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统治时期


  永乐皇帝通常被人们称为明王朝的第二位创立者。这个称号暗指他恢复了祖先的制度,否定前一朝代的统治;它还暗示这位皇帝采取新的主动行动扩充了帝国的版图。旧的制度和法令经过修改使得适合时代的需要,同时在一系列空前的帝国战斗中,明王朝的军事力量远逾中国本土以外。

  永乐时代的特点反映了这位新皇帝的政治和军事背景,也反映了他个人对于帝国制度的看法。他是作为职业军人上的台,他对打仗有很大的兴趣,无疑受他的追随者的个人拥护。赫赫武功、北方边境的安全和政治霸权——这些形成了他对帝王形象的憧憬。但是,他也受过完全的经典教育,并且继承了一个足以很好地管理这个国家并支持他的范围广泛的军事活动的文官政府。出于实际的以及意识形态的理由,他强化了文官政府和一个有效率的及稳定的官僚政制。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可能进行足以夸耀的军事冒险。在他统治的时期,几乎在军、政两方面的所有部门都进行了革新和改动。甚至帝国的都城也迁移到了新址。

  文官政府的这些发展与皇帝的全神贯注于战斗和建立巩固的政治霸权等方面的活动是并行不悖的,有时被这些活动所压倒。他讨伐蒙古人,并吞安南,和某些中亚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实现和日本及其他海上邻国的贸易关系的正常化,以及去南洋和西洋进行伟大的探险——这一切都大大扩大了明国家的影响。

  不可避免的是,皇帝所理想的帝国政府和军事扩张这两个互相纠缠在一起的憧憬会发生冲突。因此,永乐的统治充满了互相矛盾的发展。另外,虽然永乐帝在生前兼收并蓄地容纳了对立的理想和纲领,但是,他的这种处理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严重的问题。明朝各利益集团的这些互相冲突的想法给我们提供了理解永乐之治和估价它在明代历史中的地位的线索。[1]

  政治的结构和政府的行政

  军事贵族

  永乐帝即位以后,他需要很快地巩固他的权力。他最初改组了军事领导,用创立一个新的军事贵族阶层并大量封赠爵赏的办法来支撑那些随他反对建文朝廷的军人们的忠诚。后来他也把这些特权同样封赏给了那些在远征蒙古和安南作战中有功绩的指挥官们。

  1402年10月,即在皇帝追封在内战中死去的他的几位将军之后,他开始创立这一新的军事贵族阶层。他封丘福(1409年死)和朱能为公(1406年死);封张武(1403年死)、陈珪(1420年死)和11位其他的人为侯;封徐祥(1404年死)、徐理(1408年死)和其他7人为伯。火真(火里火真,1349—1409年)原为蒙古的许多降将之一,后来参加了明军,他也被封为侯。除此之外,在南京陷落之时或陷落后不久即投向永乐帝的官吏中也有一人封公,三人封伯,这就是李景隆、茹瑺、王佐(1405年死)和陈瑄。1403年6月,又给其他九名品级较低的将军封了侯爵与伯爵,以酬报他们在内战中的劳绩。[2]

  永乐帝在他的统治时期继续对积有军功的军官封以同样的贵族称号。1408年8月,他封张辅将军(1375—1449年)为公,又封柳升(1437年死)为侯,因为他们平定安南有功;另外,他在1409、1412、1419、1421和1422年又分别对在对蒙古作战中有功的一些将军们封了侯爵和伯爵。后者包括某些蒙古的将军,如吴允诚(把都帖木儿,1417年死)在1412年封了侯爵;薛斌(脱懽台,1421年死)在1412年封了伯爵;以及薛贵(脱火赤,1440年死)在1422年封了伯爵。这些封赏表示,皇帝并不歧视他的蒙古族将领,认为他们也一样应该根据功绩得到奖赏。[3]

  皇帝就这样建立了一个世袭的军事贵族阶层,让他们成为他的军事建制的基础,同时成为他的征战中的主要军事领袖。这些贵族们并未得到特别高的俸禄:公爵每人2500至2200石禄米,侯爵每人1500至800石禄米,伯爵则为1000石;但是他们占据着有特权的品级,这种社会地位的重要意义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得到的物质福利。他们享有皇帝的信任;他们作为皇帝的代表节制着最重要的部队;他们没有诸王子与之竞争,因为后者已被建文帝不费力地从军政职务上撤换了下来;同时,他们还不受文官的限制。[4]

  乍看起来,这种大封军事贵族之风很像洪武帝所推行的政策,但它们之间却有重大的不同。洪武帝所封的贵族大多数是他原来的战友们;他们享有很高的社会特权,自有一帮追随者,因此他们拥有很大的自治权。他们终于被开国皇帝视为对王朝长治久安的严重威胁,从而被无情地加以清洗。永乐皇帝所加封的将军们在1399年的社会地位本来很低,而他们之所以得受封赏是因为他们在内战中给燕王出了力。为了防范他们抗命,皇帝不把正规军交给他们指挥,而是让他们节制原在建文朝廷中那些带兵的将须们所带的部队,或者为了特殊任务让他们带领从全国各卫所抽调来准备搞军事屯田的那些部队。因此,这些将军们不能轻而易举地同他们所带的部队加强个人关系,还不得把自己树立为能向皇权挑战或破坏皇权的独立的权势者。[5]

  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皇帝还经常御驾亲征,跟他的下级军官们一起战斗;这就加强了他和他的军事贵族们之间的关系,提高了他们的士气,并且促进了他们对他的个人忠诚。在1410年和1414年的头两次对蒙作战中,他使用了1402年册封的几名将军作为他的副手,而且终他之世他总是给那些在这种战争中有功的人以封赠。因此,这些军事贵族和皇帝都亲如一体,同时,由于他们依靠君王的恩宠,所以都表现得极忠诚,打仗极勇敢,他们中的有几个人在讨伐蒙古的战斗中还以身殉职。只有一两次对军事贵族的指控,但这些指控都起因于他们行为上有过失而不是因为不尊重朝廷,并且没有导致清洗扩大化的案件,象太祖当年的所为那样。总而言之,军事贵族大大地加强了皇帝的权威和权力;他们也大大地增长了军方的特权,同时也大大地有助于在永乐帝时代在反对外国民族的战斗中取得各种各样的胜利。

  文官之治

  在改组文官政府的时候,皇帝首先重建了在动乱的内战中陷于混乱的帝国的官僚体制。他通过重建帝国的官僚政制取得了士大夫的支持,其中有些人曾在前朝服务,另外有许多人可能仍然心怀不满,把他视为篡夺者。他在历次战役中作出的争取他们支持的努力大大地牵扯了皇帝的注意力和精力。但是,这些努力给永乐朝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永乐帝认为他的首要任务是恢复他父亲的制度,这些祖制已被建文帝放弃了。一方面他保留了洪武帝的基本行政结构,一方面他的改组又注入了革新的内容,以矫正从前时代安排上的失误和适应变化中的需要。第一步是先组建新的内阁,使之作为皇帝和官员之间的联系桥梁而在内廷发挥作用;这样就弥补了1380年取消外廷的中书省之后所引起的结构上的缺点。内阁马上变成了官僚政制的主宰,并且作为文官政府中的主要执行机构来进行工作。

  永乐皇帝即位后不久就着手组织新的内阁:他任命七位学者到翰林院的高级岗位上来,然后让他们担当国家事务的主要顾问。开始时是在1402年8月和9月分别任命解缙(1369—1415年)和黄淮(1367—1449年)做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命了胡俨(1361—1431年)、胡广(1370—1481年)、杨荣(1371—1440年)、杨士奇(1365—1444年)和金幼孜(1368—1431年)。这些人都很年轻,又都来自中国南方和东南方,都是因他们优异的文学才能和行政经验才入选的,尽管他们几乎都在建文朝廷服务过。除了胡俨、解缙和杨士奇以外,其余的人都在建文时代中了进士试。[6] 在洪武朝,这种翰林学士马上会加大学士衔;现在在新皇帝统治之下要到晚些时候才能加这个衔。但是,虽然他们享有很大权力和势力,他们的品级却比较低,高不过正五品。他们全都任职于皇宫内的文渊阁(1421年以前是在南京,以后是在北京),所以他们能随时待诏。这种办法也和洪武时代的不同,在洪武帝时期这些大学士都在禁城内的四殿二阁供职。[7]

  这些步骤导致内阁起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些炙手可热的翰林学士开始成为皇帝的主要顾问和作为皇帝与官僚政制之间的承上启下的人。在洪武朝代,大学士主要是在内廷起草制诰;现在这些新翰林学士则能够与皇帝进行个人接触,决定国家事务,参与制定政策。他们常常和六部主管官员开联席会议审议国事,但是他们逐渐地左右了外廷的六部,因为他们很容易接近皇帝。皇帝无论驻跸在什么地方,也都一般地要把大学士召到身边:1402年年到1409年在南京时是如此,1409年到1417年在南京和北京两地时是如此;以后定都北京时也是如此。

  皇帝甚至在1410、1414、1422、1423和1424年几次讨伐蒙古的战役中也随身带着几位大学士。在这些情况下,皇帝让太子朱高炽(1378—1425年)——即后来的洪熙皇帝——先是在南京、后来是在北京留守,看管政府,并且指派他的秘书班子的成员做太子的顾问。这种安排在他后来的统治年代中变得司空见惯了,因为皇帝这时经常离开京师,内阁就变成了一种政府的内阁。这种办法使得太子和大学士更加密切了关系,它在永乐帝死后对稳定政府起了作用,因为这些人一如既往地继续为皇帝服务。

  皇帝在1402年挑选了那七名翰林学士之后再没有选用新的大学士。除了胡俨在1404年另就国子监祭酒外,其余的人都任此职许多年,其中有四个人一直到死。在永乐之治的初年,解缙是这些人中的首席学士;但是他在1411年被囚禁,并在四年之后死于狱中,因为他得罪了想取代朱高炽为太子的皇帝的次子朱高煦。解缙曾经竭力支持朱高炽为太子,而强烈反对另换朱高煦。[8]

  皇子争嫡的斗争的卷入也使得黄淮和杨士奇失宠并于1414年被拘禁,因为他们也捍卫太子朱高炽,反对朱高煦的指责,即所谓朱高炽在皇帝离京远征蒙古时在南京处理国事中未能恪尽职守。杨士奇马上被释放,但是黄淮一直被囚禁到1424年,在永乐帝去世后立即官复原职。[9] 在解缙于1411年倒台以后,胡广变成了首辅;胡广在1418年死后,杨荣接了他的位置。胡广和杨荣——同金幼孜一起——有一两次跟随皇帝讨伐过蒙古部族。杨士奇一直跟随太子,终于在1424年上升为首辅,迄1444年他去世时都未离开过这个职位。[10] 这个大学士集团终永乐之世一直在职,并一直献身于皇帝的各项政策;他们是永乐帝重建文官政府中的柱石。

  皇帝用专门知识的标准仔细地挑选六部首脑;和大学士的情况一样,他也让他们长期任职,让行政官员酌情处理行政细节,比明太祖放手得多。这种办法保证了文官政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些长期任职的尚书包括吏部尚书蹇义(1363—1435年),在1402至1421年任户部尚书的夏元吉(1366—1430年),从1409年到1424年任礼部尚书的吕珍(1365—1426年),分别在1404至1415年和1409至1421年任兵部尚书的金忠(1335—1415年)和方宾(1421年死);分别在1405至1422年和1407至1416年任工部尚书的宋礼(1422年死)和吴中(1372—1422年)。[11]

  和新任命的大学士一样,这些关键性的尚书都是少壮派,四十来岁。事实证明,他们全都是很优秀的尚书:在永乐帝整个统治时期任吏部尚书的蹇义是文官制度的设计师;一直到1421年被拘囚时为止同样地担任户部尚书的夏元吉是一位理财能手;1422年去世之前一直任工部尚书的宋礼负责监督迁都至北京的工作。政治的连续性只有一次严重地中断过,那是1421年当夏元吉、吴中和方宾因反对第三次征讨蒙古之议而使他们的宦途经受危险,因为他们主张减轻人民的财政负担比出兵更重要,这便激怒了皇帝。方宾自杀了;夏元吉和吴中被囚禁,直到皇帝驾崩以后才官复原职。

  不幸的任命只发生在刑部和都察院。原任刑部尚书(1405—1408年)的吕珍在1409年改任礼部尚书,后又被刘观(1385年进士)接替,刘观一直干到1415年。1403年被任命为都御史的陈瑛在1411年因滥用权力被处死。刘观在1415年接手做左都御史,直至永乐帝宾天之时;他最后也被指责有贪污行为,可是他直到1428年才垮台。刘观的刑部尚书的后任是吴中,他被认为是一个好尚书,但也在1421年因抗议皇帝第三次出兵讨伐蒙古而被下狱;自此以后,刑部尚书一职一直虚悬以迄永乐帝之死。[12] 由此看来,六个部中有四个部(吏、户、礼、工部)在整个永乐帝时期或其大部分时期是只有一个尚书主持部务,其中某些尚书继续在后来的君主下面任同样的职务。整个15世纪中在主要尚书之中存在这样异常稳定的情况,这与洪武时期权力被肢解和任期短暂的特点相比是刚好相反的。它保证了永乐帝时期和永乐帝以后的时期文官政府中行政上的连续性。

  下级文官行政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通过科举考试贮积知识分子人才,并选拔他们充任各级政府的官吏。全帝国的考试在1404年和1406年已经恢复,但是,廷试由于皇帝出征蒙古而长期在外,因而拖了五年,直到1411年才恢复。1412年以后科举均按期举行,永乐朝共有1833人进士及第;比之从前时代,有更多的进士立即实授了官职。到了1424年,已经有足够的进士去担任直至县一级的大部分负责的文官。在这些年中科举几乎变成了获取高官的唯一途径,而关于任命、升迁、贬黜和考绩的规定逐渐严格起来。许多进士变成了能干的行政官员,而且他们在永乐朝和以后朝代中在保持文官政府总的品质和稳定性上起着主要作用。[13]

  宦官与锦衣卫

  皇帝在揭示了变节行为如何能够颠覆皇上之后,便重新组织了他的监视网,以确保他的地位的安全,同时用它来监察弊政。为了获取情报,他不仅依靠文官政制中的监察和司法官员,他也依赖自己的宦官和锦衣卫。

  宦官们作为皇帝的私人仆役又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公开表示绝对的忠诚,并且准备随时执行交给他们的任何任务。皇帝给宦官们的信任大于对其他人的信任,因此让他们广泛地从事监视工作,这是不足为奇的。宦官们由于在建文朝时已经忠实地履行各种不同的特殊使命而显示了他们的价值,而且正是在南京的宦官们泄漏机密,才使得建文朝廷打了败仗。其结果是皇帝把曾为建文帝服役的许多宦官倚为心腹(其中有几个人还是蒙古、中亚、女真或朝鲜人),并且经常使用他们。最著名的宦官有率领船队远航东南亚和印度洋的郑和(1371—1433年?),还有李达、侯显(活跃在1403—1427年)和亦失哈(1409—1451年),这三个人都曾奉旨出使到某些外国去。

  另外还有许多不这么知名的宦官也给皇帝执行了不同寻常的任务。[14] 这些宦官被派去刺探各种不同人物的情报,其中包括官员、皇族宗室成员以至平民百姓;作为给紫禁城内庞大的皇室负责采办的官员,他们被任命为特派员,为皇宫的建筑工程去获取稀世珍宝和稀有材料;另外,他们也被派去进行征战或执行外交使命。可是,他们因职在刺探文武官员的言行而臭名昭著,不得人心。宦官们在搞调查和执行判决时拥有绝对的权力;另外,虽然他们确实揭露了某些贪污和背叛分子,又往往伪造罪名,而且侵权妄为,从而常常造成悲剧性后果。1420年,在北京设了特殊的调查机构——东厂;这个机构交给宦官掌管,从来不受正规司法当局的辖制。它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治安保卫机关的牢狱,而且,关于东厂实行的非法监禁、严刑拷打和不明不白地致人于死地的传说一直在公众中流传不息,直至明朝的灭亡。[15]

  为了加强帝位的安全程度,皇帝又重建锦衣卫来协助宦官搞调查工作。锦衣卫最初由洪武帝在1382年通过重建他的个人卫队而创立,但是它的警察职能在1387年被撤消,因为那时发现了锦衣卫的某些军官有越权和滥用权力的行为。为了在即位之初就恢复他的锦衣卫的那些功能,永乐帝征调了他信任的许多军官做它的指挥使;这些人中有非汉人的指挥使——特别是已经赢得了他的信任的蒙古人和女真人。他授予这些指挥使以各种秘密调查之权,还授权让他们拘捕和处罚一切被怀疑向他的权力进行挑战的人。[16]

  锦衣卫的指挥使不仅调查文武百官和平民百姓,还要调查内廷和皇室的成员。比如,皇帝利用锦衣卫暗中监视他的异母弟宁王朱权(1378—1448年),甚至他还刺探他的长子朱高炽,即后来的洪熙帝。不但如此,锦衣卫的成员还常常滥用手中的权力并玩忽法律,收受贿赂和迫害无辜。最臭名远扬的违法乱纪的指挥使名为纪纲(1416年死),他因在内战中效命有功而受到皇帝的恩宠。他被委以最秘密的安全保卫工作,但是他滥用了这种信任,因贪黩和压榨而使自己声名狼藉。据说他还阴谋反对皇帝,所以他终于被捕并被处死。结果皇帝对他给予锦衣卫的广泛权力警惕起来,也认识到了专门依赖锦衣卫搞调查工作的危险性。他于是更转向被委派负责东厂的宦官们;他们在秘密工作中终于超过锦衣卫,有时甚至也直接调查锦衣卫本身。

  在永乐帝时期,宦官和锦衣卫对皇帝的安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只有他们能被紧紧地控制住,他们才能为一位君主工作,象他们在刚强的永乐帝和他的父亲手下工作时那样。没有这种制约,他们的广泛而不受限制的权力使得他们在后世君主手下能轻易地滥用自己的权力而损害皇帝的利益,因此为祸于百官,瓦解他们的士气。永乐帝在使用这些权力的手段时创造了明朝专制主义的一种最可鄙的形式。

  帝位的合法性和正统意识形态

  皇帝受命的合法性

  皇帝一直关心巩固他的权力,他同样倾注全力来使他受命进行的统治合法化。他是在对建文皇帝进行暴力的造反以后才坐上皇帝宝座的。在那次战役中,未来的永乐帝对他的侄儿提出了一系列指控来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义的。他即位以后就履行他“拨乱反正”的誓言,处死了许多“奸臣”,恢复了被建文帝所违异的祖宗制度。[17] 这些行为无疑地支持了永乐帝的要求取得合法性的权利,但是,他的反建文帝朝廷的许多说法是与历史记载上的材料截然相反的。这些历史材料暴露了他的指责是何等的虚伪,以致它们严重地破坏了他的合法身份,除非它们能和他早先的一些说法能调和起来。

  在他做了皇帝的最初10年中,永乐帝和他的顾问们在编订朝廷的实录中搞了一系列历史编纂学上的修改,以确保他受命的合法性。他们的势力不仅导致了对政变的有偏见的相反的叙述,使之能对永乐帝有利;它们还把从洪武帝时代起的记录大肆删削和窜改,砍掉了和永乐帝的声明相冲突的一切材料。[18] 《奉天靖难记》(约在1403年)、《天潢玉牒》(约在1403年)和《太祖实录》(它第一次修订于1402年,在成于1418年的现在仅存的版本中再次加以修订)——这些著作都是旨在重写建文朝历史的这种努力的一部分成果。看来是永乐帝的主要顾问姚广孝和他宠爱的翰林学士解缙两人在编写和完成头两部著作以及在修改太祖的《实录》中出了大力。[19]

  在所编的用来支撑永乐帝的权利的合法性的著作中,第一部便是《奉天靖难记》。宫廷史学家们写这本书时把未经证明的武断之词和谎言都写进了事件的叙述中去,以丑诋建文皇帝。它们指责他是一个卑鄙堕落的君主;他使用了“奸臣”;他因废除了他祖父的法律和制度而犯了背叛罪;以及他用撤消藩封的办法来迫害各藩王。这部书谎称永乐帝为马皇后所生,因此他作为健在的最年长的嫡子应该在1392年被指定为太子,但因某些儒士顾问的干预而未果。它还说,他不情愿地对建文朝廷采取惩戒行动不是为了夺取皇位,只不过在履行《祖训录》中的训示而已。[20]

  最后,这些历史学家们说他从来不想伤害建文皇帝,同时断言他的侄子在南京陷落时在宫中是偶然被烧死的。它不说永乐帝是已死之侄的合法继承人;相反地,这些历史学家们却说他是按照嫡长继承的原则直接接洪武帝的班,建文朝却是非法的虚君位时期。这个论点很重要,因为虽然建文帝已死,他的子嗣还健在,他的最年长的儿子应该有权继位为皇帝。这些谎言和捏造对永乐皇帝自称的合法权利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由于与这些谎言和捏造相矛盾的原始材料已被系统地销毁,它们就成了记述事件的无可辩驳的材料了。[21]

  谎言和虚假情节也窜入了明太祖时代的记录中。解缙大约在1402年所编的《天潢玉牒》把洪武帝描述为皇族的先祖,又说他是儒教传统的圣君哲皇。[22] 可是,官方历史学者不得不谎称永乐帝是明太祖的元配马皇后所生:这对证明他的合法继承权来说是必须的。现存两种不同的谱系版本却对他的出身有极不相同的说法。

  较早的一种本子说马皇后只生了两个儿子:朱棣和朱橚;另一种本子说她生了五个儿子——朱标、朱樉、朱?、朱棣和朱橚。不论是哪一种本子都有证据表明,永乐帝是他父亲的嫡妻所生。第一种本子似乎后来经过修改,因为它说马皇后只生了两个儿子,其中没有一个是在明太祖生前被封为太子的,可见它是弥天大谎。[23] 谱牒的改订本后来散发给了皇族的成员。永乐帝的继承权在一开始恐怕就受到怀疑,但是要公开表示这种怀疑,那就要命了。随着人们对此事的淡忘,这些捏造也就作为支持他的合法性的证据而被人们接受了。

  他们齐心协力窜改和伪造历史记录的高潮,出现在两次对太祖朝的实录的修订上。实录是记录皇帝活动的权威材料,它要传到后世,并且用为后来修王朝史的主要资料;因此它必须能够证明日后永乐帝继位的合法性的一切说法是对的。现存的实录是在建文帝时代的1402年初编订的,因此它自然而然地有与永乐帝的主张相矛盾的材料;这种材料必须删除。第一次修订开始于1402年末,即紧接在永乐帝登极之后,而成于1403年7月。这些编订者们曾在建文朝供职,工作时间又匆匆忙忙,因此这一版不得永乐帝之心而在后来销毁了。1411年末,皇帝下令再改一次。它成于1418年6月,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明太祖的实录的文本。

  这次修订大加删汰、歪曲和伪造了实录原文,把永乐帝既说成是王朝开创之君的爱子,又说成是一位合法的帝位继承人。第一次修改的目的或许在于根除与这些说法相反的材料,而且要提供有利于永乐皇帝的历史说法。最后的修订本则对这种比较粗糙的说法做了修饰,对事件的叙述比较首尾一贯,使之能传到后世。有几位现代历史学者详细指出了那些宫廷史家怎样改变了重要的史实,怎样在第二次修改中窜入假材料。这些歪曲包括下面一些说法:即永乐帝是马后所生;洪武帝原本想封燕王为太子;开国皇帝在1398年曾劝告燕王要他像古代的周公曾经辅佐周王那样做建文帝的摄政;以及洪武帝在弥留之际曾想绕过他的孙子而属意于燕王。[24] 明太祖还被形容为天纵之圣的领袖,有神奇的力量,命中注定要君临天下;燕王也有这同样的秉赋,联系到他的非凡的军事领导才能来说,更足以表明他是继承他父亲的最恰当的人选。另一方面,编造出来的一些情节说明,被废黜的建文帝及其子嗣是皇室中最不受欢迎的成员,他们没有得到洪武帝的信任。这种说法就把在逐鹿帝位的斗争中的胜利者和失败者做了最鲜明不过的对比。[25]

  正统意识形态的形成

  和关心他的合法地位一样,皇帝也很关心他有一个儒家君主的形象。他早年在翰林学士顾问手下所受的儒家经典教育也使他对这种身份很敏感。像元代那样,他在1404年把程朱的儒家经典的注疏传统规定为科举的正统的标准程式,承认学者们早就给予这个学派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加强这一个正统学派一直是他倾全力关注的事情。皇帝为了确保他的圣君形象,他在1409年发布了一篇训谕式短文,即《圣学心法》。这篇文章是皇帝自己写的,翰林学士顾问们给了某些帮助,它把这种正统传统界说为“正统的”宋儒首先加以阐明的“心学”,并且给他的臣民和后嗣定下了伦常日用的规范。[26] 此文在形式和风格上都借鉴了宋代的两种性质相似的书:即范祖禹(1041—1098年)的《帝学》和真德秀(1178—1235年)的《大学衍义》。这两种著作都收有为帝王讲学作准备的材料,它们成了使帝王作圣君的指南。特别是后一种书被广泛地认为是阐发“心学”的优秀作品,是理想政府的基础;明太祖对它极为重视。

  这两种著作明确地表达了朱熹所定下的正统学说,在元代被视为为人君上的指南;现在正在致力于把这种意识形态定为帝王权力和文官政府的正统的基础,所以它们很有用。

  永乐帝在编写他的这篇作品时,广泛地引用了早期儒家经典中的文字和宋儒的哲学著作,其中有些话直接抄自范祖禹和真德秀。他仿照宋人的办法,也对许多段落附上自己的评论以便进一步阐明“心学”。虽然它主要强调为君之道,但是他的教育也旨在使所有臣民受到教益。它的第一部分是讨论一个君主应该以身作则的道德品质和原则:这就是言行一致的原则;克制私欲;敬天法祖;正心诚意。第二部分讨论的是教育皇帝的问题,并且强调了上述的德行和通过学习、实践和自我约束去培养这些德行的义务。皇帝要他的臣民们敬畏和顺从上天,同时他也强调个人自觉的重要作用;这表明他虽然明白宣布要恢复祖宗的传统,但他也不认为自己应受它们的限制。

  皇帝在此文的第三部分中强调皇帝极端需要有智慧的进言、正确的教导和忠直不偏的劝告。虽然皇帝很重视大臣们无私的和诚实的谏诤,并且强调需要他们有正直的性格,但他又绝对清楚地指出了君主的无可质疑的权力和他为此目的而培养自己心理素质的重要性。最后,他在关于为臣之道的这一部分中着重指出了忠诚的意义,并强调说:人臣若不能与君上一心一德,就不能为之服务——即他应该对君上全心全意,敞开胸怀而无所隐讳。永乐皇帝不坚持盲目的忠诚,强调君臣之间应该互相交换意见,以使每一件事都能得到自由的讨论。

  这篇著作生动地显示了永乐帝为自己所树立的圣君形象,显示了他所设想的君臣之间尽可能有的鱼水深情——这种深情是以具有共同的伦理认识和共同的目标为基础,又是通过“心学”的体验而获致的。它不仅说明了皇帝关于为君之道的看法,也给他的臣民和后代指出了指导性的原则。这篇著作大大地提高了皇帝作为圣哲之君的形象,同时又阐明了渊源于宋儒学说的主要传统——它被宣布为明王朝的正统学说——的帝王思想体系。

  1414年末,皇帝命令一批翰林学士汇编朱熹和朱子学派其他宋代大师所写关于《四书》《五经》的注疏,并且摘编他们关于人性问题的哲学论述。这些汇编著作在1415年10月完成并呈报朝廷,用《五经四书大全》和《性理大全》为书名,在1417年4月予以颁行。这个做法正式承认它们是熟悉儒家学说的法定的捷径。

  编订这些著作的背后有几种原因。首先是需要有一种标准的《五经》、《四书》注疏本,以便在学校和科举中使用。虽然朱熹对于经籍的注释长期以来被视为在这种课题上的定论,但他的注释有不同的版本,学生必须知道哪一种版本被规定在正式场合使用。就《四书》来说,朱熹认为《大学》是对儒家学说的基本的综合;它变成了在帝国学校课程中使用的首要的课本。

  可是,也还有其他同样重要的理由来编订这些著作,特别是编订《性理大全》。皇帝认为,宋代哲学家做出了新贡献,他倾向于把他们的著作本身也看作是经典著作。因此,他在给编订者的指示中强调宋代大师们的“发明”,并且要求把他们的观点融合进经书和注疏中去。皇帝用这种办法含蓄地承认,正统传统并不是固定在遥远的古代而停步不前,它给后来的扩充、甚至于革新留下了活动的余地。

  他个人对这项计划表现出强烈的兴趣,认为《大全》已囊括了所有真正的学识,从而使他义不容辞地把这些真正的学识普及到平民百姓中去,正像古代圣哲之君过去做过的那样。也可以这样说,通过指导帝国的学生用集中精力来学习钦定精选的经书和新儒学学识的方法以准备科举考试,他能够运用一种巧妙的思想控制方式,以保证学生符合他的标准。这种办法产生了压制自由研讨和限制有创造性的及广泛的学术活动的后果,因为要在科场得意,这一切已经没有必要了。[27]

  皇帝还支持汇编几种经书和文献的大部头集子,这一方面使他获得了作为经书遗产和学者精英阶层的庇护人的美誉,一方面又为文官和宗室提供了指针和伦理标准。他的一个庞大无比的文献计划是要总括无遗地收进一切现存的经典文献。1402年9月,皇帝任名翰林学士解缙和其他一些人负责这项工作;他们在1403年12月便完工了。皇帝给这部完成的总集命名为《文献大成》,但是他并不满意它所包揽的范围,因此又下令大规模地予以修改。这项计划于是交由姚广孝和解缙承担:有2169名学者从翰林院和国子监抽调出来担任此书的编修。

  这项工作全部完成于1407年12月,它被称为《永乐大典》。它包括卷,仅目录就达60卷。[28] 此书从未公开印行,仅在皇家图书馆保存了几部手稿,至今只存留700卷。但是从这些剩下的卷数来看,就可以意识到它的范围之广泛、材料之丰富和用于搜集与准备的时间与工夫。它包括的材料有下列各种门类,即经籍;历史;典章制度;礼仪;法典;军事;哲学;佛教;道教;天文;算学;地理;医药;动物;植物;文学;长篇和短篇小说以及戏剧。这部著作还收了整个元代的类书《经世大典》。这部巨著不是没有它的政治实惠的;但是,这部类书汇编对于中国的文献文化来说,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经典著作久远遗产的丰富材料现在被收集在一起,有易于查阅的分类,并且被传给了后代;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17世纪编纂更加宏伟的《四库全书》目录学的编者们有可能在当时还大量存在的《永乐大典》中,挑选散见于书中各处的许多引文而恢复了已经遗失的几百种著作;19世纪的纷纷扰扰对此书的最后消失是负有责任的。[29]

  由这些学术著作所培养起来的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使得皇帝俨然变成了一位圣君,一位人民的导师,一位学识的庇护人。它们也使一种经籍和文献的集成广为传布,这个集成对于学术研究,对于阐述伦理和权威问题上的正统观念,对于科举考试,对于定出公共行为的官方法典来说,都是有用的。除了《永乐大典》外,其余几种小型汇编都曾在官员、帝国的学校和应科举试的士子中散发;有几种甚至送到了日本、朝鲜这样的藩属国家,从而在国外也促进了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总之,它们形成了士人阶级的理智观和文化观,同时又为帝国政府奠定了意识形态的原理。

  对外扩张的军事战役

  永乐帝想成为历史上一位伟大的君主,他倾心于用军事征服来达到这个目的。他四面出击:出击北方、西北和东北的边境地区;深入亚洲内陆;通过亚洲海路远至波斯湾以西的各地。他想方设法到处扩张他帝国的政治的、文化的和经济的影响。不是所有这些行动都需要军事对抗或公开的侵略。皇帝也力求用外交使节和给予贸易特权来达到他的目的;这些贸易特权是在洪武帝建立的朝贡制度下给予外国的。然而当局势许可时,皇帝也毫不迟疑地要动用武力。[30]

  北方边境的局势在他即位的初年是相对地平静的。在中国北方和西方的大草原上,成吉思汗后人中的蒙古帝位觊觎者们主要已被非成吉思汗子孙的部落领袖们所取代。满洲西北部的几个蒙古部落已向明朝投降,现在并入了明帝国的军事结构中,成为它的兀良哈卫,也称为三卫;有些部落在内战中跟随皇帝一起打仗,并赢得了他的信任。它们一直很友好,并继续它们的朝贡关系而未发生意外。其他蒙古人已归顺汉人统治,并已迁入华北;许多人服帝国的兵役或者做各种其他工作,对新的统治者继续效忠。[31]

  这些发展促使皇帝把这些忠诚的蒙古部落也计算在北方边境的一个1403年4月付诸实行的新的防御计划之内。他把忠诚的兀良哈蒙古人再南迁到今天的热河(从前宁王的藩封)的大宁附近,希望他们的存在会加强边境的防御。为了减少军事开支,他把洪武帝建于长城以北各卫所的防御部队南移到北京正北的地区。与此同时,皇帝又把位于内蒙大宁的北京都指挥使司南撤到北京西南的保定。除了在满洲女真人住地所建立的卫所部队之外,没有正规的中国卫再设立在长城沿线之北了。这些新措施在当时不能说没有好处,但它们是以目光短浅的假设为基础的,即假定蒙古各部落会永矢其忠诚。但是,防御方针上的这些改变给后来北方边境上的防御带来了有害无益的影响。[32] 在西面,皇帝尽量与绿洲上的诸穆斯林国家和城镇建立友谊;这些国家和城镇位于从中国土耳其斯坦境内的哈密和吐鲁番往西远至撒马儿罕和哈烈的商路上,撤马儿罕和哈烈当时在帖木儿帝国的统治之下。明朝廷派出的使节给这些国家和城市的统治者们送上了礼物和封号,并邀请他们以朝贡国身份和中国做生意。许多这种国家都起而响应。1404年7月,哈密的统治者安克帖木儿受明朝廷的王的封号;1409年6月,瓦剌的三个酋长——远在准噶尔的西部蒙古的主要集团——也学了样。帖木儿帝国的强大君主帖木儿仍然是皇帝在极西部的唯一的敌手。从未喜欢过中国人的帖木儿曾经处死了洪武帝和永乐帝两人派来的使臣。1404年12月,他对中国发动了全面的进袭。但是中国人很幸运,他在离最近的明朝前哨几百英里的路途中死去,因此避免了一场血腥的对抗。[33]

  蒙古人仍然是明帝国的最大威胁。在兀良哈诸卫的西方和北方,外蒙古的蒙古人一直拒绝承认明王朝的权力。在西方,卫拉特诸部落的领袖们虽然已接受了中国的封号,但经常既打明人,又打东部蒙古人。东部蒙古人也一般地敌视明朝的统治;他们常常侵犯明朝边境,掳掠边境地区的粮食和畜群。由雄心勃勃的酋长马合木(1416年死)率领的瓦剌蒙古人也同样受经济的和政治的不稳定之苦;他们不仅和东部蒙古人世为仇敌,也经常进犯明朝边境抢劫粮食和其他日用品。[34] 皇帝在这种艰难复杂的情况下于1410年到1424年之间发动了五次战役来惩罚东部蒙古人和瓦剌蒙古人诸部落,以稳定中国与兀良哈三卫的关系,并且防止出现有雄才大略的蒙古领袖重新控制整个蒙古民族。

  蒙古之役

  第一次蒙古之役的发动是实行报复,因为1409年东部蒙古的本雅失里汗处决了中国人派出的一个使节,其后丘福所统领的大规模讨伐又被打败。在1409年9月胪朐河的战斗中,丘福和其他几名高级将领都在蒙古知院阿鲁台手下丧生。经过悉心的计划之后,1410年3月,皇帝率领逾30万的大军从北京出发,通过宣府北向兴和,直抵胪朐河。他及时抵达位于斡难河畔本雅失里汗的大帐,按照中国人的记载他在6月15日把它摧毁。但是,本雅失里汗并未丧生,而是向西逃去。7月份,明军追赶本雅

  失里的知院阿鲁台东至分隔蒙古和满洲的兴安岭,并在一次大战中打败了他。但是,帝国的军队又一次没有能完全地使他屈服。正在这个时候皇帝从大草原撤兵,于8月中旬回到了南京;他宣布取得了胜利。[35]

  1410年的战役未能给北方边境带来安全。在西北的瓦剌蒙古人此时构成了新的威胁。1409年,被明朝册封为王的强大的酋长马哈木在他逃避中国军队时于1412年春刺杀了本雅失里。他然后在蒙古的旧都哈尔和林立了一个傀儡君主,并且开始向东进军去对付阿鲁台,其明显的目的是要统一蒙古民族。明朝廷试图在这两个对手之间进行挑拨。阿鲁台在1413年7月被封为和宁王,并被授予朝贡制度下的贸易特权。1413年末阿鲁台告知明朝廷,马哈木的军队已跨过胪朐河,这件事促使皇帝发动了第二次蒙古之役。[36]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之后,第二次蒙古之役在1414年4月开始。皇帝这一次又亲统大军,在西蒙古人向东蒙古迁移时力图集中力量把他们歼灭。明军深入到蒙古,与马哈木的大帐交战于土剌河上游。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明军使用了大炮攻击瓦剌人。虽然明军遭受重大损失,他们仍迫使瓦剌人退却,马哈木率众溃退,兵力锐减。这次战役打了不足五个月,皇帝于8月份凯旋回到北京。他在班师途中想与东蒙古人的阿鲁台会见一面,但阿鲁台假装生病,避而不见。可是,阿鲁台继续进贡了几年。

  马哈木死于1416年,他的大帐随之而来的解体暂时解除了西部很不服节制的瓦剌蒙古人的威胁。这就使得皇帝能够转移注意力来建设新都北京。这也促使阿鲁台向西把他的影响扩展到瓦剌诸部,他开始就明朝接受他的使节和他的津贴的数额与明朝廷发生争执。到了1421年阿鲁台停止了进贡,他的徒众们也时不时地越境进行零星的袭击。皇帝的反应是准备再进行一次战役;但是这一次他在朝廷内遇到户部尚书夏元吉及其他高级官员以军费为理由的顽强的反对。皇帝占了上风:夏元吉被囚禁,他的副手方宾自杀。

  1422年4月皇帝离开北京,亲统大军去讨伐阿鲁台。此时阿鲁台已经占领了张家口之北的兴和要塞,并且降服了屏障明朝东北边境的兀良哈三卫;他计划在长城附近阻止住中国军队,使之不能靠近他的基地。皇帝却是直趋多伦(在开平卫)附近的阿鲁台的营地,同时派了2万人马进攻兀良哈三卫,终于在7月使之降服。等到明军抵达多伦时,阿鲁台携人马远遁至外蒙古。皇帝不想穷追不舍,在9月末返回了北京。[37]

  1423年,皇帝发动了第四次反对阿鲁台的战役,以阻挡他们对北方边境的迫在眼前的进攻。这是一次小规模的远征行动,皇帝直到8月末才离开北京。明军在通过了兴和和万全以后尚未能与阿鲁台的人马接触。皇帝在10月份才知道阿鲁台已被瓦剌人打败,他的部队也已溃散。所以他在12月返回北京,这次战役是无功而还。

  1424年,他发起了他的最后的第五次蒙古之役。皇帝对阿鲁台的党羽侵入开平并南下进迫大同作出反应,在北京和宣府集结了大军。4月初,他在视察了军队之后便统率远征部队离京作最后一战。在以后两个月时间内,明军通过土木进抵开平之北,但是又没有能够遇上阿鲁台的大帐。有些将官请求给一个月粮■以便深入敌人领土,但永乐帝担心他自己已经过份地深入敌境,就拒绝了这些建议,并撤回了他的军队。1424年8月12日,他病逝于多伦之北的榆木川,留下的蒙古问题和他登极初年一样悬而未决。[38]

  在这些战役中,皇帝既没有摧毁蒙古人的诸帐部落,也没有能够限制他们对北方边境的进犯,这就造成了一个政策上的大难题。永乐帝放弃了明太祖的战略方针,他不再在长城塞外的设防卫所内部署兵力;这种部署兵力的方式在补给上会花费很大,同时把戍守部队长期束缚在防守阵地上。结果,他把几个关键性的前沿卫所撤到了长城以南,按保卫新京师的需要重新部署了兵力。

  在撤退的卫中,有一个卫是在大同西北的东胜,它变成了明军内线防御工事的象征。但是,当皇帝采取主动,并尽力搜寻敌人的时候,又当他执行一个分而战胜之的政策以使蒙古领袖们自己互相残杀的时候,他的这些计划都要落空。他很难追踪到蒙古那些飘忽不定的诸帐部落并与他们作战,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最后疏远了蒙古人的各个派系。这些不起决定性作用的战役也大大损耗了帝国的财力,伤害了军队的士气。

  他的政策在无意之间削弱了北方沿边的安全。在永乐帝死后,除了1449年的一次惨败之外,再也没有组织讨伐了。中国人丧失了对塞外地区的控制,只有组织长城以内的防御线。这肯定是永乐帝咄咄逼人的边境政策的最严重的负效果。在这些讨伐中大量浪费的精力和物力,并没有取得长远的效益。[39]

  干涉安南

  不管永乐帝在蒙古的战略方针设想得多么不周到,北方边境确实是引起关心的原因。但在极南方的问题上就不能这么说了。安南是今天越南的北部,它本是一个受中国文化强烈影响的藩属国家;但它自10世纪以来在政治上一直是独立的,并且顽强地反对中国的政治干涉。早期的中国统治者们充分注意到了安南的战略重要意义,曾经想间接通过外交和文化压力来迫使它就范。明太祖1395年的《祖训录》曾把安南以及占城国和柬埔寨一起都包括进不许中国人入侵的外国之列。永乐帝不顾这种祖训,错误地认为安南的内部事件威胁着明帝国的安全,于是他想把安南并入帝国的版图。这一决定造成了明代初年政治上和军事上最大的灾祸。[40]

  陈氏王朝在14世纪90年代失去了对安南的控制,有位有野心的朝臣黎季■(约1335—1407年)逐渐获得了权力。他侵占广西边境上的思明县城,并且向南侵入了占城国的边境,从而打破了现状。黎季■在1400年废黜了陈氏君主,杀害了他的大部分家族成员,自封为王,并且改姓胡氏。1402年他逊位给他的儿子黎汉苍(胡■),不过他仍在继续进行统治。1403年5月,他派使臣到明廷请求册封胡(黎)汉苍,其理由是陈氏家族已经死绝,而他的儿子又是陈氏之甥。皇帝由于不知已经发生的事件,就及时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后来在1404年10月,有个叫陈天平的安南难民来到南京,声称他是陈氏家族的一个王子。他一一缕述了黎季■的背主变节和一切暴行,请求明朝廷恢复他的王位。皇帝没有立即采取行动,直到1405年初来了一名安南使节证实了这位王子的指控。皇帝于是发布诏旨谴责篡夺者,并且要求恢复这个陈氏王子的王位。黎季■怀疑这位王子要求复位的权利;但是他宁可不予辩驳,派使节到南京来认罪,并答应接纳这位新王。1406年初,永乐帝派使节率领兵丁护送陈天平返回安南。4月4日正当这一队人马越境进入安南谅山的时候,他们遭到安南人的伏击,大部分中国护送官兵和这位王位觊觎者被斩杀。当这件事的消息传到南京时,已经因安南人的侵犯占城、广西和云南而发了脾气的皇帝更加怒不可遏;他马上计划要痛惩安南和报复这次受辱之仇。

  1406年5月11日,皇帝任命成国公朱能带兵远征,以申儆戒,而以两员宿将张辅和云南的主要指挥官沐晟(1368—1439年)为他的两名副将军。朱能在抵达安南之前在11月份猝死于军中,所以由张辅和沐晟两人共同负指挥之责。他们带领21.5万人马,从广西和云南发动钳形攻势。这场战斗又快速,又成功。11月19日,中国军队攻下了安南的两个都城以及红河三角洲上的几座其他重要城镇。但是,黎氏领袖们遁入海上,并在南方各省重新举兵。这场战争拖延达半年多之久,直到黎季■和他的儿子在1407年6月16日被俘并送往了南京。

  永乐帝因他轻易得来的胜利而喜形于色,但他现在做出了一个灾难性的决定。根据张辅的建议,7月5日安南被并入明帝国的版图,设立交趾布政司,这个地区的名称一如唐代。给这个新布政司任命了都指挥使,张辅则逗留到第二年以监视它的平定工作。

  安南的平定工作是一个难于处理的重大问题。中国行政结构的强行建立马上引起了安南人的反感;他们开始到处反抗明军。张辅的军队粉碎了这种地方性的反抗,在1408年他和他的主力部队返回了中国。1408年9月,原陈氏官员陈?(1420年死)首先举起了有组织的反叛的旗帜。他建立了大越王国,并攻占了义安府城和其他几个城镇。曾经在征服安南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沐晟,这时又受命带领云南军队来平定这场叛乱。可是,陈?的军队很熟悉当地的地形,又得到人民的支持;因此他一再打败了沐晟的军队。1409年秋,张辅又被派回安南来挽救局势。经过了一次周密计划的进攻之后,1409年12月张辅打败了陈?,并捉到了他。张辅在1410年初被召回后随驾出征北方边境的阿鲁台,留下沐晟再一次负责交趾的事务。

  陈?的一个侄儿陈季扩现在登上了陈氏的王位,他一直未被抓住,因而变成了越南人抗战的领袖。沐晟对他的进攻没有什么进展。明廷想安抚陈季扩和他的支持者,把他封为交趾右布政使;他拒不接受,战事仍在继续。1411年初,张辅再次被派往安南,随带2.4万人。他连胜两仗,夺回了于1408年失陷的义安府城。但是,叛军回避打阵地战,叛乱继续拖延了三年,直到陈季扩在1414年3月30日最后被俘为止。张辅在1415年暂时被召回南京,但又不得不返回交趾以扑灭另外几次叛乱。可是,这时的抵抗很轻微,到了1416年底他和他的大部分中国军队都被召回国。

  安南的和平是短暂的。当李彬在1417年2月取代张辅的时候,局势已经恶化了。安南人不满情绪的加剧是由于被派到安南来为建造新都北京而搜集材料的臭名昭著的宦官马骐,增加了对安南的税收和木材的要求。1417年末和1418年初发生了几起暴乱。叛乱分子聚集在黎利(约1385—1433年)手下:此人是清化的一名纠纠武夫,曾经追随过陈季扩,现时已自封为王。他在1419年和1420年都和明军打仗,但两次都失利。他于是用游击战继续抗争,并且赢得了乡村人民对他的忠诚,他在乡村中被视为抵抗运动的象征。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作战军队和行政支持,中国人发现不可能把叛乱运动镇压下去,安南战争一直消耗着朝廷的财力。在永乐末年中国人也仍然未能镇伏叛乱。这种失败引起了永乐帝诸继位者的许多严重问题。1427年,朝廷承认其安南政策已经失败,并且决计撤兵,放弃了22年以来在那里建立交趾布政司的努力。

  海上远征

  永乐帝还力图把他的影响远远扩大到南海、印度洋和极东地方的国家和王国中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分别在1405、1407、1409、1413、1417和1421年对当时所谓的“西洋”进行了六次壮观的海上远征。所有这些远征由宦官郑和和他的副手王景弘(后来官方名字为王贵通,约1434年死)及侯显指挥。这些远征都由从事外事活动和为皇帝求宝的宦官组织。远征的开销不仅来自皇帝的私囊和皇帝的代理机构,而且也由沿海各布政司负担。[41] 远洋航船是在南京龙江船坞建造的,水手招自福建,远征从福建的港口启航。船队所包括的船只,大者为九桅的中国平底帆船,长444英尺,宽186英尺;小者为五桅中国平底帆船,长180英尺,宽68英尺。船队由约名水手操纵,所载的货物包括上等丝绸、刺绣和其他奢侈品,作为在航程中赠送给当地的统治者的礼物。[42]

  今天不清楚的是,永乐帝为什么要进行这些花费巨大的海上远航。它们被组织起来或许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寻找被废黜的、或许逃亡在外的建文帝;皇帝似乎更像要寻找盟邦,或许是要探查备征服的新土地,虽然这些远航不具有军事目的。他进行这些远航实际上有很多理由:寻宝——郑和的船只叫“宝船”;显示他的权力和财富;了解帖木儿的和其他西亚蒙古人的计划;扩大朝贡制度;满足他的虚荣心和他对荣誉的渴求;以及使用他的宦官队伍。不管怎样,这些活动反映了这位喜动不喜静的皇帝对帝国的世界秩序所持的看法和它应用于南洋的对外关系的看法。[43]

  第一次远征由郑和率领,在1405年7月启航,包括各种型号的大船62只,小船255只,配备了人。船队在苏州附近的刘家港集合,向南沿福建海岸航行,然后越中国海到占城、爪哇、满剌加、苏门答剌以及苏门答剌以北之南渤利,然后再前往印度西南岸的重要商港锡兰、葛兰和古里。古里、苏门答剌、葛兰、满剌加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的使节都随返航船队来到南京,进献方物。船队在1407年的回程中抵达苏门答剌沿海时,遭到强大的华人海盗陈祖义(1407年死)的对抗;此人最近攻占了旧港,并控制了满剌加海峡。郑和的船队轻易地打败了陈祖义,杀死了他的5000人,摧毁了他的许多船只,俘虏了他本人并把他带回南京,他于1407年10月在南京就刑。这一胜利保证了中国船队能安全地通过满剌加海峡,给了这地区一些国家的首脑们以深刻的印象。[44]

  第二次远航的规模要小得多,在1407年奉命出发;船队在1408年初开航,访问了暹罗、爪哇和苏门答剌北部,然后再一次驶往印度洋,以柯枝和古里为目的地。使节们正式册封了古里王,在那里刻石立碑以纪念这一盛事。中国使节给予古里王及其侍从的封号和礼物,便成了后来航行中对待许多其他国家的先例。这次的回国途中有一部分船队访问了暹罗和爪哇;郑和在这里被卷入了两个对立的土著统治者的权力斗争之中。[45] 船队于1409年夏末返回南京。

  郑和率领的第三次远航始于1409年10月,止于1411年7月;据说这次船队拥有48条船,3万人。它在1410年初从福建海岸开驶,沿着上一次的远航路线前进,访问了占城、爪哇、满剌加和苏门答剌,后来又向西驶往锡兰、葛兰、柯枝和印度马拉巴尔海岸上的古里。但是,他们几次绕道而行。王景弘和侯显短暂地访问了暹罗、满剌加、苏门答剌和锡兰。郑和在锡兰给一座佛教寺院上了供物;这件事又刻在1409年2月15日的碑上,作为纪念;它用了中文、波斯文和泰米尔文三种文字。可是,当他在1411年从古里返回时,锡兰王亚烈苦奈儿想劫掠船队。经过一番大战,郑和的军队战胜了僧伽罗人的军队。国王被囚禁,他和他的家属于1411年7月被带回南京。永乐帝释放了他们,并准许他们返回锡兰。[46]

  第四次远征从1413年秋延至1415年8月止。这一次的船队有63艘大船,人,航程比前几次都远。在访问了占城、急兰丹、彭亨、爪哇、旧港、满剌加、须文达那(苏门答剌)和南渤利以后,它又越过印度洋到了锡兰、柯枝和古里,然后又继续到波斯湾的忽鲁谟斯以及其他许多新地方,其中包括马尔代夫群岛。它的一部分船队可能驶往哈德毛海岸和亚丁。一部分船队又驶往榜葛剌。归途中在苏门答剌停留时,郑和又一次卷入了当地的权力斗争中去。他的命令包括讨伐当地的僭位者,这位僭位者杀害了合法的国王;僭位者被打败和俘获,并被带回南京处死。在这次远征返航之后,自占城至非洲东岸的木骨都束和麻林等共18个国家遣使到明朝廷并纳贡;这一事实标志着永乐帝在国外的影响达到了顶峰。[47]

  第五次远征在1417年秋天启程;郑和受命把上面18个国家的使臣护送回国,他在1419年8月返航。这一次航程甚至走得更远。中国船队第一次访问了东非海岸。郑和再次带回了许多外国使节;他们在1419年8月受到皇帝的接见。他也带回了中国船队访问时各国统治者向明朝皇帝进献的各种奇珍异宝。它们包括狮子、豹、单峰骆驼、鸵鸟、斑马、犀牛、羚羊、长颈鹿以及其他怪兽。看来,那些正回国的使节们目睹了皇帝初睹长颈鹿时的喜悦心情,已经把他爱好异国情调的言词传扬了出去。[48]

  第六次远航的命令在1421年3月发布,为的是送回那些在中国羁族多年的外国使节。这次船队包括41条船。和前几次一样,这一次的远航在抵达苏门答剌以后也分两路。郑和在1422年9月回到了南京。一部分船队访问了忽鲁谟斯、祖法儿、阿丹、木骨都束和不剌哇(在索马里沿岸),还访问了马尔代夫群岛以及锡兰、古里和柯枝。这一次又有许多使节随船队来到中国。1424年初皇帝下令郑和再次泛海,这次是去旧港,在这里设一名中国官员。但是皇帝死了,这个使命改交给了另一个人。在以后的七年内,中国水军提督中最大的为南京的守备,水军政策被搁置一旁。

  郑和的这些远航背后的目的实现到什么程度?如果它们是要寻访建文帝,那么,它们猎取的是一个虚幻的目标,并且失败了。如果这些壮举是意在扬永乐帝的声威于殊方异域,在于显示中国的兵力,在于增长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在于保护华人的利益,或者在于再找些新的民族参加朝贡系统,那么,它们的目的当然都已实现,尽管明朝政府此后没有继续实现这些目的而充分加以利用。他们的旗帜飘扬在整个东南亚和印度洋,清楚地显示了明帝国的政治和军事优势。在朝贡的名义下做发财的生意,这机会使得外国使节们以空前的规模从各个地方带了贡品来到中国。

  这些远航带回中国的不仅是各种各样的异国产品,而且还有大量的更加世俗的产品,首先是香料。对这几次远征的经济影响很难做出估价,主要是因为它们是由宦官组织的,而且由宦官机构出资,没有留下总开销的记录;尽管一些认真的士大夫反对这种做法。[49] 虽然明朝廷能够从这些远航中得到大量珍宝和异国奢侈品,它们也只有皇帝和他的朝臣能亲眼一见;它们很少进入市场。这些派朝贡使团的外国不仅得到高价,而且有机会在京师出卖私人的货物,图个厚利。但是就朝廷而言,在这种交往中政治利益高于经济利益。郑和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跨越了半个地球,把明帝国的声威最大限度地远播到海外。在这个过程中,他进行了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50]

  新的京师及其行政

  作为这些战争和外交使命基础的战略考虑还导致永乐皇帝承担起另一个庞大的任务:逐步地把他以前为王子时的封地和一度为元朝大都的北京改造成明帝国的新的京师。这项改造工作包括在北京进行巨大的重新规划和建设,以及影响整个中央政府的全面的制度调整。[51]

  明帝在北京建立新都的动机只在皇帝的文告和朝廷官员的陈述和奏议中含糊地暗示过。这些动机肯定与他登基时的政治和军事形势有关。洪武帝对其南京的京城已表示过不满;它离帝国边境太远,在他统治末年,他已在考虑迁都北方。在这一方面,永乐帝定都北京的决定可以被视为解决了他父亲的困境。但是这项决定也反映了永乐帝的认识,即北方是他个人的权力基地,他在叛乱和登极之前已经为保卫东北边境或征讨蒙古人而经营了多年。[52]

  他的权力和取得支持的基地位于北方而不在南京,他对南京颇为陌生。所以他自然需要一个便于巩固其帝国的国都。南京位于长江下游,作为一个经济中心,它具有压倒的优势。而它远离北方和西部边陲,永乐帝认为那里是最易遭受攻击之地。这些考虑曾促使他父亲想迁都北方,也同样为永乐帝自己的决定提供了依据。

  最后,出于政治和军事的原因,北京优于其他一切地方;它既可充当对付北方入侵中国的堡垒,又可以作为支持皇帝在北方执行扩张性政策的一切活动的中心。另外,在历史上的这一时刻,北京似乎是能够充分供养大批戍军和大量平民的北方的唯一大城市,通过把北京定为京师,永乐帝就能够部分地实现他建立一个扩张的和外向性的帝国的幻想,这个帝国包括边陲和内地,既有汉族人,又有非汉族人。因此,地处战略要冲和曾为两个非汉族帝国首都的北京就明的新都来说似乎是实际的和顺理成章的选择。[53]

  对永乐帝及其辅弼大臣来说,改造北京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同时也给黎民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元朝的某些城墙和宫殿虽然完整无损,但是城市的总格局必须变动,大部分兴建的新工程都要满足永乐帝的具体要求。由于这个区域缺乏一个能满足需要的经济基地,北京城就得依靠从东南各省用船运输的大量粮食和供应。军事组织必须改组,以处理经济资源的这一全面的再分配。机构的安排尤其需要改变;这样就影响了南京和帝国其他各地的官署。迁都北京之举肯定是明代进行的最复杂和意义最为深远的帝国计划。

  在1403至1416年期间,某些机构已开始作适度的调整,重大建设的初步计划已在制订。1403年2月,永乐帝正式授给此城以北方京都(北京)的地位。他派他的长子朱高炽(即后来的洪熙帝)去治理新都。他还在北京设行部,以监督六部新分支官署,国子监和大都督府分署的工作。他把北京的京畿府改名为顺天府。这一变动具有重大的象征性意义,因为它把永乐帝与他父亲联系起来,后者早在他崛起时已把南京的京畿府命名为应天府;这样,这个篡位者重申了他合法继承皇位的权利。[54]

  1404年,永乐帝迁山西九个府的一万户至北京,以增加京畿的人口。1405年,他派三子朱高燧负责北京的军事,并下令顺天府及邻近两个府免缴田赋两年。同时,新宫殿的兴建也在进行之中。在1408至1409年期间,在未来的首都建立了一个负责本地事务的官署、一座外国使者的宾馆和一个印钞局。永乐帝仍住在南京,通过皇太子在新都发号施令。他直到1409年4月才巡幸北京,在那里逗留至1410年第一次征蒙古之役结束时为止。可是,这些耗费巨大的工程表明,永乐帝从一开始就想把帝国的京城迁到北京,尽管朝廷官员反对。

  在此期间,新都的物质和经济基础被奠定了。虽然在1416年之前没有真正地进行巨大的建设,但建造新宫殿和修复城墙的准备工作在1406年就开始了。在8月份,永乐帝已命令陈珪伯爵、工部尚书宋礼、副都御史刘观等人把人力物力集中在北京;表面上他是应高级官员的要求,这些人认为应为他即将进行的巡幸建造一座皇宫。官员们奉命在江西、湖广、浙江、山西和四川诸林区组织伐木。另一些人则在北直隶组织制砖。1407年,在全国各地征集了一支由工匠、士兵和普通劳工组成的劳动大军;其中包括7000余名被张辅俘获并押送到北京的安南工匠。但建设因不充分的供应体系和缺乏严密的监督而受阻。工程进展缓慢,这几年没有重大的建筑物竣工。

  为了减轻这个地区对南方来的漕粮的依赖和加强地方的经济,在1412至1416年期间,皇太子朱高炽给北京地区诸府和山东、河南受自然灾害的那些地方的居民减免田赋或发放救济粮。

  在1415年6月大运河工程完成后,从盛产稻米的长江下游(即江南诸省)漕运粮食至北方就更加迅速了,从此粮食就可以直接从这些省运至北京。新都的经济状况于是有了好转。[55]

  1414年对蒙古人的远征以后,永乐帝驻跸北京达三年以上,只在1416年晚期离北京巡幸南京一次。由于大运河已被重建,人力和物资已经北移,永乐帝显然已经决定常住北京。在1417和1418年,对北京的护城河、城墙和桥梁作了改进,永乐帝的居住地西宫也在兴建之中。1417年3月,在永乐帝最后一次离开南京后不久,他又命陈珪负责北京的一切御用的建筑工程;珪陈还控制着那里的军务。

  在此以前,永乐帝还要求就建设他的新都一事展开廷议,并取得了高级官员的支持。也有一些反对的意见,但无关紧要。建设北京需要大规模地动员工匠和劳工,这些人往往从部队的士兵中,或从判处苦役的囚犯中抽调,而且从全帝国(甚至从远至新近吞并的安南)征用建筑材料。劳动大军的规模不详,但人数一定高达几十万。主要的建筑师为一名安南血统的宦官阮安(死于1453年),他还在正统帝统治时期重建北京时起了主要作用。_0266_1[56]

  到1417年晚期大部分宫殿已经竣工。元朝建造的南城墙的某些部分已经失修。这些部分在1420年修复,这时钟楼和天坛也已完工。到1420年,北京已经有足够的主要建筑工程竣工,以致可以把朝廷迁来。新城略小于蒙古人统治时的城。它的北部小于南部。城门从11个减至9

  个。永乐帝对建设的成绩颇为高兴,于是厚赏负责建设的官员。1421年2月,工部郎中蔡信被提升为工部侍郎,对低级官员和所有各类建设劳工也给以适当的提升和奖赏。[57]

  1420年10月28日,北京正式被定为帝国的主要都城。从1421年2月起,所有的文献都称北京而不称南京为帝国的京师。在其间的3个月中,中央政府被彻底改组。但是在1421年,一场大火烧毁了紫禁城中三个主要朝觐大殿,永乐帝为了遵守古代的先例,不得不号召对他的统治进行直率的批评。有些御史和翰林学士——有名的有李时勉(1374—1450年)和邹缉(死于1422年)——谴责了经济困难、时弊和迁都北京引起的巨大不便等情况。最为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为主事萧仪,他的陈述甚至很刻薄,以致永乐帝把他处死。[58] 这使所有的批评者为之震惊,于是都缄口不言。当然,永乐帝在此之前早就对这件事下了决心。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所有机构的重新调整已经作出;一切准备已就绪,此时再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能改变他的决定了。

  中央政府的改组影响了北京和南京的文武编制。首先,政府的官印要重新铸造。在1421年之前,北京的官署印鉴上有“行在”二字,但当北京被正式定为帝国首都时,这两个前缀字被取消了。南京所有的官署都被发给上有“南京”这两个前缀字的印鉴,以表示它们此时的从属地位。[59] 这些命名的变化旨在反映政治现实。但是,当永乐帝的继承者在1425年决定把首都迁回南京时,所有新名称都被废除;他恢复了以前的名称。但在1425年后期他去世时,迁回南京的活动停止。事情依然悬而未决。当宣德帝再次确定北京为京师时,它的官署继续使用“行在”二字。直到1441年,“行在”二字才最后从北京所有的政府机构的名称中抹掉。

  南京的官署成了它们北京的对应官署的分支机构。例如,设在北京的南京后军都督府分署将档案移交给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并将其印鉴送礼部销毁。有关新首都安全的一切活动改由中军都督府负责。就军队而言,统一的指挥结构一分为二:13个卫归南京指挥,13个则归北京。归五军都督府管辖的五个卫同样被平分,在两京各组成五个新卫。

  文官的组织也经历了类似的、但更加复杂的改组。处理北京事务的各部被撤销,其人员被重新分配,户部和刑部的北京分署被并入户部和刑部。同样,都察院分院也并入都察院的北京道。另一方面,兵部和工部则北迁,而国子监则干脆去掉了“北京”二字。同时,原归一个部的分署管辖的北直隶各州府,此时则直接受京师各部节制。1425年,明帝重新设置了各部的北京分署和后军都督府分府。于是地方官府与中央各部或都督府打交道时必须通过这些机构的渠道。但是,这个程序证明过于麻烦,所以这些分署在1428年解散,管辖权于是又转归正规的部和都督府。

  皇帝已在北京建了一个雄伟的首都,这个首都远比元代的首都豪华,甚至与南京一样壮观。“两京制”的时期——在此期间北京和南京充当了相辅相成的行政中心——在1441年结束,当时北直隶和南直隶的行政划归中央政府统一管辖。从此,作为留都的南京大大地丧失了它的政治重要性;它再也不归皇室控制,它的宫殿和宗庙被废弃。它的主要行政职能保持不变,但是除了洪熙帝统治时一段短暂和未遂的返都期外,它的的各部通常只由有职无权的侍郎任职。

  迁都北京之举在军事和经济组织方面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这些变化与新的行政要求以及边境各地区的防务有关。这一宏伟的都市远离供应它的经济源泉,迁都和维持这一中心所用的人力和物力在明代灭亡和在帝国时代结束之前,一直消耗着政府的收入和人民的财富。

  军事和经济的改组

  军队的调动和新机构

  永乐帝统治时期军事组织在武装力量的结构方面经历了四大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取消了护卫。第二个变化是把大部分驻在南京的京卫调到北方,并把某些北方的部队提到亲军的地位,这就使驻北京的京卫成为帝国中最大的一支部队。第三个是在京师设营,士兵们通过营定期从地方部队轮换去边境防线服役或进行征战,并在营中操练和受训。第四个大变化包括在长城沿线组织边防的镇;这个措施是永乐帝对付这条边界以北的游牧入侵者的新战略的组成部分。[60]

  永乐帝取消藩王护卫的愿望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的分封制下,亲王具有广泛的权力。永乐帝曾经利用这种权力建立了自己的军队;这个经验促使他解散护卫,并让他自己的儿子们离开军镇。在内战期间,他的长子和次子都参加过战役。但是在他登基后,当他在外征战时,他让长子当摄政;次子则因策划反对其兄长而在1417年被捕。[61] 同时,像建文帝做过的那样,永乐帝也感到非削弱其他亲王——都是他的弟兄——的权力不可;许多亲王被指控有罪而遭到清洗,他们的护卫被解散。

  因此,到永乐帝统治结束时,在原来洪武帝建立的30支藩王护卫部队中,只有4支完整地保留下来。[62] 永乐帝原来为燕王时属于他的3支护卫部队,即燕山卫,被并入组成北京皇帝私人军队的亲军之中。剩下的23支护卫部队中,有的被调驻不同的地点。其他的则被解散,它们的部队被改编成京师的新的卫。从此,授给新王的封地很少设护卫,到明朝末年,属于军事编制的藩王卫队不到12支。[63]

  把军事卫队调往北直隶之举是永乐年间进行的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项军事改组。在洪武帝统治下,南京的41支卫队合称为京卫;这些部队包括皇帝私人的12支亲军和29支隶属于五个都督府的护卫部队。[64] 当永乐帝以北京为京师时,他把南京的许多这些护卫部队调到北方。到1420或1421年,北京的卫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原属北京都督府的卫;原来的南京京卫;原属诸王的护卫部队。少数已解散的其他部队也从其他省调到北京。

  京卫的核心是由构成皇帝亲军的22支护卫部队组成。它们包括3支燕山护卫部队、原属北京都指挥使司的16支护卫部队中的7支,以及曾隶属于南京皇帝禁军的12支部队。这22支护卫部队包括159个所;这些部队号称共有人(一卫包括1200人),但是实际人数很可能大大低于此数,因为到洪武时期末年,各地区的卫大致只有它们足额兵力的5/8。[65] 其他6支部队并入皇帝亲军的部队依然归他直接调遣;其中3支原属前北京都督府,3支由各解散部队的士兵组成。这些部队提供了进行建设工程的大部分士兵。

  南京的军事编制包括29支其他的护卫部队,每支部队分归前京师的各军都督府之一指挥。到1420年,这些部队中大约19支已调往北京,剩下的则是专事水上作战的部队。1420年以后,南京的军事编制由17支隶属于皇帝私人军队的护卫部队和32支由南京五个都督府联合指挥的部队组成。同时,南直隶外围城市原属南京中军都督府管辖的部队则改由北京的中军都督府管辖;这进一步削弱了南京行政的权力。1421年随着北京周围的地区成为北直隶,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开始对该地区进行指挥。从此以后,北京的后军都督府统辖了16支护卫部队,其中11支后来负责守卫皇陵。

  到宣德年代之末,北京的京卫包括74支部队。22支由皇帝亲自指挥;4支从事养马;6支正式被用作建筑工人;两支被指定护卫永乐帝和洪熙帝的陵墓。19支部队已从南京调到北京,6支则从北方其他地区(主要是大宁)调到北京,15支新部队则由各支已解散的部队的士兵组成。永乐年间帝国军队总兵力看来远远超过200万。

  在改组过程中,大批人民搬迁至北京及其周围的地区。至少有435个所,即帝国全部部队的25—30%驻扎在北京地区,其中335个所原从帝国的其他地方迁来。如果我们采用前面的计算,这些部队的实际总兵力约为25.1万人,但是真正的数字可能略高。另外,许多士兵有家眷。1393年的人口统计数字表明,北京地区有定居人口人。因此,有理由认为15世纪初期北京省(1403年以后之称)的人口很可能大大地超过200万。总之,在1422年以后,长驻在北京的部队形成了首都居民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样就大大地加剧了供养基本上是依附人口的问题。[66]

  这些驻军的军事指挥结构和训练程序也重新作了规划。京营被设立,以提高此时把时间分别用于耕田和卫戍的部队的战斗准备。京营(以“三大营”著称)的组织工作在第二次对蒙古的远征以后开始,当时皇帝决定扩大这些征战的规模和提高它们的有效程度。1415年,他下令命北方诸省和南直隶的卫各派一支分遣队至北京接受训练。北京的守军当时分成步、骑、火器三个营。每个营受一名宦官和两名贵族或高级将领的联合监督,其他军官则协助他们工作。

  三个营的组织相同,但它们负有不同的任务。五军营之名来源于五个都督府或帝国讨伐军的五支分队,它训练来自地方护卫部队的无战斗经验的新兵。此营负责组织和训练战斗部队,这个任务原由卫所部队承担。结果,帝国各地的守军——他们不再有军事任务——的素质和斗志都下降了。三千营围绕3000名作为核心的蒙古骑兵组成,这些骑兵在内战期间曾与皇帝一起作战。神机营训练士兵使用火器。中国军队在15世纪以前已使用火器,但他们在15世纪初期征讨安南时才从安南获得优质的兵器。他们还俘虏了一个名叫黎澄(1374—1446年)的安南第一流的火器专家,此人为黎季■的长子,被委任负责为中国军队制造优质火枪和爆炸武器。神机营就是以安南火器专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些人在宫廷宦官的监督下教明代士兵。[67]

  由于所有帝国远征军都包括骑兵以及配有火器的士兵,所以三个营的内部组织大致相同。还有一个京营值得一提。这就是四卫营;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其士兵来自专门养马的四个卫。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骑兵训练战马,驯马人中包括许多投降的蒙古骑手。

  最后,从满洲至甘肃的长城沿线设立了一系列的边镇。这个新战略与洪武帝提出的战略迥然不同。开国皇帝远在长城以外的战略要地设立卫,这样,中国守军就能在蒙古袭扰者抵达长城之前与他们抗衡。永乐帝在他登基后不久就撤回了大部分守军,这既是为了缩短防线,又是为了削减军费。他于是在长城附近或以南的辽东、蓟州(北京之东)、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固原(陕西)、宁夏和甘肃的战略要地设立一批边防重镇。这些边镇归这些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节制。[68] 在洪武年间,戍守长城以外的部队只从附近的卫所部队中抽调;在永乐年间,已在京营受训的士兵则要在这些卫服完他们的服役期。这些士兵的服役期比预期的要长。他们最后成为长期职业军队的核心。

  指挥边卫的军官选自正规的军官队伍。这些指挥官被授予通常只给进攻部队指挥官的权力,虽然他们的任务只限于防卫他们管辖的地区。人们逐渐以他们管辖地的名称相称——如某某地区总兵官。每个指挥官由一两个副手或职位较低的具有参将、游击将军这样头衔的军官协助。[69] 这类委任的期限通常以一次战役为限;官阶和官俸仍取决于他们在卫中或在地方都指挥使司或大都督府中的等级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委任被固定下来,它们形成了战术指挥的一级。到宣德末年,这些边镇已经形成北方边境九个固定的防御编制(九边)。设立在蓟州、延绥和宁夏的边镇监督长城的指定的段,而其他六个则行使它们的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职能。从此,指挥的等级制度或边防军的结构都很少变动。[70]

  粮食的供应和运输体系

  远征的战役、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的变动是很花钱的。此外,把政府迁到北京造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首都、它的官僚机器和戍守部队都处于一个穷苦而贫瘠的区域,需要各地的供应。北方各地创收很少;虽然军队在理论上应该能够通过军垦来自给,但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在洪武年间,已经定期通过海运从盛产大米的长江三角洲诸府运送粮食供应北京政府和辽东及沿北方边境的各守卫部队。为了满足北方对粮食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永乐帝的朝廷设想了三个涉及大规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规划。

  第一个规划试图把实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货和白银支付的官俸,以及扩大前一代皇帝设立的军屯,以此来减少官方对粮食的要求。在1402年,最高级官员的官俸的六成为粮食,而最低级的官员只收到两成。后来在都督府和都指挥使司、各省和诸王的封地的完全领取稻米作为薪俸的官员部分地接受通货和钱币。这一措施在通货价值稳定的时候执行得很顺利;但是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整个官俸制度就败坏了,官员们就转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71]

  军屯的设立旨在使军队能自给自足和减少运粮至北方的需要。1404年以后,对每个军屯规定了生产定额。指挥官的成绩根据它们的产量来评定,御史们被派去核实产量的数字。为了确定平均产量,建立了试验田,它们的产量每年上报。但是生产经常遭到破坏,因为士兵们被抽调而不能承担耕作任务。在1413年,皇帝采取了制止这种抽调人力做法的措施,并且对除受自然灾害的军屯以外的所有军屯恢复了原来的定额;但是产量依然落后于定额。[72]

  第二个规划是通过向商人出售盐引来增加对北方的粮食供应。商人向边防部队送交固定数量的粮食,以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盐的权利。这种制度称开中法,在洪武统治的初期已被采用,在永乐年间它又被扩大使用。在1403年,皇帝命令所有为取得盐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数例外外,应送交北京地区。粮盐的交换比率并不固定,取决于供求情况。例如在1412年,北京很少发盐引,因为当时缺盐而米有富裕。但总的说来,盐商继续既交粮给北方诸府,也交粮给西南,在西南他们供应被派到那里去镇压部落起义和平息安南之乱的军队。[73]

  北京成为京师以后,产米的中国南方各地的纳税者必须运送粮食到北方,并另外负担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以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征收。在缺粮时,还要强使负担大量额外的征收。例在1412年,湖广、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都指挥使司不得不用船装运近300万担大米到北方。采取了几种减轻这种沉重负担的方法。南方的税收获准折成现金上缴,这样就可以在北方购买粮食;上缴的定额可以转交到上缴点附近的地区;接受单位必须支付运输费用。这些新措施最后正式成为粮食运输制度。[74]

  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粮食的制度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在最初,通过水陆两路把粮食运往北方;这个制度称“海陆兼运”。

  海运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从1403到1415年,政府的军队在总督海运陈瑄和副总督海运宣信的率领下把粮食从长江下游诸府运到北方各省。从湖广、浙江、江西和南直隶定做了几百条大运输船,地方当局和守卫部队被指定要对建造这些运输船作出贡献。[75] 运粮船从长江江口附近的太仓粮仓出发,绕山东半岛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货口直沽,准备再运往北京。在直沽,稻米转装在较小的船只上,然后驶向上流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建立了粮仓,同时还派守卫部队专门守护。一部分粮食用船继续被运往辽东。在实施的第一年运了两次,船队共运粮100万担;从此运输量在48担至80万担之间徘徊,每年没有固定的运输定额。

  同时,在户部尚书郁信(死于1405年)在1403年上报的一项计划中,粮食还通过水陆并用的路线进行运送。一条西行的迂回路线绕过了淮河和黄河之间艰险的水路。能载运300担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驶入沙河,然后驶向陈州;粮食在陈州再转装进稍小的船只,准备往北驶进黄河流域。粮食再次转装进沿黄河驶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后地方部队在陆路把粮食拉至渭河,由此再用船运至北京。在1403年,在陈瑄的监督下北运粮食150万担。一系列运输官署和粮仓沿渭河和在京师周围被建立起来,以管理运粮工作。在1409年用海陆兼运法运粮总量达180万担,在1410至1414年期间增加到200万至240万担之间。有一史料记载,在1415年,即运行的最后一年,运粮总数达到640万担,不过其他史料则说是300万担。

  海陆兼运法远不是令人满意的。海路危险,黄土平原地势很高,河道和陆路漫长而累人。随着运河的开辟,这个制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元朝在1289年已经完成了连接北京和长江下游的运河体系,不过河渠经常淤塞和维持水源的困难把工程拖延到1325年才完成。运河体系在元朝始终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于是沿海运输逐步取代了它而成为粮运的主要形式。在15世纪初期,元代的大运河已经大段大段地损坏、淤塞和不能通航了。

  永乐帝决定修复大运河和重开运河运输,使之成为另一条供应北京的南粮运输路线,因为首都迁往北京后粮食的需要大大地增加了。大运河分两个阶段进行修理。北段的疏浚和修复工作在宋礼的监督下开始于1411年7月;这项工作包括疏浚河渠130英里和建造38座船闸。这项工程使用了30万名服徭役100天的劳工。从黄河到长江的南段在1415年7月开放。陈瑄在淮安之西建造了四座船闸,以提供通向淮河的入口。运河体系这时能从长江下游流域直通北京;它成了南北之间商业的主要动脉。[76]

  1415年当运河体系已经完成通向北京的工程时,海陆兼运法被放弃。3000多艘平底船建成,以把税粮通过运河北运至北京,于是运至北方的粮食显著增加。它从1416年的280万担增至1417年的500万担和1418年的460万担,然后降至1421年的300万担左右和1423年的250万担。1417和1418年的巨大数字表明,皇帝因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冒险活动和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粮食。

  实施新的运输制度大大地增加了对军民劳动力的需要,从而增加了支出。建于1415年的新制度称作支运制,它要求纳税人负责第一阶段的运输。例如,住在江南各地区的人民必须把税粮缴到淮安粮仓;住在淮安和长江之间的人民要把税粮缴到沿运河建立的许多粮仓。粮食由政府军队从粮仓一年四次用船运至北京。1415年,这个制度被调整以减少运粮的军队,因为迫切地需要把军队用于建设项目和军事远征。

  1418年,民运制被采用。此时纳税人必须自费把粮食一直运送至北京。1423年陈瑄提出减少每年向北京的运粮;8年以后,即在永乐帝死后,他实行了兑运制。纳税人把粮食缴到运河畔各粮仓并缴纳一笔运费;军队再从这些粮仓把粮食运到京城。这个制度在宣德年间正式被采用,从而大大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77]

  供应北方朝廷粮食的这些持久的要求当然使人民背上沉重的负担。田赋是国家最大的单项收入。洪武年间全帝国已定下了税收定额。1393年全国各地的定额总计为2940万担。田赋的分担是不平均的;几个大省的定额在200万到300万担之间,而江南的10个富饶的府的定额几乎达到600万担,约为全帝国定额的20%。在保留支付地方行政费用和供应南京皇室的规定部分的税收以后,各区要把其余部分通过不同的运输制度运往北方。在这种安排下,纳税者必须缴足他们的税的定额,并另外负担运输的费用和劳力。

  在整个永乐年间,国家每年所收田赋的粮食在3100万至3400万担之间,平均每年定额超过3200万担,因此至少比其父皇治下的定额高10%。这使人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在洪武年间每年已经缴纳特高比例的田赋的江南10个府的纳税者更是如此。对苏州和松江两地的搜括最为厉害,它们几乎缴纳了全部田赋的14%。

  根据黄仁宇的说法,以粮食的担为单位的田赋定额事实上不过是一个相对的标准。这是因为明代的制度要求纳税者把他们的粮食缴到指定的国家粮仓;但事实上由于这种办法并不总是行得通的,于是政府加征额外费用和另外名目的税收,以抵偿保管和运输的费用。由于折换,情况就更加复杂了,因为当时缴纳的粮食得折成银、棉布和其他商品。国家在决定折换率时很少考虑商品价格,结果就出现了随心所欲的波动。这从黄仁宇对16世纪晚期苏、松两府各种缴纳的田赋的估算中可以看出。根据这些估算,原来税额中的同样一担粮食可以分成许多缴纳的等级,以致纳税人的纯支出从最高到最低竟相差了7.3倍![78]

  在歉收和自然灾害以后,这种负担变得不堪承受了。为了确保今后的生产,皇帝经常不得不减免税赋和分发救济粮给旱涝灾区的人民。例如,1422年任户部尚书的郭资(1361—1433年)报告说,在1419至1421年的几个财政年度应缴的田赋中,已入帝国粮仓的税粮不到2300万担(平均每年的定额为3200万担)。松江在1422至1428年间拖欠的税粮达几百万担。苏州在永乐年间无可资比较的数字,但在1431至1433年期间拖欠的税几乎达800万担。这种情况引起了财政官员的不安,以致在宣德年间导致了对过高税收定额的削减。[79]

  对外关系

  前面已经叙述过,在御驾亲征蒙古和对安南危机的急躁的反应中,永乐帝作为一个积极主动的统治者,倾向于在外交事务中进行扩张主义的干预。在外交和国际贸易的不那么好战的领域中,从郑和规模宏大的海外远航中可以看出,他同样是进行扩张的,同样不会因没有先例或没有以往明代实践的依据而畏缩不前。的确,他在这些领域中的活动在以后的全部帝国历史中实际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后的明代统治者远比他消极和保守,他们不再维护他的主动性,并让明代国家的外交事务处于停滞和收缩状态。私人的和往往是非法的海上贸易以及面向东南亚的海外商业殖民在明朝的后半期的确开始迅速发展,虽然没有政府的批准或保护。

  在永乐帝时代为以后的大部分私人发展开辟道路的意义方面,以及在后来明代诸帝如果继续采取扩张的政策会发生什么情况方面,产生了一些引人兴趣的问题。明代国家的外交关系是《剑桥中国史》第8卷中的几章的主题;这里叙述以下几个内容就够了:评述一下永乐帝对明帝国在处理其对外事务时所作出的个人贡献;阐述他的统治意识和他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东亚和东南亚邻邦中扩大影响的观念。

  亚洲内陆和中亚

  明朝初期,中国认识到把贸易和外交扩展到中亚(河中地带[外索克萨尼亚]及以远地区,当时在帖木儿的帝国统治下)的含意,因为那里是敌对的蒙古人统治的部分天地。但是,蒙古帝国内部的分裂已使那个地区变得可望而不可及和比较不重要了。明朝廷对帖木儿的崛起和巨大的野心了解甚少。

  与亚洲内陆的关系,特别是与今新疆的塔里木盆地诸绿洲的关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较近的地方,主要是诸如哈密、土鲁番和别失八里诸绿洲,在蒙古崩溃之后都急于想重新树立它们的独立地位,而永乐帝也鼓励它们这样做,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们能够帮助对付更北边的准噶尔的瓦剌蒙古人,以保证中国西北的安全,部分地是因为它们控制着通向西边的贸易路线。尽管有洪武统治时期的军事试探和1393年中国人劫掠哈密之事,但明朝并不想对如此远离供应来源的地方进行长期的征服,或者想像汉、唐两朝那样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盆地重新建立军事存在。它充其量只是想把那个区域的一些非汉族民族组成名义上的、但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戍守的卫。[80]

  永乐帝选择了积极的和主张干涉的外交。他在1403年派使者去哈密宣布他登基之事,哈密的统治者在1404年12月回派了一个使团向中国朝廷呈献马匹。永乐帝赐给他及其使者们以精美的丝袍、丝绸、白银和钱钞,并在哈密边境设立一个卫,以确保稳定的关系。从这个时候起,哈密在永乐统治期以后的时期中几乎每年都派朝贡使团到中国朝廷,有时一年几次。这些使团带来十分需要的马匹,有时还带来骆驼、羊以及诸如■砂、玉和硫黄等矿产品;作为回报,使者则收到丝绸和可用于购买中国货物的钱钞。与哈密的密切关系打开了互利的贸易,并使中国人取得了跨越塔里木盆地到中亚的北部商队贸易路线的东端。中国政府试图把这项贸易牢牢地掌握在官方的手中,并且在1408年在甘肃两次颁布禁令,禁止私人与外国商人进行贸易。可是中国人的非法贸易继续进行;有报告说,中国商人到达了别失八里以远的阿克苏。

  一旦与哈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永乐帝还派一个使团带了丝绸礼品去见土鲁番的统治者,土鲁番是北塔里木商路上的一个绿洲国家,控制着往北(向今之乌鲁木齐)进入准噶尔和瓦剌蒙古国的一个要隘。土鲁番统治者则回派了一个带着玉作为贡礼的使团,于是正规的朝贡关系又继续到了永乐统治末年,不过没有哈密的使团那样频繁。别失八里位于更远的通往中亚的北塔里木商路上,是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贸易城市,它在洪武年间与中国有过纠纷,最后它扣押了中国的使者宽彻并与帖木儿共命运。永乐帝登基后就立刻送礼品给别失八里王,后者希望得到中国的支持,以便在帖木儿死后在与帖木儿帝国的纠纷中能够得益,所以心甘情愿地接受纳贡关系。永乐帝在别失八里有足够的影响以阻止它的统治者在1411和 1412年入侵瓦剌的领土。但是在 1418年,别失八里王的一个堂兄弟篡夺了王位。永乐帝默认了政权的更替,不打算重立他原来承认的统治者。但是明朝再一次能够阻止新王对土鲁番的一次进攻。[81]

  在以上各个事例中,这些统治者都接受明朝属国的象征性的地位,以便从与中国紧密的商业联系中得益。他们愿为这种特权而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他们知道明朝朝廷不能有力地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因为他们离明朝太远,明朝不能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入侵。

  帖木儿帝国

  当永乐帝登上皇位时,中国面临着来自中亚的一个新的外国的威胁,如果不是一次好运气,这个威胁很可能使它与非华夏世界发生一次大冲突。新威胁来自帖木儿(1336—1405年)的崛起,他自14世纪60年代以来,从他的撒马儿罕的根据地建立了一个包括河中地带、今之霍拉桑、伊朗、伊拉克、阿富汗、花剌子模、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的帝国。除了这些征服地外,他曾发动破坏性的入侵,进入叙利亚、奥斯曼土耳其、印度和南俄罗斯。对中东和中亚各民族来说,他看起来一定像一个新的成吉思汗。

  在1389和1394年,来自帖木儿的首都撒马儿罕的“朝贡使团”到达北京,后一次带来号称帖木儿所发但几乎可以肯定是伪造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承认明帝的突出的地位。明帝在此以前已经把数百名在他与蒙古人交战时俘获的商人遣还撒马儿罕,此时派了一个由傅安和宦官刘惟率领的有1500人的使团,以表示对帖木儿的“效忠”的谢意。使团于1397年抵达撒马儿罕。傅安所带去的信函称帖木儿为臣属,他因此大怒,于是扣押了这些中国的使者。[82]

  随着洪武帝之死和在1399至1402年的内战时期,中国朝廷的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但是帖木儿开始计划对中国发动一次入侵并使它皈依伊斯兰教。1404年,一支有20万人的军队在兀答剌儿集结,准备通过别失八里向中国进军。消息直到1405年3月才传至南京,于是朝廷下达命令准备边防,但命令把此事看成是部落的劫掠。对中国人来说幸运的是,他们的西北前哨从未受到考验,因为帖木儿已在2月18日死于兀答剌儿,入侵已被取消。帖木儿之死引起了一场继位的斗争。在一开始,年轻的孙子哈里苏丹在1405年3月18日在撒马儿罕夺得王位。他释放了傅安和使团中的幸存者,他们被护送返回中国,并于1407年7月25日抵达南京。另一名被拘留的使者已在此以前的某个时候回到中国。

  永乐帝派了一名使者与哈里的使者一起到撒马儿罕去吊唁帖木儿之死,但在使团抵达撒马儿罕时,哈里已被几个敌对的亲王废黜而被帖木儿的四子沙合鲁取代。他将从1407年统治到1447年,并证明是一个与帖木儿迥然不同的统治者。他是一个开明的君主和高尚的文化赞助者。在他统治的大部分时期中,他被卷进统治帖木儿帝国西部的帖木儿诸子经常发生的阋墙之争中。结果,他迁都哈烈,让他的儿子兀鲁黑伯格任撒马儿罕总督。帖木儿帝国向东扩张的一切威胁已经消失。

  1408和1409年,沙合鲁派使者去南京,1409和1410年,傅安等人带了中国朝廷的礼品又往哈烈。1410年3月,哈烈又一个使团来到,而回派到哈烈的几名中国使者又带去了一封皇帝的信,信中声称与沙合鲁是君臣关系,沙合鲁复信的措词同样傲慢,他劝皇帝信奉伊斯兰教,并拒绝中国的宗主权。但这一意外事故并没有中断使团的往来,并且引人兴趣的是,尽管两位统治者有分歧,他们的信件都强调商业的需要,明统治者于1416年7月又送去的一封信的内容也是如此。

  带来沙合鲁措词尖刻的复信的使者们由明帝主要的外事专家陈诚(死于1457年)、李贤和宦官李达护送回国,他们还护送这一年早些时候来到中国的中亚使者回各自的国家。这个使团的出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于1414年2月3日离开中国,随带了送给各地统治者的丰厚的精美纺织品礼物,并于10月后期抵达哈烈。从哈密和土鲁番到撒马儿罕和哈烈,使团访问了17国。回国后,陈诚和李贤随即呈上了他们行程的记述,其中详述了有关他们访问地的地形、物产和风俗。这些文献提供了15世纪关于中亚和亚洲内陆情况的可利用的最详细的材料,并使明朝廷取得了关于西域的新情报来源。[83]

  1416年7月,陈诚又被派遣与另一名宦官护送失剌思、撒马儿罕和哈烈的使者回国,同时带了送给沙合鲁及其子兀鲁黑伯格的丰厚的礼物。这个使团在1418年1月回国。同年10月,明帝又派宦官李达出使哈烈,李达带了皇帝私人的信函,以及例行的珍贵礼物。根据现存的波斯文材料,此信对沙合鲁以政治上平等的人相待,称他是一个开明的和有洞察力的统治者,并放弃了明帝是沙合鲁的宗主的姿态。沙合鲁欣喜之余,回派了来自中亚的最精心安排的使团,使团于1420年12月14日抵达北京。[84]

  使团受到隆重的接待,不过它在京城履行了纳贡制度下应该履行的对中国皇帝致敬的一切正常仪式。在与帖木儿帝国统治者通信时不论皇帝作了什么让步,但在中国朝廷上,君臣关系的门面则是不能妥协的。使团留在北京几乎达6个月。它受到皇帝的几次接见,并参加了宣布北京为新明都的仪式。波斯使者之一吉亚斯丁·纳加什对使团作了详细的、即使偶尔也有谬误的记载,它至今犹存。

  陈诚未在场目赌这一盛典,因为在1420年7月,他又被派率一使团前往中亚。但人们对这最后一次出使西域的情况了解得很少。

  因此,我们看到永乐帝大力培植了与中亚各国的关系,也许甚至大力促进了与它们的贸易。在他统治时期,朝廷接待了撒马儿罕和哈烈的20个使团、32个中亚绿洲国家的使团、13个土鲁番的使团和44个哈密的使团。这些使团都需要丰厚的礼物和贸易。它们给朝廷带来了诸如贵金属、玉、马、骆驼、羊、狮和豹;它们得到的赏赐是精美的丝绸和其他织品、白银以及纸钞(它们可以此购买中国货物)及其他贵重物品。[85] 从双方的通信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维护商业关系是这些交流的最主要的动机。中国的政府和皇帝因急于促进贸易,愿意对冒牌的“纳贡使团”故作不知,甚至放弃了天朝大国的姿态。对中亚各国来说,它们愿意通过纳贡制度的各种形式前来北京,以便保持它们的贸易特权。

  西藏

  早在1207年,成吉思汗的使者已经到过西藏,蒙古人与西藏发展了一种关系,即西藏人接受蒙古的保护和承认其宗主权,同时给蒙古的统治者们提供精神指导。西藏的喇嘛在元朝的朝廷中一直很有影响。在忽必烈统治下,蒙古人与萨迦派教团的领袖们谈判,并承认后者为西藏13省的帝师。他们的地位受到一个敌对教团止贡派的挑战,后者得到了伊朗的伊尔罕蒙古人的支持。止贡派在1290年才被彻底击败。同时另一个西藏宗教教团噶玛派在元朝宫廷继续拥有强烈的宗教影响。元代诸帝试图把西藏置于一个集权的政府之下,但是实权仍掌握在提供世袭的教(族)长的寺院和贵族门第手中。

  内部的权力斗争继续进行。随着蒙古力量的衰落,萨迦派的势力也随之变弱。主要的反对力量来自绛曲坚赞,此人原为萨迦派僧人,又是雅鲁的地方领主。从1332年起经过许多征战后,这个僧人逐渐控制了西藏。1351年元朝承认他为帝师以取代萨迦派的大教长。绛曲坚赞不仅仅是另一个宗教教长;他的目的是要重建唐代的前吐蕃王国,重新树立西藏人的民族主义和消灭蒙古宗主权的一切痕迹。他和他的继承者们(即帕木主巴诸王)试图维持一个君临全西藏之王的思想,并且在15世纪80年代之前一直是西藏主要的世俗力量。[86]

  在明朝掌握政权时,西藏寺院教团之间的宗教对立常常导致公开的战争;宗教和政治权威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裂。还不清楚南京对这种事态的了解程度。据说明代的开国皇帝急于想阻止唐代与吐蕃人发生的那种纠纷的再现。但他并不去与帕木主巴诸王建立联系,而是与控制较近的康区和东南藏的噶玛派大住持们接触。皇帝派一使者前往,要元代时任官职的人来南京,以便重新授职,第一个使团于1372至1373年间的冬季抵达。当时教团的教长为黑帽教派的乳必多吉四世活佛(1340—1483年),他在1359至1363年曾在元朝朝廷。他从未应皇帝的邀请去南京,但派使者前往,直到他死前不久为止。[87]

  他的继承者得银协巴(中国人称哈立麻,1384—1415年)以善行法术著称于世,永乐帝在为燕王时已闻其名。新帝在1403年登基时,派了一个由以后多次被用作外交官的宦官侯显和著名印度僧人班的达的弟子智光(他在南京已深受开国皇帝的礼遇)率领的使团去西藏。使团邀请得银协巴去南京。得银协巴在一开始派出一个纳贡使团后,在1407年4月亲自去明廷,受到隆重的接待。他应请求为皇帝死去的双亲举行宗教仪式,据记载他施展了许多魔法,如使许多神祇显形,制造鹤、狮、花雨、甘露的幻象等等,时间长达22天。他和他的随行人员受到重赏,取得了响亮的官衔,并前往山西省重要的中国佛教中心,在那里又举行了仪式,然后返回西藏。他在以后至少与明朝廷交换了三次礼品。[88]

  他的继承者通哇顿丹(1416—1453年)到15世纪40年代末一直派来使团。明朝朝廷显然不知道得银协巴之死,所以认为这些使团都是他派出的。1446年以后,与噶玛派诸教长的关系破裂。根据西藏的史料,得银协巴在他逗留南京期间曾劝说永乐帝不要试图重建对西藏的统治。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永乐帝曾有此意图;一切迹象表明,得银协巴是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实力的宗教人物而被邀请的。但他的访问促使永乐帝与西藏的其他各方面的宗教领袖建立关系。1413年,萨迦派的教长(关于他的法力,皇帝也已有所闻)应邀来北京。他也受到隆重接待,并于1414年由宦官护送回藏。此后萨迦派的住持继续派使团来中国,直至15世纪30年代。

  明帝还试图把当时最伟大的宗教人物,即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请到明廷。到15世纪初,宗喀巴主张的一种新的和更严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1407年,永乐帝请他来朝廷。他拒绝了。1413年再次发出邀请,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释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京。他从1414年至1416年留在南京,随即获准带了丰厚的礼物回藏。格鲁派继续与明朝朝廷交换礼物并派去使团,直至15世纪30年代。[89]

  其他西藏的宗教领袖也受到推动而与帝国朝廷发生联系。情况似乎是,虽然永乐帝无疑部分地是出于对这些引人注目的宗教领袖的好奇心,但他也有意识地拒绝给任何可能因此会建立政治霸权的西藏领袖以唯一的中国庇护。这样,情况如同中国边境的其他地方那样,他鼓励政治的分裂。在这种背景下,他没有承认该国名义上的世俗统治者帕木主巴王或与他建立关系,这很可能是精心策划的让西藏人分裂的政策的一部分。

  蒙古

  明帝通过搞分裂、赏赐和平定外蒙古的不听命于他的东蒙古人和瓦剌(西)蒙古人以及在其南面住在东内蒙古的兀良哈诸部落,想方设法在北方边境取得和平。在他征剿叛逆的阿鲁台和马哈木部落领袖的同时(见前文),他还派使团带着礼物邀请所有人在纳贡制度下进行贸易。明朝廷利用这一制度出于几个目的。它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它能不求助于武力而使游牧民安分;它为明朝骑兵提供马匹的来源。蒙古诸部落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它们需要取得中国的货物,虽然当它们的需要不能通过贸易得到满足时经常袭掠边境。

  为了控制蒙古纳贡使团的次数和规模,它们来华的路线和入境点、它们在朝廷呈献时的礼仪、朝贡品应付的价格、以及送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的礼品,明朝廷都制订了细致的规定。例如,兀良哈诸卫获准每年派使团两次,每次300人,一次在皇帝生日时,一次在中国的元旦。但是这类规定从来没有严格实施过,也没有用于更远的东蒙古人和瓦剌蒙古人。[90] 蒙古使团一般呈献马、家畜作为贡品,要求报酬、礼品、官职和贸易特权。朝廷以钱钞、白银、丝绸、纺织品、官品和官衔赏赐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以高价收取贡品,并准许蒙古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例如,在1404和1406年为女真和兀良哈诸部落在开平和广宁设立两个马市。但是朝廷派的官员(通常为宦官)出于私利,经常改变赐给蒙古人的礼物的规格和他们贡品的价值。这样就常常引起纠纷和对边境的劫掠。[91]

  已在辽东半岛定居的来自泰宁、朵颜和福余三个卫的蒙古人在永乐年间派出了最正规的纳贡使团。这是因为他们靠中国的礼品、补助和定期贸易为生,而朝廷则需要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以确保北方边境的安全。根据《明实录》,兀良哈部在某些年份(如1403、1406、1413和1416年)作为一个正式的集体前来朝廷,但一般地说,这些使者被认定是代表个人的,呈献的贡品也多于容许的数量。他们的贡品主要是马匹;1414年的一次他们带来了约3000匹马。他们的纳贡使团在1410、1411、1418和1422至1424年这些年份停止来华。中断出现在他们参加了阿鲁台或瓦剌人的叛乱时期,如1422年;这一次他们被阿鲁台征服,被迫参加他的事业。但是,当和平恢复,明廷继续接受兀良哈的使团,甚至为了保持和平,还容忍偶尔发生的边境劫掠事件。[92]

  在阿鲁台统治下,东蒙古人继续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明统治者容忍经常爆发的小的敌对行动,因为他谋求维持边境的和平。已知阿鲁台早在1408年就派过一个使团,但在1410年征蒙战役中他战败后,他才开始定期派出使团。在1410至1424年期间,阿鲁台派了27个使团至明朝廷,此数超过了规定,而且在连续的两年(1413和1414年)中他共派了11个使团。贡品主要为马匹。作为回报,明朝廷赐给他和他的使者纸钞、白银、丝织品和各种生活用品,授予他们官衔并慷慨地酬答他们的贡品。在1421、1422、1423或1424年明帝征讨阿鲁台时期,没有纳贡使团来朝。但一旦战争结束,朝廷又不加指责地接纳他的使团,其中两个使团在1424年8月皇帝死后不久到达。[93]

  瓦剌蒙古人也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在此同时又几次袭扰边疆进行劫掠。1408年10月,马哈木派第一个纳贡使团携马匹前来明朝廷;他得到了封地并被赐给一枚王的印玺。1409年其他两个瓦剌部落领袖也得到类似的封赏。除了1414、1416、1420和1422年,瓦剌人每年派正规的使团来华。这些使团一般来自马哈木,但也有少数是其他部落领袖派出的。贡品主要为马匹。瓦剌使团在1414年中断来朝,当时马哈木造反;但在1415年瓦剌人恢复进贡。1418年4月,在马哈木死后两年,他的儿子脱懽与其他两个部落的领袖来到朝廷,要求继承他父亲的品位。这一请求被批准,于是脱懽派使团几乎岁岁来朝,一直到了永乐统治的末年。[94]

  这种纳贡制度旨在解决蒙古问题,但是问题真的解决了吗?如果说纳贡制度旨在安抚蒙古人和防止边境的动乱,那么明朝廷只取得有限的成就。尽管中国朝廷付出昂贵的礼品和费用,但纳贡贸易仍不能满足蒙古人更大的需要。因此,这个制度并没有阻止蒙古人的袭击,但对明朝廷来说,它似乎是取代甚至更花钱的连年战争的唯一选择。它暴露了中国根本不能合理地处理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永乐帝既不能通过战争,也不能通过贸易和外交手段去解决明初主要的国防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已占用了他的大部分精力。虽然这个制度有一些缺点,它的确给北方边境带来了若干年的安宁;但是,只有在存在强大的军事防御以阻止袭击和战争时,它才有效。

  女真族

  皇帝想方设法要把满州诸女真部落纳入纳贡制度之中。女真诸部落包括定居在鸭绿江西北和长白山之南的建州和毛怜部落;住在松花江和阿什河附近的半务农的海西女真;沿鸭绿江和乌苏里江靠渔猎为生的好战的生女真。皇帝有四大目标:保持满洲的安宁,以便他能集中精力对付蒙古的威胁;不让朝鲜成为在满洲支配一切的力量;促进诸如马匹和裘皮等产品的交易;在较为发达的女真部落民中传布中国的文化和价值观念。[95]

  朝廷在建立与女真人的关系方面采取了主动行动,其措施是派遣外交使团,送礼品给他们的部落领袖,邀请他们进行纳贡制度下的贸易。早在1403年,皇帝开始派一个使团出使建州女真的统治者阿哈出以进行笼络;使团受到很好的接待。12月,皇帝在建州设一女真卫,并赐官印以及钱钞、丝绸、袍服和生活用品等礼物给建州使者。不到五年,另外五个卫在女真领土上建立。在永乐在位的以后时期,在满州设立179个卫和20个所,以确保女真人的臣服和纳贡贸易的顺利进行。许多在适当时机得到官衔、官品和贸易特权的女真部落领袖放弃了与朝鲜的联系,宣布他们效忠于明朝朝廷。[96]

  生女真对1403年中国使团的反应是回派了一个使团,但他们依然是靠不住的。1409年初期,永乐帝派宦官亦失哈率一专门使团前往生女真的领地;亦失哈为海西女真人,被俘后为明朝效劳。1411年,他率25艘船和千余人驶往位于北满边远地区的奴儿干,在那里几乎没有遇到反抗。他厚赏地方部落领袖,设立了一个都指挥使司,并说服部落领袖们派一朝贡使团与他一起返回。此后,亦失哈又三次率领使团去奴儿干,最后一次在1432年;明朝廷设立了一系列的驿站,以便与住在偏远的北方的女真人联系。为女真人设立了边境集市,少数集团获准在辽东的中国边境境内或邻近之地和在北京之北定居。定居者到得了礼物和粮食,有些部落领袖还接受了低官阶的武职和官衔。他们则报之以向明朝廷进贡土产品。[97]

  因此永乐帝能够不诉诸武力而与女真诸部落建立令人满意的关系。在与几个主要的女真集团建立了良好关系后,他就能集结其武装力量去征讨蒙古。同时,通过设置防御性的卫和运用纳贡制度,他满足了女真部落领袖的某些经济的和身份的要求,因为这些部落领袖派遣纳贡使团来到中国,为的是取得金银、丝绸、粮食和其他用品的礼物,和享有在中国进行贸易的机会。就明朝廷而言,它能取得诸如马匹、优质裘皮等商品,还能得到诸如在帝国内不能搞到的人参等药材。

  朝鲜

  建于1392年的新的李氏王朝的朝鲜国取代了长期衰落的高丽王国,它的几个国王证明是易于接受新事物和听话的。明朝对朝鲜的政策为几个目的服务。朝廷谋求破坏朝鲜在女真族中的影响和确保中国边境的安全以对付蒙古的入侵。朝鲜统治者不但重视对北方的诸部落的防卫,而且珍惜他们与明帝国的政治和文化的联系,因为他们认为,这类联系会带给统治王室以权威和正统性。

  1402年9月,永乐帝派俞士吉(死于1435年)去通知朝鲜王李芳远(1400—1422年在位)他登基之事。11月,国王派使者请求新的印玺和敕封;1403年他又派一个使团,要求取得医治其父疾病的药材。这两个要求都被批准,它们标志着定期互派使节的开始,使节的交流有时一年两三次。朝鲜人进贡土产品,如人参、漆器、豹和海豹皮;但在1429年之前,最重的负担是年贡150两黄金和700两白银。作为回报,皇帝赐给朝鲜王及其使者丰厚的礼物——丝绸、精美的衣服、药材、书籍和乐器;他还授予朝鲜王及其太子以荣誉的称号。[98]

  但是,明朝廷常常对朝鲜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这些要求在中国史料中只是一笔带过,但在朝鲜的记载中却有详细的论述。例如,永乐帝经常索取马和牛以供军用,而朝鲜王便应命在1403年送去1000多匹马,1404年送去1万头牛,1407年送去3000匹马,以及1410年送去另外一大批马,以支援对蒙古的第一次征讨。还有特殊的要求。在1403、1406、1407和1411年,永乐帝派他的高级宦官黄俨前往朝鲜索要铜佛像、佛骨(舍利)和印佛经的纸张。[99] 最为声名狼藉的要求是要朝鲜的美女,以充实皇帝的后宫。1408年,黄俨被派去为后宫选处女,朝鲜王勉勉强强地照办了。送往北京的300名处女当中有五个人中选,其中的一个即权美人(死于1410年)。她成了永乐帝所宠爱的妃子,她的家属得到丰厚的礼物和很高的荣誉。1409年再次向朝鲜索要处女。朝鲜人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和忍受一定的耻辱去满足这些持续的要求;但是朝鲜王为了他认为的迫切的政治原因,不得不答应明朝皇帝的要求。[100]

  日本

  与日本的外交关系在1380年已经中断,因为洪武帝怀疑日本人与他的失宠的大臣胡惟庸相勾结,企图篡夺皇位。关系在1399年首先被足利将军三世义满(1358—1408年)恢复,他刚在西日本建立起他的权威。这位挥霍的将军对中国文化的爱慕是由他周围的禅宗僧人培养起来的,他急于恢复与中国的外交关系,这部分地是为了从有厚利可图的对华贸易中获益。1399年,他派一个使团带了一封颂扬的信件和贡品到建文帝的朝廷;使团受到良好的接待。义满的第二个使团在1403年晚期抵达南京,在随带的信中,将军自称“臣日本王”,此事在日本史上是一件非同寻常和有争议的事件。这是来朝新帝的第一个外国使团。[101]

  永乐帝敏锐地看到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并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他高兴的是,日本的将军表现出承认他的宗主权的姿态,并且已同意控制相互间的贸易和在结束日本在中国沿海的海盗行为方面进行合作。1403年9月,朝廷向日本商人重开宁波、泉州和广州的市舶司,并派大臣赵居任(死于1409年)去日本缔结商业协定。该协定规定,在建立了称之为勘合制的公认的和有节制的贸易形式后,将军的代表获准在宁波贸易,同时要递交与市舶司的中国官员所持的勘合相合的特定的勘合。贸易使团不得超过两艘船和200人,不得携带武器,应每十年派出一次,不过最后一条规定在以后繁忙而正规的贸易中被忽视了。

  在1404至1410年期间,中国和日本经常互派贸易和外交使团。这种真诚的关系因义满的善意而得到促进;他履行了逮捕日本海盗并把他们送往明朝廷的诺言。当义满于1408年去世时,明帝告诫他的继承者义持继续镇压海盗。但在1411年,义持拒绝接待中国的使团,并在以后六年中中断与明朝廷的关系。新将军摆脱了他父亲周围的禅宗僧人,采取了一种孤立主义的政策。1417年11月,在中国沿海抓获了一些日本海盗以后,中国皇帝又试图与义持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将军宣称,日本诸神禁止与外国来往,他的父亲已经被他的顾问引入歧途。这样,官方的大门再次对中国关闭,不过私人的贸易通过日本南部的诸港口仍在继续进行。

  东南亚

  在永乐年间,明朝在东南亚的影响达到了最高峰;这个区域是皇帝主要关注之处。郑和的探险性远航把最重要的东南亚诸国划入了明朝政治势力范围之内。进行这些远航是为了通过和平方式扩大明帝国的影响,加强其南部边境的安全,和通过阻止私人控制航海活动以垄断海外贸易。外国响应这些主动行动,这不但因为它们担心拒绝会遭到军事报复,而且因为它们看到了与中国建立关系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102]

  1402至1424年期间,明朝廷派了62个使团至东南亚各国,并接待了95个回访的使团;这不算派至安南和从安南派来的使团,因为安南在1406至1427年期间是在明朝的统治之下。这些使团建立了与大部分重要国家——从菲律宾至印度洋、波斯湾和非洲东岸——的联系。[103] 皇帝派使者携带宣布他登基的诏书至东南亚各国去建立关系;当这些国家作出反应时,他就经常派使团向它们的统治者赠送礼品,礼品包括历法、丝缎织品、瓷器和铜钱。皇帝还为两个东南亚国家撰写铭文并赋诗,一次是在1405年为马六甲王写的,一次是在1408年为浡泥王写的。这些文字都刻在石碑上,以证明皇帝在这些国家的影响及与其统治者的特殊关系。[104] 外国统治者则回派正规的纳贡使团来华,并随带诸如贵金属、香料、异国动物等土产;支付这些物品的代价都很高。[105]

  可以从占城、暹罗、马六甲、爪洼和浡泥的事例中看到比较重要和持久的各种关系的不同类型。在这个时期,中国公开宣称与占城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因为它们在安南互有牵连。但在1414年以后,当中国人拒绝归还安南夺取的占城领土时,关系转向紧张。占城人经常攻击派往他们国家的外交使团和骚扰在安南的中国人,可是一直没有脱离正规的纳贡制度。暹罗是东南亚半岛最强大的国家和中国的最老的朝贡国之一。中国的兴趣在于限制暹罗去侵犯马六甲,而暹罗的朝廷则注意到中国的压力,因为它几乎每年派纳贡使团到中国而从中得益。

  马六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位于香料贸易路线上。永乐帝在1403年10月派一个使团到那里去建立关系,并授予它特殊的地位。有三个马六甲王率领他们的国家代表团到中国,使永乐帝大为高兴。在与爪洼的关系方面,永乐帝设法阻止它向马六甲内部扩张,和保持南洋和印度洋之间的贸易畅通。可是中国不可避免地介入了东爪洼王与西爪洼王之间的战争。在1408至1409年郑和第二次远航期间,当他手下的170人登上了他的对手西爪王声称拥有的海岸时,他们被后者所杀,从而迫使郑和进行军事干涉。中国人接受了赔偿和道歉,并恢复了外交关系,但中国人利用连续的几次航行,把爪洼置于监视之下。浡泥在当时相对地说并不重要。但浡泥王是访问永乐朝廷的第一个统治者,从而给了皇帝强烈的印象。它被给予比凭借它的国土面积和力量应得的更大方的待遇。[106]

  永乐帝在他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中表现出灵活性;他愿意利用各种方式去达到他的政治、军事、文化和商业的目的。外国的反应取决于以下的几种情况:明朝外交主动行动的性质;它们与明朝的权力中心的距离;它们对安全和贸易机会的关心。从1405至1421年的十多年中郑和巨大舰队的威严的阵容,在整个这一区域中扩大了强大的中国的形象,并给贸易和外交带来了持久的影响。但事实也很清楚,随着1413年以后中国在这一区域的外交活动的放松,当朝廷的力量专注于北方的事务时,这些国家能够在纳贡制度建立的规定的宗主-属国关系中便宜行事。

  永乐帝的遗产

  1424年8月12日,皇帝当他最后一次征讨蒙古返回时,在多伦以外的榆木川去世,终年64岁。他去世的确切情况正史没有记载,只是简单地说他病故。私人的和外国的记载说皇帝在他晚年时已经得过几次中风,并死于此症。一个学者提出,皇帝自1417年以来已部分瘫痪,他偶尔不能临朝,有时长达一个多月。他瘫痪的性质不详,但要减轻病症,皇帝习惯性地服用麝香或樟脑制成的刺激性药剂,以及他的几个随从处方的道教的丹药。这种丹药能暂时地减轻他的瘫痪程度,但证明对身体有害,并会上瘾;它会导致间竭性地大发脾气。[107]

  当皇帝惩处几名劝阻他征讨蒙古和迁都北京的官员时,他可能已在受这种丹药的影响。丹药的作用是积累性的;皇帝可能中化学毒性已有好几年了,因为丹药还含砷、铅和其他金属。因此,当他筋疲力尽地穿过严酷的蒙古平原而又得了一次中风时,他的健康状况已经很差,所以他的死亡是意料之中的事。

  皇帝的尸体立刻装进灵柩运回北京,准备安葬。他的长子朱高炽随后登基成为洪熙帝。尊奉永乐帝的谥号为文皇帝,庙号太宗。他的陵墓称长陵,建造得极为豪华宏伟,以证明他的丰功伟绩。[108] 1538年10月,嘉靖帝把永乐帝的庙号改为更显赫的称号:成祖。

  嘉靖帝想抬高从未登上皇位的父亲朱祐杬(1476—1519年)的地位而使他进入帝王的行列,从而使自己成为新的一支皇位继承世系的始祖。[109] 因此,把永乐帝的庙号从“宗”改为“祖”,这意味着永乐帝在推翻他的侄子时也开创了一支新的继位世系,这显然旨在支持嘉靖帝自己父亲的正统性。选用“成”一字,表明在其继承人的眼中,他是明统治的巩固者,应该被承认是王朝的第二个创建人,因为他完成了洪武帝的未竟之业。

  皇帝先娶徐达将军之长女,她就是徐后(1362—1407年),因提倡儒家德行和制定妇女的道德箴言而深被怀念。皇帝又封两名宫女为贵妃,一是朝鲜美女权氏,一为苏州的王妃(死于1420年)。权妃死后,王妃就成了皇帝的专宠。她又成了皇室的监护人,但她的寿命没有皇帝长。[110] 皇帝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长子朱高炽后来成为洪熙帝;次子朱高煦(汉王),三子朱高燧(赵王)都为徐后所生;幼子朱高爔幼年夭折,其母姓名不详。还知道皇后养育了五个公主当中的四个;她们都下嫁给有贵族封号的将军或其子。这些驸马中有的因行为不轨而受到弹劾,有的在军事征战中丧生。[111]

  回顾起来,1538年追赠给皇帝的最后的谥号成祖似乎是一个恰如其分的称誉。它集中体现了与传统的治国之道的贤君理想地联系起来的文治武功。永乐帝被公认为一个多智多谋和精力充沛的征战者,通过他的征剿和对外的远征,他完善了开国皇帝的丰功伟绩,并使明朝的力量和影响达到了顶峰。他被誉为一个有干劲和献身精神的统治者,他恢复了儒家的治国之术和重新建立起古代的政制;他又被誉为一个把帝国南北两部分统一起来从而为王朝奠定新基础的人。

  但是,他的政策也受到批评。他废除建文帝的年号和残酷地清洗建文帝时代的官员的措施受到知识分子的激烈反对,而在黎民百姓中普遍存在的不满情绪则以关于被废皇帝的种种传说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传说提到他没有死,他的后裔最后使王朝不光彩地灭亡,以此向篡位者报仇。他国内的各种计划和对外的冒险行动所引起的巨大花费也引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不满。当时的批评者不是明确地谴责他的篡位;认为这件事并不是永乐帝一个人的过错,这种看法是适当的。对他国内政策的批评则比较直截了当。他远征蒙古的几次战役和迁都北京之举不断遭到攻击。但是后来的明代史学家一般原谅了这些过分的行为,认为是建立一个大帝国的必由之路。因此当时的舆论强调皇帝的积极成就和缩小它们的消极后果。但是一股强烈的批评暗流由后世的明代学者,特别是由那些责备他为了降低学术水平和知识活力而削弱经典教育的人表达了出来。总的来说,这是一种有褒有贬的评价,其中官方对一位雄武之君的赞誉支配了明代和清代的历史编纂学。[112]

  传统的评价并不是对这个时期的公正评价。对评价更有帮助的是应该问一下,永乐时期的一些事件是怎样发展和为什么这样发展的;实现皇帝宏伟事业的费用倒底有多大;他统治时期制订的政策对以后明代的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什么影响。

  最重要的是,皇帝本人对帝国的认识形成了他统治时期的特征。他作为一个军事统帅而取得了权力,并用武力夺取了皇位,所以他并不认为自己应受任何约束,甚至不受他父亲制定的《祖训》的约束。他不受约束地行使皇权,以实现他的目的。他与北方边境蒙古诸部打交道的经验给他灌输了一种远远超过他父亲认识的对帝国的新看法,但从长期看,由此形成的战略决策证明并不是成功的。他不但试图由北至南实施统一的统治,以此使边境领土与内地一体化,而且把目光放在本土的边境以外,把他的霸权扩向四面八方——从真正的世界中心睥睨世界。对世界的这种新看法指导着皇帝的对外政策和国内政策。他一旦执行这些政策,就决不后退。尽管永乐帝的国内政策和对外政策存存着种种矛盾,但他仍决心完成他的目标,并把各种没有解决的困难留给了他的那些不那么有活力的继承者们。

  永乐帝的国内计划和对外征战的花费是巨大和浪费的;它们给国家和黎民百姓造成了异常沉重的财政负担。这些计划的耗费引起了诸如夏元吉和李时勉等朝廷官员的批评,前者反对对蒙古的第三次征讨和郑和的几次远航,后者反对在北京建都。还有人对征剿安南而造成人力和物力的紧张状况,对漕运制度以及其他国内计划和对外的冒险行动发表了反对的意见。

  不可能确定用于这些活动的金钱的数额,因为史籍没有记载准确的或完整的数字。明政府并不编制综合的预算;它对国家财政和财政管理采取零敲碎打的方法。某一项目的收入指定用于某一项目的支出。此外,不同税赋份额的数字不过是相对的指数,因为除了这些税收外,国家还得到征用劳动力和军屯形式的无偿服务,还不定期地向平民索要粮食和建筑材料。平民以不同的方式弥补进行中的项目的任何经营亏损。

  因此,虽然朝廷表面上收大于支,但这是一种假象。实际上,如同黄仁宇的推测,永乐帝进行的一切事业的费用(这些在史籍中很少透露)可能超过国家正常收入的两倍或三倍。这些财政需要无疑使国库空虚(国库通常只保持一年的储备),而且确实削弱了国家的财政管理。它们还使人民增加负担,使人民为了偿还欠税而负债累累。从长期看,由于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陷于贫困,这些政策减少了国家的收入。为了帝国的建设和霸权,这种代价的确是昂贵的。[113]

  永乐帝留给明代后来的君主们一项复杂的遗产。他们继承了一个对远方诸国负有义务的帝国、一条沿着北方边境的漫长的防线、一个具有许多非常规形式的复杂的文官官僚机构和军事组织、一个需要大规模的漕运体制以供它生存的宏伟的北京。这只有在一个被建立帝国的理想所推动的朝气蓬勃的领袖领导下才能够维持,这个领袖能够不惜一切代价,并愿意把权力交给文官,以保持政府的日常职能。永乐帝的直接继承者都不具备这种英勇的品质,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他关于帝国的远见和他所奠定的政制基础。

  以后的几代皇帝并没有他那种对帝国的认识,还认识到维持他的政策的代价,开始收缩和重新巩固帝国的行政。但是,他们不能解决他们采纳的国家政策和必须赖以进行统治的制度之间的内在矛盾。虽然文官政府得到加强,政府的开支也减少了,但耗费巨大的军事组织、北方的京城和漕运制度仍必须维持。军事收缩无意地削弱了边防,从而给以后的统治者们造成了许多问题。在所有这些方面,永乐帝比明朝的开国皇帝对以后明代历史的进程具有更大的影响。

  [1] 这些文件见于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41—48、74—78、86—92页。关于详细的分析,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8—22页。

  [2] 这问题的详细讨论见陈学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节。

  [3] 我们这里关于内战的叙述是据王崇武著作的评价中关于此时的更具批评性的记载综合写成的,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特别是第53—102页;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71—127页;陈大卫(音):《燕王的篡位》[20],第5—8章;以及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5章。

  [4] 公关于耿炳文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18页。

  [5] 关于李景隆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86页。

  [6] 关于茹瑺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6页。

  [7] 关于盛庸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96页。

  [8]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北京,1980年),第161—169页。又见王崇武:《读明史朝鲜传》[545],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2(1947年),第6—10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30—132页。

  [9] 关于陈瑄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页。

  [10] 关于朱文圭的命运,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03页。

  [11] 关于废除建文帝年号的问题,见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579]和《明代纪年问题》[577],均载他的《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分别见第350—355页和366—371页。

  [12] 见上面注[35]所引吴缉华的著作。

  [13] 关于此事的历史编纂学问题,见李晋华:《明史纂修考》[319](北京,1933年),第68、95、101页。又见卡恩:《皇帝眼中的君主制:乾隆时期的幻象和现实》[280](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71年),第44—46页。

  [14] 关于对建文皇帝的评价,见孟森:《明代史》[375],第83—8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98—401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0—172页;毛佩琦:《建文新政和永乐“继统”》[373],第42—45页。

  [15] 关于在明末私家文学作品和各种著述中所流传下来的种种不同传说的描述,见赵士喆:《建文年谱》[49],第2编(序1636年;重印本,上海,1935年);伦明:《建文逊国考疑》[363],载《辅仁学志》,73,2(1932年7月),第1—62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31—42页;以及铃木正:《建文帝出亡说考证》[493],载《史观》,65,6—7(1962年10月),第160—185页,和68(1963年5月),第50—69页。

  [16] 赵士喆:《建文年谱》[49],第139—143页。详见铃木正:《建文帝出亡说考证》[493],第169—179页;陈万鼐:《明惠帝出亡考证》[58](高雄,1960年),第59—71页。

  [17] 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31—34页;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579],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357—359页。关于郑晓的《建文逊国记》,见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与新加坡,1968年),2.1.1。

  [18] 关于它的简明的叙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书中各处;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

  [19] 关于这些人中某些人的传记,可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6、886、1127和1436页。

  [20] 关于张辅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4页。关于这些蒙古族将领,见司律思:《明初受封的蒙古人》[453],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2(1959年12月),第215、224页。

  [21] 关于诸王子在永乐帝时代的社会政治地位问题,见吴缉华:《明代皇室中的洽和与对立》[582],载他的《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282—285页;张奕善:《夺国后的明成祖与诸藩王关系考》[35],第60—126页。

  [22] 吴晗:《明代的军兵》[593],载《读史札记》[594](北京,1956年;重印于1961年),第90—10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4—175页。

  [23] 关于其中某些人的传记,见《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54、627、641、665和1535页。

  [24] 详细情况见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台北,1967年),第20、24、44、49、54、64页;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Ⅰ,第181—188页。又见格里姆:《从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内阁》[194],载《远东》,1(1954年),第139—177页,以及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1(1958年),第8—10页。

  [25]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中他的传记条目,第556—557页。

  [26]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66、1536页。

  [27] 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07—21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27—628、1537页。

  [28] 关于其中某些人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4、531、1224、1483页。

  [29] 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60—262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484页。

  [30] 见杨启樵:《明初人材培养与登进制度及其演变》[604],载《新亚学报》,6,2(1964年8月),第365—372、384—390页。

  [31] 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北京,1950年),第338—345页;克劳福德《明代宦官的权力》[128],载《通报》,49,3(1961年),第126—131页。关于这些宦官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94、522、685页。

  [32] 关于东厂,见吴晗:《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592],载《灯下集》(北京1961年),第81—86页。

  [33] 又见司律思:《15世纪京畿警察中的外国人》[448],载《远东》,8,1(1961年8月),第59—62页;格雷纳:《自明初至天顺末年明代的锦衣卫(1368—1464年》[193](威斯巴登,1975年),第25—34页。

  [34]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214页以下;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8页以下、18页以下。

  [35]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引言;陈学霖:《明太祖的兴起(1368—1398年):明初官方历史编纂学中的事实与虚构》[24],载《美国东方学会学报》,95,4(1975年10—12月),第686—691页。

  [36] 关于《明实录·太祖实录》[380]的修订以及姚广孝和解缙所起的作用的问题,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北京,1932年),第26页以下;吴晗:《记明实录》[586],载《读史札记》[594],第180页以下;以及间野潜龙:《明实录之研究》[370],载田村实造编:《明代满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第11—21页。又见本书第12章。

  [37]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5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6—27页。

  [38] 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03—116页。其详见陈学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节。

  [39] 关于《天潢玉牒》(2.3.7)的传记材料,见李晋华:《明史纂修考》[319],第37页,以及王崇武:《明本纪校注》[542](上海,1948年;重印本,香港,1967年),序、第1—10页。

  [40] 《天潢玉牒》的“二子”本保存于下面两种材料:《金声玉振集》,袁褧辑(1550—1561年,影印本,北京,1959年)[见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9.4.1.)]和《国朝典故》版。“五子”说的本子由下面两种材料流传下来:《纪录汇编》,沈节甫编(161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再版,1938年)[见傅吾康:《介绍》(9.4.3)]和《胜朝遗事》,吴弥光编(1883年)[见傅吾康:《介绍》(9.4.11.)]。又见李晋华:《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第55—77页和《明靖难史事考证稿》,第103—104页。

  [41]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536],第1—5、11—15页;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46—48、96—99页。

  [42] 陈学霖:《明太祖的兴起》[24],第689—707页。

  [43] 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32—35页;狄百瑞:《新儒学正统和心学》[136](纽约,1981年),第91页、106页以下、158—168页,并散见于本书各处。

  [44] 狄百瑞:《新儒学正统和心学》[136],散见于书中各处;陈荣捷:《性理精义和程朱学派》[27],载《新儒学的演变》,狄百瑞编(纽约,1975年),第543页以下、566页以下。

  [45] 郭伯恭:《永乐大典考》[298](长沙,1938年;重印本,台北,1962年),第1—3章。

  [46] 郭伯恭:《永乐大典考》[298],第6—9章;富路特:《再谈永乐大典》[188],载《不列颠和爱尔兰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学报》,10(1970年),第17—23页。

  [47] 关于对蒙古的诸战役,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01],第5—8、11页;司律思:《(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布鲁塞尔,1967年),第1章;王赓武:《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一篇背景研究短论》[547],载《社区和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547],安东尼·里德选(新加坡,1981年),第47—55页;罗塞比:《从1368年迄今的中国与内亚》[433](纽约,1973年),第23—44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各处,以及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远征》[170],载《汉学》,3(1951-1953年),第81—88页。

  [48] 从《太宗实录》[380]中所见关于永乐时期与蒙古诸部落的关系的官方记述,见羽田亨和田村实造编:《明实录抄:蒙古编》[198],载《明代满蒙史料》[496](京都,1943—1959年),第261—557页。

  [49] 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载《明代满蒙史研究》,第82-84页。

  [50] 弗莱彻:《中国和中亚,1368—1884年》[165],载《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费正清编(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63年),第209—210页。

  [51] 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洛温塔尔英译,载《研究丛刊》,A集,1(成都,1947年),第23—29页。关于在这个时期与瓦剌蒙古人的关系的官方材料,又见白翠琴:《明实录瓦剌资料摘编》[413](乌鲁木齐,1982年),第17—42页。

  [52] 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远征》[170],第83—85页。关于阿鲁台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2页。关于综述当时明人对于这第一次蒙古之役和第二次战役的记述,见李素英:《明成祖北征记行初编》[330],载《禹贡》,3,8(1935年6月),第14—22页,以及《明成祖北征记行二编》[331],载《禹贡》,3,9(1935年7月),第36—42页。

  [53] 司律思:《朝贡制度与外交使节,1400—160O年》[458],第26—127、163—165页。关于马哈木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35页。

  [54] 关于夏元吉的反对意见和他的被放逐,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32页。

  [55] 关于皇帝宾天的情景,见下面注[148]。

  [56] 对永乐帝的北方政策的有价值的叙述,见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591],载《清华学报》,10,4(1935年10月),第937—939页;傅吾康;《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177],3(1945年),第50—54页;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82—84页;吴缉华:《明代东胜的设防与弃防》[584],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339—342页。

  [57] 详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东京,1950年),1,散见书内各处;以及罗荣邦:《对安南的干涉:明初政府对外政策的个案研究》[359],载《清华学报中国研究》8,1—2(1970年8月),第154—182页;简单的论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162—17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06—212页。关于黎季■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7页,以及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文章》[185],载《汉学》,11,3—4(1970年),第101—113页。

  [58] 关于简明的叙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94—203页。那里有关于郑和远征的重要文献目录。关于某些最近的条目,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0页中的“郑和”条。下面的著作是最近新发表的出版物:郑鹤声和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62](山东济南,1980年),以及徐玉虎:《郑和评传》[235](台湾高雄,1980年)。

  [59] 见包遵彭:《郑和下西洋之宝船考》[416](台北,1961年),第11—63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瀛涯胜览》[377](英国牛津,1970年),第27—32页。

  [60] 关于这些论点,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1955年;重印本,上海,1956年),第32—34页;朱偰:《郑和》[102](北京,1956年),第28—34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台北,1958年),第16—17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5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年》[546],重印于《社区与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里德选(新加坡,1981年),第59—61页;罗塞比:《郑和与帖木儿有关系吗?》[431],载《远东》,20,2(1973年12月),第129—136页。

  [61] 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0—11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28—39页。

  [62] 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1页。关于在爪哇的一段情节,见赵令扬:《明初的中国-爪哇关系》[90],载《关于华南、东南亚和香港地区之历史、考古及语言研究讨论会刊》(香港,1967年),第215—219页。

  [63] 威勒茨:《郑和太监的海上冒险活动》[567],载《东南亚历史学报》,5,2(1964年9月),第31—35页;苏中仁(音):《锡兰之战,1411年》[482],载《寿罗香林教授论文集》,香港大学中文系编(香港,1970年),第291—296页。威勒茨的叙述不如苏中仁的叙述详尽,但是,后者有一些错误。

  [64] 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2—13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44—53页。

  [65] 见朱偰:《郑和》[102],第53—60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3—14页。

  [66] 见朱偰:《郑和》[102],第98—103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110—114页,以及他的另一著作《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页以下、549页;罗荣邦:《明朝水军的衰落》[358],载《远东》,5(1958年),第152—155页。

  [67] 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32—34页;朱偰:《郑和》[102],第98—111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33—34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年》[546],第66—67页;以及徐玉虎:《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页以下、549页以下。

  [68] 华绘:《明代定都南北京的经过》[238],《禹贡》,2,11(1935年2月),第37—41页;吴缉华:《明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575],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I,第152—162页;爱德华·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坎布里奇,马萨诸塞州),第114—117页。关于作为正式国都的北京的兴建详情,见侯仁之:《北京史话》[208](北京,1980年),第6章;谢敏聪:《明清北京的城垣与宫阙之研究》[227](台北,1980年),第3章。

  [69] 吴晗:《明代靖难之役》[591],第912—923、933—936页;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34—140页。

  [70] 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86页。

  [71] 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15—131页。

  [72] 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台北,1961年),第40—42、76—82页;星斌夫:《明代漕运研究》[207](东京,1963年),第26—31页。

  [73] 关于阮安在建设京城中的作用,见张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国之贡献》[31],载《禹贡》,3,1(1950年),第53—57页;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第7卷,《明代国际关系》(台北,1968年),第63—69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7页。

  [74] 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22—23页。

  [75] 李时勉结果被囚禁,但是在1423年获释。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65页。

  [76] 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页;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23—124页。

  [77] 关于这方面的简明论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94页。关于军事组织,见吴晗:《明代的军兵》[593],第94—111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北京,1965年),第42—44页。又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57—63页。

  [78]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38、341页。

  [79] 见吴缉华:《明代皇室中的洽和与对立》[582],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283—286、321—322页。

  [80] 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33、50页。

  [81] 见吴晗:《朱元璋传》[587],第198—200页。

  [82] 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87—188页。德雷尔估算明初部队实际兵力的根据分别是记载在《明实录》的《太祖实录》[380](1418年;1961—1966年台北再版),223,第3270页和张廷玉等人编的《明史》[41](1736年;1972年北京再版),90,第2193页中的1392年和1393年的军队总人数数字。见吴晗:《朱元璋传》[587],第79、81页。吴晗在《明代的军兵》[593]第101页估计军队总人数在1393年以后约为120万,在永乐年间约为280万。但是王毓铨在《明代的军屯》[558]第51页中则说以上洪武统治时期的数字有点保守。

  [83] 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91页。关于北平省的人口,见《明史》[41],40,第884—885页。关于迁移到北京的情况,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48—152页。

  [84] 关于黎澄制造火器的作用,见张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国之贡献》[31],第70—75页;埃米尔·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文章》[185],第111—113页。

  [85] 关于永乐年间北方的边防,见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78—85页;吴缉华:《明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575],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03],I,第162—166页。

  [86] 关于指挥官的名单,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2—63页。

  [87] 在后来几代明帝治下,长城被建成或重建成现在我们所知的形式,但在明代初年,长城与其说是一个永久性的物质屏障,也许不如说是一条划定中国本部和亚洲内陆草原的防线。见阿瑟·沃尔德伦:《长城的问题》[529],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43,2(1983年12月),第660—661页。

  [88] 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53—54页。关于明初期的官俸,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421](1954年,1958年上海再版),第463—466页。

  [89] 见孙缓贞:《明代屯田之研究》[487],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8(台北,1968年),第15—20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39—44页。

  [90] 见李龙华:《明代的开中法》[329],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4,2(1971年),第373—375、384—386页。

  [91] 参见吴缉华:《明代海运》[581],第3章。

  [92] 星斌夫:《明代漕运研究》[207],第15—34页。

  [93] 关于运河的简明的论述,见朱偰:《中国运河史料选辑》[103](北京,1962年),第71—77页。

  [94] 吴缉华:《明代海运》[581],第4章,第1节。

  [95] 关于详细情况,见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574],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37—45页;黄仁宇:《中的行政统计数字:李约瑟博士对中国官僚主义的批评的一个例证》[249],载《明史研究》,16(1983年春季号),第51—54页。又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1974年),第101页。

  [96] 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第83—85页。关于郭资的报告和分析,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50页。

  [97] 见莫里斯·罗塞比:《明代中国和吐鲁番,1406—1517年》[435],载《中亚评论》,16,3(1972年),第206—222页;罗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433],第23—31页。

  [98] 见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载《通报》,62,3(1976年),第15—31页。

  [99] 见J.弗莱彻:《中国和中亚》[165],第209—215页。

  [100] 关于陈诚的出使,见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第17—25页。陈的两个行纪名为《西域行程记》[52]和《西域番国志》[51],都写于15世纪早期;载曹溶辑:《学海类编》,1831年;《四部丛刊三编》,33,影印本,台北,1975年。后一个行纪已被罗塞比译成英文:《陈诚的英译文》[437],载《明史研究》,17(1983年秋季号),第49—59页。

  [101] 关于沙合鲁的宫廷史学家所写的波斯文记载,见K.M.梅特拉译:《一个出使中国的使团的记录摘录》[367](纽约,1934年;1970年再版)。

  [102] 关于这些朝贡使团的一份名单,见罗塞比:《明代中国和吐鲁番》[435],第221—222页,和罗塞比:《两名出使内亚的明朝使者》[438],附录,第29—34页。

  [103] 可扼要参阅黎吉生:《西藏简史》[429](纽约,1962年),第33—41页;约瑟夫·科尔马斯:《西藏和中华帝国:1912年满族王朝灭亡前中藏关系概述》[289](堪培拉,1967年),第18—30页;石泰安《西藏的文明》[478](斯坦福,1972年),第77—79页。

  [104] 关于这类接触的中国官方记载,见罗香林编:《明清实录中之西藏史料》[356](香港,1981年),第5—8、19—22、23—43页。

  [105] 见哈立麻传,载《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81—482页。

  [106]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08—1309页宗喀巴的传记。

  [107] 这个题目的权威著作是司律思的《(明代的中蒙关系,Ⅰ)洪武时代(1368—1398年)在中国的蒙古人》[457](布鲁塞尔,1959年);《(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布鲁塞尔,1967年);《(明代的中蒙关系,Ⅲ)贸易关系:马市,1400—1600年》[459](布鲁塞尔,1975年)。关于更简明的论述,见同一作者的《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载《中亚评论》,11,1(1966年3月),第1—83页;《明代的中蒙贸易》[460],载《亚洲史杂志》,9,1(1975年),第34—56页。它们广泛地取材于《太宗实录》[380]的摘要,这些材料收于羽田亨筹编:《明实录抄:蒙古编》[198],第1卷,载《明代满蒙史料》[496],第261—557页。

  [108] 见司律思《朝贡制度和外交使团,1400—1600年》[458],第119—120、152—157页;和司律思:《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第16—22页。

  [109] 司律思:《朝贡制度和外交使团1400—1600年》[458],第9、10章各处;司律思:《明代的中蒙贸易》[460],第38—43页。关于设马市的情况,见司律思:《贸易关系:马市,1400—1600年》[459],第92—93页。

  [110] 见司律思著《明代的蒙古朝贡使团》[452]第16—22页中的概述。

  [111] 见戴维·M.法夸尔:《瓦剌-中国的纳贡关系,1408—1446年》[157],载《阿尔泰研究,尼古拉斯教皇诞辰纪念文集》,尤利乌斯·冯·法卡斯、奥梅尔简·普里特沙克编(威斯巴登,1957年),第60—62页;罗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433],第50—55页。关于官方记载,见白翠琴编:《明实录瓦剌资料摘编》[413],第19—42页。

  [112] 见司律思:《永乐时期中国-女真的关系,1403—1424年》[456](威斯巴登,1955年),第3章;又见罗塞比:《元明时期的女真人》[434](伊萨卡,1982年),第16—36页。

  [113] 司律思:《永乐时期中国-女真的关系》[456],第25—28、4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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