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十有三年春,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喦。
夏,許男成卒。
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
楚公子申帥師伐陳。
於越入吳。
秋,公至自會。
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葬許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東方。
盜殺陳夏區夫。
十有二月,螽。
【傳】
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師。鄭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賞。」魋也逃歸,遂取宋師於喦,獲成讙、郜延。以六邑為虛。
夏,公會單平公、晉定公、吳夫差于黃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吳,為二隧。疇無餘、謳陽自南方,先及郊。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於姚自泓上觀之。彌庸見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見讎而弗殺也。」大子曰:「戰而不克,將亡國,請待之。」彌庸不可,屬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戰,彌庸獲疇無餘,地獲謳陽。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復戰,大敗吳師,獲大子友、王孫彌庸、壽於姚。丁亥,入吳。吳人告敗于王,王惡其聞也,自剄七人於幕下。
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我為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為伯。」趙鞅呼司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對曰:「請姑視之。」反曰:「肉食者無墨,今吳王有墨,國勝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輕,不忍久,請少待之。」乃先晉人。
吳人將以公見晉侯,子服景伯對使者曰:「王合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於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敝邑之職貢於吳,有豐於晉,無不及焉,以為伯也。今諸侯會,而君將以寡君見晉君,則晉成為伯矣,敝邑將改職貢:魯賦於吳八百乘,若為子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吳,而如邾以事晉。且執事以伯召諸侯,而以侯終之,何利之有焉?」吳人乃止。既而悔之,將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後於魯矣。將以二乘與六人從,遲速唯命。」遂囚以還。及戶牖,謂大宰曰:「魯將以十月上辛有事於上帝、先王,季辛而畢。何世有職焉,自襄以來,未之改也。若不會,祝宗將曰『吳實然』,且謂魯不共,而執其賤者七人,何損焉?」大宰嚭言於王曰:「無損於魯,而祇為名,不如歸之。」乃歸景伯。
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繠兮,余無所繫之;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對曰:「粱則無矣,麤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則諾。」
王欲伐宋,殺其丈夫而囚其婦人。大宰嚭曰:「可勝也,而弗能居也。」乃歸。
冬,吳及越平。
左傳 哀公十三年
左傳
(春秋魯)左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