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论伤官取运

  原文: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徐注:八格之中,伤官格变化最多,取运亦多变化(参观配气候得失节)。伤官与食神一也。伤官生财,格之正也,以身轻身重,异其趋向。如本篇史春芳造:

  壬午 己酉 戊午 庚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申时逢戊日,亦专禄格也(见食格谢阁老造),而日元坐印,己土透干,亦可作刃论,较谢造尤强。壬水之财,虽生于申,而隔离太远。运喜食伤财地,辛亥、壬子、癸丑三十年,花团锦簇,洵不易遇,正符身强财浅,运喜财地,伤官亦宜之说也。

  甲子 乙亥 辛未 戊子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此本篇罗状元命。金水伤官,本喜见官,而此则生于小阳春时节,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则伤官化为财矣。年时两子,仍是食神生财之局,惟日元太弱,运喜印比帮身。庚辰辛十五年,最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虽不见官星,而运行东南阳暖之地,和煦之气,可以补助其不足。言运者必须参合研究之地。

  己卯 丁丑 丙寅 庚寅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此亦伤官生财格,身旺财轻,与上造适相反。丑为金库,己庚并透,为财伤有情也。酉申辛三运为最美;壬癸运为伤官见官,虽身旺不甚为忌,究非美运。财为最喜,而食伤则有分别,戊戌未为燥土,不及己丑辰湿土,以湿土能泄火之气而生金也。

  原文: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徐注:伤官佩印者,一由于日元弱,伤官泄气太重,以制伤扶身而用印;二由于夏水见火,身强不弱,而火旺木枯,必须得水润泽。是因调和气候而用印也。

  壬申 丙午 甲午 壬申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如本篇孛罗平章造,兼制伤扶身与调和气候二者之用,加倍得力。申酉庚辛反美者,以其生印也。戊己运为凶,幸为西方之土,临于申酉,原局偏印又旺,尚无大碍,而戌运必不美也。食伤火运,有壬水回克无碍。

  原文: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徐注: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虽月令伤官,而伤官之气,已泄于财,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财印不并用,然干头两清,亦可取用(参观财格用印节)。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两不相碍,亦作清论,如本篇所引两造:

  丁酉 己酉 戊子 壬子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一都统制命,财多身弱,喜其财印不相碍(参阅论伤官节),为财旺用印扶身,兼以调候。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盖官煞生印,并通财印之气也。

  壬戌 己酉 戊午 丁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一丞相命,为印多用财(参观论印节)。喜得丁壬不合,用财损印,用神在财,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甲寅乙卯官煞之地不佳,盖官煞泄财生印也。

  原文: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徐注:伤官兼透煞印,亦有身强身弱之别,身弱用印扶身,如夏贵妃造:

  己未 丙子 庚子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庚金气泄而弱,用印制伤扶身。十一月金水,气肃而寒,用火调候,即金水伤官喜见官之意,兼以和印也。年上印绶得用,而幼年必极孤苦;甲合己土,财化为印,戌运印地,此十年为最美也。癸壬食伤运,有印回克无碍;申酉帮身运,自可行也。杂官有印化,尚无妨碍,逢财破印则身必危也。

  壬寅 丁未 丙寅 壬辰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本篇夏阁老造(参观《命鉴》),虽煞印并见,而身强印旺,未为木库,丁壬又合而化木(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夏月火土,非用水润土,调和气候不可。更喜辰为水库,又属湿土,可以泄丙火之燥,为壬水之根,故可用也。运西庚戌、辛亥、壬子、癸丑金水财煞之乡,自然富贵,劫印食伤,均不宜也。

  原文: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煞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徐注: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为最佳之运,如乐吾自造(见论偏官杂气煞节)是也。若伤官重而煞轻,则为制煞太过,有印卫煞,印运固美,财运亦吉。举例以明之:

  辛卯 戊戌 丙辰 己亥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戌辰己四土,伤官重,而时逢亥水独煞,以煞为用,申运泄土生水为美。至局未支,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卫煞,科甲连登;至甲午支,甲己合土化伤。流年己巳冲去亥水,不禄。

  七煞根重者,如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

  癸酉 乙丑 庚寅 丙子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虽非月令伤官,而十二月余气,时子年癸,亦作杂气伤官论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为根重,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

  原文: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徐注:伤官用官,大都为调候而取用;用官本喜财乡,制伤护官,印运亦美,全在四柱配置得宜也。如:

  戊申 甲子 庚午 丁丑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本篇一丞相造,以伤生财,以财生官,若伤下官星并透,则不足取矣。以官为用,运喜财乡,而行印运亦美。所以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均为美运也。

  甲子 壬申 己亥 辛未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虽月令伤官,而子申合局,伤化为财,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用官论。行运官印帮身为美。财已旺,不宜再见,伤官亦不相宜。此本篇单丞相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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