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程嚴可均校輯
韓信
信。淮陰人。仕項為郎中。亡歸漢。為連敖。遷治粟都尉。拜大將軍。漢四年立為齊王。五年更立為楚王。六年為高帝所執。封淮陰侯。十一年謀反。夷三族。有兵法三篇。
上尊號疏
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儗。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漢書高紀下。五年正月。諸侯上疏。)
韓信 蕭何 一
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又以辟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也。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漢書高紀下。)
蕭何
何。沛人。秦時為縣主吏掾郡卒史。高帝起兵。以為沛丞。及王漢中。以為丞相。漢五年即皇帝位。封酇侯。十一年拜相國。惠帝二年卒。謚曰文終侯。
令諸大夫
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史記高紀。呂公避仇。因家沛。沛中豪傑吏 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又見漢書高紀。)
天子所服議
丞相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漢書魏相傳。)
張良
良字子房。韓人。高帝起沛。拜為廄將。項梁以為韓司徒。漢六年封留侯。惠帝六年卒。謚曰文成侯。
遺項王書
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漢書張良傳。又見高紀。無王失職三字。)
又以齊反書遺項王
齊與趙欲并滅楚。(漢書張良傳。)
張良 二
按。小說有張良與四皓書。四皓荅張良書。謂出殷芸小說。其辭膚淺。非秦漢人語。殷芸梁人。亦未必收此。蓋近代人偽作也。今姑附于後。張良與四皓書云。良白。仰惟先生秉超世之殊操。身在六合之閒。志淩造化之表。但有大漢受命。禎靈顯集。神母告符。足以宅兆民之心。先生當此時。輝神爽乎雲霄。濯鳳翼于天漢。使九門之外。有非常之客。北闕之下。有神氣之賓。而淵遊仙隱。竊為先生不取也。良以頑薄。承乏忝官。所謂絕景不御。而駕服駑駘。方今元首。欽明文思。百揆之佐。立則延企。坐則引領。日昃而方丈百御。夜寢而閶闔不閉。垂皇極須日月以揚光。后土待嶽瀆以導滯。而當聖世。鸞鳳林棲。不翔乎太清。麒麟岳遁。不步于郊草。非所以寍八荒慰六合也。不及省侍。展布腹心。略寫至言。想望翻然。不倩其意。張良白。四皓荅書云。竄 幽藪。深谷是室。豈悟雲雨之使。奄然萃止。方今三章之命 。殷湯之廣澤。禮隆樂和。四海克諧。六律及于絲竹。和聲應于金石。飛鳥翔于紫闕。百獸出于九門。頑夫固陋。守彼巖穴。足未嘗踐閶闔目未曾見廊廟。野食于豊草之中。避暑于林木之下。望月晦然後知弓弩之須。誶伐木然後知斧柯之用。當秦項之艱難。力不能負干戈。攜手逃奔。避役山草。倚朽若立。循木似濟。遂羞青繩盜聲于晨雞。魚目竊價于隨珠。公侯應靈挺特。神父授策。蓋無幽而不明也。豈有烹鼎和味。而顧令菽麥廁方丈之御。被龍服袞。而欲使女蘿上紺綾之緒。恐滑泥以濁白水。颺塵以亂清風。是以承命傾筐聞寵若驚。謹因飛龍之使。以寫鴻蟬之音。乞守兔鹿之志。終其寄生之命也。
陳平 周勃 三
陳平
平。陳留陽武人。仕魏王咎為太僕。去從項王入關。賜爵卿。尋封信武君。拜都尉。去從高帝。仍拜都尉。典護軍。為亞將。尋拜護軍中尉。漢六年封戶牖侯。七年更封曲逆侯。高帝崩。為郎中令。惠帝六年為左丞相。高后元年徙右丞相。文帝即位。復為左丞相。二年卒。謚曰獄侯。
奏議定列侯功次
丞相臣平言。謹與絳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漢書高后紀。二年。詔差次列侯功。其與列侯議定奏之。丞相臣平云云。奏可。)
上代王即位議
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漢書文紀。閏月己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
奉詔除連坐法議
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使有罪不收。無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謹奉詔。盡除收律相坐法。(漢書刑志。孝文二年。詔議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如其故便。帝復曰。宜孰計之。平勃乃曰云云。)
周勃
勃。沛人。高帝起沛。以為中涓。賜爵五大夫。楚懷王拜為襄賁令。及入關。賜爵威武侯。尋拜將軍。封絳侯。遷太尉。進相國。歷惠帝至高后時並為太尉。文帝即位。以為右丞相。後謝歸。及陳平卒。復為丞相。免就國。卒。謚曰武侯。
入北軍行令軍中
為呂氏右襢。為劉氏左襢。(史記呂后紀。)
為仍用連坐法議
父母妻子同產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漢書刑法志。孝文二年。詔議除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
酈食其
食其。陳留高陽人。秦時為里監門。高帝下陳留。以為廣野君。漢四年為齊王田廣所烹。
踵軍門上謁
高陽賤民酈食其。竊聞沛公暴露將兵。助楚討不義。敬勞從者。願得望見。口畫天下便事。(史記。)
酈食其 婁敬 四
請說齊王
臣聞之。知天之天者王事可成。不知天之天者王事不可成。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夫敖倉。天下轉輸久矣。臣聞其下乃有藏粟甚多。楚人拔滎陽。不堅守敖倉。迺引而東。令適卒分守成皋。此乃天所以資漢。方今楚易取。而漢反卻。自奪便。臣竊以為過矣。且兩雄不俱立。楚漢久相持不決。百姓騷動。海內搖蕩。農夫釋耒。紅女下機。天下之心。未有所定也。願足下急復進兵。收取滎陽。據敖庾之粟。塞成皋之險。杜太行之道。距飛狐之口。守白馬之津。以示諸侯形制之勢。則天下知所歸矣。方今燕趙已定。唯齊未下。今田廣據千里之齊。田閒將二十萬眾軍於歷城。諸田宗彊。負海岱。阻河濟。南近楚。齊人多變詐。足下雖遺數十萬師。未可以歲月破也。臣請奉明詔說齊王。使為漢而稱東藩。(漢書酈食其傳。)
婁敬
敬。齊人。漢五年以褐衣見。賜姓劉。拜郎中。號奉春君。七年。平城圍解。封關內侯。號建信侯。
上書諫高祖
陛下取天下。不與成周同。而欲比隆成周。臣竊以為不侔。(晉書段灼傳。灼長假臨去上表。引戍卒婁敬上書諫。)
作丹書券與匈奴分土界
自海以南。冠蓋之士處焉。自海以北。豊強之士處焉。(北堂書鈔一百四引三軸故事。婁敬為高車使者。持節至匈奴。與其分土界。作丹書鐵券。 按。陳禹謨本作剛強。)
張蒼
蒼一作倉。陽武人。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漢。二年為常山守。三年為代相。尋徙相趙王張耳。及耳子敖封北平侯。遷為計相。以列侯居相府。十一年為淮南相。高后八年為御史大夫。文帝四年代灌嬰為丞相。後二年免。景帝五年卒。年百餘歲。謚曰文侯。
張蒼 五
奏論淮南王長罪
丞相臣張蒼、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所不當得。欲以有為。大夫但士伍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蕑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又佯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命(漢書為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無告。繫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漢書作獻璧帛。)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人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棄市。(漢書作長所犯不軌當棄市。)臣請論如法。(史記淮南王傳。又見漢書淮南傳。少百三十餘字。)
臣蒼、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史記淮南王傳。)
臣蒼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遣其子母從居。縣為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布告天下。(史記淮南王傳。)
奏駁公孫臣漢應土德議
漢乃水德之始。河決金堤。其符也。冬始[冬始之冬當作年]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史記卦禪書。)
張蒼 六
奏議除肉刑
肉刑所以禁姦。所由來者久矣。陛下下明詔。憐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於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謹議。請定律曰。諸當完者為城旦舂。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罪人獄已決。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其逃亡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歲而非禁錮者。如完為城旦舂歲數以勉。臣昧死請。(漢書刑法志。孝文即位十三年。齊大倉令 于公當刑詔獄。逮繫長安。其少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天子憐悲其意。遂下除肉刑。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言。制曰可。)
韓王信
信。故韓襄王孽孫。從高帝入漢中。拜韓太尉。漢二年立為韓王。從破項籍。都潁川。徙都晉陽。尋徙馬邑。降于匈奴。十一年。柴武擊斬之。
上書高帝
國被邊。匈奴數入。晉陽去塞遠。請治馬邑。(漢書韓王信傳。)
報柴武書
陛下擢僕起閭巷。南面稱孤。此僕之幸也。滎陽之事。僕不能死。囚於項籍。此一罪也。及寇攻馬邑。僕不能堅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今反為寇將兵。與將軍爭一旦之命。此三罪也。夫種蠡無一罪。身死亡。今僕有三罪於陛下。而欲求活於世。此伍子胥所以僨於吳也。今僕亡匿山谷閒。旦暮乞貣蠻夷。僕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視也。埶不可耳。(史記韓王信傳。漢書韓王信傳。漢使柴將軍擊之。遣信書。信報。)
韓王信 韓穨當 季布 陳武 七
韓穨當
穨當。信次子。生于穨當城。因以為名。孝文十六年從匈奴歸國。封弓高侯。景帝是平吳楚功最。卒謚曰壯。
遺膠西王書
奉詔誅不義。降者赦其罪。復故。不降者滅之。王何處。須以從事。(漢書吳王濞傳。)
季布
布。楚人。為項王將。高帝召拜郎中。孝惠時為中郎將。呂后以為河東守。文帝時召為御史大夫。未拜罷。令還郡。
寄書諫寶長君
吾聞曹丘生非長者。勿與通。(史記季布傳。漢書季布傳。)
陳武一作柴武
武一姓柴。秦時以將軍起薛。別救東阿。至霸上。漢六年封棘蒲侯。孝文後元年卒。謚曰剛侯。(按。高紀遇剛武侯。應劭音義云。武一姓柴。今據史記律書。合之史漢韓王信淮南長傳功臣侯表。知陳武即柴武。應劭說是也。)
遺韓王信書
陛下寬仁。諸侯雖有叛亡而復歸。(漢書作而後歸。)輒復故位號。不誅也。大王所知。今王以敗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歸。(史記韓王信傳。十一年春。復與胡騎入居參合。漢使柴將軍擊之。遺信書。又見漢書韓王信傳。)
議征南越朝鮮
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內屬為臣子。後且擁兵阻 。選蠕觀望。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復興兵。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內。宜及士民樂用。征討逆黨。以一封疆。(史記律書。孝文即位。將軍陳武等議。)
申屠嘉
嘉。梁人。從高帝為隊率。率遷都尉。惠帝時為淮陽守。文帝即位。賜爵關內侯。十六年為御史大夫。後二年代張蒼為丞相。封故安侯。景帝二年卒。謚曰節侯。
陳武 申屠嘉 陶青 八
奏議孝文為太宗廟
丞相臣嘉等言。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等議曰。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歲獻祖宗之廟。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史記文紀。漢書景紀。)
陶青
青。高帝末嗣父舍爵開封侯。文帝後二年為御史大夫。景帝二年代申屠嘉為丞相。七年免。中三年卒。謚曰夷侯。
劾奏 錯
吳王反逆亡道。欲危宗廟。天下所當共誅。今御史大夫錯議曰。兵數百萬。獨屬群臣。不可信。陛下不如自出臨兵。使錯居守。徐僮之旁吳所未下者。可以予吳。錯不稱陛下德信。欲疏群臣百姓。又欲以城邑予吳。亡臣子禮。大逆無道。錯當要斬。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臣請論如法。(漢書 錯傳。丞相青翟、中尉嘉、延尉歐劾奏錯云云。制曰可。 按。嚴青翟。孝武元狩五年代李蔡為丞相。今此事在孝景三年正月。其時丞相乃陶青也。各漢書本衍一翟字耳。)
薄昭
昭。吳人。文帝母薄太后之弟。元年拜車騎將軍。封軹侯。十年坐罪自殺。
薄昭 九
與淮南王長書
竊聞大王剛直而勇。慈惠而厚。貞信多斷。是天以聖人之資奉大王也。甚威。不可不察。今大王行不稱天資。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縣之實。甚厚。大王以未嘗與皇帝相見。求入朝見。未畢昆弟之歡。而殺列侯以自為名。皇帝不使吏與其閒。赦大王。甚厚。法二千石缺。輒言漢補。大王逐漢所置。而請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骫天下正法而許大王。甚厚。大王欲屬國為布衣。守冢真定。皇帝不許。使大王母失南面之尊。甚厚。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貢職。以稱皇帝之厚德。今迺輕言恣行以負謗於天下。甚非計也。夫大王以千里為宅居。以萬民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沬風雨。赴矢石。野戰攻城。身被創痍。以為子孫成萬世之業。艱難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艱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養犧牲。豊潔粢盛。奉祭祀。以無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屬國為布衣。甚過。且夫貪讓國土之名。輕廢先帝之業。不可以言孝。父為之基而不能守。不賢。不求守長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後父。不誼。數逆天子之令。不順。言節行以高兄。無禮。幸臣有罪。大者立斷。小者肉刑。不仁。貴布衣一劍之任。賤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學問大道。觸情妄行。不詳。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棄南面之位。奮諸賁之勇。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於大王之手明白。昔者周公誅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齊桓殺其弟以反國。秦始皇殺兩弟遷其母以安秦。頃王亡代高帝奪之國以便事。濟北舉兵。皇帝誅之以安漢。故周齊行之於古。秦漢用之於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國便事。而欲以親戚之意望於太上。不可得也。亡之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論皆有法。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今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諸從蠻夷來歸誼。及以亡名數自占者。內史縣令主。相欲委下吏。無與其禍。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漢繫大王邸。論相以下。為之柰何。夫墮父大業。退為布衣所哀。幸臣皆伏法而誅。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為大王不取也。宜急改操易行。上書謝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呂氏之世。未嘗忘死。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驕盈。行多不軌。追念罪過。恐懼。伏地待誅不敢起。皇帝聞之。必喜。大王昆弟歡欣於上。群臣皆得延壽於下。上下得宜。海內常安。願孰計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禍如發矢。不可追已。(漢書淮南厲王長傳。厲王歸國益恣。文帝重自切責之。時帝舅薄昭為將軍。尊重。上令昭予厲王書。諫數之。)
薄昭 張武 十
張武
武為代國郎中令。文帝即位。以受賕金錢不徙。十四年拜車騎將軍。屯渭北。軍罷。復故官。及葬霸陵。為復土將軍。
議止代王入嗣
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血京師。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史記文紀。陳平周勃使人迎代王。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張武等議。)
賈山
山。潁川人。初為潁陰侯灌嬰給事。文帝時屢上書言事。不用。
賈山 十一、十二、十三
至言
臣聞為人臣者。盡忠竭愚。以直諫主。不避死亡之誅者。臣山是也。臣不敢以久遠諭。願借秦以為諭。唯陛下少加意焉。夫布衣韋帶之士。修身於內。成名於外。而使後世不絕息。至秦則不然。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賦斂重數。百姓任罷。赭衣半道。群盜滿山。使天下之人。戴目而視。傾耳而聽。一夫大謼。天下嚮應者。陳勝是也。秦非徒如此也。起咸陽而西至雍。離宮三百。鐘鼓帷帳。不移而具。又為阿房之殿。殿高數十仞。東西五里。南北千步。從車羅騎。四馬騖馳。旌旗不撓。為宮室之麗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聚廬而託處焉。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策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為馳道之麗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邪徑而託足焉。死葬乎驪山。吏徒數十萬人。曠日十年。下徹三泉。合采金石。冶銅錮其內。漆塗其外。被以珠玉。飾以翡翠。中成觀游。上成山林。為葬薶之移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冢而託葬焉。秦以熊罷之力。虎狼之心。蠶食諸侯。并吞海內。而不篤禮義。故天殃已加矣。臣昧死以聞。願陛下少留意而詳擇其中。臣聞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而身危。不切直則不可以明道。故切直之言。明主所欲急聞。忠臣之所以蒙死而竭知也。地之磽者。雖有善種。不能生焉。江皋河瀕。雖有惡種。無不猥大。昔者夏商之季世。雖關龍逢箕子比干之賢。身死亡而道不用。文王之時。豪傑之士皆得竭其智。芻蕘採薪之人皆得盡其力。此周之所以興也。故地之美者善養禾。君之仁者善養士。雷霆之所擊。無不摧折者。萬均之所壓。無不糜滅者。今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埶重非特萬鈞也。開道而求諫。和顏色而受之。用其言而顯其身。士猶恐懼而不敢自盡。又迺況於縱欲恣行暴虐惡聞其過乎。震之以威。壓之以重。則雖有堯舜之智。孟賁之勇。豈有不摧折者哉。如此則人主不得聞其過失矣。弗聞則社稷危矣。古者聖王之制。史在前書過失。工誦箴諫。瞽誦詩諫。公卿比諫。士傳言諫過。庶人謗於道。商旅議於市。然後君得聞其過失也。聞其過失而改之。見義而從之。所以永有天下也。天子之尊。四海之內。其義莫不為臣。然而養三老於太學。親執醬而餽。執爵而酳。祝 在前。祝鯁在後。公卿奉杖。大夫進履。舉賢以自輔弼。求修正之士使直諫。故以天子之尊。尊養三老。視孝也。立輔弼之臣者。恐驕也。置直諫之士者。恐不得聞其過也。學問至於芻蕘者。求善無饜也。商人庶人誹謗已而改之。從善無不聽也。昔者秦政力并萬國。富有天下破六國以為郡縣。築長城以為關塞。秦地之固。大小之埶輕重之權。其與一家之富一夫之彊。胡可勝計也。然而兵破於陳涉。地奪於劉氏者。何也。秦王貪狼暴虐。殘賊天下。窮困萬民。以適其欲也。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餘財。民有餘力。而頌聲作。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養者。馳騁弋獵之娛。天下弗能供也。勞罷者不得休息。飢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無所告訴。人與与為怨。家與之為讎。故天下壞也。秦皇帝身在之時。天下已壞矣。而弗自知也。秦皇帝東巡狩至會稽。琅邪刻石著其功。自以為過堯舜統。縣石鑄鐘虡。篩土築阿房之宮。自以為萬世有天下也。古者聖王作謚。三四十世耳。雖堯、舜禹、湯、文、武絫世廣德。以為子孫基業。無過二三十世者也。秦皇帝曰。死而以謚法。是父子名號有時相襲也。以一至萬。則世世不相復也。故死而號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萬也。秦皇帝計其功德。度其後嗣世世無窮。然身死纔數月耳。天下四面而攻之。宗廟滅絕矣。秦皇帝居滅絕之中。而不自知者何也。天下莫敢告也。其所以莫敢告者何也。亡養老之義。亡輔弼之臣。亡進諫之士。縱恣行誅。退誹謗之人。殺直諫之士。是以道諛媮合苟容。比其德則賢於堯舜。課其功則賢於湯武。天下己潰而莫之告也。詩曰。匪言不能。胡此畏忌。聽言則對。讚言則退。此之謂也。又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寍。天下未常亡士也。然而文王獨言以寍者何也。文王好仁則仁興。得士而敬之則士用。用之有禮義。故不致其愛敬。則不能盡其心。不能盡其心。則不能盡其力。不能盡甚力。則不能成甚功。故古之賢君。於其臣也。尊其爵祿而親之。疾則臨視之亡數。死則往弔哭之。臨其小斂大斂。已棺塗而後為之服錫衰麻絰。而三臨其喪。未斂不飲酒食肉。未葬不舉樂。當宗廟之祭而死。為之廢樂。故古之君人者。於其臣也。可謂盡禮矣。服法服端容貌正顏色然後見之。故臣下莫敢不竭力盡死以報其上。功德立於後世。而令聞不忘也。今陛下念思祖考。術追厥功。圖所以昭光洪業休德。使天下舉賢良方正之士。天下皆訢訢焉曰。將興堯舜之道。三王之功矣。天下之士。莫不精白以承休德。今方正之士。皆在朝廷矣。又選其賢者。使為常侍諸吏。與之馳敺射獵。一日再三出。臣恐朝廷之解弛。百官之墮于事也。諸侯聞之。又必怠於政矣。陛下即位。親自勉以厚天下。損食膳。不聽樂。滅外徭衛卒。止歲貢。省廄馬以賦縣傳。去諸苑以賦農夫。出帛十萬餘匹以振貧民。禮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賜天下男子爵。大臣皆至公卿。發御府金賜大臣。宗族亡不被澤者。赦罪人。憐其亡髮賜之巾。憐其衣赭書其背父子兄弟相見也而賜之衣。平獄緩刑。天下莫不說喜。是以元年膏雨降。五穀登。此天之所以相陛下也。刑輕於它時而犯法者寡。衣食多於前年而盜賊少。此天下之所以順陛下也。臣聞山東吏布詔令。民雖老羸癃疾。扶杖而往聽之。願少須臾母死。思見德化之成也。今功業方就。名聞方昭。四方鄉風。今從豪俊之臣。方正之士。直與之日日獵射。擊兔伐狐。以傷大業。絕天下之望。臣竊悼之。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臣不勝大願。願少衰射獵。以夏歲二月定明堂。造太學。修先王之道。風行俗成。萬世之基定。然後唯陛下所幸耳。古者大臣不媟。故君子不常見其齊嚴之色肅敬之容。大臣不得與寡游。方正修絜之士不得從射獵。使皆務其方以高其節。則群臣莫敢不正身修行。盡心以稱大禮。如此。則陛下之道尊敬。功業施於四海。垂於萬世子孫矣。誠不如此。則行日壞而榮日滅矣。夫士修之於家。而壞之于天子之廷。臣竊愍之。陛下與眾臣宴游。與大臣方正朝廷論議。夫游不失樂。朝不失禮。議不失計。軌事之大者也。(漢書賈山傳。孝文時言治亂之道。借秦為諭。名曰至言。)
對詰諫除盜鑄錢令
錢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漢書賈山傳。其後文帝除盜鑄錢令山復上書諫。以為變先帝法非是。章下詰責對已為。)
全漢文卷十四
全漢文
(清)嚴可均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