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1008)

  起真宗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盡是年四月

  春正月乙丑,上召宰臣王旦、知樞密院事王欽若等對於崇政殿之西序,上曰:「朕寢殿中帟幕,皆青絁為之,旦暮間,非張燭莫能辨色。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夜將半,朕方就寢,忽一室明朗,驚視之次,俄見神人,星冠絳袍,告朕曰:『宜於正殿建黃籙道場一月,當降天書大中祥符三篇,勿泄天機。』朕悚然起對,忽已不見,遽命筆誌之。自十二月朔,即蔬食齋戒。於朝元殿建道場,結綵壇九級。又雕木為輿,飾以金寶,恭佇神貺。雖越月,未敢罷去。適睹皇城司奏,左承天門屋之南角,有黃帛曳於鴟吻之上。朕潛令中使往視之,回奏云:『其帛長二丈許,緘一物如書卷,纏以青縷三周,封處隱隱有字。』朕細思之,蓋神人所謂天降之書也。」旦等曰:「陛下以至誠事天地,仁孝奉祖宗,恭己愛人,夙夜求治,以至殊鄰修睦,獷俗請吏,干戈偃戢,年穀屢豐,皆陛下兢兢業業,日謹一日之所致也。臣等嘗謂天道不遠,必有昭報。今者,神告先期,靈文果降,實彰上穹佑德之應。」皆再拜稱萬歲。又言:「啟封之際,宜屏左右。」上曰:「天若謫示闕政,固宜與卿等祗畏改悔;若誡告朕躬,朕亦當側身自修,豈宜隱之而使眾不知也。」

  上即步至承天門,焚香望拜,命內侍周懷政、皇甫繼明(封禪記不載周懷政,今從實錄。)升屋對捧以降。王旦跪進,上再拜受,置書輿上,復與旦等步導,卻繖蓋,徹警蹕,至道場,授知樞密院陳堯叟啟封,帛上有文,曰:「趙受命,興於宋,付於恒。(按原本作「付於諱」,蓋恒即真宗諱也,今仍改本字而附識,以存其舊。)居其器,守於正。世七百,九九定。」既去帛啟緘,命堯叟讀之。其書黃字三幅,辭類尚書洪範、老子道德經,始言上能以至孝至道紹世,次諭以清淨簡儉,終述世祚延永之意。讀訖,藏於金匱。旦等稱賀於殿之北廡。是夕,命旦宿齋中書,晚詣道場,旦趨往而上已先至矣。懷政,并州人,繼明,開封人也。

  丙寅,羣臣入賀於崇政殿,賜宴,上與輔臣皆蔬食。遣吏部尚書張齊賢等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及京城祠廟。

  丁卯,設黃麾仗於殿前,陳宮懸、登歌,文武官、契丹使陪列,酌獻三清天書。禮畢,上步導入內,行避黃道。

  司天監奏三日、五日有瑞雲覆宮殿,乞付史館,從之。

  戊辰,大赦,改元,文武官並加恩。改左承天門為左承天祥符門,擢護門親從官徐榮為十將,賜衣服銀帶、緡錢,榮先睹天書故也。

  詔東京賜酺五日,以二月一日為始。

  上以黎、雅、維、茂四州頗有瘴毒,令自今知州監軍釐務使臣並二年與替。

  時審刑院、大理寺多闕屬官,累命保任,較試皆不中選。

  庚午,詔京朝官閑習法令無贓濫者,許詣閤門獻狀自陳,當議較試任之。

  河北安撫司言,幽州民以久旱求市麥種,詔許之。

  辛未,詔有司制周嵩、慶、懿陵影殿帟幕,以中使自陵所還,言供帳損敝故也。

  詔以諸路承受使臣令諸州牒報事宜謄錄入奏,頗為煩擾,自今禁止之。

  壬申,邊臣言:「趙德明邀留回鶻貢物,又令張浦率騎數千侵擾回鶻。今歲夏州饑饉,此衰敗之勢也。」上曰:「朕知其旱歉,已令榷場勿禁西蕃市粒食者。蓋撫禦戎夷,當務含容,不然,須至殺伐,害及生靈矣。」王旦曰:「前代帝王,如漢光武能屈己來遠人,所謂柔服也。」上曰:「光武亦善保全功臣。」旦曰:「光武待遇功臣,不假威柄,封國不過四縣,所以全終始也。」上曰:「高祖分封過制,七國罹患,光武得以為戒。」旦曰:「晁錯之謀,忠而先見,不能免禍。議者以七國反狀素著而忽誅錯,是杜忠臣之口也。」上曰:「此所以知為君難,為臣不易。向使錯忠而能密,削之有漸,豈至是耶?每讀前史,必究事之終始,有未見本末者,必記之,他日異書中可以質正。」

  趙德明嘗以民饑,上表乞糧數百萬。上出其奏示輔臣,眾皆怒曰:「德明方納款而敢逾誓約,妄有干請,乞降詔責之。」王旦獨不言,上曰:「卿意如何?」旦曰:「臣欲降詔與德明,言爾土災饉,朝廷撫御荒遠,固當賑救,然極塞芻粟,屯戍者多,不可輟易【二】。已敕三司在京積粟百萬,令德明自遣眾來取。」上喜,從之。既而德明受詔,望闕再拜,曰:「朝廷有人,臣不合如此。」(此事不審何時,然羣臣云德明方納款,則亦可隱度,因言夏州旱歉附見之。)

  甲戌,以大雪停汴口蔡河夫役,仍續其廩食。

  時京城金銀價貴,上以問權三司使丁謂,謂言為西戎回鶻所市入蕃。乙亥,下詔約束之。

  羣牧制置使言:「京城坊、監馬病,即送養馬務,素無賞罸之格,以故廢惰多死,愈者百無三四。自今請勒本坊、監養療,歲終籍數,以為殿最。」又請刻印醫馬諸方并牧法,頒示坊、監及諸軍。從之。

  是日,楚王元佐生辰,遣中使賜以寶帶。使還,具言王感恩狀。王平居不接人事,而事或預知。上嘗命道士管歸真為設醮禳,家人未及白而曰:「管歸真至矣。」上因言:「此非為邪所惑故耶?」又言:「王平居亦無他,但不束髮,不喜見婦人,間閱書屬文,召其子允升等置酒交談,或心神不甯,則舉措有異,言語無節,蓋本由驚悸所致也。」

  丙子,詔定入內內侍省官自供奉官至小黃門俸料。

  勾當八作司謝德權言,京城外城女牆圮缺,水道壅塞,望發兵完築,計工六十三萬五千六十二,詔可。上嘗謂輔臣稱德權臨事無所避,嚮者八作匠每為一役,多分其人,故經歲不成,德權今併力為之,剋日皆就,舊患人多,今則工役多暇矣。

  戊寅,除開封府畿、赤縣戶所欠貸糧。

  己卯,詔以天書降,申儆在位,俾各揚其職,以答天意。

  以西京作坊使、延州金明縣都監兼新寨解家河盧關路都巡檢李繼周領誠州刺史。供奉官、綏銀等州新歸明諸族巡檢李繼福為內殿崇班。先是,鄜延路鈐轄言繼周忠順,今已老,願推恩奨慰之,繼福亦同嚮化,分主蕃部,故并加秩焉。

  癸未,詔禮部貢院,諸科舉人雖初舉而材藝可取者,與進場第。上謂王旦等曰:「今茲舉人,頗以糊名考較為懼,然有材藝者,皆喜於盡公。」旦曰:「諸路發解拘限程制,慮遺俊秀,當稍寬之。」馮拯曰:「比來省試【三】,但以詩賦進退,不考文論。江、浙士人,專業詩賦,以取科第。望令於詩賦人內兼考策論【四】。」上然之。

  陝西轉運使王觀言慶州麥粟踴貴。詔出官米萬斛,減價糶之。

  太僕少卿、直祕閣錢惟演獻祥符頌,上嘉之。甲申,擢司封郎中、知制誥。

  交州黎至忠預加恩,中書既進熟狀,晡後畫付學士院草制,而通進司新易主者,不時送出。夜漏欲盡,上訝麻卷不入,手札付院促之,李宗諤奏以未見熟狀,上遽推問,乃知其故。遲明,宗諤即進草制,上對輔臣大加稱奨,仍命笞通進司主吏,皆易之。天書降之翌日,宗諤上皇帝奉迎、酌獻樂章,優詔答之。時學士晁迥知貢舉,楊億被病,參知政事趙安仁實草詔云。

  詔軍頭引見司,自今諸處部送罪人至司,先上其數,如近休假,即日以聞。

  丁亥,詔昭、桂等州今年租稅止輸本州,以新罹兵寇故也。尋又免昭、桂二州秋租十之二【五】。

  己丑,應致仕官並許赴都亭驛酺宴,御樓日合預坐者亦聽。朝官已辭、未見,皆令赴會。

  有司上酺宴位圖,皇從姪孫內殿崇班守節與皇從姪右衛將軍惟敍等同為一班,上曰:「族子、諸父,安可並列?」乃命重行設位。守節,惟吉長子;惟敍,德芳長子也。

  凡賜酺,命內諸司使三人主其事,於乾元樓前築土為露臺,半門扉,上設教坊樂。又駢繫方車四十乘,上起綵樓者二,分載鈞容直、開封府樂。復為棚車二十四,每車聯十二乘為之,皆駕以牛,被之錦繡,縈以綵紖,分載諸軍、京畿伎樂,又於衢中編木為欄處之【六】。徙坊市邸肆【七】,對列御道,百貨駢布【八】,競以綵幄鏤牓為飾【九】。上御乾元門,召京邑父老分番列坐樓下,傳旨問其安否,賜以衣物茶帛。若五日,則第一日近臣侍坐,特召丞郎、給諫。上舉觴,教坊樂作,二大車自昇平橋而北,又有旱船四挾之以進,棚車由東西街交騖,並往復日再焉。東距望春門,西連閶闔門,百戲競作,歌吹騰沸。宗室諸親、近列牧伯洎舊臣家,官為設綵棚於左右廊廡。士庶觀者,駕肩疊跡,車騎填溢,懽呼震動。第二日,宴宰相百官於都亭驛、宗室於親王宮。第三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於宰相第。第四日,宴百官於都亭驛、宗室於外苑。第五日,復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於外苑。上多作詩,賜令屬和,及別為勸酒詩。禁軍將校,日會於殿前、馬步軍之廨。

  先是,更置登聞鼓院及檢院,禁民越訴。有司以國家既受瑞行慶,會上元車駕出遊,訴事希恩甚眾,有司以違制論,悉從徒坐。上憫愚民不曉科禁,辛卯,詔自今邀車駕越訴者,令有司告諭而寬其罸。

  是月,襄、鄧州粟斛錢三百,菽麥斗十錢。

  詔羣臣補蔭親屬已有官而再奏者,至所合受官止。

  二月壬辰朔,上御乾元門觀酺。詔諸營教閱、諸司工作各賜假五日。

  丁酉,分遣中使六人往河東、河北、陝西路賜邊臣宴會。

  內藏庫言舊制宣取物色,皆降御寶,憑由除破,近因條約庫務,亦令經由三司,望再降詔旨,止令尚書、內省勾檢。從之。(王皞百一編云:計省故事,凡禁中用度須索供億【一○】,皆中覆,所用給文憑支破。王欽若判憑由司,曰:「至尊用度,豈臣下所預?」乃建白設御寶憑由司【一一】。於是,外不復有所關防。真宗始創法,專意明察,羣下不敢欺。末年不豫且久,所費不訾,迄今為弊,牧司出納之令,無由施矣。冀公由此大用,寵任無間。皞所編,已注至道三年十月王欽若判憑由時,今復注此,可參考也。天禧三年正月,三司置御寶憑由司,或與皞所言相關,當考。)

  戊戌,上謂王欽若曰:「古今風俗,悉從上之所好。國家法令,不可不謹。」欽若曰:「近者,四方之人頗工習筆札,蓋由太宗崇尚文教,精於書翰所致也。五代有朝體書,絕無楷法,今則盡學鍾、王、歐、柳之跡矣。」上因言王著侍書,能盡規益,嘉歎久之。

  己亥,夔州路轉運使言五團蠻嘯聚,謀劫高州,欲令暗利寨援之。上以蠻夷自相攻,若便出兵,即至疑懼,但詔謹邊備,無得輕舉。

  辛丑,并北面緣邊騎捷六指揮為四,徙泊高陽關。先是,緣界河常有無賴輩往來為盜,因募置此軍,至是,兵籍差少,又不欲長留邊陲,故南徙焉。

  壬寅,三班借職王遜以父母繼沒,請終喪制。有司言內職居喪百日,即追出就列。上曰:「人子念其親而願終制,不必奪也。」

  癸卯,瀘州言江安縣蠻人殺傷戎州內屬戶。同巡檢、殿直任賽領兵追捕,為所害。

  乙巳,以天降書遣使告鳳翔府太平宮、亳州太清宮、舒州靈僊觀。

  上語輔臣曰:「京師士庶,邇來漸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鎔金為飾,雖累加條約,終未禁止。工人鍊金為箔,其徒日繁,計所費歲不下十萬兩,既壞不可復,浸以成風,良可戒也。」乃詔三司使丁謂申明舊制,募告者賞之;自今乘輿服御塗金繡金之類,亦不須用。

  戊申,上御便殿,觀捧日、龍騎、驍騎等軍習戰。命王欽若等籍其拳勇出人者,以次遷用。

  己酉,三司奏假內藏庫錢三十萬貫,又請出銀五萬兩付左藏庫給用,皆從之。

  庚戌,命皇城使劉承珪造南郊正神位版,付有司藏虔潔之所,以備親祠。

  江、淮運糧多和雇客船,上謂宰相曰:「商旅趨利,若此必阻貿易,又恐都下粒食增價。」乙卯,令有司勿復和雇。

  殿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李繼和疾甚,上謂宰相曰:「繼和,朕之季舅,苟有不諱,朕欲親臨,可乎?」王旦曰:「若以品秩言之,固無此禮。陛下敦卹外族,於禮無嫌,先朝杜氏諸舅,亦有故事。」上然之。

  己未,詔河北、河東、陝西路轉運使遣官和市軍糧。先是,諸州積穀可給三歲,即止市糴,慮損腐故也。時連歲大稔,因令增蓄,靡限常數,以備轉餉。

  供奉官、閤門祗候劉文贊趨東華門,衝宰相馬;至崇政殿門,宰相與親王對揖,又橫絕而過,為閤門所舉。文贊坐責釐務僻遠。庚申,詔自今文武百官,內廷出入,道路相逢,一準儀制;命婦車輿與文武官相遇,亦須迴避。

  翰林書藝楊昭度、御書待詔盛量等言:「為當直入院稍遲,監院中使趙履信便去巾幘,欲行笞責。忝受命服,專具披雪。」詔送宣徽院,劾履信不奏擅行之罪以聞。

  舊制,節序賜宴,惟皇族、近列、諸帥、內職。三月甲子,始詔自今上巳、重陽,三司副使、判官及館閣職事官並別置會。其後,知雜御史、三院御史、法官、開封府判官亦預焉。

  丙寅,詔定護葬官所受贈物之數。先是,喪家所遺,多務豐腆,上憫其重費,故裁約之。

  丁卯,宜州內屬蠻知元州舒君強、知吉州向光普加恩,仍知州事。

  宋摶等使契丹還,言:「契丹所居曰中京,在幽州東北,城壘卑小,鮮居人,夾道多蔽以牆垣。宮中有武功殿,國主居之,文化殿,國母居之。又有東掖、西掖門。大率頗慕華儀,然性無檢束,每宴集有不拜、不拱手者。惟國母願固盟好,而年齒漸衰。國主奉佛,其弟秦王隆慶好武,吳王隆裕慕道,見道士則喜。又國相韓德讓專權既久,老而多疾。」上曰:「自契丹約和以來,武臣屢言敵本疲困,懼於兵戰,今國家歲贈遺之,是資敵也。」馮拯曰:「儒臣中亦有此言。」上曰:「武臣無事之際,喜談策略,及其赴敵,罕能成功。好勇無謀,蓋其常耳。儒臣豈不知利害耶,前代多用儒將,然亦難其才也。」

  戊辰,前都官員外郎喬希顏為契丹國母生辰使,供奉官、閤門祗候景元副之。

  趙德明遣萬子等四軍主領族兵攻西涼府。既至,見六谷蕃部彊盛,懼而趨回鶻。回鶻設伏要路,示弱不與鬥,俟其過,奮起擊之,勦戮殆盡。其生擒者,回鶻驅坐於野,悉以所獲資糧示之,曰:「而輩狐鼠,規求小利,我則不然。」遂盡焚而殺之,唯萬子軍主挺身遁走。鎮戎軍以聞,上曰:「回鶻嘗殺繼遷,世為仇敵。甘州使到,亦言德明侵軼之狀,意頗輕之。量其兵勢,德明未易勝也。」

  辛未,秘書監致仕李昌齡卒。

  甲戌,兖州父老呂良等千二百八十七人詣闕請封禪,對於崇政殿。上令引進使曹利用宣勞而諭之曰:「封禪大禮,歷代罕行,難狥所請。」良等進而言曰:「國家受命五十年,已致太平,今天降祥符,昭顯盛德,固宜告成岱嶽,以報天地。」上曰:「此大事,不可輕議。」良等又曰:「歲時豐稔,華夏安泰,願上答靈貺,早行盛禮。」詔賜緡帛遣之。知州邵曄又率官屬抗表以請,亦不允。

  乙亥,詔河北諸州軍租稅並令本處送納,督三司放準赦逋負。

  丁丑,上謂輔臣曰:「朕常聞太祖隨周世宗征淮南,戰於江亭,有龍自水奮躍向太祖,人皆驚異,太祖見而惡之,折所持矢不顧,其謹如此。」馬知節曰:「太祖在周朝,以忠勇竭節,常務矜畏【一二】。任殿前點檢,與同列習射,既中的,有以金帶鞍勒馬為贈者,太祖卻之,曰:『人臣宴集,以此為禮,能不避嫌乎?』遽攬轡不揖而去。」

  令川峽諸州勒醫博士按聖惠方合本土所須藥,以給兵戍。

  詔侍衛步軍司閱保寧軍士,分為四等,其第一等徙營亳州永城縣,自餘聽歸農,無家可遣者隸諸軍為剩員。先是,釋諸軍老者為剩員,馬步軍都虞候王超請以常經行陣者別置名額處之,遂立此軍,至是,復蒐去焉。(咸平三年二月,超為馬步軍候,景德二年正月罷去矣。保寧軍額亦不見初立時,三朝兵志即係之祥符元年,當考。)

  戊寅,增置東西班殿侍院一於彰化橋北。(此或可附橫行及東西班制。)

  己卯,諸道貢舉人兖州進士孔謂等八百四十六人伏闕下請封禪。

  庚辰,晁迥等上合格進士、諸科八百九十一人,免解一百八十六人。又學究二十二人得四通,三史五人一通,並準格落下,詔特奏名。命給事中張秉等七人鎖宿於御書院,覆考試卷,遣中使監視,考訖又送中書看詳。

  審刑院言,準端拱二年詔,軍事判官、節度推巡並依七品例,犯罪減等;正言、監察,皆臺省清資,而品第八,律不該減,望自今同雜五品例。從之。

  辛巳,詔河北緣邊州軍逃戶歸復者,依農田敕蠲放,仍免三年徭役。

  癸未,詔自今文武官所書歷,無得虛錄勞課,隱漏過犯,違者重置其罪。

  乙酉,徙麟、府州戍兵及鈐轄於河東,以邊部甯謐,減轉餉之勞也。仍令轉運使於河西預積芻糧,以備緩急。

  雄州言契丹於拒馬河北創亭舍,以候朝廷使命。

  內品、監吉州造船場馮保奏,先造成龍船十隻,欲以備京師諸池習水戰,準省司所降制度為魚龍之狀,今欲將造成者毀拆,依樣重造。上曰:「金明池所習水戰船,蓋每歲春夏,都人遊賞,朕亦為觀之,止欲頒賚諸司及習水戲兵士,此船何須改作?可速指揮省司押令赴闕,勿使改造。」(據會要三月事。)

  夏四月辛卯朔,天書又降於大內之功德閣。(此據天禧元年正月壬戌詔追書,本紀、實錄並不載也。)

  先是,宰相王旦等率文武百官、諸軍將校、州縣官吏、蕃夷、僧道、耆壽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人詣東上閤門,凡五上表請封禪。甲午,詔以今年十月有事於泰山。楊億草詔,有「不求神僊,不為奢侈」等語,上曰:「朕不欲斥言前代帝王。」遂改云:「朕之是行,昭答玄貺,匪求僊以邀福,期報本而潔誠。珪幣牲牷,並資豐備,服御供帳,悉從減省。」遂遣官告天地、宗廟、嶽瀆諸祠。

  乙未,以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並為封禪經度制置使。初,議封禪未決,上以經費問權三司使丁謂,謂曰:「大計固有餘矣。」議乃決,即詔謂計度泰山路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相度行營道路,翰林學士晁迥李宗諤楊億、龍圖閣直學士杜鎬、待制陳彭年與太常禮院詳定儀注。王旦請依郊禋故事,面命五使。上曰:「升中大禮五使之職,當於中書、樞密院以班次領之。」馮拯曰:「臣等叨居重位,又忝使名,慮未為允,望仍舊貫。」上曰:「大臣為之,蓋重祀事也。」

  丙申,命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馮拯為儀仗使【一三】。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其禮儀、橋道頓遞使事,令拯洎堯叟分掌之。欽若、安仁並判兖州,仍更迭往乾封縣。

  禁於泰山樵採者。山下工役,無得調發丁夫,止用兖、鄆州兵充。行宮除前後殿,餘悉張幄幕【一四】。金帛、芻糧委三司規度收市,或轉輸供用。他所須物,悉自京輦致,無得輒有科率。發陝西上供木,由黃河浮筏鄆州,給置頓之費。

  丁酉,改賜閤門戒諭出使京朝官并幕職、州縣官詞,以真文降錫,務令清淨為治。

  戊戌,命皇城使劉承珪、龍圖閣待制戚綸、崇儀副使謝德權計度封禪發運事。綸上疏言:「臣遐覽載籍,驗天人相與之際,未有若今炳煥者也。請詔侍從大臣,摹寫祥符,勒於嘉玉,藏之太廟,別以副本祕於中禁,傳示萬葉,世世子孫,恭戴天命,無敢怠荒。然臣竊謂流俗之人,古今一揆,恐託國家之嘉瑞,寖生幻惑之狂謀,或詐憑神靈,或偽形土木【一五】,妄陳符命【一六】,廣述休祥,以人鬼之妖詞【一七】,亂天書之真旨,少君、欒大之事,往往有之。伏望端守玄符,凝神正道,參內景修行之要,資五千致治之言,建皇極以御烝人,寶太和而延聖算,仰答天貺,俯惠羣黎。」上嘉納焉。

  以兵部員外郎、知兖州邵曄為京東轉運使。

  遣使巡護齊州泰山路,禁止行人。

  兖州別給公用錢,月二十萬。

  辛丑,令東京諸州軍刑獄務從寬恕,無得非法決罸。

  壬寅,以吏部員外郎、判三司勾院盧琰權京東轉運使。

  詔:「東封緣路禁採捕。修建行宮,無得侵占民田。扈駕步騎,輒蹂踐苗稼者,御史糾之。兗州民供應東封外,免今年徭役及支移稅賦。萊蕪冶戶,舊逋鐵課,官司理納,免其科罸。」

  上御崇政殿,親試進士,仍錄題解,摹印以示之。初於殿廊設幔,列坐席,標其姓名【一八】,又揭牓表其次序【一九】,令視訖就坐。命翰林學士李宗諤等八人為考官,直史館張復等八人為覆考官,侍御史周師望等二人糊名,給事中張秉、知制誥周起詳定等第。上遍至幄次,諭宗諤等務極精詳,勿遺賢俊。時南省下第舉人周叔良等百二十人訟知舉官朋附權要,抑塞孤寒,列上勢家子弟四十餘人文學淺近,不合奏名。上曰:「舉貢謗議,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謂勢家子弟者,別坐就試。」既而叔良所陳皆妄,令配隸許州。翌日,又命宗諤等出諸科義題,復令同判太常禮院兼判國子監孫奭詳審以進,刻版摹本,遣中使就坐給之。宗諤等上所定進士文卷【二○】,詔宰相覆考訖,乃臨軒賜進士姚曄等一百六人及第,三人同出身,十五人同三禮出身,八十三人學究出身,九經以下及第、出身試銜助教者六百五十二人。先是,謝恩始令釋褐,是日,特賜綠袍、鞾、笏,以曄等三人為將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第四、第五人為兩使推官,第六人已下凡五十人并九經關頭為試銜知縣,餘為判、司、簿、尉。曄,鄭州人也。初,宗諤等考諸科義卷,通有差舛,上召宗諤等面責焉,即令王旦及孫奭改正。詔詰宗諤等,皆奉表待罪,詔特釋之。

  增置兖州鈐轄各一員【二一】。

  乙巳,莊穆皇后喪,始期,上謂近臣曰:「宮中几筵,於禮可撤乎?」王旦曰:「當遵孝明故事。」上曰:「孝明再期而撤。」旦曰:「若以虞練事神,既葬附廟,則几筵之設非古也。然孝明上僊,已用家人禮葬。莊穆母儀天下,十年於茲,酌於人情,宜守故事。」王欽若曰:「几筵之設,典禮所無,況及期年,撤之可矣。」上曰:「但情之所不忍耳。」馬知節曰:「今士大夫未及周歲,已再娶矣,尚肯設几筵乎?」馮拯曰:「此等自傷禮法,何足為言。」陳堯叟曰:「中宮不可虛位,若建長秋,而莊穆几筵尚在,於禮難安。」上曰:「萬安宮距正寢甚遠,宮中行服,朝夕供養,自可從便,設几筵固無妨也。」馮拯曰:「若此,情理皆為稱矣。」欽若固請撤之,上曰:「禮緣人情,朕守祖宗故事,若即除去,豈禮意乎?」欽若曰:「雖祖宗故事如詔敕,有未便事,亦須更改。此典禮所無,政恐書之簡冊,反生異議。」上曰:「不過云用家人禮,庸何傷乎?」卒再期乃撤。

  丙午,詔於皇城西北天波門外作昭應宮以奉天書,命皇城使劉承珪、入內副都知藍繼宗典其役。(繼宗,南海人。)

  司封郎中、知審刑院劉國忠言,去年至今,天下奏案定斷外,止有十一道在寺。(國忠,未見。)

  府州言民饑,命賑之。

  戊申,曹、濟州耆壽二千二百人詣闕,請車駕臨幸,皆召見慰勞之。仍下詔諸州,止續來者。

  辛亥,詔自京至兖州,敢有妄指民舍林木,言建營行宮、開修道路,及託官司須索配市、假借人夫車乘乞取財物者,所在護送赴闕【二二】。

  京城宣化門外,有軍人死,焚其骨成佛像,愚民競趨視施財,詔開封府禁止之。

  晉城縣令王琰其【二三】、章縣主簿苗文思皆坐枉法受賕抵死。癸丑,詔刑部以其事告諭天下。

  甲寅,增給保安軍公用錢。是軍最極邊,以趙德明納款置榷場,使人繼至,而所費不充故也。

  并代副部署石普言,契丹雖與朝廷和好,而私署唐龍鎮來懷正官,信使不絕,漸違誓約,潛有侵軼,望令邊塞設備。上曰:「修好累年,北鄙甯靜,不當自為猜慮。普止聞流言,不知國家大體耳。」

  中書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草澤劉若沖、周啟明才識兼茂,明於體用,大理寺丞呂夷簡草澤許申皆中等。詔以申等雖敏贍可賞,而理道未精,不復召對;若沖、啟明、申並許應舉,仍免取解;夷簡優與親民差使。夷簡,蒙亨子。啟明,處州人也。時上封者言:「兩漢舉賢良,多因兵荒災變,所以詢訪闕政。今國家受瑞建封,不當復設此科。」於是,悉罷吏部科目。(劉若沖、許申,未見。)

  丙辰,詔太祖、太宗朝諸路所獻祥禽異獸皆在苑囿,可上其數,俟封禪禮畢縱之。

  令緣路諸州釀酒以備供頓,省轉送之煩。

  詔三班使臣奉祀事能幹集者,俟異日與優便差使。

  有司言:「巡狩有燔柴告至之禮,皇帝親行事。又封祀至泰山下,柴告昊天上帝於圓壇,如巡狩告至之禮。有司攝事,即不載攝事之儀。車駕至泰山下,合行告至,望令太尉以酒酺幣帛於山下壇告至。」奏可。又言:「車駕所過山川及古先帝王、名臣、烈士,皆州縣致祭,所經十里內神祠橋道並合致祭。今參詳其數頗多,慮有司供祠不逮,請除名山、大川、先代帝王功德赫奕者遣官外【二四】,餘委本州祭告。」從之。

  遣使馳詣岳州,采三脊茅三十束,備藉神縮酒之用。有老人董皓識之,授皓州助教,賜束帛。

  殿前、侍衛司言,扈駕諸軍,望別給新錦半臂。上曰:「征行擐甲,乃給此服。今封祀行禮,不須盛飾戎容,若盡令易之,所費甚廣。」遂不許。

  戊午,詔東巡取鄆州臨酅路赴泰山,禮畢幸兖州,取中都路還京。先是,自京抵兖州,有路二,由曹、單者為南路,太宗朝嘗置頓於此,由濮、鄆者為北路。時命王欽若、曹利用由南路,趙安仁、李神福由北路,同赴泰山,計工用之繁簡。且言南路雖近而用功多,北路郵傳有素而功省,故從北路焉。

  龍圖閣待制戚綸言,方修天下圖經,其東封路望令先次修撰,以備檢討,從之。

  盧琰上京東管內芻糧之數,請收市轉送嶽下。上曰:「以兵籍料之,所乏不多。琰此乃過為經度耳。若果行之,必擾于下。第令增價收市,餘悉罷之。」

  己未,張崇貴言得趙德明書,請許市青鹽。詔以德明所納誓書付崇貴諭之,蓋素不載青鹽事也。

  吏部尚書張齊賢上疏言:「臣在先朝,常憂靈、夏兩鎮終為繼遷吞併。當時言事者以臣所慮為太過,略舉既往事以明本末。當時臣下皆以繼遷只是懷戀父母舊地,別無他心。先帝與銀州廉察,庶滿其意。邇後不住攻劫【二五】,直至降到麟、府州界八部族蕃首,又脅制卻賀蘭山下族帳,言事者猶謂封賞未厚。洎陛下纘紹,務欲綏懷,不恡爵賞,盡賜銀、夏土壤,寵以節旌。自此姦威愈滋,逆志尤暴,屢斷靈州糧路,復擾緣邊城池。數年之間,靈州終為吞噬。彼之情狀,昭然可知。當麟州、清遠軍垂欲陷沒,臣方受經略之命。臣思繼遷須是得一兩處頭角蕃族,令與為敵,此乃以蠻夷攻蠻夷,中夏之上策也。遂請以六谷名目封崇潘羅支,俾其展效。其時近位所見,全與臣謀不同,恩命之間多沮撓。及梅詢受命,終不令去,所授所賜,全違始謀。然繼遷終因攻劫六谷,為潘羅支射殺。近知趙德明依前攻劫六谷,兼聞曾破卻西涼府,所有節度使并副使,折逋遊龍勨及在府戶民,並錄在部下。萬一不謬,則德明之心又似不小。況其人悉是唐末陷蕃華人,兼折逋遊龍勨等諳熟西南面入遠蕃道路,六谷田牧之遠近,川澤之險易,盡知之矣。若使脅制卻六谷之後,即慮瓜、沙、甘、肅、于闐諸處,漸為控制。緣此以四蕃中州郡,舊屬靈州總統,即今在夏州,畫說者必以此為計。所以繼遷在日,方欲吞滅六谷,今來德明又以父绚為名,志在通甘、伊、瓜、沙道路,必要統制。西夏,唐朝嘉木布破滅之後,便不相統一,所以五代以來,西蕃安靜。今儀、渭、秦、隴山後,雖大段部族,苟或漸被侵擾,則他時邊患非輕。將來聖駕東幸,臣必慮德明乘便去攻六谷。向使潘羅支尚在,則德明未足為虞,今潘羅支已亡,厮鐸督恐非其敵。伏望委兩府大臣謀議,早為經制。」(齊賢上疏,不得其的日月,附見德明請市鹽後,更竢考詳。)

  先是,監察御史張士遜為貢院監門官。時貢舉初用糊名之法,士遜白主司【二六】有親戚在進士中,明日當引試,願出以避嫌。主司不聽,士遜乃自言引去。上是之,記名於御屏,遂詔自今舉人與試官有親嫌者,皆移試別頭。是月,江南轉運使闕,中書進擬人,數見卻,上乃自除士遜為之。士遜謁宰相王旦於政事堂,自言止歷縣道,未親郡事,今驟領使職,願聞善教。旦從容曰:「朝廷榷利至矣。」士遜起謝。既去,旦語人曰:「此轉運識大體。」士遜後徙廣西、河北,每思旦言,不敢妄有興建云。(景德四年十二月,張士遜監貢院門,非巡鋪也,本傳誤,今改作貢院監門官。除轉運使,實錄在辛丑,今移入此。)

  詔今後入內內侍省更互逐年差使臣巡黃河隄。

  注 釋

  【一】十一月二十七日原作「十一月一十七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宋會要瑞異一之二九改。

  【二】不可輟易「輟」原作「輒」,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比來省試「省」原作「自」,據宋會要選舉三之九改。

  【四】望令於詩賦人內兼考策論按同上書此句作「望令於詩賦合格人內兼考策論」。

  【五】尋又免昭桂二州秋租十之二「二州」原作「一州」,據閣本改。按宋會要食貨七之一六作「兩州」。

  【六】又於衢中編木為欄處之「衢中」原作「中衢」,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禮六○之二改。

  【七】徙坊市邸肆「徙」原作「從」,據宋會要禮六○之二、宋史卷一一三禮志改。

  【八】百貨駢布「布」原作「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會要、宋史改。

  【九】競以綵幄鏤牓為飾「幄」原作「屋」,據閣本、活字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一○】凡禁中用度須索供億「度」原作「慶」,據閣本及下文詞義改。

  【一一】乃建白設御寶憑由司「設」原作「談」,據閣本改。

  【一二】常務矜畏「矜」原作「競」,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三】馮拯為儀仗使此句原作注文,其上並有「宋朝要錄云」五字,閣本同。今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為正文,並刪去「宋朝要錄云」五字。

  【一四】餘悉張幄幕「張」原作「帳」,據宋本、宋撮要本、活字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五】或偽形土木「土」、「木」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乙正。

  【一六】妄陳符命「符」原作「瑞」,據同上書改。

  【一七】以人鬼之妖詞「人」原作「神」,據同上書改。

  【一八】標其姓名「其」原作「人」,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選舉一之一○改。

  【一九】又揭牓表其次序「次序」原作「次字」,據宋會要選舉七之一○改。

  【二○】宗諤等上所定進士文卷「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編上文詞義補。

  【二一】增置兖州鈐轄各一員「各」字疑衍。

  【二二】所在護送赴闕「護」原作「獲」,據閣本改。

  【二三】王琰其原作「王琬奇」,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二四】請除名山大川先代帝王功德赫奕者遣官外「除」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補。

  【二五】邇後不住攻刼「住」原作「往」,據閣本改。按宋史卷二六五張齊賢傳作「邇後攻刼不已」。

  【二六】士遜白主司「白」原作「曰」,據宋本、宋撮要本改。按宋史卷三一一本傳云:「士遜為諸巡鋪官,以進士有姻黨,士遜請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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