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33年发生的事情一样,151年的地震给批评当时社会与政治状况的人提供了一个表达他们观点的机会。崔寔是当时被召的批评者之一,虽然他由于称病没有应召,但在《政论》一文中仍清楚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部著作的片断留存于世。③
崔寔把不能维持良好的吏治归因于道德风气的败坏不断加剧和处理国务时缺乏兴趣和勤奋精神。高层政治中的纲纪在松弛,而下面那些有足够的智慧认识到局势恶化的人则保持沉默。过分地依赖过去是考虑欠妥的,崔寔呼吁人们现实地面对当前的问题,而去制定适合当前需要的制度和方法。他还进一步提出,应该更严格有效地执行法律,他引了宣帝(公元前74—前49年在位)采用这种政策所取得的成就,并指出了在元帝时期(公元前49—前33年在位)当出现某种程度的松弛和宽厚时帝国力量和权威下降的情况。
崔寔把行使刑罚的必要性比作医生治病的方法。他认为,尽管据说秦朝的重刑在汉初诸帝时期有所减轻,但以法律名义所施的刑罚还是十分严酷的;甚至可以这样说,文帝(公元前180—前57年在位)远远没有减少刑罚的严酷性,实际上反而有所增加。因此,太平之取得,不是通过仁慈,而是依靠严刑。
几年以后(公元155年),太学生刘陶大胆地把当前的状况部分归咎于皇帝本人。他强调上天与人类都需要皇帝,就象人体的不同部位互相需要一样。但是,当今的皇帝生活在闭塞的状态之中,完全不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因此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加给富人和穷人的同样的压迫。他写道:“虎豹窟于麑场,豺狼乳于春囿。”
刘陶请求皇帝注意秦朝覆亡的命运,这是由于皇帝丧失了权力;同时他还列举了哀帝(公元前7—前1年)和平帝(公元前1—公元6年)统治时期发生的事情。最后他提出了一批官员的姓名,建议让他们真正掌握中央的权力。但是刘陶知道他的劝谏没有接受的希望,他写道:“臣敢吐不时之义于讳言之朝,犹冰霜见日,必至消灭。”他的确被置之不理。[1]
159年梁氏家族垮台以后,黄琼任太尉。他设法揪出那些在州郡搞压制和腐败的人,判他们死刑或流放,这些措施使人们都感到满意。[2] 然而,如果试图以此种理由去惩戒个别的官员,那就会误以为是在搞个人恩怨,就象范滂告发的情况那样(159年)。[3] 恰在此时,侍中爰延提醒桓帝,如果他想得到贤君的名誉,就必须注意把国事委托给陈蕃等人,而不是交给宦官们。还有一次他补充说,皇帝应避免亲近小人;而且为了防止失去他应有的威严,他应该非常小心地注意与周围的关系。[4]
陈蕃曾任千乘郡守,后来升任尚书。由于他直言极谏而转任豫章郡太守,这种调动实际是流放。由于作风严正,他令人畏惧却又受到尊敬,后来官拜大鸿胪。他尽力不让当时的一个批评者得到不公正的任命,以致自己降了职,但后来他又当上了宗正。他担任宗正时注意谨慎地考察候选人,对权势和富豪之家的成员不给予任何特殊的照顾。[5]
159年陈蕃又一次抗议不加区别地给宠信的人封侯的做法,另外他还抱怨皇宫里蓄养着大量宫女,结果使国库开销很大。他最后这一点意见产生了一定影响;500多名宫女被遣散。163年皇帝在巡游中把狩猎和其他形式的娱乐合在一起进行。这一点引起陈蕃进一步的批评,理由是当国家的粮仓空虚时不应该有这样的花费,也不应该与农业生产争人力;但是这种抗议未取得效果。[6]
165年,作为广陵郡举荐的候选人最近刚刚到达洛阳的刘瑜也提出了同样的抗议。他除了建议皇帝必须搞一些改革措施外,还要求采取一定的步骤驱走朝廷上的谄媚之徒,停止那些降低观众道德水准的音乐演奏。[7] 第二年又有人上奏要求大大减少后宫的宫女的编制,因为宫女的数量已高达五、六千人,还不算她们的侍女在内。[8] 166年襄楷递交了两份有名的奏折,其中他描写了最近观察到的天象,并把它们与皇帝和宦官的错误行为连在一起。这些文件是汉代对皇帝提出的最尖锐的指责之一。[9]
165年陈蕃当了太尉以后呈递了一份奏疏,他大胆地设法营救在告发与反告发中许多非正义活动的牺牲品。为此宦官们非常憎恨他,但他的声誉又使宦官不敢加害于他。167年皇帝去世时,陈蕃担任太傅,负责处理尚书掌管的事务。这时朝廷岌岌可危,继位问题尚未解决。由于过于害怕有权有势的官员而不敢履行职责,许多尚书成员称病不工作。陈蕃谴责了他们的行为,强使他们掌管公务。灵帝168年继位以后,陈蕃坚决拒绝受封为侯。[10]
桓帝统治时期有几件事涉及文官工作的情况。121年取消的高级官员应在服丧期间离职三年的规定于公元154年又恢复执行,但只实行了五年。166年未能坚持这种做法的情况遭到了批评,其理由是,这项规定在规定社会等级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法典中成了重要的内容。[11]
159年陈蕃推荐的五人拒绝出任文官一事,可能说明了当时的时代性质。另一人魏桓几次被召就职,也拒绝出马。他感到他将不能在成功的仕宦生活中有所作为以解除当时的种种弊端,比如裁撤宫中的大批妇女和马厩中的大量马匹,或者清除皇帝左右那些弄权的人。因此,他不能为那些希望他接受任命的同胞效劳。[12]
另外还有些不愿做官的例子,上面已经说过,[13] 但是在竞相进入仕宦生涯的流行的风气中,它们可能都是例外。由于146年诏令的鼓励,太学的学生人数上升,据说已达30000名;没有材料能够说明,通过在太学学习和进入仕途所取得的好处和声誉已经明显地减少和降低。[14]
关于佛教传入中国的叙述之一曾提到桓帝是一个宗教意识有变化的人,他经常礼拜佛陀和老子。他在位的末年曾派一名侍从到一个老子的祠堂上供,在166年举行的著名仪式中,他给老子举行了盛大的祭典。这些做法导致襄楷在一份有名的奏折里批评他沉缅于肉欲之中。那次仪式被描写为不象佛教的活动,而是“稍带佛教色彩的宫廷道教”。[15] 此事发生前不久,他曾几次下令毁掉州、郡里各种名目的祠堂。司马光认为这些措施是针对那种不被大家接受而可能是“淫祀”的祭祀。[16]
公元156年,洛阳地震。157年,日蚀之后京城紧接着发生了一次蝗灾,河东郡还感觉到地动。[17] 朝廷在讨论当时出现的困难时,有人建议通过改革币制来解除民众的苦难,而铸造大钱的建议则提交有关部门考虑。155年曾大胆批评皇帝的太学生刘陶此时指出,当最优先考虑的问题是应该开垦更多的土地时,提出在币制上做文章是不会有什么实际用处的,因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18] 也有人在这时试图改进经济,如削减官员俸禄。161年出现了用现钱购买官爵的机会;165年全国各州郡都实行了每亩(一英亩的十分之一)耕地征税十文钱的税法。[19]
桓帝统治时期还以某些内部动乱为其特点。154年公孙举在山东领导反叛,叛乱中杀死了几名地方官。中央政府作出的反应是减免动乱地区灾民的税收,但在156年被平息以前,叛乱已经大范围蔓延,有30000人被卷了进去;其中有些人被迫离开了家园。部分地由于一位开明官员采取了几项救济措施,那里恢复了秩序。[20] 第二年(157年),边远南方(九真郡)的非汉族部落也闹事反抗朝廷,同时在106年,南方和山东又都发生了其他麻烦的事。长沙、桂阳和零陵据报也发生了同样的叛乱,它们一直持续到公元165年。④
[1] 《后汉书》卷五七,第1843页。
[2] 《后汉书》卷六一,第2036页。
[3] 《后汉书》卷六七,第2204页。
[4] 《后汉书》卷四八,第1618页。
[5] 《后汉书》卷六六,第2159页。
[6] 《后汉书》卷六六,第2161页。
[7] 《后汉书》卷五七,第1855页;关于郑、卫之音,见《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02页。
[8] 《后汉书》卷六二,第2055页。
[9] 《后汉书》卷三十,第1075页;雷夫·德克雷斯皮尼:《东汉抗议的预兆:襄楷呈给桓帝的奏议》,第21页。
[10] 《后汉书》卷六六,第2163、 2168页。
[11] 《后汉书》卷七,第299、304页;《后汉书》卷六二,第2051页。
[12] 《后汉书》卷五三,第1741、1746—1747页。
[13] 见本章上文。
[14] 《后汉书》卷六,第281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6页;《资治通鉴》卷五三,第1705页。
[15] 泽克:《佛教征服中国史》(莱顿,1959),第37页。《后汉书》卷七,第313、316页;《后汉书》卷三十,第1081页;《后汉书》卷八八,第2922页;《后汉纪》卷二二,第12页;《资治通鉴》卷五五,第1787页。
[16] 《后汉书》卷七,第314页;《资治通鉴》卷五五,第1780页;淫祀,见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汉代的信仰、神话和理性》(伦敦,1982),第109页。
[17] 《后汉书》卷七,第302—303页。
[18] 《后汉书》卷五七,第1485页。
[19] 《后汉书》卷七,第309、315页。
[20] 《后汉书》卷七,第300—302页;《后汉书》卷三八,第1286页;《后汉书》卷六二,第2063页;《后汉书》卷六五,第2145页。
桓帝统治时期(公元146—168年)
剑桥中国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