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八 熙寧五年(壬子,1072)

  起神宗熙寧五年九月盡其月

  九月丙午朔,兵部員外郎李復圭權判吏部流內銓。復圭前坐生事,責知光化軍,於是御史張商英言:「夏人積謀聚兵犯塞之日久矣,與破金湯適相會,非復圭生事也。」故召用之。吏部銓舊制,職官注擬,上下超折【一】不過一資,而選人閡於資序,注擬不行,復圭奏乞通注權入,各理本資俸,選集者便之。復圭奏乞通注,據復圭紀聞,附見,當考。

  詔以木征弟結吴延征為禮賓副使、鎮洮河西【二】一帶蕃部鈐轄。初,秦鳳緣邊安撫司言,木征自鞏令城敗走,結吴延征舉其族二千餘人并大首領李楞占、訥芝等出降,已量補職名撫遣之,因言延征可遂授一官,使統部族收其用,故有是命。後又封其母實壘卒為永安縣太君,賜以器幣。新、舊紀於前月甲辰書王韶破木征於鞏令城,按甲辰非本日,既因新、舊紀載前月甲辰,仍增奏本【三】,今因結吴延征授官又出之,更須考詳。

  權三司使薛向言:「延、秦、慶、渭等九州舊皆有折博務,召商人入芻糧錢帛,償以解鹽,歲收緡錢一百六十六萬,而秦州當四十萬。今割秦之古渭寨以為通遠軍,兼新城鎮洮軍皆未有折博務,故商旅未行。臣愚以為並邊新造之地,宜有儲積,以待警急。願以其事下張詵、張穆之,使並置折博務,仍分十五萬與通遠,七萬與鎮洮。」從之。

  雄州言北界欲以兵來立口鋪。文彥博、蔡挺等欲候其來,必爭令拆卻。上曰:「拆卻若不休,即須用兵,如何?」挺曰:「不得已須用兵。」上以為難,曰:「彼如此,何意也?」王安石曰:「或是因邊吏語言細故,忿激而為此;或是恐中國以彼為不競,故示彊形;或是見陛下即位以來經略邊事,以為更數十年之後,中國安彊,有窺幽燕之計,即契丹無以枝梧,不如及未彊之時先擾中國,以為絕遲則禍大,絕速則禍小,故欲絕中國,外連夏人以擾我。」上恐其計不及此,安石曰:「敵國事豈易知,苟有一人計議如此,而其主以為然,則遂有此事矣。」上曰:「何以應之?」安石曰:「今河北未有以應,契丹未宜輕絕和好。若彼忿激及示彊而動,即我但以寬柔徐緩應之,責以累世盟誓信義,彼雖至頑,當少沮;少沮,即侵陵之計當少緩;因其少緩,我得以修備。大抵應口鋪事當寬柔徐緩,修中國守備當急切。以臣所見,口鋪事不足計,惟修守備為急切。苟能修攻守之備,可以待契丹,即雖并雄州不問,未為失計。若不務急修攻守之備,乃汲汲爭口鋪,是為失計。」吴充言:「當愛惜財用,閑處不要使卻,緩急兵食最急。」安石曰:「兵食固不可乏,然非最急。今河北連歲豐熟,民間非無蓄積,緩急要兵食,即民間蓄積便是兵食。雖有兵食,以何人為兵;雖有兵,以何人為將;緩急有事,陛下如何應接,一事應接失機,便繫中國安危。當擾攘之時,陛下自度應接能昭然無所疑誤否?此所以難輕用兵也!」

  樞密院退,安石白上,宜修河北守備。上曰:「除什五百姓。」安石曰:「獨此可以為守備。」上曰:「誰可使?」安石曰:「不得已須令曾布去。」上乃欲韓縝為帥,令了此,然亦不果。安石又白上:「天下事有緩急,如置口鋪是生事,人所罕見,故陛下亦以為憂。如河北都無以待契丹是熟事,人所習見,故陛下亦不以為慮。臣以謂人所罕見者乃不足慮,人所習見者乃足憂,足憂宜急,不足慮宜緩。」上以為什五百姓如保甲,悠悠難成,不如便團結成指揮,以使臣管轄。安石曰:「陛下誠能果斷,不恤人言駭擾,縱有斬指、斷臂,何患,譬如有契丹之患而不能勝,即不止有斬指、斷臂之苦而已。即便團結指揮亦無所妨,然指揮是虛名,五百人為一保,緩急便可喚集,雖不名為指揮,與指揮使無異,乃是實事,幸不至火急,即免令人駭擾,而事集為上策。」又白上曰:「秦、漢以來,中國人眾,地墾闢未有如今日。四夷皆衰弱,數百年來,未有如今日。天其或者以中國久為夷狄所侮,方授陛下以兼制遐荒,安彊中國之事。天錫陛下聰明非不過人,但陛下用之於叢脞,而不用之於帝王大略,此所以未能濟大功業也。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小人所知淺近必不能,濟國家須君子,臣以謂陛下待君子當使之無所嫌疑,得自竭盡,乃能濟國事。」上以為兵須久訓練乃彊。安石曰:「齊威王三年酣飲不省事,一旦烹阿大夫,出兵收侵地,遂霸諸侯。人主誠能分別君子、小人情狀,濟以果斷,即兵可使一日而彊。」陳瓘論曰:安石勸神考兼制夷狄,則奏曰:「四夷皆衰弱,數百年來,未有如今日。」及論神考包置契丹不得,則又奏曰:「夷狄人眾地大,未有如今日契丹。」兩對所論,同一契丹,取快而言,乍彊乍弱,況隨其喜怒而論君子、小人哉!

  丁未,詔鎮洮軍獻木及運木蕃部,並優與價錢,仍自今應役使及有所獻,並酬其直。

  詔文思副使李景倩、供備庫副使王敞各降一官,坐為成都府路都監所轄兵謀欲行劫而不覺察故也。

  御史張商英言:「近日典掌誥命,多不得其人,如陳繹、王益柔、許將皆今之所謂辭臣也【四】。然繹之文如□段逐驥,筋力雖勞而不成步驟;益柔之文如野嫗織機,雖能成幅而終非錦繡;將之文如稚子吹塤,終日喑嗚而不合律呂。此三人者,恐不足以發揮帝憲,號令四海。乞精擇名臣,俾司詔命。」不報。

  先是,上謂王安石曰:「直舍人院文字如許將,殊不佳。」安石曰:「將非但文字不過人,判銓亦多生缙不曉事,為選人傳笑。臣怪陛下拔令直舍人院,不知何意。」上曰:「止為將狀元及第。」安石曰:「陛下初未嘗以科名用人,何獨於將如此?」安石又曰:「制誥誠難其人,然於政事亦非急切。」上曰:「說事理不明,不快人意,要當審擇。」又問:「起居注見闕,何人可修?」安石曰:「呂惠卿喪欲除。」上曰:「惠卿最先宣力。」安石曰:「非為其宣力,如此人自當擢用。」上曰:「惠卿勝曾布。」此段見日錄七月二十七日,今附見。

  馮行己體量雄州事,以為添差弓手騷擾百姓,百姓怨咨,故引北人巡馬過河。上曰:「弓手果騷擾。」文彥博曰:「行己不曉邊事,我界內添差弓手,如何乃云創生?」安石曰:「舊無今有,即創生也。」

  先是,雄州差北界口鋪人戶借車般銀絹,涿州不聽。樞密院欲牒涿州,稱誓書內明言屬南朝口鋪,慶曆間,北界不合修,請詳累牒毀拆。僉以為如此,示以必爭。舊口鋪猶欲拆毀,即必不敢更立新口鋪也。王安石曰:「契丹欲移口鋪,其事有無未可知。若果有之,緣張利一生事,故如此。今罷卻利一,差馮行己,行己到後,正是北人觀其舉措之時。若有依前妄占兩屬地,稱是南界所管,又令拆慶曆五口鋪,即與張利一生事無異,何由使契丹帖息?」彥博固爭,以為自來須如此,國不競亦陵。安石曰:「若要用壯亦柔之,俟其不可柔服然後用壯,即曲在彼,彼或自反,若便用壯,恐不能止其爭氣。」上以為馮行己初至,正是愛惜人情之時,又恐更生契丹疑惑,遂至交兵。彥博曰:「交兵何妨?」安石曰:「河北未有備,如何交兵無妨?」彥博曰:「自養兵修備到今日,如何卻無備?」上曰:「朕實見兵未可用,與契丹交兵未得。」彥博曰:「契丹若移口鋪,侵陵我,如何不爭?」安石曰:「朝廷若有遠謀,即契丹占卻雄州,亦未須爭,要我終有以勝之而已。」彥博曰:「彼占吾地,如何不爭?占雄州亦不爭,相次占瀛州又不爭。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安石曰:「太顛、閎夭之徒為文王卿大夫,文王事昆夷不以為辱,以為昆夷強,非由我不素修政刑以致如此故也,要之吾終有以勝昆夷而已。自古大有為之君,其歙要錄作翕字。張取與必有大過人者,非特中國,雖四夷之雄亦必如此。冒頓鄰國請其所愛閼氏,乃曰與人隣國奈何愛一女子!至請棄地,乃發兵遂滅鄰國。其操縱如此,此所以能當漢高也。若但一口鋪尺寸之地而必爭,恐非大有為之略。」吴充曰:「冒頓至請棄地即必爭。」安石曰:「臣所論者,以為當如冒頓知歙張取與,非以為如冒頓爭地也。」

  彥博曰:「須先自治,不可略近勤遠。」安石曰:「文彥博言須先自治固當,若能自治,即七十里、百里可以王天下。孟子曰:『未有千里而畏人者也。』今以萬里之天下而畏人,只為自來未嘗自治故也。」上曰:「呼契丹為叔,契丹鄰敵乃呼為皇帝,豈是不畏彼?歲賜與金帛數千萬已六七十年,六七十年畏契丹,非但今日。」彥博曰:「吾何畏彼?但交兵須有名。如太祖取河東亦須有蠟書之事。」上曰:「患無力,豈患無名!」因言太祖答江南使人事。安石曰:「苟非無力,便取幽燕,不為無名。陛下以堯、舜、文、武有天下,肯終令契丹據有幽燕否?」彥博曰:「要服契丹,即先自治,當令人臣不為朋黨。」安石曰:「小人乃為朋黨,君子何須為朋黨?言天事則有命,言人事則有義,義、命而已,何須為朋黨?」彥博曰:「言有義、命者,未必知義、命。」安石曰:「君子、小人情狀亦易考。但誕謾無義理,前言不復於後,後言不掩於前,即是小人。忠信有義理,言可復,即是君子。若果是君子,即須同心。蓋國所以固,以有人,故曰『無競維人』。人所以強,以同心,故紂有億兆夷人,離心離德,即為武王所勝;武王有亂臣三千,惟一心,即能勝紂,三千人一心,非為朋黨也。高宗戒傅說:『惟暨乃僚,罔不同心,以正乃辟。』高宗非教傅說為朋黨。但同心為義,即是武王所稱、高宗所戒;同心為不義,即是朋黨。若共國不務同心,即國事何由成。」彥博曰:「人所見豈可盡同?」上曰:「天下義理豈有二也?」上卒從安石言,改定牒本。

  王安石又言:「既立結吴延征,即須處分王韶招捉木征,然後蕃部無向背,專附延征。」文彥博曰:「如此指揮,即須計究竟如何,若木征不受代,須加討伐,恐用兵未已。」安石曰:「木征以羈旅無助蕃人投夏國,即環慶羌人,夏國尚不敢納,豈敢納木征?必須執送無疑。若歸董氈,即素有嫌隙,以窮歸之,必不得所。其勢,招之必降,不降亦何能為。洮東自來無主,如闌遺物,木征尚不能取,今我已占認,彼何能復取?計木征窘,即眾不敢附,寬即眾未敢叛。」彥博曰:「略近勤遠非義,且今已深入險阻,費饋運,不可不計究竟如何。」安石曰:「秦、漢已後,事不足論。如詩稱高宗『奮伐荊楚,深入其阻』,『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非是不入險阻;如火烈烈,其師必眾,師眾必用糧食,非是不費饋運。如鎮洮更自是中國地,久為夷狄所據,今來經營,亦自不至勞費。」上以安石言為然。

  戊申,詔秦鳳路緣邊安撫司曉諭木征,限一月降放罪,仍優與官爵;不從,即多設方略禽討,并以內殿崇班【五】及賞錢五千緡募人捕送。用王安石之言也。

  又詔陝西緣邊蕃部地土許典賣租賃。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漢戶聽典賣夷人田。

  崇儀使、同管勾外都水監丞程昉為西作坊使,大理寺丞李宜之為右贊善大夫,駕部員外郎、知洺州黃秉與堂除差遣,論修漳河之勞也。

  己酉,宣政使、入內副都知張茂則為宣慶使、入內都知,庫部郎中宋昌言、虞部郎中王令圖並遷一官,西作坊使程昉為皇城使、端州刺史,論塞大名府永濟縣決河之功也。

  先是,新隄之埽六,決者二,下屬恩、冀,貫御河,奔衝為一。上憂之,自秋迄冬,數遣使經營。於是人爭言導河之利,獨茂則等以謂:「二股河地最下,而舊防可因,今堙塞者纔三十餘里,若度河之湍逆而浚之,又存清水鎮河以折其勢【六】,則悍者可回,決者可塞,用力寡而收功速。」時議者皆以為非,而轉運使且以材乏為憂。上獨命茂則等董役,而使昉營材於並河諸州,或取於公,或售於私,人不加賦而諸河之費已給。自五年二月甲寅始事,四月丁卯訖功,而河深十一尺,廣四百尺。方浚河則稍稍障其決水,至河成而決口亦塞,故有是命。此朱本所增,蓋因河渠志也。新本亦用之。「昉營材於並河諸州,或取於公,或售於私,人不加賦而河費給,」此語更須參考。

  茂則嘗建言:「熙寧二年未閉斷二股河北流,有荊家、鵲城、銘、房四埽,在二股河西北,周匝五十餘里,大河行流在此隄埽之下。自閉斷北流,接續下約,於二股河北岸起立隄防,上流逼近河身,已次東北隄道,遠處去河止一二百步或一二里。夏津縣東隄河相去差遠,其上流北岸第一、第二埽北經恩州界,水漲時溢岸,水至隄腳下,雖已增修隄道槃木岸及捲埽固護,今荊家、鵲城、銘、房四埽在舊隄五十里,可以於房家埽下相度地形高仰處接隄一道,簽上北岸新隄,用為遙隄,可以助二股河上流北岸近河新隄,以防決溢,可免大名府及御河至恩、冀、深、瀛等州軍水患。」本志五年八月茂則言此在賞功前,今附見賞功後。

  王安石欲除程昉押班,上不可,曰:「昉固盡力,然性氣不中,又好把持人。」安石曰:「陛下聰明,有此一蔽,惟象、共善柔,能窺伺陛下眉睫之間為欺者,陛下乃以為忠良,臣以為害陛下政事乃在此輩人,若剛強孟浪之人必不能害政。今昉功狀如此,與一押班固當;若疑不可親近,第專令在外勾當可也。」上曰:「侍中珥貂,取其溫柔。」安石曰:「書以為『僕臣正』,僕臣要正,亦不專取溫柔。況陛下所謂溫柔,又或象、共誕謾,非實溫柔。」上終不許。

  樞密院言:「河北義勇雖占籍以萬數,然其間老疾小弱甚眾。向因災傷流移,而又權罷教閱,無由見合去留人數。欲因今冬大教,要錄作閱字。委官司驗試,如實有不任征役之人,並給公憑放免。」從之。

  上欲修河北弓箭社,曰:「須得人人欣賴乃可為。」王安石曰:「但令豪傑欣賴,即能敺率眾人。若要人人欣賴,恐無許多官職財物應副。若豪傑欣賴,敺率眾人,眾人成俗,則法立而不可廢。今召人飲食尚有倦而不赴者,況欲什伍之,使從我進退,豈有人人欣賴之理?如畿內事,以近故為異論所搖,陛下以為疑。如金君卿在江西作保甲,以遠故異論不到陛下左右,陛下又何嘗疑其擾事?須以道揆,不須聽無稽之異論。」馮京曰:「河北義勇十八萬自足,何須做弓箭社。」安石曰:「河北義勇收人戶不盡,河北有許多地,有許多人,何故只令十八萬人習兵為義勇,而不可令盡習兵?」馮京曰:「須是丁多方可令習兵。」安石曰:「弓箭手不知用丁多少。」京曰:「亦須丁多乃入社。」安石曰:「今義勇尚只用兩丁,如何弓箭社卻要丁多!臣以為用兩丁為義勇,更令遠出上番,卻於民不便,然見今如此施行。」京曰:「臣在太原日,若悫得兩丁即令替。」安石曰:「臣讀義勇敕,初刺時已或奏稱兩丁,並已刺盡。見今條貫須單丁乃許替,不知太原何故兩丁卻許悫替。」

  上令討論修弓箭社法,安石曰:「弓箭社部分不如府界保法,當如今府界保法修定。」京曰:「義勇已有指揮使,指揮使即是鄉豪,如又作保甲,令何人為大保長?」安石曰:「古者民居則為比,比有比長,及用兵即五人為伍,伍有伍司馬,二十五家為閭,閭有閭胥,二十五人為兩,兩有兩司馬,兩司馬即是閭胥,伍司馬即是比長,但隨事異名而已。今令二丁即為義勇,與兩丁之家同籍為保甲,居則為大小保長,征戍則為義勇節級、指揮使,此乃三代六卿六軍之遺法。此法見於書,自夏以來至於周不改。秦雖決裂阡陌,然什伍之法尚如古,此所以兵眾而強也。近代惟府兵為近之,唐亦以府兵兼制夷狄,安強中國,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今舍已然之成憲,而守五代亂亡之遺法,其不足以致安強無疑。然人皆恬然不以因循為可憂者,所見淺近故也。為天下決非所見淺近之人能致安強也。」上以為然。兵志云上隨欲變三路義勇如府畿保甲。馮京云云據日錄,乃是討論弓箭社法,今從日錄。

  辛亥,河東路安撫司言:「府、豐等州蕃兵續入隊丁壯有下戶無力者,欲乞禦賊器械並從官給,常時與免上番。」從之。

  編排三司帳案所言:「太宗尹開封日,移牒三司,有御筆見存。」詔送天章閣。

  壬子,詔司農寺出常平粟十萬石,賜南京、宿亳泗州募飢人浚溝河,遣檢正中書刑房公事沈括專提舉,仍令就相視開封府界以東沿汴官私田可以置岗門引汴水淤溉處以聞。

  癸丑,以右監門衛大將軍令鑠為職方員外郎。宗室試換文資自令鑠始。令鑠,太祖五世孫安定郡王世雄子也。世雄【七】,從藹第四子也。新、舊紀並書:初聽宗室試換文資。

  光祿寺丞黃履為館閣校勘。履,邵武人,治平末得旨召試,會履丁憂,及是乃命之。

  丙辰,詔江、淮等發運司隨行移用錢物,撥還三司、內藏庫外,支銀一十萬兩、絹一十五萬匹,與陝西轉運司計置鎮洮,通遠軍糧草。

  丁巳,詔以新築乞神平堡為慶平堡,通鎮洮軍路,置三班使臣二員管勾。

  環慶路經略使王廣淵言:「乞依治平二年未有邊事日,存留東兵人數。」從之。

  禮院言:「劉永淵請於瓊林苑藏冰,更不運致往冰井務,仍罷監務官,就委瓊林苑官主之。而司天監議,於陰陽書無害,兼在禮典亦無方位。」從之。先是,上以此問王安石,曰:「於經取冰,須『深山窮谷,固陰沍寒』,不言有方所。」上以為然。六年七月十二日可考。

  翰林侍讀學士、提舉鴻慶宮鄭獬卒。

  夏國宥州牒延州言:「王韶築城堡,侵奪舊屬夏國蕃部。」上曰:「西人何敢如此?」令作牒報之,及樞密院呈牒本,上令稍回互數字。王安石曰:「甚善。然夏國一婦人,一兒子,一困敝小國,乃敢先自違越,加不直於我,所以報之不當遜屈。」上曰:「彼或來作過。」安石曰:「若作過,即全無計算,何足慮?」馮京曰:「恐助木征以兵,必不敢公然入寇。」安石曰:「方事未集之時,不能早助木征,今木征已敗散,洮西人爭附我,乃始助木征,其無謀可知。」上曰:「彼不能舉國來,若舉國來,即鎮洮未易當。」安石曰:「舉國來亦不妨,彼新納誓,國人皆喜於息肩,我自於西蕃築城堡,無預夏國事。若舉國來,則國人必不自直,且不樂行,此苻堅所以不能取勝也。縱彼能破我通遠,我亦未足為憂。況如通遠未易可破,彼舉國來欲何求?若我自開邊,無預夏國事,而夏國輒來按據,我便畏之,即何以保守中國疆界乎?」

  庚申,祕書丞盛陶為監察御史裏行。陶,新鄭人,中丞鄧綰所薦也。

  先是,李舜舉言:「探得契丹無移口鋪意,鄉巡弓手擾害百姓,百姓恐,故間牒北界有巡馬事,今已罷鄉巡。又雄州屢移牒北界,令約束巡兵乞纣飲食,巡兵亦不敢擾邊民,邊民甚安。」又言:「張利一妄以每歲民牽牛入城為避賊,又因責兩屬百姓指說北界巡兵盜豬,百姓恐巡兵挾恨報復,遂移居,利一因以為巡兵驚動百姓。」又言:「容城令、尉以兩屬戶不即申巡馬過河,一決二十人;問一僧見巡馬否,僧云不見,又決之。凡如此妄決非一人。」上曰:「鄉巡果如此擾害生事耶?」王安石曰:「固然。」上又曰:「令、尉何敢妄決人?此必利一使之。」舜舉乃言:「不當便罷鄉巡弓手,須與北界商量,亦令罷巡兵,又恐邊民姦猾,復教北人移口鋪,欲呼北界官吏諭之。」安石固以為:「不用如此,若召而不至,至而不聽,則於體非宜。」蔡挺曰:「向趙用事,彼理直故肯來,今我理直,彼未必肯來共議也。」上曰:「此皆張利一生事。」安石曰:「利一罪狀明甚,觀令、尉所為如此,若利一奉法循理,令、尉何敢!然令、尉如此妄決人,不點檢,顧點檢北界巡兵乞覓飲食,巡兵乞覓飲食,百姓自怨北界,預我何事!為湯、武敺民者桀、紂,彼專為暴,我專為德,是北界敺民歸我也。今乃縱我人為暴,助彼人為德,非邊吏善計也。」上曰:「聞利一欲殺巡兵,賴其早替,幾至生事。」於是降利一為皇城使、達州刺史、衛州鈐轄,仍以失察趙用擅越界河,折傷兵級坐之。新、舊實錄並於閏七月十二日書利一衝替後,仍坐趙用擅越界河,折傷兵級。降皇城使、達州刺史不得其時,今據王安石日錄附見於此。衛州鈐轄則據本傳,本傳亦云利一坐失察趙用,與實錄同,而日錄所書月特異,不知何故。今兩存之,當考。六年三月丁未,孫永知開封,更詳之。

  辛酉,詔秦鳳路重修甘谷城,及移通渭寨防托部役使臣等,各與減磨勘三年,并賜銀絹有差。

  右武衛大將軍、連州刺史叔敖為文州團練使,右監門衛大將軍叔彖為雅州【八】刺史,以學士院試經義入等也。

  詔武學生試大義十道,分兩場,從御史劉孝孫請也,後試武舉人亦如之。

  癸亥,詔輔臣觀稻於後苑。

  上謂王安石曰:「聞王韶有書與呂公弼,患諸人行遣不一,此必李憲、王中正與韶異同。」安石曰:「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疑,軍事最惡如此。」上曰:「憲已召還,中正須修城了亦召還。」安石曰:「甚善。」因言:「今不取夏國,則四夷旅拒如今日,非所以寧息中國。然常人不可與慮始,此乃陛下所宜留意。」遂指陳經略之方曰:「破秉常與破木征無異也。」上曰:「王韶能辦此否?」安石曰:「陛下若能任人,則何獨王韶?韶亦自能辦此。」又白上:「宜密使人厚撫夏國,所執送韓道喜、李崇貴等,異時可用也。」上以為然。

  丙寅,少華山崩。此據呂大防奏,新、舊紀又云:賜壓死者家錢,不能葬者官為葬祭之,地產因山變計口給田,貸以錢穀。今移入十月三日并五日。

  丁卯,詔以淮南路分東、西兩路,揚、亳、宿、楚、海、泰、泗、滁、真、通十州為東路,壽廬蘄和舒濠光黃八州、無為軍為西路。此據五朝會要增入。

  詔:「比差章惇經制梅山蠻事,今令知潭州潘夙、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蔡燁與惇協力處議,毋致誤失。」

  梅山蠻素凶獷,數出抄掠漢界。嘉祐末,鼎州人張頡知益陽縣,收捕其桀黠者付三等,遂經營開拓,安撫使吴中復以聞,其議中格。及戶部判官范子奇權荊湖南路轉運副使,復奏蠻恃險為邊患,宜臣屬而郡縣之。子奇尋召還,又述前議。會遣惇察訪南、北江,遂以命惇。既而,更委夙、燁。吴中復,治平元年十二月自潭徙瀛。范子奇,熙寧三年九月權湖南運副。燁為湖南運副在八月二十一日。

  燁初奏稱梅山事不可倉卒急成。上批章惇可先往辰州,候所經制有敍,乃往潭州。又批梅山事可專委蔡燁經制,必能了當。王安石曰:「陛下經制邊事,既已授成算,令人勾當,繼而為人游說,即別有指揮,人見事有釁隙,即生沮害。」上曰:「前此為無人,故令章惇了當。今蔡燁自可了當,不須專委章惇,或疏於蔡燁也。」馮京曰:「燁誠子細。」安石曰:「吴王歲時存問茂才,賞賜閭巷,及用兵,惟一周邱乃不得將兵,以其不足賴故也。然吴王所使將皆不如周邱。人才各有能有不能,未易遽論其疏。」馮京曰:「安石必已授惇經制次第。」安石曰:「陛下易於出命,故陛下微情人臣無所不見,人臣見陛下微情,知可游說搖動,故因事有釁隙,輒為欺侮。如郭逵言『木征必來作過,臣智慮淺短,無能裁處』,張利一言『因罷鄉巡弓手,百姓驚恐入城』之類是也。人臣左右顧望,難於言事,故人臣微情陛下有所不知,不知人臣微情,故指揮事於事情有不盡。」上曰:「蔡燁本路監司,委之了當似便。」安石曰:「蔡燁初到,便言章惇必倉卒敗事。臣諭章惇令委事於蔡燁。大抵人臣計事,多先為身,少肯為國計利害。今梅山事須乘機了當,若遷延,即生姦猾要利之計,兼梅山事未了,便要了辰州事不得,梅山不難了,既了梅山,然後到辰州,即先聲足以振動兩江,兩江亦易了也。」上曰:「蔡燁蓋欲自專其事,若章惇肯與共功,必無他。」因降是詔。

  是日,馮行己言:「北界巡馬猶未止絕,乞移牒約欄。」上從之。王安石曰:「牒固無害,然巡馬過河亦無害。」上曰:「只為自來無此故也。」據日錄乃九月二十二日事,朱史繫之七月十一日非也,今附見本日。行己新、舊傳並云:沿邊舊有鄉巡弓手,後悉廢罷,而北界巡馬如故,數漁界河,剽取舟船。行己請復置鄉巡弓手,以杜侵爭之端。神宗手詔嘉之。按日錄,六年四月一日猶載行己不欲復鄉巡弓手,與本傳特異,當是日錄不可信也,更細考之。」

  戊辰,提舉司天監沈括言:「楚州衛樸【九】精於曆術,乞令赴監參校新曆。」從之,仍賜路費錢五十千。八年閏四月曆成。

  己巳,荊湖北路轉運使、司封郎中、直昭文館孫構【一○】知荊南,尋復故。九月十九日復故,構本傳云:構改知荊南,會沅州蠻納欵辰州,遣左侍禁李資率輕兵入南江以致諸酋,而懿、洽二州蠻殺資。章惇奏請復構轉運使,諭以恩信,歸附者凡十四州,遂城沅州。此事當考。

  辛未,檢正中書五房公事曾布言:「乞於三司選吏二百人,專置司磨勘天下帳籍,以至三部勾院亦皆選吏置官,責以審覆。其人吏各優與俸給,課以功限,為之賞罰。仍自朝廷選官提舉,其措置條約,乞下詳定帳籍所詳具以聞。」從之。舊紀云置司勾考天下帳籍。新紀無之。

  壬申,權發遣延州、起居舍人、直龍圖閣趙卨為吏部員外郎,賜銀、絹二百,以卨奏根括地萬五千九百一十四頃,招漢、蕃弓箭手四千九百八十四人騎,團作八指揮故也。

  鄜延皆荒阜磽瘠,占田者不出租賦,而倚為藩蔽。寶元用兵後,殘破流徙,名存實亡。每調發,輒匿避。嘗蒐集,才八百人,多罷癃,杖耰鉏至金明而潰。酋利其亡,收田以自殖,卨呼諸酋問曰:「往聞汝族戶若干,有諸?」對曰:「然。」曰:「今何在?」曰:「大兵之後,死亡耗散,其存止此。」卨曰:「其地存乎?」酋無以對,卨曰:「吾貰汝歸,聽汝自募家丁,使占田充兵可矣。吾所欲得者人也,田則吾不問。」眾皆傴曰:「聞命。」諸酋感服,歸募壯夫,悉補亡籍。卨曰:「異時蕃兵,提空簿漫無考詰,多以老弱充數,至有一夫而累代者。」因議涅其手,論者難之。上亦有審處之詔。屬歲飢,卨令蕃兵願刺手者,貸常平穀一斛,於是人人願刺惟恐後。蕃官劉紹能有異言,弗彊之,其所部聞他族刺而得穀,皆請於紹能,紹能復以白卨,笑曰:「若恐蕃兵疑阻,勿刺可也。」紹能謝愚不知所為。遂悉刺之。因假予官錢置鎧械,以時練閱,嚴其除復,信其賞罰。土人勁捍,便習險阻,利其田產,樂其室家,以戰若守,一可當正兵之十,敵憚之,為鄜延【一一】長利。

  初,上以卨根括等事乃其本職,欲止降詔獎諭。王安石進曰:「今居此職而不能辦此事者皆是,如卨宜蒙厚賞,以勸來者。」故有是命。於是,上稱卨招弓箭手,省募兵之費,甚善。安石曰:「凡我境內百姓皆可使,何特弓箭手而已。」上因稱种世衡。安石曰:「陛下以朝廷利勢為世衡所為,豈特功必倍之也?」卨本傳,田數、兵數俱多,今但從實錄與兵志,實錄田數人數並同志。又云:六年,卨言新募弓箭手頗習武伎,請更番代正兵歸京師,詔審度之。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五日,可考。

  甲戌,趙抃言:「累入蜀,深知蜀人情狀,聞欲作保甲、教兵,必驚擾失人心。」上曰:「初無教兵指揮。」王安石曰:「無此,然教兵亦何妨?諸葛亮以蜀人脆而堅用之,亮尤為得蜀人心,何嘗驚擾?」上曰:「諸葛亮舍蜀人即無人可用。」安石曰:「漢高祖伐楚,用巴渝板楯蠻。武王伐商,用庸、蜀、彭、濮人,豈有蜀人不可教以干戈之理!」

  是月,廢蒙州為立山縣,隸昭州,成都府犀浦縣、成德軍靈壽縣、雅州百丈縣、劍州臨津縣為鎮。

  注 釋

  【一】超折原作「起折」,據閣本及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改。

  【二】河西宋會要蕃夷六之八其上有「洮」字。

  【三】仍增奏本閣本、活字本均作「仍增奏字」。

  【四】辭臣也「辭」原作「亂」,據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二上改。

  【五】內殿崇班太平治蹟統類卷一六神宗開熙河「班」下有「告一道」三字。

  【六】又存清水鎮河以折其勢閣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折」均作「析」。

  【七】世雄「世」字原脫,據上文及宋史卷二一七宗室世系表補。

  【八】雅州「雅」原作「雄」,據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三二之三改。

  【九】衛樸閣本及本書二六三、宋史卷三三一沈括傳「樸」均作「朴」。

  【一○】孫構「構」原作「桷」,據宋史卷三三一孫構傳改。下同。

  【一一】鄜延「鄜」原作「酈」,據閣本及上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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