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

户粮税总书陈荣,为庄书郑镜清等三人保结 具保结状,案下户粮税总书陈荣,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郑镜清、林成、陈华三名,接充竹北一保、二保、竹南一保各庄书,均系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斯缺,罔敢贻误、非为情弊。如有等情,惟荣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刘、给户粮税总书、陈荣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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