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脱脱等 撰
《金史》撰成于元代,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本词条对金史的历次编撰过程进行了介绍,并列出了《金史》的详细目录,最后,词条对各学者对《金史》的评价做了总结和归纳。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铁木尔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王沂、杨宗瑞等,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他制订《金史》撰修的发凡举例,书中的论、赞、表、奏皆他属笔。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本纪第一 本纪第二 本纪第三
本纪第四 本纪第五 本纪第六
本纪第七 本纪第八 本纪第九
本纪第十 本纪第十一 本纪第十二
本纪第十三 本纪第十四 本纪第十五
本纪第十六 本纪第十七 本纪第十八
本纪第十九 志第一 志第二
志第三 志第四 志第五
志第六 志第七 志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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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三 志第三十四 志第三十五
志第三十六 志第三十七 志第三十八
志第三十九 表第一 表第二
表第三 表第四 列传第一
列传第二 列传第三 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列传第六 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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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九 列传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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