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三

▲漕挽之宜(上) 《禹貢》:冀州,夾右碣石入於河(自北海達河,碣石在其右);兗州,浮(舟行水曰浮)於濟、漯,達(因水入水曰達)於河;青州,浮於汶,達於濟;徐州,浮於淮、泗,達於河;揚州,沿(順流而下曰沿)於江、海,達於淮、泗;荊州,浮於江、沱、潛、漢,逾(越也)於洛,至於南河;豫州,浮於洛,達於河;梁州,浮於潛,逾於沔,入於渭,亂(絕河而渡曰亂)於河;雍州,浮於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 程頤曰:“冀為帝都,東西南三麵距河,他州貢賦皆以達河為至。” 朱熹曰:“冀州三麵距河,其建都實取轉漕之利、朝會之便,故九州之終皆言達河,以紀其入帝都之道。” 臣按:《禹貢》於各州之下列貢賦之後,而敘其各州之水達河之路,達於河即達京師也。然當時貢賦皆駕舟筏、浮水路以達於河,蓋亦後世漕運之法也,但未明言其為漕耳,然敘水路於貢賦之後,每州皆同,意自可見也。 百裏賦納總(禾本全曰總),二百裏納丱(刈禾曰丱),三百裏納秸(半槁去皮曰秸)服(又使服輸將之事),四百裏粟,五百裏米。 臣按:《禹貢》之時民所輸納以供京師者止於五百裏,蓋當是時風俗淳厚,用度儉樸,而卿大夫各有采地,而又寓兵賦於井田,無後世養官、養兵之費也。 《管子》曰:粟行三百裏則國無一年之積,粟行四百裏則國無二年之積,粟行五百裏則眾有饑色。 臣按:周之王畿止於千裏,遠輸不出五百裏,乘輿器服之用、宗廟百司之給自足以供。春秋戰國以來行師千裏,間行漕挽,然事已兵休,猶未至於甚困也。 《左傳》:僖公十三年,晉薦饑,乞糴於秦,秦輸粟於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泛舟之役”。臣按:泛舟以輸粟,春秋之世已有之矣。哀公九年,吳城邗溝,通江淮。 杜預曰:“於邗江築城穿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宋口入淮,通糧道也,今廣陵韓江是。”臣按:開渠以通糧道,已見於春秋之世。孫武曰:“千裏饋糧,士有饑色,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 臣按:古者出師往往因糧於敵,而兵不久暴、糧不遠饋,非若後世興久出之師、饋至遠之糧也。 秦欲攻匈奴,運糧使天下飛芻挽(引車船也)粟,起於黃、腄(黃、腄,東萊二縣)、郎邪負海之郡,轉輸北海(在朔方),率三十鍾(六斛四鬥)而致一石。 臣按:前此未有漕運之名也,而飛挽始於秦。秦以欲攻匈奴之故,致負海之粟,輸北河之倉,蓋由海道以入河也。海運在秦時已有之,然率以三十鍾而致一石,是以百九十斛乃得一石,蓋通計其飛挽道路所費,不專指海運之時也。 漢興,高祖時漕運山東之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 張良曰:“關中阻三麵而守獨以一麵,東製諸侯。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變,順流而下,足以委輸。” 臣按:秦致負海之粟,猶是資以行師而國都之漕尚未講也,至漢張良所論,始是漕挽以為國都之給。然是時也,凡事草創,所以給中都官者僅數十萬石,不啻足矣。 孝文時,賈誼上疏曰:“天子都長安而以淮南東道為奉地,鏹道數千,不輕致輸,郡或乃越諸侯而遠調均發征至,無狀也。古者天子地方千裏,中之而為都,輸將徭使,遠者不在五百裏而至;公侯地百裏,中之而為都,輸將徭使,遠者不在五十裏而至。輸者不苦其徭,徭者不傷其費,故遠方人安。及秦不能分人寸地,欲自有之,輸將起海上而來,一錢之賦數十錢之費,不輕而致也。上之所得甚少,人之所苦甚多也。” 臣按:賈誼此言則漢都關中固已資淮南以為奉地,不特唐宋以來然也。所謂一錢之賦而用數十錢之費始能致,豈特秦人海運然哉?凡遠地之輸將無不然者,人君觀之其尚思物之難致如此,其祿賜於人,非真有功勞者,烏可以輕予之哉? 武帝時通西南夷,作者數萬人,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其後東滅朝鮮,人徒之眾擬西南夷,又擊匈奴取河南地(今朔方),複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東鹹被其勞。 臣按:武帝通西南夷、滅朝鮮、擊匈奴而勞中國人,漕中國粟以爭無用之地,是猶以璀璨之珠而彈啁啾之雀也,務虛名而受實害,捐有用之財而易無用之地,豈帝王盛德事哉? 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關東運粟漕水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而渭水道九百餘裏,時有難處。引渭穿渠起長安,並(傍也)南山下,至河三百餘裏,徑,易漕,度可三月罷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此損漕省卒。”上以為然,發卒穿渠以漕運,大便利。 呂祖謙曰:“漢初高後、文景時,中都所用者省,歲計不過數十萬石而足,是時漕運之法亦未講也。到得武帝官多、徒役眾,在關中之粟四百萬猶不足以給之,所以鄭當時議開漕渠引渭入河,蓋緣是時用粟之多,漕法不得不講。” 臣按:呂祖謙言武帝時官多、徒役眾,用粟之多,漕法不得不講。所謂官多、徒役眾,此二者國粟所以費之由也。官多而不切於用者可以減其冗員,徒役眾而無益於事者可以省其冗卒,如是,則食粟者少,食粟者少則可以省歲漕之數,漕數日省則國用日舒、民力日寬矣,豐國裕民之策莫先於此。武帝作柏梁台,宮室之修由此日麗。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元封元年,桑弘羊請令民入粟補吏贖罪。他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致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 臣按:昔人言漢初致山東之粟,歲數十萬石耳,至孝武歲至六百萬石,則幾十倍其數矣,雖征斂苛煩,取之無藝,亦由河渠疏利,致之有道也。雖然,與其致之有道而積粟於國之多,孰若用之有節而藏粟於民之多之為愈哉?蓋粟資民力以種,種成而不得食,而輸於官以為之食,官食之而自取之可也,而又資民力以輸將之焉,造作舟車之費、疏通溝渠之勞、跋涉河流之苦、鞭撻賠償之慘百千萬狀,乃達京師,使其所養者皆有功於國、有益於民之人,不徒費也,不然何苦苦吾有用之民而養此無用之人、為此無益之事哉?嗚呼,人主授一官、興一役、費一物,必以此為念而痛為之撙節焉,非決不可不已必已也,國用其有不給、民生其有不安者哉? 昭帝元鳳二年,詔曰:“前年減漕三百萬石。”三年,又詔曰:“民被水災,頗匱於食,其止四年勿漕。” 臣按:昭帝承武帝歲漕六百萬石之後,一歲而減其半,又一歲而並免漕。矧武帝末年海內虛耗,而昭帝即位之初又從賢良文學言,罷征榷之課,是時霍光輔政,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是而又免漕,何以為國用哉?籲,國用之贏縮在用度之侈儉,而不在漕運之多少也。 宣帝五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漕關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諸郡穀足供京師,可省關東漕卒過半。” 臣按:壽昌此議,遇京輔豐穰之歲亦可行之。 趙充國條留屯十二便,其五曰: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穀至臨羌,以威羌虜,揚武折衝之具也。臣按:充國此議,邊方無事,遇歲豐稔亦可行之。 光武北征,命寇恂守河內,收四百萬斛以給軍,以輦車驪駕,轉輸不絕。 臣按:自古輸運皆以轉為名,是以漢、唐宋之漕挽皆是轉相遞送而未有長運者,而長運之法始見於本朝。明帝永平十三年,汴渠初成,河、汴分流,複其舊跡。 胡寅曰:“世言隋煬帝開汴渠以幸揚州,據此,則是明帝時已有汴渠矣。” 臣按:河即黃河,汴乃汴渠也。史稱明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至是明帝遣王景發卒數十萬修汴渠堤,自滎陽東至千乘(今青州樂安縣也)海口千餘裏。蓋昔河、汴堤壞,則汴水東與河合,日月彌廣而為兗豫民害,今堤既成,則河東北入海而汴東南入泗,是分流複其故跡也。 諸葛亮在蜀勸農講武,作木牛流馬運米,集斜穀口,治斜穀、邸閤,息民休士,三十年而後用之。馬廷鸞曰:“邸閤者,倉廩之異名。” 臣按:牛馬之製不可考。蓋蜀地出褒斜,不通舟楫,亮不得已而為此,非通行之法也。 魏正始四年,鄧艾行陳、項以東至壽春,開廣漕渠。東南有事,興眾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臣按:凡漕運者皆自南而運於北,而此則自北而運於南。 後魏自徐、揚州內附之後,經略江、淮,轉運中州以實邊鎮,有司請於水運之次隨便置倉,乃於小平、石門、白馬津、漳涯、黑水、濟州、陳郡、大梁凡八所各立邸閤,每軍國有須應機漕引。 臣按:後魏於水運之次隨便置倉,此亦良便。 隋文帝開皇三年,以京師倉廩尚虛,議為水旱之備,詔於蒲、陝、虢、熊、伊、洛、鄭、懷、濬、衛、汴、許、汝等水次十三州置募運米丁,又於衛置黎陽倉、陝州置常平倉、華州置廣通倉,轉相灌注,漕關東及汾、晉之粟以給京師。 臣按:隋於蒲陝等十三州募運米丁,又於衛、陝等州置倉,轉相灌注,漕粟以給京師,蓋於凡經過之處以丁夫遞運,要害之處置倉場收貯,次第運之以至京師。運丁得以番休而不久勞,漕船得以回轉而不長運,而所漕之粟亦得以隨宜措注,而或發或留也。 四年,又詔宇文愷率水工鑿渠,引渭水自大興城東至潼關三百餘裏,名曰廣通渠,轉運通利,關內便之。 煬帝大業元年,發河南諸郡開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於河,又引河通於淮、海,自是天下利於轉輸。四年,又發河北諸郡開永濟渠,引沚水南達於北河,通涿郡。 臣按:隋雖無道,然開此三渠以通天下漕,雖一時役重民苦,然百世之後賴以通濟。煬帝又置洛口、回洛倉,穿三千三百窖,窖容八年。 胡寅曰:“隋煬積米多至二千六百餘萬石,何凶旱水溢之足虞?然極奢於內、窮武於外,耕桑失業,民不聊生,所謂江河之水不能實漏甕也。” 臣按:國家以得民心為治本,倉廩之積雖多不足恃也,其多適足以為盜賊之資耳。 唐都關中,歲漕東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時用物有節而易贍,水陸漕運不過二十萬石。 臣按:創業之君以兵戎得天下,所與共成王業者將帥、士卒耳,其賜予之駢蕃、周給之優裕,固其所也。況宮室未備、城池未固,凡百乘輿什器當用之物皆未具焉,必須一一創置而經營之,宜其用度之廣也。然漢唐之初,歲漕不過一二十萬,及夫繼世之君往往歲漕至百倍其數,何也?史所謂“用物有節而易贍”一言足以盡之矣,斯言也豈難為哉?繼世而有天下者,誠能以祖宗之心為心,一切用度俱從撙節,其複祖宗之治功不難矣。 玄宗開元十八年,裴耀卿請於河口置武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而河陽、柏崖、太原、永豐、渭南諸倉節級轉運。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不滯遠船,不憂欠耗,比於曠年長運,利便一倍有餘。 臣按:耀卿此奏玄宗不省,在當時雖未行,然其所謂沿河置倉,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此法亦良便。 二十一年,裴耀卿請罷陸運而置倉河口,乃於河陰置河陰倉、河西置柏崖倉、三門東置集津倉、西置鹽倉,鑿山十八裏以陸運,自江淮漕者皆輸河陰倉,自河陰西至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渭以實京師,益漕魏濮等郡租輸諸倉轉而入渭,凡三歲漕七百萬石。 臣按:自漢以來至於今日,漕運之數無有逾於此數者。 代宗廣德二載,劉晏領漕事,晏即鹽利雇傭分吏督之,隨江、汴、河、渭所宜,故時轉運船繇潤州陸運至揚子鬥米費錢十九,晏命囊米而載以舟,減錢十五,繇揚州距河陰鬥米費錢百二十。晏造歇艎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為綱,每綱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揚州遣將部送至河陰上三門,鬥米減錢九十。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運積揚州,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歲轉粟百一十萬石,無升鬥溺者。 臣按:自古稱善理財者首劉晏,然晏歲運之數止百一十萬石爾,然當時運夫皆是官雇,而所用傭錢皆以鹽利,非若今役食糧之軍、多加兌以為費也。今米石加兌五六,是民之納租名一石者出石五六鬥,田之起科名三升者加多一升半,且軍在衛所既支月糧,及出運又有行糧之給,而一夫歲運不過三十石,通其所加兌及所支給者而計之則多於所運之數矣,蓋費一石有餘而得一石也,而舟船之費不與焉。又晏所造歇艎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為一綱,每綱三百人,篙工五十人,則是三百五十人駕十船運米一萬石,較之今日十人駕一船,一船載米三百石,通三十船運米九千石,其人少五十、其米少一千而不甚相遠也。惟所謂囊米之說今日尚有未行,綱米所以耗損、運卒所以困斃者,坐此故也。史謂晏“歲轉運粟百一十萬,無鬥升溺”,然當時未聞有加兌也,其所行漕乃大江、大河而又隨處轉運,非但若今長運於窄淺之漕渠者,何以能無溺哉?況今加兌浮於所運之半而歲歲有所損溺,官軍賠償,舉債鬻產無有巳時,所以然者,政坐剝淺之費廣、挨次之日多,不幸而沉溺,顆粒無餘也。為今之計,宜如劉晏之法,所運之米皆以囊盛,遇河淺澀暫舁岸上,過淺而複舁歸舟,或分載小舟以過淺,亦有包封不致散失,不幸而沉溺,撈而出之不致全失,縱有浥爛亦可他用也。說者若謂囊米恐舟淺不能受,夫既實滿艎中,宜加之艎板之上,護以竹簟、葦席以蔽雨水,其後船毀再造,量加大之可也。然則米皆用囊,如費將益多何?失囊以布為之,可用數年,有山處可用竹篾,近江處可用蒲葦,其所費比所散失亦為省矣。 德宗貞元初,關輔宿兵米鬥千錢,太倉供天子六宮之膳不及十日,禁中不能釀酒,以飛龍駝負永豐倉米給禁軍,江淮米不至,六軍脫巾於道,上憂之。會韓滉運米至陝,上喜謂太子曰:“米已至陝,吾父子得生矣。”置酒相慶。 臣按:人君之處國亦當如富民之處家,有富人焉而城居,負郭無半畝田,而惟遠外之是資,其無遠圖可知矣。一旦為道梗所隔,將何以度日哉?是以人君於豐足之時,恒為閼絕之慮,撙節用度,必使有餘而於畿甸之間,墾田務農,不顓顓待哺於遠漕也。唐德宗事可鑒也已,當是時也,上用且乏,六軍、百姓又何賴焉? 周世宗謂侍臣曰:“轉輸之物,向來皆給鬥耗,自漢(謂北漢)以來不與支破,倉廩所納新物尚破省耗,況路所般豈無損失?今後每石宜與耗一鬥。” 胡寅曰:“觀世宗此言,則知晉漢間取耗未嚐為耗用,直多取以實倉廩耳,世宗予之善矣。” 臣按:國家處事必須詳察事理,曲盡物情,一事之行必思其弊之所必至,一物之用必思其患之所由來。況於轉輸糧斛,載以舟車,經涉艱險,積以歲月之久,行於道路之間,霖雨風波、水火盜賊不能保其必無,立法以防奸不可不嚴,而體情以寬下亦不可不盡,是以積糧者自唐明宗始給鼠雀耗,而運糧者亦給鬥耗,用是故也。既名為耗,而官又取之,甚者計算俾其償焉,是何理也。 以上論漕挽之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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