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严鲁榘疏言:『近礼部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台湾、金门、厦门等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调福建巡抚金鋐为浙江巡抚。 初九日(癸巳),升湖南布政使张仲举为福建巡抚。 二十四日(戊申),调福建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云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张云翼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闽海税务户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闽省商贾贸易,向无土著之人,亦无丈船抽税之例;请照粤关一例丈船抽税。至贸易船只,原在某关印烙给照准出海口者,别关不得羁留,仍令各回本关,庶人数、军器各有稽查,奸究不敢影射』。得旨:『凡收海税官员,因系创行设课,希图盈溢,将出入商民船只任意加征,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着严加申饬,务令恪遵定例,从公征收,无滥无苛,以副轸恤商民至意。所请,不准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总督王国安奏请台湾驻防兵丁,三年之中陆续更换。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台湾殉难续顺公沈瑞暨妻郑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续顺公沈永兴继母李氏照伊子品级,给一次致祭;阿达哈哈番沈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续顺公沈永忠之妾满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妇例旌表,各给银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张云翼疏言:『水师提督施琅于泉州公廨建立御书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赐御书,原以褒施琅之功,荣宠其一身一家,于伊家左右犹可竖碑。今乃于公所建立,不独张云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回避。此特借端招摇,欲引以为重。该部严饬施琅不得于公所立碑』。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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