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定公十四年

  【經】

  十有四年春,衛公叔戍來奔。衛趙陽出奔宋。

  二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牂歸。

  夏,衛北宮結來奔。

  五月,於越敗吳于檇李。

  吳子光卒。

  公會齊侯、衛侯于牽。

  公至自會。

  秋,齊侯、宋公會于洮。

  天王使石尚來歸脤。

  衛世子蒯瞶出奔宋。

  衛公孟彄出奔鄭。

  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大蒐于比浦。

  邾子來會公。

  城莒父及霄。

  【傳】

  十四年春,衛侯逐公叔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

  梁嬰父惡董安于,謂知文子曰:「不殺安于,使終為政於趙氏,趙氏必得晉國,盍以其先發難也討於趙氏?」文子使告於趙孟曰:「范、中行氏雖信為亂,安于則發之,是安于與謀亂也。晉國有命,始禍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趙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晉國寧,趙氏定,將焉用生?人誰不死,吾死莫矣。」乃縊而死。趙孟尸諸市,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從趙孟盟,而後趙氏定,祀安于於廟。

  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二月,楚滅頓。

  夏,衛北宮結來奔,公叔戍之故也。

  吳伐越,越子句踐禦之,陳于檇李。句踐患吳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動。使罪人三行,屬劍於頸,而辭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於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歸死。」遂自剄也。師屬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靈姑浮以戈擊闔廬,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屨。還,卒於陘,去檇李七里。

  夫差使人立於庭,苟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衛侯于脾、上梁之間,謀救范、中行氏。析成鮒、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戰于絳中,不克而還。士鮒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

  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

  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大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大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大子,大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余。」公執其手以登臺。大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

  大子告人曰:「戲陽速禍余。」戲陽速告人曰:「大子則禍余。大子無道,使余殺其母。余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余說。余是故許而弗為,以紓余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冬十二月,晉人敗范、中行氏之師於潞,獲籍秦、高彊。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于百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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