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卷三十三

  烏程嚴可均校輯

  蕭望之

  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居茂陵。昭帝末以射策甲科為郎。署小宛東門候。免歸為郡吏。始元中除御史大夫屬。地節中察廉為大行治禮丞。拜謁者。遷諫大夫丞相司直。出為平原太守。元康初徵為少府。尋為左馮翊。神爵初遷大鴻臚。尋代丙吉為御史大夫。五鳳初貶為太子太傅。黃龍初拜前將軍。受遺。元帝初兼光祿勳。為弘恭石顯所陷。免為庶人。尋賜爵關內侯。復被收。飲鴆自殺。

  蕭望之   一

  上疏請選諫官

  陛下哀愍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諫官以補郡吏。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朝無爭臣。則不知過。過無[過無之過當作國]達士。則不聞善。愿陛下選明經術溫故知新通於幾微謀慮之士。以為內臣。與參政事。諸侯聞之。則知國家納諫憂政。亡有闕遺。若此不怠。成康之道。其庶幾乎。外郡不治。豈足憂哉。(漢書蕭望之傳。望之為平原太守。上疏書聞。徵入守少府。)

  建白宜罷中書宦官

  尚書。百官之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漢書石顯傳。初元中。前將軍蕭望之、及光祿大夫周堪、宗正劉更生皆給事中。望之領尚書事。知顯專權邪辟。建白以為。)

  劾奏趙廣漢

  廣漢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節傷化。不道。(漢書趙廣漢傳。廣漢自將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收奴婢十餘人去。責以殺婢事。丞相魏相上書自陳。司直蕭望之劾奏。)

  奏駁耿壽昌增海租及近糴計

  故御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子民。魚迺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萬事盡然。今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穀。築倉治船。費直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壽昌習于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漢書食貨志。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五鳳中奏糴三輔等郡穀。以省關東漕卒。又白增海租三倍。御史大夫蕭望之奏云云。上不聽。)

  奏言三公非其人

  百姓或乏困。盜賊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任職。三公非其人。則三光為之不明。今首歲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漢書蕭望之傳。丞相丙吉年老。上重焉。望之又奏言云云。上以望之意輕丞相。乃下侍中等詰問望之。)

  馮奉世封爵議

  奉世奉使有指。而擅矯制違命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奉世不宜受封。(漢書奉世傳。奉世以衛候持節送大宛諸國客至伊修城以節諭告諸國王。因發其兵進擊莎車。莎車王自殺。傳首長安上甚說。下議封奉世。少府蕭望之獨以云云。上善望之議。)

  蕭望之   二

  駁張敞人穀贖罪議

  民函陰陽之氣。有仁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堯桀之分。在於義利而已。道民不可慎也。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人情貧窮。父兄囚執。聞出財得以生活。為人子弟者。將不顧死亡之患。敗亂之行。以赴財利。求救親戚。一人得生。十人以喪。如此。伯夷之行壞。公綽之名滅。政教壹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復。古者藏財於民。(財字從漢紀補。)不足則取。有餘則予。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上惠下也。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今有西邊之役。民失作業。雖戶賦口斂。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百姓莫以為非。以死救生。恐未可也。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漢書蕭望之傳。京兆尹張敞上書。願令諸有罪得以差入穀此八郡贖罪。事下有司。望之與少府李彊議。又見荀悅漢紀。又見蓺文類聚五十四。)

  對兩府難問入穀贖罪議

  先帝聖德。賢良在位。作憲垂法。為無窮之規。永惟邊竟之不贍。故金布令甲白。邊郡數被兵。離饑寒。夭絕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給其費。固為軍旅卒暴之事也。聞天漢四年。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一等。豪強吏民。請奪假貸。至為盜賊以贖罪。其後姦邪橫暴。群盜並起。至攻城邑。殺郡守。充滿山谷。吏不能禁。明詔遣繡衣使者以興兵擊之。誅者過半。然後衰止。愚以為此使死罪贖之敗也。故曰不便。(漢書蕭望之傳。)

  烏孫元貴靡尚少主議

  烏孫絕域。信其美言。萬里結婚。非長策也。(漢書蕭望之傳。又西域傳下作烏孫絕域。變故難保。不可許。)

  蕭望之   三

  烏孫持兩端。亡堅約。其效可見。前少主在烏孫四十餘年。恩愛不親密。邊境未以安。此已事之驗也。今少主以元貴靡不得立而還。信無負於四夷。此中國之大福也。少主不止。繇役將興。其原起此。(漢書蕭望之傳。又見西域傳下。小異。)

  對詔問因亂滅匈奴議

  春秋。晉士亡帥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于慕化鄉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問。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漢書蕭望之傳。五鳳中。匈奴大亂。議者多日。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遣問望之計策。望之對云云。上從其議。)

  單于朝儀議

  單于非正朔所加。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外夷稽首稱藩。中國讓而不臣。此則羈縻之誼。謙亨之福也。書曰。戎狄荒服。言其來荒忽亡常。如使匈奴後嗣卒有烏竄鼠伏。闕於朝亨。不為畔臣。信讓行乎蠻貉。福祚流于亡窮。萬世之長策也。(漢書蕭望之傳。)

  戎狄荒服。言其來服荒忽無常。時至時去。宜待以客禮。讓而不臣如其後嗣 逃竄伏。使於中國不為叛臣。(漢書匈奴傳贊。 案。此約文與本傳小異。故並錄之。)

  蕭望之 蕭育   四

  雨雹對

  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卒逐昭公。鄉使魯君察於天變。宜亡此害。今陛下以聖德居位。思政求賢。堯舜之用心也。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埶之所致也。附技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唯明主躬萬機。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與參政謀。令公卿大臣朝見奏事。明陳其職。以考功能。如是。則庶事理。公道立。姦邪塞私權廢矣。(漢書蕭望之傳。地節三年夏。京師雨雹。望之因是上疏。願陳災異下少府宋畸問狀望之對以為。)

  蕭育

  育字次君望之子。宣帝時為太子庶子。元帝即位為郎。病免。後為御史。除大將軍功曹。遷謁者使匈奴副校尉。後為茂陵令。拜司隸校尉。免。復為中郎將。使匈奴。歷冀州青州兩部刺史、長水校尉、泰山太守、大鴻臚、右扶風。免。哀帝時拜南郡太守。病去官。起為光祿大夫執金吾。

  奏封事薦馮野王

  野王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並。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漢書馮奉世附傳。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 案。朔方即冀州。又案。王章薦馮野王封事。未三語與此同。)

  金安上

  安上字子侯。秺侯日磾弟倫之子。宣帝時為侍中。賜爵關內侯。進封都成侯。遷建章衛尉。謚曰敬侯。

  上書言昌邑王賀

  賀。天之所棄。陛下至仁。復封為列侯。賀囂頑放廢之人。不宜得奉宗廟朝聘之禮。(漢書武五子昌邑王傳。侍中衛尉金安上上書言。奏可。)

  柯

  柯。史不著其姓。宣帝時為揚州刺史。

  奏昌邑王賀罪

  賀與故太守卒史孫萬世交通。萬世問賀。前見廢時。何不堅守毋出宮斬大將軍。而聽人奪璽綬乎。賀曰。然。失之。萬世又以賀且王豫章。不久為列侯。賀曰。且然。非所宜言。(漢書武五子昌邑王傳。元康三年。封賀為海昏侯後數年。揚州刺史柯奏云云。制曰。削戶三千。)

  金安上 揚州刺史柯 豫章太守廖 鄭吉 五

  廖

  廖。史不著其姓。宣帝時為豫章太守。

  奏絕昌邑王後

  舜封象於有鼻。死不為置後。以為暴亂之人。不宜為太祖。海 侯賀死。上當為後者子充國。充國死。復上弟奉親。奉親復死。是天絕之也。陛下聖仁。於賀甚厚雖舜於象。無以加也。宜以禮絕賀。以奉天意。願下有司議。(漢書武五子傳。賀薨。豫章太守廖奏言。)

  鄭吉

  吉會稽山陰人。初為郎。地節中以侍郎田渠黎。破車師。遷衛司馬。護鄯善以西南道。神爵中降日逐。并護車師以西北道。於是始置都護西域騎都尉。封安遠侯卒。謚曰繆侯。

  上書請益車師田卒

  車師去渠黎千餘里。間以河山。北近匈奴。漢兵在渠黎者。埶不能相救。願益田卒。(漢書西域傳下。)

  辛武賢

  武賢狄道人。元康中為酒泉太守神爵初拜破羌將軍。羌軍還。歸酒泉。後復為破羌將軍。

  奏擊罕幵

  郡兵皆屯備南山。北邊空虛。埶不可久。或曰至秋冬迺進兵。此虜在境外之冊。今虜朝夕為寇。土地寒苦。漢馬不能冬。屯兵在武威、張掖、酒泉萬騎以上。皆多羸瘦。可益馬食。以七月上旬齎三十日糧。分兵並張掖酒泉合擊罕幵在鮮水上者。虜以畜產為命。今皆離散兵即分出。雖不能盡誅。亶奪其畜產。虜其妻子。復引兵還。冬復擊之。大兵仍出。虜必震壞。(漢書趙充國傳。酒泉太守辛武賢奏言。天子下其書充國。令與校尉以下知羌事者博議。)

  辛武賢 辛慶忌   六

  辛慶忌

  慶忌字子真。武賢子。宣帝時為右校丞。屯烏孫赤谷城。拜侍郎。遷校尉。屯焉耆國。還為謁者。元帝初補金城長史。舉茂材。遷郎中。轉校尉。遷張掖太守。徙酒泉太守。成帝初徵為光祿大夫。遷左曹中郎將。至執金吾。左遷酒泉太守復徵為光祿大夫執金吾。左遷雲中太守徵為光祿勳。拜右將軍諸吏散騎給事中。徙左將軍。元延初卒官。

  上書理劉輔

  臣聞明主垂寬容之聽。崇諫爭之官。廣開忠直之路。不罪狂狷之言。然後百僚在位。竭忠盡謀。不懼後患。朝廷無諂諛之士。元首無失道之愆。竊見諫大夫劉輔。前以縣令求見。擢為諫大夫。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故得拔至於此。旬日之間。收下祕獄。臣等愚以為輔幸得託公族之親。在諫臣之列。新從下土來。未知朝廷體。獨觸忌諱。不足深過。小罪宜隱忍而已。如有大惡。宜暴治理官。與眾共之。昔趙簡子殺其大夫鳴犢。孔子臨河而還。今天心未豫。災異屢降。水旱迭臻。方當降寬廣問褎直盡下之時也。而行慘急之誅於諫爭之臣。震驚群下。失忠直心。假令輔不坐直言。所坐不著。天下不可戶曉。同姓近臣。本以言顯。其於治親養忠之義。誠不宜齒囚於掖庭獄。公卿以下。見陛下進作輔亟。而折傷之暴。人有懼心。精銳銷耎。莫敢盡節正言。非所以昭有虞之聽。廣德美之風也。臣等竊深傷之。唯陛下留神省察。(漢書劉輔傳。成帝欲立趙倢予為皇后。輔上書。擊掖庭秘獄。左將軍辛慶忌右將軍廉褎光祿大夫師丹大中大夫谷永俱上書。)

  韋玄成

  玄成字少翁。魯國鄒人。丞相賢之少子。為諫大夫。遷大河都尉。襲爵扶陽侯。拜河南(表作河內。)太守。神爵未徵為未央衛尉。五鳳中遷太常。坐揚惲免。起為淮南王中尉。元帝即位。進少府。遷太子太傅。永光初拜御史大夫。代于定國為丞相。建昭三年卒。謚曰共侯。)

  辛慶忌 韋玄成   七

  劾劉更生

  更生前為九卿。坐與望之堪謀排車騎將軍高許史氏侍中者。毀離親戚。欲退去之。而獨專權。為臣不忠。幸不伏誅。復蒙恩徵用。不悔前過。而教令人言變事。誣罔不道。(漢書楚元王交附傳。更生使外親上變事。逮擊獄。下太傅韋玄成諫大夫貢禹與廷尉雜考。劾更生。)

  奏發陳咸朱雲事

  咸宿衛執法之臣。幸得進見。漏泄所聞。以私語雲。為定奏草。欲令自下治。後知雲亡命罪人。而與交通。雲以故不得上。(漢書朱雲傳。 案。顏師古以上字屬下文誤。)

  罷郡國廟議

  臣聞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於心也。故惟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立廟京師之居。躬親承事。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尊親之大義。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詩云。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義。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王不祭於下土諸侯。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復修。(漢書韋賢傳。永光四年。詔先議罷郡國廟。丞相玄成御史大夫鄭弘太子太傅嚴彭祖、少府歐陽地餘、諫大夫尹更始等七十人皆曰云云。奏可。)

  毀廟議

  禮。王者始受命。諸侯始封之君。皆為太祖。以下五廟而迭毀。毀廟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壹禘壹祫也。祫祭者。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父為昭。子為穆。孫復為昭。古之正禮也。祭義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為立廟。親盡也。立親廟四。親親也。親盡而迭毀。親疏之殺。示有終也。周之所以七廟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廟不毀。與親廟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當親盡而毀。成王成二聖之業。制禮作樂。功德茂盛。廟猶不世。以行為謚而已。禮。廟在大門之內。不敢遠親也。臣愚以為高帝受命定天下。宜為帝者太祖之廟。世世不毀。承後屬盡者宜毀。今宗廟異處。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廟。而序昭穆如禮。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廟皆親盡宜毀。皇考廟親未盡如故。(漢書韋賢傳。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議。)

  韋玄成   八

  毀廟遷主議

  祖宗之廟。世世不毀。繼祖以下。五廟而迭毀。今高皇帝為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景皇帝為昭。孝武皇帝為穆。孝昭皇帝與孝宣皇帝俱為昭。皇考廟親未盡。太上孝惠廟皆親盡宜毀。太上廟主宜瘞園。孝惠皇帝為穆方。遷於太祖廟。寢園皆無復修。(漢書韋賢傳。玄成等奏。奏可。)

  復言罷文昭太后寢祠園

  古者制禮。別尊卑貴賤。國君之母。非適不得配食。則薦於寢。身沒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建祖宗。定迭毀。序昭穆。大禮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祠園。宜如禮勿復修。(漢書韋賢傳。明年玄成復言。奏可。)

  侍郎章

  章。史不著其姓。宣帝時為侍郎。

  上疏言宜聽韋玄成讓襲爵

  聖王貴以禮讓為國。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漢書韋賢傳。玄成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大鴻臚奏狀。玄成友人侍郎章亦上疏言。)

  戴長樂

  長樂。神爵初為太僕。五鳳坐事免為庶人。

  侍郎章 戴長樂   九

  上疏告楊惲罪

  高昌車 入北掖門。惲語富平侯張延壽曰。聞前有 車抵殿門。門關折。馬死。而昭帝崩。今復如此。天時非人力也。左馮翊韓延壽有罪下獄。惲上書訟延壽。郎中丘常謂惲曰。聞君侯訟韓馮翊。當得活乎。惲曰。事何容易。脛脛者未必全也。我不能自保。真人所謂鼠不容穴銜寠數者也。又中書謁者令宣持單于使者語。視諸將軍中朝二千石。惲曰。冒頓單于得漢美食好物。謂之殠惡。單于不來明甚。惲上觀西閣上書人。指桀紂書謂樂昌侯王武曰。天子過此一二。問其過。可以得師矣。書人有堯舜禹。湯不稱而舉現桀紂。惲聞匈奴降者道單于見殺。惲曰。得不肖君。大臣為書善計不用。自令身無處所。若秦時。但任小臣。誅殺忠良。竟以滅亡。令親任大臣。即至今耳。古與今如一丘之貉。惲妄引亡國。以誹謗當世。無人臣禮。又語長樂曰。正月以來天陰不雨。此春秋所記。夏侯君所言。行必不至河東矣。以主上為戲。語允[允當作尤]悖逆絕理。(漢書楊敞傳。)

  王生

  生。宣帝時為太子庶子。(案龔遂傳。亦有王生。由勃海議曹入為水衡丞。與此同時。未審即其人否也。)

  與蓋寬饒書

  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彊禦。故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權。尊官厚祿。己施於君矣。君宜夙夜惟思當世之務。奉法宣化。憂勞天下。雖日有益。月有功。猶未足以稱職而報恩也。自古之治。三王之術。各有制度。今君不務循職而已。迺欲以太古久遠之事。匡拂天子。數進不用難聽之語。以摩切左右。非所以揚令名全壽命者也。方今用事之人。皆明習法令。言足以飾君之辭。文足以成君之過。君不為蘧氏之高蹤。而慕子胥之末行。用不訾之軀。臨不測之險。竊為君痛之。夫君子直而不挺。曲而不拙。大雅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唯裁省覽。(漢書蓋寬饒傳。)

  王生 蓋寬饒 鄭昌  十

  蓋寬饒

  寬饒字次公。魏郡人。初為郡文學。以孝廉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遷諫大夫。行郎中戶將事。左遷衛司馬。拜太中大夫。擢為司隸校尉。神爵二年。以秦[秦當作奏]事忤旨自殺。

  奏封事

  方今聖道 廢。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

  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若四時之運。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則不居其位。(漢書蓋寬饒傳。是時上方用刑法。信任中尚書宦官。寬饒奏封事。)

  鄭昌

  昌字次卿。泰山剛人。宣帝時為太原涿郡太守。入為諫大夫。

  請刪定律令疏

  聖主置諫爭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為治。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姦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聽怠。則廷平將招權而為亂首矣。(漢書刑法志。宣帝置廷平。時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宣帝未及修正。)

  上書理蓋寬饒

  臣聞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采。國有忠臣。姦邪為之不起。司隸校尉寬饒。居不求安。食不求飽。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託。職在司察。直道而行。多优少與。上書陳國事。有司劾以大辟。臣幸得從大夫之後。官以諫為名。不敢不言。(漢書蓋寬饒傳。諫大夫鄭昌。愍傷寬饒忠直憂國。以言事不當意。而為文吏所詆挫。上書頌寬饒云云。上不聽。)

  薛廣德

  廣德字長卿。沛郡相人。神爵中為博士。遷諫大夫。初元末。代貢禹為長信少府御史大夫。永光初以病免。

  鄭昌 薛廣德  延壽 十一

  上元帝書諫射獵

  竊見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鐘。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勞倦。願陛下亟反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漢書薛廣德傳。)

  延壽

  延壽一姓李。字子惠。南郡人。五鳳中為丞相司直。建昭初遷執金吾。歷衛尉。拜御史大夫。竟寍初卒。

  奏劾蕭望之

  侍中謁者良使丞制詔望之。望之再拜己。良與望之言。望之不起。因故下手。而謂御史曰。良禮不備。故事。丞相病。明日御史大夫輒問病。朝奏事會廷中。差居丞相後。丞相謝。大夫少進揖。今丞相數病。望之不問病。會廷中。與丞相均禮。時議事不合意。望之曰。侯年寍能父我邪。知御史有令。不得擅使。望之多使守史。自給車馬。之杜陵護視家事。少史冠法冠。為妻先引。又使買賣。私取附益凡十萬三千。案望之大臣。通經術。居九卿之右。本朝所仰。至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讓。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請逮捕擊治。(漢書蕭望之傳。)

  孫會宗

  會宗西河人。五鳳中為安定太守。坐楊惲事免官。

  與楊惲書

  大臣廢退。當闔門惶懼。為可憐之意。不當治產業。通賓客。有稱譽。(漢書楊敞傳。惲既失爵位。家居治產業。起室宅。以時自娛。歲餘。其友人孫會宗與惲書諫戒之。)

  歐陽地餘

  地餘。千乘人。歐陽生七世孫。世受尚書。宣帝時為太子屮庶子。後為博士。論石渠。元帝即位。進侍中中大夫。永光初為少府。

  戒子

  我死。官屬即送汝財物。慎毋受。汝九卿儒者子孫。以廉絜著。可以自成。(漢書儒林傳。)

  孫會宗 歐陳地餘 徐福  十二

  徐福

  福。茂陵人。宣帝時。以上疏為郎。

  上疏言霍氏

  霍氏太盛。陛下即厚愛之。宜以時抑制。無使至亡。(漢書霍光傳。茂陵徐生上疏言。書三上。輒報聞。其後霍氏誅滅。而告霍氏者皆封。人為徐生上書。上迺賜福帛十匹。後以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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