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孫宿、叔老會晉士匄、齊人、宋人、衛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于向。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己未,衛侯出奔齊。
莒人侵我東鄙。
秋,楚公子貞帥師伐吳。
冬,季孫宿會晉士匄、宋華閱、衛孫林父、鄭公孫蠆、莒人、邾人于戚。
【傳】
十四年春,吳告敗于晉。會于向,為吳謀楚故也。范宣子數吳之不德也,以退吳人。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
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犲狼所噑。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犲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事于會,成愷悌也。于是子叔齊子為季武子介以會,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
吳子諸樊既除喪,將立季札。季札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君,義嗣也。誰敢奸君?有國,非吾節也。札雖不才,願附于子臧,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
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于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于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竈,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余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今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
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匄曰:「余弟不欲住,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于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衛北宮括不書于向,書于伐秦,攝也。
秦伯問于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于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于晉而復之。
衛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鴻于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大師歌《巧言》之卒章。大師辭,師曹請為之。初,公有嬖妾,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蒯懼,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並帑于戚而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如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子伯、子皮與孫子盟于丘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請于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于河澤,鄄人執之。
初,尹公佗學射于庚公差,庚公差學射于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子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
公使厚成叔弔于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
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余不說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相之,以聽命于諸侯。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衛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
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為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于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師曠侍于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秋,楚子為庸浦之役故,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為不能而弗儆。吳人自皋舟之隘要而擊之,楚人不能相救,吳人敗之,獲楚公子宜穀。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
晉侯問衛故于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于戚,謀定衛也。
范宣子假羽毛于齊而弗歸,齊人始貳。
楚子囊還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城郢。君子謂:「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衛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于周,萬民所望。』忠也。」
左傳 襄公十四年
左傳
(春秋魯)左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