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誓
《说文》曰:誓,约束也。
《尚书□甘誓》曰: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龚行天之罚。左弗攻于左,汝弗龚命。(左军左之主射攻治之其职也。)右弗攻于右,汝弗龚命。御非其马之正,汝弗龚命。(三者有失皆不奉我命也。)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天子亲又载社主谓之社,土不用命则戮于社也。)予则孥戮汝!”
又《泰誓》曰:王乃徇师而誓,曰:“鸣呼!西土有众,咸听朕言!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虽有周亲,不如仁人。”
《周礼□司盟》曰:掌盟载之法。(载盟辞也。)凡邦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贰之者,写副当以授六官之也。)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左传》曰:陈五父如郑莅盟。歃如忘。薛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
又曰:庄公许孟任以为夫人,割臂以盟。
又曰: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於天下,臣之罪多矣。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子犯,重耳舅氏。言与舅氏同心之盟,如此白水也。)投其璧於河。
又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祚国。”
又曰:宁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牧圉?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後不贰。
又曰: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马前,曰:“无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玄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而起之曰:“寡君使玄以病告,曰:弊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弊,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惟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玄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楚不诈宋,宋不备楚也。)
又曰:晋士燮会楚公子罢、许偃,盟于宋西门之外,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也。
又曰:秋七月,盟于亳。范宣子曰:“不慎,必失诸侯。”乃盟,载曰:“凡我同盟,无蕴年,(蕴积年而不分定。)无壅利,无奸保,无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也。
又曰:郑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言其不能久也。裨谌,郑大夫也。)《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
又曰: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矣。”(以子路信诚,故得与相要誓而不须盟也。子路即季路。)使子路,子路辞。季康子使冉有谓之曰:“千乘之国,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
《公羊传》曰:庄公会齐侯,盟于柯。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庄公曰:“诺。”於是会桓公。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管子进曰:“君何求?”曹子曰:“城坏压境,(齐数侵取鲁邑,以喻侵近。)君不图欤?”“愿请汶阳之田。”管仲顾曰:“君其许诺。”桓公曰:“诺已盟。”曹子剽剑而去之。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也。
《梁传□僖公》曰: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牍书加於牲上,曰:“毋忄水,毋讫(讫,止。)籴,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又《成公》曰:溴梁之会,诸侯失政。诸侯会,而曰大夫盟,政在大夫也。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
《三礼图》曰:方盟,木方四尺,设六色;东青西白,南赤北黑,上玄下黄。设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方盟者,上下四方之神明,天之司盟。
《史记》曰:吴起东出卫郭门,与其毋别,啮指而盟:起不为卿相,不复入卫也。
又曰: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於楚。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於平原君曰:“遂愿备员而行。”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若锥处囊中,其末立见。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於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尔使早处囊中,必颍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平原君与楚合从,言其利害,日出而言,日中不决。遂按剑而前曰:“从之利害,两言而决耳。今日出而言,日中不决,何也?”楚王叱曰:“胡不下?”遂按剑而前曰:“今十步之中,王不得恃楚国之众,王之命悬於遂。今楚地五千里,持戟百万,此霸王资。白起,小竖子耳,率数万之众,一战而举鄢、郢,再战而烧夷陵,三战而辱王之先人。此百世之怨也。”楚王曰:“谨奉社稷以从。”遂奉铜盘北面跪进之,从定於殿上。遂招堂下十九人曰:“公等碌碌,因人成事者也。”
《汉书》曰:王陵为右丞相。惠帝崩,高后欲立诸吕为王,问陵。陵曰:“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今王诸吕,非约也。”
《东观汉记》曰:隗嚣,字季孟,天水人也。以王莽篡逆,复汉之祚,乃立高祖,太宗之庙,称臣执事,史奉璧而告。祝毕,有司穿坎於庭,割牲而盟。
《魏志》曰:臧洪,字子原,广陵射阳人也。张邈起兵,请洪与计事。又致之於刘兖州公山、孔豫州公绪,乃设坛场,方共盟誓,诸州郡更相让,乃共推洪。洪乃升坛操盘血而盟。
《晋中兴书》曰:苻洪第三子健,阴图关中,阳使其徒种麦,示无西意。有微知其计,不肯耕种者,健杀之。後十馀日,师众西行,到孟津,作浮桥渡河。使弟雄步骑五千人入潼关,兄子青轵关入河东,誓曰:“若事不捷,汝死河北,我死河南,为鬼无相见也。”
又曰:王羲之为会稽内史,慨然称疾去郡,於父母墓前自誓曰:“维永和十一年二月九日,小子羲之敢昭告尊灵。羲之不天,夙遭闵凶,不遂过庭之训。母兄鞠育,得渐庶几,遂因人之力,蒙国宠荣。进无忠孝之节,退违圣贤量力之义。将忧及宗祠,岂在微身!是用寤寐永叹,若坠渊谷。”羲之既去官,与东士人士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与道士许玄度共修服食,采求药石,不远千里。朝廷以其誓苦,亦不复徵。
又曰:祖逖说中宗以扫平中原,於是以逖为前锋都督、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给布三千匹。逖乃迳北渡江,中流誓曰:“祖逖不清中原而复济者,如此江!”
萧子显《齐书》曰:王敬则为暨阳令。县有一部劫逃柴山中为民患,敬则遣人致意劫师,悉可出首,当先申论。治下庙神甚酷烈,百姓畏之,敬则引神为誓,必不相负。劫师既出,敬则於庙中设酒会,於坐收缚之,曰:“吾先启神,若负誓,还神十牛。今不得违誓。”即杀十牛,并斩诸贼,百姓悦之。
《汉书春秋》曰:梁皇后崩,桓帝独呼小黄门唐衡至北户,如厕,问左右梁冀不相得者皆谁?衡对曰:“单起、左前诣河南尹不疑,礼敬小简,不疑收其兄弟送雒阳狱。”於是,帝与入室定谋,啮超臂出血以为盟,乃诛梁冀。
《高士传》曰:胡昭。初,晋宣帝为布衣时,与昭有旧。昭同郡周士等谋害帝,昭闻而步险,邀士於济、渑之间,止士,士不肯。昭泣以示诚,士感义乃止。昭斫枣树共士盟而别,昭虽有阴德於帝,口终不言,时人莫知。
《华阳国志》曰:昭王时,有一虎伤害千馀人,昭王乃募有能杀虎者赏。时巴夷廖仲作白竹之弩,乃射杀虎。昭王刻石盟,要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锺。”夷人安之。
《晏子春秋》曰:崔杼杀庄公,盟於国者,戟钩其颈,剑承其心。晏子不与盟,而出,上车。其仆将驰,晏子抚其手曰:“鹿生於山,命悬於厨,命有所悬矣。”成节而去。
《黄庭经》曰:黄庭为不死之道,受者斋九日,或七日,或三日,然後授之者为师。受者奉焉,结盟立誓,期以勿泄。古者,盟用玄□之锦九十尺,今简凤文之罗四十尺。
《竹林七贤论》曰:刘伶常病酒,渴求酒於其妻,妻捐酒毁器泣而谏曰:“君酒过,非摄生之道也,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酒当礼於鬼神,自誓以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妻敬闻命,供酒肉於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而已复醉矣。
《孙卿子》曰:盟诅不及五帝,誓诰不及三王,交质不及五伯。(《谷梁》二傅:交质不及二伯。)
《淮南子》曰:胡人弹骨,(胡人之盟约,置酒人头骨中,饮以相咀也。)越人锲臂,中国唼盟,所由名异,其於信一也。
质
《左传》曰: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贾逵曰:卿,士也。有事者六卿也。)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王子狐,周平王之子。郑子忽,郑庄公太子忽也。)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夏,郑祭仲帅师取温之麦。(温,周地也,苏氏邑也。)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又曰: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贾逵曰:临哭也,巷出车陈於巷街,示虽困不降,必欲战也。)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陴,城堞也。)楚子退师,郑人修城,进复围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於达路。(皇门,郑城门也。)郑伯肉袒牵羊以逆,曰:“孤不天,(不为天所佑也。)不能事君,使君怀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听。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惟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惟命。若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君之惠也,孤之愿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左右曰:“不可,得国无赦。”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人矣,庸可冀乎?”退三十里而许之平。潘入盟,子良出质。(潘,楚大夫师叔守也。子良,郑公子也。)
《梁》曰:晋大夫败齐师于鞍。郄克曰:“与我纪侯之,(,齐襄灭纪所得邑。)且以萧同叔子为质。”
《史记》曰:越王勾践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镇抚国家,亲百姓,蠡不如种。”於是举政属种,而使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於吴也。
又曰:蔡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善裘二,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弗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於楚三年。蔡侯知之,献其裘,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夏,晋灭沈,楚怒,攻蔡。昭侯使其子为质於吴,谋共伐楚。後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
又曰:张仪说楚王曰:“大王诚能听臣,臣请使秦太子入质於楚,秦女为大王箕帚之妾,效万里之都以为汤沐之邑。”
《战国策》曰:濮阳人吕不韦贾於邯郸,见秦质子异人,谓其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主定国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馀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後。愿往事之。”太子异人质于赵,处於聊城,故往说之。
又曰:楚襄王太子之时为质。王崩,太子辞归,齐王曰:“与我东地五百里,则子得归。”太子入,致命曰:“敬献地五百里。”齐王归楚太子。太子归,即位为王。齐使车五十乘来取东地於楚,王朝群臣曰:“寡人之得来及主坟墓、复群臣、归社稷,以东地五百里许齐。齐今求地,为之奈何?”上柱国子良曰:“王不可不与也。王身出玉声,许强万乘之齐,而弗与,则不复信,不可以约结诸侯。”
又曰:楚王死,太子在齐质,苏秦谓薛公曰:“君不如留楚太子以市其下东国。”薛公曰:君不如不我留太子,郢中立王。”苏秦曰:“不然!郢中立王,君因谓其新王曰:与我下东国,吾为王杀太子;不然,则吾将与三国共立之。然则下东国必可得矣。”
又曰: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赵氏求救於齐,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强谏。太后谓左右言:“有复令长安君为质,老妇必唾其面!”左师触龙言曰:“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与之重器,不令有功於国。若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於赵?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太后曰:“诺!”於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於齐,齐兵乃出也。
《东观汉记》曰:隗嚣负陇城之固,纳王玄之说,虽遣子春卿入质,犹持两端。世祖於是稍黜其礼,正君臣之义。
《晋中兴书》曰:诸葛诞叛,遣子靓入质於吴。吴亡,入洛,自以父诞为太祖所斩,誓不见太祖。叔母琅琊武王妃,靓之姊也。帝後因靓在姊间,往就见焉。靓逃于厕,帝又逼之,靓流涕曰:“臣不能漆身吞炭,复睹圣颜!”
《燕丹子》曰: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白头、马生角,乃可。”丹仰天而叹,乌即白头,马为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造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也。
卷四百八十 人事部一百二十一
太平御览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