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军事力量
成化皇帝统治的23年和弘治统治的18年,不但在它们面临的国内和边境的军事问题的性质方面,而且在它们作出的反应方面都互不相同。简而言之,朱见深与他的有军事头脑的祖父和父亲〔宣宗皇帝(1425—1435年在位)和英宗皇帝(1435—1449和1457—1464年在位)〕相同,向往他们的生气勃勃的、甚至具有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并且厚赏有成就的军事将领。与之相反,朱祐樘尊奉儒家的和平主义理想,不鼓励那些采取侵略性政策的人。在成化帝在位期间,共封了九个伯爵和一个侯爵,作为对军功的报偿;在弘治帝在位期间,只封了一个授给有功勋的贵族的爵号,而这个爵号是追封一个在1504年于北方边境战死的英勇而顽强的老将。虽然在这两代皇帝统治下,北方边境是明朝军事上主要和持续的关心点(这是不易摆脱和一直存在的一些根本原因所造成的),但那里出现了不断变化的形形色色的敌对领袖和联盟。(那里地形势将在以下的《北方的边境战争》一节讨论。)
成化统治的更带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反映了三个因素:(1)军事威胁来自更强有力的敌人;(2)皇帝的态度保证了中国人作出积极的反应;(3)爱搞权术的官员——象宦官汪直——认识到可以从凯旋或报捷中获取个人利益,就在成化统治时期为这类行径制造更多的机会。不像他们的大部分前辈,这两个皇帝都没有亲自出征,以后的明代皇帝除了喜欢模仿英雄的正德皇帝(1506—1521年)外,也没有这样干过。
宪宗虽然喜爱武功,本人却不壮健;温和和主张和平的孝宗在整个明代的皇室中是最不可能成为战地统帅的人。可是他有一次相当含糊地提出,也许他要义不容辞地率军对其北方的敌人进行一次讨伐。1504年夏季快到他的统治结束之时,大同的边防区又遭受了几乎是每年发生的袭击。他召集他的一批大学士私下讨论了这一他似乎认为会使人们怀疑他统治的正义性的永无休止的问题,也许他还想起了公元前12世纪周武王向商代的暴君发泄的那种令人钦佩的义愤,结果他便去考虑如何制服桀骜不驯的蒙古人的种种办法。在认真思考后,他的儒家的责任感明显地克服了他对战争的厌恶,同时一名勇猛的指挥及他率领的一支所的人马在敌我人数悬殊的情况下英勇殉国的消息又进而激发了这种责任感,于是一向谨慎的孝宗经过长期的犹豫之后就提出:“太宗频出塞,今何不可?”这一与他性格不一致的提议一定引起了众人的惊奇,他信赖的兵部尚书刘大夏克制了这种情绪,以完美的朝臣的机敏答道:“陛下神武固不后太宗,而将领士马远不逮。”他引了永乐帝时期的一件事以证实他的论点,最后他下结论说:“度今上策惟守耳。”
对于刘大夏对明初帝国的军事形势与一个世纪以后的军事形势的比较,我们完全可以作更深入的发挥;前后形势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历史学家已经注意到在明初几代皇帝时期造就的勋贵的衰落以及职业军人和皇帝之间紧密关系的减弱。到15世纪中期,对军事的控制和对封赏的垄断,正在从以往英雄人物的第二和第三代有爵号的、但往往是无能的后裔转到了文职官僚和从事军事的宦官手中。军事政策日益由文职官僚来决定。15世纪后期几个最能干的军事领袖像16世纪初期最著名的王守仁(哲学家王阳明)那样,都是科举出身和从其他行政职务转任军事领导的人;突出的例子有:韩雍(1422—1478年)、王越(1426—1499年)、项忠(1421—1502年)和马文升(1426—1510年)[1] 。对比之下,与他们同时的一些最高级的世袭军事将领却大都无能而不值一提。此外,在位的皇帝已不再是擅长军事和能够亲自严密监督整个中国军事制度去执行任务的人;优秀领导人的出现和使用都带有偶然性,支持军事的结构再也得不到严格的维护。这种变化是逐步的,在暂时的更有利的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向好的方面转化。但是总的说来,刘大夏关于明中叶诸帝掌握的军事手段“远不逮”以前几代皇代掌握的手段这一判断是很深刻和正确的。
摆在宪宗和孝宗时期的明政府面前的军事问题是组织问题——如征兵、训练、部署、后勤支援及军队领导——和在国内及国际上必须使用武力的那些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将按以下顺序在下面作简要的论述:组织问题,盗寇和叛乱引起的国内大事,与其他国家——这里是指亚洲内陆——在边境上进行的战争。
中国兵制的组织结构在这两个统治时期没有大的变动。它的基本部分是驻守在全帝国的大约500个卫及组成它们的所;每个卫名义上有官兵5600人,他们理论上来自世袭的军户,而实际上往往由雇佣的人代替。帝国所有的卫名义上的兵力应该接近300万名官兵,但到明中叶,可能略少于此数的一半。它们由五个大都督府指挥,而不是由中央统一调动。此外,还有以类似方式组织起来的专门的禁卫军,其数超过70个卫,分别驻于北京及其附近。名义上,这些卫又可提供将近100万士兵,但它们的人员严重地不足,事实上其士兵大部分不带武器,而是作为劳工从事劳动。它们有其数以千以万计的超编军官,这些职务不加区别地授给那些与朝廷有关系的人的亲属。
京卫独立于五个都督府而不受其节制。还为北方边境的九边设置一个专门的指挥机构,九边为长城沿线保卫中国不受亚洲内陆侵袭的几个地区。这种军事力量得到较为适当的维持;这时它的实际兵力约30万人,它的供应和训练都优于各省的卫,不过也有领导素质差的问题。不论是镇压国内的骚乱,或是保卫边境,为大规模的战役建立专门的指挥机构成了定制。到成化和弘治时期,这类紧要事件一般需要专门征募民兵,或者专门集结专业的战斗部队,因为旧的卫的建置在军事上已不再是举足轻重的了。背上了一个早已衰败的制度的包袱,这两个皇帝及其军事顾问只能试图改造和零星地改进。
一个旨在改进京师防御的这种组织改造就是统一训练的做法,它在1464年由精力旺盛的兵部尚书于谦在1449年危机时提出,然后又被放弃了。宪宗登基后最初采取的行动之一是下令恢复这个制度。各有人的12个“团营”从30多万士兵精选出来,这30万名士兵原先组成了三个专门轮换训练步兵、骑兵(主要是蒙古人)和火器兵的京营。三个营的士兵名义上是从北京附近各省的卫轮换送来,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超龄而合法或非法地被留下作为仆人或劳工从事劳动。在新制度规定下,选拔出12万名最优秀的士兵;不合格者再分配任务或退役。这样组成的12支训练部队之所以称为“团营”,是因为它们的训练把步兵、骑兵和炮兵的职能合在一起,并且把这三个组成的兵种的指挥统一起来,以便形成更大的战斗力。
宣宗皇后的兄弟孙继宗因他在1457年英宗复辟时所起的作用而被封为会昌侯,这时被任命为12个团营的指挥,由此可见朝廷对改革的重视。但是与这项工作有关的最重要的军事人物却是杰出的宦官将领刘永诚,他当时已经73岁,是一个从永乐皇帝时期起的久经沙场的老将,这时负起了指导新的训练活动的实际责任。12个团营也各有一名宦官监军,作为指挥的第二把手。
恢复的制度后来经历了若干修正,并且一度显得很有成效。汪直于15世纪70年代中期掌权以后,团营完全变成由宦官指挥和领导的事业。常常有一半以上在编的兵力不知去向,他们非法地充当了高级军事领导人和宦官的劳动力。宪宗于1487年登基后不久,把12个团营的领导权重新转交给文官。他挑的指挥官的人选是新任命为都御史(后任工部尚书,继而又任兵部尚书)的马文升,他作为一名军事行政长官的非凡能力已在北方边境的长期和杰出的工作中得到了证明。这个制度从此历经变迁,直到它在1550年被废除为止,当时重新出现的蒙古入侵再次要求朝廷进行组织改革。
1494年,一份诏令为征募和利用民兵确立了全国性的准则,这些民兵名义上是百姓中志愿服兵役的人。在边境,这些人称土兵,在各省,他们称为民壮。自1449年的危机以来,紧急时期在百姓中征募志愿民兵的做法已经非正规地发展起来;而现在在使这一做法正规化的同时,卫所制度的缺点也进一步被人们认识到。1502年据说有30万民壮已被吸收进卫所,这样有助于填补卫所兵员的缺额。又经过了50年,专门征募的部队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完全代替卫所驻守部队的倾向。
1496年夏,兵部尚书马文升呈上一份长篇的奏折,详细陈述了自开国皇帝和永乐帝统治以来中国军事建置衰落的各个方面。在一道显然与马文升商讨后起草的批复诏令中,皇帝接受了若干改革,其中最引人兴趣的是大力招收“将才”的活动。他提出自宪宗设武举——与文官科举考试相对应的考试,在1464年晚期宣布开科,在15世纪70年代加以扩大——以来,已经造就了能充任日益增多的武职的人,但是那些具有杰出将才的人却没有被吸收。他极力主张地方官员应该物色精通战术战略和具有领导素质的人,并根据武举规定的程序吸收他们。以后不久,他授权通过更体面地直接任命这些具有卓越才能的人担任应该担任的工作来召集他们。[2] 但是历史学家沮丧地指出,没有人曾经应皇帝之召。
在中国军队中,奖赏和晋升除了高级将领外都根据各个战士俘获或杀死敌人的记录,并通过交出的俘虏或其首级来核实。以首级核实的办法远为方便,并更普遍地被采用。奖赏的规格取决于发生战斗行动的战区。也就是说,奖赏根据战斗带来危险的大小和敌人的凶猛程度分为几等。在战斗中抓获一名敌军将领或其他指挥官会得到特殊的奖赏。另外,在北方和东北边境砍下敌人首级带来最高奖赏,从西边(西藏)边境和在与西南土著战斗中得到首级次之,而在与盗寇或叛乱者作战时取得汉人首级的奖赏则属于末等。在特别危急的时期,奖赏制度有了变动,对当时最危险的新敌人的首级给予更高的奖赏。这个制度受到许多人的批评,特别是有和平思想的儒家政治家的批评,他们认识到这样会牺牲无辜者——凶残的将领常常被指责在战区,甚至远在战线后方斩杀不幸的非战斗人员,以便扩大他们的战果。反黩武主义的御史们也常常揭露一些将领的虚假战报。他们与个别的战士不同,当他们宣布“胜利”时可以从他们的部队获得的首级的总数中得益,并要求奖赏。但是这个制度虽然常遭批评,却没有变动。
总之,在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中国的军事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结构变化,尽管人们日益认识到它的缺点。一个值得注意的积累性的变化是宦官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他们正式行使“监军”的职能,监军即使不是在名义上指挥驻守战略要地的部队和战地的军队,也是指挥机构的第二把手。他们的权力结构的最高等级是宦官官僚集团的领导(司礼监)而不是兵部或五个都督府。这并不能提高军事专业的声望。在这两代皇帝治下进行改革的最雄心勃勃的企图是在京师12个团营中恢复训练活动,这项改进能短期地提高京师防卫士兵的战斗力,加强对他们的支援体制和提高士气。但是,这样拼拼凑凑的改进不能实质性地改变更大的现实情况。
在明代中叶,战争是国家政策的一个不得力的手段,它本身在这个时期对国家的存在并没有关键性的影响。军事机构虽然在明代政府是最庞大和最花钱的组成部分,却是建立在一盘散沙之上。作为一个在注重功勋的社会环境中的名义上的世袭制度,它在明代社会中没有稳固的位置,在公众的心目中也不处于受尊敬的地位。除了把军事当作他们所偏爱的用以控制社会的标准道德手段中的一种极端制裁手段外,大部分文职官僚并不信赖它。军队中的职业领导人,不论是世袭和处于最高层的贵族军人,或是从武的宦官,一般几乎得不到威望,更不受人尊敬。军队是这样一个政府的军事力量,它越来越面向和平,除了保卫边疆和维持国内安宁外,没有其他军事目标。因此在明代中叶,许多人已看到了军事上带根本性的组织缺陷,但只有少数非凡的政治家才认真注意这些缺陷。
盗寇和叛乱者
在中国人对社会动乱的分类中,盗寇与叛乱的区别有点像传统中国动物学分类中家鼠和老鼠的区别——它们属于同一类,但后者大于前者。名称的内容是部分重合的,行政官员不得不辨别的一个重要区分是,盗寇行为对地方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而叛乱则对国家提出挑战,可能危及它的安全。成化统治的初期受到了更大规模和更具威胁性的一类动乱以及边境战争的折磨。这几年的地方盗寇活动也多于往常。当爆发的应称之为叛乱的一类事件属于非汉族的土著——当时仍支配着南方和西南各省大部分领土的部落民——的动乱时,这就增加了问题的重要性。如同北方边境问题和中国与亚洲内陆各国的关系,在中国的官员中也存在着关于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的许多争论。作出的反应在严厉的军事镇压和各种政治及文化诱导的形式之间交替变化。这个时期可以使我们对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作一些有价值的初步探索。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和针对非汉族民族的其他国内战争
广西瑶族人民的叛乱由一个能干的首领侯大狗——瑶族四“大族”之一的头人——领导;这个叛乱自15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在酝酿之中。它在1464年正当宪宗登基时全面爆发。对这个区域的几个行政长官来说,危机更因邻近的苗族和壮族同时发动的起义而加剧。受影响的中心区位于广西中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浔州城(今桂平)西北长达75或100英里的浔江(黔江)流域。浔江的这一段迂回曲折,穿过森林覆盖的陡峭山岭,它的峡谷既深又隘,土人靠在那里生长的大藤越过峡谷;悬挂的大藤宛如吊桥,因而给峡谷起名为大藤峡。历史上的这一事件也以此命名。
叛乱和镇压活动波及包括邻近的今湖南、贵州、江西和广东四个省的区域,在广东,它一直蔓延到珠江江口的新会,直达省府广州的门口。当这次土著的起事发生在偏远的边境区而侵入了具有大城市和经济、政治权力中心的人烟稠密的沿海地带时,整个华南大为震动。经过远征军不到半年的征讨后,侯大狗在1466年被俘,但要平定这个区域还需要好几年,而且以后叛乱屡次发生,一直持续到下一个世纪。事实上,广西部落零星的叛乱延续到了近代。因此,15世纪60年代的所谓平定叛乱必须放在漫长的历史背景中去考察,但是它至少解决了当前的危机。
地方部队在1464年对最初叛乱的反应未取得成功。在1465年初期,兵部尚书王竑分析了形势,认为需要迅速和果断的军事行动。他认为省级官员由于想用大赦和奖赏的办法争取瑶族的叛乱者,已经把问题搞糟了。王竑认为,这种办法就像对待宠坏的孩子那样,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国家不准备采取果断的措施。他提出,新任广东副使韩雍具有这个任务所需要的文武才能。在都督赵辅的麾下设一战地指挥部;赵来自世袭的军官集团,能力不强但地位很高。赵被任命为这次战役的总兵,而韩雍则为第二把手,此外还有两名高级宦官担任的监军,以及核实向上呈递的奖赏要求的御史和其他文、武官员。但是作战的指挥权完全操在韩雍手中;他作出所有的决定。幸而赵辅和两名高级宦官把他当作领袖并与他合作。这在明代中叶的军事行动中是不多见的。
韩雍在2月份被任命,到7月初期已经赶往南京,去完成集结他将率领南下到广西省的野战军的工作,并与他的参谋军官商讨战略。一个文人政治家,广东人丘濬在一封给首辅大学士李贤的信中,递呈了一项作战的计划,李贤随即转呈给皇帝,并附上赞赏的评语。韩雍在南京接到了要他采纳丘濬的战略的命令,战略提出要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广东,扑灭已在那里蔓延的所有叛乱,另一路进入广西的峡谷区,以压住在其根据地的瑶人,然后等待他们投降。韩雍究竟采纳了这项计划,还是认为它过于胆怯而予以拒绝,记载所述不一。但是可以肯定,他在战地现场作出一切决定。
名士兵,其中包括1000名其勇猛残忍使人畏惧的蒙古骑兵弓箭手,到夏末浩浩荡荡前往广西,在那里据说有16万名本地士兵与之会合。韩雍在峡谷区边缘很快向瑶人进行攻击,赢得了斩首六、七千人的初步胜利,并诱使一些瑶人投降和加入官军。韩雍不顾所有眼光狭隘的建议,决定直接攻打峡谷区中央瑶人的栅寨。在1465年12月和1466年1月的一系列激战中,两路大军在大藤峡会合,攻进峡中,焚烧了部分峡谷,并击溃了敌人。侯大狗和他的近800名追随者被生俘和解往京师斩首。许多栅寨被毁,所获首级超过3200个。中国的军队在此以前从未能深入瑶人的居于心腹要地的堡垒。
厚密达数英尺的大藤被砍掉,同时为了加深人的印象,其名改为断藤峡。以后的斗争进行得非常严酷残忍,为的是恫吓瑶族人民。军队被调往邻近各省,以镇压叛乱的外沿区。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个区域,韩雍设想的军事和政治调整方案送呈朝廷并被采纳。这些方案包括在峡谷入口处设立一个新的州,加强治安,强化广东广西这两个最受直接影响的省份的文武事务的协调,任命一批瑶族部落首领为这个地区的负责官员。韩雍本人被指定留在那里进行监督,直至1468年后期。
最后将成为广西主要部落民族的壮族单独地受到特别的注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因其毒箭而使人非常畏惧,这种毒箭能“立即致人死地”。中国人用他们去对付瑶人,征募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战士为设在峡谷区中央的一个所的士兵,并且“根据习俗”由劝诱他们投降的中国军官率领。到这个世纪结束之前,这些壮人还两次叛乱。
瑶族的大藤峡起义是15世纪后期最震撼大地的一次部落起义,但只是这个时期许多起义中的一次。在这次起义的余波中,有苗族人民发动的大规模动乱,苗人在1464年已与瑶人一起叛乱,而在次年与他们一起遭到镇压。但是遍布中国西南的苗族在他们的几个中心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其中的一个中心是湖南西南位于与贵州交界处的靖州,广西的动乱似乎已蔓延到那里。李震率领的一支大军不得不在1467年初期镇压1466年后期在那里爆发的一次起义。李震出身于世袭的军官阶级,并继承了卫指挥使的官阶。15世纪40年代以来,他已在与西南的土著交战,他的英名使他们胆战心惊。他这时已成为贵州都指挥使和西南防御结构中的中流砥柱。他代表了明代控制部落民族的力量中的一股势力,即主张单纯使用武力的一派。他通常迅猛地获得成果,但这些结果很少能持久下去。他宣布1467年在靖州平定了苗族,杀死数千人。他们在1475年再次造反,他在1476初期又宣布平定了他们和杀死数千人。
一次据推测也是苗族的山都掌部落民发动的严重叛乱在位于播州、泸州和叙州的四川和贵州两省交界处同时爆发。虽然发生在贵州省的对面,但它可能与李震征剿的几次叛乱有关系。一支新任兵部尚书程信也参加的远征军在1466和1467年的大部分时期中在那里征讨;他们报告说,叛乱在1468年的仲夏被决定性地镇压下去,当时程信被召回京。但是苗族和其他民族于15世纪70年代又在那里叛乱,这需要进行直到1480年才结束的三年战争。
中国人强加给土著人民的真正苦难(虽然这不是中央政府的本意)看来引起了许多动乱。但是,有的动乱仅仅是土著更加好武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后一种类型的最令人注意的例子是弘治统治快结束时发生在与云南交界的西南贵州。许多西南的部落民族有女性领袖;明朝朝廷完全承认那些社会的女权思想的合法性,并且批准一批妇女的世袭领导权。其中之一是贵州省普安府一位名米鲁的妇女,她领导了1499至1502年的众所周知的叛乱。叛乱蔓延到云南省“罗罗”族(今彝族)的据点曲靖府,她可能也属于“罗罗”族。她谋害了一批可能与她争夺领导权的她丈夫的家族成员,与她丈夫的一个下属发生关系,然后与此人成婚,一起公开叛乱。
她的追随者日益增加,并且威胁两省的一些重要的府,最后政府组成大军去镇压她的叛乱。征剿需要四个省的官军,再加上地方军(可能大部分是部落士兵),其中一支经过五个月的追剿,最后把她俘获并斩首。这次战斗破坏了几百个部落栅寨,造成数千人死亡。这一次叛乱不同于许多部落叛乱,似乎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叛乱,而不过是她生涯中的特别无法无天的行动。
在以后的整个15世纪,如同整个明朝的大部分时期,官员们就如何处理经常发生的非汉族人民动乱这些朝廷面临的政治问题争论不休。来自有大批非汉族部落民的区域的官员常常极力主张采用本地部落领袖领导的形式,以取代强加给本地人的不论是否有部落民任职的中国组织形式。促使表达这种思想的两个事例值得作进一步的讨论。
1500至1503年期间,广东省海南岛发生了一次相当严重但有地理局限性的部落叛乱,这是一次该省黎族的起事。他们对一批批贪婪而残酷的州府官员的虐待非常不满,就组织了一次以该省内地可靠的山区为基地的抵抗运动。他们由一个受尊敬和能干的部落领袖领导,他集结了武装的团伙以反击沿海的华人社区。在危机发展到高潮时,朝廷收到户部主事冯颙的奏疏,冯颙本人也是海南岛的汉人。他陈述的观点得到朝廷的认可。
他的计划是吸收过去有世袭职务的黎族部落领袖的儿孙担任负责任的部落土司,这些职务由朝廷批准,并具有朝廷授予的治理黎族部落的权力。这些职务原先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正规的汉族官职。冯颙极力主张,这些黎族的天然领袖这时应被容许去组织负责维持安宁的军事部队,在那些取得成效的地方,这些人将如以前的成化时期那样,可以世世代代拥有其祖先的土司的地位。这表示从把土著吸收到汉族统治的中国社会之中的这一措施后退了一步。但是冯颙认为,这样将把对黎族交战的责任交给黎族人民,免去了中国的统治者这一艰难的任务。他争辩说,这样将保护黎族不受剥削和消除汉黎两族社区之间冲突的根源,这一点也许在冯颙心目中是更加重要的。虽然冯颙的分析得到赞同,并被命令采纳,但是海南的危急局势即将出现;更强硬的措施也被采用,其结果是迅速赢得胜利。黎族的起义在1503年被镇压下去,从大陆开来的汉、蒙士兵伤亡沉重。[3] 海南岛的黎族周期性的造反持续到20世纪。
在有的地方,骚乱的部落民占领了省际交通运输的战略要地,或者直接威胁汉族统治者的利益,他们的起事就直接引起当局的注意,通常受到武力镇压。在15世纪60和70年代四川南部爆发的如上所述播州、泸州和叙州叛乱的一连串起事中可以看到一个例子。重庆西南的这个区域横跨贵州、云南和四川三省交界的长江。当李震于15世纪70年代后期在毗邻的贵州省镇压苗族时,四川巡抚张瓒也在此区域内进行征剿。他在呈给皇帝的报告中称主要的叛乱集团为“生”苗;在1476年宣布他们被“平定”以后,他奉命前往四川省西北角镇压一次藏人的起事,这项任务使他忙碌到1478年。1479年,苗人又操起武器,这时他们反对的是已经强加给他们的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张巡抚急忙赶回这个旧战场,并报告朝廷,他必须再次与他们交战。
在这场危机中,礼部右侍部周洪谟在1479年年末呈上一份奏疏,其中生动而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四川的土著民。[4] 其部分内容如下:
臣叙人也,叙之夷情,臣固知之。戎、珙、筠、高四县在宋元时皆立土官,以夷治夷。羁縻而已。国朝代以流官,不通夷语,不诸夷情。其下因得肆行苛刻,激变其党。洪武、永乐、宣德、正统年间四命大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年,势益滋蔓。得汉人缚之于树乱射之,曰:“尔害我亦已久矣。”天顺、成化间,累出为恶。臣于是时尝言,剿之不能,抚之不从,唯立土官治之,为久远之利。诸夷忻然悦服。都御史汪浩徼倖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之二百七十余人。诸夷怨入骨髓,以为官军诱杀之,转肆虏掠。后兵部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谓虽不能如前代(宋、元)设总管府长官司,亦合设冠带把事,分抚各寨。令夷人自推公平宽厚者一人为大寨主,许以世袭。其有不任,别选贤者代之。如此则汉不扰夷,夷不仇汉,可相安于永久矣。
这个建议在最高层被批准,但没有得到贯彻。和平是通过军事手段而恢复的,维持了10年左右。但西南各省苗族人总的不安分的情况,像大部分臣服民族的情况那样,是当局不断关注的原因。的确,在许多地方,土司之职在明朝一直存在,并且延续到下一个王朝,但是它们大部分存在于最边远的边缘区域。在明代的国家战略考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那些地方,当时非汉族少数民族的相对的自治和以后一样就被置之不顾。在明代中叶,土著的部落和民族仍有余地,可以让出地盘而迁往更远和更偏僻的边区。不幸的是,中国的史籍记载倾向于——这完全可以理解——用地理的而不是种族的名称去认定它们。因此,有关控制它们的军事和政治措施的大量记载使学者仍难以对华南的人种学理出头绪。它的复杂性和流动性向明史学者提出了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荆襄叛乱,1465—1476年
15世纪中国人反对明朝的最大一次叛乱,及1399至1402年的内战和17世纪初期的最后的混乱之间在某些方面最为严重的社会动乱,是以湖广(湖北北部)西北的荆州和襄阳两个府命名的叛乱。它又称郧阳之乱,其名来自1476年末为了加强这个不安宁地区的治理而设立的一个新府。这是对几十年来一直未消失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几种政治反应之一;在这里,姑且以1476年标志这次叛乱的结束。但是,只有在最大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才能最清楚地了解荆襄叛乱。
荆襄地区大致为200平方英里:新的郧阳府地处中央,南北150英里,东西超过100英里。因此,郧阳府约相当于美国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两个州的总面积,而荆襄区的大小相当于苏格兰。虽然多山,这个地区有几条大河流流过,土地肥沃。在唐宋时代,这个地区人烟稠密,秩序井然,当时它更靠近帝国的政治中心。从10世纪起,特别在元代,外国的入侵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以致到14世纪这个区域已变成实际上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战争和饥荒的难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正规的管制。背井离乡的擅自占住的居民桀骜不驯,容易接受盗寇的领导。
在明朝建国之际,当时的杰出将领之一邓俞奉命在1369年和1370年去清除这些目无法纪的人口,并且令人费解地不让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进一步渗入此地。也许是因为全国秩序全面恢复,明初的政府不可能预见到促使走投无路的人民逃离其华北故土的未来的压力,但是到15世纪30年代后期,有人注意到河南为饥饿所迫的人又向西迁移,进入荆州和襄阳。荆襄区正西面陕西南部的汉中的一名军事将领当时警告说,严重的动乱肯定又要在那里爆发,因为在日益增长的人口中,既然官府没有正式形成权威,各种不正当的权力网络就在形成,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和产品。但是朝廷决定对值得怜悯的流离失所的人民进行温和的说服,所以没有采取坚定的措施。
到15世纪50和60年代,已在这个区域居住而没有登记的流亡人口已达数十万人。15世纪60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刘通的领袖;他得到了象征一个有凝聚力的叛乱运动的一批宗教和民间顾问的帮助。刘通曾举起放在他故乡河南中部西华县县衙门入口处的一个据说重达1000斤的石狻猊,因而出了名。由于这次挑战性的显示力量的举动,人称他为“刘千斤”,他也拥有有助于领导叛乱的超人法术。
这个区域一些小股盗寇领袖逐渐活跃起来,他们在藐视法律和领导团伙进行袭掠的能力方面互争高低。刘通向他们之中的一批人建议,要他们都当他的副手,共举大事。他们占领一个小城,扯起一面称帝称王的黄旗,举刘通为汉王,宣布年号为德胜。设立了大部分为武职的官职,以与他合作的各种人选充任。刘通的几个儿子领导左和右的主力军,据说它们的人数达数万人。后来成为孝宗时期著名的吏部尚书的陕西人王恕,当时正任副都御史兼西北湖广的巡抚,专门负责这个区域游移不定的人口。他就起义之事上报皇帝并评论说,虽然一般困苦的人可加以关怀和照顾,但是奸民和制造混乱的人非动用武力不足以使之慑服。关于采取什么适当方式的争论,与土著起义引起的争论相似。
经过几个月的拖延后,朝廷作出了使用武力的反应。如同同时期的大藤峡事件和其他的起义,一支由资深的职业军官率领的野战军组成了,这一次由抚宁伯朱勇率领,他后来在北方边境有突出的表现。工部尚书和后来任兵部尚书(1467—1474)的白圭作为实际上是第二指挥的提督军务与宦官监军和核实请赏要求的御史等一批通常的编制人员一起前往。邻省军事领导人,特别是当时的湖广军事指挥官和新近因战胜苗族而抽出身来的李震,把守卫他们本省的部队调来,组成一支庞大的野战军。它在1465年后期出发,所向披靡,直捣叛乱的中心,在1466年仲夏,抓获刘通及其40名主要的助手;他们被解往京师斩首。在这一年的以后时期,其他的领袖和叛军残余被追逐至四川境内。
这个区域的主要问题并不因胜利的军事行动而有所改变。数万名居无定所的人继续住在那里。朝廷派官员去提供有限的和表面的救济和照顾,但是一旦叛乱被打垮,看来当局并没有认识到做进一步工作的必要性。当1470年刘通的几名以前助手又从隐藏的地点露面领导一次新的叛乱时,人们才认识到真正的问题继续存在。这一年整个华北出现自然灾害;据报道,多达90万名新难民已从邻近区域逃荒而聚集在荆襄。新的叛乱领袖自称太平王,这是对灾难形势的一个吸引人的反应。
1470年末,当时在京的右都御史和这个时期士大夫出身的最卓越的军事领袖之一项忠被调遣去镇压新的叛乱。他在1471年初期到省,得到湖广的李震的帮助,到这一年年末又完成了军事行动。据报道,他们的联军多达25万人,官方记载声称,除了处决几百名叛乱领袖外,他们把将近150万人强制遣返原籍,把被认为与叛乱有牵连的人发配边境。在1474年担任刑部尚书,然后又任兵部尚书之前,项忠很快被调到更重要的北方边境执行任务。
七年中的第二次荆襄叛乱已被镇压,这个区域被“平定”。在战役结束后,项忠的捷报立刻受到质疑,他被指控为滥杀无辜。这些指控不论是否属实,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他和李震可能不比其他将领更加涂炭生灵,他们虐待难民的行动与既定的政策也不背道而驰。他为他的行动呈上一份有力的辩护辞,皇帝不顾对他的弹劾,仍提升了他。
由于项忠强制驱散这个区域的非法居民,荆襄的问题已经有所变化。除了这个行动外,他在呈上的最后一份报告中提出并被政府采纳的关于稳定这个区域的建议无非是军事改组和警察活动的内容。甚至驱赶居民也只暂时起了变化。1476年6月,回流的流动人口再次叛乱。这一次,都察院的文官原杰奉命前往调查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政治和社会的手段。在上报新的社会动乱时,朝廷进行了一次争论;士大夫们在呈上的奏疏中提出建议和论点,并写出专题文章,在京师散发。
周洪谟作为一个熟悉该省土著问题的四川人,在1480年所写的一份奏疏,其部分内容已载在上一节,这一次他和别人一起表达了他的看法。他写的《流民说》极力主张以社会的措施去代替到那时一直在试行的军事解决办法。他提出给荆襄区难民以土地,并把他们安置在更完善的、行政更具同情心的地方政府治理下的地方。其他官员也以类似的语气上书言事,朝廷为他们所动。总之,新叛乱的规模并不大。原杰的使命是去寻找贯彻这种政策的手段,从而使有儒家思想的政治家有机会显示其基本原则的真理——利民即利国。
有的历史学家把原杰视为整个荆襄事件的真正英雄。他一到荆襄,就四出彻底调查情况,并向人民解释朝廷的仁慈用心。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要求取得他们在某些情况下已经耕种好几年的空地;现在可以而且应该登记而成为这个区域的合法居民;在新地能够生产之前将得到减税待遇;在选挑村长时有发言权。立刻受他影响的户超过11.3万,登记的人口达43.8万。在他的建议下,有一些县脱离了遥远的府治之地,在1476年后期另外成立一个新的郧阳府,从而在这个地区的中央建立了一级重要的行政机构。另外,组成一个以这个府城为基地的新的湖广行都使司;它受权控制郧阳府及其邻近的县,其中有的县位于其他省份。几个世纪以来,就这样第一次给这个区域迅速带来了一项保证社会秩序的实质性的稳定措施。
在郧阳一年多以后,竭尽全力的原杰被调走。1477年晚些时候,他在赴新任的途中,死于一个路边的驿站。传统的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荆襄之民闻之,无不流泣者。”[5]
其威胁性可以称得上达到真正叛乱的程度的其他地方动乱和盗寇活动的事例,在这两代皇帝的治下相对地说是很少的。长期存在的军事问题是北方边境一带无休止的战争。
亚洲内陆关系
在成化统治时期,以及程度稍小地在弘治时期,明朝试图在北方边境一带采取强有力的防御态势。它成功地与一批批蒙古人交战,从1470至1480年的10年中赢得了几次大胜利,这是1449年土木惨败以来的最初的几次胜利。明朝还大规模地建造和重建防御性的长城,特别是穿过陕西和在山西边境的几段,同时还扩大了以这几段城墙为基础的整体防御体系。明朝还与朝鲜联合,共同与在今之东满洲的建州三大女真部落联盟交战。它们至少暂时成功地在那里限制了女真族势力的扩大。这是有历史意义的,因为那些建州的女真人将在一个世纪或更多的时间内取代蒙古人而成为中国人北方的最具威胁性的敌人。在1644年,作为满族建立的清王朝,他们将侵入中国灭掉明朝。15世纪后期与蒙古人的几次战争将在下一节讨论;这里讨论的重点更为广泛,把明朝与亚洲内陆各国关系的更广泛的内容包括在内。
在整个这一时期内,蒙古民族分裂成若干国家和部落,它们分布于西起新疆,东至满洲的地区。如此众多的单位,以及女贞、维吾尔、西藏及其他民族的其他单位,通过纳贡制度而与中国人进行正规的交往。进贡活动容许每个得到承认的单位——民族、国家、部落和更小的实体——派代表团前来,代表团大部分由商人及其军事护送队组成,人数有时达数千,他们来到边境的过境地点,即位于长城沿线易于防守的少数指定的关隘。在很多情况下,规模略小但大部分仍由商人组成的代表团获准前往北京,作为中国皇帝的客人住在宾馆达数周至数月之久。
这个时期来自亚洲内陆的纳贡者,一般地说试图扩大他们的志愿使团的规模和增加来华的次数。他们迫切的关心是要取得亚洲内陆得不到的贸易货物,这些货物即使不是他们生活的必需品,也至少是他们向往的生活方式的必需品。在整个这一时期,特别是蒙古人常常不得不袭击边境哨所,狂热地要求更多的贸易特权,以便取得铁、粮食、手工产品以及奢侈用品,他们恫吓中国人,有时迫使他们作出军事反应。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在边境与之作战的一批批使团,却作为纳贡者在北京出现,一年中的某个月指挥边境袭掠的领袖在同年的另一个月又带着贡品来到北京。
从现代的观点看,这些边境关系中存在着一种虚假内容,当时的中国官员也发现蒙古人像谜那样不可捉摸。在当地和从历史上了解亚洲内陆的司律思在论述中国人对这个时期亚洲内陆发展情况的知识时写道:
不论明朝政府多么强烈地感到需要关于蒙古发展情况的情报,有时他们似乎了解得非常不够。在15世纪后半期,他们只有关于在蒙古谁继承谁和谁影响最大的模糊的概念。这个时期明朝往往不知道诸“小王子”的名字。这是一个多事之秋,甚至蒙古的年代史编写者也记述得很不确切,甚至很不准确,而且这些年代史是在以后很晚时期才编成的。这里的问题是,明朝对同时期的事件了解得很不够。一般地说,我们得到的印象是,1550年仇鸾作出的关于蒙古人对中国的了解远远多于中国人对蒙古的了解的论断,适用于明朝的大部分时期。[6]
由于材料的不完整和不准确,当时如同现在,明朝和蒙古的关系之谜对现代历史学家来说决不是易于看清楚的。他们面临一种不完整的记载。他们还必须处理双方的虚构的事实。最持久的虚构之一是出于当时和现在政治的需要,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存在的范围和意义作了大量错误的报道。事实是,总的说来中国的行政到长城沿线为止;越过这条线,中国的官署和官衔,以及他们在那里设立的行政结构,与其说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如说是公认的虚幻,而且是离北京越远,情况越是如此。
一个例外是西南辽宁的沿海区。它在明代称为山东北道或辽东都司。它与受其节制的山东(今山东省)并不毗邻。它从京畿区(今河北省)向东延伸到位于山海关的长城东端。从山东通过海路渡过渤海湾的狭窄的航道很容易到那里,这就成了行政上它依附于山东的根据。这条狭窄的沿海地带从中华帝国的早期就由中国人居住,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漫长岁月,在10世纪中国的力量衰落前,它一直由中国治理。辽东都司意味着恢复了对长城外的沿海中国居民的统治,但它治理的范围大大地向北方延伸而超过了旧的中国行政区,所以作为一个中国的直接治理分区,它一部分是事实,一部分是假象。
反映载于明代史料中职官表的中国地图并不分清假象和现实。中国最佳的这个时期的历史地图显然使人产生一个虚假的印象,即明朝的北方和西方边疆甚至比同一个地图声称的版图最大的清帝国的边境更为广袤,也远比今日中国的边境更为辽阔。[7]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它是通过以下的办法做到这一点的:模糊了中国本土的各个区域与主要在亚洲内陆和满洲的北方和西方的更加辽阔的领土之间的区别,前者直接由中国的地方和省的政府文武官署治理,而在北方和西方的领土上,中国和当地的掌权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面的联系纽带——基本上是名义上的纽带。也就是说,抱有期待心理的中国朝廷封给较小的部落首领以王、都司直至卫指挥的头衔。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但在明代,它的使用的范围却是前所未有的。
受朝廷封赐了中国官衔的人,把那些官衔加到他们以其他的方式所取得的本民族的有实权的官衔上。但是,中国的官衔不是没有意义的。在有些情况下,拥有中国的官衔有助于加强几个敌对的争权者之一的合法性,而中国人也感到不得不通过外交的或军事的手段去帮助有中国官衔的人。在其他情况下,除了保证给有中国官衔的人以重要的经济特权——参加纳贡贸易的权利——以外,中国的官衔和行使权力毫不相干。但是,无论如何,在中国人居住区以外,这类官衔就丧失了在中国境内的那种重要意义,在中国境内,它们表示完全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官僚结构中的职务。
当独立的国家和部落的非汉族领袖们争取到承认他们已经担任的职务的证书时,其结果将有利于他们参加贸易和得到源源而来的朝廷的丰厚的礼节性礼品。为了给边缘区普遍地赐予恩泽(从中国人的观点看),中国的朝廷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朝廷并没有幻想通过这些手段去真正地管理这些边缘区,而是,可以这样说,它通过在遥远的领土上飘扬中国的旗帜,来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性的影响。
在极西的蒙古民族的几个部已经皈依伊斯兰教,并且深深地卷进了中亚和西亚的政治事务之中。瓦剌(准噶尔、喀耳木)蒙古族的征服者也先力图把从亚洲内陆偏远的西北直至东面满洲的所有非伊斯兰化的民族统一起来;随着他在1455年死亡,这一努力也成为泡影。过了一个世纪,才又出了一个蒙古领袖,即来自鄂尔多斯的俺答王(1507—1582年),他的业绩可以与也先的短暂的成就相比,甚至还超过了后者。在成化和弘治时期,一度令人生畏的瓦剌人由于已远远地向西撤退,很少与中国接触,只是他们屡次与以河中地带为基地、但一直朝中国方向延伸到土鲁番的莫卧儿斯坦的察合台蒙古国进行的战争,才明显地促使中国人力图保留他们在中突厥斯坦(今新疆)的一定的影响。在成化统治时期,中国对中突厥斯坦的兴趣转到对其首都位于现在的同名城市的古维吾尔国哈密的控制方面;哈密城在甘肃西部最后一个中国驻守地西北约500英里之处。[8]
哈密连续地被一批信伊斯兰教的维吾尔王所统治,中国人封他们以“王”的爵号,而赐给一枚金质的官印;它定期地向中国纳贡并与中国进行贸易。维吾尔王与社会的上层很可能使用蒙古文(它以他们的维吾尔文书写,与维吾尔文属同一语系),作为重要的第二种政治语言。进行统治的哈密王处于莫卧儿斯坦蒙古王的影响之下,最后被后者所杀害,后者自称吐鲁番苏丹,他的领土紧邻哈密的西面。这位蒙古王在其西北的伊犁河谷还与仍为“异教徒”的瓦剌蒙古人交战。这样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接着又在1489年直到15世纪90年代连续地发生动乱,在动乱中,中国试图进行军事干涉。
在以上两起动乱中,可以预料得到朝廷的争论转到了中国是应求助于武力,还是用文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断绝一切贸易往来。1473年,首先试用武力。一名中国将军及作战幕僚,连同一支小分队被派到哈密和西甘肃的中国边境之间的两个最大的蒙古军事行政区。中国人已给它们起名为赤斤卫和罕东卫,它们的卫指挥实际上是其部落王子,拥有中国朝廷发给的委任状。这两名靠近中国边境和受中国影响的蒙古领袖愿意帮助中国保持穿过他们领土的商路一直畅通到哈密及更远的地方。他们把据说兵力达人的部队置于中国人的麾下,一起向哈密进军。这支中国人领导的蒙古军队快要攻取哈密城和实现中国人恢复维吾尔王系的目的时,他们得知来自土鲁番的强大的蒙古部队正在计划的行动不是在哈密正面进攻,而是直趋此时无兵力守卫的赤斤和罕东基地。蒙古的指挥放弃了他们对中国将领的诺言,赶回故土保卫自己的国家。人数不多的中国军队这时失去了主力军,被迫不光彩地撤退;哈密被敌对的土鲁番蒙古人所占,直到15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突厥斯坦不断的夺权斗争似乎又给中国人提供了干涉的机会,从1489年起是外交干涉,1495年又进行军事干涉。一支又由大部分愿意合作的蒙古人组成的中国部队从甘肃向西北进军。这一次土鲁番人后撤,同时带走了维吾尔王和他的金质官印。哈密被中国人占领,但为期短暂,又毫无意义;在年末前,土鲁番军队重新进城。这时中国人求助于另一种更有威力的武器。这发生在非常能干的马文升任兵部尚书的孝宗统治期的中叶。国策由有经验和有创见的大臣来执行。中国人禁止通过丝绸北路的一切贸易。到1497年,禁止贸易给正常地参加这一重要贸易的亚洲内陆诸政治实体造成的困难,促使土鲁番人作出妥协。他们释放了维吾尔王,归还他的官印,1499年中国人护送他回哈密重登王位。不幸的是,这个王颟顸无能,本国的人民痛恨他,因此政治局势依然很不稳定。
中国和土鲁番争夺控制哈密的斗争在16世纪的头几十年中呈拉锯战形势,但以后中国的地位逐渐削弱。_0430_0[9] 马文升在他仕宦生涯早期曾多年在西北边境任职;也许是出于这种经验,他对蒙古政治的洞察力,多于其他中国政治家通常所具备的。他在15世纪90年代预言,蒙古人最终会在突厥斯坦占上风;他说,那里不同民族的居民早就适应了蒙古的霸权,而不会加以抵制,特别是在成吉思汗的一名真正的后裔出现时更是如此。总之,在这种环境中,蒙古的皇权象征比与之竞争的中国的皇权象征更有力量。
哈密的例子是说明问题的。前往哈密的中国使者和军队在离开长城西端中国行政领土中最后一个前哨嘉峪关时,一直被描述为出塞,这说明中国和亚洲内陆的分界线并不是现代地图显示的那一条。越过长城,就是离开了中国。但是这条界线以外的中国影响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与中国的关系对哈密的王公和哈密与甘肃边境之间的蒙古首领们是重要的;这一事实就成了迤西诸国关系中的一种力量。中国可以结盟,有时成功地让内亚诸国为中国而战和把亲中国的首领扶上台。另外在少数情况下,中国会使用一种更加强有力的武器,即贸易,去努力压制遥远的首领们,这种手法与它通常利用贸易去诱使四面八方的国家忍受中国纳贡制度的约束完全一样。
使现代的读者难以理解的是,中国没有一贯地和合理地利用它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去支持它的外交目标。司律思和其他学者争辩说,如果它这样做了,它完全可能清除造成北方边境的冲突和紧张局势的主要根源。这个时期的中国不能更充分地做到这点,可以用以下的事实来解释:明代的贸易是作为纳贡制度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作为国家对它有兴趣的一种独立的活动来管理的(这个解释适用于整个明代,但不适用于它以前的朝代)。因此,贸易不受财政思想和经济管理的制约;它的形式是作为普天之下的君主与四海的礼仪关系的一个方面而由礼部制定的。
容许与纳贡相结合的贸易——也就是说一切陆上的对外贸易在法律上应由国家进行和经营——是作为皇室的一种特权进行的。(一切法定的贸易决不是只在陆地边境上存在;在沿海边境,政策同样有限制性,而且在1567年海禁解禁以前都知道是行不通的。)礼仪性的礼物交换以外的各种贸易和交换,至少在名义上是为了取得供皇室使用和享受的物品而进行的(军马和兵器则是例外,它们的采购由兵部负责)。这样,一切对外贸易都掌握在宦官手中,以皇帝私人利害关系的名义来经营,一般不受制于朝廷所制订的政策。蒙古人认为明朝是一个被腐化和贪权的宦官所控制的国家;他们就伴随纳贡活动的很不合心意的贸易而不断地与中国争吵、摩擦和交战,由此积累的经验很容易说明,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误的看法。
总之,中国试图通过外交去保持它在整个亚洲内陆的利益。可是,如同司律思注意到的那样,中国在成化统治时期似乎已经停止向所有不同的蒙古国家派出使团,以后也没有再派出。因此中国的外交变得依靠来到北京的使团和使者的单方面的活动。在蒙古人眼中,这样做主要是要求赏赐和从贸易中取利的机会。中国用来支持其外交活动的制裁有两种:一是军事惩罚,主要依靠蒙古人去与其他蒙古人交战;一是利用贸易。但是中国人不能充分地利用后者,把它当作一种资源或者一种武器,因为不合常情的和不像商业经营的管理操在为自己和为内廷服务的宦官手中。明朝与亚洲内陆抗衡的地位,既不像许多优越条件使它应有的那样强大,也不是高度合理的,也不能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灵活地调整,以便为中国的持久利益服务。
北方的边境战争
在整个明代中叶,蒙古人是中国的民族敌人。在北方边境与蒙古人的战争是最持久、费用最大和最危险的战争。北方边境战争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可以定在成化统治时期;这就是新建长城和改组利用长城的防御体系。
从15世纪后期的中国史料中可以认定的蒙古集团从东到西依次如下:所谓的兀良哈三卫;山西北部的土默特部;鄂尔多斯和陕西北部的鄂尔多斯部;在旧蒙古故土(今外蒙古)并向南延伸到从今之热河往西直至陕西和甘肃的中国北方防区的、明代中国人称为鞑靼王国的虽然并非一贯团结却是庞大的蒙古部落集团;西北长城内外的不同的蒙古领地,其中上述的赤斤和罕东两卫是其代表。
兀良哈是一个笼统使用的蒙古部落名称;在兀良哈三卫治理下的人民并不都是这个部落出身的蒙古人,甚至也许不全是蒙古人。三卫在洪武时期已经设立,为的是给那些试图逃避当时整个蒙古普遍存在的内部纷争和接受强大的新的明王朝的庇护以保持其自治的蒙古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和稳定。它们的基地是在西满洲沿西辽河(西拉木伦河)的大兴安岭的东麓,正好是10世纪建立辽帝国的契丹族的故土。
契丹人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他们多半已被吸收到蒙古民族之中。他们的肥沃的牧地已被赠给有世袭卫指挥头衔的朵颜、泰宁和福余的王公们。在中国的史料中,这三个卫被视为中国在东北的防御联盟中的中流砥柱。中国人授予三卫以有纳贡国特权的保护领地的地位,以期促使它们脱离其西面的所有蒙古人和充当防备其东面跃跃欲试的女真人的屏障。但是也先在15世纪40年代已经成功地压制住它们,使它们在15世纪40年代至少是半心半意地与他的统一蒙古的运动合作,而中国人一直担心新的大蒙古运动将破坏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但无论如何,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内,它们是蒙古人社会中最稳定的部分,中国的对蒙政策在那里执行得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好。
在行政上,整个东北,从大兴安岭西麓往东穿过满洲直至海滨,从辽东往北直至在北极地方的一条模糊的界线,被称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根据《明史》,奴儿干与三卫一起,共包括难以置信的384个卫,其中大部分是授予小的女真部落首领的空头衔。[10] 当时的战略思想是,必须使三卫的蒙古人继续成为该区域稳定的核心。但是在奴儿干以西,变动的形势使蒙古社会的其余部分在15世纪较晚的时期处于流动的状态。在它的中心部分,即中国人所称的鞑靼王国,它的所谓的小王子们(他们作为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有权要求领导全部蒙古人,而中国人对他们的了解则很少)的命运正在好转。
这个时期出现了杰出的巴图蒙克(约1464—约1532年),他蔑视明朝皇帝,自称大元可汗。他的11个儿子将成为以后几个世纪重要的蒙古领袖的前辈,而他正在促使统一的蒙古的力量重新强大。在他的孙子俺答的统治下,这个运动将在下一个世纪中叶达到高潮。从1483年起,当巴图蒙古成为中国史料中记载的小王子时,蒙古人正向南进逼长城的防线,并且肆意袭击。巴图蒙克诸子成了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的可汗,即王公。一个全部东蒙古人的强大联盟正在形成。
以这种形势作为背景,我们也许比当时的中国政治家和将军更容易了解中国人为何能在15世纪70年代整个十年中连续地在与蒙古大军作战时赢得重大的胜利,可是在平定不断发生的边境袭击时却没有进展。一个有关的、有时是合理的担心是,越来越坚持不懈地南下向山西、陕西和甘肃进逼的蒙古集团的袭击将与定居在长城南面从而从内部威胁北方边境防御的蒙古人联合起来。这种担心在1468和1469年强化了朝廷对固原起义的反应,并且无疑地促使它采用了在以后十年中明显地表现出来的咄咄逼人的反蒙姿态。
固原是北方的九边之一;当时明朝把它当作陕西西部的一部分来治理,但是后来它被包括在甘肃省东南的突出地带内。它大致位于兰州和西安中间,按直线计,在九边中的另一个边,即黄河河畔的宁夏以南将近200英里之处。明代史料称固原的蒙古人为土鞑,这个名称用来称呼北方几个省的蒙古人,这些人在元王朝灭亡后已远在中国本土内部定居,并且保留了某些自治权。固原起事的蒙古领袖在中国的史料中音译作满四(有时作满俊)。他是世袭的部落领袖,又是把丹之孙或曾孙;把丹是一个杰出的蒙古领袖,在1378年已向明朝的开国皇帝投降,并获准与他的部落在当时汉人很少的一个区域——固原——定居。
明朝希望,这些蒙古人将接受和平的和定居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拥有肥沃的牧地的情况下,他们通过牧马、练习箭术和狩猎,保留了他们的武艺;他们生活得很好,不必被迫去务农,所以他们在文化上依然保留蒙古的传统。现在还难以断定满四造反的原因。有种种迹象表明,鞑靼小王子的太师,即刚健的孛来,煽动了“土鞑”去响应其边境以北的蒙古同胞。还有一些证据证明,一些道德败坏的当地中国军官正在进行盗匪活动,并且用谴责本地蒙古人的办法以掩盖自己的不法行为。不管是什么压力促使满四在1468年5月造反,他把大批追随者带进固原北部崎岖的山区中的一个严密加固的要塞。地方的官员轻率地进攻,在整个夏季笨拙地作战,最后惨败,损失重大。当战果上报朝廷时,一个以项忠(上面已经谈过他是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战胜荆襄叛乱者的将领)为首的战地指挥部成立,它得到了当时任陕西巡抚的都御史马文升的协助。这支军队在1468年晚期开进固原,包围了满四的山区要塞,断其粮食,在1469年初期攻占。
在军事上,这次叛乱相对地说是一件小事,但它的政治影响却是深远的。危言耸听者不但认为蒙古民族可能联合起来,而且认为它可能与西面的西藏人联合起来,这种观点引起了朝廷的一些严肃认真的政治家的不安。叛乱还鼓励了一个机会主义的主战派,他们想寻找机会去率领新组合的京营卫戍军,以便追求晋升、战利品和进行掠夺。这一次,大学士彭时和商辂不得不就西北的危机而与谣言散布者进行斗争。他们争辩说,已在战场的项忠和部队完全有能力战胜固原的叛乱者。彭、商二人不惜危及自己的前程,打赌说项忠会取得胜利,以便阻止不必要地扩大军事反应。但是在以后十年的边境危机中,皇帝常常支持主战派。因此,固原事件可以看成是15世纪70年代在鄂尔多斯进行的几次战争的前奏。
鄂尔多斯,中文称河套,与陕西的西部、北部和东部接壤,长期以来已是中国和草原互相影响之地。自明代开始以来,陕西北半部这一块贫瘠多岩的丘陵及沙漠平原的杳无人烟的地区,与较肥沃的南半部之间的往来已被一系列军事战略要隘所切断。这些重兵防守的要隘旨在保护南部的中国居民不受从边远北部通过鄂尔多斯这块不毛之地进入的掳掠者(即蒙古人)的袭扰。这一系列把该省一分为二的防守要地成为北方边境的九边之一,根据陕西东北边缘的要隘而得名,称为榆林;或者根据那里的两个最重要的府称为延(安)绥(德)。山西和大同两边镇位于其东,宁夏和固原两边镇位于其西。
蒙古人在自己的内部压力下,在这几十年中正在逐步南移而进入长城边境区。小王子麻儿可儿吉斯及其太师孛来在1468年从满州的辽东袭击榆林,下一年再次袭击,这时大同的总兵官王越在1469年末被派去迎击。王越虽然科举出身,却是军人集团中最能干的人;尽管与宦官和声名狼藉的朝臣有联系,他却是一个杰出的战地指挥官和军事行政长官。他在1470年初期宣布一次胜利,这是他和其他将领在这一年夏季声称的一系列胜利中的第一次。虽然这些胜利总的说没有宣告有大批敌人被杀,但它们是对大规模和顽强的蒙古人进攻的决定性的打击。据说它们大大地提高了居住在边境区内的人民的士气。
但是,由于敌人想长期居住在以往杳无人烟的鄂尔多斯的意图日益明显,朝廷充满着危机感。主战派的反对者和对战地指挥将领不满的兵部尚书白圭,派余子俊(1429—1489年)作为副都御史和总兵官前往那里。余子俊是一名能干的行政官员,因监督大工程而政绩卓著。在以后十年中鄂尔多斯稳定之得以实现,主要归功于两名比较年轻的文官,他们虽然在朝廷代表对立的两派,却出色地完成了互补不足的任务。王越(1426—1499年)是明朝仅有的四名因军功而被封为伯爵的文官之一。余子俊在21岁时就早年得志而中了进士,在41岁被指定在鄂尔多斯任职时,已因在福建监督一项大水利工程而赢得了名声。王越征战虽然残酷无情,却打得很出色;余子俊计划和执行把鄂尔多斯与南面隔开的600英里城墙的建造工作。当时他任该省巡抚,直至1477年,在此期间巩固了以城墙为基础的一个新防御体系。
1475年前在那里指挥军事行动的王越在1471年和1473年又宣布了几次大胜利,但是蒙古人又回来发动新的进攻。1472年,余子俊又呈上一份奏疏(以前的一份已在1471年被驳回),为他的城防体系概括地陈述了一个全面的计划。朝廷最初因费用而犹豫不决,但最后在1474年初期批准。据说一支有名士兵的劳动大军在几个月内建造了1770里(约600英里)的平均高度为30英尺的城墙,另外还有数百个大小不一的支援性要塞、烽火台和栅栏。城墙建于最后一条丘岭之顶,然后群山随着它们伸入其北面的沙漠而逐渐平坦。城墙改变了防御战的性质,从此导致更广泛的筑城建设。其最后结果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长城,它大部分建于16世纪。
在1482年严厉地考验城防体系的一次大规模进攻以后,鄂尔多斯的防御被认为已经稳定。一个后世的历史学家写道:
方余子俊之筑边墙也,或疑沙土易倾,寇至未可恃;至是寇入犯,被扼于墙堑,不得出,遂大衄。于是边人益思子俊功云。[11]
余子俊在榆林边镇建造的城墙远远没有解决成化和弘治时期的整个北方边境的防御问题。蒙古人不断地考验城防体系,并且在防区的其他八个边镇向南进逼。1475年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赢得大规模的胜利,但是袭击和讨伐战在这个时期连续不断。如果说北方边境战争没有真正地威胁中国的存在,它们仍占用了越来越多的防御预算的资金,并成为皇帝、政治家、将军和北方边塞内外长期受苦难的人民的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
[1] 关于更详细的论述,见牟复礼:《1419年的土木之变》[400],载《中国的兵法》,小弗兰克·A.基尔曼、费正清编(坎布里奇,1974年),第243—272页。
[2] 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1974年北京再版),170,第4545页;夏燮编:《明通鉴》[210](约1870年,1959年北京再版),26,第1049—1050页。《明史》兵志提供的数字是错的;参见《明史》,89,第2177页。又见富路特、房兆楹合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1609页。
[3] 吴晗:《明代的军兵》[593],《读史劄记》[594](1956年;1961年北京再版),第106—107页;《明史》[41],89,第2178页。
[4] 关于这个问题及以下的内容,见岑仲勉:《黄河变迁史》[514](北京,1957年),第468页以下。
[5] 引自谈迁编:《国榷》[498](约1653年;1958年,北京再版),40,第2544页。
[6] 富路特、房兆楹合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76页。
[7] 这个时间及某些细节系根据屠勋的讣告;见焦竦:《国朝献征录》[76](约1594—1616年);《中国史学丛书》,6(台北,1965年),44,第71叶。关于萧敬,见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北京,1976年再版),304,第7784页。
[8] 《明史》[41],300,第7676页。
[9] 夏燮编:《明通鉴》[约1876年,北京1959再版),40,第1530页。
[10] 《明史》[41],286,第7346—7347页。
[11] 《明史》[41],181,第48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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