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四十九

  皇子誕生儀

  嘉靖十五年定

  皇子初生三日。

  上親詣

  南郊奏告。同日祭告

  奉先殿、崇先殿。遣官分告

  方澤、朝日、夕月、太社稷、帝社稷、天神、地祇、行事俱祭服。具告文。行三獻禮。祭品用酒果脯醢。

  南北郊加太牢。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俱隨詣

  南郊。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公侯伯皇親駙馬、仍詣

  內殿各具服陪拜。次日

  上御奉天門。文武百官具吉服稱賀。先後行四拜禮仍自誕生之日為始、各吉服十日。擇日頒詔天下如常儀。分遣翰林院春坊六科官齎捧御書、往各王府報知

  萬曆十年更定

  皇子初生三日。遣官祭告

  南北郊、太廟、社稷壇。是日、上具袞冕服。御皇極殿。文武百官及天下諸司進表官員各具朝服。鴻臚寺官致詞稱賀。餘如常儀。仍遣官齎捧詔書往諭朝鮮國王

  皇子命名儀

  嘉靖十二年定

  皇子生三月。禮部行令欽天監擇

  命名并行禮吉時。翰林院備查

  欽賜過

  宗室名同字行者、進呈

  御覽、以避重複。開擬數字上請

  簡定。前期、上擇內夫人之敬慎者、以奉皇子剪髮。前一日、上詣

  太廟、世廟、以命皇子名告於列聖

  皇考。用香帛脯醢果酒祝文。至日早、保姆抱

  皇子於寢宮、剪髮為鬌、留角如禮。

  上具皮弁服。御乾清宮陞

  御座。

  皇后率

  嬪之生

  皇子者、各服其服朝見。行四拜禮。畢。

  皇后侍立。東面。嬪後。保姆抱

  皇子出自寢。由西至殿內。授皇子於皇后。內贊奏曰。

  皇后率某嬪某氏、敢用吉日、祗見

  皇子。

  上降座。

  命以制辭。遂執

  皇子之右手而

  賜之名。

  皇后敬對畢。遂左還授皇子於保姆。還寢。

  皇后復率嬪四拜畢。各還宮。次日

  上御奉天門

  欽降手敕。以皇子睿名傳諭禮部、行宗人府上籍

  玉牒

  隆慶二年更定

  皇子生彌月、剪髮如常儀。候至百日、禮部行令欽天監擇

  命名并行禮吉時。翰林院預擬睿名上請

  簡定。至期、上以命皇子名告聞於奉先殿、世宗皇帝几筵殿、弘孝殿、神霄殿。用告文祭品如常儀。是日、上具常服。御乾清宮。陞座。

  皇后率

  皇貴妃各服其服朝見。行四拜禮。畢。

  皇后侍立。東面。

  皇貴妃中立。侍姆抱

  皇子出自寢、由西至殿內。授皇子於貴妃。內贊奏曰。

  皇貴妃某氏、敢用吉日、祗見

  皇子。

  上降座。撫

  皇子首、咳而賜之名。

  皇貴妃承

  旨畢。左還授皇子於侍姆。還寢。

  皇后復率

  皇貴妃四拜。畢。各還宮。次日、上御皇極門、降手敕如常儀

  皇女誕生儀

  嘉靖十五年定

  皇第一女生三日。

  上具常服、告聞於奉先殿、崇先殿。用香帛脯醢果酒告文。是日百官皆吉服

  皇女命名儀

  嘉靖十五年定

  皇女生彌月。前期、上澤內夫人之敬慎者、以奉皇女剪髮。是日早、保姆抱

  皇女於寢宮剪髮為鬌、留羈如禮。

  上具常服。御乾清宮。陞

  御座。

  皇后率

  妃之生

  皇女者、具服朝見。行四拜禮。畢。

  皇后侍立。東面。妃後。保姆抱

  皇女出自寢、由西、至殿內。授皇女於皇后。內贊奏曰。

  皇后率妃某氏、祗見

  皇女。

  上降座。執

  皇女之右手而

  賜之名。

  皇后承

  旨。遂左還授皇女於保姆。還寢。

  皇后復率妃四拜。畢。各還宮。是日宮中舉宴禮如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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