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八十二

  神宗皇帝

  审官西院

  熙宁三年五月丁巳[1],诏:『国家以西枢内辅赞翌,本兵任为重矣[2]。而狃于旧制,自右职升朝以上,必兼择而除授之,是以三公府而亲有司之为,非所以遇朕股肱之意也。今使臣增员至众,非张官置吏以总其事,则不足以一文武之法,而砺中外之才。宜以审官东院别置审官西院,差知院官两员,专领閤门祗侯以上至诸司使磨勘常程差遣。命右谏议大夫、天章閤待制齐恢为知院,兵部郎中韩缜同知;以太常礼院治所为审官西院,其礼院归太常寺置局。』先是,上论及大使臣磨勘及常程差遣,欲付之三班,王安石与韩绛以为不如置审官西院付之,上即令置,然未尝与枢密院议也。及文彦博等对,乃言其不便,曰:『屡与大使臣因遣差相见,尚患不知其人。付之审官,则愈不知缓急,难为选择矣[3]!』上曰:『欲知之,不在数见。』彦博退,上语及西院事,安石曰:『枢密院止是五代分置。』曾公亮曰:『欲分宰相权尔。』上曰:『前代乱,岂缘不分枢密院乎?』安石曰:『纲纪修,视听不蔽,则人主权自然归一。不然,则枢密亦能专权,如史洪肇之徒是也。五代用武,故政出枢密,宰相备位而已,非治法也。』故降是诏。议者谓韩绛及安石协谋欲沮彦博,且夺其权,因建此议。然先时大使臣遣差皆属枢密院,无先后名次,时人亦颇患其不平也。

  六月丁丑[4],诏:『枢密院逐季进纳使相以下至閤门祗侯以上姓名差遣班簿一册,今后依此。诸司使以下至閤门祗侯以上,并内常侍以上诸司使姓名差遣,逐季合进班簿,令西院抄写进纳。使相及正任横行内臣、昭宣使以上及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姓名差遣,逐季合进班簿。今枢密院抄写进纳,应臣僚奏举大使臣奏状,令通进银台司依逐项发放,举路分都监、知州军以上使臣送枢密院,本院依前项指挥先付吏房上脚色讫[5],却批付审官西院,举常程差遣等使臣,并直送审官西院施行。』

  此据《会要》三年六月十八日事,今附本日,或可删改。

  辛巳,诏审官西院磨勘使臣,依审官东院例引见。

  七月甲午,枢密院言:『景祐二年,诏诸司使摄大将军,副使承制、崇班。小将军共不过二十人,自今摄南班有阙,欲差知州军、路分都监以上得替人,如不足,即于审官西院除有过犯及年未三十未入亲民人外,取未有差遣人定差。』

  大理寺狱

  元丰元年十二月戊午,以权知审刑院、度支郎中崔台符为右谏议大夫、大理卿,屯田郎中、直史馆、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蹇周辅、太常博士、权判都水监杨汲为少卿。丞及检法官,令举官以闻。先是,上以国初废大理狱非是,以问孙洙。洙对合旨,于是中书言:『奉诏,开封府司、左右军巡院刑狱皆奉府公事,而三司、诸寺、监等,凡有禁系,并送三院,系囚猥多,难以隔讯。又盛暑疾气熏染,多致死亡。官司各执所见,吏属苦于谘禀,因缘留滞,动涉岁时,深为未便。参稽故事,宜属理官。今请复置大理狱,应三司及寺、监等公事,除本司公人杖、笞罪非追究者随处裁决,余并送大理狱结断。其应奏者并天下奏案,并令刑部、审刑院详断[6]。大理寺置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专主推鞫;检法官二人,余悉罢。应合行事,委本寺详具以闻。』从之。台符等既受命作大理寺,凡十有七日而成。

  二年正月戊子,手诏:『大理寺日者修举坠典,厘正职业,俾治官府狱事。前代章程,湮灭岁久,不可复知。今所图画,皆以义起,推抡规模,不少宽假,必难称办。苟官吏各怀顾忌,于驱遣之际,或至逡巡,则稽留弊害,无肯前者。其本寺丞事勘鞫,可且依推制院及御史台例,不供报纠察司断讫。徒以上,旬具犯由,申中书、枢密院刑房置司,及一年,别取旨。』其后及一年,乃复诏依开封府例供报纠察司。丁酉,置大理寺勾当公事官二员,以大小使臣充。

  二月甲寅,诏大理寺官人可依御史台例,禁出谒及见宾客。

  三月丁丑,上批:『大理寺长贰、丞、主簿家属既不在治所,如遇休暇,宜止各轮一员在寺,余归休沐,庶制可经久,人无惮倦。其著为令。』

  九月壬午,诏:『翰林学士李清臣所撰《大理寺记》,凡朝廷修废官事之本末,小大无不该载,惟崔台符等首被选抡,考举坠典,而能剸遣滞讼[7],狱无淹囚,独不得挂名其间,尚为阙漏。宜送清臣增人。』

  三年正月辛未,诏:『大理寺鞫罪人,依开封府例报纠察司。』后大理寺乞旬具徒以上事报纠察司,许之。开封官准此。仍诏:『纠察司如察访得虽非徒以上而出入不当,许索文案点检。』

  六年六月。元丰间,诏大理兼鞫狱,所承内降公事,上下皆曰:『是诏狱也。』意必传重,少卿韩晋卿独持平檄实,无所观望,人以不冤。上知其才,凡狱难明及事系权贵者,悉以委晋卿。

  孔子庙庭配飨

  熙宁七年十二月庚寅,判国子监常秩等乞立孟轲、扬雄像于孔子庙庭,仍加爵号。又乞追尊孔子以帝号。诏两制与国子监、礼院官同详定。后不果行。

  翰林学士杨绘以为加帝号非是。当求绘议,附见于此。范祖禹志绘墓云:『绘言不必追尊。』

  元丰二年正月己丑,京兆府学教授蒋夔言:『春秋释奠,以孔子为先圣,颜子为先师。先圣之樽在西,先师之樽在东。肆祭器,实牲体,盥手、濯爵、奠币、读祝、拜跪、登降、进退之节,与孔子无少异。而九人之像坐于两旁,樽酒豆肉不及。且孔子,师也。颜子虽大贤,与九人者,徒也。乞下臣议,欲礼官荐享祝献,颜子降于孔子,九人降于颜子,以正开元之失礼。』诏礼院详定。礼官言:『唐显庆二年,长孙无忌议,案永徽之令,改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汉、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夫子互作先师,宣父、周公迭为先圣。今看详孔子、颜子称号,历代各有据依,难辄更改。配享、正享,礼意本一;仪物祝献,亦难降杀。所乞进九人,亦在祀典,盖州县旧释奠仪,未有十哲从祀之文。检会《熙宁祀仪》,十哲皆为从祀,各设笾二、豆二、俎、簠、簋、爵各一,命官分献,一尊而止。乞自今三京及诸州文宣王庙十哲像,春秋释奠,并准《熙宁祀仪》。』从之。

  七年五月壬戌,诏:『自今春秋释奠,以邹国公孟轲配食文宣王,设位于兖国公之次。荀况、扬雄、韩愈以世次从祀于二十一贤之间,并封伯爵:况兰陵,雄成都,愈昌黎。』初,晋州州学教授陆长愈言:『近封孟轲为邹国公,谓宜春秋释奠,与颜子并配。』下太常,而太常少卿叶均、博士盛陶、王古、杨杰、辛公佑以谓:『凡配享从祀,皆孔子同时之人。今以孟轲并配,非是。』礼部看详:『唐贞观二十一年诏,以汉伏胜、高堂生、晋杜预、范宁之徒二十一贤与颜子俱配享孔子庙堂,至今犹为从祀,岂必其同时之人也?孟子于孔圣之门,当在颜子之列。至于荀况、扬雄、韩愈,皆发明圣人之道,有益学者。未及配食,诚为阙典。伏请自今春秋释奠[8],以邹国公孟子配食,荀况、扬雄、韩愈并以世次先后,从祀于左邱明等二十一贤之间。案:左邱明至范宁等二十一人并封伯爵,乞荀况、扬雄、韩愈亦封伯爵。自国子监及天下至圣文宣王庙,皆塑邹国公像,其冠服同兖国公。仍画荀况等像于从祀之列,荀况在左邱明之下,扬雄在刘向之下,韩愈在范宁之下。冠服各从封爵。』均等又以为非是。礼部言:『均等援据不经,无足取者。』于是从礼部议,而有是诏。又诏学士院修撰赞文。

  景灵宫绘像

  治平元年三月丁酉朔[9],命入内都知任守忠、权户部副使张焘提举三司修造案勾当公事。张徽作仁宗神御殿于景灵宫西园,八月殿成,名曰孝严,别殿曰宁真[10]。焘因请图乾兴大臣于殿壁,绘像自此始。

  按:景灵宫实始大中祥符,以奉祠圣祖。逮天圣初,乃易其旁之万寿殿,以为真宗馆御之所。治平建仁宗之殿其旁之万寿殿为真宗馆御之所。治平建仁宗之殿曰孝严,熙宁建英宗之殿曰英德,而宣祖、艺祖、太宗之殿曰庆基,曰开先,甲永隆;母后之殿曰隆福、重徽、彰德、广孝,皆旧寓于佛老之宫,亦在都邑,与夫郊野之外,岁时奠谒,或不克躬行,而清跸所临,动涉途巷,百工执事,疲于奔走,陟降跛倚而不恭,殆非所以致斋庄之诚,广孝钦之本也。神宗天锡圣智,超然远览,功成治定之际,乃诏有司度宫之东西,建六殿为原庙,奉祖宗之灵,设以昭、穆之次,列于左、右;又为别殿五于其北,以奉母后。其经营缔构,规模程度,靡不素定。按图即工,成不期月,观者骇异,以谓非造化融结,孰能若是之壮丽神速也!又以宣祖潜真隐耀,实基王迹,历数所钟,自□流泽[11],故名其殿曰天元;艺祖膺命造邦,拨乱反正,兵不再试,五服来享,故曰皇武;太宗亲执晋俘,混一区夏,覆载之內,莫不向方,故曰大定;真宗登封告成,文物鼎盛,珍符上瑞,应图合谍,故曰熙文;仁宗德教善政,康济天下,涵养覆露四十二年,纳斯民于仁寿之域,故曰美成;英宗诞膺景命,以绍文祖,天人和同,远迩绥靖,故曰治隆。事辞称情,名实无爽,云汉昭晰,揭诸门闳。四方搢绅传诵,于今不绝。

  元丰五年九月癸卯,修定景灵宫仪注所言:『仪制令诸庙社门、宫门各二十四戟。唐太清官九门,亦设画戟。窃惟景灵宫天兴门及宫外门,本以钦奉天神,不应立戟。神御诸殿,既缘生礼以事祖宗,谓宜依仪制,令宫门之制,每门立戟二十四。』从之。

  十一月己卯,详定礼文所言:『壬午景灵宫奉安辉德殿三后、衍庆殿三后,欲每殿三位同用一祝版,不特拜。』诏每后各用祝版及特拜。辛巳,奉安礼仪使宰臣王珪、蔡确、知枢密院孙固、门下侍郎章惇、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韩缜、尚书右丞蒲宗孟及百官等班集英殿门上,诣蕊珠、凝华等殿祖宗神御,行告迁礼。至慈圣光献皇后、英宗皇帝坐,号恸久之,群臣莫能仰视。于是珪等奉神御升采舆,赴集英殿,有司请皇帝还内,上不听。每神御步出殿,次第导毕,始还宫。时将奉安景灵宫,至是塑像,工毕始还,坐于集英殿也。壬午质明,宰臣、百官班集英殿,礼仪使以神御采舆行,奉安于景灵宫。

  十二月丁巳,诏:『景灵宫绘像臣僚,本支下、两旁以上,取无人食禄者。如俱无人食禄,或俱有人食禄均者,取最长;未均即食禄人少者,取最长。仍以子孙为次序。若子孙亦系绘像,本房见无人食禄,即更不问别房。应推恩人愿与以次及别房者听。』

  六年三月辛巳,太学正马希孟为太学博士,以上批自景灵新宫成,群臣献歌颂者以十数,独希孟之文可观也。

  八月乙亥,诏:『自今后执政官除拜,赴景灵宫恭谢,差閤门祗侯或看班祗侯一员、体直官一员随逐入殿,引揖祗应。』

  十二月。自景灵宫十一殿成,上每行献朝之礼,凡百余拜。及继仁殿,必哀恸良久。

  七年正月癸丑,吏部言:『准诏定夺绘像臣僚之家食禄人法。看详致仕停俸年七十以上、受官事故勒停无叙法,残疾不堪入仕,不理选限之官,欲并为不食禄人。』从之。

  四月壬辰,朝献景灵宫。至天元殿,观芝草,宰臣王珪等称贺,仍宣从官以上赐茶。自是朝献毕,皆御斋殿赐茶。

  九月戊申,户部尚书王存言:『准诏具析安守忠豫绘像因依,勘会所采臣僚勋绩,并于国史、《实录》考求事迹。据本传所载,赠太尉安守忠有战功政绩,当预绘像。其「捧曰左厢都指挥使、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史册无载,即无豫绘像人数。』诏景灵宫改绘赠太尉安守忠像,并推恩其家。先是,景灵宫绘像管勾官误以「钦州团练使安守忠」充数而赠太尉,安守忠之孙自言,故命存考定,而降是诏。

  修太一宫

  熙宁四年十一月丁亥,遣将作监官度地修太一宫。先是,司天中官正周琮言:『据《太一经》推算,熙宁七年甲寅岁,太一阳九百六之数,至是年复元之初,故《经》言太岁有阳九之灾,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终或元之初。阳九、百六当癸丑、甲寅之岁,为灾厄之会,而得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异为祥。窃详五福太一,自雍熙甲申岁入东南巽宫,故修东太一宫于苏村。天圣己巳岁入西南坤位,故修西太一宫于八角镇。伏望稽详故事,崇建宫宇,迎五福太一于京师。』上省其奏,乃命度地建宫于集禧观之东。

  五年六月乙卯,礼院言:『中太一冠服依东、西太一,而东、西太一惟五福君綦

  服[12],冠通天冠,大游以下皆冠道冠。案:《史记》天神贵者,太一之佐曰五帝。又方士言:十太一皆天尊神。伏请并用通天冠、张纱袍。』从之。

  六年四月乙酉,中太一宫成,以右街都监真靖大师陈景元为宫主,景灵宫抱一大师盖善言副之,余知职散众道士,令景元博选有行业精洁之人毋过二十人,岁披戴,悉依东太一宫例。

  九月辛酉,命宰臣王安石为奉安太一使,枢密使陈升之[13]、参知政事冯京、王珪、枢密副使吴充、蔡挺为前导官,龙图阁直学士孙固管勾卤簿仪仗,入内都知张茂则都大管勾。

  十一月癸丑,冬至,奉安中太一神像。德音:『降天下系囚、杂犯死罪,徒、流以下释之。应诸路灾伤民户,本名税物失计,致违省限,不该检放者,监司体量检放。』先是,上以久旱,欲因冬至发德音,顺承太一之贶,手诏令辅臣相度。王安石等请如诏旨拟合施行事目进呈。上于禁中增入检放一节,盖上察于政事,恤民如此。

  校勘记

  [1]丁巳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一补。

  [2]本兵 原本作『本共』,据《长编》卷二一一改。

  [3]选择 原本作『还择』,据《长编》卷二一一改。

  [4]丁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二补。

  [5]指挥 原本脱『挥』字,据《长编》卷二一二补。

  [6]审刑院 原本作『审刑部』,据《长编》卷二九五、〈宋史·职官志》改。

  [7]剸遣 原本二字均作墨丁,据《长编》卷三○○补。

  [8]春秋 原本脱『春』字,据《长编》卷三四五补。

  [9]丁酉朔 原本无『朔』字,据《长编》卷二○○补。

  [10]宁真 原本作『宁直』,据《长编》卷二○○改。

  [11]自□流泽按:此节按语不见于《长编》,故不知其墨丁为何字,姑仍其旧。

  [12]綦服 原本作『棋』,据《长编》卷二三四改补。

  [13]枢密使 原本作『枢密院』,据《长编》卷二四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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