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木之用神
初春之木,在渐渐生发之时。其性未坚,加以寒气未除,宜以火来暖之。木本赖土培植,但土不宜过多,若土多则木反受制。然则五行中,木本克土,而土重亦能害木。何也,盖四时木之性质不同。初春之木,正在萌芽时代,其根亦在发展之际,土多则压之太重,不免根盘受损,岂有发展之能哉。如比劫重重,亦宜金来削伐,但不可过多。盖木性甚嫩也。若无火而增水,则寒气更增,岂能萌芽哉。
二月之木,柱中水火须要并见,不宜偏多。因水助劫财之物,只许一点。行运不宜再见。如柱中火不多,遇火运不妨。若柱中火已重,则行火运,似乎太燥。亦不取。二月木性最难推察,因天道似寒非寒,似热非热之际,关于土则不论寒热,看木性而定多寡。其木渐大,其根渐展,而渐坚。土亦逐渐而加厚。金要看木之多寡而增减,少见为妙。惟水火两物,冷暖须配调匀。是以论春木,最宜仔细,不可以木旺专以泄气克制为贵。乃呆论也。盖木之性质,与他物有不同之处也。
春末木虽旺相,然阳气已重,木防燥渴。宜以水来滋,亦忌太多。多则助劫财而不取。无水而增火,渴燥过甚,枝叶防枯,其能华丽乎。总之二三月之木最喜财星也。
伤 印 财
丁亥 壬寅 甲辰 戊辰
偏印 建禄 偏财 偏财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甲木生正月,初交立春,寒气未退,壬亥两水不能生木,反使阴气重。嫩木尚在萌芽之时,柱中土多则根盘。不能舒畅欲为也。八字惟喜丁火伤官透出,甲木得暖气而能欣欣向荣。初行金水运,阴气更浓,何能言佳。土运压木,亦非所喜,惟取丙丁运,可为美矣。
食 印 食
丁未 癸卯 乙卯 丁亥
偏财 建禄 专禄 正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乙木生二月,身临禄旺之乡,地支亥卯未全,会成东方一气。古书所谓仁寿格也。若以成格论,嫌白帝而喜坎地。白帝者金也。坎者水也。总之忌金喜水,然则依其经过则相反。此造念二岁,交进庚金运,颇顺利。庚午年任统捐局长,行子运,达坎地而失职近年仍在败运之中。若依用神推察,身强喜财来生官,初交惊蛰,阳气未重,年上丁火被癸水制去,全由时上丁火助用神而生官,所以庚运利,要再露头角,非达财运不可。
劫 财 煞
乙未 己卯 甲子 庚午
正财 建刃 正印 伤官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甲木生二月,月临建刃,气近春分,木性旺于极端。柱中劫财羊刃叠见,更助其荣。天道寒暖调匀,柱中不欲见水,而助劫财为忌。火乃助财之神,不能省,且寒气尚未尽,略加点,亦可作木火通明论。今八字中又得己未两土为依靠之神,盖最喜者财也。书云建刃若行财官运。为人必白手成大业,良不谬也。
印 比
壬寅 甲辰 甲子 己巳
专禄 偏财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甲木生三月,清明之后,木星正茂,比肩专禄过多。有劫财之患,无资助之功。阳气已生,火不宜多。木性防燥干之患。壬子两水,润木有余,多则助劫财为忌。五行惟取己辰两土财神,以资扶旺木。不见官煞,财须防劫,是以达金土财官之地,定能崭然峥嵘也。
论夏木之用神
依天理推察,夏木性质尚坚,不可以休囚论。惟气候炎热,不免枝枯根槁。防枝叶之焦朽。宜以水来润泽,始无干枯之患。时当生旺,自然滋之有力,土乃培植之物,万不能省。若八字无水,使焦燥之土,岂能培植万物也。木虽尚在华丽时代,犹能成林,总无结果。盖夏木虽盛,不过虚荣。能开花不能结实耳。此时木不畏伤食泄气,惟忌火炎土焦。木作灰飞之祸。所以要水土调和,滋生日主,而制烈火为宜。孟仲之月,金星力乏,鑿木无功,若于季夏,金渐有形,而施剢伐,所以夏木总以水土为主。
劫 官 食
乙亥 辛巳 甲申 丙寅
偏印 食神 七煞 专禄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木生四月,尚在茂盛之时代,比劫重逢,以助虚荣。惟丙巳两食神叠见,火星过重,甲木须防枯槁,得亥水滋润,又兼辛金透,为水之源头,而助其长滋之力。惟不见土,未免根松,所以宜达财运,补其不足之处,始可美观。至于四生之局,不过名目而已,总之五行安置得法,最为重要也。
印 比 伤
壬辰 乙巳 乙巳 丙子
正财 伤官 伤官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乙木生四月,伤官司令,然丙巳三火,重重来焚乙木,则危险万状。全由壬子两水,制火有功,此之谓伤官佩印者也。再以辰土而培植之,夏土性亦燥,赖水以调和,否则木难疏燥土。所以水土两物者,皆八字中之重要用神。四柱既明用物,且喜行运皆水运金土乡,普通之人,一生衣食则有余矣。此种命运,若自操业则富,近政必贵也。
官 印 食
庚辰 壬午 乙亥 丁丑
正财 食神 正印 偏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乙木生五月,火势正旺,花木虽在繁盛之时,然则丁午两火并见,未免枝叶枯焦,而失其华秀。所喜者,辰丑两土栽培乙木,再得壬亥两水正印,杀火势和土而滋木,兼之庚金官星,为水之源,此之谓官印相生。乃为纯和之象。四柱皆财官印食,其性又属忠厚。一派正气,乃君子之命也。一生安分守命,无任何利害可言。
比 印 印
乙亥 癸未 乙亥 癸未
正印 偏财 正印 偏财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乙木生六月,小暑之后,阳气正重,四柱不见火而无枯焦之患。五行得水土调和,以滋乙木,必成华丽之象。从中水土两较,则水重而土轻,所以用神以土为主。且能生其官煞,尤喜行运亦以金土为多,虽在夏月,金多亦忌。然则此造八字中适少金,所以达金乡亦无害,惟火则不取矣。
比 官 伤
甲戌 辛未 甲申 丁卯
偏财 正财 七煞 羊刃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甲木生六月,虽称收令之时,其枝叶尚在茂盛之际,然而夏木成林,总少结实。丁火透出,虽能制煞,而增热度,木防枯朽。未戌两土,应作培木之要物,惜四柱不见水来调济,以至火炎土燥,难作万物之娘。虽寿越花甲,难享现成之福也。
论秋木之用神
秋木虽为凋零时代,然于处暑之前,水尚未生,火有余炎,煞星虽当令,不宜火制,盖火虽制煞有功,而木亦防燥干。宜以水来化煞,再用土来榈木,至于水土两物,本犯冲克,今以此两物并用者,因初秋之木,非此两物不能生也。然则不忌冲克者,乃从天理而推察也。处暑后近白露,天道转凉,稍可用火,但不宜多。总之重于水土两物耳。
仲秋之木,值肃杀气候,枝叶根干,将欲枯朽,此正凋零时代至矣。古书用以金剢,此论不然。既是凋零之木,岂堪锐金削伐。虽有煞星重不忌煞之说,然而五行之性质,各有喜忌不同。八月之木,剢之无益。且不用他来生水,所以忌见官煞。原书曾言,煞星重而行煞运,早赴幽冥之客。如五言独步云:甲乙生居酉,莫逢己酉丑。富贵坎离宫,贫穷申酉守。明明忌金而再犯。水火者,制化之道也。然中秋之时,天道转寒凉,至水虽能化金而生身,一方增凉,阴气重重,木亦不能兴旺。凋零木要以增秀,宜以火来暖之。犹在花房之中,水汀开放,虽在寒冷之时,花草树林仍能欣欣向荣也。况火又能制金而生财,有顾及三方之效用,是以为最喜之物。至于水,八字中略见一点,运上不宜再见。并不作用神。无论木性凋零至如何程度,土总不可缺,无盗气之害,有栽培之功。亦不作财生煞论。古书曾言,八月官煞旺,甲逢秋气深。财神兼有助,免得自然享。庶几可以明暸真相矣。普通之论不察五行性质变化,专以太过不及为依归,所以有毫厘千里之谬也。
深秋霜降之时,木形更枯,枝叶凋零,而且阴气加重,见水则忧。因近冬气候,见水则愈寒,此时草木气脉渐入于根,以火暖土培。若土多见比劫亦不忌,惟金水两物,徒增其寒,不宜见也。
印 官 伤
癸未 庚申 乙酉 丙亥
偏财 正官 七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乙木生七月,初交立秋,暑气尚重。柱中官煞重叠,克制乙木太过,丙火伤官虽能制金,然则炎气未退,丙火之势尚在。乙木亦防枯温渴。要以水来善化金神,又用土来培植,所以初秋之木,尤以水土调和为贵。柱中已见两水,土尚不足,宜行土运补之,始为合理。达比劫成虚荣。
印 财 食
壬子 戊申 乙丑 丁丑
偏印 正官 偏财 偏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木生初秋,处暑未交,火气仍浓。丁火食神独见,尚是无妨。因食神亦贵重品,不宜伤也。亦不宜再见。申金正气官星独见,为护身之本。不宜多得而损木。土见三位,似乎财旺身弱,不知秋木生于凋零,宜以土为培养,亦未必为害。水星有二,调济气候,生扶乙木,当取为用。至于土,行运逢之,虽无妨害,然则柱中土多于水,总以用水为主。运行庚金,正在学堂攻书,且以壬水透出而引化,有滋印之功,所以尚称良好。戌运刑丑,椿庭见背,可为墓库忌刑不忌冲之明证。水运与土既济,当能较顺也。
财 官 食
戊子 辛酉 甲辰 丙寅
正印 正官 偏财 专禄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甲木生八月,正凋零之时也。酉金正气官星,本乃护身之物,只许一重,不宜再见,无取用之理,亦不宜伤他。无如干上再透辛金,重见官星,当以七煞论。戊辰两土,虚生金神,实有培木之益,古书八月木要水火坎离宫为贵,依经验所得,逢水则害多而益少,遇火则主荣华。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伤看,乃为正法。
官 财 劫
辛巳 戊戌 甲辰 乙亥
食神 偏财 偏财 偏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甲木生于深秋,节近立冬,肃杀未尽,阴气又来,凋零之木,虽未尽落,焦黄不免。徒有官印,益增其寒,剢之无用,养亦不活。阴气加重,有损于木,喜得巳火暖之,存其生气,亥水欲来冲巳,全仗辰戌两土阻隔,巳火不至有损。乙木本为劫财,幸柱中财星有三,逢比劫而无害,反有助身之功,总之以火为主。
印 官 伤
壬子 庚戌 乙亥 丙子
偏印 正财 正印 偏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乙木生九月,霜降之后,木性已衰。天道亦寒。水虽多无产木之功,而增阴寒之气,非所宜也。庚虽合乙,实情而论,金总归金,木仍是木,惟阴阳有情,少克制之害耳。八字得戌土而制水以植木,亦有功于日主,加以丙火透出,助土暖木有两用之妙。以为凋零之木宜水生,乃谬说也。依天理推察,近冬之木,水愈多则愈寒,木将更损其根矣。其性虽衰,土总不忌,盖土无盗气之害,有培植之功者也。再用丙火暖之,则更佳矣。
论冬木之用神
冬令之木,应正枯朽之际,枝叶尽落,气脉收藏于根,无发展之力矣。惟保留其原有之精华,待春发动也。欲保留其根而不损伤,第一不宜水。盖寒冬之时,水凝结为冰,非但无助于木,反足以损之也。要以土来压之,自然根本坚固。按冬木,全靠土来护根,不作财旺身旺看。木性在根,金剢无用。若水多,见煞不为忌,惟不作用神论也。比劫虽多,岂能并秀,但取土来培植。再加火来暖之,使木之根源得其温和之气,则寒性既除,庶无冰冻之患矣。故而火土为最得用之神。
印 官 食
壬午 辛亥 甲戌 丙寅
伤官 偏印 偏财 专禄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子 辛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甲木生于亥月,名虽长生,实则毫无精神。壬亥两水,不能保护甲木,反助阴气,而甲木愈无精采。辛金官星独见,虽无害于木,然亦无用之物。尤喜戌土培养,加以丙火暖之有功,冬令之木,本以火土两物并用,加以地支寅午戌会火局,热气充足,不畏寒冷,故用神以土为主,行运再达火乡,虽无害亦无益矣。
官 煞 比
辛丑 庚子 甲子 甲戌
正财 正印 正印 偏财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亥 甲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十一月,于寒冬之时,虽沐浴之地,实则仍在枯朽之乡。庚辛两金相连,皆作煞论。加以水多,两物皆无剢伐及滋养之功,全仗丑戌两土,制水培木为有用,惟四柱不见明火。寒气未除,犹防冰冻,虽有戌中丁火,力量有限,无能为也,宜达火土之方,始可稍得安全。
官 财 食
庚寅 戊子 乙丑 丁亥
劫财 偏印 偏财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木生十一月,枝叶尽落,精气聚集于根,能得保护根源而不损伤。逢春仍能复其旧观,不意地支亥子丑,会成北方一气,天道严寒之际,一片汪洋,未免冰冻而损之。贵有戊土透出,塞水道而培乙木。虽有寅木劫财,然而地支之木,难劫天干之土。且有庚金正官以护财也。至于金神虽护财,一方亦须防生水之忌,是以运上不宜再见官煞,五行独取丁火食神贴身生财暖木为最爱之物,使根源得温和之气,而免冰冻之患,逢春自能萌芽矣。
印 比 劫
癸巳 乙丑 乙亥 甲申
伤官 偏财 正印 正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乙木生十二月,天道正寒,枝叶仍在枯槁之时,气脉尚在根源。癸亥两水,无生木之功,有增寒之患。申金官星无削伐之力,比劫虽多,有劫财之患,无资助之方。所以冬木虽衰,比印两物皆忌多见。五行全仗丑土培木之根,再以巳火助财星而暖寒木。亥水欲来冲巳,妙有丑土隔离,本当火来生土,结果土去救火,乃连环用法,所以火土两物并取为用。
论春水之用神
春水性质不易捉摸,学者须要细察。初春之水,尚有泛滥之势,八字中再见金来生扶,则成崩堤溃岸之力,盖春日阳气已动,水亦开冻矣。宜以土坯为制之。若遇金多,则徒使其奔驰不停也。稍见一点木尚不忌,若四柱水木重重,则木浮而不积,所谓水漂木浮也。要以火旺去金焚木而生土为合宜。是以初春之水,亦喜火土两物也。如四柱不见比印,纯是火土木盗泄其气,则病轻。惟喜土暗中生印帮身,乃轻补之法也。
仲春之水,其气渐衰,木为忌物。略见比印则无妨,但不可多见耳。火亦不可多。而损印。又不可不见。少许见点为宜。但其八字,似旺不旺,似弱不弱之时者,其病亦轻。尤喜土来解决其病源也。
清明之后,阳气加重,土性逐渐而加厚,则水亦渐渐而转衰。无论汪洋之水,至此时亦聚而不流矣。若木火多,尤喜土来生金。如土亦多,且无比印,则喜印绶。或木火与金水势力相并,独喜土来和解,谷雨后水只一点形质,其性尤弱,以金来生扶,若金水旺,又喜土来制也。
食 财 煞
甲午 丙寅 壬寅 戊申
正财 食神 食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壬水生正月,尚在旺相时代,申金印绶虽生旺水,然四柱木星过重,泄损精华。且以戊土七煞有用之物,亦被克制。喜得财旺而生扶戊土。节近惊蛰,火过重水亦盗气,是以独取戊土为最有用之神,此造嫌其官煞运交太早耳。
伤 财
乙亥 己卯 壬申 丁未
专禄 伤官 偏印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水生二月,气未全衰,天干乙木透出,地支亥卯未成为伤官之局,泄壬水之精华。幸坐支金星助之,稍得其力。以此而论,水木有对持之势,妙在己土官星透出,制水而盗木之气,作双方和解之神。丁乃官星之根,用物以己土为主。
食 煞 印
甲午 戊辰 壬午 庚戌
正财 七煞 正财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壬水生三月,清明之后,水性收束之时,无流动之势矣。柱中三煞,制身太过,再以两午火财神,助七煞而盗衰水之气。此午火不作禄马同乡看。宜以五行喜忌为主,既身弱煞重之格,财乃助煞之物,应作病神论。甲木食神虽制煞,而泄气亦无益于事,惟忌庚金善化七煞,一方又能生扶日主为合宜。欲以为枭神夺食,但喜忌而论,甲木既非用物,夺之亦无害也。此造行庚运尚早,至辛金运而得势。惟进未运,官煞重逢,则失威矣。若柱中见有辛酉等字,则庚金制甲木,亦作害物论也。
财 劫 伤
丙子 壬辰 癸亥 甲寅
专禄 正官 劫财 伤官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癸水生三月,谷雨之后,天道转炎,虽多比劫助身,四柱木火重重,盗泄衰水之气,且无印绶生扶。二相较量,木火重于癸水,宜以杂气官星生印滋身为用神。
论夏水之用神
夏冷之水,性质干涸,热气炎炎,万物皆燥。能见一滴之水,可泽之里之润。夏水见比劫本为贵重之物,能助我之力也。不过比劫之物虽助身,总属劫财,所以虚空无实惠。若八字中财星重遇,比劫运或可稍得余粮。当此炎热之际,花木枯槁,非水之滋养不为功。况有制火之力也。土乃长养之物,亦宜见之。惟不欲多。多则损水。最喜印绶滋生,亦化煞生身之道也。见木虽能克土,然泄我之气,无益于用。总之官煞宜化不宜制,化则助身,是为王道。制则伤身,是为霸道。惟有印绶能顾及数方,可以定为用神矣。
食 财
甲午 己巳 壬申 丙午
正财 偏财 偏印 正财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壬水生四月,节近芒种,火土正旺。壬虽称为江海之水,到尽头之时,不但不能施威,反成干涸。兼之四柱纯火,壬水无处藏其形,甲木有生火泄气之害,亦非善良之辈。得己合而从土,而止其助火之患。然身弱本忌财官,幸官星不多,所以从土,亦不大忌。盖弱格全仗印绶生扶,财星乃伤印绶用神,故大忌之。官煞虽制身之物,尚能护印,所以此造忌财不忌官也。甲合就己者,为夫家冷落,妻家兴旺不免。从妻而过活,也此谓化旺不化弱之道也。总之木性亦不能完全毁灭,八字最有用之物,独坐支申金,只要五行得用,何忌枭神。壬水得其依靠而有长滋之力,且以午火不伤申金,巳火合作不伤其形。乃以之为用神。中年金水连环,极为顺利。
煞 煞 印
戊寅 戊午 壬戌 辛亥
食神 正财 七煞 专禄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壬水生五月,财神旺极,水性正衰。年月两煞透出,克身已成太过之势,不意地支寅午戌会成火局而助煞,以害日主。其病甚重。五行全由时干支正印专禄生扶,稍能敌其财煞。总论则火土有余,而金水不足。所谓财煞旺,日主弱。运行身旺驰名者也。此造一带皆是西北之地,临用神之方,所以生平乐而无忧也。
财 财 印
丁丑 丁未 癸巳 庚申
七煞 七煞 正财 正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癸水生六月,大暑未交,火星仍旺,以助七煞。然而弱水岂能敌其乘旺之火土。其病已明。巳火幸有申合去,虽不能化水,亦无坏印之害。四柱惟喜庚金正印,善能化丑未之煞。兼作日主之根。始有长润之力。且以丁火不能伤庚金,是以定正印为用神。此造与上首五月壬水,命同而运异,皆喜西北金水之方,然则前者运顺,一带皆逢金水,一生颇佳。今则逆境内外,一排皆在火土木运,致一生多劳,少得安全也。
印 劫 印
庚子 癸未 壬寅 辛亥
羊刃 正官 食神 专禄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壬水生六月,火土司令之时,壬水正衰之乡,然则四柱纯是比印,生扶有力,且以八字缺火,则印绶不受损伤。而生壬水,以弱转强。夏水虽涸,亦防洪潮。言虽如此,其性质总不坚,惟喜官煞制水滋金,火则少见为妙。若多损印亦忌也。
论秋水之用神
秋水母旺子相,谓金星司令。水随母而生也。称为表里光荣。再加以金白不清,子母皆和,成为体全之象。此等八字,若生于处暑前,四柱木火多见,而金土水少,尤宜土来生金,若处暑后,则金生水强,忌比印。宜财来官煞。兼用一点木。若金水重,最喜者土,略带木火两物为合格。
仲秋之水,要以土制,或用木泄气而生财。惟以土为主。明财不宜见,见则必破败。何以身旺反忌财,而且忌财者,独壬水。若八月癸水则不忌财,此乃玄妙之理,应验异常。后学者与人谈命,若遇此类八字,勿以身强财浅论,宁使木来生火为要法。
深秋之水,最喜财神,稍见木土,以备制旺水,兼生财之用。若木多,以土为主。金水多,则宜火土。土太多,则用木,不宜再见比印。察其不足之物,而定用神,方为正理。万勿以普通学用神要得气,乃大谬也。若以得气为主,定用神最易。譬如春旺木术以木为用,夏令便可取火为用神,滴天髓中之从旺论无异,岂有是理哉。抑有几许人能合其行运也。书谓身旺无依,又作何解耶。故定用必以不足处推之,行运补之,始有验矣。
伤 劫 劫
甲午 壬申 癸巳 壬戌
偏财 正印 正财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癸水生七月,处暑未交,余炎未尽,且喜比印重逢,以助身荣。巳午两火,财力亦不弱,加以甲木伤官透干,以助财星。身与财似有对恃之势,然细推金水稍重于木火,宜以戌土虚官制水,以存财,而定为用神。神峰云:岁日时中,虚官取用,十有九富。言虽如此,总须运来相凑。此造晚景荣昌之命也。
财 煞 印
丁亥 己酉 癸巳 辛酉
劫财 偏印 正财 偏印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癸水生八月,印绶司令,日主随酉金而并旺。兼之时上辛酉金两金生扶,其势更猛。身旺本喜财神,坐支巳火,可为用物,惜被亥水冲去,亥再助癸为害,此造全由己土七煞制劫财。而存丁火财星,且喜丁火又作衰煞之根,谓身强煞浅,生煞为贵者也。既曰财煞依护,惟八月丁火力量有限,尤喜木来生之。今四柱不见伤食等物,宜以运上补其不足耳。
财 官 印
丁卯 己酉 壬辰 庚戌
伤官 正印 七煞 七煞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水生八月,正印司令,水随母生,加两印生扶,亦有泛滥之象。柱中三煞,加以丁火助化,与壬水为敌,此造身虽旺,无用财之必要,且以八月壬水,本当忌火,七煞太多亦不贵。惟有卯木伤官,稍去七煞,暗中生财,壬水亦赖之泄气,所以取木为用神,酉金本伤卯木,幸有辰合,以存卯木用神,此造四旬后,始得运顺。
官 劫 印
己亥 癸酉 壬寅 庚戌
专禄 正印 食神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壬水生八月,身势应旺,兼之禄印叠叠生扶,势力更为雄厚,得两土制之相宜。只要身健,何患官煞混杂。且喜四柱不见财星,盖八月壬水大忌者财也。五行惟取寅木食神制煞生财。身旺尤喜泄气,有三方之用。是以寅木为用神。此即不必他物生用神,亦不宜用神生他物之例也。此造行金火运必失败,达中央转和平,逢木则所喜也。然而八字中无火,偶走火地,其害较轻。
财 煞 煞
丙午 戊戌 壬辰 戊申
正财 七煞 七煞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壬水生九月,水本有气,加以申金生壬水,其力更壮。然而柱中四煞环绕,与壬水为敌,此谓身煞对敌者也。宜以木来制之为合理。八字不见明木,全由辰中乙木,稍能服煞,且喜作丙午财星之根,是取伤官为用神。此造欲要发展,非进寅木运,难达目的。
论冬水之用神
冬季水神司令,若再加以比劫印绶,明虽助其旺相,实则水结冰冻,使其不能流动。要以火来除其寒,而使其流通。土虽能制其旺水,不宜多见,而藏水形。亦受危也。所以土多亦忌。至于冬水最喜财神,木有制土生财泄气之功,并用之。若柱中木多,略见一点土,以火土为主。如八字中纯是木火,略带一点土,而无比印,尤以土来暗中滋印生身为合宜。何以春水见木多为水漂木浮论。冬令水正旺,反喜木也,盖春水旺而浮木,木随之以漂,冬水虽当令,性质寒而冻,岂有漂木之力哉,其木反有生火之功也。
印 官 劫
辛丑 巳亥 壬寅 癸卯
正官 建禄 食神 伤官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水生十月,月临建禄,名曰日通月气,以资身荣。兼之金水并透,其体愈刚。幸小雪未交,天未大冷,不致冰凝,仍有流动之势。冬水本忌土多,此造则己丑两土有寅卯两木制之得宜。所以行土运不大忌矣。五行所喜者,寅中一点丙火为养命之源,乃命中之台柱,而定为用神。所以达丙火运极顺利,进申运,伤寅中丙火,用神受损,不免一败涂地矣。
财 印 印
丁亥 辛亥 壬午 辛丑
专禄 建禄 禄马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壬水生十月,初交立冬,水性正在发旺之时。两亥水乘势而助日主,天干又逢两辛金透出,凛凛生气,威仪百倍。丑土虚官,乃塞水之要物,多见亦忌。水虽旺盛,土多亦受其危。五行得丁午两火财星为虚官之根,且冬水最喜财神。惜乎八字不见木,不能发出壬水之精气。财星之根亦不固。虽行财运,其利亦轻矣。柱中皆是财官印禄,一派正气,乃善良性质,所以虽达财乡,亦难望其大发也。
印 官 财
庚寅 戊子 癸酉 丙辰
伤官 建禄 偏印 正官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癸水生十一月,其性最旺,加以金水重逢,尤防水结冰凝。辰被酉合而软化,惟有戊土合日主,为护身之本。庚金直透,生水过重为嫌。妙有丙火制去,一生衣食无虑。皆由丙火而来。诚养命之要物也。年下寅木,作丙火之根,不过土不重,木亦不过多,总之最喜者财星也,愈多愈妙。
劫 伤 财
癸巳 乙丑 壬戌 辛亥
偏财 正官 七煞 专禄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壬水生十二月,节临大寒,水性尚不弱。兼之比劫印绶叠见,助身更旺。似乎有奔驰之势。岂知寒冷之时,尚在冰凝之际,难能流通。冬水本患土多,水亦不免受危。丑戌两土,足以塞水,希则欲使水流通与土调和,全赖巳火助其温暖,解其冰冻。虽有时支亥水来冲巳火,且喜中隔丑戌两土,不致有损。加之乙木伤官透干而生巳火,为财星之发源。是以定伤官生财为用神。经云:伤官身旺若逢财,身到凤凰台。此人八字虽不坏,惟运途不合,金水运居多,惜哉。
论春火之用神
春月木神司令,土旺火相,若再木火重重,未免太过,恐伤物而损身。初春之时,火尚未旺,见比劫能助其光辉。光辉者虚荣也。若木火多见,欲喜既济,土亦不能省。若水土过多多木火少,又喜火来助形。金只可一点,不宜多见。盖初春之火,其力绵薄,金多则损其印故也。
二月之火,其焰稍高,大忌木多。稍见比劫尚可,然亦属无用。金土须要并见,最喜水来济火。
清明之后,阳气渐盛,见木火而燥焰,不可取用。所以春末不得再见比印,要以金来则灿明,能施其功。此类八字,若比印重逢,要以金来盗气,以灭火势。而助官。第一喜水,若柱中比劫印绶少见,或竟缺如。加以土数重重,则火泄气过深,转为衰,惟病则轻,虽不能用重药补救,亦不宜伤其根源,所以忌财星而喜官煞,暗中滋印绶而济火,则子母皆喜矣。至于土亦不能缺,然多则毁光不取矣。
财 财 印
辛卯 庚寅 丙子 乙未
正印 偏印 正官 伤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丙火生正月,雨水之时,稍具生气。兼之三木生扶,成为虚焰之势。庚辛两金透出,压制寅卯,则火势亦减。八字惟取坐支子水,暗中滋印生身,乃谓有用之物。关于未土,虽不能取用神,然则土乃长养之物,不能省却。八字略成纯粹,一生行运,惟金与木稍次,水土火较顺。总之无何大成败。
煞 印 印
癸未 乙卯 丁巳 乙巳
食神 偏印 劫财 劫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丁火生二月,阳气渐进,加以两巳火相助,乙卯等三木生扶,其势更重。癸水七煞为夫星,虽透天干,然四柱无财,使夫星之气不足。惟枭神七煞并透,精明之女,颇有机谋。虽乡间平民之妇,其才亦能压众。既夫星不旺,又无财生,自然女操男权,主理家政。且以前皆在火土之乡,制过夫星,心神操劳。难得高枕。直至四十七岁,交进财运,助起癸水,始得否去泰来也。
伤 劫 煞
己巳 丁卯 丙午 壬辰
专禄 正印 羊刃 食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卯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丙火生二月,已得生气,柱中木火重重,以资其势,成为光辉耀目之象。得己辰两土泄其火气,多则亦不贵。喜壬水七煞高透,为最有用之神。俗以丁壬木,依事实而论,丁终归火,壬仍是水,岂可作木论也。惟八字不见财星,使煞星不见根,而成欠缺,所以宜行西北方运,补其不足。此之谓凉药通剂之法也。
食 比 伤
戊子 丙辰 丙辰 己丑
正官 食神 食神 伤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丙火生三月,节近谷雨,阳气本重,火力将欲充足之时。虽有月干丙火以增其力,惜乎四柱土数重重,泄气已尽,五行又缺木来生扶,虽将旺而转衰。三月丙火,本喜金水,然而身势既转衰弱,不过轻病,宜以子水官星,暗中生印而滋身为用。轻补之法,所忌者,财来坏印也。
伤 食 印
己丑 戊辰 丙寅 甲午
伤官 食神 偏印 羊刃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丙火生三月,谷雨之时,火有进气,加以午火羊刃临时,以助其光,再得甲寅两木生扶,进气之火,其力更强。惟年月干支四土泄丙火之气,论土本不可少,然太多亦憎。既八字无金,偶逢金运亦无害。最喜水来济之,而符中和之道。是故出道以来,一带木运,不免损财。自交子运,本可转佳,惟其冲刃,则营业虽无碍,亦难免是非。待交癸运,方为全佳,最喜者七煞也。
论夏火之用神
火居夏令,乃得时行权之时。木火多则太旺,物极必反。愈光辉则易灭。如土多则藏压,更阻其光。宜以水来既济,希夏水力量有限,为之身强煞浅。要以金来助之,以敌旺火,并能助其制火之顽木,成为良工巧匠。如无金而加木,则火更炽反速夭亡。如得金而缺水,亦难成造物之功。夏令万物齐备,土乃长养之物,不可缺。过多亦忌。若季夏之火,四柱全土,尤忌财星。总之夏火最喜者,水来调济也。
劫 煞 财
丙戌 癸巳 丁卯 辛丑
伤官 劫财 偏印 食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丁火生四月,身在禄旺之乡,势力雄厚,兼之劫财印绶叠见,更助其强。凛凛生气,仪表不凡。癸水七煞透出,为柱中之要物。此七煞为我之佣人也。然则佣人乏力,宜以补助之。所以辛金财神助七煞而并用之。完全成为良工巧匠。且伤煞枭并临,必有能为之命也。然而木火有余,金水不足,虽有土来助金,亦须运土再达西北,始能头角峥嵘。所以进申运而得势,达丁运伤辛金用神,而失职。交酉运再登台。
比 劫 劫
丁未 丙午 丁亥 丙午
食神 建禄 正官 归禄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丁火生五月,交进芒种,火势正旺。兼之干支纯是比劫,资助其势更为猛烈。未土本可泄火气,又被午合。助其凶顽之火。幸不见木,稍减其力。虽有坐支亥水,希夏令涸弱之际,难敌得时之众火。所谓杯水车薪。四柱又无财来扶其官星,此乃散财之命。运达西北,稍得安逸耳。若再行火地,不堪设想也。是以行癸水运,颇为如意,达卯运而散财。若依滴天髓之法,强众弱寡,去寡之论,应行东南方为发福,则事实适相违矣。
印 财 财
甲午 辛未 丙子 庚寅
羊刃 伤官 正官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丙火生六月,节近立秋,火势尚在,兼之羊刃及印绶重逢,仍有光辉之象。子水官星虽未得势,庚辛两金财神已经得气而生官星,以此推之,稍成对恃之象。八字颇称不恶。行金水运适合中和,惜乎太早耳。
财 煞 财
庚寅 癸未 丁酉 庚戌
正印 食神 偏财 伤官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丁火生六月,大暑未交,尚在旺相之时。加以寅木生扶,更增其势。惟四柱金土环绕,盗泄其精华。夫旺相之火,虽盗泄气多,不能作弱格论。不过其病较轻,尤喜癸水七煞透出,而独用之,以滋印生身为轻补之法。夏月之火,用水不用金者,亦不多见之命也。此类八字,行水运稍有起色,其他皆平常而已。
论秋火之用神
夏火既曰旺极,交秋自当逐渐而衰。为性息体休,乃收束之时矣。初秋火气尚未全衰,宜水以济之。且暗中生木,以助之也。忌金来犯,恐损印绶。盖初秋火性虽未全衰,印绶则不宜损伤,是以忌财。
仲秋天道转凉,水已进气,是以不宜多见。要火来助其光。木以生之。土宜见而不宜多,多则少光。若柱中木火多见,而金水少者,尤喜官煞来生印绶也。财星伤印之物,不见为妙。
深秋之火,阴气渐重,火性聚集,虽透其光,水土两物少见不妨,惟不宜过多。最忌者财星,以火来助形,用木来生扶,自然光辉照烛矣。
食 官 印
己卯 壬申 丁丑 甲辰
偏印 正财 食神 伤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丁火生七月,处暑未交,金星虽旺,火之余炎尚在。加以甲卯两木生扶,势尚不弱。然则一方三土助申金之财,大有身财对恃之势。喜月干壬水透出,泄申气而滋印,所谓水轻无克欲济者也。是以定壬水为用神,惜乎行运达不到水乡,何能显达也。
官 财 官
癸卯 庚申 丙戌 癸巳
正印 偏财 食神 专禄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丁卯 甲寅
丙火生七月,处暑已过,水已产生,然而两癸水透出,尚不大忌。盖水虽制身之物,犹能生印,是以其害较轻。不过柱中既有两水,再逢水运亦非宜。坐支戌土,虽非用神,然万物无土不生,略见一点,亦有益于命宫。独有庚申两金当旺,盗尽火尽,又去损印,是以隐隐作病。五地惟喜卯木正印,生丙火而敌财星,无如不足,宜行印绶之地,谓之温药补身之法。
伤 财 财
戊戌 辛酉 丁酉 辛亥
伤官 偏财 偏财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丁火生八月,节近寒露,肃杀之气已重。丁火不能乘其旺财,兼之辛酉四金叠见,戊戌两土泄丁火之气,而助无用之财。火被灭毁殆尽矣。亥水制火,其害则轻。喜其能滋印也。五行惟取亥中甲木,助丁火为用。然一点藏木力量有限,宜达木火之地,补其中和,始为合理。
财 食 食
辛丑 戊戌 丙戌 戊戌
伤官 食神 食神 食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丙火生九月,节近立冬,火星收束而无光,辛金透出,为柱中之忌物。兼之满盘纯是伤食,泄尽丙火精英。四柱不见水而无害。盖水虽犯火,而能滋印故也。惟五行独不见木,非但更不能发其火光,而且永远被土埋没。幸一生木火运居多,乃得温饱也。如滴天髓所谓一出门来只见凶之法论之,一生达倒霉运矣。
论冬火之用神
冬季之火,鬼旺之时。水星当权,火力正衰,八字中水星过重,完全灭其火光。官煞重犯,亦宜土制。若土多,虽制煞太过,亦无妨。惟泄火气则不取。宜以比劫来助其光,最要之物,须用木来生扶。若八字木火多而水少,偶走水运不大忌。惟弱极之火,不宜见金而损印绶也。
印 印 劫
甲寅 乙亥 丁卯 丙午
正印 正官 偏印 专禄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丁火生十月,水星进气,火性失令,类似竹灯。弱格无疑。凡弱火大忌财。今此造四柱全无一点财星,且不见土,惟有亥水欲来犯火,而得寅合,虽不得化木,亦不致犯火。满盘推之纯是木火。若以旺论,究为失令之火。苟为弱论,则比印重重而助身,亦不可当以全衰。既在不旺不弱之际,无何病药可取,东南西北,任何游行,惟到绝地,稍见灾害耳。
比 伤 煞
丙子 己亥 丙戌 壬辰
正官 七煞 食神 食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十月,七煞司令,火性受危,亥子官煞相连。皆作煞论。三煞排立四柱。虽有三土制之得宜,不过土多,衰火亦被泄气。幸不见金,稍减其势。所喜者,年上丙火透于天干,而助日主之光。再得亥中甲木,作衰火之根,是以取木火为用神。现在正印运,颇为顺利。
煞 煞 财
壬寅 壬子 丙戌 庚寅
偏印 正官 食神 偏印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丙火生十一月,正衰弱之时,兼之壬子三煞排门。按八字月为门户者也。煞星既重,身不能敌,加以庚金透天,助长七煞。是以隐隐作病。幸天干庚金不伤地支寅木,乃大幸也。坐支戌土塞水有功,惟单方面用,不作用神。五行惟喜年时支两寅木印绶。善化七煞,兼生日主。有两方之用。且喜不损,定为用神。无如寒有余,热不足,再走东南之地补之,始为吉兆。妙在行运一带,皆是木火之地,此之可称为长生运也。
劫 官 财
丁未 癸丑 丙戌 庚寅
伤官 伤官 食神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火生十二月,寒冬之时,火力绵薄,正弱之体。加以庚金财星盗气而增寒,丁火欲来助日主,又被癸水隔制,再则地支三土泄火精华,其力更乏。五行所喜者,独取寅木生扶日主,为一物两用之妙。而定为用神。然行运适与命相背,惜哉。
论春土之用神
春日木星司令,官煞当权,土星薄弱,且寒气未退,遇水则漂没而增寒,反助官煞以克身。金亦不宜多见,盖金虽去木之物,势必增寒而助水。寒薄之土,亦不宜泄其气也。要以比劫分夺财神,而斩官煞之根,最佳者,惟取火来化煞扶身,使土性得温厚之气,能作万物之母也。
仲春之土,春分前寒气未除,与正月相同。亦稍见火,并用比劫,春分后阳气渐进,阴气渐退,土性转厚,稍见金水不忌。惟不能多。因官煞正重,防盗泄其气。兼助煞之害。仍以火土为用。若火土过多,逢金水亦无妨。木终不宜再见。
清明之后,火土转旺。金水木渐弱。金水两物,并见不忌。惟木不可多见。若遇火土与金水并立,四柱不见木,乃独取辰中乙木,泄水气制旺土为用。作双方和解之神。若遇火土重,略见金木而缺水,则取辰中癸水,调和土而去其火为主。如遇木旺,火土金水皆少,用以制化为主。谷雨之后,阳气已重,火土得势矣。木不宜多,只喜一重。用金水泄土助木。如金水木三物叠见,仍以比印生扶。盖立夏前之土,虽未当权,亦稍有势力,其病必不重。察其不足之处,而定用神,配其中和是也。
财 财 食
壬寅 壬寅 己卯 辛未
正官 正官 七煞 比肩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土生正月,余寒未尽,以官煞司令。己土正衰,官与煞连,皆作煞论。三煞来克弱土,岂能对敌。加以两壬水透出,漂没薄土,又生恶煞,是以水木两物皆作病神论。虽有辛金制木,一方则又生水增寒,兼泄己土之气,亦不能取用。时下未土,稍可资身。然有合卯之意,虽不致完全化木,总灭其固有之力。火乃八字中之正式用神,而四柱独缺,何能显扬于世。所喜行运皆在火土之地,稍可补其不足。此造在癸酉年天克地冲,甲戌年又什干支会合,即是晦气流年,难免灾祸也。
煞 比 官
乙未 己卯 己卯 甲戌
比肩 七煞 七煞 劫财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己土生二月,节近清明,天道转暖,阳和之气渐生,己土不畏寒而惧克矣。甲木合之有情,不伤己土,然则更有乙卯三木,煞星重重,来犯日主。阳和既有气,不用火化煞,尤忌水来生煞。所以四柱不见水火两物,则无妨害。惟喜金来制煞,所嫌五行不见金,受亏多矣。比劫虽多,而能助我,然无用具。岂能敌强煞也。四柱既不见火,行火乡亦稍可化煞,尚称无妨。总嫌运中不达金乡也。此造癸酉甲戌亦逢克冲,及晦气流年灾祸,岂能免哉。
印 官 食
丁未 甲辰 己丑 辛未
比肩 劫财 比肩 比肩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己土生三月,火有进气,四柱不见明水,比劫重重,而性则燥。甲木岂能疏通。丑辰之中,虽藏癸水,究难润泽旷野之土。妙有辛金透出,土厚不忌泄气,而能己土精英发出外来。又能作水之源。总推金水不敌火土,宜走西北金水之乡,补其不足之气,名曰凉药通剂之法。
印 财 财
丙子 壬辰 戊申 壬戌
正财 比肩 食神 比肩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戊土生三月,清明之后,木性尚在,土力本不足,惟其阳气已生,火方进神,加以辰戌土助之。丙火又来生扶,是为转旺。然木性方在茂盛时代,火土虽多,类成土阜而已,岂有实力哉。至于清明后之水,聚而成堆,无流通之势,故天干两壬水透,地支申子辰又会水局,究属失令,难作汪洋之论也。更不得作雨露之水观。类似一塘之性性质。虽未干涸,难达江河。此种八字,水土皆在两停之时,定用神最不易。若依普通之法定用,当以食神生财,或以印生身,皆谬论。宜以变通之法推算。既水土两停,应用辰中乙木,泄水气而制土,作双方和解之神。所以达官煞而荣华,遇伤官乡以见灾。若用金生水,则土阜亦防崩溃,或以火来生土,死水亦防涸。所以定用神贵在变通也。
论夏土之用神
夏日土性正厚,加以火来生扶,虽曰火生土强,实则火炎土焦,木难疏燥焦之土,非水润之不为功。旷野焦土,无水何能产物。金乃生水之器具,为财星之根。欲求土之有用,岂能无金。古书曾言,夏荣戊己露庚辛。即此意也。若满盘纯是金水木等,而少比印,土虽旺亦防崩坍。若逢此种八字,亦在轻病之例,逢火上亦无所为害也。
比 比 比
己未 己巳 己未 己巳
比肩 正印 比肩 正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此造己土生四月,乃身势旺乡,凡女命以安静纯和为贵。夫子两星作一生依靠之神,今此造夫星入墓,且无子星,失一生之依靠,加以四柱纯是比印,身势过旺,寿星亦损坏。按女命食神为子,又为寿星,既命中无夫无子而少寿,加以运临午火,会巳午未枭神之局,制过寿星,岂不命归泉路。凡女命最害枭神,伤官次之。
伤 财 食
庚寅 壬午 己巳 辛未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土生五月,正旺之时,地支巳午未全南方一气,寅木官星欲制旺土,又被午合成为火形。以此推之,一排纯火。焚土必矣。妙在害物均藏地支,得庚辛壬金水盖头,压其热度,而滋润燥焦之土为合理。惟行运复杂,常见得失。难达美满目的。
印 印 煞
丁亥 再午 戊申 甲寅
偏财 正印 食神 七煞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戊土生五月,土星正旺极之时,虽柱中无比劫,然有丙丁午三火生扶,岂知火愈炎而土愈焦矣。甲寅两煞,并作灰飞。五行惟喜亥水财神,制火和土,再得坐支申金为水之源头,且泄戊土之英华,为八字中最重要之神。惟木火有余,金水嫌其不足,所以达西北运而飞腾,中年以来,运行竹节,待至庚子运,始有十年之佳境耳。
印 印 劫
丁丑 丁未 戊戌 己未
劫财 劫财 比肩 劫财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戊土生六月,四柱纯是火土,苟生丑戌之季,寒土堪成稼穑格论。今则生于未季,只作火炎土焦,难成稼穑之格。此种八字,一生劳碌奔波,岂有安宁之日。无论木火土乡,皆在困苦之中。偶走西北之地,稍得安逸而已。
论秋土之用神
秋日金星乘旺,土性转衰,但在初秋炎气未尽,火土尚有余威。因四柱中比印重逢,仍以水来润泽为要。稍有木无害。因申金司令,运上不宜再见金神。尤喜水来调和。节近白露,天道渐凉,水已产生。若火土多,稍见水亦不忌。金木两物,乃克制泄气之神,并忌之。尤以金为最忌。如金水木三物,并临且重,又喜火来制金焚之,而生身,再用比劫以塞水道。总之本书用意,依据天理,除暴安良为宗旨。与他书从旺及存强去寡等法则相背。学者须要仔细推详。仲秋之月,热度已降,肃杀转高。土性渐弱,八字中,如遇火土多,而无水木,遇水木运亦无大害。惟不能取用。金则忌见。或柱中金水木齐备,仍以火来帮身,为用物也。
深秋近冬,天道转寒,土亦随之以薄弱。火土两物,亦须从天时之变化,而加厚以暖之也。若柱中火土多,偶行金水木乡不大忌,若火土少,而金水木三物并临,尤喜火土来扶身助其形,以敌之也。
煞 财 财
甲戌 壬申 戊戌 癸丑
比肩 食神 比肩 劫财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戊土生七月,初交立秋,金神虽重,暑气尚盛,土性仍然防燥。四住不见火则不忌。土数重重,全仗干透壬水,以调和之。始能产生万物。甲木七煞透于天干,庚金重不以制煞,盖秋令金星过重亦忌。以水为主,滋润戊土则万物生。
财 劫 伤
壬辰 戊申 己亥 庚午
比肩 伤官 正财 专禄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己土生七月,节近白露,秋凉之时。暑气退而水生矣。壬亥两水,足可滋土,不宜再见。庚申两金,助水为忌。盖重金泄土之气也。戊土能去壬水,然辰土不能去亥水,反与申合而成水形。金水之病明矣。今独取午火助身,此造既见病,若走火地,亦堪为富翁,无奈一带行运,皆在金水病地,一生难许显扬也。
财 印
癸酉 辛酉 戊辰 丁巳
伤官 伤官 比肩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申 己未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戊土生八月,金神旺极,土星转弱。重重辛酉,泄气太过。其力更乏。全恃比劫印绶生扶日主,以敌伤官。五行最佳者,惟取丁火正印,制伤官为护身之至宝。是以宝为用神。虽有癸水遥冲,妙有戊合之。使用神不损乃为美。推五行缺木则不忌。盖木乃单方作用,不见为妙。偶行木运亦无害。此造中年一带皆行火土助身之运,颇许佳境。老年交进木运则转和平。
财 伤 印
壬寅 庚戌 己卯 丙寅
正官 劫财 七煞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己土生九月,节近霜降。秋凉之时,土性衰弱而忌寒冷。壬水透出增寒为患。且地支三木七煞克制弱土。虽有戌土资身,亦难敌其财煞。庚金有泄气之害,无去木之力。盖干支相隔者也。八字所重要者,惟有时上丙火正印。去伤官化七煞暖寒土,有三方之妙用。今被壬水遥冲,虽无实祸,亦减其固有之力,一生行运,与命相违。待入丙运,始可如意。上年亦在晦气之中。
论冬土之用神
冬土气质既寒,金水木之三物,皆克制盗泄精气为忌神。如八字中无此物,运上偶逢之,则不大忌。因原八字纯是火寺者也。虽在休囚之乡,与质亦固。所以偶达忌地,亦无妨害也。或原八字中已见忌神,则运上不得再见矣。若只有一点木,则有生印之功,惟不作用神。最喜火以暖之,能使产生万物,不为荒芜之土也。若原八字无火,则寒气未除,虽有比劫助身亦无能为也。
印 劫 比
丙戌 己亥 戊寅 戊午
比肩 偏财 七煞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戊土生十月,本乃寒薄之体。然则八字中只一点亥水,且不见金。加以土数重重,足以敌其财神。坐支寅木独煞,合午戌而化印局,再以丙火透出暖身,此中理解,虽寒而不寒,似薄而不薄,成为中和之道。若遇制身泄气盗气之物,亦不大忌矣。不过中和之命,性情和平,难能致富希望。亦少任何危险发生,一世平常过去耳。
财 食 官
壬申 辛亥 己卯 甲戌
伤官 正财 七煞 劫财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土生十月,节近大雪,天道正寒。兼之金水木三物,排列于四柱,则身势更为寒弱。甲己有情,不犯克制之害,虽有戊土资助,惟不见火,寒气未除,难作万物之母,总归寒儒不出尘。行丙火运,临用神之方,始得转机。普通以为丙辛化水论,则此步变为败运矣,所行土运,亦助身之地,惟癸酉甲戌两年,逢克冲及晦气之年,以致灾疾不休也。
财 煞 财
癸亥 甲子 戊申 壬子
偏财 正财 食神 正财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七三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戊土生十一月,水星司令,阴气正重。寒气袭人,冬土畏寒而喜暖,再加水星累累,未免有飘荡之患,岂堪再加申金助恶水为害不浅。甲木七煞,虽生火之物,薄土亦忌泄气克制等患。宜以火来化煞制金暖土,奈何八字失此贵重之神,少年再行西北方运,受尽风霜之苦。自进己土运以后,始得温饱。行火乡而成小康,现在虽古稀之外,仍在火运之中,颇称顺利。
印 伤 印
丙戌 庚子 己酉 丁卯
劫财 偏财 食神 七煞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己土生十一月,寒薄之体,兼之庚辛两金助水为害甚重。卯木七煞虽制身,其害较轻。然卯木不用食制,宜以火来引化。戌土劫财亦助身之物。五行惟丙丁两火,去庚金之病,此之谓伤官佩印者也。少时皆在休囚之地蹭蹬,待印绶之方,则老运亨通矣。
劫 煞 印
戊子 乙丑 己亥 丙寅
偏财 比肩 正财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己土生十二月,身势正弱,不可作四季旺土看。柱中水木重重,制身之贼环绕,使己土不能生存。丑土又被亥子合去,以吉化凶。五行喜得戊土透天,而助日主,而敌水。八字独取丙火正印贴身,化煞而生暖日主,得双方之妙用。且喜不损。而定为用神,惟命中水木有余,火土尚轻。宜行南方及中央之地,补之为美。所以此造中年运颇为得意,达庚运稍为失利,待进午火运,始复旧观。
卷中 用神
秘本用神命理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