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八

▲一道德以同俗 《易》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程頤曰:“火與天同,故為同人之義。君子觀同人之象而以類族辨物,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若君子小人之黨、善惡是非之理、物情之離合、事理之異同,凡異同者君子能辨明之,故處物不失其方也。” 朱熹曰:“天在上而火炎上(上聲),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臣按:天下之事理有同有異,同則一異則二,惟有以一其二,然後有以合其異而同焉。是故理出於天而具於人者為道、為德、為事,事在天下者有族、有物,族以類而聚,物以群而分,其聚也各以其類而合,其分也各以其形而殊,苟非在上者一之以道德,安能使其合者不苟於同而殊者不終於異哉?合者不苟於同,殊者不終於異,則鹹為道德之歸,此人所以無異心、家所以無殊俗、國所以無異政也。天無不覆而火上於天,故明之所及者廣,於凡天之所覆者無不照燭,蕩蕩乎四海九州同一,文明之化也。 《詩序》曰: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 朱熹曰:“天子不能統諸侯,故國國自為政;諸侯不能統大夫,故家家自為俗也。” 臣按:國國自為政、家家自為俗者,由道德之不一也。道德之所以不一者,由乎王道衰而禮義廢、政教失也。使文武之君常存而道德之教不息,禮義興行,政教不失,上焉而君有所依據以為治,中焉而臣有所持循而輔治,下焉而民莫不守其製而不敢易、遵其化而不能違,如此,則億兆家如一家,千百國如一國,千萬世如一世矣。 《王製》: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於天子。 陳祥道曰:“考禮所以杜其僭僻,正刑所以防其淫暴,一德所以同其趣向,如此,則禮刑一而無異政之國,道德一而無異教之民,此尊天子之道也。” 臣按:禮刑出於上而行於下,諸侯當無事之時而行來朝之禮,則稽考其禮之行於侯國者,恐其或有所違僭者乎,違僭則亟改之;質正其刑之用於侯國者,恐其或有所偏枉者乎,偏枉則亟正之。若夫德之為德,則上下之所同得者也,上本是德以為政教,而侯國之政教亦必率而行之,苟有異同焉則非一矣,故必一之使上之所行、下之所遵同一天理之公、人道之正也,如是,則是能尊崇天子之命矣。 司徒一道德以同俗。 鄭玄曰:“道德一,則俗之習尚不各道其所道以為道,不各德其所德以為德,所謂同之也。” 方愨曰:“道人所共由,德人所同得,其可以二乎?一道德而使之無異習,故曰同俗。” 臣按:天地之生人也,雖同一其天而各異其地,惟其地之異是以所習者不能無異焉,此其所以有異俗也。聖人居天子之位,宅中以圖治,必反其習之異以歸之同焉,則國不異政、家不殊俗矣,何也?蓋蚩蚩之民所生於地者,其氣雖異,而所稟於天者其理則同,彼以其氣之偏而異其趣向,吾則本天地之正氣、人心之正道,抑其偏而返之正,合其異而歸之同,使天下之人同其趣向而無彼疆此界之殊,是豈別為一種巧妙之法出於其性分之外哉?無非因其固有之理使複其初而已。是故天生人而與之以性,人所共由者謂之道,人所同得者謂之德,各由其所由自以為宜,各得其所得自以為是,而不知其所由者非所當由、其所得者非所當得,人人各是其所是而不知其為非,此天下之俗所以紛紛不同也。聖人在上則設為學校、建立師儒,本義理以為教條,著經書以為教法,必則古昔,必稱先王,必明聖人之道,諄諄然而播告之修,切切然而申明其義,使天下之人鹹知道出於天而行於人,德本於道而得於已,同一降衷之理,同一秉彝之天,敢有非吾之道而道其所道、非吾之德而德其所德,則政令之所必禁、刑罰之所必加也。如此,則營東、濬西、越南、冀北,地不同而皆同其天,人雖異而不異其行,風俗豈有異同者哉?吾見人人同其所行,家家同其所習,處處同其所尚矣。風俗豈有不同者哉?然則風俗所以同者,夫豈無其故哉?上文有曰“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六禮冠、婚、喪、祭、鄉、相見,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八政飲食、衣服、事為、異別、度、量、數、製。吾修吾之禮,則凡吾人自幼而長、自老而死皆有所據依,以慎終追遠會合交接,而彼禱禳、追薦、髡首、絕類者自不為矣;吾明吾之教,則凡吾人由親而疏、由內而外皆有所聯比以尊尊、親親、長長、幼幼,而彼假合私昵、反倫悖道者自不行矣,禮修而教明則道德一矣。然其散見於人為者,一有過焉則有以悖禮而傷教,而道德不能保其久而不變矣,故又有八政以齊之焉,是故異服異言者有禁,奇技淫巧者有誅,百工技藝皆有常業而不敢習為異端,日用器械皆有定製而不敢作為邪異,尺度權量長短、大小必同,物數布幅多寡、廣狹必定。如是,則若遠若近、曰大曰小皆不敢立異改常,均齊方正,鹹惟道德之歸,此天下風俗所以常同也歟。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範祖禹曰:“攻,專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異端非聖人之道而別為一端,如楊墨是也。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專治而欲精之,為害甚矣。” 程頤曰:“佛氏之言比之楊墨尤為近理,所以其害尤甚,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不爾則駸駸然入於其中矣。” 史伯璿曰:“專治而欲精之,言精於其學便有此害,非謂精之而更加工巧方有此害,佛氏之學能棄君父、滅綱常,立教之初便有此害也。” 何基曰:“人之所以攻治異端之說者,其錮蔽之深者固無足論,其間有高明賢智之士而亦學之者,不過謂彼有所短亦有所長,吾但取其所長而去其所短,而不知本領既非所謂善者,非真善攻而治之陷溺益深、為害滋甚,故夫子斷以一言曰‘斯害也已’,而程子又謂其近理者為害益甚,尤當遠之,是皆聖賢推救焚拯溺之心,援學者於顛冥之地,其為人切矣。” 臣按:風俗之所以不同者,以道德之不一也,道德之所以不一者,以異端道其所道、德其所德故也。戰國之時,異端之大者在楊墨,秦漢以來異端之大者在佛老,必欲天下之風俗皆同而道德無不一,非絕去異端之教不可也。然在孟子則辟楊墨,在韓、歐、程、朱則辟佛老,然而終莫如之何者,非獨不能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也,非謂嚐去矣而複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也。蓋彼之所以盛行者,非彼立法之善也,亦非為彼之人之能也,彼窺吾之所有者而盜之,吾失之而彼得之,吾非獨不知彼竊吾之所有,往往訐其所短而較以是非,謂彼之所為者近是於吾而非。噫!抑孰知彼之所以為我害者,即我之所固有者哉?夫攬取人之物而竊用之,宜其近是而非也。彼之群居而聚食,竊吾學校養士之禮也;彼之誦經而說法,竊吾弦誦教士之禮也;彼之祈禳,竊吾祭薦之禮也;彼之追薦,竊吾殯虞之禮也,吾用其真者則彼贗者自不售矣。昔晏子之於權臣僭竊,曰“惟禮可以已之”,臣於異端亦雲。夫禮之在天下不可一日無者,禮行則道德一矣,道德一則風俗同矣。蓋道德其理也,而禮則其禮之有節文而見於事而可行者也,是故吾有學校以養士,非學校不得以聚徒;吾有經術以教人,非經術不得以駕說;有禮以祭神,非其鬼則不許祭;有具以送終,非得為則不許用。如是,則彼之教吾之人,非獨不敢為,且不暇為而亦不屑為矣,道德其有不一、風俗其有不同也哉? 漢董仲舒言於武帝曰:“《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大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製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僻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天子善其對,以仲舒為江都相,丞相衛綰因奏所舉賢良或治申、韓、蘇、張之言亂國政者,請皆罷。奏可。 臣按:為治之道二,政與教而已。政有紀綱,教有樞要,為政而振其紀綱,為教而撮其樞要,治道張矣。夫以四海之大、兆民至眾,人各一心,心各一見,人人有意欲行其私,苟非上之人撮其樞要,總攝而整齊之,使一其歸,人人必濟其所欲,物物必遂其所私,事事必行其所見,天下何由而統於一也?聖人有見於此,所以有一道德之說焉。然道德之體一而已矣,而其為用則不一焉,人各其心,心各其見,自皆以為道德也,然皆似是而非是,故以非為是者滔滔皆是也。習申韓者以申韓為道德,習楊墨者以楊墨為道德,習蘇張者以蘇張為道德,習佛老者以佛老為道德,紛紛籍籍,各以其所道德者以為道德,其與學孔孟者之於孔孟之道德若無以異也,彼各是其是而非人之非,非上之人示之以真是而明其所以為非,彼安肯非己之所是而是人之所非哉?武帝即位之初,首舉賢良方正,即得董仲舒之真儒者,仲舒首以是為言而丞相衛綰又以為奏,於是罷黜百家而世之學者因是而知尊孔氏之道,自後建太學、立博士、明經術,使儒者之道大明於天下,一洗秦人之陋,至今儒道盛行、經術大明,皆武帝振作之功、衛綰奏請之績、仲舒發揚之力也。嗚呼!其有功於世道,亦豈細哉? 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論五經異同於石渠閣,蕭望之等平奏,上親稱製臨決,立梁丘《易》、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唐太宗貞觀十四年,命國子祭酒孔穎達等撰《五經正義》,雖包貫異家為詳博,其間不能無繆冗,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有詔更令裁定。 呂祖謙曰:“傳注之學,漢之諸儒專門名家,以至魏晉、梁、隋全經固失,然鄭玄、王肅之徒其說猶存,猶有可見之美。自孔穎達集眾家之說為《正義》,後之觀經者但知有《正義》而諸儒之說無複存矣。” 臣按:漢宣帝會諸儒於石渠講論五經同異,然惟講議之而已,未有成書也,至唐太宗始命孔穎達會諸儒臣撰《五經正義》,是亦一道德之一端也。蓋道德雖具於人心、出於天命,然不考之聖賢之經傳,安知其不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哉?是以自古帝王有誌於三代之治者,莫不以同風俗為務,同風俗者莫不以一道德為先,一道德者苟不質正於聖賢之言,何以知其所以然之故與其所當然之則而施行之哉?雖欲道德之一不可得也,聖賢之言具載經傳,不有以表章而發明之,上之人何以為據,下之人有不信者矣。是以帝王欲一道德以同風俗,往往留意於經籍而命諸儒考正而會稡之,用以頒布天下,使家傳而人誦之,則凡有是道德者皆知如是則為道德、不如是則非,鹹為道德之歸而風俗醇正而無彼疆此界之殊矣。唐太宗有見於此而命孔穎達以考正六經,而穎達不足以承上意,而所正者多有繆冗,則亦何益之有哉?穎達之學雖有可疵,而太宗之見則超然出乎後世人君之表,可尚也已。我太祖開國之先,首建學校,未幾詔行科舉,一以五經四書教人取士,士各專一經而兼治四書,太宗又命諸儒輯《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書》,《易》主程朱、《書》主蔡氏、《詩》主朱氏、《春秋》主胡氏、《禮記》則用陳澔《集說》、四書之訓則一本朱子《集注》《章句》焉。夫五經自漢以來專門名家,各自開戶牖而殊軌轍,或泥於訓詁,或流於讖緯,至於有宋濂、洛、關、閩諸儒者出,然後經旨大明於世,而我列聖又表章之,遂為千古不刊之大典、不易之定論,是以道德一而無岐轍之差,風俗同而無疆界之別,斯世斯民得以見天地之純全、識聖賢之至理、享帝王之盛治,一何幸歟! 東晉範寧好儒學,性質直,嚐謂王弼、何晏之罪深於桀、紂。或以為貶之太過,寧曰:“王、何滅棄典文,幽沉仁義,遊辭浮說波蕩後生,使縉紳之徒翻然改轍,以至禮壞樂崩,中原傾覆,遺風餘俗至今為患。桀紂縱暴一時,適足以喪身覆國,為後世戒,豈能回百姓之視聽哉?故吾以為一世之禍輕、曆代之患重,自喪之罪小、迷眾之罪大也。” 臣按:老莊之說,疾世俗之孳孳於利祿而不知所底止,故肆為論說,欲矯而正之而不自知其言之過也。後之人祖其言以為說,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故申、韓用之以為慘刻,王、何用之以為浮蕩,申、韓用而嬴秦亡,王、何恣而魏晉滅,此無他,道德不明於天下,立說者各自道德其道德,而用其說者不知其所謂道德之非道德故爾。向使明君在位,而輔其政者有其人,師表立於上,義理明於下,豈有是哉?宋之時道學大明,其末流之弊乃有假之說以濟其私,一切不事事,上之人從而信之,遂至於議論多而成功少,虛文勝而實效微,一時士大夫其所崇尚者雖邪正與晉人不同,而同歸於亂。嗚呼,人主之好尚可不慎擇而精察之哉。 韓愈曰:“老子之小仁義,非毀之也,其見者小也。坐井而觀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彼以煦煦為仁、孑孑為義,其小之也則宜。其所謂道,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也;其所謂德,德其所德,非吾所謂德也。凡吾所謂道德雲者,合仁與義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老子之所謂道德雲者,去仁與義言之也,一人之私言也。周道衰,孔子沒,火於秦,黃老於漢、佛於晉、魏、梁、隋之間,其言道德仁義者不入於楊則入於墨,不入於老則入於佛,入於彼必出於此。”又曰:“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商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 臣按:古之民四而其教一,當是之時,人無異習,士無異學,此風俗所以醇厚也。蓋民分於四,各有恒業而衣食易給,教專於一,士有定見而趣向不差,風俗安得不同?自佛老之教興而民與教皆增其二,議論則此是而彼非,風俗則日異而月不同,此無他,各道其道、各德其德,道德不一之故也。 歐陽修曰:“佛為夷狄,去中國最遠,而有佛固已久矣。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禮義之教充於天下,於此之時雖有佛無由而入,及三代衰,王政闕,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闕廢之時而來,此其受患之本也。補其闕、修其廢,使王政明而禮義充,雖有佛無所施於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勢也。” 臣按:歐陽修此言推本之論也,然謂之曰此自然之勢也,臣則以為此自然之理也,豈但勢哉?彼佛者去吾中國數萬裏,其勢無由至中國,然其所以導之入吾中國者,中國之人也,今其法行乎中國餘千年,其勢已堅牢不可動搖,其言入人心也已深,而其像設屋宇在人耳目者已稔熟,一旦欲去之,其勢誠有不易然者。歐陽氏欲吾修補吾政教之闕廢者,誠反本之論,然吾政教之闕且廢非一日矣,一旦複其千年之故,非假之十百年不能也,十百年之中,其君其相豈能皆得卓然不惑者為之哉?臣愚以為莫若定為家鄉之禮,頒布天下,使家家行古禮,其勢自衰,此則朝令而夕可行也。積數十年,人皆知吾禮之簡徑而覺彼法之勞攘,有損於財無益於事,自然廢置而不振,英君誼辟有誌於扶世教、辟邪說者出於其間,舉韓子所謂人人火書廬居之說,乘其衰而去之,則中國三代道德之教、禮義之俗頓然複矣。 修又言於君曰:“士之所本在乎六經,而自暴秦焚書,聖道中絕,漢興收拾亡逸,所存無幾,去聖既遠,莫可考證,偏學異說因自名家,然而授受相傳尚有師法。暨晉宋而下,師道漸亡,至唐為《五經正義》,所載既博,所擇不精,多引讖緯之書以相雜亂,乞特詔儒臣刪去讖緯之文,使學者不為怪異之言所惑亂,然後經義純一,無所駁雜。臣愚以謂,欲使士子學古勵行而不本六經,欲學六經而不去其詭異,欲望功化之成不可得也。” 臣按:秦漢以來之六經所以至於今日者,實賴孔穎達之《正義》,其刻板尚存於福州府學。世之學經者因得以考見古人之訓詁、義例而知其名物、度數之詳,雖其間多駁雜詭異之言,如歐陽氏所言者,然朱子謂漢魏諸儒正音讀、通訓詁、考製度、辨名物,學者苟不先涉其流則亦何以用功於此,則其書亦世之不可無者也,第欲中心有主而知所擇耳。夫自有宋九儒講明經旨,一洗漢唐之陋,六經之文如日中天,六經之道如水行地,三尺童子皆知性之本善而有荀況、揚雄之所不及者,然揆其所至出口入耳,不過傳習之言,而因心考義者雖若有差,終有的然之見,此古之聖賢其教人皆引而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者,有由然也。今五經四書,先儒訓釋明白無疑矣,學者口誦而心解,不複致疑於其間,然所謂無疑者,豈真無疑哉?朱子謂今之學子能言真如鸚鵡,蓋鸚鵡之言效人聲耳,其心未必有所解也。宋元之間草澤之儒紛然雜出,於所謂五經四書者又各加訓解,大意主於立說而不盡以解經,其間可取者不過數家,其餘皆欲炫奇鬥勝耳。解經而炫奇鬥勝,其視漢人之專門名家則又益卑矣,宜俾學經者專究心於聖經,然後及於宋儒之傳,一以是為主,然後博考漢魏諸儒之訓詁、製度、名物焉,有餘力則旁及於近世諸人之訓說可也。乞敕儒學之臣精加考擇以示學者,並示以讀經之法,必先經而後傳,而後及乎諸說,則心有定見不為異說之所惑亂矣,是乃一道德之門徑也。 曾鞏曰:“古之治天下者,一道德、同風俗,蓋九州之廣、萬民之眾、千歲之遠,其教已明、其習已成之後,所守者一道、所傳者一說而已。故《詩》《書》之文,曆世數十、作者非一,而言未嚐不相為終始,化之如此其至也,當是之時,異行者有誅、異言者有禁,防之又如此其備也,故二帝三王之際及其中間嚐更衰亂而餘澤未熄之時,百家眾說未有能出於其間者也。及周之末世,先王之教化法度既廢,餘澤既熄,世之治方術者各得其一偏,故人奮其私智家尚其私學者蜂起於中國,皆明其所長而昧其所短,矜其所得而諱其所失,天下之士各自為言而不能相通,世之人不複知夫學之有統、道之有歸也。” 臣按:百家眾技如耳目口鼻,各有所用而不能相通,而聖人大學之道則如心,君處靈台之中,為百骸之主宰,各因其所用者明而通之,使之互相為用而底於大成焉。如此,則學有統、道有歸,所守者同一道、所傳者同一說矣。 程顥言於神宗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宋興百餘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盡美,士人微謙退之節,鄉閭無廉恥之行,刑雖繁而奸不止、官雖冗而材不足者,此蓋學校之不修、師儒之不尊,無以風勸養勵之使然耳。古者一道德以同風俗,苟師學不正則道德何從而一?方今人執私見,家為異說,支離經訓無複統一,道之不明不行乃在於此。臣謂宜先禮命近侍賢儒,各以類舉,及凡執事、方嶽、州縣之吏悉心推訪,凡有明先王之道、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其次有篤誌好學、材良行修者,皆以名聞。其高蹈之士朝廷當厚禮延聘,其餘命州縣敦遣,萃於京師,館之寬閑之宇,豐其廩餼,恤其家之有無,以大臣之賢典領其事,俾群儒朝夕相與講明正學。其道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其教自小學灑掃、應對以往,修其孝弟、忠信、周旋、禮樂,其所以誘掖激厲漸摩成就之道皆有節序,其要在於擇善修身,至於化成天下,自鄉人而可以至於聖人之道。其學行皆中於是者為成德,又其次取材識明達可進於善者,使日受其業,稍久則舉其賢傑以備高任,擇其學業大明、德義可尊者為大學之師,次以分教天下之學,始自藩府至於列郡,擇士之願學、民之俊秀者入學,漸自大學及州郡之學,擇其道業之成可為人師者,使教於縣之學如州郡之製。如此,則得士浸廣,天下風俗將日入醇正,王化之本也。帝王之道莫尚於此,願陛下特留宸意,為萬世行之。” 虞集曰:“明道欲聚賢能於大學而教之,使以分教天下,此誠一道德以同風俗之成法也。” 臣按:程子謂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臣竊以謂得賢才又正風俗之本,必欲得賢才以正風俗而一道德又其本也。道德不一則人執私見、家為異說,各道其所道、德其所德,不相統一矣。必欲道德之一而鹹惟中正之歸,則又在師道之立焉。立師道以修學校之政,俾其掌天下之風化、教天下之人材,考正經典,講明義理,以一人心之趨向,期於道德之一、風俗之同而後已。所以然者,非得夫程子所謂明先王之道、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曷足以當茲任哉?惟我祖宗建學立師,教育人材一以五經四書為教學之具,凡今布列中外者孰非明先王之道之士哉?今日班行之中、縉紳之列,未必無其人也,盍加推訪其間有德行文學、聞望素著寇於一時為內外所推重者,即僉舉以聞,命以師儒之首秩,俾之自擇其屬,必得如程子所謂篤誌好學、材良行修者以充其選,而又於大臣中特命一人典領其事,如程子所雲者,授以璽書,責以提督作興之任,俾其率領群儒詳立規條,一本程子所上劄子以為準則根據,學校所施行者必太祖皇帝所定之學規,士子所謂習者必太宗皇帝所頒之書籍,參諸古典,酌以時製,凡夫學校所以誘掖激厲、漸摩成就之道節目次第,門分條具,以為一代教養之法既行之太學,又頒之天下,如此,則施教者有成效、受教者有成德,而推其所得以為教者皆有成法而用之無窮矣。要必就其所教多士之中,差其果於行事者用以厘百司之務,擇其深於道義者留以為太學之師,散其明於經訓者分以掌州縣之教,而州縣受教之士又以其所受於教者之教以卒業於太學、以分任於有司、以推教於他人,彼此承傳,後先授受,同此《詩》《書》之習,同此道德之歸,朝廷之政教此道此德也,官府之禁令此道此德也,百官之職業此道此德也,學校之功課此道此德也。道德既一,風俗自同,立德者不索隱以行怪,行事者不謀利而計功,為學者不駕虛而翼偽,修辭者不厭常而喜新,居官者不黨同而伐異,渾渾乎和平溫厚之天,坦坦乎大中至正之域。世道至此,雖唐、虞、三代不是過也。由是觀之,治天下之道莫大於正風俗,正風俗之要莫切於一道德,程顥一世大儒,言於其君欲其特留宸意為萬世行之,臣敢昧死援程顥之言以為九重告。 朱熹曰:“異端害正,固君子所當辟,然須是吾學既明洞見大本、達道之全體,然後據天理以開有我之私,因彼非以察吾之正,議論之間彼此交盡而內外之道一以貫之,如孟子論養氣而及告子義外之非,因夷子而發天理一本之大,豈徒攻彼之失而已哉?所以推明吾道之極致本原,亦可謂無餘蘊矣。” 臣按:朱子之言反本之論,所謂上策莫如自治者也。吾惟明吾之道德,則彼所謂非道之道、非德之德皆因吾之是而見彼之非,政不必拘拘然而與之較負勝也。吾道既明,吾黨既眾,則自然所至成俗,不日而複三代之舊矣。 以上一道德以同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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