數有三有九。故三旬為一月,三月九十日為一時。五日一侯者,一月六候,五六三十日也。三候一氣者,十五日也。九侯一節者,八九之侯而氣節周也。愚嘗恨今之司曆者,徒登其候之名,而未又研其義。請逐一條之,免墮於與百姓日用而不知之域。
七十二候名義。
以十一月中蚯蚓結起候者,用冬至.甲子上元曆一始也。以束風解凍起候者,本人正為重用五代馬重續#16新曆,正月雨水為氣首也。
正月
束風解凍者,春風發散寒凍之氣也。墊蟲始振者,初始振動而未出。至二月乃大驚而出。魚上冰者,當盛寒時。伏冰#17下,逐其溫暖。至正月陽氣上,始遊水上而近於冰。獺祭魚者,此時魚肥美,先祭而後食也。鴻馬來者,大鴻小厲,自外來於中國,將北反其居。通卦驗云:立春雉雊雞乳,雨水降條風至。條風,束風也。猛風,風之甚也。動搖草木有聲,故曰草木萌動。是為可耕之候。
二月
桃始華,應驚墊侯。又五日,而倉庚嗚驪黃。又曰:黃栗留。又曰:騖黃。商庚楚雀,齊人謂搏黍。今日布谷,與搏黍聲相近。鴻鳩鴣鴻,皆其號也。鷹化為鳩,至秋時則鳩化鷹。玄,鳥燕也。又曰:乙鳥以施生時來,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所以商簡狄吞而生契。陽在陰內不得出,奮擊之而雷發。其陽聲電者,陽之光。陽在外,陰有所麗,故閃爍而為電。又曰:電是陽光,陽微則光不見。皆陽氣漸盛以擊於陰,其光乃見。故云始電。
三月
桐始華,田鼠化為駕9駕,鷓也。一云:牟無#18鼠,陰類,陽#19氣盛,故化為駕。陰氣盛,則駕復化為鼠。虹,婦練也。雄虹#20謂明盛者,雌虹#21謂閤微者。虹是陰陽交會之氣。純陰勝陽,則虹不見。若雲薄漏日,日照雨滴,則虹生。萍,浮萍也。又日蘋日藻,水草也。嗚鳩拂其羽,蠶將生之。候飛且翼相擊,趁農急也。鴻鳩,又日鵲鴿,似山鵲而小。青黑色,尾短,多聲,故曰嗚鳩。戴勝降于桑者,織維之烏,一名鴉#22鳩。降桑以示,婦當務本也。內宰云:仲春率命婦躬桑浴種蠶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
四月
螻蟈,嗚蛙也。《周禮》蟈氏注云:蝦蟆當夏氣之盛而嗚聲怒。蚯蚓陰物,感正陽之氣而出。王瓜生色赤,感火之氣而生。苦菜秀,感火之氣而苦味成。靡草,草靂之屬,以其枝葉細,故云靡草。六陽之月至陰之草,不勝陽而死。
五月
螳娘生。又日鐺蠔,一名不蠅。其子名嫖峭,燕趙日食麗,齊杞束日馬穀鷓。始嗚七月,將寒之侯也。豳地晚寒,五月則嗚。反舌,百舌也,今日蝦蟆。其舌本著口側,末向內靡。信云曾取屠視之,其舌反向後。鄭不然之,乃知反舌春始嗚,至五月稍止。其聲數轉,故名反舌。或蝦蟆舌性自然,不鈴以為反舌也。鹿陰類,感陰氣而角解,今醫家用鹿茸補陰是也。蟬亦陰類,感而嗚。半夏生,藥名也。陰極陽生。
六月
溫風始至,溫厚之氣至季夏而極也。蟋蟀,參也,亦名促識。生土中,季夏羽翼稍成,未能遠飛,故居壁。七月則遠飛在野。鷹感二陰之氣,乃有殺心,學習擊搏之事。焦問云:仲秋鳩化為鷹,仲春鷹化為鳩。此六月何有鷹學習乎?張逸答日:鷹雖為鳩,自有真鷹可習。腐草得暑濕之氣,故為螢。不言化者,螢不復為腐草矣。土潤得暑,大雨時行。
七月
涼風至,寒候也。白露降,金色也。寒蟬嗚,得陰氣之正。寒蜩,又日寒蟹,似蟬而小。青赤鷹殺烏,不敢先嘗,示民報本也。又示:不有武功,天地始肅,禾乃登。
八月
鴻媽來。孟春言自外來於內,此又言自北而來南。玄烏歸,為仲秋之侯。春至秋歸,歸墊藏本處,群烏養羞。羞食之,美養之,以備冬藏。墊蟲啟戶於雷發聲之時,故述戶於雷收聲之時。述戶者,戶允也。增益允四畔,使通明處稍小,以時尚溫猶須出,十月寒甚方閉之。雷二月陽中發聲,八月陰中收聲。陰縮,故水始涸也。《國語》日: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雨畢而陰道,水涸而成梁。八月宿,直昂畢主雨。天根氏房之問,辰角見。九月本,天根見。九月末,本末相去,二#23十一日餘。
九月
鴻鳩來賓,云仲秋來者為主,季秋來者為賓。又云:仲秋來則過去,季秋來則客止。未去爵,入大水,化為蛤,飛化為潛也。菊有黃華,獨記其色,以其華應陰之盛。愚謂:五陰不能剝一陽,故吐其美為華。豺祭于天,然後戮禽而食。孟秋,鷹祭烏,飛者形小,其成為速。季秋,豺祭獸,戮獸走者形大,其成為遲。草木黃落,反本也。墊蟲咸俯,皆垂頭向下,以隨陽氣之在內也。
十月
水始冰。季秋,霜降至此始冰,履霜堅冰至也。地始#24凍,水冰#25則地凍。可知雉入大水為蜃,大蛤日蜃,飛化為潛也。虹藏不見。季春,陽勝陰,故虹始見。孟冬,陰勝陽,故虹藏不見。天氣上騰,五月一陰生。天氣上騰,至十月六陰俱升,六陽已謝。天體在上,陽歸虛無。故云:上騰地氣,六陰在下用事。故云:下降也。閉塞而成冬者,陽氣下藏地中,陰氣閉固而成冬也。
十一月
鵲鵲#26不嗚者,益烏之夜嗚求旦,乃陰類而求陽。故感一陽而不嗚。虎始交者,亦陰類感一陽#27而交也。荔挺出荔,香草感陽而香。馬爺也。蚯蚓結者,蚯蚓出允,屈首下向。陽氣氣動,欲宛而上首,故其結而屈。麋角解者,鹿陽獸,夏至得一陰而解角。麋陰獸,冬至得一陽而解角。水泉動者坎,天一之陽所生也。
十二月
碼北鄉者,自南而趁北。早者則此月北鄉,晚者二月乃北鄉。鵲始巢者,鵲知歲所在,以來歲之氣兆,故巢也。.早者十一月。《詩》緯云:復之日,鵲始巢,是也。雉雊者,火畜也。感陽有聲,故雊。雞乳者,雞木畜也。麗於陽而有形,故乳在立春節,以立春在此月也。征烏厲疾者,時殺氣盛極,故鷹集之厲,取烏疾捷。嚴,猛#28也。水澤腹堅者,冰堅達內,謂腹厚實。在玄桿女虛危之次。出土牛者,出作也。月建丑為土,能克水作土牛,以送寒氣,使陰氣不為來歲之害也。此七十二候,各有其義。觸景興思,可以寓感時動物之歎,故特書之。
《春秋傳》曰: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
分謂春分秋分,至謂夏至冬至,啟謂立春立夏,閉謂立秋立冬。唐孔氏曰: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是節之大者。故古人以二至二分而觀雲物#29。物即色也。保章氏曰:以五雲物之色,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視象,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皆視日旁雲氣之色,以驗視象,以知十二物之分野。所降下之國,有豐荒也。
保章氏曰:以十二物,以察天地之和。
風即氣也。古者皆吹十二律,以候十二辰之風氣,能別祆祥。今無吹律之法,故其道亡。《春秋傳》:楚師伐鄭,師曠曰:五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叉無功。愚按:師曠吹律,以觀楚強弱。北風者,無射,夾鍾以北。南風者,姑洗。以前南風弱,則知楚無功。王氏昭禹曰:十二風生於十二辰之位,天地六氣,合以生風。震為明庶風,離為景風,兌為閻闔風,坎為廣莫風,此四正卦之風也。艮為條風,立春亦日條風。巽為清明風,立夏亦日清明風。坤為凍風,立秋亦日涼風。乾為不周風,立冬亦日不周風。此四維卦之風。又兼四立而言八卦,并四立為十二風也。八風主乎八卦。傳曰:舞以行八風。又曰:十二風應十二律。出師之日,吹律合聲,望敵知吉凶,聞聲效勝負。餘見後吹律說。
朱子曰:天地只是一氣,發生之初為春氣。長得過,便為夏。收斂便為秋,消縮便為冬。明年,又復從春起。
仁義便如陰陽,四端便如四時。分四時四端,便如八節。只一氣而有消長爾。一分二,二分四,三其四為十二,兩其十二二十四,三其二十四七十二。散為十百千萬,不過天三地兩而已。
律呂聲音附。
朱子曰:天氣都從地中透上來,此氣升降,當分為六。自冬至下面第一層生起,至四月六陽足便消,下面陰氣便生,以律呂合氣候之可見。
太師掌六律六同。六律合陽聲,六同合陰聲。言聲之陰陽,各有合也。黃鍾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呂丑之氣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桿。太簇寅之氣也,正月建焉,而辰在課訾。應鍾亥之氣也,十月建焉,而辰在#30析木。如太簇為乾官,陽聲第二,以乾九二來合。坤官應鍾六三,此陽律陰呂,皆以陽為主,陰來合之。巳後皆然。以至建卯為夾鍾,建戌為無射,建辰建酉為姑洗,南呂而降婁、大火、壽星、大梁之次,又互纏焉。建巳者,中呂也。建申者,夷則也。建午建未者,菠賓林鍾也。是為四五六七月之管,而其辰為實沈。鶉首尾火之星,又互相配合,以通其氣。星纏十二次,律應十二月,用以和同天人。先布其氣于四時之中,助聖王位天地,以建中和之極也。
又曰:三統者,建寅為人統,建丑為地統,建子為天統。
天統黃鍾律,長九寸,乾數。地統林鍾律,長六寸,坤數。人統太簇律,長八寸,八卦之數。三律皆無餘分。林鍾未位,黃鍾氣盡。於林鍾天地之文,至巳而著,至束南之未而成章,無餘分矣。律以陰陽九六為法,至九九八十一,為一元之統而章成。又積十有九年,七閏而章大成,俱無餘分矣。宜三代聖王,建此三律為歲首,以順天施地化人事之紀。而鈴以行夏之時為主者,益人和則天地之和應。
三宮者,園鍾天宮,函鍾地宮,黃鍾人宮。
園鍾,夾鍾也。生於房心之氣,是為大辰,天帝之明堂,故日天官。本陰聲從陽律,祭天用四聲,無黃簇姑也。函鍾,林鍾也。生於未之氣,位在坤,天社地神在。在束井輿鬼之外,故日地官。祭地用四聲,林簇大呂姑也。黃鍾生於子。子上有虛危之氣,主宗廟,故日人官。祭宗廟用四聲,黃簇應鍾大呂也。三者為官,天地人祭.祀之用,各於本官上相生為角徵羽,以聲類求之也。
又曰:律呂候氣不差。
律又日鍾者。鍾,中也,應也。應謂吹灰。几律空(音孔),圍九分,內徑三分。黃鍾管埋子位,上距地九寸,頭向南。從其方位以推,諸律可悉知。以河內葭孚為灰。宜陽金門山竹作管。埋十二律於密室,四時位上,內子至巳,午至亥,大陰陽也。六陰問六陽,小陰陽也。京房十二律。五律得位,各生五子,黃太#32姑林南。以陽居陽陰居陰為得位,五五二十五,并五几三十。失位生三子,亦五律,大夾中夷無。以陽居陰陰居陽為失位,三五十五,并五几二十。以二就三,成五十位。有不失不得者,生四子。奠應處陰陽交際之問,二四為八,并本二為十。十就五十,合為六十。又黃鍾太簇等七律,各統一日自為官。其餘五十三律,隨所生日。六七等為其日之官,則周一驀之日數。
十二律生十二調。
京房律法,一律五聲,十二律六十聲,六十律又生出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又以十二律,一律為七音。音為一調,几為八十四調。調者,所以調其聲也。《淮南子》云:三百六十律,各因月律為母,以一中氣為子。隨所建日辰為分數,以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五聲七音於斯和。備於其中,又有正聲子聲之別。一律生五音。如黃鍾屬子,子有五焉。甲子徵,丙子羽,戊子官,庚子角,壬子商,此黃鍾五聲也。大呂亦有五焉。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五音,亦如之。餘律自卯月至亥月皆然。
朱子又曰:律凡十二,各以本律為宮,而生四律。如黃鍾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徵,南呂為羽,是黃鍾一均之聲也。若林鍾為宮,則南呂為商,應鍾為角,大簇為徵,姑洗為羽,是林鍾一宮之聲也。
十二官各就其官,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備。非以黃鍾定為官,太簇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鍾定為徵,南呂定為羽。但黃太#35大夾姑中蘿林夷南無應,為十二律短長之次。黃鍾一均,上生下生長短皆順,故各得用其全律之正聲。其餘六十律,則五聲各終一日,以次運行。當日者,各自為官,即旋相為官,迭為官商角徵羽也。朱子又論旋官所生之法,如大呂為官,則大呂用黃鍾八十一之數,而三分損一,下生夷則。夷則又用林鍾五十四之數,而益一上生夾鍾。其餘皆然。
律呂管數,子午巳束屬陽為上生,主息,故三分益一。子午巳西屬陰為下生,主滅,故三分去一。
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損其一分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益其一分則為長。如黃鍾九寸,三分其九,合成六寸,便為下生。林鍾,六月之管,又三分林管之寸,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餘律亦然。又以官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官音也。三分去了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徵音。又添一箇十八,於五十四上則得七十二,為商音。就其中,又去了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又添一分十六,於其上即得六十四,為角音。此五音三分損益之數,皆出於自然而然。
律左呂右,其行不同,如筮法然。
黃鍾至中呂,皆下生。子至.巳,陽升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菠賓至應鍾皆上生。午至亥,陰升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至午而變,故義賓重上生。京、馬、鄭皆然。班固蘿以次下生。夾鍾長三寸七分有奇,律促不應孟仲。春長養之氣,鄭以陽生為升。降陽將何寄?不若以筮法論。乾甲壬左行,坤乙癸右行。六陰六陽從行者,真性蘿賓第七官。上生大呂為徵,下生夷則為商。上生夾鍾為羽,下生無射為角。用六十律六十卦,自黃鍾左行至制時為上生,自林鍾右行至遲時為下生。夫六十卦,乾貞於子而左行,坤貞於未而右行,屯貞於丑問時而左行,蒙貞於寅問時而右行,泰貞於寅而左行,否貞於申而右行,小過貞於未而右行。七卦錯行,律實效之。若論捷法,不出乾坤,六陽六陰也。子寅辰午申戌,黃太姑莫夷無,一如乾之左旋,是之謂律而下生。未巳卯丑亥酉,林中夾大應南,又如坤之右轉,是之謂呂而上生。此鄭玄筮法之言,得之《太玄》也。京氏以一律含五聲之變,而成六十卦,其實起於中孚。七日而後,復應冬至之律,黃鍾也。其實生於執始,乃在冬至之前,此律歷之元也。子雲與房實知之。北辰不動,紐為天樞。而不動之處,其實在紐星之末一度。餘非善觀天者,不足與知此。
宮數終始。
黃鍾一,林鍾二,太簇三,南呂四,姑洗五,應鍾六,義賓七,大呂八,夷則九,夾鍾十,無射十一,中呂為第十二官。故日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中呂。上生黃鍾為徵,下生林鍾為商。上生太簇為羽,下生南呂為角。是十二官,各有五聲,凡六十聲。南呂最處於末,故云:終於南呂。又云: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南事即南呂也。故曰:終於南事,而六十律畢矣。
三才七始。
三才者,天始黃鍾,地始林鍾,人始太簇。七始者,姑洗春始,葵賓夏始,南呂秋始,應鍾冬始。謂之四始,并三為七。若以二變為調曲,則冬夏聲闕,四時不備。所以每官五調,加變官變徵#36二調為七。《月令》止載五音,不言官徵之變。
乾六爻,生六陽律。
乾初九黃鍾為復,九二大呂為臨,九三太簇為泰,九四夾鍾為壯,九五姑洗為央,上九中呂為乾。自黃鍾一陽生於十一月,而下陽生陰為下生。
坤六爻,生六陰律。
坤初六葵賓為娠,六二林鍾為遁,六三夷則為否,六四南呂為觀,六五無射為剝,上六應鍾為坤。自奠賓一陰生於五月,而下陰生陽,亦為下生,謂之上生亦可。
八八以象八風,同位象夫妻,異位象母子。故曰:律取妻而母生子。
十二管相生,皆八八也。上下相生,陌盡於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如黃鍾生林鍾,是歷八辰。此以下皆然,皆參天兩地之法。三三而九,二三而六。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也。黃鍾初九,與林鍾初六,俱居初之第一象。夫婦一體同位,聯居林鍾,上生太簇。九二,二於第一,為母子相生而異位。故日律所生者,為夫婦而同位。呂所生者,為母子而異位云。
吹律知吉凶之事。
太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武王出兵之書,言王者行師出軍之日,士卒振旅,將張兮#37大呼,大師吹律合音。商則戰勝,軍士強西方。金主剛斷,故強。角則軍擾多變失士心。木主曲直,故擾。官則軍和士卒同心。土主生長,能載。徵則將急數怒,火主嫖怒,故急。羽則兵弱,少威明。水主柔弱,故幽閤。師曠曰:吾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38不競多死聲,楚又無功。北風者,夾鍾無射以北。南風者,姑洗南呂以南。南律氣不至,故死聲多,皆吹律歌風以知之也。出聲日歌。
邵子曰:元酒淡無味,大音聲正稀。
冬至一陽,萌于黃官,如醞釀元酒。味藏於無味,此無聲之樂也。周子曰:樂聲淡而不淫。淡則慾心平,和則躁心釋。此黃鍾中聲為律之本,所以不官商而自吁也。吾嘗愛萬寶常,與人方食,以著擊雜缶而自成音律。品節高下,惜時無知音者爾。蘇子曰:世無南郭子泰,耳未嘗聞地籟,況得聞天籟乎?歐子曰:器有弊,而聲不可以言傳。於乎聲,豈真無傳哉。宇宙問,何往而非音律。常與日月寒暑晦明風雨,並行于天地之間。自古至今,自旦至暮,喙喙爭嗚,竅竅相應,皆吾高山流水,黃桿土鼓也。豈必待金石絲竹之奏,而後聲為有傳哉。
又曰:律感呂而聲生。
聲為律,律為陽。律有闢翕,一闢一翕,而萬聲生。十聲配十律,十干五為陽中,五聲即十干之合。故#39在卦為乾兌離震,在時為元會運世,在律為日月星辰之聲。以聲唱音,以律唱呂,其數則有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別。聲生於日,配甲至癸,下倡十二音於地。几一百六十聲,用一百一十二聲。
呂感律而音生。
音為呂,呂為陰。呂有倡和,一倡一和而萬音生。十二音配十二呂,十二支六為陰中六呂,即十二辰之合。故在卦為坤艮坎巽,在時為年月日辰,在呂為水火土石之音。以音和聲,以呂和律,其數則有太柔少柔太#40陰少陰之別。音生於辰,配寅至丑,上和十聲於天。几一百九十二音,用一百五十二音。
邵子律呂,抉先天不傳之祕,與《太玄》、《太初》不同。
《玄》以天三奇數為節。三三相乘為九,是為天地人之三統。同起於黃鍾之律,範之數也。邵子《經世律呂》以地四偶數為節。四四相乘為十六,起於兩儀生四象,《易》之數也。以陰陽老少,分聲音律呂。四以為體,五六為用。五為聲音,六為律呂。若體中自分體用,則聲為體,音為用。用中自分體用,則律呂為體,音聲為用。《太玄》、《太初》,專以子至巳為陽律,午至亥為陰呂。音聲合于一。邵子先天數,專以十日為陽律,十二辰陰呂。聲音配律呂,必通三三四四相乘之法,而後律呂之學可通。古今言音聲者,混為一塗。至邵子之說,始為精到。
精於鍾律者,審音聲而知治亂。
康節遊龍門山中道,憩礫林,忽枯枝墜傍#41。語富韓公曰:此木不久見伐。歸途,果彌望皆空。驗之,乃留都營造伐去,#42其言始驗。他如牡丹盛衰,鵑聲治亂#43皆同一學。今摭一二紀于后。漢蔡邕伯偕經會稽高遷亭,見其屋祿竹,東間十六可為笛。果有異聲,世號柯亭笛。此以形而知其聲也。又取客邸中燒桐為焦尾琴,此以動而知其聲也。鄰人鼓琴,見蟾蛆捕蟬。聽其聲,知其有殺聲。此以物之聲,而知人之心也。隋萬寶常妙達音律,謂隋文帝曰:鄭譯所定之樂,乃亡國音,豈陛下所宜聞。又嘗聽太常所奏,注然流涕。人問之。曰:樂淫厲而哀天下,不久相殺。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至大業末,言始驗。時有王令言外聽其子戶外彈琵琶,作番安公子曲。大驚曰:此曲興自早晚。曰:頃有之。令言流涕謂其子曰:汝慎勿從帝幸江都,帝鈴不返。此曲官聲,往而不返也,吾以是知之。卒如其言。唐李嗣真聽樂聲曰:官不召商,君臣乖也。角與徵戾,父子疑也。死聲多且哀,若國家無事,太子叉任其咎。俄而,太子廢。又自筮死日,具棺斂,如期卒。唐裴知古,神龍元年正月,享太廟樂作。謂元行沖曰:金石諧婉,將有大慶在唐室子孫乎。是月,中宗復位。人有乘馬者,曰:馬嗚哀,主叉墜死。見新昏聞珮聲,曰:終鈴離。訪之皆然。又如鄭相如告鄭虔之說,亦知榮辱成敗生死。宋少常伯竇公儼算木椅之壞,言兄弟壽祿皆不爽。竇萬深於樂律,辨得聲音,自是算得出。以是推之,預知覆射之類,秦漢以來擅之者眾,獨宋儒康節先生得其妙。謂人之性,靜也,靜極則動。此動為陽,非情也。只是初開闢時,一物見天地之心者在此。人在包胞#44時,亦為開闢,亦為初陽。墮地之際,是開物成務。到此方有情動,便可見動。植二百五十六位,只是聲上算起。康節以二百六十四字姆;總括律呂聲音之數,其內實用一百十二字括聲。又百五十二字括音,聲與音互相反切,各得一萬七千二十四聲音。聲為韻,音為姆#45。聲分平上去入,音分唇舌牙齒喉。聲別內外,八轉音辨,開發收閉。又分闢清翕濁,卻以聲卦居左,音卦居右。將一#47卦外三爻日悔,內三爻曰貞。橫看各得何卦,此二卦名#48既濟,圖卦也。看得拐一圖某卦方,以定吉凶,全憑聲音起算。聽之須審,不可毫釐差也。伊川丈人曰:一闢一翕,而平上去入備。一唱一和,而開發收閉備。平上去入備,而萬聲生。開發收閉備,而萬音生。律隨天而變,呂隨地而化。闢隨陽而出,翕隨陰而入。唱隨剛而上,和隨柔而下。然後律呂隨音聲,官徵羽角之道,各得其正矣。陽日火,陰月水。剛星金柔辰土日月星辰金木水火土正,而天地正矣。日目火色月耳水聲星鼻金氣辰土江味目耳口鼻色聲氣味正,而人道正矣。是故知律呂聲音之道,可以行天地人事也。律呂相感,而聲音生天地萬物之情,見于此而已矣。
天原發威卷之十竟
#1『伯』,《四庫全書》本作『騙』。
#2原『二十四』前衍『二』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3原衍『之元』二字,據《四庫全書》本改。
#4『互』,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5『匝』,原作『市』,據《四庫全書》本改。
#6『巽』,原作『其』,據《四庫全書》本改。
#7『繼』,原作『經』,據《四庫全書》本改。
#8『泰』,原作『秦』,據《四庫全書》本改。
#9『義』,原作『藝』,據《四庫全書》本改。
#10『申』,原作『甲』,據《四庫全書》本改。
#11『霸』,《四庫全書》本作『伯』。
#12『夷狄』,《四庫全書》本作『秦隋』。
#13『宋』,原作『朱』,據《四庫全書》本改。
#14『水』,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15『三』,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16『續』,原作『績』,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冰』,原作『水』,據《四庫全書》本改。
#18『牟無』,《四庫全書》本作『鵪母一。
#19『陽』,原作『陰』,據《四庫全書》本改。
#20#21『虹』,原均作『蜆』,據《四庫全書》本改。
#22『鴉』,《四庫全書》本作『鷗』。
#23原脫『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4原脫『始』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5『冰』,原作『水』,據《四庫全書》本改。
#26『鴉』,《四庫全書》本作『鴉』。
#27『陽』,原作『陰』,據《四庫全書》本改。
#28『猛』,原作『猶』,據《四庫全書》本改。
#29『物』,原作『色』,據《四庫全書》本改。
#30『辰在』,原作『在辰』,據《四庫全書》本改。
#31『後』,原作『厚』,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本』,《四庫全書》本作『根本』。
#33『度』,原作『加』,據《四庫全書》本改。
#34#35『太』,原均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36『變徵』,原作『歡變』,據《四庫全書》本改。
#37『將張兮』,《四庫全書》本作『將弓矢』。
#38『南風』,原作『北風』,據《四庫全書》本改。
#39『故』,原作『時』,據《四庫全書》本改。
#40『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41『傍』,《四庫全書》本作『前』。
#42原脫『之』、『乃』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3原脫『治亂』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4『胞』,《四庫全書》本作『胎』。
#45#46『姆』,《四庫全書》本均作『母』。
#47『一』,《四庫全書》本作『二』。
#48《四庫全書》本于『名』之後,多『為』一字。
天原發微卷之十一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卦氣
卦氣起於中孚。京房傳於焦贛,焦贛得之隱者。言四正卦,分主四方,為方伯監司之官。用坎離震兌者,是二至二分之日。四時專主之氣,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卦主時,其占各以其日,觀其善惡。其餘六十四卦爻,別主一日,几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為八十分。分起於夜半,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剝卦陽氣之盡,在九月末,十月當純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盡,則復卦陽來,是從剝盡至陽氣來復。隔坤一卦,六日七分,舉成數言,故日七日也。愚謂以月卦言剝至復。隔坤一卦,以侯卦言,每月各有五卦。已上見《易緯圖》#1。京傳以消息卦為君。息卦日太陰,消卦日太陽,其餘卦日少陰少陽。
西山蔡氏曰:康節亦用六日七分,揚子雲放之以作《太玄》。
《太玄》去坎兌離震,《經世》去乾坤坎離。皆去四正卦,用六十卦六日七分之說。子夏曰:極六位而反於坤之復,其數七。七爻在初,故稱七日。胡安定曰:几歷六爻,一爻為一日,六十卦爻當三百六十日。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且卦有以爻為歲者,有以爻為月者,有以爻為日者。復言七日,明卦氣也。以消息言,立冬十月節,至大雪十一月節。坤至復卦,几歷七日。諸儒說皆源於子夏。兩漢諸儒,傳經皆用六日七分之說。至宋,王昭素、王沬、宋咸始著論駁之。昭素曰:注疏並違夫子之義。十月純坤,猶有陽氣在內。故薺麥先生坤上六,猶有龍戰。若用六日七分為坤卦之盡,則十月節終,一陽便來據其節,去冬至尚十五日。則知七日之義,難用《易》緯之數。胡旦難之曰:西漢京房以卦氣主事皆驗,束漢郎顛六日七分之學,最為精妙。夫六日七分,卦爻實數也。歲之日,虛數也。月不盡之日,鈴加算以為閨焉。昭素未明閏數之妙,故有去冬至十五日之疑也。惜緯文喪失,京郎已亡。朱子發曰:昭素知其大綱爾,豈知四正卦主四方六十卦。主#2一期之日,節氣皆統於四正,則餘五日。四分日之一,積而成閨。每卦六日七分,氣之進退,推盪而成。如九月剝也,有艮既濟噬大過,几五卦而後成坤。十月卦也,又有未濟騫頤孚,几五卦而後成復。剝復相去三十日,復主冬至,冬至中氣起於中孚,自中孚之後七日而復。故曰:天行也。歷代先儒,惟玄得其旨。故玄一,中二,羨三,從四,更五,眸六,廓七,喊八,沉九,成中象。中孚冬至節,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律中黃鍾,夏后之十一月也,其入牛宿五度為周。周象七五一復,七日來復,是也。自揚雄、馬融、鄭玄、宋、虞、陸、范並傳此學,而昭素非之奈何。王沬既駁孔穎達釋王傳之非矣,宋咸又貶京郎關朗輩假《易》以行壬遁卜祝陰陽衍數之學,聖人之旨無有焉。何如以是卦直是月,以是爻直是日。氣何不起他卦,而獨起中孚。朱氏難之曰:穎達王傳《易》緯消息之卦,不可非也。六壬參時日,而得《易》之坎離。遁甲分九官,而得《易》之《河圖》。皆得《易》之一端,而不能盡。又謂:諸儒假壬遁言《易》,以籠天下,不知壬遁實出於《易》。而言《易》者,亦何假夫壬遁哉!.聖人推陰陽消息之理,以明得失存亡之象。咸信剛柔進退,而不信消息《易》緯之學,而謂卦氣不起於中孚,是終日數十而不知二五也。豈得為善觀書乎。元貞乙未冬至日,虛谷方先生以書抵予。曰:朱子發冬至起牛宿一度,此古法也。漢文帝三年甲子,冬至日在牛二十二度,至唐興元元年甲子,冬至日在斗九度。九百六十一年問,差十二度。今元貞元年十一月初七,冬至日在箕八度,又退十二度。冬至後五日,在斗三度。如何尚執舊說,為冬至日入牛宿為周象復乎?愚曰:稽之往古,難玖盡同。《曆》謂:堯時冬至日在虛一度,何承天卻云在女十度。宋《元嘉曆》冬至日在斗十七度,《月令要義》卻云在斗十四度。唐開元《大衍曆》冬至日在斗十度,至宋《統元曆》冬至日在斗二度。至如古曆分日起於子半,淳風卻以子初為朔,遂差二刻,當時亦伏其精。蓋陰陽二氣,參差不齊,推盪而成一歲。其盈縮進退,自是如此,不過箕斗牛女之間而已。《太玄》謂入牛宿象復者,亦本《太初》曆法。舉當時已效者言之,約其大數以為之準爾。末流雖異,其本則同,未敢輕訾也。朱子曰:善為曆者,要叉立虛寬之大數以包之,斯言是已。若夫六日七分之說,諸儒辯之詳矣,焉用贅。
革之《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朱氏子發曰:冬至日起牽牛一度,右行周十二次,盡斗二十六度,復還牽牛之一度,而曆更矣。牽牛火位,星紀水位,日月交會于此,澤中有火之象也。此上元《太初》起曆之元,在卦氣為三月。《太玄》準之,以更史氏日革。居序卦之四十九,當太衍之數節。居序卦之六十,當周天之度。六十卦三百六十爻,一爻主一日。上經乾起甲子,泰甲戌,噬甲申,至離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三甲盡。下經咸起甲午,損甲辰,震甲寅,至節癸亥而終,亦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年一周。所以京焦用以直日節,日天地節。而四時成革,亦日天地革。而四時成是,或一道節。後繼以中孚小過既未者,所以分坎離震兌四卦,應子午卯酉,為春夏秋冬。四時兩之,以為八節,是為分至啟閉。每爻直十五日,以應七十二侯。先儒言卦起中孚,非也。中孚起於甲子爾。乾十一月起甲子,陽氣至巳而終節。十月卦而得癸亥,是陰生於午,至亥而終巳,結算一年了畢。今又曰:中孚亦為十一月,卦起甲子,至未濟而終者,蓋以卦氣皆自前月中氣而起。《太玄》以中準中孚配坎之初六,為十一月。中氣一場始生,以應上元。《太初》十一月朔旦,冬至為起數之元,算曆之首也。中孚巽上兌下,小過震上艮下,併既未濟坎離之體為六子。少陽少陰,六子之氣,分布四時,以成一年之候。
邵子曰:洛下閎改《顓曆》為《太初曆》,子雲準《太初曆》作《太玄》。凡一隔五卦,氣起於中心。故首中卦參天兩地,倚數非天地正數,擬天地正數而然也。
康節曰:《太玄》其知天地之心乎?心者,坤極生乾,始於冬至之時。此律曆之元也。其鉤深致遠,與神契合有如此。故其詩曰:若無楊子天人學,安有莊生內外篇。一陽初動,萬物未生,聖人以此見天地心。卦起中孚,七日應焉。以其中虛象心也,與漢《太初曆》相應。《顓帝曆》以十月為首,《連山》經以艮為首。子雲參之八十一首,每首九贊,通七百二十九贊。贊,爻也。兩贊直一日,每贊直六時,一時得六策,一贊得三十六策,與六十卦氣之爻合。每卦六日七分,玄每首四日有半。一首四日分則有餘,兩首九日分則平。陰首以陰數為主,陽首以陽數為主。以五居二四之中,五土也。一二三四,生數居五之前,六七八九,成數居五之後。
朱子曰:《太玄》都是學焦延壽推卦氣。
焦氏諸家說不同。文王八卦,乾在西北,十二卦在束南;坤在西南,十二卦在西北;位置迥然不同。《易》卦震束兌西離南坎北為一說,十二辟卦分屬十二辰為一說。及焦延壽為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而一之。既以八卦之坎離震兌,二十四爻直日時,又以十二辟直十二月。且分為四十八卦,為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說生焉。《太玄》放之卦氣,以中孚為冬至之初,頤上九為大雪之末。《太玄》亦以中為陽氣開端,冬至初也。養有崎贏二贊,大雪末也。皆以《易》卦氣為次序,而變其名稱。卦氣以坎離震兌,主二十四氣。《玄》則自中將四而六之,以主二十四氣。其取數也,一本之《河圖》。一與六共宗,二與七共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十相守,蓋合生成之數。以睨.擬之,衣裳之示。,取諸三八;甲戟之威,取諸四九;君臣之制,取諸二七;鬼神之祀,取諸一六;酒食之養,取諸五五;其不言五者,以五五為十也。
又曰:揚雄《太玄》,全是模倣《易》。他全用三數,《易》卻用四數。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見得意思。
《太玄》準《易》者。周準復,童準蒙,增準益,交準泰,頤準養。皆就《易》卦上取名。或一首準一卦,二首三首準一卦,所以明分秒之法也。玄衝者,序卦也。玄錯者,雜卦也。玄數者,說卦也。玄文者,文言也。係辭之於攤瑩抗圖,告也。皆準《易》也。《易》以一生二,二生四,四而八之,八八六十四而止。《玄》以一生三,三生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而止。《易》有六爻,金木水火為一分,上為二。六六相乘,六十四卦而三百八十四爻生。《玄》有九贊,分金木水火之生。成為八,并土之守一為九。九九相乘,至於七百二十九贊而備。《易》與《玄》皆同一五行也。《易》以二乘四,四乘八,八乘六十四,六十四乘三百.八十四,蓋本於《河圖》之天三數而乘地四數也。故以四為地體,而天以三數用之。此伏羲所以重三爻而為六爻,以成一卦。《玄》之數,起於黃鍾之律。九寸空圍九分,三其一為三才,三其天三為九疇,三其地四為十二辟卦,三其天五為十五日之一氣,三其地六而為十有八變而成卦。黃鍾起於子,天之一。故參子之一,於丑為三。參丑之三,於寅為九。參寅之九,於卯為二十七。參卯之二十七,於辰為八十一。參辰之八十一,於巳為二百四十三。參巳之二百四十三,於午而為七百二十九。由午以及未申酉戌亥五辰,則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乃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數,而見於束西《律曆志》之注云。《玄》三百六十五日,每一日以八十一乘之,為二萬九千五百六十五分。又益以四分日之一二十分.少,合二萬九千五百八十五分少。每贊每氣,算之皆合。故曰:下飲上飲,出入九虛。玄者,神之魁也。
又曰:子雲為人思沉,會去思索。如陰陽消長之妙,他直是去推求。張平子謂其妙極道。.數使人論難陰陽之事,漢家得天下二百歲之書,與五經相擬。
如曰:天日錯行,陰陽更迭#6死生相繆,萬物乃纏。此言明生魄死,魄死明生,死生相授,萬物纏綿而成就也。如曰:察龍虎之文,觀烏龜之理。立天經,日陰與陽。立地緯,日縱與橫。立人行,日晦與明。此言天為經,地為緯,南北為經,束西為緯。晦明賢愚之分,在其中矣。如日..一晝一夜,然後作一日。一陰一陽,然後生萬物。此言夏晝六十刻,冬夜六十刻。夜長無過冬至,晝長無過夏至。冬至之夜,不如夏至之晝,故晝數多。又如曰:生陽莫如子,生陰莫如午。西北則子美盡,束南則午美盡。此言陽起子終午,陰起午終子。西南尚有微陽,故至西北而美盡。束北尚有微陰,故至束南而美極。至於陽道常饒,陰道常乏,言陽全用,陰半用也。南北定位,東西通氣。言子午定位者,陰陽之府。束木旺#7則西金死,氣應而相通也。其論日月也,曰:日有南有北;不南不北,則無冬夏。月有往有來;不往不來,則晦朔不成。聖人察乎跳側匿之變,而律乎日月雌雄之序。蓋日南至牽牛,北至束井。南為太陽,北為太陰。陽精至太陽為夏,陰精至太陰為冬。晦而月見西日跳,朔而月見束日側匿(餘見太陽章)。其論陰陽數也,曰:子午數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故律四十二呂三十六。或還或否,几七十有八。甲己數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聲生於日,律生於辰。聲以情質,律以和聲,聲律協而八音生。蓋以黃鍾起子,乾始初九,午為子官,故數俱九。以子丑寅卯辰巳月,對午未申酉戌亥月。分四五六七八九之數,甲與己合,隨子稱九。乙庚隨丑稱八,丙辛隨寅稱七,六五之數亦如之。陽律九,七五而倍之,故四十二。陰呂八,六四而倍之,故三十六。并之七十八。八則丑未還,得呂而不得律。五聲生於十干。甲乙角也,丙丁徵也,庚辛商也,壬癸羽也。十二律生於十二時,律所出也。八音者,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也。此聲律之源,五行之數。後世托是以談康節之數者,豈知其實出於此。
玄旨
《太玄》數始於三。太玄,即太極也。以象君位。三方,即天地人也。以象三才,日天玄地玄人玄。三方象三公,一#8方有三州凡九州象九卿。一州有三部凡七十二部象大夫。立天道日始中終,立地道日上中下,立人道日思禍福。《易》占以變,《玄》占以通。《玄》之首贊,皆本五行。自中而周,以至於養。中為一水,周為二火,瓚為三本,閑為四金,少為五土,戾又為六水(地六成水)。上又為七火,干又為八木,妳又為九金。數止於九。自羨而起,又為一水。此以後皆然。每首九贊,九贊之中,初一亦屬水,次二屬火,次三屬木,次四金,次五土,次六又屬水,次十又屬火,次八又屬木,次九又屬金。諸首中,以五為君。一首之主,亦如《易》卦,以五爻為主也。《玄》中首一陽生,對應首一陰始。八十一首,皆相對待。奇首陽,偶首陰。奇對奇,偶對偶,所主不同而相反。
《玄》序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
此《玄》起曆之大旨。《玄》有錡滿,猶斗有閏月也。八十一首自中而起,每首必指月旦日入之度,而皆以斗為主。蓋時之易正而可見者,斗曆之難明而易差者。閨氣侯與斗相迎,既無差武,則閏正而曆正矣。又曰:《太玄》晝測之日,夜測之斗。而不及於月,謂其常滿以御虛也。玄晝日及斗所指者,以其常滿常指故也。月有盈虛大小,疾遲無常,故不書也。圖中二十八宿之度,非天盤二十八宿也,乃節侯所至。每月旦日日入之度,與《月令.》日入之度,大略相似。
《玄》圖曰: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冠之以甲。而章會統元與月蝕俱沒,《玄》之道也。
鬱林吳績釋曰:太初上元正月甲子朔旦,冬至無餘分。後千五百三十九歲甲辰朔旦,冬至無餘分。又千五百三十九歲甲申朔旦,冬至無餘分。十九歲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歲。一會者,日月交會一終也。八十一章,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從子至辰,自辰至申,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元有三統,
統有三會,會有二十七章。九會二百四十三章,沒終也。置一元之數,以章會三統。几九會統數,除之終盡焉。一章閏分盡,一會月食盡,一統朔分盡,一元六甲盡,《玄》之道。《玄》起於天元,甲子朔旦。冬至始於牽牛之初,自咫(八寸)及步運行不息。周乎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歲。加閏以定四時,成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不周。《顓曆》四分日之三不周,《太初曆》日之半。所以不周者,陽數盈,陰數虛。故為錡贏二贊,以滿玄數,以合天度。猶歲有閏月,以合歲之日,而行律曆也。愚謂:康節《經世曆》與此雖不同,亦觸類而進,以造神妙爾。
邵子先天卦氣。
乾坤坎離,分配四時,主二十四氣。坎盡子中交離,初爻冬至,上爻驚墊。離盡卯中交乾,初爻春分,上爻芒種。乾盡午中交坎,初爻夏至,上爻白露。坎盡□酉中交坤,初爻秋分,上爻大雪。春夏秋冬,各用六十四卦氣,皆中起子午卯酉,為四中二至二分。當之寅申巳亥,為四孟四立。當之《經世曆》,以冬至為天地之元,元之元也。故去四正卦,而用三百六十。《卦氣圖》以春分為人物之元,亦元之元也。故用六十四卦,而四之為二百五十六位。《卦氣圖》以冬至子中為世之元,春分卯中為元之元,夏至午中為會之元,秋分酉中為運之元。各六十四卦,各以氣運而更迭。直事開物於寅中,而起於驚墊者,二月初氣也。閉物於戌中,而終於立春者,十月初氣也。何也?曰:寅中戌中,雖主月會而言其用,則實由乎節氣。地之生物,以氣為機。天之氣先至,而後地之物應之。氣之來,常先半月。氣以舒而常盈,月以疾而常縮。故關子明云:當期之數,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者謂之朔虛。氣朔有盈,虛之不齊。積微之久,中氣或有居於月晦者,鈴閨以置之,乃復乎初。《經世》本於先天,故中朔同起卦氣。因先天本數,取中氣以主月。元會運世皆從中起,所謂舉正於中也。《卦圖》曰:大運法當依《經世》,數起於星甲辰子。小運法當依《卦氣圖》,起於甲巳孟日。天統乎體。氣之體,生於四中。故大運甲子當冬至,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子午卯酉之四中也。氣之用行於四立,故小運甲寅當立春,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寅申巳亥而王乎四孟也。
朱#10子曰:《先天圖》左方自震初為冬至,離兌中為春分,至乾之末而交夏至。右方自巽初為夏至,坎艮中為秋分,至坤之末而交冬至。
圖之逆順左右行,先儒詳矣。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已生之卦,其序自南而北。若卦氣運行,則自北而南。一場生於震始,故邵子以冬至子之半為復。十一月中也,十二月丑初小寒,其卦為坎、屯。益月半大寒,則震、噬嗑、隨#11正月寅初立春,其卦為無妄、明夷。月半雨水,則貴、既濟、家人。二月卯初驚墊,其卦為豐、離、革。月半春分,則同人、臨。三月辰初清明,其卦為損、節、孚。月半穀雨,則妹、睽、兌。立夏巳初,其卦為履、泰。月半小滿,則大畜、需、小畜。五月午初芒種,其卦為.壯、大有、央。至乾之末,交夏至焉,即午之半也。此三十二卦屬陽,以當春夏。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未生之卦也。圖自西而北,若卦氣之行,則自一陰生於巽始,故夏至午之半為始。五月中也,六月未初小暑,其□卦為大過、鼎、怛。月半大暑,則巽井蠱。七月申初立秋,其卦為升、訟。月半處暑,則困、未濟、解。八月酉初為白露,其卦為泱、坎、蒙。月半秋分,則‘師遁。九月戌初寒露,其卦為咸旅小過。月半霜降,則漸、賽、艮。十月亥初立冬,其卦為謙、天否。月半小雪,則萃、晉、豫。十一月子初大雪,其卦為觀、比、剝。至坤之末,交冬至焉,即子之半也。此三.十二卦屬陰,以當秋冬。子至巳,乾兌離震。六陽月,其節有四,冬至立春春分立夏也。午至亥,巽坎艮坤。六陰月,其節亦四,夏至立秋秋分立冬也。一年八節。二之計一十六卦,外有十六氣。三之而計,四十八卦,并之則六十四,以當一期之氣候。所以定時成歲,行鬼神成變化也。今朱子以二至二分舉其綱,愚因卦氣以推其目。
天原發微卷之十一竟
#1《四庫全書》本在此句末多『云』一字。
#2『主』,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睨』,《四庫全書》本作『議』。
#4『示』,《四庫全書》本作『榮』。
#5原脫『三百』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6〔迭』,原作『巡』,據《四庫全書》本改。
#7『旺』,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8『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9『令』,原作『合』,據《四庫全書》本改。
#10『朱』,原作『宋』,據《四庫全書》本改。
#11原脫『嗑』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盈縮
陽盈六日,又日氣盈。即餘分五日四分日之一也。陰縮六日,又曰朔虛。即朔空之六,小月也。一歲共餘十二以為閏,先天尊陽也。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旋。後天任衛也。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轉。天左旋,日月皆左旋。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數順理亦順。儒者以此說為是,從先天也。天左旋,日月皆違天右轉。日行遲,月行反速。曆家主此說,以為《易》算,從後天也。儒者有所不取,姑兩存之,以備參考。
《堯典》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書傳》日: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為一期。一期中問,鈴有三百六十六日或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天與日會於其上而成一歲,凡二十四氣,兩年相去皆然,雖遇閨月亦同。日法以□九百四十分乘。度其周天,度外餘四分日之一者,蓋以一日九百四十分。分為四箇,二百三十五分,此即一度。四分中得其一分也。朱#1子日:氣言則三百六十日,朔言則三百五十四日,舉氣盈朔虛之中數而言,故日三百六十。自餘進退,不過六分。《堯典》舉成數言,故日三百六旬有六日。胡氏伸日:歲以四時計者,各為日九十四其九十。以六氣計者,各為六十六其六十。以五行計者,各為日七十二五其七十二。皆得三百六十。乾坤二策亦然,是為天數之正。過此則盈,不及則縮。盈則陽道常饒,故日行周天之度為一歲。於三百六十日之外,而歲常餘五日強。縮則陰道常虧,故月行周天之度為一月,而常不足於三十日,此所以有小月而歲餘五日強。積而成歲,所謂十一日弱者是也。積歲之所奇,三而一五而再十九年而七,天道大備矣。日月不能無盈縮,作曆者不能無差錯,故置閨而時定歲成。《皇極經世》亦以三百六十為率。一元三百六十運,一.會三百六十世,一運三百六十年,一世三百六十月,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月三百六十辰。陽得三百六十者,六也。
橫渠張子日:日月皆是左旋。
其說日:天甚健,一日一夜,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過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彼天進一度,則日卻成退喊一度。二日天進二度,日亦退二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退之度,亦卻退盡本數,遂與天會成一年。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之天,卻退了十三度有奇。朱子日: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天為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若如此,則日日一般把甚麼做時節定限。繼來燈去,將次午時打三更矣。今取《月令》疏中兩處,說得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今若把天裹說時,只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論日月則在天裹,若是去太虛空裹觀,那天自是日日裒得不在舊時處。又曰:日月皆從角起,日則一日一周,依舊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與日會。愚按:二先生之說如此,則知天行太過,月行不及,惟日行得其正。故一年以三百六十日為率。
邵子曰:陽氣於三百六十上盈。
一歲日與天會,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為氣盈。一日氣盈十三分七釐八絲三忽。兩立春相去中間,共四千九百三十五分,合盈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以成數言,天多六日。日行不及天之數。朱子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按:孔氏疏云:天是太虛,本無形體,但指諸星運轉,以為天爾。天包地外,如卵之最黃。諸星之轉,從束而西,鈴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星即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是為天體。每宿計十三度四百二分,總四七之數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在天為度,在年為日,俱有此數。但其氣數有過與不及,所以有盈虧也。張諸前說備矣。愚謂:若使天行無過度與日一般,月行無不及之度,亦與日一般。日日都到角上,年年都有三百六十日無零數。既無寒暑不齊,又無日月大小與旱乾水溢。假使天公裝箇硬本與人,便不成造化模樣矣,豈鬼神福善禍淫之機哉。
又曰:陰氣於三百六十上縮。
一月朔虛四百四十一分。自子至丑,月共五千二百九十二分。合虛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舉成數言六日也。乃月行不及日之數。朱子曰: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九百四十分分為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釐#2一毫五忽七絲六秒#3比月行一日,不及天與日常度之餘分也。如是,則月行一日,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上。每月積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上,其不及日者,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則日所進過之度,恰周得本數。而月所不及之度,亦退盡本數。恰恰與日會而成一月,合十二箇二十九日。計全日三百四十八,十二箇四百九十九分,積五千九百八十八。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六日零三百四也。蓋陽□ 全陰半,陽常盈,陰常縮,日行常過月,月行常不及日也。一歲閏以氣盈朔虛,總為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舉成數為十二日。以起閏,三歲□ 一閏,積三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三十二日令六百一分,成數為三十六日也。五歲再閏,積五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成數為六十日也。大抵三十二日一閨,雖不盡同,亦不相遠。故聖人作曆,歸餘以裨月行不及日,日行不及天之數。三者參會而為一,以至二十九年氣朔分齊天時,既無毫髮之差,而人事亦應時而舉矣。或問天曆曰:月之大小,便是一本曆書,只要人推算爾。如初二生明,前月爻是大。或初三生明,前月叉是小。如玄烏二月叉來,八月又去。物亦是如此。前輩有云… 日月會於晦朔之問。初一晚最好看,起日纔西墜微茫之,月亦隨.以墜。至初二,便相隔微闊。初三,生明以後,相去漸遠。直至十五日,"月對望,則是日行速進而遠至半天。月行不及日,而退亦逮半□ 天矣。自十六至月晦,日行全遠盡一天,月行全不及亦盡一天。則日進盡本數,月退盡本數,而又復相會。
邵子曰: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十九年二百二十八日。
故七閨無餘分,曆法十九年為一章。七閏得二百二十八者,閨法所起也。置閏之法,起於日月之行不齊。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為一年十二周天之數,餘七分則為閏。故閨法以七與十九相取,以十二乘七得八十四七年之月數以十二乘十九得二百二十八十九年之月數,故年中取月,日中取時。則又以八十四為七分,以二百二十八為十九分,今自一時積之一日餘七分。以一月三+日之數乘之,計二百一十分。十二月則二千五百二十分,每十九分為一時。年得一百三十二時十一日,餘十二不盡。若以十九年之數乘之,得四萬七千八百八十分。如法除析,每年得一十一日餘十二分#4。盡十九年共得二百九日餘二百二十八分,則一日十二時之分數,通為二百十日,故十九年七閏無餘分。今欲求年,年置七分,滿十九分而為閨,則知當閏之年。復以十二月數乘一年之數,年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為閏,則知置閨之月。欲求日,日置閏七分,滿十九而得閃一時,則知閏朔之日。復以十二時之數乘一日之數,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分,而得閨一時,則知合朔之時。七與十九相取者,閏法之粗。八十四與二百二十八而取者,閏法之密。閏本奇數.’積於.七滿於十九,故七與十九,自相乘除,皆得一百三十三。月與時法既衍十二以乘,當衍十二以除,故得二百二十八。其一月之分,一章之日,皆二百一十。所以《繫辭》言歸奇於初以象閏。而先天日數用一百三十三,星數用一百五也。閏本天之奇數,而以月求之。故知陽以陰為節,而陰陽相為體用也。二百二十八而十之,又偶之,則四千五百六十萬。《四分曆》一元之數也。
又曰: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加半日臧半日,是以為閏餘。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
天左旋,日月右轉其度數說見前。月一月一周天,皆為徒行。其及日者,在最後之一日半,而常在日之後。故日遲而反為進,月疾而反為退也。日月三十日一會,實二十九日半。蓋月本二十九日半,日本得三十日半,而皆以為三十日故也。故一會而日加半日,月喊半日。加半日者,日一歲本多於月六日,而又加六日。喊半日者,月一歲本虧於月六日,今又喊六日,以所加喊積之是為閏餘也。日月一大運,進退十二日。得三年一閨,五年再閏,是為閨差。八年三閨,十年四閨,十三年五閏,十六年六閏,十九年七閏。自此推之,往來不窮謂之通。子雲有言:歲寧恙而年病。歲寧者,數足年安。歲恙者,年病而閨以償之也。
朱子曰:閏以中氣為定。
中氣只在本月,若燈得中氣在月盡後,月便當置閏也。斗指所建為中氣,日月所在,斗指兩辰之間日月會處。若無中氣,則置為閏。斗柄左移,日月右轉,辰與建常相合也。
周天分界,過宮分秒。
王氏炎曰:以周天度數,分配十二官。過官各有分數。百秒為分,百分為度。歲鈴三百六十五日令三時,而交春是合周天之度。月鈴三十日令五時,而交節是合一官之度。度猶界限,天輪有分界之限。日一日止行一度,故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方能行遍天之分界。月行十二度有奇星家謂十三度舉大數。月一月一周天,行遍天之分界。一月不鈴三十日。月有小大,以五十九日分為兩月,則再周矣。大率二十九日半強一周天,五十九日強而兩周天。愚謂:古今曆家只推算得箇陰陽界限爾。所以孔子不言曆,止日行夏之時也。
又曰:天左旋之說,如以大輪在外,以小-輪載日月在內。大輪轉急,小輪轉慢。雖都是左轉,則有急有慢,便覺日月似右轉了。
天體天運,日度月度,當分四輪看#5易曉。今以大輪如天之運於外,所謂天包地外,平運而舒以見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小輪載日月於內,小輪又小於天,故內轉而縮。月行又後於日遲度四分之一而不足也。故日不及天一度,月不及日十二度有奇。外以包內,外寬內縮。其行度遲速體段,自是如此。分四以觀瞭然矣。往年,曾見友人吳九霞作為一圖,亦合此意。外一暈,紀周天之度以為天體。第二暈,以天自角起,一日一周天,而又過角一度。第三暈,日亦自角起,健次於天,一日一周無過度。依舊到角處恰好,所以不及天一度。日一日退一度,退盡本數。天一日進一度,又到本處,與天度合,是為一期。第四暈,月行遲,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半,積二十九日過半。月不及日之度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月又退盡本數,遂與日會,而成一月十二會。計月欠日度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以朔虛合氣盈,一歲共餘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以起閏。今不記其詳。或問曰:康節藏閏顯閨之說是如何?曰:其詳未易言也。姑以、目前言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而餘分六日,藏於六甲之中是六甲,兩月之中藏了一日。六六三百六十中藏了六日。顯閏者,自開物至閉物,十分用七,去交數者三。三百六十本用二百四十,得二百五十二日。以閏數十二,顯乎二百四十之外。
朱子曰:太史公曆書,是說太初顓帝《四分曆》,劉飲改為《三統曆》,一行《大衍曆》最詳備。
五代司天考亦簡嚴,是七百二十加去,皆止用二三年即差。古今曆惟康節曆用十二萬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
謹疏前代曆法于後。《四分曆》者,顓帝本連山首艮之《易》而作也;祖《河圖》數十衍為百,百分四箇二十五,以應天數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曆,建亥為正。至漢武帝改為《太初》。《太初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閡等所作也。以建寅為正,改元封七年丁丑為太初元年,而日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月名畢聚。日甲子夜半朔日一冬至者。謂武帝改元,上合顓帝甲歲起曆之元,以應合璧連珠之瑞爾。非其年,即甲寅也。《三統曆》者,劉敵改《太初曆》而作也。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是為統母。黃鍾為天統一甲子元首,林鍾為地統二甲辰元首,太簇為人統三甲中元首。元與太初同起黃鍾之律詳見前玄圖註。《太玄曆》者,漢揚雄所作也。與燕天初》、《顓曆》相應。《太初》以九九衍數,四分之《洛書》,總實之數也。顓以十十衍數,四分之《河圖》,虛中之數也。《太初》以八十一為日法者,九九也。《太玄》以七十二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為抄法者,八四也。《太玄》以三十六為抄法者,九四也。以《玄》比《初》,分於九而喊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秒。始雖異而終PlJ同詳見卦氣。《太衍曆》者,唐一行之所作也。自漢至隋,曆皆從律,一行專倚大衍,本乎卦氣。即《河圖》虛中之數,取四方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合,以象四時。取虛中五與十合以為衍母,取九六七八之老少為用。爻數通乎六十策,數行乎四百二十是大衍,為天地之樞。後之作者,不能易也。顯德《通天曆》者,五代王朴之所作也。歐公筆之於司天考,斬然自立一家。陽三十六策,陰二十四策。陰陽數合而化成,同得七十二,重之得七百二十,又重之得七十二萬,又重之得七千二百萬。而元紀生元,則歲月日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當盈縮,先後之中,而七政齊矣。愚謂:古今曆法,前莫如漢《太初》,後莫如唐《大衍》二曆。同起《河圖》,中間諸家曆法不過損益之而已。六律用《洛書》,數起奇。八卦用《河圖》,數起偶。取用雖不同,率皆後天《易》也。時則《先天圖》隱而未出。《先天曆》者,邵子《皇極經世》之所由作也。其法本於天干地支相乘,日甲月子,星甲辰子,謂之四象。大數則謂之元會運世,小數則謂之歲月日辰。日甲一統月子十二,星甲三百六十統辰子四千三百二十。凡三十六甲,均布於十二辰。每辰皆得三百六十。《先天曆》與《後天曆》不伺,除閨計之,一年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此朱子所以極稱康節之曆。愚序諸家之曆,以此終焉。程子亦曰:曆上若通理,所通為多。獨邵堯夫立差法交感之際冠絕古今。卻於日月以陽盈陰虧求之遂不差只於這裹易差了。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竟
#1『朱』,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2『釐』原作『驚』,據《四庫全書》本改。
#3『秒』,原作『抄』,據《四庫全書》本改。
#4『分』,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看』,原作『著』,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十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註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象數
河出《圖》而八卦畫,陰陽始有象。洛出《書》而九疇叔,五行始有數。象非偶不立,數非奇不行。二者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無。朱子曰:天地只是不會說倩,聖人出來說。若天地會說,想見更說得好。如《河圖》、《洛書》,便是天地畫出底《易》。伏羲仰觀俯察,見天地間無非《易》。而《河圖》之出,適契其心,故因之以畫卦。後#1世象數之學不明者,有由矣。漢上朱氏曰:商瞿學於夫子,自丁寬而下,其流為孟喜京房。至唐猶可考,一行集二家之《易》,論卦氣納甲五行之類,皆同出《周易》大傳繫辭說卦爾。後馬、鄭、苟、虞,各自名家,去象數之源猶未遠。至魏王弼與鍾會同學,盡去舊說,雜以老莊。專尚文辭,不復推原。《大傳》所自來,天人之道於是分裂。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朱子曰: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愚按:天地開闢之初,太河混淪,象數未顯。此《河圖》、《洛書》,天所以開聖人也。《語》曰:河不出《圖》。《易》曰:河洛出《圖》、《書》。《書》曰:天球《河圖》,則知《圖》、《書》乃天地自然之文,古今以為瑞物,非人力之所為也。馬、歐二公,何如更有說哉。#2又有肆為怪誕者,淮南子以為丹書綠圖、《春秋》緯以為九篇六篇。#3顧野王以《洛書》農用、敬用十八字,為神龜之負者。班固以為初一至六極六十五字,為《洛書》本文者。唐孔氏曰:天語簡要,不應叮嚀曲折如是。惟孔安國之言,極為的當#4。故朱子取之。
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朱子曰:此夫子所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其位一六下,二七上,三八左,四九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四象之數。二老位西北,二少位西南。其數各以類而交錯於外,且日相得有合四字,該盡《河圖》之數。愚按:天數者,五奇之積。地數者,五偶之積。一得二為偶,三得四為偶,五得六為偶,七得八為偶,九得十為偶。各以奇偶相從,兩兩相得,如兄弟者。所以循其序而不容紊也。一合六為水,二合七為火,三合八為木,四合九為金,五合十為土。各以陰陽相配,兩兩如夫婦者,所以合其情而不容問也。又如十干亦然。甲陽得乙陰為木,甲去合己又化土;丙陽得丁陰為火,丙去合辛又化水;戊陽得己陰為土,戊去合癸又化火;庚陽得辛陰為金,乙來合庚又化金;壬陽得癸陰為水,丁來合壬又化木;皆是兩其五行而合于一也。得必有合,合之中,又有相生相勝,相同相異而不齊者。此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五典,所以與五行相乘而不可離也。天地其合之大者,一三五七九合為天數,而不離乎五。二四六八十合為地數,而不離乎五。二五妙合,生人生物,聰之為五十有五。五者,中也。中則變,變則化,其道不窮。一變六化,二化七變,三而八,四而九,五而十。變則化,化則變。奇偶#5生成,屈伸往來,皆不出於《河圖》。天地五數之內,豈若後世之言鬼神言變化而流於荒誕者比哉。
朱子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洛書》以五奇數,統四#6偶數。
朱子謂:生數皆在內;生者,天地之心。成數皆在外;成者,天地之功。斯言至矣。愚按:《河圖》以生成分陰陽。一二三四五生數,屬陽居內。六七八九十成數,屬陰居外。以生統成,以內合外。中為主,而外為客。所謂體之有常,而各居其方也。《洛書》以奇偶分陰陽。一三七九居四正位二配四陽卦。二四六八十位,四隅偏配四陰卦。以奇統偶,以尊臨卑。正為君而側為臣,是謂以數之變而各居其所也。然二圖常變不可拘一,在《圖》則少陰老陽不動。而少陽居南當乾位,老陽居西當坎位,不協夫#7生卦之序。在《書》則老陽居南當乾,少陽居西當坎,反協夫生卦之序。所謂常中有變,變中有常,其妙處不可窺也。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
《唐志》曆本議曰:天數始於一,地數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剛柔。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合二中以通#8律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朱子釋之詳矣,玆不再及。邵子曰:離為星,震為辰。星合日之十,日十即五也。辰為支之十二,即六也。五六息陰陽中,《經世》以此起曆。九與十相取,算法以此起間。自曆象以來則然矣。圓者,星也。《河圖》無那四角,應其形便圓。圖數未嘗不與星數合。張曰:天體數七,北斗星七。日月五星,數七二十八宿。四七共為七七,并南斗星六,通五十五數,以此知用於天地人文之問,皆有合於《河圖》之數。
又曰:方者,土也。晝州井地之法,其放於此#9乎。
朱子曰: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以晝州井地也。愚按:方者《洛書》之文。地有四方,《書》皆以陽數居四正位,方里而井之象。《書》以九為主,亦井九百畝之象。天錫九疇,禹因治水,而得此《書》。所以開之俾之,別九州任土作貢而盡力乎溝洫也。禹成九功,而為天下萬世利者,於以知九章之《書》為大。
又曰: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叔之而作《範》也。
數始於一陰一陽。陽之象圓,故《河圖》體圓而數方。陰之象方,故《洛書》體方而數圓。所謂參天兩地者也。數十而方者為《河圖》,故《大傳》有五十有五之文。數九而圓者為《洛書》,故《洪範》有天錫九疇之目。鴻荒之世,天地陰陽,須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至《河圖》,然後五十有五數。奇偶生成,柴然可睹。此其所以深發聖人之獨智也。
朱子曰:一至十為《河圖》,虛其中以為《易》。
《河圖》體圓象天,數十而方象地。陽數二十五,陰數三十,共五十有五,所以偶贏而奇之。虛其十,則《洛書》四十五。虛其五,則《大衍》五十。積五與十,則《洛書》縱橫之數。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則又皆《大衍》之數。《圖》以生數,從北東而左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又生水。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北方一六水,剋南方丙丁火。西方四九金,剋東方甲乙木。而相剋者,已寓於相生之中。生生之謂《易》。虛其中,則太極生兩儀四象八卦也。故曰: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圖》中亦涵《洛書》之旨。天地問,生而不剋!則生者何以成。剋而不生,則生人之類滅矣。
此造化所以,即《圖書》而示其意。
又曰:一至九為《洛書》,實其中以為《範》。
《洛書》體方而象地,數九而圓象天。陽數二十五,陰數二十,共四十五,所以奇嬴而偶乏。虛其中,亦太極也。奇而各二十,兩儀也。一二三四含六七八九,從橫十五亦為四象。中五含五,併於四十,亦為《大衍》之數。積五與十,得十五,通為《河圖》
之數。《書》與《圖》,亦互相備。《書》以成數,從北西而右轉。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又剋火。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東南方四九金生西北方一六水,束北方三八木生西南方二七火。其相生者,已寓於相剋之中。相剋乃所以相成,實其中者即五,《皇極》以為之本也。唐孔氏曰:《皇極》不言數者,以其該統九疇,以一統八,而位乎中天也。五行五事各五,八政八五紀五。《皇極》獨居一三,德三稽疑七庶政十福極生,是九疇子目,亦該《河圖》之數矣#10。
又曰:《圖》《書》皆以五居中。
五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朱子曰:《河圖》以五生數為主#11,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生數之象。謂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一便合四。其左一點,天三之象,三便合八。其右一點,地四之象,四便合九。其中一點,天五之象,五便合十。五數居中,生數在外,成數又在生數之外。一得五而為六,二得五而為七,三得五而為八,四得五而為九。一二三四以五而生,故日生數。六七八九得五而成,故日成數。數雖相對,未嘗不相錯也。然則《河圖》之五十五數,固具於中央,五點之中矣。《洛書》以奇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奇數之象。謂其下一點,亦天一之象,一又偶二。其左一點,亦天三之象,三鈴偶四。其中一點,亦天五之象,五必偶十。其右一點,亦天七之象,七鈴偶六。其上一點,則天九之象,九必偶八。五數居中,奇數居四方之正,偶數列四隅之偏。一得五而為後右之六,二得五而為右之七,三得五而為後左之八,四得五而為前之九。一三七九得五之奇,故日奇數。二四六八為五之偶,故日偶數。數雖從橫交綜,而亦各有條理而不亂。此《洛書》之四十五數,亦各具於中央,五點之中矣。
朱子曰:陰陽老少互藏其宅。又曰:七八九六之數不同。
《河圖》以一二三四位數,合六七八九象數。則四十中五包五,則十五通五十五,互藏之說,董盤澗詳矣。一者老陽之位,六則老陰之數,而一中含九,已藏了老陽之數在裹。四者老陰之位,九則老陽之數,而四中含六,已藏了老陰之數。在裹二少亦然。使陰陽不互根而藏其宅,則造化之機息矣。又七九為陽。陽主進,由少陽七進至於八之上,則進極而為老陽,九更沒去處了。陽極生陰,故六八為陰。陰主退,由少陰八退至於七之下,則退極而為老陰,六亦無去處了。故陰極而陽又生焉。少者老,老者變,而少者又進焉,亦造化不窮之機也。然陽進則饒,故老陽饒於八,少陽饒於六,陽數常盈也。陰退則乏,故老陰乏於七,少陰乏於九,陰數常縮也。《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知此者,其知道乎。
又曰:《洛書》從橫十五,迭為消長。
《書》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是謂四象之陰陽。老少八卦,由是生焉。迭為消長,皆不出乎七八九六也。邵子引《易傳》曰:震以長之,乾以分之,巽以消之,坤以翕之。此言消長之大意也。益震始交陰而生陽,至乾之九而陽老。巽始消陽而生陰,至坤之六而陰老。張氏曰:七以長六至九,則分八以消九。至六則翕。又曰:陽之長也,自七歷八至九,而老陰之消也。自八歷七至六而老,此統言一氣之消長,則指震與巽為七八。若以《洛書》卦位求之,則震反為八,而巽又居九矣其迭為消長也,則一得五為六,而與南方之九迭為消長。四得五為九,而與束北之六迭為消長。六進為九,則九長而六消。九退為六,則九反消而六又長矣。三得五為八,而與西方之七迭為消長。二得五為七,而與束北之八迭為消長。七進為八,則八長而七消。八退為七,則八反消而七又長矣。大抵數進為長,退為消。長者退則又消,消者進則又長。四維四正之數,從橫以數皆為十五。虛中之五而數,則從橫皆十。以十分之,朱子曰: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七者十分三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也。參伍錯綜,無適而不遇。七八九六之合焉。
或問朱子曰:《河圖》與卦畫不相類,伏羲何以則之而畫卦。
愚按:《易大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此夫子所以發明伏羲則《河圖》以畫八卦也。太極而日《易》有者,即五與十。隱于《河圖》,中官之象也。其日生兩儀者,即一三七九之為陽儀,二四六八之為陰儀也。其日生四象者,即以一二三四為生數之象,含六七八九為成數之象也。其日生八卦者,即以七六八九為乾坤離坎之卦,而居四正之位。以一二三四為艮兌震巽之卦,以補四隅之闕。伏羲所以則之者,不出一圖,而儀象卦畫備矣。一者,太極也。惟有故生,一生二,二#12生四,四生八,八而六十四。生生不窮,皆自此中生去。.愚又聞之師曰:此數語者,固作《易》之本。而其為數也,奈何?曰:不叉泛為之說,求之天地之始,則聖人作《易》之精蘊,盡在是矣。一者,陽之始,故聖人取一奇以畫乾一,日一一而一。几卦之屬乎陽者,皆乾也。如震日一二而二,坎日二一而二,艮日二二而一,皆以一為主。二者陰之始,聖人取二偶以畫坤二,日二二而二。几卦之屬乎陰者,皆坤也。如巽曰二一而一,離日一二而一,兌日一一而二,皆以二為主。八卦由是畫焉。至文王重之,又不過上下其畫而已。取乾之一以交坤,則易坤為坎而居此#13。取坤之二以交乾,則易乾為離而居南。以震居束則內一陽而外二陰,以兌居西則內二陽而外一陰。西北日乾,三陽也。西南日坤,三陰也。束北為艮,二陰一陽也。束南為巽,一陰二陽也。四正四維,皆以一與二而次第之耳。伏羲本《河圖》而畫先天之卦,文王祖伏羲而演後天之《易》。禹錫《九疇》而先於治水,地道以平。箕子陳《洪範》而先一水二火,彝倫攸叔。皆以天.一地二之數而得之也。舍《河圖》,吾將安放。
《傳》曰:《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朱子曰:五十五為體,而四十五之變可推。合而言之,《河圖》有九疇之象,《洛書》有五行之象。《河圖》是常數,《洛書》是變數。生數統成數,為常數之主。奇數統偶數,為變數之用。《河圖》以生數為主,《洛書》以奇數為主。《河圖》表可以畫卦,裹可以叔疇。《洛書》表可以叔疇,裹可以畫卦。《河圖》以生成合陰陽。合者未嘗不分,故內外之文,有主賓之辨。《洛書》以奇偶分陰陽。分者未嘗不合,故對待之中,有流行之妙。其日經緯者,非是以上下為經,左右為緯也。益經言其正,緯言其變也。其日表裹者,非是指此為裹,彼為表也。益言《圖》中有《書》,《書》中有《圖》也。《圖》、《書》互為正,變在所主何如爾。主《圖》戶而言,《圖》為正,《書》為變。主《書》而言,《書》為正,《圖》為變。表裹亦然。
朱子曰:《圖》、《書》之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
《河圖》以一六水居北,二七火居南,三八木居束,四九金居西,五十土居中央。是五者各當其方之本位。數之體也,叉有變焉。《洛書》所以通其變也,《書》土水木三位,皆同而不變者,謂天五居中央,生土是為大極。一動而出,於北則為天一生水。再出於束,則為天三生木。此陽氣也,藏息於冬,而發生於春。體不可易,長其根苗,以內之生數言也。若夫二七本南方火位,時入乎夏,則乾金生巳陽,居大夏以長育萬物,大其施生。正如王者出臨明堂,以操大政。故少陽巽坎之生於二七者,不得不避乾父之尊,以退居于西也。時入乎秋,則乾兌又復居西,巽坎又復居南。各循其體,以守其常也。大抵扶陽抑陰者,乃天地好生之本心。《圖》十為主,陽嬴而奇乏。天地相敵以為體,體立而用以行。故《書》以九為主,奇贏而偶乏,天包地以為用。所以抑陰數而退為二十,扶陽之成數於外,七九變而六八不變也。天地以此數而寓之《圖》、《書》,聖人則之,以發其繳也。先儒之論詳矣,玆不贅書。姑迷己之所見云。詳見衍五水一木三土五說。
節齋蔡氏日:《易》主象,《範》主數。《河圖》數偶;偶者,對待。故《易》本二氣。《洛書》數奇;奇者,流行。故《範》本五行。
偶者靜,靜以動為用,故《河圖》之行合皆奇。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奇者動,動以靜為用,故《洛書》之位合皆偶。一合九,二合八,三合七,四合六。是故《易》之吉凶生乎動,則《河圖》者動由乎我。所以知幾而先吉,故日先天。《範》之吉凶見乎靜。靜者,鈴以動而後成。則《洛書》者動順乎天,惟能明吉凶而已,故日後天。氣有二而行有五,一三五七九者,陽之行也。故夫子總天之五,數得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陰之行也。故總地之五,數得三十。二非五不能變化,五才'非二不能自行。言陰陽所以成變化。行鬼神者在乎五。五者,五行也。天地陰陽對待之定體,自一至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分為奇偶,則一三五七九為陽,二四六八十為陰。列為先後,則一二三四五生數為陽,六七八九十成數為陰。數行乎陰陽而形未定,象著乎陰陽而形已成。《易》有太極。具陰陽之理而未有形。象陰靜也,數陽動也。太極非靜非動而主乎靜。太極之前,象數不可分先後。及其動而生陽數為始,而象亦自此始。靜而生陰象方成,而數亦至此成。陰陽分合,動靜不同。主立而言,靜則二對待之時,動則一流行之時。主行而言,靜則一陰陽合德,動則二先陽鋒陰。愚按:此段精妙,讀者宜加思焉。
伏羲本《河圖》,以畫先天橫圖。
橫圖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順,卦序自右至左,而數之與圓圖,一逆一順不同。老陽居一分之為乾兌,少陰居二分之為離震,少陽居三分之為巽坎,老陰居四分之為艮坤,此自上而下也。又自下而上,從左而右,則艮坤生於老陰之一六,巽坎生於少陽之二七,離震生於少陰之三八,乾兌生於老陽之四九。於太陽-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乾兌。於少陰-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離震。於少陽-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巽坎。於太陰-一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艮坤。此先天橫圖也。自一至八,本為生卦之次序而已。
伏羲本《河圖》,以畫為先天圓圖。
朱子日:六十四卦橫圖,震巽復詬,正在中間。卻就中間,摺轉以作圓圖。先自震復而卻行,以至於乾。乃復自巽垢而順行,以至於坤,便成圓圖。而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昏旦,皆有次第。此作圖之大旨也。又曰:橫圖皆順數,方圓一向皆逆,圓圖只一半逆。詳見左右篇。
先天八卦,合《洛書》數。
先天八卦與《洛書》合。老陽九為乾在正南,四為兌在束南。少陰三為離在正束,八為震在束北。少陽二為巽在西南,七為坎在正西。老陰一為坤在正北,六為艮在西北。圓以乾兌離震為四陽卦,居左。巽.坎艮坤為四陰卦,居右。《書》亦以乾坤坎離居四正,震兌巽艮居四隅。《圖》與《書》卦皆合。其不同者,老陽與少陽交互於西南而為變爾。
後天八卦,合《河圖》數。
後天八卦,亦與《河圖》數合。一六水坎居北,二七火離居南,三八木震三居正束,巽八居束南,四九金兌四居正西,乾九居西北。五與十者,艮五居束北,坤十居西南。貫乎中官而為土。後天之數,未嘗不與《河圖》合。或者見其二七居南日離,四九居西北日乾兌,遂謂十為《洛書》。又見其戴九於南日乾,二七居西南日巽坎,遂謂九為《河圖》。乃日文王法此,以為後天之《易》。於是二圖交雜,而劉牧之說行焉。學者當砍。
《圖》、《書》陰陽,奇偶相錯。
《圖》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而為十。《書》以一二三四,對七八九六而為十。十即二五也。二者之數,皆以乘五而生,得五而成也。老陽之位一而在北,一則含九.’而成數卻在西。少陰之位二而在南,二則含八,而成數卻在束。少陽之位三而在束,三則含七,而成數卻在南。老陰之位四而在西,四則含六,而成數卻在北#14。所以互為生成也。若《書》數則直相對而已。一與九對北而南也,三與七對束而西也。位之四正也,四隅又各自為對。束北角對西南角,二與八也。束南角對西北角,四與六也。亦互相經緯也。《書》與《圖》皆各各藏十于中者,亦兩其五行以相成也。董氏止以四象之位,與數言之亦善。
朱子日:《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圖》,而初無待於《書》。《範》則禹之所獨得乎《書》,而未必追攻於《圖》爾。
鄭氏日:聖人因《河圖》而畫八卦,因《洛書》而叔九疇。豈擬規而畫圓,模矩而作方之謂邪。彼有是理,此有是事。方伏羲據《圖》畫卦之時,不叉預見《洛書》,而其數遂與之合。大禹據《洛書》叔九疇之時,亦不叉追砍《河圖》之數,而求與之合。愚謂:《河圖》之位合乎先天,《洛書》之位合乎後天。位雖有先後,數雖有十與九之不同,而皆本於五行,而以五居中則一而已。
濮上陳希夷先生傳授。
希夷先生名傳,以數學授穆脩伯長。脩授李之才,之才授邵康節,遂著《皇極經世》書。伯長又以《太極圖》傳周濂溪敦頤。朱漢上日:頤授二程。是時,張載講學於二程、邵雍之間。故敦頤作《通書》,程頤作《易傳》,載造《太和》三兩篇。又以象學授神放,放授廬江許堅,此一枝傳於南方也。或曰:先天方圓二圖,始於麻氏心悟。朱子明其不然,謂《圖》皆伏羲所自作,但有卦畫無言語文字。孔孟沒後,為方士所祕,至希夷始傳云。
蔡西山日:《圖》、《書》之象,自漢孔安國、劉飲,魏關朗子明,有宋康節先生、邵堯夫皆謂如此。至劉牧始兩易其名,而諸家因之。故今復之,悉從其舊。
古今傳記:自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皆謂《河圖》授羲,《洛書》授禹。關子明、邵康節皆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而九官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正龜背之象也。朱,子日:讀《大戴禮》書只得一證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八一之語。鄭註謂:法龜文也。然則漢人固以九為《洛書》矣。胡為劉牧意#15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悉反先儒之說,託言其《圖》出於希夷,不立文字。謂許堅傳於誇昌,誇昌傳於劉牧。世多祖其說,流傳天下。今觀漢上著為《易傳》,蜀人張行成.著為《七易》。他如蒲陽鄭氏之類,皆用其說,悉未經刊正以前者。至朱夫子出,始與西山蔡億君共訂證之。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一還其舊,天下信之。然劉牧之說,亦不可不知。今摭一二于後,云其引《大傳》以為二者,皆出於J伏羲之世,不又言授羲。假使後世不見《系辭》十三卦之文,叉以六十四卦重於文王。後世不見《洪範》天錫之文.’鈴以為《九疇》叔於箕子。豈知取豫取央,已具於文王作卦之前。而司徒司空之官,已見於舜命九官之日。是為#16《圖》、《書》皆上世已有,但使羲則畫之,禹法而陳之爾。愚謂此說,未為不是。但謂《洛書》不出於禹治水時,則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一句有妨爾。近辛未科劉夢薦用此說。居南官第一時,多祖文公《圖》、《書》說者反居後。且謂禹貢言道《洛》而不言得《書》,舜典言惠疇而不言九疇。天錫禹者,天啟之爾。劉牧又日:天地五十五數,《河圖》四十五,虛十數而不用者,以四隅四正皆合而得十。又合中央之五,而縱橫皆十五,亦五十五也。而五數不用者,.天一加五為六,地二加五為七,天三加五為八,地四加五為九,天五加五為十。故日:地十成之也。又八卦之數三十六。虛九數而不用者,乾與坤數九也,震與巽數九也。坎與離,艮與兌,數皆九也。何獨疑九數之不可為《河圖》,而十數之不可為《洛書》也。四正皆奇陽也,四隅皆偶陰也。所謂獨陰不生,獨陽□不成,鈴一奇一偶而後造化生焉。又日..一之為數,在天為一,在日為甲。象為六之中數,卦為坎之中爻。在重卦為初九,在復為陽爻,在辰為建子,在五行為水律為黃鍾。一者,定位也。五十去一,則一在四十九中。四十九又去一,則一在四十八中。几有數,未嘗無一。一之所在,無往不為萬物祖。#17但執此不失,是謂執天地之機。其說頗有理。愚錄此於象數終者,以見其說當時與《圖》、《書》盛行,但不合顛倒而錯置之爾。學者亦不可不知。
天原發微卷之十三竟
#1『後』,原作『微』,據《四庫全書》本改。
#2《四庫全書》本無『馬、歐二公……說哉』句。
#3《四庫全書》本無『淮南子……九篇六篇』句。
#4『極為的當』,《四庫全書》本作『極穩』。
#5『偶』,原作『好』,據《四庫全書》本改。
#6『四』,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夫』,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8『通』,《四庫全書》本作『定』。
#9『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四庫全書》本無此段文字。
#11原脫『五』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12『二』,原作『一』,疑作『二』。
#13『此』,疑作『北』。
#14『北』,原作『此』,據《四庫全書》本改。
#15『意』,《四庫全書》本作『臆』。
#16『為』,《四庫全書》本作『知』。
#17原脫『祖』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四
魯齋鮑雲龍景翔綸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先後
先天後天之說,歷四聖四賢,而後其說始備。四聖者:伏羲畫卦先天也;文王演《易》,周公爻辭,後天也;孔子十翼兼先後天也。四賢者:濂漢也,程叔子也,邵子獨闡先天之學,朱子貫而一之。於是,《易》道大#1明於天下矣。非四聖四賢,相繼迭作,天下其猶夜行乎。
朱子曰:康節有詩云:若論先天一事無,後天方要著工夫。又曰:天意無他只自然,自然之外更無天。亦此意也。
潘氏曰:先天一事無,予#2因格物而得之矣。昔童時曰:候雞雛之出母,初未嘗喙。氣數才足,便橫迸裂開,若稍不利用手略助之,則其子下來,便不長進。以見得這裹一毫人力有不能與。愚曰:一二三四五,天地之生數,先天也。六七八九十,天地之成數,後天也。或曰:無極而太極,其先天乎?太極而陰陽,其後天乎?以類推之,則未發之中先天也,發而中節後天也。開物先天也,成物後天也。貞而元先天也,亨而利後天也。而貞之中,又自有先後。前一半子屬陰先天也,後一半子屬陽後天也。先天後天,無事不然,無物不然。默而觀之,思過半矣。豈特卦畫而已哉。蔡氏曰:寒暑也,晝夜也,生物之陰陽也。屈伸消長無不變,先天也。陽之所以為陽,皆動而無體也。氣形也,魂魄也,物生之陰陽也。則陽能變陰不能變,後天也。陰之所以為陰,皆靜而有體也。伏羲之卦先天也,天之氣也。文王之卦後天也,地之物也。
《春秋傳》曰:先天而天弗違,志壹之動氣也。後天而奉天時,氣壹之動志也。
橫渠說: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易》中一字一義,無不自其中流出者。或問:太極與先天二圖如何?朱子曰:論其格局,太極不如先天之大。而詳論其義理,先天不如太極之精而約。然太極終在先天範圍之內。邵子所謂先天之學者,自初未畫時,說到六畫滿處是也。如孔子十翼中,如八卦成列,及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天地雷風山澤水火之類,皆本羲畫之意。若先天未畫一卦也,無益一理#9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為一畫者二。兩儀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皆是自然而然,不假安排,更著言語議論而後明。此乃《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古今未有識之者,至康節始傳其說。是為先天之《易》。
又曰:伏羲四圖,其說皆出邵氏伏羲作時止有卦畫。
始作八卦橫圖一,又作重為六十四卦橫圖二。始作八卦方位圓圖一,又作重為六十四卦方位圓圖二。
又曰:《先天圖》外圓為天,內方為地。
蔡西山曰:六十卦圓布者,乾盡午中,坤盡子中,離盡卯中,坎盡酉中。陽生於子中,極於午中。陰生於午中,極於子中。其陽在南,其陰在北。方布者,乾始於西北,坤盡於束南。其陽在北,其陰在南。此二者,陰陽對待之數。圓於外者為陽,方於內者為陰。圓者動而為天,方者靜而為地。圓圖乾在南,坤在北。方圖坤在南,乾在北。乾位陽畫多,坤位陰畫多。陰陽各以類而聚。圖以圓函方,以見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朱子曰:方圓尤妙。邵子有詩曰:天地定位,否泰反類。山澤通氣,咸損見義。雷風相薄,怛益起意。水火相射,既濟未濟。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盪,為六十四。朱子釋之曰:此是釋方圓兩交股底。且西北角乾,束北角坤,是天地定位。便對束北角泰,西南角否。次乾是兌,次坤是艮,是山澤通氣。便對次否之咸,次泰之損。後四卦亦如此。謂次兌是離,次艮是坎,是水火相射。便對次損之既濟,次咸之未濟。次離是震,次坎是巽。居中央兩交股處,是雷風相薄。便對次既濟之益,次未濟之怛是也。四象交而成十六事者,正為乾坤變為否泰,正為艮兌變為損咸,正為震巽變為損益,正為坎離變為既未。各各四卦相為對待,以盡地之方也。又曰:先天圓圖四,四十六卦居外。方圖亦四,四十六卦居內。上十六卦,乾坤所生。上十六卦,艮兌所生。上十六卦,坎離所生。上十六卦,震巽所生。以此四四十六對,共成方圓之圖。
圓圖者,天道之陰陽。在天為日月星辰暑寒晝夜,謂之流行之《易》。言其與天地四時,流行而不息也。圖左三十二陽卦,春以發生,夏以長養。圖右三十二陰卦,秋以摯斂,冬以包藏。共四其十六,而為六十四卦。又以春夏秋冬分之,各四其六十四,而為一千五百三十六爻之卦氣,以運行於天。四象立體,六甲#10循環,以見皇帝王伯之治邇。三百六旬有六之轉旋,乾坤主之,屬乎天之造化。方圖者,地道之柔剛。在地為水火土石雨風露雷,謂之對待之《易》。言其承天時行以生化也。內一截三十二陽卦,西北角乾,束北角泰。外一截三十二陰卦,西南角否,束南角坤。亦四其十六,而為六十四卦。又以元會運世分之,各四其六十四,以為二百五十六位之卦體,以生物於地。四四立體,四九為用,以見律呂音聲之陽唱陰和。動植飛走之出生入死,坎離主之,屬乎地之造化。故卻子曰:十六者四象相因之數也。几天地變化,萬物感應,古今之因革損益#11皆不出乎十六。十六而天地之道畢矣。此所以闔闢消長,吉凶善惡,一一相對而無差。
後天上經反,對卦十八,此反易者十二也。不易者六,.乾坤坎離頤大過也。下經反,對卦十八,此反易者十六也。不易者,二中孚#12小過也。
《易緯》云:《易》六十四卦,文王以上下經分之。考#13之序卦,皆後天次序,反對卦也。八卦之象不易者四,乾坤坎離。反易者二,震兌也。震反則艮,兌反則巽也。是以六卦變成八卦,重卦又添頤孚大小過。四卦不變,奏上乾坤坎離為八卦。不變反易者二十八。以八合八,共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卦也。乾坤坎離固不易,而艮震合頤,震艮合小過。巽兌合中孚,兌巽合大過。亦皆不易。八卦雖不易,乾盡變則坤,坤盡變則乾。坎盡變則離,離盡變則坎。頤與大過,孚與小過之盡變亦然。李氏曰:上下經各相對,序卦至坎離,別起文義。立經乾坤,二老對立,序卦各隱其名。下經首咸二少合體,序卦獨隱成名。上經需訟,對下經晉明夷。需訟變之盡為晉,晉變之盡為需。上經泰否,對下經損益。泰否乾坤之交,不交損益。咸怛之交,不交也。上經自屯蒙至臨觀,下經自遁壯至革鼎。屯蒙變之盡為鼎革,臨觀變之盡為遁壯。上經頤與大過,偶在坎離之前。下經中孚與小過,偶在既未#14之前。上經終坎離,下經終既未。既未#15者,即坎離之交。不交也,頤似離,大過似坎,而坎離繼二卦後。中孚厚畫,離小過厚畫。坎而既未濟又繼二卦後,是坎離為乾坤震巽艮兌之用。上經五十二陽爻,五十六陰爻。下經五十六陽爻,五.十二陰爻。經分上下,皆有至理。惜師說不傳,而文王分經之義隱矣。
邵子曰: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又曰: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先天八卦,以乾坤為《易》之本,而六子輔之。故六子皆為橫,而乾坤獨為縱。縱如織之有經,橫如經之有緯。分陰分陽,錯綜以緯之也。乾坤居南北,以定上天下地之位。乾有二十六陽十二陰,坤有三十六陰十二陽。既有以植天地之經,而分南北矣。於是離東坎西為日月以為之緯。艮西北對兌東南,震東北對巽西南。又為山澤雷風之變以為緯焉。益巽離兌陰卦也,而本乾體反多陽。故取其陽之多,以為乾之緯於左。震艮坎陽卦也,而本坤體反多陰。故取其陰之多,以為坤之緯於右。上下相應,一縱一橫。陽奇陰偶,相為對待。所以立《易》之體,而以後天為用。後天八卦,以震兌為《易》之用,六卦輔之。故六卦皆為縱,而震兌獨為橫。橫如秤之有衡,而六卦為衡上之星。或輕或重,進退以權之也。震兌位束西,以秉春生秋殺之權。震以一陽,而生巽離兌之六陽。積而為乾,以居西北,而成父道之尊。震又以二陰而函巽離兌之三陰。并六陰為坤,以居束南,而成母道之善。束生西成,一橫六縱。以橫為重,震兌木金,各當其位。坎離水火,交致其用。此後天八卦,所以為地上之《易》,應人之用也。或曰:後天八卦,震兌坎離,居東西南北之正位。而相對者,取其交也。乾坤艮巽,居東西南北之偏處。而不相對者,為其不交也。交者為用,則不交者不用也。今子以陰陽數推之,皆為有用,何也?曰:有四正卦以用之,則四隅不用之,卦皆入有用之中矣。張氏曰:先天八卦應天四時,後天八卦應地八方。何往而非用者。
邵子曰:先天《易》之體,後天《易》之用。
先天用坎離日月,為剛柔晝夜之變。後天用乾坤九六,為陰陽寒暑之變。先天《易》之體應天之氣,後天《易》之用應地之方。先天卦位八正,乾南坤北離束坎西兼頤孚大小過。後天卦氣,四正坎離震兌,四維乾坤艮巽。先天乾坤分天地,以定上下之位。後天乾坤為大父母,退居西北西南之維。先天坎離為日月,列卯酉左右之門。後天坎離為水火,分南北生出之序。先天八卦,造物之初,兼天上地下,乾坤闔闢,日月出入,春夏秋冬,弦望晦朔,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此。後天八卦,生物之後,獨攘地上,而言坎離。當二至中,震兌位當二八之造而有定,非若晝夜之盈縮也。故《繫辭》言春夏秋冬南北束西,而坤不過言地,坎不過言水而已,初不及乎地下之事也。先天以陰生陽,後天以陽生陰。先天四象生日月,故陽抱陰生日,陰抱陽生月。後天日月生萬物,故陽行陽中萬物盈,陽行陰中萬物縮。先天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行。後天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行。先天用四象,水火土石。後天用五行,木火土金水。先天左三十二陽,析歸妹一卦,分兌居上震居下。後天則震束兌西,乾至歸妹十二,下數上二十一卦。先天右三十二陰,析漸一卦,分巽居上艮居下。後天則艮上巽下,坤至漸十二,下數上亦三十一卦。先天一卦變七卦,一為本,七為用。後天一卦變六卦,卦為本,爻為用。先天二三,為變數四十二。後天三兩,為衍數五十。先天乾兌離震為四陽卦,屬天八陽四陰。巽坎艮坤為四陰卦,屬地八陰四陽。數皆不等。後天乾坎艮震為四陽卦,一父三男,六陰六陽。.巽離坤兌為四陰卦,一母三女,六陰六陽。其數皆等。坤兌乾坎居西南北,艮震巽離居北東南亦然。先天生熙之始,以冬至為元一之一。後天生物之始,以春分為元二之一。先天天二正乾離兼頤孚,重卦二為天四正卦。頤肖離中孚厚畫離。後天地二正坤坎兼大小過,重卦二為地四正卦。大過肖坎小過厚畫坎。先天巽離兌三官,各二十八陽。坎艮震三官,各二十八陰。後天震坎艮六陽十二陰,巽離兌六陰十二陽。上經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下經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先天以多者政用。三女本乾體,從父歸東南。三男本坤體,隨母歸西北。後天以少者致用。三男從父歸東北,三女隨母歸西南。
朱子曰:後天者今之《周易》,文王所演是也。孔子既為文王之《易》以作傳,是謂十翼。則其所論,當以《周易》為主。然不推本伏羲畫卦之由,則學者必將誤認文王所演之《易》,便為伏羲所畫之《易》。只從中半說起,不識向上根源矣。
伏羲先天《易》,文王演之為《周易》者,即後天之學也。故經分上下。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於是,孔子為之作傳,又分為十翼。象象係辭,各分上下為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也。從中半說起者,謂止知文王復天《易》爾。須更從伏羲先天《易》上研,窮則識向上根源矣。朱#16子謂: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後天說中取義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一而廢百也。
又曰:後天說卦變者十,九卦蓋言成卦之由。凡象辭不言成卦之由,則不言所變之爻。今觀《易傳》,以見康節先天後天之說,最#17為有功。
今合朱蔡二#18說釋之曰:程子專以乾坤言卦變,然只是上下兩體,變者可通,蠱咸怛漸泱是也。一卦變者不可通,如訟元妄師卦是也。謂剛來為自外來,說得有礙。程傳責卦曰:豈有乾坤變而為泰,又自泰變為責之理。若如此,則乾坤變六子,八卦重六十四,皆由乾坤而變者。其說不得通。若自震一索而得男,以下六卦,乃是已有此卦了。就此卦生出此義,皆後天之學。今所謂卦變者,亦是有卦之後。聖人見得有此象,故發於《象辭》,安得謂之乾坤,聖而為是耶。節齋蔡氏曰:其為卦變,皆三陽三陰,本具乾坤之理,而上下往來者也。乾剛交坤而成震坎艮,坤柔交乾而成巽離兌。言剛來剛下者,明乾在上而下交坤。言柔來柔下者,言坤在上而下交乾也。若上之與柔上,則反乾剛在下而上交坤。坤柔在下而上交乾,皆本乾坤而互取之爾。至於訟與元妄,止言剛來,剛自外來。卦皆四陽二陰,非乾坤上下之交者,乾體居上不動。坎震之剛,皆自外來也。此皆因後天之卦而發此義。
朱子曰:伏羲八卦圓圖,以對待而作也。伏羲六十四卦橫圖,以流行而作也。
主對待者,祕以流行為用。對待者,體靜而生。伏羲八卦,對待者也。靜而生,則吉凶悔吝由乎我。故曰:先天其序,以二氣消長成,是造化生物之理。
文王八卦圓圖,以流行而作也。文王六十四卦橫圖,以對待而作也。
主流行者,鈴以對待為用。流行者,□體動而成。文王八卦,流行者也。動而成,則吉凶悔吝奉乎天。故曰:後天其序,以萬物盛衰成,是造化運行之理。天地之問,對待流行而已。乾坤者,對待之醇。坎離者,對待之交。咸怛者,對待之行。既濟未濟者,對待之雜。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流行之陰陽。唯陽為用,靜則二,而行則一。對待者,復動而為流行。流行者,復靜而為對待。
朱子曰:《先天圖》有變易交易之妙。左邊一百九十二爻,本都是陽。右邊一百九十二爻,本都是陰。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便是陽往交易陰,陰來交易陽。兩邊各各相對,博易而成此圖。其實非彼往此來,只是其象如此。
圖左屬陽,自震一陽,離兌二陽,乾三陽。為陽在陽中,陽順行。圖右屬陰,自巽一陰,坎艮二陰,坤三陰。為陰在陰中,陰逆行。坤無陽,艮坎一陽,巽二陽。為陽在陰中逆行。乾無陰,離兌一#19陰,震二陰,為陰在陽中逆行。垢在西是束邊五畫,陽過復在束,是西邊五畫。陰過互相博易而成《易》之變。《易》之變雖多般,此是第一變。伏羲當初只是見太極下面有箇陰陽,便就此畫一箇陰一箇陽。一箇便是兩箇。就一箇陽上,又生一箇陽一箇陰,就一箇陰上又生一箇陰一箇陽。只管想生去,二而四,四而八,以至八八六十四不覺來。如此齊整,皆是自然天地之妙。但略假聖人手畫出來《先天圖》,一日.有一箇想地道理,一月有一箇怠地道理,以至合元會運世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亦只是這箇道理。大而古今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亦只是這箇圈子。小而人物生死,一日一時一月一歲之運,亦只是這箇圈子。都從復上推起去,只是一箇消息盈虛之理。本是小底變成大底,到那大處,又變成小底。
邵子曰:《先天圖》,環中也。
張氏曰:圓於外者為天,方於內者為地,人在地上即環中也。愚曰:以上下觀之,乾南為天,坤北為地。以左右觀之,震至乾左為天,太陽太陰、少陽少陰生而天道備。巽至坤右為地,太剛太柔、少剛少柔生而地道成。天包地外,陰陽二氣,萬變一理,循環無端。此所以名環中也。處環中而為人倫,則乾君坤臣家人父子咸怛夫婦六子出焉。履環中而驗方城#20則天門無上,地戶無下。川澤注于束南,其流無及。崑崙起于西北,其高莫擬。大明束曦于離,陰魄西孕于坎。雷出于震,萬物昭蘇。風入于巽,萬物枯朽。環中之象,於此可睹。四時求之,冬至子半陽神以來,夏至午半陰鬼以遁。三'陽三陰春以分,三陰三陽秋以半。弦望晦朔,月有終始。旦晝暮夜,氣有逆順。環中之歲月日時,存亡進退,於此可骯。陰陽闔闢求之,則天倡地而有日月星辰之聲,地和天而有水火土石之音。開發收閉,機動籟嗚,此環中一部之音樂本乎天真。細細求之,無名可名。伏羲放之,以為方圓二圖。虞舜奏之,以致簫韶九成。康節得之,以著《皇極經世》之經。人在環中,可以戴天履地而不知其然乎?康節自贊日弄環,餘暇時往時來。又曰:自從會得環中意,閑氣胸中一點無。其胸中自具一環中也,可知矣。
又曰:先天學,心法也。故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于心也。
朱子曰:中問白處便是太極。三十二陰三十二陽,便是兩儀。十六陰十六陽,便是四#21象。八陰八陽,便是八卦。兩邊生起,便是陰根陽,陽根陰。這箇有對,從中太極出者無對,此心法也。愚按:《先天圖》自坤生者始于復,自乾生者始于娠。皆在天地之中。中者,心也,太極也。超於萬物之上,而行乎萬物之中也。所以無對。
又曰:《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生皿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先天圖》有位有數,初無語言文字□可傳。而其中之所有,雖大天地細毫芒,無所不包。上而日月星辰,下而水火土石;變而為暑寒晝夜,化而為雨風露雷;感而為性情形體,應而為走飛草木;人而為耳目鼻口,物而為色聲氣味;衍之為元會運世,散之為歲月日時。事有體用,而分皇帝王伯.。業有心逵,而分《易》、《書》、《詩》、《春秋》。理一分殊,無往而不在其中矣。邵子詩曰:日月星辰高照耀,皇王帝伯#22大鋪舒。可謂胸中樓閣,四通八達矣。朱子贊之曰:天挺人豪,英邁蓋世。駕風鞭霆,歷覽無際。手探月窟,足鑷天根。閑中今古,醉裹乾坤。其善於形容有道者,氣象也。又曰:他在靜中,推得天地萬物之理。朱子曰:康節男子吟,乃是說《先天圖》中,數之所從起處。天根月窟,指復詬二卦而言。其詩云:耳目聰明男子身,洪鈞賦予未為貧。須探月窟方知物,未躡天根豈識人。乾遇娠時生月窟,地逢雷處看天根。天根月窟閑來往,三十六官都是春。都是春者,即天理流行之意。
又曰:圖自復至乾為陽,自娠至坤為陰。陰陽所主二既有淑慝之分,則人物所稟,亦不能無純駁之辨。陽主人,陰主物,娠在圖上,故言手探。復在圖下,故言足躡。
蔡西山云:天根是好人情狀,月窟是小人情狀,三十六官是八卦陰陽之爻。或曰:人物二字,未可便以善惡斷。都是春,月窟亦為春。朱子曰:陽善陰惡,以正理言,則有對待,亦各有所主。康節恐是指生物之源而言,則正氣為人,偏氣為物,為陰陽之辨。季通所論,卻是推說問。都是春,是專以正言否?曰:鴉臬蟆蜴,惡草毒藥,還可道不是天地陰陽之氣否?陰而賤者為物,陽而貴者為天。愚曰:復至乾百十二陽八十陰,自娠至坤百十二陰八十陽。陰陽相錯,定通薄射,皆有春意,行乎其#24中。吾一身中,亦有此復娠也。夏至日在束井,萬物向無。吾則收約歸未,斂華就實,一生意之復乎內也。冬至日在牽牛,萬物向有。吾則發揮出來,際天蟠地,一生意之盎乎外也。以是觀之,則晝而造物者,生意之通。夜而人息者,生意之復。何往而非春也哉。
程伯子曰:康節之學,內聖外王之道也。
康節入#25道之初,青社公授以物理性命之學。後於動靜之問見之,得其;榻柄。故其詩曰:身在天地後,心在天地先。又曰:一中分造化,心上起經綸。此其自得者也。朱子曰:卻子腹裹有這箇學,故能包括宇宙終始古今。又曰:其骨髓便是《皇極經世》書,其花草便是詩。愚謂:內聖者,先天也,《先天圖》中一字一畫,上天下地,古往今來,無不包羅也。外王者,後天也。故其進盡鋪舒於皇帝王伯之中。古今治亂,人物枯榮,盡於靜中見之,無毫髮爽。所以內外一貫,先後無遺。林氏曰:《先天圖》性命學也。其書其詩,皆自此圖中流出。
邵子先天之學,不輕授非人。
章子厚為商洛令時,屢過先生廬而拜之。問曰:此學幾日可盡?先生曰:本無多事,以#26 子之才,頃刻可盡。但須相從林下十年,使塵慮消散,然後可邢。恕和叔來學,援#27引古今不已。先生曰:姑置是先天,未有許多語。且當虛心,使胸中蕩蕩然,無一事方可。故其詩曰:若問先天一字元。又曰:拔山蓋世稱才力,到此分毫強得無。先生小疾,恕為嘗藥粥。曰:吾非黃石癡老子,被跪雙履便能取得。苟無誠心,去道遠矣。渠即心服。二子之心,已被先生捉著。蓋其胸次玲瓏,物來便應,非其人不傳也。如秦珍任衍,江南鄭央,竊其學以繳榮□ 貴,亦卒餓死。#28 愚謂:先天之學,非純乎其天之人則不可。#29
三十六宮#30,先儒亦有四說。
乾一兌二為三,離三震四為七,巽五坎六為十,一艮七坤八為十五。此一說也。乾三坤六畫之九,震坎艮畫各五為十五,巽離兌畫各四共十二。又#31一說也。乾一對坤八,以至震四對巽五,以八官而成四九三十六。此又一說也。以至正卦八,加覆卦二十八,得三十六,而合先天之暗卦。愚謂:此說為正。虛谷方氏辨之曰:以先天卦次為官者說未□ 當,分奇偶卦晝為官者為杜撰,以四其九為官者說不分曉。至第四說,謂以正加覆得暗卦三十六宮者,巧則巧矣而無味。據愚見,《先天圓圖》復起子,左邊一百八十日為十八官。詬起午,右邊一百八十日為十八官。一旬為一官,三百六十日一年,而復娠之運周。似頗勝前四說。愚曰:此說雖善而未盡,請卒言之。曰:自子至巳六辰,即自復至乾六卦。自午至亥六辰,即自娠至坤六卦。乾以初九,一陽不交。坤初為復,是為十一月卦。卻子名之日天根。言陽奇為根,生於子也。坤以初六,一陰上交。乾初為詬,是為五月之卦名。日月窟,言陰偶象,窟萌於午也。乾坤為大父母,故生復娠。復詬為小父母,以生一陰一陽。陰陽之一往一來,始于此矣。曰:復詬而臨遁,則二陰二陽之往來,是為丑未之月。由臨遁而否泰,則三陰三陽之往來,是為寅申之月。以至四陰四陽之往來,而為觀為壯五陰五陽之往來,而為央為剝。終於六陰六陽,交相博易。復娠復為乾坤,乾坤復為復娠,相與流行對待。於十二宮之中,有陰不可無陽,有陽不可無陰。分之則為三十六陰三十六陽,散見於三百六十日之內。合之則日..一陰一陽。兩其五行,是為三十六宮矣。物得此而生生化化,人得此而洩洩融融,其為春也大矣。又推而上之,則三十六而七十二,其數不可窮。□縮而小之,則一日而有三百六千秒,一月而有三百六十時。細而為一蟲一魚一草一木,莫於各有一陰一陽,相為經緯乎其中,但人自不知爾。君子學而至此,亦日樂天知命而不憂。
左右
天道左旋,日月右轉。陽左陰右,晝夜相禪。其說有三。曰:天道日月一也,《河圖》、《洛書》二也,《先天圖》三也。其位以坐北面南,分東左西右為次。然《先天圖》左右以法《河圖》、《洛書》而見,《河圖》、《洛書》亦以天左旋日月右行而見。故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於戲,.天之示人至矣。
《古書精義》曰:天輪自西而東左旋,日月自東而西右旋。又曰:二十八宿皆隨天運左轉,日月五星皆順地道右行。
日行天六甲之中,與斗相值。斗柄隨月建而左指,日則與月會而右行。正月斗指寅在束,日月則北會于亥而與寅合。四月斗指巳在南,日月則西會于申而與巳合。天左行一度,布氣以生物。日月亦右移一度,變時以應天。天日相應,則氣候調齊。又歲星與太歲亦左右行。太歲者,自子至亥之類。歲星者,木精日歲星,火精日熒惑之類。歲星為陽,右行於天,在天有十二次。太歲為陰,左行於地,在地有十二辰。故十二歲一周,大為一紀。詳見少陽。
邵子曰:天左旋,日右行。又曰:左旋右行,天日之交。又曰:坎離列左右之門,日月之所出入。
《河圖》括地象云:天左動,起於牽牛。地右動,起於畢。天度相去,各又曰:《洛書》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西次南次一東次中次北,右旋一周而復于西此象地右轉以成物。
蔡九峰曰:體數十而用九。十不可變,《河圖》之數是也。九可變,《洛書》是也。《圖》對布以立體,《書》錯布以通用。.體立矣,數不變則用不行。
今以《洛書》變數推之,一圖之上,左旋右旋之數,皆備陽以三左行。天圓徑一圍三,三天數也。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束。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九而三之,三九二十七而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于北。北而束,束而南,南而西,西而復北。循環不窮,有以符天道左旋之義。地方徑一圍四,兩其二也。蓋以地上之數起於二,而陰責以為始。,位在西南而右行。二而二之為四而居束南,二而四之為八而為束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本位西南而束南,東南而東北,東北而西北,西北而復西南。亦循環不窮,有以協地道右行之說。一三七九,陽居四正。二四六八,陰居四隅。左右旋轉,相為經緯。造化之妙如此,天地閒無物無左右者,自吾身之手足耳目,以至男左女右,主左賓右,莫不皆然。亦根於造化之分定也。若以《河圖》推之亦然。但陰陽對布內外,交錯有不同爾。
天原發微卷之十四竟
#1『大』,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予』,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3『王』,原作『三』,據《四庫全書》本改。
#4『巳』,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生』,原作『主』,據《四庫全書》本改。
#6『先天之先』,原作『先天之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7『頫』,《四庫全書》本作『順』。
#8『卦』,原作『樸』,據《四庫全書》本改。
#9『一理』,《四庫全書》本作『太極』。
#10『甲』,原作『申』據《四庫全書》本改。
#11『益』,原作『直』,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孚』,原作門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13『考』,原作r攻』,據《四庫全書》本改。
#14#15『未』,原作『木』,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朱』,原作啊來」,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最』,原作『是』,據《四庫全書》本改。
#18『二』,原作『三』,據《四庫全書》本改。
#19『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城』,《四庫全書》本作『域』。
#21『四』,原作『仙』,據《四庫全書》本改。
#22#23『伯』,《四庫全書》本作『霸』。
#24『其』,原作『真』,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入』,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26『以』,原作『紅』,據《四庫全書》本改。
#27『援』,原作『后』,據《四庫全書》本改。
#28《四庫全書》本無『如秦珍……餓死』句。
#29以上兩句,《四庫全書》本作『愚謂先天之學,純乎天者也。欲傳之者,非純乎其天之人則不可』。
#30『官』,原作『官』,據《四庫全書》本改。
#31『又」,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二中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天地之全數也。五六者,天地之中數也。五居天中為生數之主,六居地中為成數之主。五又日陽中者,以其居一三七九之中也。六又日陰中者,以其居二四八十之中也。以天地總數言之,五五也,五六也,五十有五而虛其五,則為天數。中於五,餘得五十,是為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而虛其六,則為地數。中於六,餘用四十有九,是為蝶著之數。此二中之數,流行天地問。得其中者,正而吉。過與不及者,#1失而凶。
邵子曰:天地之本起於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時中也。
太極'分為天地。在天地則為人,在人則為心。人者,天地之心。人心中自具一天地。聖人出而建中作極,則能為天#2地立心,俾天下皆歸于中焉。所以輔相財#3成而與天合。是故天以午為中,地以子為中。陽以卯#4為中,陰以酉為中。天地無一息而違乎中也。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侈而虧則偏矣,此君子所以貴時中。
《易大傳》言天地數五十有五,大衍數五十。
天數二十五,五其五也。地數三十,六其五也。小衍為十,兩其五。大衍五十,十其五。愚按:董銖有言皆不過五。五為數,祖參天兩地,三陽二陰,錯綜數之皆五。三其三,三其二,老陰老陽數皆五。兩其三,一其二,少陰之數五。兩其二,一其三,少陽之數五。自一五行至九五,福凡四十#5有五。九章之數皆五也。此《圖》、《書》皆以五為數之宗祖也。所以氣有五行,人有五常,天有五星,地有五嶽,樂有五聲,釆有五色。以至於施為五教,秩為五禮,服為五章,罰為五刑,食有五味五穀,兵有五兩卒乘。皆統於五之天中也,可知矣。
朱子曰:《堯典》言期三百六旬有六日。《康絀嬰言越五六日至旬時。
卦有六爻,月有五六三十日。六日生明,六日上弦,六日始望。又六日生魄,又六日無功。子至巳六陽月,午至亥六陰月。五與六相乘而成變化。故兩其六為十二月,三其六為十八變,四其六為二十四氣,六其六為一年之數。以至人有六德六行六藝,器有六尊六彝六豆六篷,樂有六律六呂,周官有六典六官,王后有六服。又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醬用百二十甕,鼎用十有二物,皆六也。以五統六,以六偶五,所以萬變而不失其地中之六也。
朱子曰:天地之數,以六為節。
六陽極矣,生一陰以節之而不使之過。六陰極矣,生一陽以節之而不使之長。節日天地節,而四時成;子午分。天地四時八節成一年,是節之大者。六而十二,二十四而七十二,是節之小者。日分晝夜,數分跳納,各成十二。而用二百二十四者,皆以六為節也。
《易》數六十。
三十六老陽之數,對二十四老陰之數,共為六十。三十二少陰之數,對二十八少陽之數,亦共六十。十甲十二辰,奏到六十。鍾律五聲十二律,積到六十。
邵子曰:幹以六終,支以五終。
內傳黃帝命大橈作甲子,占斗魁所建。作甲乙名日,日幹。作子丑名月,日支。支幹相配成六旬。愚按:生於五者終於六,生於六者終於五。五即十幹#6,六即十二支。二六相偶為十二,五六相乘為三十。陽數以三十起,故一月有三十日,一世有三十年。陰數以十二起,故一日有十二辰,一年有十二月。以一年之月而三十之,則有三百六十日。以一年之日而十二之,則有四千三百二十時。十二三十互相加乘,皆本於五與六而推得之。
《潛虛》以天之中數。五五相乘為二十五,地之中數,五六相乘為三十。合五十有五為玄虛,生成之數。
生數一二三四五,五居天中而在六前。成數六七八九十,六居地中而在五後。一五成六水,二五成七火,.三五成八木,四五成九金,五五成十土。水有原委,火有熒眾;木有本末,金有卯刃,土有基冢,皆不出五六。陽中五,因五為十。陰中六,因六為十二。康節取此二中,以作《皇極歷世》之書,所以明大中至正之理。馬、邵二公,朝夕相與講明,玄虛之學粹矣。
天之運行,小則以五六而變,大則以六十而變。
以卦氣參之,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五六三十。陽六陰六,十二支行乎十二月三百六十日之中。此以小運而進退六日也,是故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也。天道以六而變,叉有餘分,六日歷六辰也。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又以六甲參之,或六月而一變,或六年而一變,或六十年而一變,或三百六十年而一變。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大則六十年一變者,甲子甲午各一世也。小則六月一變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六年一變,六氣之數。六十年一變,五運之數也。
西山蔡氏曰: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天有陰陽,二其五為十。合三與七,一與九,亦十也。地有剛柔,故二其六為十二,合四與八,二與十,亦十二也。十干者,五行有陰陽也。十二支者,六氣有剛柔也。五行六氣,實一氣也。
五行在天則為五氣,雨暘寒燠風也。在地則為五質,水火木金土也。在天為雨,在地為水。在天為暘,在地為火。水火有氣,而雨暘有質。雨暘天交地,水火地交天也。二變而三不變。二得陰陽之正,三得陰陽之雜。
左氏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乎六氣。
民稟陰陽風雨晦明之氣以生,陰為金,風為土,雨為木,晦為水,明為火也。好生於陽,惡生於陰,喜生於風,怒生於雨,哀生於晦,樂生於明。是以天有六氣,降生五味。人食五味,應天六氣。哀有哭泣,樂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戰鬥。喜生於好,怒生於惡。哀樂不,#7失,乃能協天地之性,是以長久。愚按:人之氣稟不齊,剛失太剛,柔失太柔,須先克治。其偏處有一等人,非常剛烈,是值陽氣多。有一等人極是軟懦,是值陰氣多。有人躁暴忿戾,是值陽氣之惡者。有人狡譎姦險,此又值陰氣之惡者。有人性圓,一撥便轉也。有一等人愚拗,雖一句善言,也說不入,與禽獸無異。都是氣稟如此,不是陰陽氣自。惡只#8是分合轉移,齊不齊中,便自然成碎駁喜惡爾。故曰:天地人均一氣也。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昔民反德為亂,有以感動天地而為妖爾。韋物失性反常,即是妖也。史#9氏曰:妖災者,水旱飢饉,寒暑不時,雷雹為厲,日月薄蝕,彗孛飛流。暈側背穴辭抱再虫,蠟蜆實錯隊歷#10山崩地震;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六氣結為妖葉,禍癘青祥,皆反常以害民性。然則轉逆氣為和氣者,惟在人君,致中和以位天地爾。
陽復
五月詬#12一陰生,為坤之初爻。六月遁,二陰生。七月否,三陰生,內成三畫之坤。八月觀,四陰生。九月剝,五陰生。積至十月坤之上爻,六陰滿足,則其數窮而反于七。又變坤之初爻為陽,其卦名復,自娠遁否觀剝坤至復,几七變,故云七日。此大《易》之本旨,先儒之正說也。而《正義》又引六日七分之說,與鄭司農引《易緯》同,卦氣備矣。且曰:仲尼之緯分明,輔嗣之注若此。康成之說,其可通乎。然則二說奈何?曰:皆是也。《易》含萬象,隨時變易,以從道無不可。釋先聖經,當從先儒正說。以七日為七月可也。本卦氣以正周天之度,用六日七分亦無不可,今並存之,以俟來哲。但孔釋王傳云:天之陽氣絕滅之後,不過七日復生。絕滅二字,未免有疑。陽氣雖微,何嘗絕乎。又,王沬說自五月至十一月,其日之歷行天七,舍陽氣乃復。非也。殊不知周天二十八,舍日行一度為一日,行一舍與月合朔為一月。要之日行七舍,則是七月,安得變月言日。取日行一舍,以稱一日乎。七日七月之辨,先儒詳矣。愚謂:十月剝去一陽,自娠至坤,六陽數盡。至十一月子半一陽生,以陽為主,并前數之。故曰:七日來復。七日,即七月也。以陰為主,故稱月。自五月至十月,長成六陰,止是六月。故此稱七日者,表而出之,亦見崇陽之義。
復之說有三,理則一。
濂溪就坤上歸來處說復,故曰:利貞。誠之復說與王弼同。伊川就動處元字頭上說復,故曰:動之端。乃見天地之心。康節就動靜中問說復,故曰:一動一靜之問。朱子謂道理只是一般,但所指地頭不同爾。以復卦言,下面一爻正是動。如何說靜,得觀雷在地中之象。則伊說為正。
復之分有三,爻則六。
朱子曰:天地有陰則有復,眾人有惡則有復,聖人則無復。愚亦謂:眾人有復,賢人不遠復,小人迷復。或問朱子曰:寂然至靜之中,有一念之動,此便是復否?曰:您地說不盡,有善惡之復,有動靜之復,兩樣要各看得分曉。愚謂聖人之心與造化為徒。赤子不失,天理渾然。初無問斷,孰得以窺其起滅之處,是謂無復。日一晝桔亡,膠膠擾擾,而惻隱羞惡之心,躍然於一悟之頃。此善惡之分為陰陽也。或一念之動,生於寂然至靜之中,又動靜之為陰陽也。人之一心,本自虛明不昧。因其靜極而動,知其為良心而充廣之,則為善鈴充其量。因其動中有靜,鈴察其有不善而摧抑之,則除惡鈴去其根。如此則人慾盡去,而天理常存。亦可自有復,而希聖人之無復矣。以復之六爻推之,初九不遠復。仲尼以顏子當之,餘五爻不指其人者,蓋寓勸戒於不言之表,誠齋則露矣。謂子夏聞過而休復,曾子日省,伯玉歲省為頻復。夷之為獨復,周突□漢元為敦復。疑未當,盧杞為迷復之凶得矣。愚以為迷復之下,為敦獨頻休。即朱子所謂眾人之有復者。雖品有優劣,終不若顏子知幾之學。一日克己,天下歸仁。露卷.而天空也。聖人教人,止舉其上。其次,姑循序而言之。
《象》曰:七日來復,天行也。
七日說見前。程子曰:天之運行,如是消長相因#15天之理也。橫渠子曰:七日晝夜相繼,元無繼續之時。又曰:終則有始,天行也,何嘗有息。正以靜,有何程期?此是靜中之動,動而不窮。又有甚,首尾起滅,自有天地迄于今。蓋為靜而動,天則無心無為,無所主宰。常然如此,有何休歇?苟造作安排而靜,則安能久然,又從此去。朱氏曰:剝極成坤,陽降而入坤。極而動,陽升而出,陽涉六陰。極而反初,日也,月也,歲也。天地五行之數,所不可違。而叉日七日,明律歷之元也。故日月五星,始於牽牛。氣始於夜半,歷始於冬至。律始於黃鍾。子雲得之,為八十一首,以盡一元六甲三統九會二百四十二章之數。邵雍得之,明日月星辰元會運世,以窮天地消長無極之數。愚謂:程子說天行消長之理簡而約。張子說得氣象大,謂陽氣流行,雖窮冬未嘗絕,皆以乾坤生生之理推之。若漢上則專以數明理。指七日以推律歷卦氣之元,冬至子半之說。且引《太玄》、《皇極經世》以廣之。是知復非止可以明理,又可以該數也。朱子有言:天地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靜耳,以其流行之體統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不包。以動靜分之,則為陽奇陰隅。雖大而天地日月星辰,細而歲月日時寒暑晝#16夜,無不包也。此復之陽來陰往,所以該天行終始之義備矣。
《易□繫》曰:復小而辨於物。
一陽萌於黃官,在群陰下,其初如絲髮之細。與眾陰卻不相亂,如黑暗中一點白。白則能辨,眾黑不能掩其白。如日未出于地,地中亦藏他不住。以人事觀之,如顏子雖愚,三千弟子中未嘗不稱其賢。故朱子、曰:人之善端方萌,雖小而眾惡卻遏他不得者是也。徐氏曰:復者反善之幾,能於念慮之萌,人所不知,己所獨知之,處審其幾而復於善焉。當義則為君子,違理則為小人。於此而不明辨,夫物則差毫釐而謬千里矣。可不畏哉?
程子曰: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問可容,息也。剝盡則為純坤,豈復有陽乎。
以卦配月,則當十月。以氣消息言,陽剝為坤,陽來為復,陽未嘗盡也。故十月謂之陽月,恐疑其無陽也。程伯子謂:息訓生一事,息則一事生,中問無問斷。朱子又謂:剝盡為坤,一陽下面便生不曾斷續。見天地無休息處,且如一月三十日,以復之一陽分三十分。他便從三十箇日頭上,逐分累起。從小雪後十月,中氣便日生一分。上面燈得一分,下面便生一分。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得滿三十日,方滿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始生甚微。未滿那腔子做一畫未成,非坤卦純陰無陽也。此不是深奧事,伊川不分明說與人。令人做一場大事,看當初欠說得幾句,漸消漸長,陰陽不相離之意。
朱子曰:復之一陽,不是頓然便生,乃是坤卦積來
不是冬至子之半,一陽方生。正是及子之半,結算那一陽方成。子半後第二陽方生,漸成二陽。過一月,方成臨。朱子又謂:自觀至剝三十日,剝方盡。自剝至坤三十日,方成坤。三十日陽漸長,到冬至日方是一陽。第二陽方此生去陰剝,每日剝三十分之一,一月方剝得盡。陽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一月方長得成一陽。剝時一日十二刻,亦每刻中漸漸剝全。一日方剝得三十分之一,陽長之漸,亦如此長#17,卻以月弦望,便見陰陽逐旋如此生。陰不會一上剝,陽不會一上長。九月陰極,陽巳下生,但未成體。六陽成六段,一段又分三十#18。小段亦須分毫積起,冬至方成一爻。剝上九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剝一分,至九月未方盡。陰亦然。以央#19娠推之可見,但聖人不言爾。
又曰:天地中問,氣有六層。
此氣升降上下。十一月冬至從下面第一層生起,直至第六層。上至天為四月,陽氣纔生足便消。只是這一氣升降,循環不已。往來六層之中,發生都是箇陽氣。陽長一分,又不是討箇陰來,那陽消處便是陰。工故陽來為復,復便是本來物事。陰來為垢,垢是偶然相遇。
又曰:復之卦,下面一畫便是動。
程子曰:自古儒者皆言靜見天地之心,惟某言動見天地之心。或曰:莫是於動上求靜否?曰:固是。然最難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謂之靜則可,如何下得箇動字。然靜中須言物始得,這裹面便是難處賢。且謂靜時如何?曰:謂之無物固不可,然自有知覺處。既有知覺,卻是動也,怎生言靜。善言心者,即此可以觀天地之心。愚謂:若思慮末起#20之時,不謂之靜不得。
朱子曰:天運流行,本無一息問斷,豈解一月無陽。然既足則又變,既變則又化。大關一歲一月,小關一日一時,莫不皆然。
如木之黃落纔落,時萌芽已生了。如木之冬青者,又先生萌芽,而後舊葉方落#21。若論變時,天地無時無變,非惟一歲有變,月亦有之。非惟一月有變,日亦有之。非惟日有變,時亦有之。但人不知爾。
或問:頓果不食。曰:只不食,便有生之理。伊川所謂: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上九,老陽在上頓果象。先儒桃仁杏七之說。謂:校子裹面仁,種之即生,故謂之七。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不是死底物事。《易》惟復卦與乾卦言七,見天地生物之心。自娠一陰消,乾進至六五極矣。乾為木果,陽精結實於上,碩果為結實之大者,剝極則見焉。窮上反下,艮卦覆轉來,即為復。陽生地中,又滋長而為乾。此碩果不食之象也。
程子曰:復言七日來復,物極必反。理須如此,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
其曰:屈伸往來只是理,不叉將既屈之氣為方伸之氣。自然不息,凡物散其氣叉盡。無復歸來,本原之理。天地如洪爐,消爍亦盡#22。況既散之氣,豈復在造化,自是生氣焉。用此已散之氣哉,如海潮‘。然日出則涸,月出則生,非是將已涸之水為潮。朱子謂:七日只取七義,八月有凶。天取八義,謂之來復。終不是已往之陽,重新將來,復生舊底。已自過了這裹,自然生出來。夫#23大德敦化而川流不息,豈假夫既消之氣以為方息之資也哉。亦見其絕於彼而生於此,而因以著其往來之象爾。
蔡氏曰:陽消自建午之月而為#24剝,至建子之月而為復。卦經七爻,月經七月。.不言月而言日,猶《詩莖一。一之日二之日也。
簾山郭氏言:乾之初九復于甲子,歲功之出起于冬至之夜半。七政之行,復于牽牛之初,以至曆律之紀。四時之序,無不及於此者,所以黃鍾為萬事本也。故陽一升而萬物生,陰一升而萬物死。其反其復,終於六位而時成。《易》以靜為本,天地以無心為心。靜以法坤,動以法震。雷在地中,靜之終而動之始也。復主動而非靜,娠主靜而非動。實齋李氏又謂:一陰生於午,而日行南陸。纔行到南至處便復,纔復便一陽生於子,而日行北陸是為冬至。然陽之初,復如絲髮之微,未足以有為。必歷七日,而後得少陽之數於一陽,十五分而得三分半,此則陽少壯而可以有為也。故曰:七日來後,天行也。貞下起元而生,生不可禦。惟草木零落而果實墜地,則勾萌甲坼而生意復回。豫之順以動,理先於氣也。復之動以順行,氣先於理也。劉氏曰:天行纏次十有二,陰行其六,陽行其六。當於陰六陽失位而至於七,則陽復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環輪反復,其數如此,施之於年月日時並同。漢上曰:以乾坤二卦消息之象推之,一日自午時至夜半而復得子時,一年自五月至十一月而復得子月。以一紀言之,自午歲几七歲而復得子歲。天道運行,自然如此,合為一紀。分為歲月日時,莫不皆然。故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聖人所以存七日來復於復卦者,以明卦氣也。或問愚曰:邵子二至呼吸如何?曰:冬至後為呼,夏至後為吸。呼則萬物出,吸則萬物入。一歲一呼吸,天地大闔闢。子後夜半呼,午後哺前吸。呼吸合陰陽,在人為一個。人於一日一夜問,亦有一萬三千六百息。晝呼應萬事,夜吸萬籟寂。天地歸一身,呼吸由語默。復詬互往來,陽升陰始屈。是以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其在大化流行中,亦不過一年之頃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竟
#1原衍一與』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2『天』,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3『財』,《四庫全書》本作『裁』。
#4『卯』,原作『叩』,據《四庫全書》本改。
#5『十』,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6『幹』,原作『午』,據《四庫全書》本改。
#7『不』,原作『生』,據《四庫全書》本改。
#8『只』,原作『口』,據《四庫全書》本改。
#9『史』,原作『吏』,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四庫全書》本無『暈金……隊歷』句。
#11『地震』,《四庫全書》本作『川竭』,又多-胎殯卯殮』四字。
#12『娠』,原作『始』,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寶』,《四庫全書》本作『襄』。
#14『卷』,《四庫全書》本作『捲』。
#15『因』,原作『固』,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晝』,原作『登』,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此句《四庫全書》本作『亦是如此』。
#18『十』,原作『小』,據《四庫全書》本改。
#19『夫』,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原脫『起』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1『落』,原作『萌』,據《四庫全書》本改。
#22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雖生物消爍亦盡』。
#23『夫』,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4『為』,《四庫全書》本作『漸』。
天原發微卷之十六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數原
數學自伏羲則《河圖》以畫卦始。後七百餘年,禹治水而得《洛書》。又一千一百餘年,得箕子作《洪乾》,而《洛書》九疇之數始明。孔子生於周靈王之二十一年庚戌,去箕子時已五百七十餘年。又年七十歲,始係《易》以發明《河圖》之數,於#1五十有五之中。孔子又千五百餘年,而《皇極經世》之書始出。其數所以不流於衍者,以其一本於伏羲先天卦圖而推演之也。其不言書數者,先天足以包之矣。然則數學之傳,伏羲得之而畫卦,孔子得之而為大衍,康節得之而為《皇極經世》,其源流益有自矣。若夫楊作《太玄》,衛衍元包,司馬公作《潛虛》,僅得《易》之一端而已,未臻其極也。然經世之數,世罕有精之者。以其數根於氣,萬變難推,不若理明於心,一定易守。所以孔子教人惟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明則數在其中。然數不明,則理亦未易精。.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斯可也。
朱子曰:太極,理也。陰陽,氣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氣行而理亦行。
蔡氏曰:氣即數也。冥漠之問,兆朕之先,數之原也。判一而兩數之分也。愚曰:太極未動,未見氣也,數何有焉?然貞一函三,已在其中矣。自夫一動生陽之初,便有一數之渺茫萌乎其中,特未著爾。動之著處,一便分明。動之定而靜處,便生箇二。靜極復動,便成箇三。動極復靜,又成箇四。一而三,三而九,陽數從此流行,生出事事物物來。二而四,四而八,陰數自此凝定,便成箇事事物物之象。知機之士,見得分曉,便就那陽數渺綿處做工夫。持循得定到那陰數七八九六上去,便無差錯,都成箇好氣象。若是天命賦予#2已定者,陽氣墮在陰氣中,便有些氣質之性。君子欲變#3化之者,只是欲充拓這箇陽善#4之理爾。所以聖賢不言命者,一主於理,以扶世教也。然亦終是離他不得。
《易》中有四大,并聖人而為五。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成天下之晝晝者,莫大乎曹龜。
天地四時日月著龜,皆數之兆也。非聖人則知天地。何以知其為三為兩四時,何以知其為七八九六日,何以知其為一月,何以知其為二《河圖》,何以十《洛書》,何以九著龜,何以五十而用四十九。此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者,所以居中而為之主也。故繼之曰:聖人效之象之則之。又曰:《易》有四象,所以示者以此。
伏羲以上無《圖》、《書》,有天地,自然之《易》。故曰:《河圖》為天地所畫之《易》。
《易》者陰陽,變易代換。理與數不相離,皆自然之《易》。混沌初開,人淳最有知識。天以日月星辰示此數於上,地以《河圖》、《洛書》呈此數於下。首生伏羲,揭此數以示人。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遞遞相傳,以至于今。根本中抽出枝葉,枝葉中披尋根本。萬變不同而一者,自若識者當究心焉。愚按:《史記》言:庖犧氏始畫八卦,造書契,代結繩。黃帝師大撓探五行精#5,始作甲子。命容成造曆隸,首作數。取竹懈谷#6聽鳳凰嗚#7。雄嗚六#8作六律,屬陽。雌嗚六,作六呂,屬陰。官商聲宣,律呂數起。無懷前天皇,後年紀悠邈。《春秋》稱#9:自開闢至獲麟#10几三百二十七萬六千歲#11。分十紀,几世七萬六年#12。若非伏羲畫卦起數,世代何以紀。蔡季通謂康節之數,伏羲也,須理會過。朱子云:他只見得箇道理,便畫出幾畫,那知疊出來急地巧。若逐一安排,便非天意。《史記》謂:伏羲最淳厚,作八卦,那裹急地巧安排。
又曰:五居中央,為天地沖氣。
天五居辰極中而貫四時,地五居河洛中而統四方。圖中五點,土居中央。外四點,北水南火束木西金是也。戊巳律中,黃鍾之官。官在中問,春角夏徵秋商冬羽,音皆別,惟此日官。京房律準十二弦,中一弦為黃鍾不動,十二弦便柱起應。十二月五居中央,重十而五不離中矣。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大衍五十,中五為天地沖氣。虛中無為,全體未分,即太極也。及其判,則兆於一一為形變之始,是為天之元氣。始變而出於北方以生水,故水數一。此一之為數,以其初變而得名。再變而出於南方以生火,故火數二。此二之為數,以一之再變而得名。三變而出於 東方以生木,故木數三。此三之為數,以一之三變而得名。四變生西方之金,其數四,亦以一之四變而得名也。二三四雖皆以一得名,故總謂之生數。然是一也,始由五出以生。是數於外終由五入,以成是數於內。內外生成均一,五行而已。故曰:土為沖氣是為貞,君以為五行之主五者,自生自成,初無所待。其成於五者,亦重五而為十。《洛書》縱橫曲折,皆不離於三五者,亦猶是也。此天之五數,所以乘數而不墮,入數而不沒,成變化行鬼神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邵子曰:大衍之數,其算法之原乎。是以算法之起,不過乎方圓曲直。陽無十,陰無一。乘數,生數也。除數,消數也。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張曰:陰陽不過消長,算法不過乘除。乘者#13二用也。方圓曲直,四體也。大衍用四象,為算法之原。陰升陽降,于四象之中,則六也。愚曰:以先天求之,天之圓,其數三其變也。三而六,六而七,七而又九。地之方,其數四其變也。四而#14八,八而六,六而又九。天而地,地而天。曲直數之參伍錯綜,其變不窮。益《易》有因法,乾用老陽九,坤用老陰六。大衍用四,四象之數。四因九得三十六,是為乾一爻之策數。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是為乾一卦之策數。又以三十六而六之,亦合此數。四因六得二十四,是為坤一爻之策數。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有四,是為坤一卦之策數。又以二十四而六之,亦合此數。三十六而四之,亦通二篇之策。三十二陽卦,一百九十二陽爻,一爻三十六。三十二陰卦,一百九十二陰爻,一爻二十四。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者。以三二因二百,得六千四百。以三二因一十,得三百二十。以三二因六,得一百九十二。合之則六千九百一十二,即所謂以二百一十六而三十二之數。地三十二因百四十有四者。以三二因一百,得三千二百。以三二因四十,得一千二百八十。以三二因四,得一百二十八。合之則四千六百有八,即所謂以百四十有四而三十二之#15數也。其說固詳且明矣。又陽一卦二百一十六,積三十二陽卦而算之,亦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一卦百四十四,積三十二陰卦而算之,亦得四千六百有八。合之則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不尤簡且易乎。《易》用老則變,故以乾坤策當之。若以二少合二篇策推亦然。此係《易》學中一大本原處,學者不可忽也。孔子以此法係於《易》,後世諸儒說欠明白簡要。康節嘗以傳授於希夷者,久而忘之。一夕夢中告教,復得尤以為難,況後學乎。愚老矣,鑽研布算,特詳書于此。使學《易》者通是,則數可迎刃#16而解矣。
地下之數不可推。
陰陽老少,天地人物,四四一十六象,皆可以類推。特地下之數,隱而難推爾。故曰:几象之在天下,形之在地上,鬼神居幽冥之問,無不麗乎數,特人自不見之爾。正音律數行於地上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寅入戌。故亥子丑三時入地下二而有數不見也。程子有言:堯夫嘗#17窮味有二萬千六百,此非人所合和得。色有二萬八千六百,又非人所染畫得。是皆自然獨聲之數,亦得一半。益陽聲也,只於日出地上,數得到日,入地下遂數不行。此皆有理。言之有形,斯有影形藏矣。影何永哉。卦變云:一二三四,數在地下。至五,則出乎地上。人物始生,始有兆眼可見。到六七八九,則著矣。
聖人倚天地之數,以扶陽抑陰。
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天地之本數也。地多其五,大衍之數,五十用數也。天多其十,何也?曰:此聖人扶陽抑陰之道也。二八也,四六也,地之數止得其二。一九也,三七也,五五也,天之數復得其三。而為三十天,多於地也。又陽數三,則進而用三十數之多。陰數四,六則退而用十二數之少。自此推之,天三地二為五,天六地四為十,乾九坤六為十五。乾得三十六,坤得二十四。乾得六七為二百五十二,生物之.時。坤止得三六一百八,以閑#18物而已。聖人倚造化之流行,以立其數,淵乎微哉。
真西山紀蔡隱君子之言曰: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範》#19之數。數始#20於一奇,象成於二偶#21。奇者數之所以行,偶者#22象之所以立。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八八而又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九九而又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或即象而為數,或反數而擬象#23。牽#22合傅會,自然之數,益晦焉。
《易》八卦象,布為四千九十六象,京房備矣。蔡仲默曰:先君子言《洛書》者,數之原也。不明乎數,不足與語象。不明乎象,不足與語數。二者不可相無。象以偶而用,有應則吉。數以奇而用,有對則凶。偶者,陰陽對待之象。奇者,陰陽迭運之數。一者九之祖,九者八十一之宗。一九首尾為一者,一歲首尾於冬至也。九數分為九圓,轉而數之,則八節周矣。二二立春,三三春分,四四立夏,五五夏至,六六立秋,七七秋分,八八立冬,九九冬至。九數終而復生一,生生不窮也。陰終而陽始,晝終而夜始,歲終而春始。前天地之終,後天地之始。皆不出於《圖》與《書》之數也。一九而九,九九八十一,八十一而七百二十九,七百二十九而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備。奇數之行,偶象之所以立也。故曰: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或問:先天數。朱子曰:《大傳》詳矣。地坤者,六十四卦之祖也。《河圖》、《洛書》者,數之宗,聖人畫卦之源也。一曰:太極為理之原,《圖》、《書》為數之祖。
天一至地十,伏羲則《河圖》以畫卦之數。五十有五者,夫子發明天地之數。大衍五十者,蝶著之數。乾坤三百六十者,周期之數。萬有一千#25五百二十者,萬物之數。皆先天數也。《圖》、《書》之數,無往而不包也。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益陽奇陰偶之畫,即乾坤二卦之分也。所以伏羲畫先天之卦,首乾尾坤。包六十二卦於其中者,益以天下萬有之數,皆囿於乾坤中也。乾,天也,數起於一。以一函三,三三而九。几天下一三五七九之為陽數者,皆係乎此。所以乾道成男,而為震坎艮之卦,散在四時。若人若物,皆稟乾之氣也。坤,地也,數起於二。三二而六,中含十二畫。几天下之二四六八十而為陰數者,皆係乎此。所以坤道成女,而為巽離兌之卦,散在四時。若人若物,皆稟坤之氣也。一奇一偶,為陰為陽,牝牡相銜,皆四九、四六、四七、四八之數。生生化化,而充暢流動於中。順數逆數,無往而不與此數會。天道左行為順,五行所以相生。天道右行為逆,五行所以相克。相克所以相成也。故曰:《易》之數由逆而成也。《說卦》曰:《易》逆數也。又曰: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此之謂也。邵子曰:思慮未起,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伊川曰:數學至康節方及理。雲莊劉氏曰:《易》畫生於太#26極,故其理為天下之至精。《易》晝原於《圖》、《書》,故其數為天下之至變。理鈴有所依而後立,雖不維乎《圖》、《書》之數,亦不離乎《圖》、《書》之數也。
又曰:十者兩其五也,參其三而益以一也。十除三則七,除二則八,除一則九,除四則六。六又加四,九又加一,七又加三。進退伸縮,無往而不與之會焉。四象不離乎十也。
以分數言之,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十六,十六分三十二,又分為六十四。故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十分百,’百分千,千分萬,以至十萬分億,十億分兆,十兆分京,十京分垓,垓以下分秣、分禳、分溝、分澗、分正、分載、分極。.通十有五名,皆不離乎十。根有幹,幹有枝,枝有葉。愈大愈細,愈細愈繁。陽自震長至乾則分,陰自巽生至坤則翕。長分消翕,一十數之運而已。故程子曰:二五合而成陰陽之功。
邵子曰: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巽 兌艮 震為二十八卦之祖。
乾坤坎離兼重卦中孚頤大#27小過,共八卦不變,為三十六卦之祖。三十六卦即上下經兩箇十八卦也。兌巽震艮本二卦之變,故為二十八變卦之祖。二十八者,三十六卦中,不變者八,變者二十八。反覆觀之,即五十六卦。何以言三十六卦也?乾一坤八#28,一百數中取六十四卦為體,三十六卦為用。一至十而足,十至百而足。坤位上得三十六為用,下得六十四為體。內陰爻體數足,共百數。十退八,八八六十四。八退二,六六三十#29六。卦有九中藏七者,四九三十六中藏四七二十八。卦有七中藏八者,四七二十八中藏七八五十六。卦有八中藏六十四者,即下八卦不動,重而為六十四者,約而博也。有斗乃中藏三者,六十四中反覆視之,止三十六者,博而約也。或藏九于八,則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亦日四九交數,皆九體藏八中。故其體不窮。或藏九于十,則九疇有五九之數,實有九事。六極□附于五福,則十不見而藏于九。以用藏體,其用不竭。
又曰:乾用三十六卦,故一爻亦具三十六數。坤用二十四卦,故一爻亦具二十四數。
六十四卦,應一年三百六十日。乾一卦六爻,一爻三十六數,六爻二百一十六,即三十六卦之爻數也。坤分得二十四卦,嗅乾成六十四卦。一爻二十四,六爻百四十四,即坤二十四卦之爻數。坤與乾,共成三百六十。
天數用七。
天數十,七為用,三為交。地數十二,八為用,四為交。乾本得一爻,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今加六作之數。坤本一爻,二十四得百四十有四。取一分以奉乾,止用三六一百八,即亥子丑三時也。一日一月一年,數皆行乎地下,而不為人之用也。或十分用七,從天之用,主十干而言也。或十二分用七用八用九,從地之用,主十二辰而言也。用七則二百一十為用,百五十為交。用八則二百四十為用,百二十為交。用九則二百七十為用,九十為交。故曰:日數從天,辰數從地。
數有盈虛,生於二至之中。
由辰之二千一百為陽極,氣之餘分也。陽贏六日,每月之中氣是也。六則十二,陽進十二日為一百二十。又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陰極,朔之虛分也。陰縮六日,每月之朔虛是也。六則十二,陰退十二日為一百二十,共二百四十。偶十二而二十四,大運正數六十日得一分,閏數以六日得一分。分布于二十四氣,中盈朔虛各十二而有二十四,運析一于四也。晝夜分用,故用二百五十二。
又曰:數有體用。體數生物屬地,用數運行屬天。
體數三百八十四,具六十卦。爻數三百八十四,以四為體,則三百六十爻為用。益六十四卦,存乾坤坎離四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氣,則以三百六十爻為一年之用。存九十爻為體,十五卦則二百七十爻為天地用數,即寅開戌閉之數也。存一百爻為體,十八卦則二百五十二爻為地上用數,即寅至酉加閨之月也。去亥子丑三官之卦不用,一百八日,體中有用,用中有體。存太極之體,餘為天之用。存天之體,餘為地之用。存地之體,餘為人之用。實用之數,二百六十四,是為律呂人物之用數。二百五十六者,為坎離生物之數,於地體二百五十二上加四為六,二百五十六日有三千七十二時,皆為生物之時。物生乎陽,獨取陽策為用。乾陽三十六,兌離巽共八十四。坤十二,震坎艮共六十。凡八位陽爻,總一百九十二,并本生四數六十四,為二百五十六也。又曰:六十四卦去初上爻不用,而用中爻四位,亦得二百五十六。用四位者,四地體也。坎四陰,離四陽,故生物必以四也。乾坤定位于上下,坎離交媾乎其中。為生物之主,孕其精神。去初上不用而用中爻者,以天地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日中生物故也。使離不存,四陽無以受坤陰。坎不存,四陰無以納乾陽。故各去四以立體。去四者,常存而不用,而用二百五十六也。初者,地之氣,命之根。《先天圖》內三十二陽三十二陰不變者,初不用也。上者,天之神性之原。是以八純卦五世而遊魂以為天,《易》上不動也。
邵子曰:《易》有變數,卦有變象。
天數函三,重三則六,三三為九,九九八十一,陽數之極也。極則陽變為陰。地二重四則八,八八六十四,陰數之極也。極則陰變為陽。有卦變者,一變三,乾變震坎艮,坤變巽離兌也。一變八,乾自央至泰,坤自剝至否也。外三男三女之卦,一同有變卦者,以蝶著得之。得二老九六之變,則為乾為坤。得二少七八之不變,則為震坎艮為巽離兌也。有爻變者,如坤一爻變復至六爻,盡變則乾之類。又以一陽互升為變者,則為復師謙豫比剝也。又有二陽爻變者,十有五卦,皆自臨來。三陽爻變者,十卦皆自泰來。乾一爻變垢至六爻,盡變則坤。又以一陰互變而生者,則詬復履小畜大有也。又陰二爻變者,十有五卦皆自遁來。三陰爻變者十卦,皆自否來。此以爻變卦變言也。八卦之變,八而八之極於六十四。六十四卦之變,六十四而六十四之極於四千九十六卦。以卦畫推之,此十二畫卦也。累至二十四畫,則一千六百七十七萬七千二百一十六卦。又《先天圖》一變得二卦,二變得四卦,三變得八卦,四變得十六卦,五變得三十二卦,六變而六十四卦備。
先天方圓二圖,一一相應。故邵子下內曰:變于內者應乎外變于外者應乎。變于下者應乎上,變于上者應乎下
巽離兌以二十八陽,應坎艮震之二十八陰。坎艮震之二十陽,應巽離兌之二十陰。乾兌巽坎為上,則離震艮坤為下。乾兌離震為內,則巽坎艮坤為外。陽消陰長,每卦相效,未有變而不應者。變者,從天。天左行而日移一度應者,法日日右行而天應一度。皆左右相應也。日紀于星,乾離也;月會于辰,兌震也;火生於土,坤坎也;火潛于石,艮巽也;皆上下相應也。飛者棲木,離艮也;走者依草..’震坤也;心肺相聯,乾巽也;肝膽相屬,兌坎也;皆內外相應也。所以《易》之六爻,初與四應,二與五應,三與六應,常相反對也。天地相函,牝牡相召。天陽地陰,天律地呂。天聲倡地,以乾兌離震居西北,倡地之五六七八一十六卦於 東南。又交西南否遁訟娠十六卦,是為暑寒晝夜變,走飛草木之性情形體。得動數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0四變。几動物之成敗美惡,莫不由是。以地音和天,以坤艮坎巽居 東南和天之一二三四一十六卦於西北。又交東北泰臨夷復等十六卦,是為雨風露雷變性情形體之走飛草木。得植數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1四變。几植物之榮枯華實,莫不由是。西南之卦,自左而右以觀動物#32。動物之命在首,附天以陽生乎下。在下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上者,命在上也。故人首在上,而烏獸皆橫生。 東北之卦,自上而下以觀植物。植物之命在根,附地以陰生乎上。在上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下者,命在下也。故人腎在下,而草木皆倒生。然後配以音聲之卦,則日月星辰之聲,天卦百十二也。水火土石之音,地卦百五十二也。
又曰:天地十六變,共六百七十二分消長。
天左八變,自子‘至巳為晝,三百三十六為數之長。地右八變,自午至亥為夜,三百三十六.為數之消。共二八一十六變,天統乎體,八變而終于十六。以乾為主,自央而行,兩卦當一變,同人當八變,娠當十六變。天地各分A 變,各得數三百三十六者,五十六卦之爻數也。八八六十四卦,除去乾坤坎離大小過中乎頤二十四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陽之數贏六日。右六陰月一百八十日卦,去坤坎大小過二十四爻。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陰之數縮六日也。共去二十四,所以有三百三十六,合為六百七十二分消長也。又為七六五四之變。
八卦生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蔡氏曰:陽之生陰,二而六之為十二。陰之生陽,三而十之為三十。是乾始一而兌為十二,離則十二而三十為三百六十,震則十二而為四千三百二十。自巽而坤,皆奇偶之生數,釐之於二十四卦,以所生之數而相乘,知其總數也。兌之震,則為十五萬五千五百二十之數。愚嘗砍之矣。陽一為奇,陰二為偶。是以一元之數起於乾,為起數之端,猶一歲包年月日時而為之也。乾之後有兌。兌為月,其數二。衍之為十二,一歲有十二月也。兌之後有離。離為日,其數三。衍之為三百六十,一歲有三百六十日也。離之後有震。震為時,其數四。衍之為四千三百二十,一歲有四千三百二十時也。此一二三四,為天地生物之始數,陽之所以先一陰也。震四之後,繼以巽五。陰元之氣,莫先於此。是為巽元之年數,衍之為十二萬九千六百,為起數之端。坎六繼之,是為巽元之月數。衍之為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月。艮七又繼之,是為巽元之日數,衍之為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日。若夫巽之時數,則居之坤八焉。又衍之而得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時。此五六七八,又天地成物之終數,陰之所以承乎陽也。由是重而衍之,以至於八,則乾之世數四千三百二十,衍之為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兌之世數五萬一千八百四十,衍之為六十七萬一千八百四十六萬四千。循序而推,皆可栗見。大抵乾兌離震之數,包巽坎艮坤在其中。自子至巳上六辰皆屬乾,謂之先天。自午至亥下六辰皆屬坤,謂之後天。後天皆效先天而為之也。故曰: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可舉隅而知之也。
十二與三十互用。
歲月十二,即歲之一而十二之。歲日三百六十,即十二而三十之。歲時四千三百二十,即三百六十而十二之。世歲三#34 十,即歲之一而三十之。世月三百六十,即世數而三十#35之。世日萬八百,即世日而三十之。世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即世日#36而十二之。
十二辰十二次,其數即三四二六。兩其十二,而三八四六。
陰數二衍為十二,十二支十二時十二月十二世十二卦。坤有十二畫,人有十二物,所以地數起于十二。十二辰者,辰數月數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二六也,以生成而分。自子至戌為陽,自丑至亥為陰,亦二六也。以奇偶分二六,十二陰陽各半,析一為二,分其十二也。四三十二者,四時各三析二為四,又分其二六也。二十四者,氣數十二月也。八節者,一節而三氣。四時者,一時而六氣者。先天一官八卦之爻,各止四十八者,分四方立體應乎四行也。中虛十二為土,以應四方。在甲子則存十二,在著則卦一,在坤則餘十二陽,在乾則餘十二陰。四十八者,十二也。去十二而用三十六為老陽。自寅至戌,三用而一不用二十四者,去四六而用四六為老陰。自卯至申去六用六各半也。二十八者,去四五用四七。三十二者,去四四用四八。或自寅中至戌中,或當自卯至酉用者,常多於不用為乾坤進退之間。此十二數,日分晝夜,月分跳納。進十二日則陽贏,退十二日則陰縮。贏則氣之餘分六為百二十,縮則氣之虛分六亦百二十。進退六日,進退六十日,亦偶之而二十四,故用二百四十二、二百五十二、二百六十四。一年六十甲子,小則六時,大則六日。又大用六十年,皆十二也。故曰:六甲而天道窮,月三十日用中也。中問半日,為日月之合。除閨亦合一官之數,只是無人曾說來。
乾用九,坤用六。乾坤進退於七八九六之中。
體四用六,乾坤包乎體用。故三十六以四變則四九,以六變則六六。二十四以四變則四六,以六變則六四。若二十八與三十二,以四變而已,不能以六變也。自用言之,四六二十四,極陰也。進六為三十而陽中,又進六為三十六而陽極。六六三十六,極陽也。退六為三十而陰中,又退六為二十四而陰極。自體言之,六四二十四,極陰也。進四為二十八,又進四為三十二,又進四為三十六而陽老。九四三十六,極陽也。退四三十二,又退四二十八,又退四二十四而陰老矣。惟乾坤進退,獨能會于七八九六之中。為陰陽二老而加用也。六子不能以六變,故不言用。陽生陰中,自六進至九,而老陰生陽中。自九退至六,而老二老之變,皆不離乎四象。故以四而加於九八七六之上,得其體數之四矣。又於體中而推其用焉,則日三十六也,三十二也,二十八也,二十四也。《易》有六十四卦,六十以應六甲,四卦以應四時。二老二少,雖各有攸司,然陰終不可以先乎陽。乾本六陽數,又能兼坤半以為九。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此老陽之數,所以始於三而極於九。而老陰二少之數,皆其中之節目云爾。故曰:以一氣之體統言,則謂之乾而無不包者此也。
大《易》兩其十八以分經,共成三十六。
文王序之,孔子翼之,示人至矣。自漢以來,未有能言之者。
經世兩其二六以分運,共成三百六十數。大小二運,六進六退,年月日#37時上見之。
張觀物曰:數法十有二,本於陰陽氣數而分。
三百八十四,體數也。三百六十,用數也。十用七,十二用八,交數也。陽嬴六,陰縮六,餘數也。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十,奇偶之數也。長數者,長小為大,復至乾也。分數者,分大為小,娠至坤也。又分乾一爻,降為六卦。大有小畜履同人#38娠者,乾之象也。因數者,二因十二而常終于二,三因三進于三十而常終于六。#39析數者,析一而二,二而四,四四而十六也。除數者,消數也。乘數者,長數也。如以陰乘陽,陽乘陰,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十一萬九千六百為一元之類是也。
又曰:卦有由用之體,即體之用。
由用之體者,由一陰一陽為二陰二陽,二陰二陽為四陰四陽。四而八,合之則十二陰十二陽。《先天圖》外八卦由八而下,八陽間八陰,八而十六。十六陰問十六陽,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陰間三十二陽,三十二而六十四。一百九十二陽八十陰,一百九十二陰八十陽。合而論之,則內官之左六十四陽三十二陰,右亦六十四陰三十二陽。上官左右,則各有四十八陽四十八陰也。即體而之用,由六十四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十六,十六而八,八而四,四而二,二而一。一者,太極也。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分也。
邵子曰:天地之體數四,用者三,不用者一。
又曰:天四變含地四變。
天地各有四卦,八者四而已。天圓以用為主,體則統乎地。地方以體為主,用則從乎天。天裁四為三,以三為用。地析一為四,以四為體。自寅至戌,三用一不用者,老陽四九也。自卯至申,半用半不用者,老陰四六也。四四一十六位,形有四方,氣有四時,天有四象。變為寒暑晝夜,含地四象,化為雨風露雷,天足以包地也。天重三則六,六從一起。并本則七,去本則六。故陽常存一以主進,進之為三十六。地二.用十二,十二從四起。并本則十六,去本則十二。故陰#40常晦一以主退,退#41十二月消十二日也。是故天之大極#42從地而右轉,地之元氣從天而左行。
又曰:三即三十,一一即二六。
舉一歲陰陽之氣數言之也。一歲四時,一時三月,一月三旬。從天用干,則五日一候,三五一十五日為一氣。從地用支,則六日一分,三四一十二時為一日。大則一年,統三百六十日,自三十日而分。小則一月,.統三百六十時,自三十分而積。日一變三十,一會三十運,一世三十年。三十箇十二時為一月,十二箇三十日為一歲,三十箇十二月為一世,十二箇三十歲為一運,三十箇十二世為一會,十二箇三十運為一元。
又曰:天六變生三百六十,此運行之數也。一變生六,再變生十二,三變而十八,四變而二十四,五變而三#43 十,六變而三十六。於是進而為三百六十。
天運行之數,以一為本。以一用六,無藉乎地。一變六十,六變三百六十,此以天地而言也。五生六者,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以五乘六,五六□ 三十#44 也。除四正卦外,一年卦有六十,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周六十甲子,亦六六三百六十日也。一變生六,去一則五,五以一為本。二變生十二,去二則十,十以二為本。以至三變四變五變六變,皆去其三四五六,以存其本,而得十五#45二十、二十五、三十之數也。故曰:五六生三#46 十。三十卦,當天之六變,而得一百八十。《 先天圖》 左右皆然,各有五變,而生三十二陽三十二陰。五六遞交,奇偶相配,此五六所以為天地之中數。四時運行,無往而不與之合。以十二支數卦,以六日一變。以十干數候,以五日一變。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生焉。以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
又曰:地四變而生三十六,生物之數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於是進而為二百五十六。
地生物之數,以四為本,以二用十。二析一為四,析四為十六,析十六為六十四,析六十四為二百五十六,此地之四變也。十六者,地之四。一變為四者,地之一。四生八者,一四生二四,并之則為三四一十二。八生十二者,二四生三四,并之則為五四二十。十二生十六者,三四生四四,并之則為四七二十八。十六生二十者,四四生五四,并之則為四九三十六。地用四變而極于九,所以生物。六六而數之,天所以運行。四九而數之,地所以生物。一期自草木萌動,至于地始凍而物不生,二百五十六日而已。
卦體八八,卦用六六。爻體三百八十四,爻用二百一十六。
卦用三十六,爻用二百一十六,合之即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爻,天也。六為天之用。卦,地也。八為地之體,所以用乎地上,皆一陽之氣,陽包乎陰也。天有六氣,三陽三陰。一氣而六旬,三十六者旬數也。六子皆三十六,一年三百六十日。六陽為十二,六變為三十六陽。六陰為十二,六變為三十六陰。四九三十六。四九者,九之體。六六者,六之用。陽六又兼陰六之半,是以為九。坤用四六,兩其十二。乾用四九,三其十二。是以兼陰六之半。故曰:體有八而用有六,卦有八而爻用六。
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三陽三陰,各半也。
三六一十八,即一百八也。兩其十八,即二百一十六。乾四九,坤四六,乾克其餘分,故坤退一六以奉乾。乾得七六,坤得三六。而已用卦之策,乾盡包之,陰已無有。是以三陽三陰,分乾之二百一十六。一日十二時,一年十二月。自寅至午一百八,自午至戌#47一百八。陽中三陰,陰中三陽,皆為晝為開物之時。其餘百四十四,雖屬之坤,寅之末一十八,戌之初一十八,共三十六分,猶為陽之餘分所克。為春夏秋生物之時,以助乾之施化。三用而一不用也。故曰:陽以陰為基。
《易》之生數,一十二萬九千六百。總于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長之大數。衍三十年之辰數,即其數也。
以時之陰陽,進退消長。積為一年推之,歲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爾。甲子甲午為一世,首數有十,生成各半。元會運世年,天之生數五。日月時分秒,地之成數五。故經世之數止於年大,而小之數極于秒。以一元推之,秒則一月,分則一年,辰則一世,日則一運,月則一會,元則一年。乾官一位八卦,自元至辰,宗于天之一元。天地大數也。外七位每位八卦,亦自元至辰,各有其元者。人物小數也。天之八數,同起甲子。造化初也。經世甲子,指一元之年數爾。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從之者,月為會,星為運,辰為世。是月與星辰,皆得一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得泰之五,億數則盡。乾一位八卦之數,又變三十,得兌位履卦百七十七。億則一辰三十分之數也。每月日時陰陽,皆有消長。一日成二日,一時成二時。以分藏秒,以秒藏時,時藏月,月藏日,日藏年。愈細愈大,愈大愈細,鬼神不能窺矣。分秒之數何如?一時三十分,計三百六十秒,卦當大有。一日十二時三百六十分,計四千三百二十秒,卦大壯。一月三百六十時一萬八百分,計十二萬九千#48六百秒,卦小畜。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計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秒,需卦。一世三十年一十二萬九千六百時三百八十八萬八千分,計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秒,大畜卦。一運十二世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時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分,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泰卦。一會三十運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時十三億九千九百六十八萬分,計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十六萬秒,履卦。一元十二會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時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一十六萬分,計二千一十五億五千三百九十二萬秒,兌卦。十二萬九千六百為元,一元之年,一會之月,一運之日,一世之辰,皆有一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
六十甲子,周流先天方圓二圖之內。
圓圖為天,去四正卦二十四爻,當三百六十日,行乎十干十二支。十干以應天之十日,十二支以應地之十二月十二時。所謂五日一候,十日一甲,十五日一氣,三十日一月。甲戊以陽變,己癸以陰變,五以變也。午亥以陰變,子巳以陽變,六以變也。一年甲子十之六,一月三甲而六其五,一年三十六甲而三百六十運,周以天之五而生七十二也。一月兩子兼半而五其六,一年三其十子而亦三百六十運,周以地之六而亦成七十二也。圖之左,一十五子。一子兩變,共三十變一三六一百八十。右亦然,亦三百六十也。三十分為時,三百六十為時之秒,四千三百為日之積。又以月為年,兩日半三十時為一月。時之三十分,一分為一日,每分十二秒,一秒為一時。縮年為月,縮月為日,縮日為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亦自一時之分秒而積之爾。微而分之,至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秒而止。細之又細,所以能研物理而窮事情。高入蒼天,低入黃泉,大含#49元氣,細入無倫。子雲亦嘗推見此矣。今以圓圖轉之,以見皇帝王伯之鋪舒,古往今來之治亂,四時萬化之運行,日月星辰之流轉。乾坤主之,所以明天之數也。方圓為地,四以為體。四四以數,至四九而轉十六事以明,至二百五十六位而分。天聲倡於上而六律嗚,地音和於下而六呂應,走飛草木皆應其數。坎離主之運,四陰四陽以生物於地也。先天之學,圖由中起。大關造化,皆自然之妙也。宜邵子玩心神明,而終日不離乎此。
程子曰:《易》逆數也。要測知未萌事若已往,何用籌籌。然數者,理也。理有必然,如五世三世。希不失之類,數莫逃乎理也。
秦漢以來,舍理言數,入於讖緯久矣。到康節說數方及理,參天地之運。頹乎其順,浩然其歸。如曰:畫前元有子後無移。數如此,理亦如此。愚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為主,數亦在其中。夫子雖不言命,而日河不出《圖》吾已矣。夫數不明,則理亦晦。故邵子曰:學不際天人,不足謂之學。君子當造其極可也。愚謂: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于衍。
朱子曰:康節之學,雖作用不同,而其實則伏羲所畫之卦也。
呂國史中日,.體天地之撰者,至於《易》而止。天奇地偶之畫,陽九陰六之數,四千九十六卦之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有加乎此哉。故其日月星辰水火土石,盡天地之體用。以寒暑晝夜雨風露雷,盡天地之變化。以性情形體走飛草木,盡萬物之感應。以元會運世歲月日辰,盡天地之終始。以皇帝王伯《易》、《詩》、《書》、《春秋》,盡聖賢之事業。秦漢以來,一人而已。
數學樞要。
天一地二。天奇一一,地偶二二。天無十,地無一。一三五三天#50故乾用九。二四兩地,坤用六。一者,天圓之體。四者,地方之體。天圓徑一圍三,積之而八,應八方四維。地方起四積十二,每一用三。故四方分十二次,四時分十二月。天一而二,陰陽並行。地二而四,陰陽分兩。天圓起一而積八,地方起四而積十二。圓數奇,故天數一而用六。方數偶,故地數二而用十二。天變方為圓,常存其一。地分二為四,常執其方。陽主進,故天并一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四而為十二。圓者起一積六,方者分一為四。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一則三,三變九,九去三則六。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方者展圓以為體,一變三并四,四變十二并十六。體數成於四極于十六。天主用,故藏一於四十九之中。五十著中藏一者,數中本有。地主體,故顯四於六十之外。六十卦外去四者,數內本無。日一變三十,月一變十二。日一年盈六日,月一年縮六日。日一年三百六十六日,月一年三百五十四日。天起於一,地成於四。乾一畫包坤二畫為三,乾三#51畫包坤六畫為九。乾一爻三十六陽,坤一爻二十四陰,共六十。乾一爻,六六三十六,六進一為七,六爻得二百五十二。坤一爻,四六二十四,四退為三,得三六一#52百八。坤於乾,百中取三,三百六十中取一百八。地之用在天,故藏一於始。天之體在地,故隱四於終。主天一而言,陽進陰退。主地二而言,陰陽互為進退。天三地四,天一三五為九,五四為九。地一二三為六,二四為六。天之用,用三百六十。地之體,具三百八十四。天圓以用為主,體則托乎地。地方以體為主,用則從乎天。天三三為九,地三二為六。天重三則六,地重四則八。天生數一二三四,地成數六七八九。天六六三十六,地四六二十四。天分其三,故日有三十,進為三百六十日。地起於二,故月有十二,分為二十四氣。天用數三而極于六,地體數四而極于十六。天三地兩,天七地三。天有三辰,地有四行。先天四維,震艮兌巽。後天四維,乾坤艮巽。天三地兩,天地本用之數。三而兩,兩而三,乾坤通用之數。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卦用六爻者,三百八十四爻。周四位者,二百五十六。二男以二十八陽生乾父之三十六陽,三女以二十八陰生坤母之三十六陰。坤母以十二陽生三男各二十陽,乾父以十二陰生三女各二十陰。坤中藏十二陽,至乾成三十六陽。乾中藏十二陰,至坤成三十六陰。乾三百六十三,分用二為開物數。坤四六二十四,去一存三為閉物數。天鈴有地三而兩,地鈴有天兩而三。乾包坤偶為三,坤分陽數為六。乾主十六卦為奇,坤二十四卦為偶。陰二而缺,陽全則三。乾中藏三十六陽,坤中藏三十六陰。乾三十六陽主進,進之為三百六十。坤十二陰主消,一年十二月消十二日。陽得三用進,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卦分入體變,八八六十四,四千九百二十卦。三十六為天之用卦,六十四應地之體。《先天圖》左為天,三百三十六分長。震離兌乾為長,巽坎艮坤為消。圖右為地,三百三十二分消。巽艮坎坤為長,震離兌乾為消。天多於地,聖人扶陽為奇數,故天三地兩。地多於天,太極肇判為初數,故陽一陰二,天五地六,天五地十,天六地四,天四地六。六者,天之用。十二者,地之用。天之變,六氣以六變。地之變,四體以四分。天數二十五,合為五十,應著數。地數三十,合為六十,應卦數。天六用數屬陽,地八體數屬陰。天六變,六六三十六旬。地四變,四四一十六位。天數六,每爻三十六。中分為兩,則三六而十八變。五六而三十日,六六而三百六十。地數二,每爻二十四。中分為兩,則二六而四之四十八爻,六之七十二候,六十.而六之,亦得三百六十。天以六而藏諸用,地以八而顯諸仁。天有六變,有三則有六。自六至于三十六,天之六變。地有四維,有二則有四。自四至于二百五十六,地之六變。天得兼地,故用六變。一變六十,六變而三百六十。地不得兼天,故用四變。一變四,二變十六,三變六十四,四變二百五十六。六為用數屬陽,八為體數屬陰。六六者,為三十六卦之用。八八者,為六十四卦之體。地從天而用五,天從地而用六。乾兌當春,有五十六陽四十陰。坎艮當秋,故反之。乾巽當夏,有六十四陽三十二陰。坤艮當冬,故反之。震坎艮六陽十二陰,巽離兌六陰十二陽。乾主贏,一年三百六十日足。坤主虛,以其縮六日而全不甩。天數二十五,合為五十,進為一百。地數三十,合為六十,進為百二十。乾得二百五十二,即三十六卦之用數。坤得一百八,即二十四卦之交數。五十著中去一,一散為四十九之用。用中有體,六十卦外存四,四為六十卦之體。體中有用,天七地八。天用七,地體八。卦以六六者,用也,屬乎爻之陽,變為八。八者,體也,屬乎卦之陰,開物於乾用。八月閉物,於坤用三分。天九地十。天五四為九,三三為九,九九八十一,四九三十六。子至巳,六至九。午至亥,九至六。乾數九而天用六,九由六長。坤數六而地體四,六自四生。乾用九,三其八而九之,二百一十六。兩其八而九之,亦得坤之百四十有四#54。坤用六,兩其十二而六之,百四十四。三其十二而六之,亦得乾之二百一十六。天究于九#55地盡于十。九十者,天地之終始也。八卦之數,三十六。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交數皆九。言十者,九之偶爾。陽極于九,陰終于十。天之十者,一而二,二五為十。地之十者,二而四,二八為十。五十以一為本,四十九為用。六十四以四為本,六十為用。
天原發微卷之十六竟
#1『於』,原作『又』,據《四庫全書》本改。
#2『予』,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3《四庫全書》本無『變』字。
#4『陽善』,《四庫全書》本作『本然』。
#5『大』,《四庫全書》本作『太』;『精』,《四庫全書》本作『之情』。
#6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取竹于懈谷,制十二篇』。
#7此句《四庫全書》本作『以聽鳳凰之鳴』。
#8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其雄嗚六』。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春秋》元命苞稱』。
#10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自開辟至魯哀公十四年獲麟之歲』。
#1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凡二百二十六萬七千年』。
#12《四庫全書》本無此句。
#13『者』,《四庫全書》本作『除』。
#14『而』,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15原衍『之』字。
#16『刃』,原作『君』,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嘗』,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18『閑』,《四庫全書》本作『閉』。
#19『範』,原作『心』,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始』,原作『坤』,據《四庫全書》本改。
#21『偶』,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22『者』,原作『數』,據《四庫全書》本改。
#23『象』,原作『後』,據《四庫全書》本改。
#24『牽』,原作『事』,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千』,原作『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26『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27『大』,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8『八』,《四庫全書》本作『百』。
#29『十』,原作『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30#31中『合』,《四庫全書》本均作『含』。
#32原脫『物』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3『三十六』,原作『二十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35『三十』,《四庫全書》本作『二十』。
#36原脫『日』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7『日』,原作『百』,據《四庫全書》本改
#38小原脫『人』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9『三因三』,原作『三因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0原脫『陰』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1原脫『退』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2『大極』,《四庫全書》本作『元氣』。
#43『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4『三十』,原作『十三』。
#45原脫『十五』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6『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7『戌』,原作『上』,據《四庫全書》本改。
#48『九千』,原作『九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49『含』,原作『舍』,據《四庫全書》本改。
#50『三天』,《四庫全書》本作『參天』。
#51中原脫『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52『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53『六十』,原作『十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54『百四十有四』後,原衍『十有四』三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55原脫『九』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七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鬼神
《易》者天地鬼神之奧也。始言幽明死生一句,趨一句說入鬼神上去。仲尼贊《易》以後,自顏曾思軻以下,至于周程張朱數君子而已降。是則聘竺二家,離了天地造化,又別作一樣看。釋以鬼怖人,令人皈嚮則不墮輪回。老以傳誘人,令人修鍊則可長生。又降而世俗焉,則土木為像而廟之,巫現嘯呼而祝之。曰:如是而已,孰能探造化蹟哉,吁可慨也,已上。蔡謝氏曰:鬼神是天地間妙用,須是將來做題目,入思議始得。
《易□大傳》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以者用《易》中陰陽之理而觀察之也。天文屬陽故明,地理屬陰故幽。日月星辰明矣,亭毒寥邈又有幽焉。下入黃泉幽矣,發育呈露又有明焉。原始而來屬陽,故曰生。反終而歸屬陰,故曰死。人生隊百歲為準,存養得定,則雖老而陽亦壯。反之!則雖壯年亦衰。故陽為主,則陽去消陰,生意充滿,屈者伸,桔者榮,光風齊月,融溢充匝#1,並可以見神之情狀。陰為主,則陰來消陽,生意摯縮,伸者屈,榮者枯,如缺月妻風,陽氣消盡則死矣,又可以見鬼之情狀。天地問,陽只管生,若無陰以死之,則有生無死,造化亦幾乎息矣。故推幽明,可以知死生。推死生,可以知鬼神。一氣萬形,一息古今。通晝夜之道,而知天地造化,源源於是。非太極之英氣,有以為之歟。嗚呼!微哉。或問:《易》言天地日月四時,而終之以鬼神者,指二氣之屈伸而言也。周子言天地人,而終之以死生者,指在人一氣之聚散而言也。然則天地不可以死生言乎。曰:天地其形也,死生其氣也。人受天地之氣以生。陽魂屬天,陰魄屬地。死則魂氣歸于天,體魄降于地,依舊還大原裏去#2。故舉人之死生,可以包天地之晝夜。而日月晦明,四時變化,鬼神屈伸,皆在其中矣。孰得以窺其際。
程子曰:《易》說鬼神,便是造化。以春而原之,其必有冬。以冬為終,而反之其必有春。死生者,其與是類也。知生之道,即知死之道。知事人之道,即知事神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也。
朱子曰:鬼神自是難理會底。且就緊處做工夫,人生有多少道理。自稟五常之性以來,所以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須一一理會生底道理,則死底道理皆可知。如事君事親,事其所當。事盡誠敬之道,即移此心以事鬼神,則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須是得這道理無欠缺。到得那死時,乃是生理已盡,亦安於死而無愧。故張子曰:存吾順事,設吾寧也。儒者以理為不生不滅,釋氏以神識為不生不滅。聖人不說死已,更說甚事。聖人只說既生之後,未死之前,須與他精細理會教是。六經載聖賢行事備矣,於死生之際無述焉,益以為常事也。《記》與《魯論》獨載曾子寢疾時事為詳,不過教學者以保身謹理而已。豈效浮屠不察於理,而以坐亡立脫為奇哉。胡明仲曰:人生物也,佛不言生而言死。人事可見也,佛不言顯而言幽。橫渠形潰反原,以為人得此氣而生。死則復歸大原去。益人死則氣散了。那大原裹氣,又別抽出來生人。
又曰:天地是體,鬼神是用。
天地是舉其全體而言,鬼神是舉其中運動變化通上下而言。如雨風露雷草木,皆是以類而推。春夏是神,秋冬是鬼。晝是神,夜是鬼。午前是神,午後是鬼。息是神,消是鬼。生是神,死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語是神,默是鬼。伸是神,屈是鬼。氣方來是神,反是鬼。日是神,月是鬼。初三後是神,十六後是鬼。天造是神,地化是鬼。草木方發生是神,凋落是鬼。人少壯是神,衰老是鬼。風雷鼓舞是神,收斂是鬼。風雨雷電初發時是神,風休雨過雷住電息是鬼。
張子曰: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為太虛。循是出入,皆不得已而然也。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而有象,不失吾常。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生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朱子曰:性者,理而已矣,不可以聚散言。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氣而已矣。所謂精神魂魄,有知有覺者,皆氣之所為也。故聚則有,散則無。若理則初不為聚散而無有也。但有是理,則有是氣。苟氣聚乎此,則理亦命乎此矣,不得以冰嘔比也。鬼神便是精神魂魄,氣也,非性也。故祭祀之禮,以類而感,以類而應。若性則又豈有類之可言。然氣之已散者,既散而無有矣。其根於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故聖人之祭祀也,設主立尸媾蕭灌魁。或求之陰,或求之陽。無所不用,其極而止,日庶或享之而已。其至誠惻怛精微恍惚之意,益有所不容言者,非可以世俗麓淺知見執一而求也。豈日一受其成形,則此性遂為吾有。雖死猶不滅,截然自為一物,藏乎寂然。一體之中,以俟夫人祭祝之,求而時出以饗之耶。又如此說,則其界限之廣狹,安頓之處所,鈴有可言者。自開闢以來,積至于今,其重併積疊,計已無地之可容矣。是又安有此理邪。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爐。人物生生,無少休息。是乃所謂實然之理,不憂其斷滅也。今乃斗一片大虛寂目之,而反認人物已死之知覺,謂之實然之理,豈不誤哉。又聖賢所謂歸全安死者,亦曰無失其所。受於天之理,則可以無愧而死矣。非以為實有一物可奉,持而歸之,然後吾之不斷不滅者,得以宴然安處乎寂寞之中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是乃無所為而然者。與異端為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然後學者,正不可同日而語矣。
程子曰:鬼神只是一箇造化。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是也。
此說明有禮樂,幽有鬼神。朱子謂此對幽明而言也。若謂幽有鬼神,而明無鬼神,便是錯認題目,不知鬼神之為何物,而溺於輪回因果之說也。豈知禮樂中有鬼神,鬼神中有禮樂。二者一爾,第不可不分界限而辨別爾。天地定位辨於履,禮也。然二氣交感,其中未嘗無樂。風雷鼓舞,樂也。然風休雨止,雷墊霆息,各有序焉,其中未嘗無禮。禮撙節人情,氣之屈也。以和為貴,屈者又伸。樂動盪人情,氣之神也。而合止有節,伸者又屈,幽明交通,屈伸相禪,無往而不與鬼神通。彼釋氏則死殺看了,謂明則為人,幽則為鬼。豈知君子之所以謹獨者,屋漏暗室,洋洋如在。禮以束其筋體,樂以養其性情。禮樂之在吾身,即鬼神之臨乎其上。《易》註云:精氣謂七八,言木火之神,生物東南。遊魂謂九六,言金水之神!終物西北。老陰老陽,屈者為鬼。少陰少陽,伸者為神。 東南為明,西北為幽。非止謂天地黑暗中有鬼神,而明無之也。後世禮壞樂廢,人心浮偽。失其序而不和,所以交於鬼神者,非其道也。不瀆則餡,安有感格之理。
張子曰:鬼神二氣之良能也。
朱子曰:伊川說鬼神造化之逵固好,但只渾淪在這裹,不如橫渠說得分明,便見有箇陰陽屈伸往來在。愚按:陰陽二字,未可言鬼神。陰之靈日鬼,陽之靈日神。良能便是其靈處,所以能屈伸變化也。又舉張子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至之謂神,以其申也。反之謂鬼,以其歸也。又謂:人之初生,天地之氣只管增添,在身上漸長漸大。至極盛了,又漸衰耗以至于散。然皆自然而然,非有使之然,故日良能。
邵子曰:陰者陽之影,鬼者人之影,月者日之影,情者性之影。
陽也,人也,日也,性也,皆陰鬼月情之主。所主既定,影自從之。子月一陽生,應得五月一陰生。自子至巳六陽全,自午至亥亦六陰全。天上一陽應地下一陰,水中一物應岸上一物,物物皆然。但陽常為主,而陰常為影,如牝牡然。一日有十二時,一年便有十二月。日初則月生明,望則光滿,上下二弦生魄,至晦皆然。可以見鬼神之情狀。性中有箇仁義禮智之理,外面便影得箇惻隱羞惡辭遜是非之情。出來一箇形,便有一箇影。人之魂為神,便影得箇鬼之魄在其中。日至晦則月不光,人至老則神勞嘖。
又曰:思慮未啟,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人之為道,當至於鬼神不能窺處。善惡形于言發于行,人始得知之。但萌諸心發乎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
《中庸》曰:君子戒謹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此固君子謹獨之學,上不愧于屋漏也。然謂之思慮未啟,即喜怒哀樂未發之時,鬼神不得以窺其際矣。故曰:不由乎我,更由乎誰?益幽暗之中,細微之事進,雖未形而幾則已動。雖己所獨知,人所不知,而鬼神已知之矣。是以君子慎獨,不待著于言行。常若鬼神之臨乎其上,不敢有一毫之妄念,動于中也。昔人彈琴,見螳螂捕蟬,而聞者以為有殺聲。殺在心,而人聞其琴已知之,況於鬼神乎。君子於此,惟敬以直內而已。聽於無聲,視於無形,益不待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始用其力也。邵又曰:人心之神,即天地之神。人之自欺其心,即所欺天也。可不戒哉。天地虛明,不用耳目,而無不見聞也。
又曰: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上。故形存則魄存,形化則魄散。耳目口鼻心脾膽腎之氣全,謂之人。心之靈日神,膽之靈曰魄,脾之靈日魂,腎之靈日精。心之靈發乎目曰視,腎之精發乎耳曰聰,脾之魂發乎鼻日嗅,膽之魄發乎口曰言。八者備,然後謂之人。
此說人形體內#3,研磨其魂魄以知。人之一身,具天地鬼神之理之靈而不自反。終日馳逐於外,至於皓首沒世,而不自覺,亦可悲也。夫金木者,生成之始終,在人則精神魂魄。精為形而陰魄附,氣為魂而陽神依。四者都相離不得,所以魂魄隨氣形而盛衰也。形變則陽魂離去,魄化則陰形朽腐。所以先王以灰滅為極刑,而於人之死也,則卜宅兆哄安厝之。腎北方,天一水,故以藏精。精始化為魄,魄乃精之所自出,是精氣之佐使而並其出入。水能生木,木為之子,故膽中藏魄。心南方,太虛火用曉藏神。生陽日魂,魂乃神之所自出,是為神氣之輔弼,而隨其出入。火能生土,土為之子,故脾中藏魂。人之一身,精神其主,而魂魄其使也。精盛則魄盛。惟至誠則能生精,至精則能生神。誠也者,皆天一所生而無偽也。人能主於一,而不散其精,則至誠如神。心能御氣,不能主一。而散其精,則心為形役。豈徒沒世而無聞哉,其違禽獸不遠矣。人之生也,精神魂魄。性之用也,血氣水穀。形之用也,惟內外交相,養則精神強而魂魄盛。性者受之於天,鈴有藏焉。心者神所藏,腎者精所藏,脾者魂所藏,膽者魄所藏。統其藏者,心也。故能發見於聲臭言視之間,而不違其則者,所以靈也。形者資於地,必有府焉。肺為傳氣之府,肝為傳血之府,胃為化水穀之府,又為之胖腸斗流其查滓濁穢。故曰:天地之性人為貴,豈若異端者之言魂魄哉。昔有學神仙者,與予言曰:只就龍虎鶉龜上做起。又曰:只就心腎上。又曰:只就五藏中五行上探來,終不肯泄其旨歸。後得其要訣,下手處亦甚易。易但要精一工夫爾,今但知而不為也。昔朱子與蔡西山研窮一世,深曉之矣。嘗日!道家愛徑人,鉛汞玄牝,互換其名,使人不測。其實,則精氣二者而已。《楚詞》屈子載熒魄之說。以精神言也,熒,營也,陰靈之聚而有光景者。魄不受魂,則魂不載魄,而人死矣。益魂動魄靜,魂火二而魄水一。載營魄者,以魂加魄,以動守靜,以火迫水,以二守一。如人登車而載於其上,則魂安靜而魄精明。火不燥而水不溢,固長生久視之要訣也。然亦未言其所以也。朱子有詩曰:盜啟玄#4命祕,竊當生死關。又曰:但恐逆天道,偷生詛能安。則亦知之而不為爾。
朱子曰:精氣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離乎人而言。生則謂之精
氣,死則謂之魂魄,物則謂#5之鬼神。氣是實底,魂魄是半虛半實底,鬼神是虛數多實數少。又曰:精氣兩箇合,則魂魄聚而為人。遊魂一箇離去,則陽己散,陰無所歸,故為變。
子產謂:人生始化日魄,既生魄陽曰魂。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變化為形。形之靈日魄。魄內自有陽氣。氣之神日靈,魂魄神靈之名。初生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此魄之靈也。及其精神,性識漸有知覺,此則氣之神也。益魂陽屬火,魄陰屬水。天一生水,陰陽始交。魄既生暖者為魂,先有魄而後有魂。魂常為主為幹《淮南子》曰:天氣為魂陽神也,地氣為魄陰神也。樂祁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魄屬形體,魂屬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氣之神。朱子謂:魂神而魄靈,魂陽而魄陰,魂動而魄靜。生則魂載於魄,而魄檢其魂。死則魂進散,而歸于天,魄淪墜而歸于地。運用動作底是魂,不運用動作底是魄。魄盛則耳目聰明能記憶。老人目昏耳贖記事不得者,魄衰也。魂熱而魄玲,能以魂守魄,則魂有所守,而亦靜魄以魂,而亦有生意。魂熱生涼,魄玲生暖,惟二者不相離。故陽不燥,陰不滯,而得其和矣。不然魂愈動,魄愈靜。魂愈熱,魄愈玲。二者不得其和而死矣。又曰:人生時,魂魄相交,死則各相離去#6。魄有箇形像在裹面,如水晶相祖,所以發出來為耳目#7之精明。月黑暈是魄,其光是魂。如香燒出汁子來是魄,那成煙後香底是魂。魂是魄之光燄,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鏡是魄。燈有光燄,物來便燒。鏡雖照見,卻在裹面。火日外景,金水內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人之眼光是魄,耳亦體爾。何以為魄,曰能聽者便是魄。鼻知臭,舌知味#8皆是。但不可以知字為魄,知便屬心。若甘#9若鹹酸,要從舌上過。陰主藏受,故魄能記憶。在內陽主運用,故魂能發用出來。二物本不相離。精聚則魄聚,氣聚則魂聚。是為人物之體,至於精竭魄降,則氣散魂遊而無所知矣。就人身而言,氣雖屬陽,然體魄已屬陰,生之中已帶箇死底道理。變雖屬陽,然魂氣上遊,體魄下降,亦自具陰陽也。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未死前神為主,已死後鬼為主。
祭義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么口鬼與神,教之至也。
郊特牲曰:魂氣歸于天者,以魂本附氣,人死則氣必浮。又曰:體魄降于地者,以魄本歸形,人死則形歸于土。聖人綠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異,別為作名。改生之神曰魂#10,改生之鬼曰魄#11。合魂與魄,命其名曰鬼神以尊事。故日二.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口畏,萬民以服也。延陵季子哭其子曰:骨肉歸于土,命也。若魂#12則無不之也。《爾雅□釋文》云:鬼之為言歸也。以骨肉祕歸于土也。其氣則發揚于上,則不測之謂神八》其實鬼神之本,魂魄是也。神之盛,謂口鼻噓吸出入知覺運動者之類。鬼之盛,謂耳目精明能視能聽精血強盛之類。或問:死生之說。謝氏曰:氣盡也。曰:有鬼神否?曰:余昔問明道先生曰:待向汝道無來,汝怎生信得。及待向汝道有來,汝但去尋討。便是答底語。朱子曰:鬼神上蔡說得好。曰: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可者是合當祭如祖宗父母,這須至誠感格之。不要人便做死。人看他不可者,使人遠之。不要人做生,看待他不管,他便無了。問先生祭享則甚。曰:是他意思,別三日齋五日戒,求諸陰陽,四方上下。蓋#13是要集自家精神,所以格有廟叉泱與萃言之。雖然如是,以為有固不可,以為無亦不可。這裹有妙理,於若有若無之問。斷制得去始得,曰:不是鵲突,自家要有便有,要無便無。始得鬼神在虛空中,辟塞觸目,皆是為他,是天地問妙用。又曰:陰陽交而為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為智,事此者為仁。齋戒只是要團聚自家精神。古人用尸,要得陰陽一氣來聚這尸上,不是徒然。敵享誠敬盡,則氣自聚。古人祭祀處,便招呼得來。問祖宗已死,以何而來?曰:上蔡云:祖考精神,即我之精神。祭祀之感格,或求之陰,或求之陽。各從其類,求則俱來。非有一物積于空中,以待子孫之來。但主祭者,既是他一氣之流轉,氣已寓此,盡#14其誠敬,則已感格矣。或問:旁親外親之屬如何?曰:本從一源中流出一初無問斷。人死雖魂魄各散,魄又較定,須是招魂來復,這魄要他相合。聖人教人子孫,常常祭祀,是要聚得他那祖考之氣。當下雖已散了,然他根卻在這裹。誠敬盡,即便引聚他那氣在此。子孫這身在此,祖宗之氣便在此。他是有箇血脈貫通,所以神不敵非類,民不祀非族,只為這氣不相關。
朱子曰:鬼神屈伸往來只是氣。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人自不見爾。人心纔動,便達於氣。便與這屈伸往來相感通。
先儒之說曰:有是理,便有是陰陽之氣。只這一氣入毫屋絲忽裹去,此心纔動。彼氣便應。如鬼神之靈光處是昭明,其氣蒸上#15處是煮篙,使人精神練動處,其風肅然是悽愴。所以祭義有求諸陽者,以報氣也。氣者神。故建設廟#16事墦燎擅香覦以蕭光,使氣上騰,皆陽之類。有求諸陰者,以報魄也。魄者,鬼也.o故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覦以俠魷,加以鬱魁。灌地以求之。析木煙出,是氣滋潤底是魄。合魂與魄而一之,所以求鬼神之氣而祭之也。愚謂:呼吸是吾身之氣,雲雨是山川之氣。發揚#17于上,是神靈光明之氣。動於此,即應於彼。厥初生民,氣化之祖,傳授到此。子孫也,祖宗也,天地山川也,只是一氣貫通。先儒謂:死者魂氣既散,而立主以主之,亦須聚得些子氣在這裹。古者自始死弔魂復魄立重設主,便是常要接續他些子精神在這裹。古者釁龜用牲血,便覺那龜久不靈了,用些子生氣去接他。程子謂:名山大川興雲雨者,只是氣蒸成爾。氣便是神也。今人不知此理,纔遇水旱,便去廟中析禱,不知雨露從何而出。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卻不問。著於土木人身上求之可乎?或問朱子:人之禱天地山川,是以我之,有感彼之。有子孫之祭先祖,是以我之,有感彼之。無神靈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但以我之氣而接其氣,若乃其誠敬,即上蔡所謂要有便有也。
程子曰:以功用謂之鬼#18,以妙用謂之神。又日:鬼神造化之邊也。
日暑月寒,晝明夜晦,春生秋殺、,夏長冬藏,其生成萬物者,皆鬼神之功用,有進可見也。又日:妙用而不可見者,視無形聽無聲,體物而不可遺。道無又有,道有又無。倏然忽然,或變或化。於虛空中而有雷有風,為雨為電。於樹枝上忽生花生葉,或謝或開。此天地間公平正直底鬼神,人所共睹而不以為怪者也。至於莫夜而有鬼火,白日而走飛磚,敵梁觸胸,附耳人言,千妖萬狀,不可勝紀。大易所謂載鬼一車。《春秋》所謂石言于晉金鼎鑄,而百怪伏漢劍試而神鬼嗥。范魯公之鬼扇,孔道輔之蛇質,可信不可信乎?日:此皆一氣雜揉所生,涉於邪暗人以為怪者,皆非天地之正氣也。益鬼神之生於陰陽,亦如人之生於世也。人有許多,物亦有許多,鬼神亦有許多。滿天地問密摻撈地隨象賦形,各各具足,不可謂無也#19。生於天者,為日月星辰,則有彗孛桔雹之變。生於地者,為山川草木,則有山魁海若魑魅魍魎之類。.生於水火土石而為變者,則有滔天燎原雨土崩崖之變。至於人也,其正者,為聖賢君子。其變者,為愚駿癡蠢,為悍暴強梁。又其大者,不觀濁河清,則為紛亂宇宙之怪人。而其死也,或為聰明正直之神,而廟食百世。或銜冤茹苦而結為牛鬼蛇神。其變有不可勝言者烏,可謂無第論其正不正爾。子朱#20子有言: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或時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哉。此、聖人所以道其常,而不語怪也。
程子又日:伯有為厲事,別是一理。朱#21子曰:謂非死生之常理。又日:人氣未盡而強死,自是能為厲。子產為之立後,使有所歸。此語窮理煞精,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
左氏鄭人相驚日: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或夢伯有介而行,日:予將殺帶,又#22殺段也。國人益懼。子產立公孫洩以撫之,乃止。日:鬼神有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晉趙景問日:伯有猶為鬼乎?日: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馮依於人,以為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冑,其用物也宏,其取精也多,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唐孔氏曰:謂其居高官而任權勢奉養厚,故用物精多而魂魄強。或問:先儒言鬼神之事,道有又無。今左氏所載,不可謂無矣。朱子謂:人稟天地之氣,終有散時,特散有遲速爾。其精神所到,上動于天。昔荊軻慕燕丹之義,而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策,而太白食昂。漢殺孝婦,而三年大旱。晉殺一無罪都督,而血逆#23流于柱。他如齊景公夢梧丘之鬼,漢王氏雪鵲亭之冤。史氏所書,皆不可誣也。愚請各條其說,不使後之言鬼神者,失所趁向,而茫無指准。是亦敬而遠之之義。其說日:陰陽二氣,散在兩問。觸目無非鬼神者,不隨他地頭去分別,則混為一區。幽明惑亂,而人道不立矣。故在天為日月星辰,風雨霜露,四時寒暑,鈴有鬼神行乎其中,顯然可見。《書》所謂裡于六宗是也,自當作一類看。在地則五嶽四瀆,山君川后能出興雲雨,以助化工,不可謂無。武成所謂所過名山大川是也。當自作一類看。有功德在民,載在祀典,如昌黎所謂勾龍。后稷以功,夫子以德,為聖為賢,歷萬世而不可磨滅者,當自作一類看。如人死日鬼,氣已散了。子孫精神聚處,則祖考來格。《魯論》所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豈特士祭其先為然。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等級分劑,不可瑜越,當自作一類看。下而至於山夔土#24績水罔木妖,無鬼有論而怪興,蘆菔誅罔#25而躬對,不可不信也。或懸穎附箕,或生霆起鶴,天地問自有此等遊魂鬼衍,足以惑人,不可謂無,但非其正。亦當自作一類看。分類既精,而析理甚明。谷永所謂:明於天地之性,而不惑於神怪。昔人所謂以道治天下,則其鬼不神,脩身之道得矣。人之一身,鬼神之會也。只這軀殼在此裹,而內外無一非天地陰陽之氣,此心纔動便應。故日: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吾心正,則那公平正直底鬼神自相應。一有不正,則彼之遊魂戾氣亦相糾結而不可解矣。朱子日:如魚在水,外面闢水即他肚裹水。鱖魚肚中水,便是鯉魚肚中水。斯言雖小,可以喻大。後世以來,妖淫浮祀之說興,而吾心鬼神之德荒矣。嗚呼,悲哉!
天原發微卷之十七竟
#1『匝』,原作『雨』,據《四庫全書》本改。
#2『大』,原作『天』,『去』,原作『法』,均據《四庫全書》本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此就人之形體內』。
#4『玄』,《四庫全書》作『元』。
#5『謂』,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6『去』,原作『雲』,據《四庫全書》本改。
#7『目』,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8『味』,原作『朱』,據《四庫全書》本改。
#9『甘』,原作『行』,據《四庫全書》本改。
#10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改生之魂曰神』。
#1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改生之魄曰鬼』。
#12『魂』,《四庫全書》本作『魂氣』。
#13『蓋』,原作『益』,據《四庫全書》本改。
#14『盡』,原作『書』,據《四庫全書》本改。
#15『上』,原作『止』,據《四庫全書》本改。
#16『廟』,原作『朝』,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揚』,原作『楊』,據《四庫全書》本改。
#18『鬼』,原作『鬼神』。
#19以上自『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至此句,為《四庫全書》本所無。
#20『朱』,原作『失』,據《四庫全書》本改。
#21『朱』,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22『又』,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23『逆』,原作『進』,據《四庫全書》本改。
#24『土』,原作『上』,據《四庫全書》本改。
#25『罔』,《四庫全書》本作『囚』。
天原發微卷之十八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變化
天地變化而陰陽生,陰陽變化而人物生,人物變化而聖賢生。古之為士者,三年有成,十年一化。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皆變化其氣質之性,以復於天命之性。亦曰:敬而#1已矣。敬則主一,一則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惟天下至誠為能化。或問:變化何以居二十五篇之終。曰:自太極肇判以來,天地如大洪爐,人物生其中。自無而有,皆從裹面陶冶出來。自有而無-,又從裹面銷縮將去。由先天開物之初六萬四千八百年,後天自禹甲子至元#2甲午,又三千五百一十餘年。中問人物,幾變幾化,聖賢幾古幾今,陵谷變遷,宇宙更革,安有一人一物之常在。惟賴典籍之存,有可稽考云爾。寒變燠,燠變暑,暑變涼,涼又變玲,變之中有化焉。故春化為夏,夏化為秋,秋化為冬。寒暑代謝,無有窮已。人之與物,亦囿於天地變化之中而不能違也。腐柱生芝麻,扶蓬直。魚化龍,潛者變而飛#3。雀化蛤,飛者變而潛。鷹化鳩,惡者變而善。鳩化鷹,善亦可變而惡。貍變而豹,豹變而虎,小固可以化大矣。惟聖罔念作狂大,或變之而小,亦可惜哉。以陰陽推之,亦無有不可變者,況靈於萬物而為人乎。瞽之子可為堯,塗之人可為禹,陋巷之如愚,可以為聖人。此#4善於變化者也。其不善變化者,丹朱商均不肖其父,夏癸商辛不類其祖,下惠坏踏#5弟不能化其兄,桓魑司馬牛兄不肯似其弟。人為天地萬物之靈,而不能自戶其氣質以復於善,是有負於天地之化有也。然則欲善於變化者當如何?亦惟純於敬以造誠之閩域,則無愧於為人,而可與天地參矣。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舍敬其將曷以此變化一篇,所以殿諸篇之後者以此。
程叔子曰:《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朱子曰: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又曰:陰變為陽,陽化為陰。
變化相對言,則變是長,化是消。若統體言,則皆是化。到換頭處,便是變。變是自陰而陽,自無而有,自微而著,自夜而晝。柔#6變為剛,寒變為暖。自萌芽變來成枝葉,突然浸長,改換而有頭面者,變也。化是自陽而陰,自有而無,自盛而衰,自晝而夜。剛化為柔,暖化為寒。几有形有迸者,皆漸漸怎地消縮去,以至於無者,化也。又曰:陰變為陽,變是進,自然長得猛。陽化為陰,化是退,自然消#7去無形進。陽進極而回,故為退。陰退極而上,故為進。故曰:變化者,進退之象也。陽化為陰,陰變為陽,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8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故神無方而《易》無體。神無方者,或在陰,或在陽。如方在春,或已為夏。方在秋,或已為冬。《易》無體者,或為陰,或為陽。如方為春,而又為夏。方為秋。而又為冬。交錯代換,而不可以形體拘也。伊川云:變如物,方變而未化,化則更無舊進。《鶴山要義》卻云:反歸舊形,謂之化。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此古說也。今說到朱子方親切。
朱子曰:化而裁之存乎變。裁是裁截之義。又曰:推而行之存乎通。通是通其變。將已裁定者,推而行之。
如一歲裁為四時,一時裁為三月,一日裁為十二時,此是變也。陰陽互變,若不裁截,豈有定體。往來不窮謂之通,因其變而處得恰好便是通。通則不窮。化是因其自然而化,裁是人為,變是變了他。化是箇疊晝地漸去底意思。如天意漸漸涼,到得立秋便截斷,這已後是秋便是變。如子丑寅卯十二時,皆以漸化而不見其進,及亥後#9子時便截取,是屬明日,所謂變也。又如星辰運行,無頃刻停息。若以逐時及昏日一紀之,則一日差一度,亦記不得。所斗只於逐月裁斷。通昏某中旦某中,逐日便是。化到這一月處,便是變。又如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漸次進去,到那滿時,這便是化。自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聖人去這裹截做四時,這便是變。
又曰:通其變,使民不倦,須是得一箇人通其變。若聽其自變如何得。
如亢龍有悔,是不通了。處得來無悔,便是通。通其變,只要常教流通不窮。如人處富貴貧賤,夷狄息難,這是變。行乎富貴,行乎貧賤,行乎夷狄,難,至於無入而不自得,此便是通。如#10就化處裁截,便是變。就#11上處得好,便是通。天下事物之變,只由他陰陽兩箇。他自陰了反陽#12,陽了反陰,只得順他。聖人若到那善之極處,又自有一箇道理。不到得履霜堅冰至之地,陽#13裹纔見陰生,便百種去裁抑他,固是如此。若一向是陽,則萬物何由得成。他自是您地,國家氣數盛衰亦急地。堯到那七十載時,也自衰了,便所以求得一箇舜,分付與#14他,又自重新轉遍。若一向做去,到死後也衰了文武#15。急地到成康也,只得怠地持盈守成到這處極了,所以昭王便一向衰扶不起了。漢至宣帝以後,便一向衰去。直至光武,又只一二世便一向扶不起了,國統屢絕。劉日光武,便是如康節所謂秋之春,時節也。#16
又曰:看人處天運中無一時閑,吉凶悔吝,一息不停。如大車一般,一憊衰將去。聖人只隨他去看道理如何,這裹則將這道理處之,那裹則將那道理處之。
乾六爻六陽,逐爻取象。言聖人居住節次,所處之位不同。潛見惕躍飛亢隨所處,而皆當潛則隱於下而未用田是平地所在,縱有水亦淺淵,是深處不可測。躍離乎行,而未至于飛。行尚以足,躍則不以足。一跳-而起,足不踏地。跳得便上天去,不得依舊,在淵裹皆不可測。下離乎行,上近乎飛。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不似九二安穩。此是進退不得,皆不由我,只聽天時了。以聖人言之,便是舜之歷試,文王三分有二,湯武嗚條牧野。到上九又亢九三-’是伊周地位,然已自難了。看來人在天運中,無一時閑。跳得便做,有德無位。做不徹,亦不失為潛龍。吉凶悔吝,無一息停。如大車輪一般,急地裒將去,聖人只隨他怎地去做。所謂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
又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今人只坐時見他健不健了,不待玫事而後見。
朱子曰:某人所記劉元城,每與人相見,終坐不甚交談。欲起屢留之,然終不交談。或問之。元城曰:人坐久不傾側,叉貴人也。故觀人之坐,可以知人之貴賤壽夭。後見草堂先生,又謂元城極愛說話。其在南京四方之衝也,東南士大夫往來者無不見之。賓客填門,縱口極談,無所顧忌。其死之時,乃宣和二年,年七十八,去靖康之禍只三四年問爾。元城與陳了翁死同時,不知二公若留在靖康,當時若用之何以處也。愚曰:紹興初,維揚馬永卿作語錄,謂親見元城來年可六十三四,容貌堂堂精神,言語雄偉闔爽。每見客無寒暑早晏,又冠帶而出。雖談論瑜時,體無傾側,肩背聳直,身不少動,至手足亦不移噫。可畏人也。馬云疏其語時,今已二十六年。則紹興五年,去元城死時十五年爾。元城初從司馬溫公學,從不妄語一句。入得此榻柄,終身持守得定,德成行尊,海內仰之。過嶺即斷酒絕慾,褊歷水土惡弱獨無恙。精神壽考,非常人所及。
邵子先天方圖圓圖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盪,為六十四。交感之妙也,人物化生皆自此出焉。#17
天地之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地氣為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男女杜牝,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之類不窮。人物既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而亦各隨所感。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天地形也,其交也以乾坤。乾坤不用,其交也,以坎離。非知道者,孰能識之。一日之氣十二時,一月之氣三十日,一歲之氣十二月。氣之所至,萬物各以其氣稟,隨所稟而受天地之氣,以為生生不窮之本。人得天地之中,故與天地同運,而收萬物之氣于一身。此人所以貴於天地,靈於萬物也。有能得天地之道,執其機而用之,是亦天地而已矣。
又曰:得天地之中氣為人,而四方之氣無不具。故人為天地之貴,萬物之靈也。
人頭圓頂天,足方履地,面南背北,左東右西,耳聰目明,手舉足履,無不通正。居天地中,當子午位。君臣父子,五典之倫,仁義禮智,五常之理,根於心而著於外。得其氣之清而正且通者,為聖為賢。得其氣之濁而偏且塞者,為愚為不肖。至於近東者多仁而柔,近西者多義而剛,亦氣稟之異,不得不然。夷狄亦人類,悍暴無禮義者,以其得地尤偏,故稟氣亦偏。氣使然也,非性也。人直生,禽獸橫生,草木側生。橫生者,得氣尤偏。故首西向背天足地於其偏之中,亦有仁義存焉。得東者仁,得西者義,所以當卯酉之位。禽雖橫而首昂,與獸微異。亦得東方之氣者仁,得西方之氣者義。鱗甲毛蜆之類,又氣之漸入于地者也。側生者,得入地之氣。得西北者剛,得東南者柔。天下之類盡之矣。龍得正東,虎得正、西。故東有蒼龍,西有白虎。《說文》 云:麟東方仁獸,騁虞西方仁獸。几得東氣皆角,得西氣皆齒。角者,常仁。其不及者,亦柔而易MlJ 如牛羊之類。是其太過者,鈴剛而多賊,如豺狼犬豕之類。是西方獸皆宵行,東方獸宵則暝。惟龍不麗此數,神故也。禽橫而首昂,以氣離地,以上漸近乎天,故首昂而能飛。然東西者,自下而升,首短尾長,羽多文,其將飛必騰而上。西南者,自上而降,首長尾短,羽多玄縞,其將飛又墜于下。亦有仁義存焉。升之小者,為雞雉,飛不離地。大者為鸞鳳,飛沖天。降之小者,為鴒.為鶴。飛近天極。為兔鴨飛拾地,至於入水。東南夜暝,西北夜飛。自戌至酉漸入地,自寅至卯漸出地。故西方為甲蟲蝶,蟲常多墊,氣漸入故也。東方為鱗蟲羽,蟲常多生,氣漸出故也。故龜電之類善伏息,魚蛇之類善變化。陰陽變化,升降使然也。草得入地之氣,故皆倒生,與人正相反。益氣有逆順,不容不然。生於東者柔,秋落春夏榮。生於西者剛,春落秋冬榮。枝葉向陰,葉不離地,故獸宿之且食其葉。木參乎天,故禽棲之且食其實。類也。亥子丑三方不生物,餘方皆生物。惟其不生,故天地自相生。此天地所以長久而生物不息也。歲之冬,月之晦朔,日之夜,天地之道也。
張觀物曰:人壽百歲,自陰之長數言之,一年為增一歲。自陽之分數言之,一年為臧一歲。
天以一三五七九而造始。自子至巳,六至九,少至多。為陽長陰消,其氣自下而上。陽生於下,為陰中之陽。此所謂陽先分之,以立大限也。陽分則虛,虛為陰。陽極則陰生。地以二四六八十而續終。由午至亥,自九至六,自多至少。為陰長陽消,其氣自上而下。陰生於上,為陽中之陰。此陰乃長之以充其細數也。陰長則實,實為陽。陰極則陽生。陽先立大限者,如人壽百歲,已有定數。陰來消陽者,消其已定之數。陰以形數言,雖似一年長一歲。陽以分數言,實一年喊一歲也。故曰:陽來則生,陽去則死。非陽去也,陽為陰消,盡其數爾。
朱子曰:言貴有序,言語無序,則不能有所為也。
艮六五,艮其輔,輔頰車也。艮止其輔,言不妄出而有序,則人易聽易行而悔可亡矣。漢賈誼有才文,亦雄偉,胸次狹甚,著事不得,有些子盡要迸出來一齊說了。只管跳躑暴躁不已,失進言之序,宜乎其徒#18。絳灌之#19說帝,亦謙讓未遑,終是做事不成。如韓信鄧禹孔明輩,其言語皆有次序,所以其君易聽,終身行之,不易其素。豈特無悔而已哉,素有一定之規模爾。或問:咸上六為輔,艮六五為輔,何也?曰:咸以兌上為口,艮以九三為心,故以五之陰為輔。
邵子曰: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
其日聲色臭味者,萬物之體。目耳鼻口者,萬人之用。體用交,而人物之道備。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有性有命。窮之盡之至之,而後可用。天下之目耳鼻口,為己之目耳鼻口。則目無所不觀,耳無所不聽,口無所不言,鼻無所不通。夫如是,則以天下之心為心。心無所不謀,故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物觀萬物,一世觀萬世。不觀以目,而觀以心。不觀以心,而觀以理。天下之物,孰有出於此理之外哉。故曰:萬物靜觀,皆自得以此。又曰:自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萬物。自太極觀天地,則天地亦物也。人能盡太極之道,則能範圍天地,曲成萬物,而造化在我矣。豈千千之物為細物,千千之民為細民之比哉。
又曰:天下將治,人必尚行尚義。天下將亂,人必尚言尚利。
尚行則篤實之風行,尚言則詭譎之風行,尚義則謙讓之風行,尚利則攘奪之風行。是以三王尚行入于義,五伯尚言入于利,下於喜伯夷#20而已哉,豈忍言哉。三代世治,未有不治人倫之為道。三代作#21亂,未有不亂人倫之為道。去人倫則夷#22矣。自古殺人之多,未有如秦之甚。夫殺人之多,不叉以刃。謂天下之人無生路可趁,況以刃多殺之乎。
朱子曰:人心道心,精一執中,一十六字爾。而一身之是非得失,天下之安危治亂,莫不係焉。堯舜禹湯文武傳之孔子孟子者,此也。
三代有道之長,人以此立心,國以此立治。自孟軻氏沒,此學不傳,功利乘之。漢唐而下,千五百年問,未免架漏牽補。過了時日,雖不無小康,而二帝三王周孔所傳之學,未嘗一日得行乎天地之問也。世之學者,稍有才氣,便不肯低心下意,做儒家事業,聖學功夫。但取獲禽之多,不羞詭遇之不正,反取斂,然規矩準繩之儒而姍笑之。此正學所以不明,而世變日下也。
又曰:君子小人,上達下達,只初問用心,分毫之差爾。
由乎天理,故日上達。只管透進向上,日進一日,徇乎人欲。日究汙下,故日下達。小人只管向下,一日沉淪一日。被這人欲墜下去,如人墜水相似。大抵上下之分,初問只爭些子,少問究竟將去,越見差得多。雖有智力,亦補助救扶他不得了。
古今人表述孔子之言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班氏曰: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鎰,輔佐不可得而稱,而諸子頗言之。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傳釆焉。解說經義日傳。傳曰:譬如堯舜禹稷萵與之為善則行,鯨罐兜欲與為惡則誅。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為善則誅,于#23莘桀之勇人、崇俠紂佞臣,與之為惡則行。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齊#24桓公,管仲相之則伯,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玆因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25總備古今之要略云。
上上聖人,太昊帝伏羲氏#26炎帝神農氏#27,黃帝#28軒轅氏,少昊金天氏,顓頊高陽氏,帝譽高辛氏,帝堯陶唐氏,帝舜有虞氏,帝禹夏后氏,帝湯殷商氏,文王周氏,武王周公,孔子。
伏羲、神農、黃帝,三皇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五帝也。《書》序已言之矣。禹、湯、文武,三王也。周公,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制禮作樂,身致太平,聖德不可加矣。仲尼祖迷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六經制作,垂詔萬世。自伏羲以來,至于孔子,集大成矣。班氏列古今人品,分為九等。以此一十四聖,歸之上上,固得之矣。胡為上中以下,析為八等。名實不稱,錯亂顛倒,俱失其次序哉。愚併紀張顏二氏之辮于#29 后。張曰:老子之默,仲尼所師,雖不在聖,要為大賢。文伯之父#30 ,達於禮典,動為聖人所嘆,言為後世所則,而在第四。田單以即墨孤城,復強齊之大;魯連之博通,忽於榮利;蘭子申威秦王,退讓康頗;乃在第五。大姬巫怪,好祭鬼神,陳人化之,國多淫祀;寺人孟子,違於大雅,以保其身,既被官刑,怨刺而作;乃在第六#31。繆毒之蒸,昏亂禮度,惡不忍聞,乃在第七。其餘差違,紛錯不少。本業未究,而尋遇竇氏之難,使之然乎。顏曰:六家之論,輕重不同。百行所存,趣舍難一。張氏輒申所見,裙摭班史。然而所編,又自差舛大要,知其古帝王之號而已。諸人士見於史傳者,無待解釋。其問幽昧;時復及焉。
邵子曰:人有十百千萬之不同,各四四一十六等。上而皇帝王伯,下而士農工#33 商,賢愚相遠遼絕矣。
人也者,物之至。聖也者,人之至。生一一之物,當兆兆之物,豈非人乎。生一一之人,當兆兆之人,豈非聖乎。故千千之民,分一民者,細民也?一一之士,能兼兆民者,巨民也。物有小大,民有賢愚。故曰:有一人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之人,有億人之人,有兆人之人。
又曰:人有三品,善惡在焉。上品之人不教而善,中品之人教而後善,下品之人教亦不善。不教而善,非聖而何。教而後善,非賢而何。教亦不善,非愚而何。
几言教者,教其可教者也。不可教者,非其所能教之也。雖然不可以教之,亦可以戒之,庶幾免於凶德也。是故作善則謂之吉人,作不善則謂之凶人。夫吉人者,目不視非禮之色,耳不聽非禮之聲,口不談非禮之言,足不履非禮之地。人非其道不交,物非其義不受。就賢如飢渴,避惡如陷弈。良如金石,重如丘山,儀如鸞鳳,氣如芝蘭。或曰:不謂之吉人,五p 不信也。凶人者,言語險躁,責名逐非,耽酒好色,惡直醜正,幸災樂禍。嫉良善如仇偉,犯刑憲如衽席。小則損身滅性,大則覆宗絕祀。或曰:不謂之凶人,吾不信也。《易》 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此之謂也。南軒張氏曰:人有三#34 等,上焉不變,下焉不變,軒輊斯世者,常是中等人。君子聚於朝中,人皆化為善,則是二分君子一分小人。小人得用,中等皆被引用,則是二分小人一分君子。愚曰:康節之言,所以教人為善。南軒之言,所以勉勵朝廷用君子之善,家齊而後國治。二先生之言,可為萬世法。邵又曰:堯舜之世,難乎其為小人。雖有四凶,不能肆其惡。商紂之世,難乎其為君子。雖有三仁,不能遂其善。此又係乎上之人,變化之如何。
程子曰:性相近,習相遠。此言氣質之性,非性之本也。張子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朱子曰:人氣質相近之中,又有美惡一定,而非習之所能移者,下愚也。
或問:性之本何也?曰:孟子道性善是也。程子所謂極本窮原之性也。張子所謂萬物之一原,是為天地之性。乃未受生以前,天理之流行。所謂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言者,亦可謂之命也。自其理言之,不雜乎氣質而言,是乃天命付#35予萬物之本然者,純粹至善。降而在人,則寓乎氣質之中也。故其言日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蓋謂天地之性,未嘗離乎氣質之中也。故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又問:氣質之性何也?曰:天地之所生物者,理也。其生物者,氣與質也。人物得是氣質以成形,而其理之在是者,則謂之性。然所謂氣質者,有偏正純駁昏明厚薄之不齊。故性之在是者,其□為品亦不一。告子所謂生之謂性,程子所謂生質之性,苟卿所謂性惡,揚雄所謂善惡混,韓文公所謂三品。是皆指氣質之性而言也,而不知性之本。愚謂:孟子道性善,知本矣。而不言氣質,所以啟苟揚韓之紛紛也。故程子曰:論性不論氣不備,苟揚韓言氣質之性矣。而所以為性,則不知直去孔孟千餘年後,至濂漢而始明。故又曰:論氣不論性不明#36。黃勉齋有言:橫渠張子,分為天地之#37性,氣質之性,然後朱#38子之說始定。信哉,斯言。又曰:氣有偏正,所受之理隨而偏正。氣有昏明,所受之理隨而昏明。木氣盛則金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金氣盛則木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此氣質之性,有善惡也。既有氣質善惡之性,則非天地本然之性矣。以子思未發之中求之,此心未發,其中湛然,萬慮不生,是天地之性純粹至善。則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嬴乏,而理則無勝負。及其感物而動,則氣動而理亦隨之。或理動而氣挾#39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於氣,善惡由之而判矣。先師嘗曰:此心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者,此也。又曰:性近而習遠者,何也?曰:自其常者而言之,則性之善者,習於善而日進乎高明。性之惡者,習於惡而日流乎汙下。自其變者而言之,則性之善者,或習於惡而失其善。性之惡者,或習於善而失其惡。几是四者,始皆相近而終則遠矣。又引程子之言曰:人性本善也。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下愚有二焉,自暴自棄也。人苟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其質,非叉昏且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然考其歸,則誠愚也。又云:懈意一生,便是自暴自棄。朱子曰:自暴者,有強悍意。非毀禮義是不好,不通與他說好話。自棄者,有懦弱意。亦道禮義是好,也受人說,只是自不肯做。
張子曰:德不勝氣,性命於氣。德勝其氣,性命於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脩夭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日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
呂氏曰:君子之所以學者,為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強。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昏明強弱之稟不齊者,才#40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而變其異也。夫以不美之質求變而美,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今以鹵莽滅裂之學,或作或輟,以變其不美之質。及不能變,則日天質不美。非學所#41變,是果於自棄,其#42為不仁甚矣。大德叉受命者,德即理也。程子謂:行天命天達天理也#43,叉受命是得其應也。天之報應,皆如影響。得其報者,是常理也。不得其報者,非常理也。但人以淺狹求之,便為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德者能之。如脩養之,引年世祚之。析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賢,皆此道也。侯氏曰:得其常者,舜也。不得其常者,孔子也。舜自匹夫而有天下,栽者培之也。桀自天子而為匹夫,傾者覆之也。天非為舜桀而存亡之理,固然也。即是而推他,可以觸類矣。
朱子曰:化不是一日內頓然便想地,人之進德亦然。三十而立。不到那三十時便立,須從十五志學,漸漸化去。不惑、知命、耳順、從心,皆然。
胡氏曰:孔子十五而志于學。何學也?曰:大學也。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也。三十而立。何立也?曰: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退轉也。四十而不惑。何不惑也?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卓然立乎萬物之表也。五十而知天命。何知也?曰:元亨利貞,乾之四德,行之昭明,浩然與萬物同波□處之,各得其分而不亂也。六十而耳順。何其順也?曰:所過者化,所存者神,幾於天矣。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跡矩。何也?曰:以其動也天,故也。子貢曰: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非天能如是乎。愚謂:聖人之學與天無極,如建千萬年之基業。然志欲大而久,故三十以前,十五年一化。入大人之學,以開其志,又十五年。持循已久,則所學不變,而卓有成立矣。自此以後,疊疊地去。十年一化,有漸進底意思。不惑則進於立矣,故洞然於事物當然之理,而無所疑。又十年而知天命,則不惑又不足言矣。此心與天命,相流通無問然也。又十年而聲入心通,無所違#45礙,不思而得也。由是涵養積累之久,至於從心不瑜矩之地。此十年之問,則安而行之,不勉而中矣。蓋夫子之學,乾大人之學也。前三十年,分為兩節,所以開其久大之基#46。後三十年,分為三節,所以造於從心不瑜矩之地。確乎,不拔志學也,閑邪存誠而立也。知至知終,不惑也。聲氣相求,耳順也。乃見天則不瑜矩也。故曰: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夫豈一日之力而至此哉。吾故曰:夫子之學,乾大人之學也。黃勉齋謂:說者以為聖人立法,謙辭以勉人,則聖人皆是架空虛誕之辭,豈聖人正大之心哉。至哉,斯言。朱子亦曰:聖人非心實自聖而姑為,是退託也。
又曰:致知誠意,是學者兩箇關。
致知乃夢與覺之關,誠意乃善與惡之關。、透得致知之關即覺,不然則夢。透得誠意之關則善,不然則惡也。
天即人,人即天。
人之始生,其得於天也。既生此人,則天亦在人矣。几語言視聽動作皆天,故日顧提天之明命,常見得此道理,昭然在目也。下學者,事也。理在事中。若直能盡得,下學之事則上達,天理便在。此人之所生,理與氣合而已。几思慮云為皆氣也,而理存焉。故發為五常#47萬善皆理也。西山真氏曰:窮理主知而言,無一物之不格。盡性主行而言,無一理之不體。知得盡,行得盡,便是至於命。命是天之賦#48於我者。圓外竅中是心之體,虛靈知覺是心之用,仁義禮智是心之理。五峰胡氏曰:大哉,性乎!.萬善具焉。天地由是而立。有源之水,寒冽不凍。有德之人,厄窮不塞。日沒見#49,託於月。孔子亡#50矣,道託於孟。
周子曰:聖希天#51,賢希聖,士希賢。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撻于市。顏淵不遷怒,不貳#52過,三月不違仁。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
朱子曰:隨其用力淺深,以為所至,遠近不失令名,以其有為善之實也。故胡氏曰:周子息人以發策波#53科榮身肥家希寵為事也,則曰:志伊尹之所志。息人以知識聞見為得而自畫,不待賈而沽也,故曰:學顏子之所學。人有真能立伊尹志,修顏子學,然後知《通書》之言,包括至大,而聖門之事業無窮矣。愚曰:學者欲變化其氣質,莫大於希聖希天之學。然爻自希賢始,伊尹耕莘樂道,未嘗無顏淵之學。顏淵居陋巷而有為邦之問,未嘗無伊尹之志。二大賢易地則皆然。士能反身而誠,不事綠飾,希之則是必也。立志講學以實,而無愧於身。事親從兄以實,而無愧於家。忠信篤敬以實,而無愧於鄉。進思盡忠以實,而無愧於官。有實勝之善,而無名勝之恥。由是復焉執焉,而賢可希。性焉安焉,而聖可希。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而天可希。志伊學顏者,可不及求諸身耶。
程子曰:充廣得去,則天地變化草木蕃充。廣不去,則天地閉賢人隱。
朱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管充廣將去,則萬物各得其所。充之於一家一國一天下,自莫不各得其所。如何天地不變化,草木不蕃。若充廣不去,則出門便有礙。《孟子》一書,只是要人充廣,日收其放心。此是外面收入裹來,日知皆廣而充之。又要從裹面推出去,故曰:修其身而天下平,皆不出恕之一字。
朱子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八箇字,一生用之不窮。
敬立則內直,義形而外方,這終身可以受用。義是心頭斷事底。心斷於內,而外便方正,萬物各得其宜。《丹書》曰: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義勝欲者從,欲勝義者凶。敬便豎起,怠便放倒。以理從事是義,不以理從事是欲。又以敬字解直字,義字解方字。敬而無義,則做事便錯了。只義無敬則無本。須是敬義立,方不孤敬以直內,是持守工夫。義以方外,是講學工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無纖毫委曲,方是割截方整之意,敬譬如鏡,義便是能照底敬。無義便是死殺了,不是活底敬。
又曰:須是將來做箇本顧,涵養得貫通時,敬以直內,便義以方外。
又如雖在靜坐處,亦須驗箇敬肆。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如居處便須驗得恭與不#54恭,執事便須驗得敬與不敬。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又牽動他寂然底。又有專要理會事,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裹洞徹方可。
又曰:敬,天德也。敬便徹上徹下,與天無問。
程子曰:毋不敬,可以對越上帝。范氏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一言以蔽之,日毋不敬。朱子曰:堯是初頭出治第一箇聖人,《尚書□堯典》是第一篇典籍。說堯之德,都未下別字,欽是第一箇字。如今看聖賢,千言萬語,大事小事,莫不本於敬。收拾得自家精神在此,方看得道理盡,然後修身齊家,舉而措之天下爾。敬有甚形影,只是收斂身心。不容一物,便是主一。明道教人靜坐,李先生亦然。須靜坐始能收斂,臨事方用,便有氣力。又曰:敬字通貫動靜。真氏曰:冬氣閉藏不密,溫暖無霜雪,則來年陽氣無力,五穀不登。人心亦是如此。靜時紛優,則動時安能中節。故周子以主靜為本,程子以主敬為本,皆此理也。武夷胡氏曰:敬之一字,力行十年須別。朱子曰:天地似也有箇主宰,方始您他#55變易,便是天地底敬。成湯所以克配上帝者,蓋自聖敬日躋始。愚按:東萊呂氏曰:敬是百聖相傳第一箇字。聖學下工夫處,至顧命之書。又曰:周公精微之傳,成王得之。將終,方以示韋臣。孔子精微之傳,曾子得之。將終,方以示孟敬子。皆主於敬而已。聖人太極之全體,不假修為而尚存,'乎敬,況學者乎。夫知#56此而修之,君子之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小人之所以凶也。修之悖之,亦在乎敬肆之問而已矣。敬則欲寡而理明,寡之又寡以至於無,則聖學可希矣。故朱子謂:程先生所以有功於後學者#57,最於敬之一字為有力者。此也,學者可不勉諸。
天原發微卷之十八竟
#1『而』,原作『面』,據《四庫全書》本改。
#2『至元』,《四庫全書》本作『至今大元』。
#3『飛』,原作『殊』,據《四庫全書》本改。
#4『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5『下惠跚跚』,《四庫全書》本分別作『柳下惠、盜跚』。
#6『柔』,原作『桑』,據《四庫全書》本改。
#7『消』,原作『渭』,據《四庫全書》本改。
#8『所』,原作『聽』,據《四庫全書》本改。
#9『及亥後』,原作『災竟時』,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如』,《四庫全書》本作『只』。
#11『就』,原作『變』,據《四庫全書》本改。
#12『自』,原作『目』;『反』,原作『及』;均據《四庫全書》本改。
#13『陽』,原作『易』,據《四庫全書》本改。
#14『與』,原作『成』,據《四庫全書》本改。
#15『衰了文武』句後,原有一大段論法衛之文,為《四庫全書》本所無。該段文字,從文意上看,上下均不相銜接,疑有竄誤。故刪。
#16自『想地到成康也』至『時節也』。諸句,均為原脫,據《四庫全書》本補。
#17自『又曰:看人處天運中無一時閑』至此諸句,均為原脫,據《四庫全書》本補。
#18『徒』,《四庫全書》本作『致』。
#19『之』,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夷』,《四庫全書》本作『盜』。
#21『作』,《四庫全書》本作『世』。
#22『夷』,《四庫全書》本作『盜』。
#23『于』,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24『齊』,原作『春』,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原脫『次』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6『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伏』,原作『玄』,據《四庫全書》本改。
#27『炎』,原作『火』,據《四庫全書》本改。又原脫『神農氏』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8原脫『黃帝』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9『于』,原作『干』,據《四庫全書》本改。
#30『父』,《四庫全書》本作『母』。
#31『六』,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昧』,《四庫全書》本作一暗』。
#33『工』,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35『付』,《四庫全書》本作『賦』。"
#36此句原作『論性不論氣不以』,據《四庫全書》本改。
#37『之』,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38『朱』,原作『諸』,據《四庫全書》本改。
#39『挾』,原作『狹』,據《四庫全書》本改。
#40『才』,原作『寸』,據《四庫全書》本改。
#41『所』,《四庫全書》本作『能』。
#42『其』,原作『具』,據《四庫全書》本改。
#4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知天命是達天理也』。
#44『波』,《四庫全書》本作『流』。
#45『違』,原作『建』,據《四庫全書》本改。
#46『基』,原作『其』,據《四庫全書》本改。
#47『常』,原作『當』,據《四庫全書》本改。
#48『賦』,原作『付』,據《四庫全書》本改。
#49『見』,《四庫全書》本作『光』。
#50『亡』,原作『士』,據《四庫全書》本改。
#51『天』,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52『貳』,原作『或』,據《四庫全書》本改。
#53『波』,《四庫全書》本作『決』。
#54『不』,原作『奉』,據《四庫全書》本改。
#55『他』,《四庫全書》本作『地』。
#56『夫知』,原作『未至』,據《四庫全書》本改。
#57《四庫全書》本無『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