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上章困敦(庚子)七月,盡旃蒙大荒落(乙巳)正月,凡四年有奇。
則天順聖皇后久視元年(庚子,公元七OO年)
秋,七月,獻俘於含樞殿。太后以楷固為左玉鈐衞大將軍、燕國公,賜姓武氏。召公卿合宴,舉觴屬仁傑曰:「公之功也。」將賞之,對曰:「此乃陛下威靈,將帥盡力,臣何功之有!」固辭不受。
閏月,戊寅,車駕還宮。
己丑,以天官侍郎張錫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鸞臺侍郎、同平章事李嶠罷為成均祭酒。錫,嶠之舅也,故罷嶠政事。
丁酉,吐蕃將麴莽布支寇涼州,圍昌松,隴右諸軍大使唐休璟與戰於港源谷。麴莽布支兵甲鮮華,休璟謂諸將曰:「諸論旣死,麴莽布支新為將,不習軍事,望之雖如精銳,實易與耳,請為諸君破之。」乃被甲先陷陳,六戰皆捷,吐蕃大奔,斬首二千五百級,獲二裨將而還。
司府少卿楊元亨,尚食奉御楊元禧,皆弘武之子也。元禧嘗忤張易之,易之言於太后:「元禧,楊素之族;素父子,隋之逆臣,子孫不應供奉。」太后從之,壬寅,制:「楊素及其兄弟子孫皆不得任京官。」左遷元亨睦州刺史,元禧貝州刺史。
庚戌,以魏元忠為隴右諸軍大使,擊吐蕃。
庚申,太后欲造大像,使天下僧尼日出一錢以助其功。狄仁傑上疏諫,其略曰:「今之伽藍,制過宮闕。功不使鬼,止在役人,物不天來,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將何以求!」又曰:「游僧皆託佛法,詿誤生人;里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化誘所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又曰:「梁武、簡文捨施無限,及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緇衣蔽路,豈有勤王之師!」又曰:「雖斂僧錢,百未支一。尊容旣廣,不可露居,覆以百層,尚憂未遍,自餘廊宇,不得全無。如來設敎,以慈悲為主。豈欲勞人,以存虛飾!」又曰:「比來水旱不節,當今邊境未寧,若費官財,又盡人力,一隅有難,將何以救之!」太后曰:「公敎朕為善,何得相違!」遂罷其役。
阿悉吉薄露叛,遣左金吾將軍田揚名、殿中侍御史封思業討之。軍至碎葉,薄露夜於城傍剽掠而去,思業將騎追之,反為所敗。揚名引西突厥斛瑟羅之衆攻其城,旬餘,不克。九月,薄露詐降,思業誘而斬之,遂俘其衆。
太后信重內史梁文惠公狄仁傑,羣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仁傑好面引廷爭,太后每屈意從之。嘗從太后遊幸,遇風吹仁傑巾墜,而馬驚不能止,太后命太子追執其鞚而繫之。仁傑屢以老疾乞骸骨,太后不許。入見,常止其拜,曰:「每見公拜,朕亦身痛。」仍免其宿直,戒其同僚曰:「自非軍國大事,勿以煩公。」辛丑,薨,太后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衆或不能決,太后輒歎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
太后嘗問仁傑:「朕欲得一佳士用之,誰可者?」仁傑曰:「未審陛下欲何所用之?」太后曰:「欲用為將相。」仁傑對曰:「文學縕借,則蘇味道、李嶠固其選矣。必欲取卓犖奇才,則有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宰相才也。」太后擢柬之為洛州司馬。數日,又問仁傑,對曰:「前薦柬之,尚未用也。」太后曰:「已遷矣。」對曰:「臣所薦者可為宰相,非司馬也。」乃遷秋官侍郎;久之,卒用為相。仁傑又嘗薦夏官侍郎姚元崇、監察御史曲阿桓彥範、太州刺史敬暉等數十人,率為名臣。或謂仁傑曰:「天下桃李,悉在公門矣。」仁傑曰:「薦賢為國,非為私也。」
初,仁傑為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為之立生祠。後其子景暉為魏州司功參軍,貪暴為人患,人遂毀其像焉。
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為蕭關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甲寅,制復以正月為十一月,一月為正月,赦天下。
丁巳,納言韋巨源罷,以文昌右丞韋安石為鸞臺侍郎、同平章事。安石,津之孫也。
時武三思、張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數面折之。嘗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數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顧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直,勞勉之,同列皆歎服。
丁卯,太后幸新安;壬申,還宮。
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隴右諸監馬萬餘匹而去。
時屠禁尚未解,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以為「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著之典禮,不可廢闕。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況貧賤之人,仰屠為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徒長姦欺。為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物遂其生,人得其性矣。」戊午,復開屠禁,祠祭用牲牢如故。
則天后長安元年(辛丑,公元七O一年)
春,正月,丁丑,以成州言佛迹見,改元大足。
二月,己酉,以鸞臺侍郎柏人李懷遠同平章事。
三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錫坐知選漏泄禁中語、贓滿數萬,當斬,臨刑釋之,流循州。時蘇味道亦坐事與錫俱下司刑獄,錫乘馬,意氣自若,舍于三品院,帷屏食飲,無異平居。味道步至繫所,席地而臥,蔬食而已。太后聞之,赦味道,復其位。
是月,大雪,蘇味道以為瑞,帥百官入賀。殿中侍御史王求禮止之曰:「三月雪為瑞雪,臘月雷為瑞雷乎?」味道不從。旣入,求禮獨不賀,進言曰:「今陽和布氣,草木發榮,而寒雪為災,豈得誣以為瑞!賀者皆諂諛之士也。」太后為之罷朝。
時又有獻三足牛者,宰相復賀。求禮颺言曰:「凡物反常皆為妖。此鼎足非其人,政敎不行之象也。」太后為之愀然。
夏,五月,乙亥,太后幸三陽宮。
以魏元忠為靈武道行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天官侍郎鹽官顧琮同平章事。
六月,庚申,以夏官尚書李迥秀同平章事。
迥秀性至孝,其母本微賤,妻崔氏常叱媵婢,母聞之不悅,迥秀卽時出之。或曰:「賢室雖不避嫌疑,然過非七出,何遽如是!」迥秀曰:「娶妻本以養親,今乃違忤顏色,安敢留也!」竟出之。
秋,七月,甲戌,太后還宮。
甲申,李懷遠罷為秋官尚書。
八月,突厥默啜寇邊,命安北大都護相王為天兵道元帥,統諸軍擊之,未行而虜退。
丙寅,武邑人蘇安恆上疏曰:「陛下欽先聖之顧託,受嗣子之推讓,敬天順人,二十年矣。豈不聞帝舜褰裳,周公復辟!舜之於禹,事祗族親;旦與成王,不離叔父。族親何如子之愛,叔父何如母之恩?今太子孝敬是崇,春秋旣壯,若使統臨宸極,何異陛下之身!陛下年德旣尊,寶位將倦,機務繁重,浩蕩心神,何不禪位東宮,自怡聖體!自昔理天下者,不見二姓而俱王也,當今梁、定、河內、建昌諸王,承陛下之蔭覆,並得封王。臣謂千秋萬歲之後,於事非便。臣請黜為公侯,任以閒簡。臣又聞陛下有二十餘孫,今無尺寸之封,此非長久之計也。臣請分土而王之,擇立師傅,敎其孝敬之道,以夾輔周室,屏藩皇家,斯為美矣。」疏奏,太后召見,賜食,慰諭而遣之。
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邵王重潤與其妹永泰郡主、主壻魏王武延基竊議其事。易之訴於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殺。延基,承嗣之子也。
丙申,以相王知左、右羽林衞大將軍事。
冬,十月,壬寅,太后西入關,辛酉,至京師;赦天下,改元。
十一月,戊寅,改含元宮為大明宮。
天官侍郎安平崔玄暐,性介直,未嘗請謁。執政惡之,改文昌左丞。月餘,太后謂玄暐曰:「自卿改官以來,聞令史設齋自慶。此欲盛為姦貪耳,今還卿舊任。」乃復拜天官侍郎,仍賜綵七十段。
以主客郎中郭元振為涼州都督、隴右諸軍大使。
先是,涼州南北境不過四百餘里,突厥、吐蕃頻歲奄至城下,百姓苦之。元振始於南境硤口置和戎城,北境磧中置白亭軍,控其衝要,拓州境千五百里,自是寇不復至城下。元振又令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水陸之利。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後,一縑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元振善於撫御,在涼州五年,夷、夏畏慕,令行禁止,牛羊被野,路不拾遺。
則天后長安二年(壬寅,公元七O二年)
春,正月,乙酉,初設武舉。
突厥寇鹽、夏二州。三月,庚寅,突厥破石嶺,寇幷州。以雍州長史薛季昶攝右臺大夫,充山東防禦軍大使,滄、瀛、幽、易、恆、定等州諸軍皆受季昶節度。夏,四月,以幽州刺史張仁愿專知幽、平、媯、檀防禦,仍與季昶相知,以拒突厥。
五月,壬申,蘇安恆復上疏曰:「臣聞天下者,神堯、文武之天下也。陛下雖居正統,實因唐氏舊基。當今太子追迴,年德俱盛,陛下貪其寶位而忘母子深恩,將何聖顏以見唐家宗廟,將何誥命以謁大帝墳陵?陛下何故日夜積憂,不知鍾鳴漏盡!臣愚以為天意人事,還歸李家。陛下雖安天位,殊不知物極則反,器滿則傾。臣何惜一朝之命而不安萬乘之國哉!」太后亦不之罪。
乙未,以相王為幷州牧,充安北道行軍元帥,以魏元忠為之副。
六月,壬戌,召神都留守韋巨源詣京師,以副留守李嶠代之。
秋,七月,甲午,突厥寇代州。
司僕卿張昌宗兄弟貴盛,勢傾朝野。八月,戊午,太子、相王、太平公主上表請封昌宗為王,制不許;壬戌,又請,乃賜爵鄴國公。
敕:「自今有告言揚州及豫、博餘黨,一無所問,內外官司無得為理。」
九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神都見其旣。
壬申,突厥寇忻州。
己卯,吐蕃遣其臣論彌薩來求和。
庚辰,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大谷道大總管,洛州長史敬暉為副;辛巳,又以相王旦為幷州道元帥,三思與武攸宜、魏元忠為之副;姚元崇為長史,司禮少卿鄭杲為司馬;然竟不行。
癸未,宴論彌薩於麟德殿。時涼州都督唐休璟入朝,亦預宴。彌薩屢窺之。太后問其故,對曰:「洪源之戰,此將軍猛厲無敵,故欲識之。」太后擢休璟為右武威、金吾二衞大將軍。休璟練習邊事,自碣石以西踰四鎮,緜亙萬里,山川要害,皆能記之。
冬,十月,甲辰,天官侍郎、同平章事顧琮薨。
戊申,吐蕃贊普將萬餘人寇茂州,都督陳大慈與之四戰,皆破之,斬首千餘級。
十一月,辛未,監察御史魏靖上疏,以為:「陛下旣知來俊臣之姦,處以極法,乞詳覆俊臣等所推大獄,伸其枉濫。」太后乃命監察御史蘇頲按覆俊臣等舊獄,由是雪免者甚衆。頲,夔之曾孫也。
戊子,太后祀南郊,赦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魏元忠為安東道安撫大使,羽林衞大將軍李多祚檢校幽州都督,右羽林衞將軍薛訥、左武衞將軍駱務整為之副。
戊申,置北庭都護府於庭州。
侍御史張循憲為河東采訪使,有疑事不能決,病之,問侍吏曰:「此有佳客,可與議事者乎?」吏言前平鄉尉猗氏張嘉貞有異才,循憲召見,詢以事;嘉貞為條析理分,莫不洗然。循憲因請為奏,皆意所未及。循憲還,見太后,太后善其奏,循憲具言嘉貞所為,且請以己之官授之。太后曰:「朕寧無一官自進賢邪!」因召嘉貞,入見內殿,與語,大悅,卽拜監察御史;擢循憲司勳郎中,賞其得人也。
則天后長安三年(癸卯,公元七O三年)
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吐蕃遣使獻馬千匹、金二千兩以求婚。
閏月,丁丑,命韋安石留守神都。
己卯,改文昌臺為中臺。以中臺左丞李嶠知納言事。
新羅王金理洪卒,遣使立其弟崇基為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賀干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寧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朱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相王旦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臺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卽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干,能撫其衆,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衆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烏質勒悉併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旣。
初,左臺大夫、同鳳閣鸞臺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閑吏事,曏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任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云「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不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太后召說。說將入,鳳閣舍人南和宋璟謂說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流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閤力爭,與子同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左史劉知幾曰:「無汚青史,為子孫累!」
及入,太后問之,說未對。元忠懼,謂說曰:「張說欲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邪!」說叱之曰:「元忠為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說,使速言。說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逼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逼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張說與魏元忠同反!」太后問其狀。對曰:「說嘗謂元忠為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欲反而何?」說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日者元忠初衣紫,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寵,不勝慙懼。』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為臣至忠,古今慕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邪?且臣豈不知今日附昌宗立取台衡,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說反覆小人,宜并繫治之。」他日,更引問,說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說所執如初。
朱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說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恆亦上疏,以為:「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為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為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里巷恟恟,皆以為陛下委信姦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箝口於公朝,畏迕易之等意,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竊恐人心不安,別生他變,爭鋒於朱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禦之?」易之等見其疏,大怒,欲殺之,賴朱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範、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丁酉,貶魏元忠為高要尉,戩、說皆流嶺表。元忠辭日,言於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日必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為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復奏申理元忠,宋璟謂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復冒威怒,得無狼狽乎!」晙曰:「魏公以忠獲罪,晙為義所激,顛沛無恨。」璟歎曰:「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
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易之詐為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御史丹徒馬懷素鞫之,謂懷素曰:「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曰:「反狀昭然,何稽留如此?」懷素請柴明對質,太后曰:「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卿欲縱反者邪?」對曰:「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為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為罪,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欲誅其送者乎!且陛下操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不敢不以實聞!」太后曰:「汝欲全不罪邪?」對曰:「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太后嘗命朝貴宴集,易之兄弟皆位在宋璟上。易之素憚璟,欲悅其意,虛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張卿以為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中丞柰何卿五郎?」璟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舉坐悚惕。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為之禮。諸張積怒,常欲中傷之;太后知之,故得免。
丁未,以左武衞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十一月,突厥遣使謝許婚。丙寅,宴於宿羽臺,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以為:「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為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始安獠歐陽倩擁衆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朱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討擊使。懷古纔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迎降,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衆大喜,悉歸所掠貨財;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嶺外悉定。
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將擊之,卒於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則天后長安四年(甲辰,公元七O四年)
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衞將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於萬安山。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后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致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不從。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壬子,以天官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夏官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御史馬懷素劾奏之。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刺史。
壬申,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則以老疾致仕。敬則為相,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太后嘗與宰相議及刺史、縣令。三月,己丑,李嶠、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內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比來所遣外任,多是貶累之人;風俗不澄,寔由於此。望於臺、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臣等請輟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書名探之,得韋嗣立及御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檢校刺史,嗣立為汴州刺史。其後政績可稱者,唯常州刺史薛謙光、徐州刺史司馬鍠而已。
丁亥,徙平恩王重福為譙王。
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蘇味道謁歸葬其父,制州縣供葬事。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御史蕭至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刺史。至忠,引之玄孫也。
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嶠知內史事。
太后幸興泰宮。
太后復稅天下僧尼,作大像於白司馬阪,令春官尚書武攸寧檢校,糜費巨億。李嶠上疏,以為:「天下編戶,貧弱者衆。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緡,若將散施,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飢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霑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御史張廷珪上疏諫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敎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崇無為。伏願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太后為之罷役,仍召見廷珪,深賞慰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並同三品。
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召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檢校汴州刺史韋嗣立赴興泰宮。
丁丑,以李嶠同鳳閣鸞臺三品。嶠自請解內史。
壬午,以相王府長史姚元崇兼知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
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為內史。
再思為相,專以諂媚取容。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內史面似高麗。」再思欣然,卽翦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舉坐大笑。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曰:「六郎面似蓮花。」再思獨曰:「不然。」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甲午,太后還宮。
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刺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命左右臺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應徵銅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緡,張昌宗法應免官。」昌宗奏:「臣有功於國,所犯不至免官。」太后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太后悅,赦昌宗罪,復其官。左補闕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再思出令言為長社令。
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左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癸丑,張同休貶岐山丞,張昌儀貶博望丞。
鸞臺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舉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鸞臺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刺史,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休璟將行,密言於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將之亂。殿下宜備之。」
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臣不敢愛死,恐不益於王。」辛酉,改春官尚書,餘如故。元崇字元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突厥默啜旣和親,戊寅,始遣淮陽王武延秀還。
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酉,以元之為靈武道安撫大使。
元之將行,太后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對曰:「張柬之沈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刺史,餘如故。
壬午,以懷州長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太后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公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由是諸緣坐者始得進用。
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鸞臺三品李嶠罷為地官尚書。
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並停。
丙辰,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嗣立罷為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刺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
太后寢疾,居長生院,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閒,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見太后疾篤,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為之備。屢有人為飛書及牓其事於通衢,云「易之兄弟謀反」,太后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勸於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太后命韋承麇慶及司刑卿崔神慶、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慶,神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弘泰之語,尋已奏聞」,準法首原;弘泰妖言,請收行法。」璟與大理丞封全禎奏:「昌宗寵榮如是,復召術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儻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執送有司!雖云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后久之不應,璟又曰:「儻不卽收繫,恐其搖動衆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檢詳文狀。」璟退,左拾遺江都李邕進曰:「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后不聽。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汚,又敕璟副李嶠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御史、卑則監察御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以為:「昌宗無功荷寵,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旣云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云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為逆。此乃奸臣詭計,若云可捨,誰為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負得計,天下亦以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苟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鳳閣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報。
崔玄暐亦屢以為言,太后令法司議其罪。玄暐弟司刑少卿昪,處以大辟。宋璟復奏收昌宗下獄。太后曰:「昌宗已自奏聞。」對曰:「昌宗為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逆,無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太后溫言解之。璟聲色逾厲曰:「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楊再思恐其忤旨,遽宣敕令出,璟曰:「聖主在此,不煩宰相擅宣敕命!」太后乃可其奏,遣昌宗詣臺,璟庭立而按之;事未畢,太后遣中使召昌宗特敕赦之。璟歎曰:「不先擊小子腦裂,負此恨矣!」太后乃使昌宗詣璟謝,璟拒不見。
左臺中丞桓彥範、右臺中丞東光袁恕己共薦詹事司直陽嶠為御史。楊再思曰:「嶠不樂搏擊之任如何?」彥範曰:「為官擇人,豈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須與之,所以長難進之風,抑躁求之路。」乃擢為右臺侍御史。嶠,休之之玄孫也。
先是李嶠、崔玄暐奏:「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等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司刑少卿桓彥範又奏陳之,表疏前後十上,太后乃從之。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神龍元年(乙巳,公元七O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赦天下,改元。自文明以來得罪者,非揚、豫、博三州及諸反逆魁首,咸赦除之。
太后疾甚,麟臺監張易之、春官侍郎張昌宗居中用事,張柬之、崔玄暐與中臺右丞敬暉、司刑少卿桓彥範、相王府司馬袁恕己謀誅之。柬之謂右羽林衞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今日富貴,誰所致也?」多祚泣曰:「大帝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為二豎所危,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家,惟相公處分,不敢顧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遂與定謀。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后革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復之志。及柬之為相,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今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俄而姚元之自靈武至,柬之、彥範相謂曰:「事濟矣!」遂以其謀告之。彥範以事白其母,母曰:「忠孝不兩全,先國後家可也。」時太子於北門起居,彥範、暉謁見,密陳其策,太子許之。
癸卯,柬之、玄暐、彥範與左威衞將軍薛思行等帥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至玄武門,遣多祚、湛及內直郎、駙馬都尉安陽王同皎詣東宮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橫遭幽廢,人神同憤,二十三年矣!今天誘其衷,北門、南牙,同心協力,以誅凶豎,復李氏社稷,願殿下蹔至玄武門以副衆望。」太子曰:「凶豎誠當夷滅,然上體不安,得無驚怛!諸公更為後圖。」李湛曰:「諸將相不顧家族以徇社稷,殿下柰何欲納之鼎鑊乎!請殿下自出止之。」太子乃出。
同皎扶抱太子上馬,從至玄武門,斬關而入。太后在迎仙宮,柬之等斬易之、昌宗於廡下,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環繞侍衞。太后驚起,問曰:「亂者誰邪?」對曰:「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誅之,恐有漏洩,故不敢以聞。稱兵宮禁,罪當萬死!」太后見太子曰:「乃汝邪?小子旣誅,可還東宮!」彥範進曰:「太子安得更歸!昔天皇以愛子託陛下,今年齒已長,久居東宮,天意人心,久思李氏。羣臣不忘太宗、天皇之德,故奉太子誅賊臣。願陛下傳位太子,以順天人之望!」李湛,義府之子也。太后見之,謂曰:「汝亦為誅易之將軍邪?我於汝父子不薄,乃有今日!」湛慙不能對。又謂崔玄暐曰:「他人皆因人以進,惟卿朕所自擢,亦在此邪?」對曰:「此乃所以報陛下之大德。」
於是收張昌期、同休、昌儀等,皆斬之,與易之、昌宗梟首天津南。是日,袁恕己從相王統南牙兵以備非常,收韋承慶、房融及司禮卿崔神慶繫獄,皆易之之黨也。初,昌儀新作第,甚美,逾於王主。或夜書其門曰:「一日絲能作幾日絡?」滅去,復書之,如是六七。昌儀取筆註其下曰:「一日亦足。」乃止。
甲辰,制太子監國,赦天下。以袁恕己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分遣十使齎璽書宣慰諸州。乙巳,太后傳位於太子。
丙午,中宗卽位。赦天下,惟張易之黨不原;其為周興等所枉者,咸令清雪,子女配沒者皆免之。相王加號安國相王,拜太尉、同鳳閣鸞臺三品,太平公主加號鎮國太平公主。皇族先配沒者,子孫皆復屬籍,仍量敍官爵。
丁未,太后徙居上陽宮,李湛留宿衞。戊申,帝帥百官詣上陽宮,上太后尊號曰則天大聖皇帝。
庚戌,以張柬之為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崔玄暐為內史,袁恕己同鳳閣鸞臺三品,敬暉、桓彥範皆為納言;並賜爵郡公。李多祚賜爵遼陽郡王,王同皎為右千牛將軍、琅邪郡公,李湛為右羽林大將軍、趙國公;自餘官賞有差。
張柬之等之討張易之也,殿中監田歸道將千騎宿玄武門,敬暉遣使就索千騎,歸道先不預謀,拒而不與。事寧,暉欲誅之,歸道以理自陳,乃免歸私第;帝嘉其忠壯,召拜太僕少卿。
卷二O七 唐紀二十三
資治通鑑
(北宋)司馬光 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