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傳 莊公二十五年
公羊傳
(春秋)公羊高
一、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二、夏五月癸丑,衞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日食則曷為鼓用牲于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營之。
四、伯姬歸于〈木巳〉。
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
其言于社于門何?于社,禮也;于門,非禮也。
六、冬,公子友如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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