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此系仲景原文琥按仲景论。叔和所增入者。王安道云。乃第一卷辩脉平脉法。又第七八九卷汗吐下诸篇而已。至若六经篇以前。则有痉湿三证。六经篇以后。则有霍乱一证。此亦仲景原文。非叔和所能赞辞。愚今不为辩注者。盖以上四证。本非伤寒。仲景当日偶比类言之也。然其实。则各有不同。有如痉证。当见头摇。口噤。背反张。湿证。则皆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证。大都口开。前板齿燥霍乱。亦必挥霍撩乱。呕利齐作。此其与伤寒不同处。所以喻嘉言着尚论篇以四证为杂病。而不列之伤寒中也。其他如阴阳易。瘥后等证。此即伤寒病之未愈者。故特辩注之如下。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此言瘥后诸病。而先以阴阳易冠其首也。阴阳易之为病。成注言之已明。易者。以无病患清正之气。
与病后人交合。换得浊邪之气。故曰易也。身体重少气者。我之正气脱也。少腹里急云云者。我受彼之邪气上逆也。后条辩云。三焦相混。一皆秽浊之邪。布塞于经络之中。故见以上诸证。用烧散者。以导引其浊邪之气。男女各由溺而出也。)
[卷之十一\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烧散方
上取妇人中。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当烧灰。
(当即裆也。)内台方议曰。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故曰易也。易者。如换易也。故与中隐处烧灰服之。
以复其气也。男病用女。女病用男者。此以阴阳复易之义也。
琥按上议。即本成注之义。其云。回复其所易之气。此实发成注之未发。与仲景制方之旨。为甚相合。
琥又按烧散。成注不言气味。仲景但云。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此是言男子病。故曰阴头微肿。若妇人病。
止利小便而已。条辩云。当近隐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尚论篇云。服之小便得利。阴头微肿者。阴毒仍从阴窍出也。
此阴毒。当是阴中所受之毒。非阴寒之毒也。
琥又按所受之毒。有不尽从阴窍而得者。戴院使云。男子之病。秽气出于口。女子之病。秽气出于阴。然方其强合之时。即女子口中。未必无秽气出者。及其施泄之后。即男子阴中亦未必无秽气下者。此皆不可拘也。全在医者。以意会之。
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成注云。病有劳复。有食复。伤寒新瘥。血气未平。余热未尽。早作劳动病者。名曰劳复。病热少愈。而强食之。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留搏。两阳相合而病者。名曰食复。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豉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愚按两阳相合而病。
以病热本属阳。而食入于阴。经又云长气于阳。故云两阳相合也。)
[卷之十一\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枳实栀子豉汤方
枳实(三枚炙)栀子(十四枚擘)豉(一升绵裹)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成注云。枳实栀子豉汤。则应吐剂。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以其热聚于上。苦则吐之。热散于表者。苦则发之。
内经曰。火淫所胜。以苦发之。此之谓也。
琥按仲景云劳复证。以劳则气上。热气浮越于胸中也。故用枳实为君。以宽中下气。栀子为臣。以除虚烦。香豉为佐。以解劳热。煮以清浆水者。以瘥后复病。宜助胃气也。胃气升。则劳复之热降矣。覆令微似汗者。胃家之气既升。
则遍身得以和畅。故云微似汗也。成注云。热聚于表。苦则发之误矣。又方氏条辩。注劳复之劳为房劳。尚论篇已斥其非。
伤寒瘥以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瘥以后。不因劳食而更发热者。
此半表半里之间有留邪也。故用小柴胡汤。汤中有人参以扶正气。去余邪。乃和解法也。若诊其人而脉浮。是热发在表。
脉沉实。是热发在里。表里有邪。另当斟酌汗下之法。条辩云脉浮是有重感。脉沉实是饮食失节。其说极是。小柴胡汤方已见前第七卷少阳篇中)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成注云。大病瘥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腰以下为肿也。金匮要略云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也。)
[卷之十一\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牡蛎泽泻散方
牡蛎(熬)泽泻栝蒌根蜀漆(洗去腥)葶苈(熬)商陆根(熬)海藻(洗去咸以上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日三。
成注云。咸味涌泄。牡蛎泽泻海藻之咸。以泄水气。内经曰。湿淫于内平以苦。佐以酸辛以苦泄之。蜀漆葶苈栝蒌商陆之酸辛与苦以导肿湿。
琥按上成注。犹混杂不明。牡蛎泽泻海藻三味之咸。固能入肾而导水。若蜀漆葶苈商陆根之苦辛。乃苦以泄其水。
辛以散其邪也。又商陆兼酸。酸与苦皆能涌泄。至于栝蒌根。非泄水之物。条辩云。苦能彻热。乃蜀漆之使。大都上方。
用以治下焦水热病最宜。或问大病瘥后。成注既云脾胃气虚。何不竟用补脾之剂。使脾胃气壮。肾水不将有以制约邪余曰然。尚论篇亦云。脾土告困。不能摄水。疑者以为罔顾其虚。而反用牡蛎泽泻散峻攻。殊不知此正因水势未犯身半以上。急驱其水。所全甚大。设用轻剂则阴水必袭入阳界。驱之恐无及矣。愚以言虽如此。使脾土果虚。如仲景五苓散方亦可借用。但方中药宜去桂。加牡蛎海藻。投之甚稳。盖此条系下焦水热证。故不宜加桂也。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大病瘥后。何为而胃上有寒。此必是病热之时。过用凉药所致条辩云唾者。口中液也。寒以饮言。胸中有寒饮。故喜唾也。不了了。言病了而不了。无已时也。与理中丸以温脾胃之气。其不用汤而用丸者。以病瘥之后。不可骤补故也。)
[卷之十一\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理中丸方
(此方自原论中第七卷采附于此)人参甘草(炙)白术干姜(以上各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子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服。夜二服。
成氏明理论云。心肺在膈上为阳。肾肝在膈下为阴。此上下藏也。脾胃应土。处在中州。在五脏曰孤脏。属三焦曰中焦。自三焦独治在中。一有不调。此丸专治。故名曰理中丸。人参味甘温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缓中益脾。必以甘为主。是以人参为君。白术味甘温。内经曰脾恶湿。甘胜湿。温中胜湿。必以甘为助。是以白术为臣。甘草味甘平。内经曰。五味所入。甘先入脾。脾不足者。以甘补之。补中助脾。必先甘剂。是以甘草为佐。干姜味辛热。喜温而恶寒者。胃也。胃寒。则中焦不治。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散寒温胃。必先辛剂。是以干姜为使云云。内经曰。热者寒之寒者热之。此之谓也。
琥按上成氏注理中丸。乃治脾胃虚寒药也。使脾胃虚而不至于寒。则干姜在所当减。况敢加桂附等药乎。使脾胃寒而不至于虚。则参术又在所当减矣。医者不可不知。又上证言喜唾得。乃吐涎沫也。倘其人恶心欲作呕吐之状。方中宜去甘草。又用干姜。不若多用生姜之为妥矣。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伤寒本是热病。热邪所耗。则精液销烁。元气亏损。故其人必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气虚不能消饮。胸中停蓄。故上逆而欲作吐也。与竹叶石膏汤。以调胃气。散热逆。愚按前条是胃中虚寒证。此条是胃中虚热证。)
[卷之十一\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竹叶石膏汤方
竹叶(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麦门冬(一升去心)人参(三两)甘草(二两炙)粳米(半升)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云。辛甘发散而除热。竹叶石膏甘草之甘辛。以发散余热。甘缓脾而益气。麦门冬人参粳米之甘。以补不足。
辛者散也。气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气逆。
琥按上方。乃和解肺胃虚热。兼消停饮之剂。成注云辛甘发散。误矣。至若胃无大热。石膏在所当去胃无停饮。半夏又非所宜。临证制方。不宜执也。
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病患脉已解者。
谓脉不浮。又不沉实。表里之邪为尽除也。烦热也。日暮犹微热者。成注云。日暮为阳明王时。以病热新瘥之人。强与谷食。食谷既多。脾胃气尚虚弱。一时不能消化。故令生烦热也。然其热甚微。止须减损其谷而病自愈。愚按此条。乃不须服药证。故仲景止设一损谷之法。成注云。当小下之。是与前条食复证无别矣。误极误极。)
[卷之十一] 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孙真人云。病新瘥后。但得食糜粥。宁少食。令饥。慎勿饱。不得他有所食。虽思之。勿与之也。引日转久。可渐食羊肉白糜。若羹汁。雉兔鹿肉。不可食猪狗肉也。
琥按上孙氏云。宜食羊雉兔鹿等肉。夫雉属火而性温有毒。又羊鹿虽补。其性大热。恐病后不宜食也。倘少食羹汁。亦无害。惟兔属金而性凉。为可食耳。
新瘥后。当静卧。慎勿早起。梳洗。亦不可多言语。用心使意劳烦凡此皆令人劳复。故督邮顾子献得病已瘥未健诣华敷视脉。敷曰。虽瘥尚虚。未得复。阳气不足。慎勿劳事。余劳尚可。女劳(外台作御内)则死当吐舌数寸其妇闻其夫瘥。从百余里来省之。经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热口噤。舌出数寸而死。(按此段巢氏病源云出之范汪方中也。)病新瘥。
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而以房室者。略无不死。有士盖正者。疾愈后。六十日。已能行射猎。以房室。即吐涎而死。
及热病房室。名为阴阳易之病皆难治。多死。近者。有一士大夫小得伤寒。瘥已十余日。能乘马行来。自谓平复。以房室。即小腹急痛。手足拘挛而死。
琥按上孙氏云云。皆女劳复也。外台秘要中引作阴阳易病。以致俗医妄谈云。阴阳易之病。有舌出数寸而死者。
殊不知阴阳易病。犹属可生。女劳复病大率多死。故千金但有治劳复之方。而无女劳复之药也。慎疾君子。其自谨之。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千金)补大病后不足虚劳方
(万病虚劳同用)取七岁以下。五岁以上。黄牛新生者。乳一升。以水四升。煎取一升。如人体温。稍稍饮之。不得过多。十日服。
不绝为佳。
琥按黄牛属土。其乳色白。又属金。味甘气温。大能补气。养营。润燥除虚热。解劳乏。病后肺脾气虚。大肠枯燥者。大宜服之。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治伤寒温病后劳复或食或饮或动作方
栀子仁(三七枚)石膏(五两)香豉(一升)鼠屎(尖头大者二十枚)上四味。咀。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三服。
琥按上主治云。劳复。或食饮。或动作。夫两者之复。不无少异。盖饮食之复。宜消导。动作之复。宜调补。在仲景既以枳实栀子豉汤两用之。上方之用。即祖仲景之意也。大抵此方专治劳复热渴证。故以石膏鼠粪。二者之甘寒。
以凉解之。愚以石膏一味太寒重。莫若以知母。或栝蒌根代之。千金又一方。治食大饱不消。劳复脉实者。即上方中去石膏加大黄。此又仲景法云。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是也。愚谓以上等方。治食复。固效。治劳复。尚宜斟酌。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治重病新瘥早起劳及饮食多致发欲死方
烧鳖甲末饮服方寸匕琥按上方。乃治少阴厥阴劳复。寒热间作之证。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麦门冬汤
治劳复气欲绝。起死人方。
麦门冬(去心一两)甘草(二两)京枣(二十枚)竹叶(切一升)上四味。咀。以水七升。煮粳米一升。令熟。去米。内诸药。煎取三升。分三服。不能服者。绵滴汤。内口中。
用之有效。(据原方中。麦冬止一两。太少。可增至三两。)琥按上方。乃治肺脾劳乏之剂。即仲景竹叶石膏汤之变也。王海藏治劳复。亦用此方。去京枣复云。加人参大妙。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治伤寒瘥后一年心下停水不能食者方
生地黄(一斤)白术(一斤)好面(二斤)上三味。合捣。令相得。曝干。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加至二匕。
琥按上主治云。心下停水。当是脾气虚热而不和也。故上方用生地以凉之。白术以补之。好面以和之。
或问心下停水。而反用地黄。得毋泥膈邪。余答云。生地之性宣通。不比熟地之泥膈。况助以白术好面。则中焦之湿热清。而土气得益。水自不停。食自能下矣。仲景法。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其药甚厉。
此云。心下停水。而其药又甚平。可见先圣后贤。其因证制方。各臻其妙。岂粗工所能仿佛乎哉。
又曰。妇人温病虽瘥。若未平复。血脉未和。尚有热毒。而与之交接。得病者。名为阴易之病。其人身体重。热上冲胸。头重不能举。眼中生眵。(一作膜。)四肢(一云膝胫)拘急。小腹绞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
病苦小腹里急。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百节解离。经脉缓弱。血气虚。骨髓竭。便嘘嘘吸吸。气力转少着床不能动摇。
起止仰人。或引岁月。方死。医者。张苗。说有婢得瘥后。数日。有六人奸之皆死。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治交接后阴卵肿缩腹中绞痛便欲死方
取所交接妇人衣服。以覆男子。立愈。又一方取女人手足爪二十枚。女人中衣带(中衣。里衣也。外台方作衣中裳。)一尺。烧以酒。若米饮汁服之。
琥按上二方。即仲景烧散之遗意也。男病取女。女病取男。如法服之。
深师疗妇人得温病虽瘥。平复未满一百日。不可与交合。交合为阴易之病。病必拘急手足拳皆死。丈夫病以易妇人。
名为阳易。速当疗之。可瘥满四日不可疗也。宜令服此药方。
干姜(四两)上一味。捣末。汤和。一顿服。温覆汗出。得解止。手足伸遂愈。
琥按仲景云。阴阳易。乃伤寒病瘥后之证。至深师与孙真人。皆指为温病瘥后之证。何也。此犹之太阳病中风伤寒。其初虽异而其传变则一也。温病后。是感得温热之余气。而反用干姜一味者。何也。此必是男女因交接之时。走脱阳气。令不病者。反得病。故用干姜之辛热。使顿服之也。病候多端。制方不一。今姑存之。以备采择。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疗劳复大青汤方
大青(四两)甘草(二两炙)阿胶(二两炒)香豉(二两)上四味。切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五六欲尽。复作常使有汤。渴便饮。无毒除热止吐下。伤寒一二日。上至十数日。困笃发汗热不解。吐下后。热不除。止下痢甚良。先煮大青甘草。取四升。去滓。内胶豉。胶消尽。便漉去。勿令豉坏。当预渍胶令释也。
琥按上方。乃治肺胃烦热之剂。盖劳则气耗。而生烦热故也。今方家惟大青一味不见用。纲目云。其茎叶深青。
其性大寒其味苦甘。乃草药中之无毒者。医人不可以不知也。
又疗伤寒瘥后。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劳复葵子汤方
葵子(二升)粱米(一升)上二味。合煮作薄粥。饮之。多多为佳。取汗立瘥。
琥按上方。乃滑利肠胃兼和中气之剂。盖用葵子之甘寒以利窍。粱米之甘凉以养胃也。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范汪鼠粪汤
疗伤寒病后男子阴易方。
薤(一大把。肘后方作蓝。即板蓝根也。叶可作靛。今处处种之。)鼠粪(十四枚。音加。雄鼠也。其粪两头尖者是。)上二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尽饮之温卧。汗出便愈。亦理劳复。
琥按薤味辛温。蓝味苦寒。亦各因其证而用之。(又疗交接劳复卵肿。腹中绞痛。便绝死。竹皮汤方此方又疗伤寒病瘥。语言书疏。坐起行步劳复者。)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刮青竹皮
(一升)上一味。以水三升。煮五六沸。绞去滓。顿服。立愈。
琥按上主疗云。交接劳复。乃女劳复。而非阴阳易也。劳复之证。有阴虚生内热者。此方可选而用之。
又疗阴阳易。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栝蒌汤方
栝蒌根(二两)上一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先以青淡竹沥一升。合水二升。煮好银二两。减半。去银。先与病患饮之讫。须臾。乃服汤。小便利即瘥。栝蒌汤。银汁。须冷服。
琥按栝蒌汤苦寒清中。银汁甘寒坠下。病患热毒上攻。神气浮越者宜用之。
庞安时云。病新瘥后。气血津液虚耗。慎勿为诸劳动事。凡言语思虑劳神。梳浴澡(音诲洗面也。)劳力。劳则生热。而复病如初也。又新瘥后精髓枯燥。切不可为房事。犯房事劳复必死。故督邮顾子献。病瘥后。华敷嘱之。慎勿房事。余劳尚可。女劳即死。此是女劳复。非阴阳易也。又素问曰病热而有所遗者。是新瘥后肠胃尚弱。若多食。则难消化。而复病如初也。此是食复新瘥。强人足两月虚弱人足百日则无复病矣。
(总论)疗天行劳复头痛四肢疼。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葱豉汤方
葱白豉(各半升)水二升半。煎葱烂。去滓。入雄鼠矢三七枚。末之。和匀。分再服。未瘥。更作。
又疗天行劳复作热。旦至晚则腰背痛。头项强重葛根姜豉汤。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葛根姜豉汤
芍药生姜(各一两半)豉葱白(各一合半)葛根(二两)咀。水三升。煎二升。下豉。煎一升半。去滓。温饮一盏。
又疗天行瘥后。劳复发热。呕吐食不下。芦根汤。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芦根汤
芦根(半升)生姜(二两)橘皮枇杷叶(各一两)以水三升。煮一升半。去滓。温饮一盏。心烦躁。加石膏二两。加水一升。煮二升。
琥按上三方。皆云。疗天行病。其因自巢氏病源始。病源就仲景之论。而曰伤寒。曰时气。曰热病。曰温病伤寒者。触冒冬时之寒。乃正气病也。时气者。四时反寒反热之气也。热病者。病重于温。经云五脏皆有也。温病者。冬伤于寒。至春所变也。四种病。皆分一日二日。至八九日。及传变之候。并与伤寒同也。四者之中。惟时气一候。病无长少。率多相似。故外台方。以天行名之。今庞氏作总病论。列之伤寒证中。愚意云。此即四时伤寒病也。上三方皆治阳明劳复之药。独葛根姜豉汤云。疗腰背痛。头项强重。当是太阳经病。传写时。得毋误邪。姑并采之。以备参考。
又疗病未平复。后劳动。致热气攻胸。手足拘急。搐搦如中风状。宜栝蒌竹茹汤。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栝蒌竹茹汤
琥按此即是前范汪竹皮汤。又栝蒌根汤。二方合用之复方也。但所治略殊耳。
又疗男子房劳成复者。宜鼠矢薤根汤兼治阴阳易神验。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鼠矢薤根汤
琥按此方。即前范汪鼠粪汤也。治疗亦同。
又云男子房劳复发热口噤。临死。舌出数寸。又始得病百节痛。如被杖。浑身沉重。恍惚失措、脉促而绝。不可治。
或有吐涎不止。或有谵妄烦乱者皆不可治。
又疗妇人病。未平复因夫所动。少腹篡中。(音算。篡内深处为下极。大便前。小便后。两阴之间也。)急痛腰胯四肢。不任举动。无热证者。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附子黄汤
白术当归桂枝附子甘草芍药人参(各半两)黄(三分)生姜(一两半)咀。水四升。煮至一升半。去滓。通口服一盏。食久再服。温覆取小汗。
琥按上庞氏所云。则是妇人亦有房劳而病复者。此补千金方之未备。上方太温热。犹之深师用干姜一味。治阴阳易病。在投之得其宜耳。
又云阴阳易病者。阴阳相感动。其毒瓦斯着人。如换易也。然女犯男。得病鲜有死者。男犯女。得病救稍缓。则十无一人得生者。又若女犯男。男自发劳复。则女不病男犯女。女自发劳复。则男亦得病。但略轻。富贵之家。虽知其事。
后生轻于自恣。犯之多致不救。田野之家。蒙蒙昧昧。只知伤寒能杀人。因此病死者。又十有三四。皆不知其所犯之由。
深可伤也。宜服手足甲。灰散。可灸毛际横骨上。中央。曲骨一穴。百壮。若阴卵缩。未下。灸大敦二穴。(在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小炷七壮。(手足甲。灰散。已见前。)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又疗伤寒口干喜唾方
大枣(四十枚煮去皮核)乌梅(肥者十个去核为末)上以枣肉和为丸。含化自然汁。
琥按仲景云。大病瘥后。喜唾。宜理中丸。以胃上有寒也。上主疗云。口干。则非胃寒。乃胃家虚。而津液败矣。
故用大枣之甘温以补之。乌梅之酸平以敛之。
朱奉议云。伤寒病新瘥。阴阳气未和。因合房室。则令人阴肿。入腹绞痛。妇人。则里急。腰胯连腹内痛。名为阴阳易也。(云云)宜烧散。(即仲景原方)鼠粪汤(已见前。但范汪方用薤。此用韭根尤妙。)竹皮汤。干姜汤。(并见前)青竹茹汤。(内有栝蒌根。即前栝蒌竹茹汤也。)当归白术汤。(见下)可选用之。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活人)当归白术汤
治妇人病未平复。因有所动。小腹急痛。腰胯疼。四肢不任。举动无力热发方。
白术(一分)当归(一两)桂枝(去皮)甘草(炙)芍药附子(生去皮破半片)人参黄(各一分)生姜(半两)上锉如麻豆大。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通口服一盏。食顷。再服一盏。温覆微汗。便瘥。
琥按上主疗云。妇人病未平复。当是劳复之证。其名阴易者误也。上方乃温甘辛热。大补气血之剂。又阳虚畏寒者。宜用。阴虚发热者。审用之。
刘河间云。汗下后。劳复。柴胡饮子。(见前第七卷少阳篇中)饮酒复剧。黄连解毒汤。(见前第十卷厥阴篇中)或双解散。加黄连。(见前第五卷太阳篇中)在里者。三乙承气汤(见前第六卷阳明篇中)在表者。益元散。(即天水散亦见前太阳篇中)或双解散。半表半里。大小柴胡汤。(即仲景原方)凉膈散。(亦见前阳明篇中)解毒汤。随证用之。食复。三乙承气汤。
琥按上刘氏用药。各有所宜。有如少阳劳复。宜小柴胡汤。食复。宜大柴胡汤。虚而食复者。宜柴胡饮子。饮酒复。三焦皆热者。宜黄连解毒汤。阳明食复。大热大实者。宜凉膈散。三乙承气汤。劳复。阳明气分大热者。宜益元散至若双解散。药味杂乱。徒伤元气。非瘥后复病。所宜用也。
王海藏治一人。患伤寒得汗数日。忽身热自汗。脉弦数。心不得宁。真劳复也。王诊之曰。劳心之所致。神之所舍。
未复其初。而又劳伤其神。营卫失度。当补其子。益其脾。解其劳。庶几得愈。授以补脾汤。佐以小柴胡汤而解。云云。
(全文已见前第一卷手经篇中。上论出名医类案准绳云。学士许叔微记不知何考)
[卷之十一\附昔贤治瘥后病方论变法] 补脾汤
治伤寒得汗。瘥后脾胃伤冷物。胸膈不快及寻常血气不和者。
人参白术甘草橘皮(去白)青皮(去瓤)干姜(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煎数沸。热服。入盐点。亦得。
琥按上方。乃温补中气之剂。其用青皮者。泻木。所以扶土。木为土之贼也。
海藏又云。大抵劳者。动也。动非一种。有内外血气之异焉。若劳乎气。无力与精神者。法宜微举之。若劳乎血与筋骨者。以四物之类补之。若劳在脾。内为中州。调中可已。此为有形病也。但见外证。则谓之复病。非为劳也。如再感风寒是已。
琥按上论云云。以病后内伤为劳。外感为复。此发仲景未发之旨。又其治有形病。以四物汤之类。其治无形病。
有微举法。又调中之法。未及论方。愚意云。大约是东垣补中益气之类耳。方不尽录。全在医者。以意取之。
云岐子云。大病瘥后。真气未全。强行房事。劳损督任二经。故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急痛。拘急。热气上冲胸。头重不能举。目中生花。胫拘急。两足脉督任四经病。可易取男子妇人。烧之服。名烧散。
琥按上论。当是男女劳复证。亦取烧散者。乃相假而合治之法也。
琥又按阴阳易病。仲景不言何经。兹云督任受伤。阴阳脉。四经合病。可谓畅发病情。又易老用烧散。分寒热而治。病在三阴。煎附子四逆等汤调下。如有热者。以鼠屎竹茹汤之类送下。可见古方。亦不可执也。
张兼善云。假如妇人病。新瘥。未平复而男子与之交。因感外邪而卒病。实非余邪相染。医见病速。谓之阴易于法。
何以别乎。夫易病者。有上条所见之证存焉。其与外所感。岂相侔哉。设若风寒外伤当有表证。安有少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者。乎。或又云假如男子病新瘥。未平复。强合阴阳而自病。仍小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证同易病。求其理。何故不染易他人。而自复。未审其证治。可同何法也。病虽自复理与易同。亦用烧散。以诱安其正气。夫易病之为合阴阳。
感动余邪。而其人正气本虚。故能染着。不然。安得受其邪哉。今病自复。缘正气尚虚。而余邪因动。悉非外感。故与易同。亦用烧散。以安正气。正气安。余邪自平矣。
琥按上张氏论。反复圆活。可谓发仲景之未发。要之既病易。复挟外感者。未必无之。此亦不可执也。
琥又按仲景止言阴阳易。而千金复增女劳复证。昔贤相传。阴阳易犹可生。若女劳复。必死者何也。愚以复病。由病后正气大虚。余邪不能传易于人。因而自病。则多死。以其人不堪再病。故也。易病由病患正气稍复。不病之人。正气反虚余邪遂至传易因而忽病。然犹可生。以其人病尚初发也。倘两人正气皆不虚。虽合阴阳。复者不复。易者。亦不易矣。两人正气皆虚强合阴阳复者。自复。易者。自易。有同时而病者矣。巢氏病源云。易者。阴阳相感动。其毒度着如人之换易也。若二男二女并不相易。愚又以二女。或不能易。若二男。亦有强相合者。焉知其不易也。古人着书。言不尽意全在后学。以意会之。
琥又按烧散一方。海藏云。若果得阴脉。各随三阴经。用四逆等汤调送下。此热因寒用也。吴仁斋以竹皮汤合主之。此寒因热用也。娄全善煎人参汤调服。此虚者补之也。信哉。用药炎不可执也。
医林云离经脉见。多主死。太过曰至。一呼三至曰至。不及曰损。一呼一至曰损二脉。惟阴阳易病有之。
琥按脉一呼三至由可不死。余脉皆死。
(琥)总按伤寒阴阳易并瘥后病。仲景止引其端至诸家方论。各有变通。是皆彼此祖述。互相发明者也。至于瘥后病。愚曾细阅病源千金外台等书证。非一候治亦多方。兹不能尽采附焉。
卷之十一
伤寒论辩证广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