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征服王朝建立以前很久就已经开始的汉人与外族人相互影响的另一个方面,是朝贡臣属关系以及在边界的组织结构中非汉人的国家所充当的角色。在中国的政治术语里,他们被视为外臣,这些外臣只是被羁縻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必须带着当地的特产作为贡品献给中国的朝廷。自公元7世纪以来,这种做法多少已成了契丹人的惯例,许多契丹的高官显贵被唐帝国赏赐过爵位和封号。其中一些人被赐姓“李”,这意味着已赐予他们享有唐室家姓的恩荣。这种方式经常采用,借以笼络外族首领更靠近朝廷。封官也在把非汉人首领羁縻在中国的等级制度中起了作用。例如,我们知道649年在东北的松漠地区为契丹人设置了都督府。常常难以确定的是,这种中国外部等级所包含的纯粹名义上的成分大到何种程度。受羁縻的部落或民族当然在管理其内部事务方面保留了充分的自治权;但是,授予这些首领们的响亮的中国头衔也为他们带来了声望。
女真人在辽朝的情况与唐朝世界时契丹人的情况相似。金王朝的建立者阿骨打,其祖先几代人都曾担任辽朝边疆等级制度下的节度使,因此当他于1115年称帝时,就已经不是一个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无名之辈了。在辽朝时期,除了全国性的宋代中国外,一个政治上举足轻重的新的中心在北方逐渐形成,它在对待边界居民的方式上沿用了唐宋的先例。
至今仍有人认为蒙古人的情况不同,说他们完全是在中国的边疆组织结构之外强盛起来的。其言外之意就是,在铁木真统治下的蒙古各部落,在他于1206年称汗之前并没有在同任何一个帝国朝廷的相互交往中处于从属地位;他们在巩固为草原地区支配性势力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朝贡关系及其伴随而来的被一个中央大国封官加爵之类的俗套的影响。然而,这种说法必须予以摒弃。它的根据是《蒙古秘史》所描绘的1209年以前有关蒙古人早期历史的图画。这一资料来源指出,铁木真和蒙古人——包括他的盟友和对手两方面——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完全没有接触过中国文明或任何其他高等文明,不具有国家形态,也未曾同汉人的哪个帝国有密切的关系。对于蒙古人来说,12世纪下半叶时有这么一个帝国,它就是金朝,而《金史》则对蒙古人曾作为臣属而处于受支配地位完全保持沉默。
但是,宋的资料来源则描绘了一幅完全不同的画面,它显示出成吉思汗的祖先不但是金的对手,而且是有自己的“国”的金的臣属。[1] 为什么《秘史》和《金史》都略去了这一情节很容易得到解释。《秘史》是一部浪漫化的史诗,它把铁木真的生平展示为从早年的最低贱者直到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这样一个上升的过程,所以在这部民族史诗中没有提到铁木真的先人曾为另一国臣属的任何事实。《金史》则是在蒙古人统治时期编成的,它的作者有意删去了所有有关成吉思汗或他的先人臣属地位的资料,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据以推断早期蒙古人有一个自己的“国”的资料,全都来自宋人的有关材料。据记载,在一场战事爆发后的1147年,金人对蒙古人采取了抚慰政策,蒙古的统治者称汗,建年号天兴。[2] 这位当事的蒙古首领被某些学者确认为合不勒汗,他是铁木真的曾祖,据《秘史》载,他甚至已经“统领了全部蒙古人”。宋人的资料还提到铁木真本人曾以一个外臣的身份朝拜金廷。[3] 因此显而易见,铁木真并非《秘史》希望人们相信的那样,是一个部落背景不明的冒险家,而是一位曾经接受过金廷的褒奖、封赠和礼物的王者家庭的世袭者。
以上事例表明,契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的新兴力量的领导者同一个中央帝国的关系已经是多么深,保持的时间是多么长;还表明他们在建立一个帝国的前后,其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成熟都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他们熟悉“中国的”制度。他们都是在支配内外关系的制度框架内登上帝位的,因此不难想象这些外族统治者们是多么渴望成为“天子”,多么渴望进行封赏或接受贡物;而不是被他们的“太上皇”封赏,或是派使臣给“太上皇”送去贡物。唐代初期那些较之宋代有大得多的疆域的世界皇帝的形象,当然也影响了相邻的部落联盟的领袖们,渐渐地,他们也凭借手中的权力开始要求并最终成功地当上了皇帝和天子。
[1] 见[378]查尔斯·A.彼得森:《1211—1217年宋对蒙古入侵北方的最初反应》,第248页。
[2] [596]宇文懋昭:《大金国志》,第99—100页。
[3] [585]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第585页。
外臣与太上皇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