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写于南宋淳熙五年,即公元1178年,作者袁采。据说,此人秉性刚正,为官廉明,颇有政绩。
宋代以前的家训,虽数量不少,但大多意求“典正”,不以“流俗”为然。而南宋官吏袁采的这部家训,却一反前人,立意“训俗”。故而书成之后,他将其取名为《俗训》,明确表达了该书“厚人伦而美习俗”的宗旨。后来,袁采请他的同窗好友、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为自己的家训作序,刘镇在序中谈到袁采的这部书,“其言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屈,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刘镇《袁氏世范序》,《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 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下引《袁氏世范》,只注篇名)。 他认为这部家训不仅可以施之于袁采当时任职的乐清一县,而且可以“远诸四海”;不仅可以行之一时,而且可以“垂诸后世”、“兼善天下”,成为“世之范模”,因而更名为《袁氏世范》。《袁氏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篇,内容非常详尽。《睦亲》凡60则,论及父子、兄弟、夫妇、妯娌、子侄等各种家庭成员关系的处理,具体分析了家人不和的原因、弊害,阐明了家人族属如何和睦相处的各种准则,涵盖了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处己》计55则,纵论立身、处世、言行、交游之道。《治家》共72则,基本上是持家兴业的经验之谈。下面仅就其中的伦理教化思想作些分析阐述。
(一)《睦亲》篇
在《睦亲》篇中,袁采不是说教式的提出一些条文要求,而是从人的不同性格、性情的分析入手,深入剖析造成家庭失和的原因。他认为只有弄清症结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不睦。按他的解释,即使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其“人性”也是不同的,“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俭、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拿,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既然人的禀性有如此差异,假如做父亲的硬要儿子的禀性适合自己、做兄长的硬要弟弟的禀性适合自己,那么对方未必心甘情愿。这样“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合之根源也”。况且临事之际,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非,有的认为应该先做,有的认为应该后做……这样每个人各持己见,都想让对方服从自己,必然会发生争执。一次次争执的结果,就会使彼此不睦乃至“终身失欢”。如何解决这个导致家人不和的根本问题,袁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性不可以强合。为父兄和为子弟者,居家之道应该是尊重对方的人格和禀性,而不是要对方“同于己”、“惟己之听”。二是善于反思自己。袁采提出为父者和为子者如果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处理双方的关系,待人如己,这样的家庭没有不睦之理。三是处家贵宽容忍让。袁采认为,自古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平就有高低之分,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这就要父子、兄弟、夫妇“宽怀处之”,互相忍让。
袁采在《睦亲》篇中还提出了许多调适家人关系的行为准则。比如,在父母与子弟的关系上,他提出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父慈子孝;二是父母爱子要“贵均”。这两个方面,前人的家训中虽也曾论及,但袁采的道理讲得更为入情入理、细致周到。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这样,就“无偏胜之患也”。在父母对子女的憎爱方面,袁采以自己的经验体会,加上对当时社会民风的观察,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做父母的往往偏爱幼小的子女,特别关心怜恤子女中的贫穷者,而做祖父母的则不同,他们偏爱的往往是长孙。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弄不好会成为兄弟不和的原因。故而做长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对子弟一视同仁,不可偏憎偏爱,否则“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以爱之适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应该“均其所爱”。不仅如此,为人父母者还要避免对子弟的“曲爱”、“妄憎”两种错误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壮无薄其爱”。只有这样处理父子关系,家庭才能和睦。
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睦亲》篇也提出了不少准则。如:分配财物要公平,不必斤斤计较;兄弟子侄同居“长幼贵和”,“相处贵宽”,“各怀公心”,不能私藏金宝,不可听背后之言;对亲戚故旧贫穷者要随力周济,收养年老而子孙不孝的亲戚,当虑后患;对孤儿寡母要体恤照顾;因亲结亲,尤当尽礼;收养义子,应当避免争端;父祖年高须早立公平遗嘱,以免家人争讼……(二)《处己》篇
《处己》篇里,袁采对家人子弟立身处世的教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处富贵不宜骄傲,礼不可因人分轻重。袁采从宿命论立场出发认为,“富贵乃命分偶然,岂能以此骄傲乡曲”?如果本身贫寒而致“富厚”、“通显”,也不应“以此取优于乡曲”;若是因为继承父祖的遗产或沾父祖的光而成显贵,在乡亲面前耍威风,那更是可羞又可怜。尤其可贵的是,袁采批评了一些势利人的做法。这些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
其二,人贵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袁采认为,忠信笃敬、公平正直是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最重要的“取重于乡曲之术”。但是,他对忠信笃敬的解释与传统的解释很不相同,尤其是“忠”。他说:“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益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
其三,严己宽人,过必思改。袁采认为,对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这一做人的重要准则,应该自己首先做到,然后才能要求别人做到。所谓“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他认为,人不能无过,但过必思改。同时要宽厚为怀,以直报怨,不要计较人情的厚薄。若“处己接物,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他还告诫子弟,要见得思义,以礼制欲。
其四,谨慎交游,近善远恶。在社会交往方面,袁采要求子弟近君子而远小人,但不赞成有的人家为防子弟从事“酒色博弈之事”而“绝其交游”的做法,认为这样不仅会使子弟缺乏社会阅历,“朴野蠢鄙”,而且一旦“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会干出更大的错事。不如“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知愧而不为”。这种积极疏导而不是消极防备的方法,可以不断增强年幼子弟对不良行为的抵抗能力。
其五,处事无愧心,悔心必为善。这是袁采对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的见解,他说:“今人有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见不闻,安然自肆,无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神之聪明不可掩。凡吾之处事,心以为可,心以为是,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处事,心以为不可,心以为非,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这种见解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却以朴素的语言,通俗地阐释了在中国道德修养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儒家“慎独”思想,因而更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接着,袁采进一步表述了活到老修身到老的思想,这就是常具“悔心”,不断反醒自己,长善救失。他指出:“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贤德之进,所谓长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谓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
除了上述待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之外,袁采还告诫子弟家人注意日常举止、言谈乃至服饰方面的小节。诸如:言谈和颜悦色,不可“颜色辞气暴厉”;经市井街巷、茶坊酒肆应举止端庄,遇到醉汉宜即回避;衣饰应整洁干净,“不可鲜华”、“异众”。
(三)《治家》篇
《治家》篇所论家政管理几乎涵盖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仅举部分,便可窥见袁采治家训俗的良苦用心和可贵的人道情怀。
家庭安全方面。从安居才能乐业出发,袁采将家庭的安全放在家庭治理的首位加以强调。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袁采指出四点:一是宅舍坚牢。墙垣要高厚,藩篱要周密,门窗要牢固。二是山居须置庄佃。若是住在山谷村野僻静的地方,要在附近盖些房屋,请一些人口多的朴实人家居住,以便有个照应。三是防盗防火,多加巡视。四是家人尤其是年幼子弟的人身安全。袁采嘱告家人,不要让小孩戴金银首饰,以免被贼人图财害命;不要让小孩单独到街市上去,以免被人诱拐而骨肉离散。至于其他一些危险的地方,都要注意,“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
奴婢和佃户的管理方面。一般有家训传世的,大都家道富殷,至少也是中产之家,故而都雇佣奴婢供其使用,土地也租给佃户耕种,这就牵涉到对他们的管理问题。对此,袁采花了不少笔墨谈论。他认为雇佣仆人,要选那些“朴直谨愿、勤于任事”的,不要用“异巾美服、言语狡诈”的轻浮之人;雇用奴仆最好是本地的,外地的要问清来历,并经过中间人签订契约。对待奴婢要宽恕,有过错要多教诲,不可动辄鞭打辱骂,即使犯有奸盗等罪,也要送官府治罪。要关心奴婢的生活,“衣须令其温,食须令其饱”;奴婢的住处要经常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奴婢有病应送外医治。雇用女仆年满要送还其家人。袁采深知佃户的辛苦劳动是自己的“衣食之源”,因而要求家人体恤他们,视同骨肉,“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礼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
乡亲邻里关系方面。袁采提出邻居间要和睦相处,平日多加抚恤,有事相互照应。不要让自家的小孩损坏邻居的花果树木,不要让自家的牛羊鸡鸭践踏、啃啄邻居的庄稼。乡里有造桥修路的公益事业,要尽力予以资助。
其他家政管理涉及伦理教化的方面还有:置办田产,要公平交易;经营商业,不可掺杂使假;借贷钱谷,取息适中,不可高息;兄弟亲属分割家产,要早印阄书,以求公正免争;田产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类人等不可延请至家;税赋应依法及早交纳,等等。
三
袁采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官僚、士大夫,所论睦亲、处己、治家之道,不可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不可能不带有阶级的偏见。《袁氏世范》中的缺陷和糟粕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富贵命定的人生观。袁采认为“富贵自有定分”、“死生贫富,生来注定”,都是造物主的安排。世事的变更,家族的成败胜衰都是“天理”的规定,“人力不能胜天”,所以人应当顺应天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
其次,主张因果报应的轮回说。袁采宣扬善恶报应的观点,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处己》)。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从劝人向善、增善少恶的目的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尽管袁采是个有神论者,但他同时认为,如果人做坏事而祈求神灵的庇佑,也照样要受到神的惩罚。由此也可见其劝善的良好愿望。
再次,鄙视奴婢下人。袁采毕竟是地主阶级的官吏,他的家训中尽管要求对仆人多加关心,但始终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下等人。他说“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戾背违”,他们“性多忘”、“性多很”(《治家》),因而不能委以重任。他要求奴仆当使饱暖,还是为了“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治家》)的自家利益;他要求不可鞭挞奴仆,也是怕出意外。尽管如此,比起那些不将下人当人看的吝啬、凶狠的地主来,袁采还算是比较开明和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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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家善主编;贺恒祯,杨柳注释前言:袁采,字君载,宋代信安检(今属浙江)人。隆兴元年登进士第三,官至监登闻检院。曾任乐清县县令,廉明刚直,政声颇佳。
在乐清,袁采修县志十卷,又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等,可惜多亡失。《世范》一书就是作者在乐清时所著。
由于袁采对为人处事、人伦教育特别感兴趣,而且也很有研究。为了在乐清这个地方淳正风俗,化导人伦,他于宋孝宗五年写成这本《世范》。最初书名叫《俗训》。然而,出人所料的是,该书一成,远近便争相抄录。“假而录之者颇多,不能遍应。”袁采这才开始刻版印刷。
印行时由他的同学、府判刘镇作序。刘镇拿到此书时,爱不释手,“详味数月”,给这本书以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本书“岂唯可以行诸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垂诸后世可也”。就是说袁采这部书其价值足以刊行全国,流传后世。于是,刘镇建议袁采将书名改为《世范》。袁采谦虚地认为言过其实,但最终还是同意更名为《世范》。后世又称《袁氏世范》。
《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这本书论述立身处世之道不同与一般著述,其语颇有见地,且深入浅出,极具趣味,极易领会和学习。《四库全书》在《袁氏世范》提要里讲:“其书于立身处世之道反覆详尽。”又说:“大要明白切要,使览着易知易从,固不失为《颜氏家训》之亚也。”
卷一睦亲,主要讲家庭和睦相处的道理和方法;卷二处己,论述个人修养、为人处世之道,对人一生当中经常遇到的富贵贫贱、成败得失等都作了哲理性的阐述;卷三治家,是持家兴业的一些道理,亦颇精彩。《世范》一书的论理并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齐家的书那样古板正统,相反,袁采思想非常激进,甚至敢于反传统。他是从实用和近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立身处世的原则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学究那样,把“四书五经”、孔孟之道那一套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譬如,袁采的《世范》提倡家庭的成员应该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间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点,即便是家中的长辈,也要以自己超乎别人的修养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压服别人。子女也没必要屈从长辈的权威。
《世范》里有许多句子确实都是金玉良言,如:“小人当敬远”;“厚于责己而薄责人”;“小人为恶不必谏”;“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党人不善知自警”。等等,不胜枚举。《世范》传世之后,很快便成为私塾学校的训蒙课本。历代士大夫都十分推重该书,都将它奉为至宝。今天我们在校点该书时,也深深地为书中的一些卓越深邃的见地所打动,为它对世态人伦的深刻认识所折服,认为该书的确堪称立身处世的楷模。尤其是在今天,我们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和人际关系,浏览该书,如同交给你一把打开世态不解之门的钥匙,使你能够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复杂的世事,使你终身远祸近福,万事顺达。
袁采的《世范》面世以来,流传甚广,故版本较多,我们依据《四库全书》所收《袁氏世范》为底本,进行校注。对于原书中的讹误之处,随手改正,不再另出校勘记。为便于读者阅读理解,译文采用译述的方法,旨在充分阐明其道理。同时,在每一篇之后,加点评文字,或录历代立身处世的故事,与正文相参;或剖析原文,以解读者之惑。另外,为了读者阅读方便,我们在每一段原文之前都加拟了标题,以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此一并注明。由于学识水平有限,点校过程中,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方家不吝赐教。
修远于1998年11月3日
袁氏世范
袁氏世范
宋·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