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黃帝內經素問譯解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陰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膚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靈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靈病已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止。
病風且寒且熱,靈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