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欲更晏子宅晏子辭以近市得求諷公省刑第二十一

  景公欲更晏子之宅〔一〕,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二〕,請更諸爽塏者〔三〕。」晏子辭曰:「君之先臣容焉〔四〕,臣不足以嗣之〔五〕,于臣侈矣。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煩里旅〔六〕!」公笑曰:「子近市,識貴賤乎〔七〕?」對曰:「既竊利之,敢不識乎〔八〕!」公曰:「何貴何賤?」是時也,公繁于刑〔九〕,有鬻踊者。故對曰:「踊貴而屨賤〔一十〕。」公愀然改容〔一一〕。公為是省于刑〔一二〕。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一三〕!晏子一言,而齊侯省刑。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一四〕其是之謂乎。」

  〔一〕 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欲使更』,韓非作『請徙子宅豫章之圃』。」◎劉師培校補云:「玉海百七十五引『欲』作『使』。」

  〔二〕 則虞案:文選卷四十二注、類聚六十四引無「以」字。

  〔三〕 黃以周云:「左傳昭三年正義引晏子春秋云:『將更于豫章之圃。』今無此文,蓋後人據左傳竄改晏子原文故也。」◎則虞案:類聚作「請更之宅」,白帖十作「請更諸爽塏」。左疏引「豫章之圃」下,又有「高燥之地也」五字。韓非子難二亦作「請徙子家豫章之間」。今作「請更」云者,蓋沿左昭三年傳而改。

  〔四〕 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居此宅焉』,疑後人依左傳改亂之。」◎則虞案:白帖引與今本晏子同,玉海引與類聚同。杜注:「先臣,晏子之先人也。」指海本從類聚改。

  〔五〕 孫星衍云:「『嗣』,藝文類聚作『代』。」◎則虞案:玉海引作「代」,白帖引作「嗣」,無「以」字。

  〔六〕 杜注:「旅,眾也。不敢勞眾為己宅也。」◎竹添光鴻箋云:「國語『先臣惠伯以命於司里』,韋注:『受命於司里,居此宅也。』又曰『唯里人之所命次』,韋注:『里人,里宰也,有罪去位,則當受命於里宰。』然則更宅,是司里之所掌也。周禮序官『旅下士』注:『旅,眾也,下士治眾事者。』『里旅』,即里有司也。」

  〔七〕 劉師培校補云:「文選景褔殿賦注引作『子之宅近市,則識貴賤乎』,當據訂。此亦後人依左傳改。◎則虞案:「子」下脫「家」字,韓非子難二有,非奪「之宅」二字也。

  〔八〕 則虞案:文選景褔殿賦注引有「竊」字,左傳無。

  〔九〕 則虞案:左傳作「於是景公繁於刑」,韓非子作「是時景公繁于刑」,選注引與今本晏子同,亦有「景」字。

  〔一十〕則虞案:杜注:「踊,刖足者屨也。」刖足者,一足躍而前,故曰踊。韓非子作「踴」。左昭三年傳對叔向亦云「國之諸市,屨賤踊貴」。蓋有其情,非詭諫也。

  〔一一〕孫星衍云:「韓非作『造然變容』。『愀』、『造』聲相近。」

  〔一二〕則虞案:左傳作「既以告於君,故與叔向語而稱之,景公為是省於刑」。韓非子作「景公曰:『何故?』對曰:『刑多也。』景公造然變色,曰:『寡人其暴乎!』於是損刑五」。御覽六百九十七引作「公愀然,遂緩刑」。

  〔一三〕蘇輿云:「左傳『博』作『溥』。」

  〔一四〕孫星衍云:「小雅巧言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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