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鸦片问题的争论

  到1836年,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约1,820吨。吸烟成瘾者似乎与日俱增。烟瘾的程度如何从来没有精确估计,因为一个吸烟人每日平均用多少鸦片没有可靠数字。1836年,外国人估计约有一千二百五十万吸烟者。1881年,赫德爵士作过一次比较认真的核查,他提出吸鸦片者的人数是二百万,即约占全国人口的0.65%。大多数当时人士认为这个数字太低。乔纳森·斯宾士经过认真的研究,认为吸烟人占总人口10%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合理数字,也许3—5%的人烟瘾很大,因此提出1890年瘾君子人数是一千五百万。[1]

  可以上溯到1820年,外事专家包世臣曾宣称,苏州有十万名瘾君子。1838年,林则徐坚持说,用洋药者至少占中国人口的1%。但是比这些学者引用的数字更重要的是,到处出现了吸烟的情景。在通都大邑和贸易大道上,在人烟稠密的河流三角洲,吸烟现象不能忽视。因为吸烟所费不赀,它需要余暇时间和额外收入。因此,吸烟人往往是富有的绅士、中央政府的官员(有人说吸烟者占五分之一)、衙门胥吏(林则徐估计占五分之四)和士兵。朝廷一想到整个政府官员因吸烟而腐败时感到震惊,对于银锭外流量与日俱增的经济后果也感到惊恐。粗略地说,中国采用的是复本位币制,即一千文铜钱依法应兑换银一两;但银价在逐渐增长,所以到1838年,大约1,650文铜钱换银一两。因为土地税一般用铜钱交纳,但要用银两计算和上解给中央政府,因此,农民必须缴纳愈来愈高的赋税,而国家收入则毫未增加。

  兑换率的这种变化还有纯属国内的原因。例如,云南铜矿开采产量下降,迫使政府铸造更便宜的铜钱。铜钱质量变劣及其相应的贬值,要求有更多的现钱,所以在十九世纪开头三十年,每年铸造的货币多达十八世纪初的八倍。按格雷欣法则,银因此在流通领域内消失,这就增加了对银的需要,从而也提高了银的价值。[2] 纵然铜钱本身的贬值完全说明了铜钱交换价值的损失的原因,但清朝官员仍把价值差额完全归咎于鸦片贸易对中国所造成的白银收支逆差。这种经济方面的担心还夹杂着其它一些论证。例如,鸦片被视为外夷侵略的一个帮凶,是使人民意志消沉、“道德沦丧的毒药”。象“邪教”一样,鸦片破坏了中国固有的——即使人区别于禽兽、使中国人区别于外夷的——社会关系(伦理)。如果人民因吸烟而不断深深陷入颓废消沉之中,御史袁玉麟在1836年论证说:“父不能教其子,夫不能戒其妻,主不能约 其仆,师不能训其弟……是绝民命而伤元气也。”[3]

  此外,洋药贸易使官员和暴徒发生联系,从而败坏了公职。广东情况特别是这样,所以该省早在1826年就已建立了一支专门捕捉鸦片走私船的巡逻船队。没有过多久,这些巡逻船便让走私船“快蟹”每月交纳三万六千银两而允许它们从身边悄悄通过。因此巡逻船于1832年被撤消,五年之后,即当邓廷桢想尽办法要消灭走私时,又被恢复。麻烦的是这些海上巡逻船吸引住了一心想谋取暴利的所有贪赃枉法的官员。甚至水师提督韩肇庆也要为抽取佣金而转运鸦片。广州的大商号也被牵连在内。这些商号唯恐洋药危及它们的合法生意,确实设法不使自己过深地卷入洋药贸易,但最后对此也满不在乎了。许多商人都从事这种贸易,例如福建批发商、广州布贩、山西银行家等:所有这些人在官方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在公开记录的下面尚潜藏着迄今并无文件可考的怀疑,即最初得到对西方贸易垄断事业支持的广州实业界,逐渐依赖鸦片;后来由于宫廷吮吸鸦片利润,它进而使北京也依赖鸦片了。贪污腐化和高尚的道德原则常常共存于世界上的一些权力中心,因而这样来联系似乎是可信的。嘉庆年间(1796—1821年),广州每年应交皇室的关税余额为855,000两银子,此款比帝国境内二十一个海关征税的全部余额(银2,261,000两)的三分之一还多。因此人们可以推测,广州有这么多官员都能得到利益,那么海关监督势必要上解一份给朝廷分享。[4] 此外,从清代贸易初期开始,中国东南地区的商人就已经和沿海罪犯紧密勾结在一起。这种勾结随着广州贸易制度的日趋稳定曾经有所减弱。现在它又在重振旗鼓,使得被派去治理这个地区的清朝官员比以往更加确信,有个完整的当地“叛国者”组织在帮助外夷腐蚀中国。

  鸦片烟在十八世纪没有获得有效的禁止。1820年道光帝登极时被这种违法行为所震惊。他的愤怒影响到当时的两广总督阮元,后者曾把鸦片走私贩从澳门驱逐到伶仃岛。但在十九世纪整个二十年代,关于洋药泛滥的报告不断传来;北京本地也公开出售,山西省有烟馆,上海附近有走私买卖,甚至安徽各地山上也遍种着红罂粟花。到1830年。道光帝也得知江南银价上涨,第二年他下诏逮捕走私贩以制止从广州输入鸦片,并命令恢复保甲制度和奖励告密,以制止国内种植鸦片。[5] 这两个措施都未能减弱暴利的吸引力,到1836年事情已很清楚了,“严厉”执行现行法律并不能遏止洋药的传播。因此,在那年5月17日,北京的一位官员许乃济大胆地建议说,禁止不是办法。姑且不论道德问题,可是银块外流却是实际问题,而这只有对鸦片贸易实行解禁并采取易货交易才能预防。清帝立刻要求其他高级官员讨论这个问题,他静默地倾听他们的辩论,不表态;以后这场辩论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进行了两年之久。

  第一个是解禁问题。当时有两种意见。解禁派辩解说,“空想的”实施禁令是不切实际的,除非皇帝愿意实行恐怖统治。继续不断的禁止只能使官员贪污腐化。最好的办法是把握现实,用易货交易的办法获得洋药,然后把它置于海关监督的垄断控制之下。这样,国家收入就会大量增加。这最后一点的确打动了道光帝的心,因为他是一位著名的主张节俭的人;但他又很自觉地模仿历史上的英明君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所负的道德义务。因此,他更容易接受道德派的反对意见,即违法不是废除法律的理由。世道可能是恶劣的,但这更是大胆恢复道德的理由。另一方面,如果鸦片被解禁,人们都要吸烟。

  道光帝同意道德派的意见,下令驻广州官员要更积极地执行反对中国人走私和贩卖的法律。这次禁烟运动的成绩超出了北京的意料。到1837年1月,广东按察使王青莲四处查封烟店,使鸦片贸易几乎销声匿迹,在这整个一年里有两千个贩烟者被捕。事实上,港脚商人掌握的洋药确实供过于求,因此价格暴跌。虽然有一个外商因走私而被驱逐出境,但是这里的外国人仍然认为,中国人对此反正不会十分认真,并且会认识到实行解禁在财政上是正确的。特别是他们仍然满有理由地认为可以免予逮捕。虽然豁免权是个关键问题,但由于道光帝对从广州呈递的乐观奏折产生了可以理解的怀疑,又由于他渴望这个问题获得最终和彻底的解决,所以免予逮捕的范围完全改变了。1838年6月2日,北京的另一位官员黄爵滋要求道光帝下令对烟民判以死刑,这引起了第二阶段的鸦片辩论,即辩论如何根除鸦片的方法。到这时为止,只有贩卖和种植鸦片者才受惩罚。黄爵滋争辩说,这还不够。只要有需要,寡廉鲜耻之徒就会竭力去迎合它。因此,一定要杜绝对鸦片的需要,即使它意味着千千万万的人死去也在所不惜。

  这时,沈阳的鞑靼族将军(满洲将军)宝兴向道德派提出了质问。他问道,你如何断定谁是吸烟者呢?从这样一条法律获得好处的只是衙役和胥吏,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这条法律勒索不幸的无辜者,或是利用它来报复宿怨。这样做不行,要打击的仍应是烟贩和走私者,因为他们是问题的关键。应当认真地执行现行法律即可,而不必另外颁布新的严刑峻法。这是个合理的劝告,但是道光帝知道,自从1820年以来走私者本已被逮捕,但洋药仍然源源流入中国。空谈执行法律很容易,但另外还必须制定确切的执行方法。另一方面,道德派的意见的确是激进派的意见,因为这些意见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最下层给予干预。这不但有些法家味道,而且还意味着把一件强有力的武器交给了不可能指望他们善于使用它的下级官员。难道那时没有人能够提出一个合理解决的办法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1838年7月10日听到了另一个人的言论,此人就是湖广总督林则徐。林则徐出身于福州一个家道中落的望族,这时他已有了出色的仕宦经历。1804年,他十九岁中举。后来任巡抚佐幕五年,接着在京任三年多翰林院庶吉士。此后,由于朝廷赏识他作事有魄力,他的升迁较常格稍快:他历任学政、(江南道)监察御史、(浙江省)道员、(浙江)盐运使、(江苏)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河东)河道总督等职,直到尚在比较年轻的四十七岁时已升任为巡抚。五年之内他又晋升为总督。他的经历清白无瑕。在1838年林则徐还没有和西方打交道的经验,他有着一个从未犯过严重错误的人的强烈信心。他为人处世很讲道德,有强烈责任感。这部分是因为他受了当时与他过从甚密的清帝国一些最严肃的知识分子的激励。在京城,他和著名政治理论家魏源及其他一些深受儒家“今文”学派影响的学者组织过一个学社。

  今文学派可以上溯到汉代(汉代人对当时尚存的儒家著作的可靠性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有一学派坚持说,用“今文”书写的经籍是经文的真文。另一派学者则相信,从孔子出生地附近一堵墙内发现的用“古”文书写的著作才是可靠的经文。后一学派最终占了上风,部分原因是因为今文学家支持《春秋公羊传》,此书对儒家思想比那更为世俗的《左传》作了更多空想化的解释。这场争论到公元第三世纪才平息下来,它对于发展儒家思想起过重要的作用,宛如阿里乌斯教派异端之于中世纪天主教教义那样重要。今文学家对经典的注释一直被禁止,直到十八世纪训诂学家庄存与才恢复了这项工作。庄存与的一个嫡传弟子名龚自珍,后者在鸦片战争时期继续阐发今文学派的学说;龚自珍是林则徐的至友,也是该进步文社中的成员之一,这些学者在当时开始意识到正统的程朱理学对清帝国是一种致命的压力。振奋精神需要道义上有所作为,但这种作为不是宋代玄学的“空洞”说教,也不是清代汉学枯燥的训诂,而是伦常日用的治平之术。对这个道理的认识,最初并不是很清楚的,只是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康有为才大胆表达出来。这就要求人们担负起重任,并且还要顺应正在变化中的时代。今文学家从经典中找到了“合时”一词作为根据,这个概念在经典著作中屡见不鲜,足以使人们相信他们的这个理论是可靠的,因为连孔子本人也认为人们只应在现代意义上利用古代事例。过去的范例不应盲从和附和,而应酌加修改,使其适合当前用途,此即“托古改制”。

  林则徐认为,这个见解能使人们很容易地懂得利用西学和西方武器来保卫中国文化。但是今文学派著作中充满着神秘主义和道德主义的微妙混合物,这一点对他的影响尤其深。如果“君子”能正确地领会天意,他就能及时地召唤天道的宏伟力量来显示奇迹。总之,圣贤乃是代表上天的。因此我们在魏源著作中可以读到这样一段话:

  “竹萌能破坚土不旬日而等身,荷蕖生水中一昼夜可长数寸,皆以中虚也。故虚空之力能持天载地。土让水,水让火,火让风,愈虚则力愈大。人之学虚空者如之何?……一阴一阳者天之道,而圣人常扶阳以抑阴。一治一乱者天之道,而圣人必拨乱以反正。何其与天道相左哉?”[6]

  人们的世俗的思与行之间总是脱节的,在思辨中的与在写例行奏疏时的同一位哲学家也往往言行不一。但林则徐比大多数人更好地通过了这一关。就他那个时代的人而言,他把这两方面结合得最好,他后来相信这样一个信念:在与英国作战时期上天是站在他一边的;正象在此前几个月那样,他用这种同样的道德热情使道光帝转变态度,接受了他的禁烟方案。

  到1838年,道光帝对官员们的优柔寡断感到愤怒,对鸦片辩论未获结论感到灰心。他所希望的是对问题的正反意见作出清醒的判断,然后采取决定性行动,而林则徐7月10日的奏章正中他的下怀,因为林则徐开门见山地谈到这场辩论的主旨。一方面,他完全同意宝兴的意见。死刑是对吸烟者非常严酷的惩罚。但洋药对于国家强盛毕竟是非常有害的。因为烟民是道德病态的人,因破坏法律而处决他是不对的。但是用死刑威胁他,恫吓他除去这种恶习是对的。“夫鸦片非难于革瘾,而难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7] 在此之前,谁也没有讨论过烟瘾的心理学,也没有讨论过戒烟问题。林则徐却强调了这两点。例如,他认为,虽可以用枪决相威胁,但吸烟之辈陷溺已深,会因戒烟痛苦而拖延到追悔莫及。因此,烟瘾必须由国家帮助来戒绝。须开设戒烟院,从死刑的公布到实施以一年为期,其中又分为四个阶段,愈到后来的阶段加罪愈严。同时,在南方应加强反对烟贩的斗争。因为瘾君子虽说到处都有,但关键仍在广州。对广州外籍走私贩的处理应与本国走私贩相同。他们毕竟是罪恶的渊薮。现在已不是用温和手段对待他们的时候了,要把他们真正置于中国法律的管制之下。

  这个包括多方面的纲领性文件有希望使禁烟奏效,因此林则徐立即奉召进京。他在京师受到不寻常的礼遇,他私人被道光帝召见竟达十九次。1838年12月31日,林则徐被任命为钦差大 臣。有一道上谕说明了道光帝授与这项非常任命的原因:

  “昨经降旨,特派湖广总督林则徐驰赴粤省,查办海口事件,并颁给钦差大臣关防,令该省水师,兼归节制。林则徐到粤后,自必遵旨竭力查办,以清弊源。唯该省窑口快蟹,或以开设烟馆,贩卖吸食,种种弊窦,必应随地随时,净绝根株。”[8]

  这几点训令是果断彻底的。其意义可看作是,如有必要,准许林则徐使中国采取军事行动。毫无疑问,道光帝和林则徐讨论过这种可能性,不过他们不习惯于用“开战”这个概念,即现代意义上的正式宣战。他们认为英国人桀骜不驯,林则徐这次南行就是要驾驭和平息他们。如果形势需要,他可以动用武力,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他在1839年9月向道光帝陈奏说:“鸦片必须清源,而边衅亦不容轻启。”[9] 避免危机的可靠办法是灵活地兼用胡萝卜和大棒,即“恩威并用”。正象林则徐对鸦片烟瘾所作的分析那样,这也有赖于应用心理学原则。正确地显示一下清帝国无可比拟的道德力量,可以慑服外夷。从这两方面看来,道光帝认为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威力在于确信可利用心理手段发动一场道德劝戒运动来禁绝鸦片。究竟如何才能不折不扣地做到这点,道光帝并不清楚。他赞同林则徐,也赞成这个措施,但其功过则将一如其他钦差大臣一样,而由他的成败来决定。禁烟必将成功,林则徐对此是毫不怀疑的。他为人刚直不阿,作事坚决果断,这易于使英国人慑服,正象容易使本国鸦片商畏惧一样。“战争”从来没有成为考虑的问题。

  [1] 斯宾士:《清代吸食鸦片概况》,载小韦克曼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和控制》。

  [2] 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第77页。弗兰克·金:《1845—1895年中国的货币和货币政策》,第140—143页。

  [3]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13页。

  [4] 张德昌:《清朝内务府的经济作用》,第258页。

  [5] 《清实录经济资料辑要》,第533页。这里有关于鸦片辩论的奏文和诏令,第527—533页;更加完备的材料具见于蒋廷黻编的《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卷1第24—36页。张馨保的《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一书对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批判性研究。

  [6] 魏源:《古微堂内集》,卷2第6页。

  [7]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20页。

  [8]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第17页。

  [9]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50—251页。也参看张馨保著《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第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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