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

  汉代政治家在他们的外交政策形成过程中面对的第一个强敌,是北方草原帝国匈奴。[1] 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岁月中匈奴问题是汉代中国世界秩序的中心问题,因此,我们从考察东亚两个最强大民族之间关系的变化入手,是唯一合理的办法。

  冒顿和他的联合体

  公元前209年,即汉朝建立的前三年,一个新兴的匈奴草原帝国由名叫冒顿的新单于[2] 建立起来,他是在杀死自己的父亲以后取得统治权力的。冒顿是一个杰出的有能力而且有活力的领袖,在短短数年之内,他不但成功地在各个匈奴部落之间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而且几乎向所有方面扩展他的帝国。向东,冒顿击溃了生活在东部蒙古和西部满洲的强大的东胡。自从冒顿取得政权以后,这些集团曾对匈奴施加强大的压力。向西,他发动了一场针对居住在甘肃走廊的月氏人的成功的战役,月氏人是匈奴的世仇,冒顿曾由他的父亲送到他们那里充当人质。向北,他征服了一些游牧民族,包括南西伯利亚的丁零在内。向南,由于中国在河套地区防御体系的衰落,他收复了那个地区的全部土地——这是秦朝大将蒙恬过去从匈奴手中夺去的。[3]

  在这些广大的新领土之中,冒顿在龙城建造了匈奴每年集会的场所,它位于和硕柴达木(现代外蒙古)的附近。龙城等于是匈奴联合体的首都,所有重要的宗教和政府事务都在那里集中处理。每年秋天,匈奴在龙城附近举行大会,统计人口以及牲畜的数目。[4]

  也是在冒顿领导之下,一种更加成熟的政治组织形式开始在匈奴联合体中脱颖而出。这是左右二元体制,左在右先。《史记》说:“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5] 匈奴的左右支系是在地域基础上划分的,左方管理帝国的东部,右方则管理西部。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单于直接统治中部领土。这样,当汉高帝转而面对匈奴的威胁时,冒顿不但基本完成了他的新草原联合体的领土扩张,而且已经巩固了他对所有匈奴部落以及被征服民族的个人统治。因此,在公元前200年,为了和他的中国对手在战场上进行一次历史性的遭遇战,他作好了充分的准备。④

  讲到汉高帝,他已完成了内部的统一,现在决定将匈奴赶出中国之外,并且建立汉朝对北部边界的控制。应该指出,匈奴对汉帝国的威胁是双重的:他们经常侵入中国边境,并且在边境地区的中国人中间,特别是对那些强有力的地方领袖,散布不和的政治影响。这种政治威胁在叛变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清楚。在汉朝初期,投向匈奴的中国变节者包括刘信(韩王)、卢绾(燕王)、陈豨(代郡太守)等重要人物。同样值得着重指出的是,汉朝边境将领中有些人以前是商人,因此很可能仍维持着在王朝建立以前便已开始的和匈奴的贸易关系。他们对汉朝的忠诚决不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时期中国的亡命者中间流行着一句话:“不北走胡则南走越耳!”此语表明,即使普通百姓与汉朝之间,一种政治上的认同仍需要发展。

  在这种考虑的推动下,高帝抓住韩王向匈奴投降的机会,在前200年冬天发动了一场针对匈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高帝亲自率领一支三十余万人的军队追逐匈奴远至平城(在现代的山西大同附近),反而落入了冒顿设置的埋伏。在汉朝的步兵能与皇帝会合以前,冒顿带着他的40万精骑突然转过来包围汉军营地,切断了皇帝队伍的供应和增援。高帝落入进退两难的圈套达七天之久,差一点被俘。[6]

  婚姻协议制度

  平城之战在称为“和亲”的王朝婚姻制度的成型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到武帝(前141—前87年)统治之初,和亲为汉与匈奴之间的关系树立了样板。平城之战失败后,高帝终于认识到用军事方式来解决匈奴问题非他的力量所能及。因此,他决定采纳一位名叫刘敬的宫廷官员提出的实现某种程度和解的建议。在前198年,皇帝派遣刘敬前去和冒顿议和,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7]

  第一起和亲协定包括以下四项条款:首先,一位汉朝公主将与单于结婚;其次,汉朝将一年数次向匈奴送“礼物”,包括丝绸、酒、稻米和其他食物,每一种都有固定的数量;第三,汉与匈奴将成为“兄弟之国”,地位平等;第四,双方都不在以长城为界的边境以外采取冒险的行动。[8] 协定在前198年冬天正式生效,当时刘敬护送一位年青女子——身份可疑的公主——嫁给匈奴的领袖。

  在这里应对协定条款的应用方式作一些评述。首先,如同名称表明的那样,由刘敬完成的汉与匈奴之间关系的结构的主要特征是两个帝国统治家族在婚姻方面的联盟。好象有一种默契,任何一方在新的统治者登基之时,一位汉朝公主便要送往匈奴,大概是作为联盟继续的保证。于是,在惠帝继位以后不久,第二位汉朝公主于前192年送去嫁给冒顿,文帝和景帝都送公主嫁给单于。[9]

  其次,汉朝给匈奴的“礼物”的份量在每一次协定中加以确定。事实上协定的每次修订几乎必定会导致汉朝方面“礼物”的增加。据说文帝每年增给匈奴黄金千两,武帝为了重申双方联盟,也送给匈奴大量的礼物。从前192年至前135年,协议修订不下于九次。我们能够有确切把握断言,汉朝为每一次新协定付出了更高的代价。但是汉代中国与匈奴之间的边界问题从来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前162年,文帝引用高帝的一份诏书,大意是说,长城以北受单于之命,而长城以内则为汉朝皇帝所有。然而,没有迹象说明冒顿曾经表示愿意尊重中国的要求。[10]

  匈奴帝国在冒顿有力的领导下继续扩展。和领土扩张的同时,他对汉朝宫廷的态度越来越傲慢,他对中国货物的欲望总是难以满足。前192年,冒顿甚至要求与吕后结婚。他的信中写道:[11]

  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娱。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吕后愤怒,要向冒顿发起进攻。当有人提醒她平城的灾难时,她便使自己平静下来,并命令宫廷大臣用她的名义写了一封回信。回信中说:

  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

  很清楚,吕后实际上是在祈求单于不要侵略中国。

  冒顿死于前174年。在死前不久,他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征服。他不但把月氏人完全赶出甘肃走廊,而且在伸入中亚的西域地区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冒顿从实力地位出发,转而与中国重新谈判协定。他给文帝写了一封威胁性的信,称呼自己为“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在汉朝朝廷中就和战问题又进行了一次激烈的辩论。在仔细地权衡了双方的力量以后,文帝决定接受冒顿的条件。[12]

  冒顿是幸运的,他有一个强有力的继承者,即他的儿子稽粥,在中国历史记载中以老上单于而为人所知(公元前174—前160年在位)。老上继续执行他父亲的扩张政策。在西方,他继续压迫当时已重新定居于伊犂河谷的月氏人。在东方,他甚至深入地侵扰汉的领土。有一次他的侦察骑兵深入到汉朝首都长安的近郊。老上还成功地在和亲协定中引进了新的内容,即增加了有关边境贸易的条款。

  如果我们信任贾谊的奏疏的话,那末,尽管汉与匈奴之间私人贸易沿着边境已经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在进行,但直到文帝统治时期才出现了大规模的由政府主办的市场制度。确切地说,这是和他的理论相一致的,即认为匈奴可以用汉代中国占优势的物质文化加以控制。与此同时,警告匈奴不要落入圈套的也不乏其人。[13] 而且,班固所说“逮至文帝,与通关市”,可以支持这件奏疏所说的可靠性。[14] 很清楚,边境市场制度是匈奴强加于汉朝的。由贾谊的卒年前169年可以判断,建立官方边境贸易的协议必然是在文帝与老上之间达成的。如同贾谊奏疏清楚表明的那样,边境贸易满足普通匈奴人的需要,他们大概从大量给予单于和其他匈奴贵族的皇帝礼物中是得不到多少好处的。

  当匈奴从婚姻协定的条款中得益很多的时候,对于汉代中国来说,除了单于方面并不可靠的不侵略诺言之外,实际上并不能证明为此付出高昂费用是合理的。中国方面的记载表明,差不多在双方关系由两个皇室之间的异族通婚结合在一起的早期,单于就不认真履行和平协议。前166年,老上单于亲自率领14万名骑兵侵入安定(现代甘肃),深入到雍,后来那里成为汉朝皇帝的避暑地。前158年,他的继承人军臣(公元前160—前126年在位)派遣3万骑兵袭击上郡(现代内蒙古和山西北部),另一支3万名骑兵袭击云中(也在内蒙古)。[15]

  和匈奴之间的战争

  因此,在中国人看来,由刘敬完成的关系模式是昂贵而且无效的。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文帝时期这种关系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但是也正是文帝最急于废除它,而放弃这种制度要承担与匈奴进行战争的危险。在他统治的中期,皇帝为一场可能的武装对抗作了每一种准备。他和帝国的卫军一起,穿上军装,在上林苑骑马射击,研究军事技艺。[16] 由于他是一个谨慎和俭朴的人,他的帝国又勉强地才从内部骚乱中恢复过来,所以他避免对北方游牧民族采取攻势。中国为了摆脱和亲制度的束缚还必须等待。前134年,当武帝在位时,时机来到了,这时的帝国在政治上、军事上和财政上均已巩固,更重要的是在朝廷中有一个强有力的、有雄心的和大胆的集团充当领导。

  前135年,匈奴要求重订协定。此事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讨论时,象往常一样,多数意见是倾向于和平的。因此武帝答应了匈奴的要求。但是皇帝的决定显而易见是非常勉强的,一年以后(前134年),他便推翻了这个决定,接纳了一位边境商人提出的在马邑城(属雁门郡,现代属山西)设伏捕捉单于的计划。这一密谋被单于发现,埋伏失去作用。但汉朝与匈奴之间完全破裂,二者之间以和亲方式和汉朝以姑息迁就为特点的相互关系,经历了70余年,终于彻底结束了。[17]

  直到前129年秋季以前,全面战争并未发生。前129年秋季,4万名中国骑兵受命对边境市场的匈奴人发起突然袭击。汉朝的武装力量之所以选择边境市场作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因为即使在流产的设伏以后,匈奴人继续经常大批地前来这些地点贸易。前127年,将军卫青率领一支军队从云中经过边境前往陇西,从匈奴手中夺回了鄂尔多斯。紧接着这次征服以后,10万中国人被遣往该地定居,建立了朔方郡和五原郡。鄂尔多斯的丧失对于匈奴来说是冒顿时代以来所遭受的第一次较大的挫折。[18]

  前121年,匈奴受到将军霍去病的另一次沉重的打击,在中国军事史上,霍与卫青同被视为罕见的天才。[19] 霍去病率领一支轻骑兵西出陇西,6日之内,转战匈奴五王国,夺取了焉支山和祁连山区域。匈奴浑邪王被迫带着4万人投降。然后在前119年霍去病和卫青各率领5万骑兵和3至5万步兵,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迫使单于和他的宫廷逃往戈壁以北。

  虽然汉朝在这些战役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仍远远没有赢得战争。汉朝在人力和其他物力方面也遭受沉重的损失。根据官方报道,每一方丧失8至9万人。汉朝军队带往沙漠的马匹在14万以上,带回中国的不到3万。由于马匹的严重不足,汉朝没有能力对沙漠中的匈奴发动另一次袭击。[20] 此外,根据公元初期一位汉朝军事家的分析,有两个特殊的困难妨碍汉朝进行任何长期持久的反对匈奴的战争。首先是后勤方面的食品供应问题。平均来说,一个士兵300天的行程要耗费360公升由牛负载的干粮,而每头牛的食物另需400公升。过去的经验表明,牛在沙漠中百日之内将会死去,剩下的240公升干粮对于携带它的士兵来说仍是太重了。其次,匈奴地面的气候也给汉朝的士兵造成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们决不可能携带足够的燃料来应付冬季致命的寒冷。正如分析者所正确指出的那样,这两个困难说明了为什么没有一次进攻匈奴的汉朝远征能持续一百天。[21]

  涉及这些远征中汉朝士兵给养的问题可以由李陵将军的事例得到证明。前99年,当李的军队在敦煌附近为匈奴包围时,他发给每个士兵二升干粮和一片冰,以此作为他们分散开来逃出包围圈的给养。他命令士兵们三天以后在汉朝的一处据点重新会合。虽然这可能是个个别的例子,但它说明,当在中国疆界之外进行征讨时,汉朝士兵即使为了活命,也必须轻装和迅速行动。[22]

  但是,作为这些战斗的一个结果,汉朝向西域扩展的牢固基础是奠定了。以前由浑邪王占领的土地从甘肃走廊向西伸展到罗布泊。在浑邪王于公元前121年投降以后,全部匈奴人移出该地区,汉朝在那里建立了酒泉郡。以后又加设了三郡,即张掖、敦煌和武威,和酒泉一起,在汉朝历史上以“河西四郡”著称。[23] 由于河西的归并,汉朝成功地将匈奴和以南的羌人隔开,还能直接进入西域。正如此后的历史充分显示的那样,河西成为汉朝在西域军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地。

  匈奴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从公元前115年到前60年这一时期可以看到汉与匈奴关系史上两个相关的发展。首先,这一时期汉与匈奴为控制西域而斗争,以汉朝的完全胜利告结束。其次,同一时期匈奴帝国瓦解了,这主要是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这种瓦解终于导致单于在前53年归附汉朝。我们将在下面论述西域的一节中讨论第一方面的发展;现在先集中讨论第二个方面。

  公元前60年突然在匈奴人中间爆发的权力之争,其根源在于草原联合体的政治结构。早在冒顿时期,匈奴已发展成一种左右的二元体制。每一部分都有它自己的地区基础,并享有高度的政治自治权。地区首领(王)有权指定下属的官员。这种地方主义导致某些历史学家相信匈奴联合体保持一些“封建主义”因素。[24] 在早期,职务既不一定是世袭的,也不是终身制,大部分由皇室成员或其配偶氏族成员所控制。但由于联合体的扩展,更多的地区王国建立起来。它们的王是其既存地位被确认的地区首领。

  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原来的结构缺乏调节新的政治现实的灵活性,也难以保持有效的团结。在公元前120年前后,我们发现,匈奴帝国西部的两个强大的王(浑邪王和休屠王)没有被分配到按二元原则的右翼。二者有他们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单于对他们的控制力是微弱的。当前120年浑邪王带着他的4万人向中国投降时,这一点得到清楚的表现。[25] 地方主义的增长在公元前1世纪更为明显,出现了地区的王拒绝参加在单于宫廷中举行的年会之争。而且,这一时期几个单于在他们得到统治宝座以前都不得不在原来由他们控制的地区发展权力基础。前57年,五位自封的单于争夺宝座,他们都有自己的地区追随者。[26]

  和地方主义增长有关系的是从公元前114年延续到前60年的一场领导危机。在这时期匈奴总共产生了七位单于。除了两位例外,他们中没有一人统治时间超过10年。时间最短的在统治宝座上只有一年。这和冒顿(公元前209—前174年)以及军臣(公元前160—前126年)的长期统治形成鲜明的对比。早期的单于有能力扩展帝国,并将和亲的协定强加给汉朝。后来的单于不但统治时间短,而且以领导软弱为其特征。他们中的两位,即詹师卢(公元前105至公元前103年)和壶衍鞮(公元前85—公元前69年)在童年时出任单于之职。[27] 前者被称为“儿单于”,后者则为其母所左右。应该指出,领导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匈奴的继承制度造成的。从冒顿时代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我们能够看到一种父传子的继承的一般形式。在冒顿和虚闾权渠(公元前68—公元前60年)之间发生的11次继承中,只有四次违反了这种形式。一例是叛乱的结果,二例是由于单于之子太小。只有最后一例,虚闾权渠在表面上正常的情况下从他的兄弟壶衍鞮(公元前85—公元前69年)手中接收了统治宝座。[28]

  由于继承通常由父传子,统治的单于一般有权选择他的继承者。这种权力可能导致麻烦。冒顿父亲头曼的最后的有些专横的决定,要使幼子成为继承者,这便堵塞了长子冒顿嗣位之路;为了登上统治宝座,冒顿准备犯忤逆罪。但在公元前2世纪末,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已正规化了。在前105年,匈奴贵族显然承认“儿单于”的嗣位是合法的,尽管对他的品格不无忧虑。[29] 这种继承形式在匈奴帝国早期发展中很可能是一种稳定的力量,但是,在公元前1世纪遇到战时紧急情况时,它证明是越来越无力应付了。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呼韩邪(公元前58—前31年)规定新统治者,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他的长子,必须将统治宝座移交给一个兄弟。历史记载表明,从呼韩邪时代到公元2世纪中叶,兄弟继承实际上是准则。[30]

  前60年,右贤王屠耆堂成为握衍朐鞮单于。新单于是一个有强烈地区偏见的人。他一登上统治宝座便开始清洗那些在已故单于手下和在左方任重要职务的人。于是引起了对抗,在前58年,左方贵族推举呼韩邪为他们自己的单于。握衍朐鞮不久在战斗中被击败自杀。[31] 但是,在这时匈奴的地方主义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统一的外表都难以维持了。前57年,在五个地区集团之间发生了权力之争,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单于。到前54年,战场上只剩下两家,分别以两个竞争的兄弟为首,即呼韩邪单于和郅支单于。呼韩邪被郅支击败以后,放弃了他在北方的都城,往南向中国移动,希望和汉朝议和。[32]

  呼韩邪并非前134年婚姻协议中止以后对恢复与中国的和平关系表示兴趣的第一个单于。早在前119年,当匈奴在霍去病和卫青手下遭到重大损失时,伊穉斜单于(公元前126—前114年)派遣一名使节前往汉朝以和亲的名义恳求和平。在答复中,汉朝政府提议单于应成为一个“外臣”。这使单于感到愤怒,和平谈判以失败告终。[33] 前107年,乌维单于停止了所有边境袭击,为的是表示他对恢复婚姻联盟的愿望。汉朝要求匈奴送他们的太子到长安作人质,此事再次使谈判毫无结果。[34] 公元前1世纪上半期进行的几次其他和平尝试也是徒劳的,因为汉朝廷干脆拒绝任何低于属国的条件。

  和汉朝的贡纳关系

  现在谈一谈贡纳制度是顺理成章的。正如前面所述(见《贡纳制度》小节),汉朝的贡纳制度就其最广泛意义而言是一种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和外夷的普遍原则。但是在实际行施时,作为在对外关系范围内应用的制度,它经常改变以适应发生的不同情况的需要。以匈奴为例,最初汉朝坚持的贡纳一词有三重涵义。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到汉朝宫廷朝觐;其次,单于应送一名质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单于应以向汉朝皇帝呈献“贡品”来报答帝国赏给的“礼品”。将这些条件和婚姻协定作一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贡纳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从“兄弟之国”降低到“外臣”。按照五服理论,正如政治家萧望之所指出的那样,匈奴应被列为汉帝国的荒服。[35]

  当呼韩邪单于采取行动迎合中国时,他完全知道将会发展的新关系的模式。前53年,当贡纳问题在呼韩邪宫廷会议中提出时,一群匈奴贵族强烈地反对屈服的想法。他们以为,一旦匈奴成为汉朝的附属国而使自己遭受屈辱,他们将立即失去迄今为止没有问题的在中国以外各种民族中间的领导地位。但是,主和派领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这种论调时指出:[36]

  今汉方盛,乌孙城郭诸国皆为臣妾。自且鞮侯单于(公元前101—前97年)以来,匈奴日削,不能取复。虽屈强于此,未尝一日安也。今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计何以过此!

  呼韩邪完全支持这一观点,最后作出了接受汉朝提出的条件的决定。

  会议以后,呼韩邪派他的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到汉朝作质子。在下一年(前52年)他向边境五原郡的官员提出一份正式的声明,表示他打算在前51年元旦亲自向皇帝表示效顺。这样,他便彻底履行了汉朝贡纳制度要求的全部形式。

  从汉朝的观点来看,呼韩邪的朝觐旅行无疑是它同匈奴关系史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它确实是自从公元前200年高帝平城之败以来关系模式的一次重大的改变。部分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手段,但可能也是为史无前例的胜利所陶醉,汉朝授予单于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荣誉,而是对单于加以一种“松散的控制”。[37] 单于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对抗的国家元首而不是作为臣属来对待。在皇帝接见时,他被指定位于所有其他王公贵族之上。当典礼主持者正式将他引到皇帝宝座之前时,不是用他个人名字而是用正式称号来称呼,视作皇帝的一位藩臣。而且,他甚至被免除了向汉帝行跪拜礼。

  在财政和物质方面,呼韩邪也因履行贡纳制度而得到丰厚的报酬。[38] 当他在首都停留时,他从皇帝那里接受了下列物品:黄金5公斤,钱20万,衣服77套,8000匹丝织品,以及絮1500公斤。他还得到15匹马。当呼韩邪回家时,他带走了680千升粮食。

  贡纳制度中的财政部分证明对匈奴来说是特别有吸引力的。自从第一次朝觐的行动得到汉朝的慷慨回报以后,呼韩邪要求在前50年第二次致敬,并在前49年亲自向皇帝呈献礼品。这时帝国的礼物增加为110套衣服,9000匹丝织品,2000公斤絮。从前50年到前1年,和单于效顺相联系送到匈奴的丝见表10。

  表10帝国给匈奴的礼物

  很可能因为他一直害怕遭到他的兄弟郅支单于的攻击,呼韩邪不敢频繁前往中国。至少这是他自己对公元前49年在第二次致敬和前33年第三次致敬之间长期间隔作出的解释。_0428_0[39] 在呼韩邪的辩解中可能包含某些真实性;只是在公元前33年以前不久郅支才被消灭。前36年,一个刚毅的低级官员陈汤争取到西域都护甘延寿的帮助,召集了一支远征军,成功地击溃郅支,并把他的首级作为战利品送到长安。这次冒险行动是地方上筹画的,中央政府事先并未同意;甚至有关诏旨的公布也缺乏应有的授权。两位官员认为他们应主动地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此事如果提出,他们是否获准付诸行动,很值得怀疑。他们的忧虑确是有根据的,因为当事情向长安报告时,对待他们的态度是有节制的宽容,甚至只是勉强承认他们的战功。在这时,汉朝政治家并不热衷于参与远离本土的纠纷。[40]

  当内部情况使他不能脱身时,单于便派遣一名自己的代表代替他带着贡品前往汉朝宫廷。例如,前31年复株累继承呼韩邪成为单于时,他嗣位的周围情况有些可疑。他立即送一位新王子到中国作人质,并在前28年派一位王呈献贡品。但直到前25年,他才亲自前来表示效顺。

  对汉朝来说,它从政治上非常重视单于的效顺。如同表10所清楚表示的那样,汉朝为单于表示效顺的每一次访问增加礼物,以此鼓励他的到来。事实上,维持贡纳制度的费用比起较早的婚姻联盟制度要高得多。例如,在前89年,当单于和汉朝商议重新订立婚姻协定时,他仅要求每年支付增加到400千升酒,100千升谷物,包丝,这表明在更早的和亲协定下汉朝的支付一定低于这些数目。[41]

  据班固说,和亲协定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和匈奴从边境袭击的所得相比,给与的东西太少。[42] 但是,早在公元前3年,汉朝已感到单于的朝觐旅行为国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些朝廷官员甚至从纯粹经济立场出发加以反对。[43] 事实无可争辩地表明,在政治上考虑,贡纳制度比起和亲来有如此的优越性,以致汉朝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汉朝坚持将贡纳制度规定为三个基本因素,即朝觐、质子和贡赋。呼韩邪的对手郅支单于和汉朝的关系可以为此提供例证。当郅支单于知道他的兄弟归附中国时,在前53年他也送了一个儿子到汉朝去作人质。然后在前51年和前50年郅支两次分别派使者向皇帝献贡品,希望就有利的和解一事和呼韩邪竞争。但是郅支单于不能履行三项义务中最重要的一条即朝觐,因而他从未被接纳入贡纳体系之中。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在字面的各种意上仍维持一个独立国的地位和充分的领土完整。如同和亲时期一样,长城继续成为汉与匈奴之间的分界线。在公元前8年,汉朝要求得到一块有价值的匈奴的带状地,该地伸入汉朝边境的张掖郡。但是单于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并说,这块土地多少世代以来一直是他们的领土,根据宣帝和呼韩邪单于之间的最初的协议,长城以北的一切土地属于匈奴。[44] 但是在其他方面贡纳关系明显地与和亲关系不同。例如,匈奴帝国不再是平等地位的“兄弟”之国,而是汉的外臣。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政治地位的下降,也从汉朝拒绝缔结另一次婚姻联盟反映出来。前53年,呼韩邪利用朝觐之行的时机要求允许他成为皇帝的女婿。但是,过去作为荣誉赐给单于的女性至少名义上是公主,现在不同了,元帝赐给他一名叫做王嫱(昭君)的宫女——可是她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美人。在贡纳制度下,再没有汉朝公主嫁给单于了。[45]

  北匈奴与南匈奴

  当呼都而尸单于(又名舆,公元18—48年)统治时,中国进入了一个大的政治动乱时期,它以王莽的新朝没落开始,而以光武帝重建汉朝告终。匈奴抓住时机恢复对西域以及邻近民族(特别是乌桓)的统治。[46] 不用说,中国与匈奴之间的贡纳关系也中断了。公元24年,更始帝(23—25年在位)要求匈奴按贡纳制度恢复与汉朝的关系。呼都而尸单于回答说:[47]

  匈奴本与汉为兄弟。匈奴中乱,孝宣皇帝辅立呼韩邪单于,故称臣以尊汉。今汉亦大乱,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击莽,空其边境,令天下骚动思汉。莽卒以败而汉复兴,亦我力也,当复尊我。

  呼都而尸单于颠倒贡纳体制的说法是很认真的。在公元25年,他宣布立卢芳为帝,卢是一位边境豪富,他曾声称自己是武帝的后裔。[48] 单于这样做的理由是,当一个汉朝宗族来归顺匈奴时,他应该受到如呼韩邪一样的待遇。在他统治的鼎盛时,呼都而尸甚至以自己和著名的祖先冒顿相比,有几个方面证明这个对比是有道理的。首先,在东汉王朝的最初年代,光武帝对匈奴的政策是一种绥靖政策。他“卑辞厚币,以待来使”。其次,匈奴对汉代中国发起多次袭击。第三,呼都而尸在中国北部边境的地方首领中间找到了强有力的同盟者,如卢芳和彭宠。按照这种状况汉朝与匈奴之间的关系的确使人想起了冒顿时代的模式。

  但是相似之处与现实相比更多是表面的。主要由于地方主义在匈奴中间的增长,呼都而尸从来没有可能树立象冒顿那样的无可争辩的权威。例如,当呼都而尸指定他的儿子为太子,从而违反了已故的呼韩邪宣告的兄弟相继原则时,他的侄子右方日逐王比是如此愤怒,以致拒绝出席匈奴宫廷的年会。作为前一个单于的长子,比无疑对嗣位有合法的权利。[49] 但更重要的是,作为右方的日逐王,比已在匈奴帝国的南部建立了牢固的权力基础。这样,在48年,即呼都而尸的儿子蒲奴继承单于的宝座两年以后,南部的拥有总数4万至5万兵力的八个匈奴部落宣布比是他们的单于。[50] 匈奴再一次分为两个集团,在整个后汉时期各自称为南匈奴和北匈奴。

  一方面由于北匈奴的难以对付的压迫,另一方面由于广泛蔓延的自然灾害如饥荒和传染病,单于比决定效法他的祖父呼韩邪的榜样,在50年带领南匈奴归入汉朝的贡纳体制。为了完成他的新的义务,单于不但派质子到汉朝宫廷,而且在汉朝使节面前跪拜接受皇帝的诏旨,以表示他的归顺。不用说,南匈奴为这一归顺得到很好的报酬。除了得到金印和其他标识以示荣誉之外,单于还从汉朝收到1万匹缯,2500公斤丝,500千升谷物和36万头牲畜。③

  后汉与南匈奴

  中国的贡纳制度在后汉应用于南匈奴时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化。第一,贡纳制度变得更加严格地正规化。在匈奴方面,单于的政治地位现在清楚地是一位“臣”。制度要求他在每年年底派遣护送贡品的人和质子前往汉朝。与此同时,皇帝将派遣一位帝国使者(“谒者”)护送以前的质子回到单于的宫廷。这些贡纳的行程是如此准时,以致于据报道新旧质子经常在来去中国的道路上相遇。很可能,由汉朝宫廷设计的这种轮换质子制度,目的在于扩大中国对所有未来的匈奴领袖们的影响。

  就汉朝而言,皇帝给予匈奴统治阶级各色各样人物的礼物和给予整个南匈奴的财政援助也以年度为基础而正规化了。例如,赐给匈奴使节的丝织品总数固定为1000匹,赐给匈奴贵族则为匹。根据一位中国朝廷官员的奏疏,公元91年这一年提供给南匈奴的物资价值文。[51]

  第二,对贡纳制度的控制更加严密,以将南匈奴置于汉朝的监督之下。公元50年,建立了一个管理匈奴事务的新官职——使匈奴中郎将。[52] 该官员的职责除了监督他们的活动和动向之外,还专门参与匈奴人民中间争端的司法裁定。这些职责要求该官员到处陪伴单于,因此根本违背了呼韩邪单于时代遵守的惯例,当时单于事实上享有完全的政治自治权。

  第三,后汉朝廷作出自觉的努力,使贡纳体例更紧密地符合整个帝国制度,做法是将南匈奴移入中国,把他们重新定居于边境八郡(在现代的陕西、甘肃和内蒙古)。公元50年冬天发布的一道诏旨,命令南匈奴的单于在西河郡(陕西)的美稷建立他的宫廷。同时,以“卫护”为名,得到2000骑兵和500弛刑犯人组成的队伍支援的帝国指导匈奴的机构,在同一地区建立。此外,汉朝政府又迫使大批中国人移居边境的这些郡,在那里开始出现了匈奴和汉人杂居的情况。[53]

  随着这些重要的变化,后汉时期在中国与匈奴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经济上,南匈奴几乎完全依赖汉朝的援助。正如公元88年单于向汉帝上书所说:[54]

  积四十年,臣等生长汉地,开口仰食,岁时赏赐,动辄亿万。

  政治上,汉朝对南匈奴的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例如,公元143年,在单于的宝座由于一次叛乱的结果空缺三年以后,汉朝甚至能够将一位居住在中国首都的匈奴王子立为单于。[55] 在宗教方面,自公元50年开始加入汉朝的贡纳体制时起,与单于对匈奴的“天”履行季节祭祀的同时,他每年三次向已故的汉朝皇帝供奉祭品。[56]

  毫无疑问,在他们移入汉朝疆域之内以后,南匈奴和汉帝国发展了许多亲密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将南匈奴的历史看成是后汉时期中国史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合理的。但这决不意味南匈奴已被中国文明所“吸收”。事实上,汉朝与南匈奴的关系从来不是完全平静的;摩擦和武装突冲时有发生。除了杂居之外,单于对在政府监督之下产生的多方面的汉朝影响特别愤怒。而杂居从长远看会削弱匈奴作为一个游牧民族的大部分活力。于是,据报道,公元94年,单于安国被拉向新降附的来自北方的匈奴人一边,同时又疏远了已在中国安居的旧集团。结果他同北方的战士联合在一起,开始了一场反对汉朝的大规模叛乱。[57]

  重要的是,与汉朝宫廷的期望相反,边境的中国定居者在种族混杂的边境社会中并不是经常帮助政府维持法律和秩序的。反之,他们有时与匈奴合作,反对汉朝的利益。例如,公元109年,匈奴宫廷中的一个来自边境的中国顾问韩琮,随同单于到汉朝首都朝觐。在回到边境时,韩琮对单于说,现在攻打汉朝的时机已经成熟,因为在洛阳停留时他发现中国内地有很大的水灾,许多人死于饥饿。单于接受他的劝告便起来造反。[58]

  如同这个例子所清楚表明的那样,在后汉朝廷采取将匈奴安置于帝国境内的政策以后,在北部边境一种复杂的和经常是危险的种族关系发展起来了。这种政策的严重后果,在快到了世纪末沿着西晋全部边境的野蛮人的骚乱达到令人吃惊的比例时,才为中国政府所充分理解。可能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南匈奴的后裔于304年在汉化的能干的刘渊领导下起兵时,大量边境的中国人投向他们。[59] 西晋于317年崩溃后,南匈奴成功地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异族王朝。

  分而治之的政策

  从一开始,后汉朝廷就决定阻止北匈奴和南匈奴的重新联合。为了贯彻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汉朝政府一贯地和慎重地按照不同的办法来对待两个匈奴集团。如上所述,对南匈奴采用严格的贡纳制度模式,北匈奴则完全置身于该制度之外。汉代中国只承认南匈奴是呼韩邪的合法继承者。整个后汉时期,北匈奴被当作事实上的军事和经济力量来对待,而不是看成一种法律上的政治实体。

  至于北匈奴,他们在单于蒲奴领导下相对来说对中国是无礼的和固执的。和他们的南部兄弟不同,北匈奴不准备参加汉朝的贡纳体制,甚至在他们经历最大困难的年代仍然如此。数年饥荒和传染病所造成的人力重大损失,迫使蒲奴早在公元46年便觅求与汉朝和好。后来,在南匈奴归附中国成为属国以后,蒲奴作出不少于三次不成功的尝试,企图重建与中华帝国的和平关系(51年、52年和55年)。在所有这些时机,他要求以和亲的条件进行和解。公元52年,这个要求被提到官员们面前,征求他们的意见,《汉书》的编纂者之一班彪就对外关系问题提出了一份很长的奏疏。[60]

  公元52年的和平活动特别足以说明北匈奴的态度。在这一次,蒲奴派遣使者前来汉朝宫廷,带着马匹和毛皮作为贡礼,要求两个皇室之间结亲。同时单于还表示了他想要得到新的中国乐器和允许他带着西域诸国的代表前来中国的愿望。

  整个后汉时期,北匈奴和汉朝的关系一般地是在贸易和战争之间交替出现。有证据表明,比起缔结持久的和平以解决所有政治争端来,北匈奴对建立与汉朝的贸易关系可能更感兴趣。贸易能够分成两类:一类是官方贸易,采用以帝国的礼物和贡品交换的形式;一类是私人贸易,在边境两个民族之间进行。例如,公元52年北匈奴的贡品和帝国进行交换的礼物,其价值大致相等。据报道,在55年和104年也有同样的交换。[61]

  边境上的大规模私人贸易对于北匈奴的经济来说甚至是更为基本的。在后汉王朝起初的数十年内,北匈奴多次带牛马长途跋涉到边界市场和边境的中国人贸易。公元63年,他们沿边界发动几次袭击,迫使汉朝对他们开放边境市场。公元84年,汉朝武威太守报告:匈奴希望重开贸易。这次单于派遣几个王公贵族带着一支万余头牛马的商队,前来与中国商人贸易。在中国旅行期间,匈奴的王公贵族受到很好的招待,汉朝政府大方地用礼物酬劳他们。[62] 显然,双方都把贸易看成是在他们关系进程中头等重要的事情。

  在后汉时期,和北匈奴之间的战争周期性地爆发,但是这些战争与前汉时期的战争相比,总的来看次数较少,规模也小得多。在公元73年和89年分别爆发的两次较大的冲突,都以北匈奴的挫折告终。_0436_2[63] 但是北匈奴在外蒙古和中亚的衰落大概不能完全归因于汉朝的军事优势。其他两个互相联系的发展也必须加以考虑。一个是北匈奴联盟的人力由于大规模逃亡而遭到巨大损失。

  从公元1世纪的80年代开始,内部的权力斗争、传染病和饥荒导致北匈奴联盟的组成民族中许多人逃出他们的领土。有些人归附于汉朝当局,其他人则寻求南匈奴、乌桓、鲜卑或丁零的庇护。例如,公元83年,几个北匈奴首领来到边境上的五原投降,带来人、匹马,和头以上的牛羊。《后汉书》记载,到85年,大约70个集团在年长的首领率领下从北匈奴逃往汉朝,更多的甚至和南匈奴联合。在40年内南匈奴的人口总数明显增加,从公元50年大约,到90年增加为。有证据表明,这一增长并不单单是自然的增殖,而是长年累月将大量北匈奴人民吸收入南方集团的结果。[64]

  北匈奴的非中国邻居们也利用他们的内部困难从不同方向发动进攻。被削弱了的和数量减少了的北匈奴,南边遭到南匈奴、北边则受到丁零的攻击;鲜卑攻打他们的左侧,来自西域的侵略者侵犯他们的右侧。受各方的袭扰,北方的单于难以维持他的地位,便逃往西方。[65] 特别是北匈奴遭受来自新兴的鲜卑联盟的威胁,后者在公元87年给予北匈奴巨大的打击,杀死北方的单于,剥他尸体的皮。这次灾难性的失败使部分北匈奴南逃;包括20万人的58个部落——其中8,000人能作战——来到边境的云中、五原、朔方(在鄂尔多斯)和北地(宁夏)四郡向汉朝投降。公元91年,北匈奴的残余向西远徙至伊犂河流域,他们对外蒙古和中亚的统治结束了。[66]

  [1] 匈奴与匈人(Huns)不能等同,见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载《罗马帝国的兴衰,反映罗马历史与文化的新研究》,特姆波里尼和哈斯合编(柏林和纽约,1978),第2部,第612、697页注101。关于匈奴生活方式的资料,见斯·伊·鲁登科:《匈奴的文化和诺颜乌拉的墓穴》,波伦姆斯德译(波恩,1969)。

  [2] 单于是匈奴语言中统治者称号的汉译。由于我们无法重建匈奴语的任何有价值部分,而且匈奴的称号和名字只能通过中国著作来了解,因此,我使用中文的译名。这样,王的名字(如日逐王),甚至这个民族的名称匈奴,都是汉语。后者实际上是强烈的污蔑之词,汉语的意义是“凶恶的奴隶”。在这个时代和以后时代我们遇到的其他非汉人民族的名称通常也是汉人用汉语表达的称呼,如乌桓、鲜卑等。

  [3] 关于蒙恬,见前面第1章《道路、城墙和宫殿》。

  [4] 《史记》卷一一○,第2892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4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2页。《汉书》卷九四上和所提到的其他几卷的段落的译文,见德格罗特:《亚洲史中的中国文书》第1卷《公元前的匈奴》,第2卷《公元前中国的西域》。但是,由于这部著作很罕见,本卷的脚注没有它的参考材料。

  [5] 《史记》卷一一○,第2890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3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1页。

  [6] 《汉书》卷一下,第63页及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15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3页;《史记》卷九三(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5页)。关于某些汉朝将军是商人的断言,见《汉书》卷一下,第6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27页)。

  [7] 刘敬原名娄敬,见《史记》卷九九,第2719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1卷,第289页);《汉书》卷四三,第2122页以下。

  [8] 关于长城的讨论见第1章《道路、城墙和宫殿》及《前221年12万户向咸阳的迁移》。

  [9] 《汉书》卷二十,第8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81页);《汉书》卷五,第144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315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9页。

  [10] 《史记》卷一一○,第2902页(沃森:《英译〈史记〉》第1卷,第173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2页。关于和亲协定,见手塚隆义:《汉初与匈奴和亲条约有关的二三问题》,《史渊》,12∶2(1938),第11—14页。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9页以下。

  [11] 《汉书》卷94上,第3754页以下。

  [12] 《史记》卷一一○,第2896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67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3756页。

  [13] 《新书》(《四部备要》本)卷四,第五叶。警告匈奴的是一个名叫中行说的中国逃亡者,见《史记》卷一一○,第2899页(余英时:《贸易和扩张》,第37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0页)。

  [14] 《史记》卷一一○,第2899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0页);《汉书》卷九四下,第3841页。贾谊关于“五饵”以及匈奴的尚武品质将因此遭受削弱的建议,见《汉书》卷四八,第2265页(颜师古注③)。

  [15] 《汉书》卷四,第125、13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25、265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1,3764页;《史记》卷一一○,第2901、2904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2、175页)。关于雍靠近长安和它作为一个宗教中心的重要性,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7页。

  [16] 关于文帝的行为,见《汉书》卷九四下,第3831页。

  [17] 《汉书》卷五二,第2398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3795页以下。《史记》卷一一○,第2940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176页以下)。

  [18] 《汉书》卷九四上,第3766页;《史记》卷一一○,第2906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77页以下)。

  [19] 关于这两位将军,见《史记》卷一一一,第2906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26页以下);《汉书》卷五五。关于这些战役的一览表,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收在《中国的兵法》(小基尔曼和费正清编),第111页以下。

  [20] 关于人、马的损失和出征的费用,见《汉书》卷二四下,第1189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74页)。《史记》卷一一○,第2910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82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一,第2938页(沃森,同上书第2卷,第209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71页;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97页。

  [21] 这些看法是严尤向王莽提出的(公元14年),见《汉书》卷九四下,第3824页。

  [22] 《汉书》卷五四,第2455页。

  [23] 关于四郡建立的时间是有疑问的。一种观点认为,四郡中没有一个是在公元前104年以前建立的,最后建立的武威可能是在公元前81年至前67年之间。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59页以下,第145页注②。

  [24] 关于匈奴国家的封建性质,见威廉·麦戈文:《中亚的早期帝国:斯基泰人和匈人以及他们在世界史上的作用,特别利用中文史料》(查佩尔希尔,纽约州,1939)第118页。

  [25] 《汉书》卷六,第17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62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9页。

  [26] 《汉书》卷九四下,第3795页。关于匈奴的政治结构,见谢剑:《匈奴政治制度的研究》,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41:2(1969),第231—271页。

  [27] 《汉书》卷九四上,第3774、 3782页。

  [28] 《汉书》卷九四上,第3787页。

  [29] 关于冒顿的活动,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49页。关于“儿单于”在嗣位以后表现出来的沉溺于残酷行为的倾向,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75页。

  [30] 关于继承问题,见手塚隆义:《匈奴单于相续考》,《史渊》,20:2(1959),第17——27页。

  [31] 《汉书》卷九四上,第3789页以下。

  [32] 《汉书》卷九四下,第3795页以下。

  [33] 《汉书》卷九四上,第3771页。

  [34] 《汉书》卷九四上,第3773页。

  [35] 关于新形式的内在原则,见《史记》卷一一○,第2913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卷,第186页)。关于萧望之,见《汉书》卷七八,第3282页;《汉书》卷九四下,第3832页。

  [36] 《汉书》卷九四下,第3797页。

  [37] “松散的控制政策”(羁縻)审慎地避免将正规的官僚政治强加在非中国民族身上,关于这一概念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31页

  [38] 《汉书》卷九四下,第3798页。

  [39] 《汉书》卷九四下,第3803页。

  [40] 关于这一事件,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11页。

  [41] 《汉书》卷九四上,第3780页。

  [42] 见《汉书》卷九四下末(第3833页)班固的评论。

  [43] 《汉书》卷九四下,第3812页。

  [44] 《汉书》卷九四下,第3810页。

  [45] 《汉书》卷九四下,第3803、3806页。关于这一婚配的传说和它在随后的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见阿瑟·韦利:《白居易的生活与时代:公元前772—846年》伦敦,1949),第12页以下,第130、184页。关于遣送中国公主与其他亚洲民族首领结婚的更多事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前125—23年的早期阶段》(莱顿,1979),第43页以下、第146页以下。

  [46] 关于乌桓,见以下《乌桓的迁居》。

  [47] 《汉书》卷九四下,第3829页。

  [48] 《后汉书》卷十一,第505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2940页以下。并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3卷,《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39(1967),第102页以下。

  [49] 见手塚隆义:《关于日逐王独立与南匈奴单于之继承》,载《史渊》25:2(1964),第1—12页。

  [50]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2页以下。

  [51] 贡品的数量是在公元50年确定的;《后汉书》卷八九,第2944页。94年上奏疏的人是袁安,见《后汉书》卷四五,第1521页。

  [52] 《后汉书》卷一下,第78页;《后汉书》卷二八,第3626页。

  [53]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3页以下。关于弛刑和他们被纳入军队,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莱顿,1955),第240页以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79页、150页注24。

  [54]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2页。

  [55] 《后汉书》卷八九,第2962页以下。

  [56]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4页。

  [57] 《后汉书》卷89,第2955页。关于最初的部落成员的不同来源以及那些新近归附的人的问题,见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载《史渊》,27:1(1966),第1—10页。

  [58]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7页。

  [59] 关于刘渊,见《晋书》卷一○一,第2649页;《资治通鉴》(卷八五,第2702页)以现已散失的资料为据,声称中国人(晋)和匈奴人(胡)都集合在刘渊一边。

  [60]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2、2945—46、2948页。

  [61]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8、2957页。

  [62]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2950页。

  [63]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2952页。

  [64] 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第37页;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第3—5页。

  [65]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0页。

  [66]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1页。关于北匈奴的西迁,见齐思和:《匈奴西迁及其在欧洲的活动》,载《历史研究》,1977.3,第126—141页;萧之兴:《关于匈奴西迁过程的探讨》,载《历史研究》,1978.7,第8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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