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位三年半的海山汗的政治作风方面与他的前任截然相反。一方面,铁穆耳汗尽力保持忽必烈的统治模式。另一方面,海山则对这种模式不大尊崇。1310年,汉人监察御史张养浩(1270—1329年)在上书中尖锐地指出,皇帝的每一项政策都与忽必烈时不同,他质问是否皇帝要否定忽必烈时期的政府模式,建立自己的政府模式。③
从海山早年的经历可以部分理解他的政治倾向。[1] 虽然他和爱育黎拔力八达一样曾师从于儒者李孟(1265—1321年),但是时间很短,他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显然很少。他成年后即成为部署在草原上的元军的最高统帅,并且总是军务缠身。海山显现的是标准游牧骑士的鲁莽和朴实,对他的曾祖父费尽心机建立起来的官僚统治和政府管理机制感到不耐烦。出于对大都现设机构的不信任,虽然哈剌哈孙在新帝即位中贡献颇大,海山在即位后仅两个月就把哈剌哈孙调到漠北任新建的岭北行省的右丞相。[2] 此后,海山依靠的主要是他从漠北带来的侍从和将领。
漠视现存制度导致了海山滥授贵族及官吏官职,以致资格不符的冗员充斥官府。显然是为了赢取对其权威的支持,海山在1307年和1308年就加封了19个王号,其中14个是“一字王”。在这14个一字王中,只有两个是大汗的儿子,这就完全打破了忽必烈时期的不成文法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只有大汗的儿子才能被封为一字王。[3] 海山还更无节制地滥授爵号和随意任用高级官员。正如张养浩所言,甚至演员、屠夫、佛教僧侣和道士都被授予中书省臣的名号,工匠被授予国公和丞相的名号。这一说法一点也不夸张,它可以从现存史料中得到证明。[4]
除了滥授官职和爵号外,造成海山朝冗官增加和管理机制败坏的另一个举措是近侍为牟取私利不通过政府的正常途径,擅自颁布有关人事、财政及司法的诏令。此处所说的近侍,显然是指那些接近海山和皇太后答己的内廷官员和担当官廷侍卫的怯薛成员。[5] 在海山即位后的两个月里,“内降旨”给官的有880余人,得官者300人。尽管中书省不断提出异议,这种做法还是持续不断,因为这些内旨若非出于皇帝本人的意愿,亦是得到皇太后答己的同意,她经常干预政府事务。[6]
官僚机构的迅速扩大在高层已经明显地显露出来。据1307年的报告,中书宰臣已达14人,御史大夫4人。[7] 一年之后,枢密院在上书中指出忽必烈时期枢密院长官只有6人,而现在已增至32人。[8] 为节省支付迅速膨胀的官员队伍的开支,海山于1307年颁诏按照铁穆耳汗于前一年确定的官员员数裁减官员。但是,这一诏令显然没有得到实际效果,两年后海山本人也承认“员冗如故”。[9]
官僚机构的膨胀自然大大增加了政府的开支。海山本人的花费更加剧了财政紧张局面,在赐赉方面他甚至比铁穆耳汗还慷慨。海山按照铁穆耳时的定例向参加他即位大典的诸王和官员颁发赏赐,但是由于储蓄告罄,到当年秋季应赐的350万锭钞只赐出170万锭。[10] 此外,为在大都、上都和五台山圣地修建佛寺,为政府官员建宅,为购买珠宝,亦有巨额的花费。[11] 更大的花费是在旺兀察都(今河北省张北县白城子)新建中都,以使皇帝在每年的两都巡幸时有一个舒适的中间停住地点。[12]
由于从前任者继承的府藏不足,加上无节制的花费,海山在他即位初年就遇到了财政困难。在他即位后仅四个月,中书省汇报的政府财政状况是这样的:常赋岁钞400万锭,入京城供中央政府日常开支的实际只有280万锭。但是,从皇帝即位以来,已经支出420万锭,应求而未支的还有100万锭。[13] 1307年的政府开支共计纸钞1000万锭,粮300万石。[14] 面临如此严重的财政亏空,海山用挖掘货币储备的方法来为应付开销。至1310年秋季,借用钞本锭。[15] 此外,还预售盐引,以弥补财政亏空。[16] 在现有财源全耗尽之后,海山政府所面临的财政问题已达危机程度。
[1] [653]《元史》,卷22,第477—478页。
[2] [653]《元史》,卷136,第3294页。
[3] [352]野口周一:《元武宗朝的王号授与:关于的一个考察》;[762]李则芬:《元史新讲》,第3卷,第349—351页。
[4] [603]张养浩:《归田类稿》,卷2,10a—b。[653]《元史》,卷22,第481、484、501页;卷23,第524页。
[5] 关于怯薛的影响,见[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41页。
[6] [653]《元史》,卷22,第485、487、492、497页;卷23,第509、516页。
[7] [653]《元史》,卷22,第481页。
[8] [653]《元史》,卷22,第501页。
[9] [653]《元史》,卷22,第504页;卷23,第527页。
[10] [653]《元史》,卷22,第481、486页。
[11] [63]《元史》,卷22,第486、488、489、496、497、504、509页;卷23,第517页。
[12] 关于中都的兴建,见[653]《元史》,卷22,第493、495、498页。亦见[550]箭内亘:《蒙古史研究》,第640—643页;[373]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注释》,第1卷,第322页;札奇斯钦:《元代中都考》,《边疆研究所年报》,第18期(1987年),第31—41页。
[13] [653]《元史》,卷22,第488页。
[14] [653]《元史》,卷23,第510页。
[15] [653]《元史》,卷23,第516页。
[16] [653]《元史》,卷22,第491、495页。
行政机制的变异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