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照会美副使不允租船与日赴台并撤回李让礼事甚公平(同治十三年五月初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一一三五。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会事。 前闻日本兵船内有兵头二人系美国人,并有李领事官租给日本轮船等情;当经照会贵大臣按约办理在案。兹准贵大臣照覆:『准本国驻札东洋平大臣文称,日本国约同美国人李领事及兵头二人并租用「牛约」轮船前赴台湾,本大臣未允所请,即不准往台湾』等因。又准南洋大臣咨:『据苏松太道禀报:贵国大臣不准租给日本轮船并将李领事官等撤回,已札委容丞闳赴日本晋谒称谢』。足征贵国与中国素敦和好,贵国驻东洋大臣照约办理,甚属公平;本王大臣实深感佩也。为此照会贵大臣查照,须知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十三年五月初五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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