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泰子曄 荀伯子族子萬秋 徐廣郗紹 廣兄子豁 鄭鮮之 裴松之孫昭明 曾孫子野 何承天曾孫遜
范泰字伯倫,順陽人也。祖汪,晉安北將軍、徐兗二州刺史。父甯,豫章太守。並有名前代。
泰初為太學博士,外弟荊州刺史王忱請為天門太守。忱嗜酒,醉輒累旬,及醒則儼然端肅。泰陳酒既傷生,所宜深誡,其言甚切。忱嗟歎久之,曰:「見規者眾,未有若此者也。」或問忱,范泰何如謝邈,忱曰:「茂度漫。」又問何如殷覬,忱曰:「伯通易。」〔一〕忱常有意立功,謂泰曰:「今城池既立,軍甲亦充,將欲掃除中原,以申宿昔之志。伯通意銳,當令擁戈前驅;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何如?」泰曰:「百年逋寇,前賢挫屈者多矣,功名雖貴,鄙生所不敢謀。」
會忱病卒,召泰為驃騎諮議參軍,遷中書郎。時會稽世子元顯專權,內外百官請假,不復表聞,唯籤元顯而已。泰言以為非宜,元顯不納。以父憂去職,襲爵陽遂鄉侯。〔二〕
桓玄輔晉,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泰及前司徒左長史王准之、輔國將軍司馬珣之並居喪無禮,泰坐廢,徙丹徒。
宋武帝義旗建,累遷黃門侍郎、御史中丞,坐議殷祠事謬,白衣領職。出為東陽太守。歷侍中,度支尚書。時僕射陳郡謝混後進知名,武帝嘗從容問混:「泰名輩誰比?」對曰:「王元太一流人也。」〔三〕徙為太常。
初,司徒道規無子,養文帝。及道規薨,以兄道憐第二子義慶為嗣。武帝以道規素愛文帝,又令居重。及道規追封南郡公,應以先華容縣公賜文帝。泰議以為「禮無二主」,由是文帝還本屬。
後加散騎常侍,為尚書兼司空,與右僕射袁湛授宋公九錫,隨軍到洛陽。武帝還彭城,與泰登城。泰有足疾,特命乘輿。泰好酒,不拘小節,通率任心。雖公坐,笑言不異私室,武帝甚賞愛之。然短於為政,故不得在政事官。
武帝受命,議建國學,以泰領國子祭酒,泰上表陳獎進之道。時學竟不立。又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更造五銖。泰又諫曰:
臣聞為國拯弊,莫若務本。「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未有人貧而國富,本不足而末有餘者也。故囊漏貯中,識者不吝,反裘負薪,存毛實難。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說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故拔葵所以明政,織蒲謂之不仁。是以貴賤有章,職分無爽。今之所憂,在農人尚寡,倉廩未充,轉運無已,資食者眾,家無私積,難以禦荒耳。夫貨存貿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但令官人均通,則無患不足。若使必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所行。尋銅之為器,在用也博矣,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夏鼎負圖,實冠眾瑞,晉鐸呈象,亦啟休徵。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今毀必資之器,而為無施之錢,於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人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伏願思可久之道,探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納,擇芻牧之說。
景平初,加位特進,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少帝在位,多諸愆失,泰上封事極諫。少帝雖不能納,亦不加譴。徐羨之、傅亮等與泰素不平,及廬陵王義真、少帝見害,泰謂所親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託,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
元嘉二年,泰表賀元正并陳旱災,多所獎勸。拜表遂輕舟遊東陽,任心行止,不關朝廷。有司劾奏之,文帝不問。時文帝雖當陽親覽,而羨之等猶執重權,泰復上表論得失,言及執事。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羨之伏誅,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特進如故。上以泰先朝舊臣,恩禮甚重。以有腳疾,宴見之日,特聽乘輿到坐。所陳時事,上每優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言:「有蝗之處,縣官多課人捕之,無益於枯苗,有傷於殺害。又女人被宥,由來尚矣,謝晦婦女猶在尚方,匹婦一至,亦能有所感激。」書奏,上乃原謝晦婦女。
時司徒王弘輔政,泰謂弘曰:「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徵還入朝,共參朝政。」弘納其言。時旱災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有所勸誡。
泰博覽篇籍,好為文章,愛獎後生,孜孜無倦。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傳於世。暮年事佛甚精,於宅西立祇洹精舍。五年卒。初議贈開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擬議台司。」竟不果。及葬,王弘撫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鐵,今以此為報。」追贈車騎將軍,諡曰宣侯。第四子曄最知名。
曄字蔚宗,母如廁產之,額為塼所傷,故以塼為小字。出繼從伯弘之,後襲封武興縣五等侯。少好學,善為文章,能隸書,曉音律。為秘書丞,父憂去職。服闋,為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後為尚書吏部郎。
元嘉九年,彭城太妃薨,〔四〕將葬,祖夕,僚故並集東府,曄與司徒左西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五〕開北牖聽挽歌為樂。彭城王義康大怒,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至於屈伸榮辱之際,未嘗不致意焉。
遷長沙王義欣鎮軍長史。兄暠為宜都太守,嫡母隨暠在官亡,報之以疾,曄不時奔赴。及行,又攜伎妾自隨,為御史中丞劉損所奏。文帝愛其才,不罪也。服闋,累遷左衛將軍、太子詹事。
曄長不滿七尺,肥黑,禿眉鬢,善彈琵琶,能為新聲。上欲聞之,屢諷以微旨,曄偽若不曉,終不肯為。上嘗宴飲勸適,謂曄曰:「我欲歌,卿可彈。」曄乃奉旨。上歌既畢,曄亦止弦。
初,魯國孔熙先博學有從橫才志,文史星算,無不兼善,為員外散騎侍郎,不為時知,久不得調。初,熙先父默之為廣州刺史,以贓貨下廷尉,大將軍彭城王義康保持之,故免。及義康被黜,熙先密懷報效,以曄意志不滿,欲引之,無因進說。曄甥謝綜雅為曄所知,熙先藉嶺南遺財,家甚富足,乃傾身事綜。始與綜諸弟共博,故為拙行,以物輸之,情意稍款。綜乃引熙先與曄戲,熙先故為不敵,前後輸曄物甚多。曄既利其財寶,又愛其文藝,遂與申莫逆之好。熙先始以微言動曄,曄不回。曄素有閨庭論議,朝野所知,故門胄雖華,而國家不與姻,以此激之曰:「丈人若謂朝廷相待厚者,何故不與丈人婚,為是門戶不得邪?人作犬豕相遇,而丈人欲為之死,不亦惑乎。」曄默然不答,其意乃定。
時曄與沈演之並為上所知待,每被見多同,曄若先至,必待演之,演之先至,常獨被引,曄又以此為怨。曄累經義康府佐,見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離。綜為義康大將軍記室參軍,隨鎮豫章。綜還,申義康意於曄,求解晚隙,復敦往好。
曄既有逆謀,欲探時旨,乃言於上曰:「臣歷觀前史二漢故事,諸蕃王政以妖詛幸災,便正大逆之罰。況義康姦心釁跡,彰著遐邇,而至今無恙,臣竊惑焉。且大梗常存,將成亂階。」上不納。
熙先素善天文,云:「文帝必以非道晏駕,當由骨肉相殘。江州應出天子。」以為義康當之。綜父述亦為義康所遇,綜弟約又是義康女夫,故文帝使綜隨從南上。既為熙先獎說,亦有酬報之心。
廣州人周靈甫有家兵部曲,熙先以六十萬錢與之,使於廣州合兵。靈甫一去不反。大將軍府史仲承祖,義康舊所信念,屢銜命下都,亦潛結腹心,規有異志。聞熙先有誠,密相結納。丹陽尹徐湛之素為義康所愛,雖為舅甥,恩過子弟,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承祖南下,申義康意於蕭思話及曄,云:「本欲與蕭結婚,恨始意不果。與范本情不薄,中間相失,傍人為之耳。」
有法略道人先為義康所養,粗被知待。又有王國寺法靜尼出入義康家內,皆感激舊恩,規相拯拔,並與熙先往來。使法略罷道。法略本姓孫,改名景玄,以為臧質寧遠參軍。
熙先善療病兼能診脈,法靜尼妹夫許耀領隊在臺,宿衛殿省,嘗有疾,因法靜尼就熙先乞療得損,因成周旋。熙先以耀膽幹,因告逆謀,耀許為內應。豫章胡藩子遵世與法靜甚款,亦密相酬和。法靜尼南上,熙先遣婢采藻隨之,付以牋書,陳說圖讖。法靜還,義康餉熙先銅匕銅鑷袍段棋奩等物。熙先慮事泄,酖采藻殺之。
湛之又謂曄等:「臧質見與異常,質與蕭思話款密,二人並受大將軍眷遇,必無異同,不憂兵力不足,但當勿失機耳。」乃備相署置:湛之為撫軍將軍、揚州刺史,曄中軍將軍、南徐州刺史,熙先左衛將軍。其餘皆有選擬。凡素所不善及不附義康者,又有別簿,並入死目。
熙先使弟休先豫為檄文,言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乃奉戴義康。又以既為大事,宜須義康意旨,乃作義康與湛之書,宣示同黨。
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將軍衡陽王義季、右將軍南平王鑠出鎮,上於武帳岡祖道。〔六〕曄等期以其日為亂,許耀侍上,扣刀以目曄,曄不敢視,俄而坐散,差互不得發。十一月,徐湛之上表告狀,於是悉出檄書選事及同惡人名手跡。詔收綜等,並皆款服,唯曄不首。上頻使窮詰,乃曰:「熙先苟誣引臣。」熙先聞曄不服,笑謂殿中將軍沈邵之曰:「凡諸處分、符檄書疏,皆曄所造及改定,云何方作此抵。」上示以曄墨跡,曄乃引罪。明日送曄付廷尉,入獄,然後知為湛之所發。
熙先望風吐款,辭氣不撓,上奇其才,使謂曰:「以卿之才而滯於集書省,理應有異志,此乃我負卿也。」熙先於獄中上書陳謝,并陳天文占候,誡上有骨肉相殘之禍,其言深切。
曄後與謝綜等得隔壁,遙問綜曰:「疑誰所告。」綜曰:「不知。」曄乃稱徐湛之小名曰:「乃是徐僮也。」在獄為詩曰:「禍福本無兆,性命歸有極,必至定前期,誰能延一息。在生已可知,來緣〈忄畫〉無識,好醜共一丘,何足異枉直。豈論東陵上,寧辨首山側,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寄言生存子,此路行復即。」上有白團扇甚佳,送曄令書出詩賦美句。曄受旨援筆而書曰:「去白日之炤炤,襲長夜之悠悠。」上循覽悽然。
曄本謂入獄便死,而上窮其獄,遂經二旬,曄更有生望。獄吏因戲之曰:「外傳詹事或當長繫。」曄聞之驚喜。綜、熙先笑之曰:「詹事嘗共論事,無不攘袂瞋目,及在西池射堂上,躍馬顧眄,自以為一世之雄,而今擾攘紛紜,畏死乃爾。設令今時賜以性命,人臣圖主,何顏可以生存。」曄謂衛獄將曰:「惜哉,埋如此人。」將曰:「不忠之人,亦何足惜。」曄曰:「大將言是也。」
及將詣市,曄最在前,於獄門顧謂綜曰:「次第當以位邪?」綜曰:「賊帥當為先。」在道語笑,初無慚恥。至市問綜曰:「時欲至未?」綜曰:「勢不復久。」曄既食,又苦勸綜,綜曰:「此異疾篤,何事強飯。」曄家人悉至市,監刑職司問曰:「須相見不?」曄問綜曰:「家人已來,幸得相見,將不暫別?」綜曰:「別與不別,亦何所存,〔七〕來必當號泣,正足亂人意。」曄曰:「號泣何關人,向見道邊親故相瞻望,吾意故欲相見。」於是呼前。曄妻先撫其子,回罵曄曰:「君不為百歲阿家,不感天子恩遇,身死固不足塞罪,奈何枉殺子孫。」曄乾笑,云罪至而已。曄所生母對泣曰:「主上念汝無極,汝曾不能感恩,又不念我老,今日奈何!」仍以手擊曄頸及頰。曄妻云:「罪人,阿家莫憶莫念。」妹及妓妾來別,曄乃悲泣流漣。綜曰:「舅殊不及夏侯色。」曄收淚而已。綜母以子弟自陷逆亂,獨不出視。曄語綜曰:「姊今不來,勝人多也。」曄轉醉,子藹亦醉,取地土及果皮以擲曄,呼為別駕數十聲。曄問曰:「汝瞋我邪?」藹曰:「今日何緣復瞋,但父子同死,不能不悲耳。」
曄常謂死為滅,欲著無鬼論,至是與徐湛之書「當相訟地下」。其繆亂如此。又語人:「寄語何僕射,天下決無佛鬼,若有靈,自當相報。」收曄家,樂器服玩並皆珍麗,妓妾亦盛飾。母住止單陋,唯有二廚盛藮薪。弟子冬無被,叔父單布衣。
曄及黨與並伏誅,曄時年四十八。謝綜弟緯徙廣州。藹子魯連,吳興昭公主外孫,請全生命,亦得遠徙。孝武即位,乃還。
曄性精微,有思致,觸類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損制度,世人皆法學之。撰和香方,其序之曰:「麝本多忌,過分必害。沈實易和,盈斤無傷。零藿虛燥,詹唐黏溼。甘松、蘇合、安息、鬱金、奈多、和羅之屬,並被珍於外國,無取於中土。又棗膏昏鈍,甲煎淺俗,非唯無助於馨烈,乃當彌增於尤疾也。」所言悉以比類朝士:麝本多忌,比庾仲文;零藿虛燥,比何尚之;詹唐黏濕,比沈演之;棗膏昏鈍,比羊玄保;甲煎淺俗,比徐湛之;甘松蘇合,比慧琳道人;沈實易和,以自比也。
曄獄中與諸生姪書以自序,其略曰:
吾少懶學問,年三十許,始有尚耳。自爾以來,轉為心化,至於所通處,皆自得之胸懷。常謂情志所託,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以意為主,則其旨必見;以文傳意,則其辭不流。然後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觀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處,年少中謝莊最有其分,手筆差易,於文不拘韻故也。吾思乃無定方,但多公家之言,少於事外遠致,以此為恨,亦由無意於文名故也。
本未開史書,〔八〕政恒覺其不可解耳。既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唯志可推耳。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嘗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諸志,前漢所有者悉令備,〔九〕雖事不必多,且使見文得盡。又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復不果。贊自是吾文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吾於音樂,聽功不及自揮,但所精非雅聲為可恨,然至於一絕處,亦復何異邪。其中體趣,言之不可盡。絃外之意,虛響之音,不知所從而來。亦嘗以授人,士庶中未有一毫似者,此永不傳矣。吾書雖小小有意,筆勢不快,餘竟不成就,每愧此名。
曄自序並實,故存之。藹幼而整潔,衣服竟歲未嘗有塵點,死時年二十。曄少時,兄晏常云:「此兒進利,終破門戶。」果如其言。
初,何尚之處銓衡,自謂天下無滯才,及熙先就拘,帝詰尚之曰:「使孔熙先年三十猶作散騎侍郎,那不作賊。」熙先死後,又謂尚之曰:「孔熙先有美才,地冑猶可論,而翳跡仕流,豈非時匠失乎?」尚之曰:「臣昔謬得待罪選曹,誠無以濯汙揚清;然君子之有智能,猶鵷鳳之有文采,俟時而振羽翼,何患不出雲霞之上。若熙先必蘊文采,自棄於汙泥,終無論矣。」上曰:「昔有良才而不遇知己者,何嘗不遺恨於後哉。」
荀伯子,潁川潁陰人,晉驃騎將軍羨之孫也。父猗,祕書郎。伯子少好學,博覽經傳,而通率好為雜語,遨遊閭里,故以此失清途。解褐駙馬都尉、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著作郎徐廣重其才學,舉伯子及王韶之並為佐郎,同撰晉史及著桓玄等傳。
遷尚書祠部郎。義熙元年,〔一0〕上表稱:「故太傅鉅平侯羊祜勳參佐命,功盛平吳,而享嗣闕然,蒸嘗莫寄。漢以蕭何元功,故絕世輒紹,愚謂鉅平之封,宜同酇國。故太尉廣陵公陳准黨翼孫秀,〔一一〕禍加淮南,竊饗大國,因罪為利。會西朝政刑失裁,中興復因而不奪,今王道惟新,豈可不大判臧否?謂廣陵之國,宜在削除。故太保衛瓘本爵菑陽縣公,既被橫禍,乃進第秩,加贈蘭陵,又轉江夏。中朝公輔,多非理終,瓘功德不殊,亦無緣獨受偏賞。宜復本封,以正國章。」詔付門下。前散騎常侍江夏公衛璵及潁川陳茂先各自陳先代勳,不伏貶降。詔皆付門下,並不施行。
伯子為妻弟謝晦薦達,為尚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車騎將軍王弘稱伯子「沈重不華,有平陽侯之風」。伯子常自矜藉蔭之美,謂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與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數也。」遷散騎常侍,又上表曰:「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為疑。昔武王克殷,封神農後於焦,黃帝後於祝,帝堯後於薊,帝舜後於陳,夏后後於杞,殷後於宋。杞、陳並為列國,而薊、祝、焦無聞。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是以春秋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考之近代,事亦有徵。晉泰始元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衛公姬署、宋侯孔紹子弟一人駙馬都尉。又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劉嘉等議,稱衛公署於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臣以為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從之。
為御史中丞,蒞職勤恪,有匪躬之稱。立朝正色,眾咸憚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訶毀,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又頗雜嘲戲,故世人以此非之。補司徒左長史,卒於東陽太守。文集傳於世。
子赤松,為尚書右丞,以徐湛之黨,為元凶所殺。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元嘉初,以文義至中書郎。昶子萬秋。
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昶見釋慧琳,謂曰:「昨萬秋對策,欲以相示。」答曰:「此不須看。若非先見而答,貧道不能為;若先見而答,貧道奴皆能為。」昶曰:「此將不傷道德耶?」答曰:「大德所以不德。」乃相對笑,竟不看焉。萬秋孝武初為晉陵太守,坐於郡立華林閤,置主衣、主書,下獄免。前廢帝末,為御史中丞,卒官。
徐廣字野人,〔一二〕東莞姑幕人也。父藻,都水使者。兄邈,太子前衛率。家世好學,至廣尤精。百家數術,無不研覽。家貧,未嘗以產業為意,妻中山劉謐之女忿之,數以相讓,廣終不改。如此十數年,家道日弊,遂與廣離。後晉孝武帝以廣博學,除為祕書郎,校書祕閣,增置職僚。
隆安中,尚書令王珣舉為祠部郎。李太后崩,廣議服曰:「太皇太后名位既正,體同皇極,理制備盡,情禮彌申。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既稱夫人,禮服從正。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一三〕,子於父之所生,體尊義重。且禮祖不厭孫,固宜遂服無屈。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謂應同於為祖母後,齊衰三年。」時從其議。
及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致敬,臺內使廣立議,由是內外並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
義熙初,宋武帝使撰車服儀注,仍除鎮軍諮議參軍,領記室,封樂成縣五等侯。轉員外散騎常侍,領著作郎。二年,尚書奏廣撰成晉史。六年,遷驍騎將軍。時有風雹為災,廣獻言武帝,多所勸勉〔一四〕。又轉大司農,領著作郎,遷祕書監。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宮,廣陪列悲慟,哀動左右。及武帝受禪,恭帝遜位,廣又哀感,涕泗交流。謝晦見之,謂曰:「徐公將無小過。」廣收淚答曰:「身與君不同,君佐命興王,逢千載嘉運。身世荷晉德,眷戀故主。」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詔除中散大夫。廣言墳墓在晉陵丹徒,又生長京口,息道玄忝宰此邑,乞隨之官,歸終桑梓。許之,贈賜甚厚。性好讀書,年過八十,〔一五〕猶歲讀五經一遍。元嘉二年卒。
廣所撰晉紀四十二卷,義熙十二年成,表上之。又有答禮問百餘條,行於世。
時有高平郗紹亦作晉中興書,數以示何法盛。法盛有意圖之,謂紹曰:「卿名位貴達,不復俟此延譽。我寒士,無聞於時,如袁宏、干寶之徒,賴有著述,流聲於後。宜以為惠。」紹不與。至書成,在齋內廚中,法盛詣紹,紹不在,直入竊書。紹還失之,無復兼本,於是遂行何書。
徐豁字萬同,廣兄子也。父邈,晉太子前衛率。豁宋永初初,為尚書左丞、山陰令,〔一六〕精練法理,為時所推。元嘉初,為始興太守,表陳三事。文帝嘉之,賜絹二百匹,穀一千斛。徙廣州刺史,未拜卒。
鄭鮮之字道子,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玄孫也。祖襲,大司農,經為江乘令,因居縣境。父遵,尚書郎。
鮮之下帷讀書,絕交遊之務。初為桓偉輔國主簿。先是,兗州刺史滕恬為丁零翟遼所沒,〔一七〕屍喪不反。恬子羨仕宦不廢,論者嫌之。桓玄在荊州,使群僚博議。鮮之議曰:「名教大極,忠孝而已。至乎變通抑引,每事輒殊。本而尋之,皆求心而遺跡。跡之所乘,遭遇或異。故聖人或就跡以助教,或因跡以成罪,屈申與奪,難可等齊,舉其阡陌,皆可終言矣。天可逃乎?而伊尹廢君;君可脅乎?而鬻拳見善;忠可愚乎?而箕子同仁。自此以還,殊實而齊聲,異譽而等美者,不可勝言。今如滕羨情事者,〔一八〕或終身隱處,不關人事,或升朝理務,無譏前哲。通滕者則以無譏為證,塞滕者則以隱處為美。折其兩中,則異同之情可見矣。夫聖人立教,猶言有禮無時,君子不行。有禮無時,政以事有變通,不可宗一故耳。」〔一九〕
宋武帝起義兵,累遷御史中丞。性剛直,甚得司直之體。外甥劉毅權重當時,朝野莫不歸附,鮮之盡心武帝,獨不屈意於毅,毅甚恨焉。以與毅舅甥制不相糾,使書侍御史丘洹奏彈毅輒宥傳詔羅道盛。詔無所問。
時新制,長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錮三年。山陰令沈叔任父疾去職,〔二0〕鮮之因此上議曰:「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二一〕悖義疾理,莫此為大。謂宜從舊,於義為允。」從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為祖父母後者,墳墓崩毀及疾病,族屬輒去,並不禁錮。
劉毅當鎮江陵,武帝會於江寧,朝士畢集。毅素好摴蒱,於是會戲。帝與毅斂局各得其半,積錢隱人,毅呼帝併之。先擲得雉,帝甚不悅,良久乃答之,四坐傾屬。既擲得盧,毅意大惡,謂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與人。」鮮之大喜,徒跣繞床大叫,聲聲相續,毅甚不平,謂之曰:「此鄭君何為者?」無復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為宰相,頗慕風流。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為「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為右長史。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及入咸陽,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悽愴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為晚矣。然觀始皇為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姦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於識士。」前至渭濱,帝復歎曰:「此地寧復有呂望邪?」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內無人。」帝稱善者久之。
宋國初建,轉奉常。赫連勃勃陷關中,武帝復欲北討,鮮之表諫。及踐阼,遷太常、都官尚書。時傅亮、謝晦位遇日隆,范泰嘗眾中讓誚鮮之曰:「卿與傅、謝俱從聖主有功關、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颯,去人遼遠,何不肖之甚。」鮮之熟視不對。
鮮之為人通率,在武帝坐,言無所隱晦,亦甚憚焉。〔二二〕而隱厚篤實,贍恤親故,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適,隨御者所之。尤為武帝所狎。上曾內殿宴飲,朝貴畢至,唯不召鮮之。坐定,謂群臣曰:「鄭鮮之必當自來。」俄而外啟尚書鄭鮮之詣神獸門求啟事,帝大笑引入。其被遇如此。以從征功,封龍陽縣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當權,出為豫章太守。時王弘為江州刺史,竊謂人曰:「鄭公德素,先朝所禮,方於前代,鍾元常、王景興之流。今徐、傅出以為郡,抑當有以。」尋有廢立事。
元嘉三年,弘入為相,舉鮮之為尚書右僕射。四年卒。文集行於世。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人也。祖昧,光祿大夫。父珪,正員外郎。
松之博覽墳籍,立身簡素。年二十,拜殿中將軍。此官直衛左右,晉孝武太元中,革選名家以參顧問,始用琅邪王茂之、會稽謝輶,皆南北之望。
義熙初,為吳興故彰令,在縣有績。入為尚書祠部郎。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實,上表陳之,以為「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為朝議所許,然後聽之,庶可以防遏無徵,顯彰茂實」。由是普斷。
武帝北伐,領司州刺史,以松之為州主簿,轉中從事。既剋洛陽,松之居州行事。宋國初建,毛德祖使洛陽,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廟之才,不宜久居邊務,今召為世子洗馬,〔二三〕與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時議立五廟樂,松之以妃臧氏廟用樂亦宜與四廟同。除零陵內史,徵為國子博士。
元嘉三年,誅司徒徐羨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並兼散騎常侍,班宣二十四條詔書。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義,論者美之。
轉中書侍郎。上使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鳩集傳記,廣增異聞。既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為不朽矣。」
出為永嘉太守,勤卹百姓,吏人便之。後為南琅邪太守,致仕,拜中散大夫。尋為國子博士,進太中大夫。使續成何承天國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參軍。松之所著文論及晉記,駰注司馬遷史記,並行於世。駰子昭明。
昭明少傳儒史之業,宋泰始中為太學博士。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準擬。昭明議:「禮『納徵儷皮』。鄭云:『皮為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此豈謂婚禮不詳。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虎豹雖文,而徵禮所不言;熊羆雖古,而婚禮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為用各異。今宜準經誥,凡諸僻謬,一皆詳正。」於是有司參議,加珪璋豹熊羆皮各二。
元徽中,出為長沙郡丞。罷任,刺史王蘊謂曰:〔二四〕「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愛也。」昭明曰:「下官忝為郡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歷祠部通直郎。
齊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謂曰:「以卿有將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還為始安內史。郡人龔玄宜云:「神人與其玉印玉板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自稱龔聖人,以此惑眾,前後郡太守敬事之。昭明付獄案罪。及還,甚貧罄,武帝曰:「裴昭明當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讀書,不知古人中誰可比之。」遷射聲校尉。
九年復北使。建武初,為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明帝以其在事無啟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鍵故耳。」
昭明歷郡皆清勤,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畜,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故終身一不事產業。中興二年卒。子子野。
子野字幾原,生而母魏氏亡,為祖母殷氏所養。殷柔明有文義,以章句授之。年九歲,殷氏亡,泣血哀慟,家人異之。
少好學,善屬文,仕齊為江夏王行參軍。遭父憂去職。初,父寢疾彌年,子野禱請備至,涕泗霑濡。父夜夢見其容,旦召視如夢〔二五〕,俄而疾間,以為至孝所感。命著孝感傳,固辭乃止。及居喪,每之墓所,草為之枯。有白兔白鳩馴擾其側。
梁天監初,尚書僕射范雲嘉其至行,將表奏之,會雲卒不果。樂安任昉有盛名,為後進所慕,遊其門者,昉必推薦。子野於昉為從中表,獨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時三官通署獄,子野嘗不在,同僚輒署其名。奏有不允,子野從坐免職。或勸言請有司,可無咎,〔二六〕子野笑曰:「雖慚柳季之道,豈因訟以受服。」自此免黜久之,終無恨意。中書郎范縝與子野未遇,聞其行業而善焉。會遷國子博士,乃上表讓之,有司以資歷非次,不為通。
後為諸暨令,在縣不行鞭罰,人有爭者,示之以理,百姓稱悅,合境無訟。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子野更撰為宋略二十卷,其敘事評論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王命分路揚鑣。於是吏部尚書徐勉言之於武帝,以為著作郎,掌修國史及起居注。頃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尋除通直員外,〔二七〕著作、舍人如故。敕又掌中書詔誥。
時西北遠邊有白題及滑國遣使由岷山道入貢,此二國歷代弗賓,莫知所出。子野曰:「漢潁陰侯斬胡白題將一人。服虔注云:『白題,胡名也。』又漢定遠侯擊虜,八滑從之,〔二八〕此其後乎。」時人服其博識。敕仍使撰方國使圖,廣述懷來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國。子野與沛國劉顯、南陽劉之遴、陳郡殷芸、陳留阮孝緒、吳郡顧協、京兆韋稜皆博學,深相賞好,顯尤推重之。時吳平侯蕭勱、范陽張纘每討論墳籍,〔二九〕咸折衷於子野。
繼母曹氏亡,居喪過禮,服闋,再遷員外郎。普通七年,大舉北侵,敕子野為移魏文,受詔立成。武帝以其事體大,召尚書僕射徐勉、太子詹事周捨、鴻臚卿劉之遴、中書侍郎朱异集壽光殿以觀之,時並歎服。武帝目子野曰:「其形雖弱,其文甚壯。」俄又敕為書喻魏相元叉。其夜受旨,子野謂可待旦方奏,未之為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子野徐起操筆,昧爽便就。及奏,武帝深嘉焉。自是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為文典而速,不尚靡麗,制多法古,與今文體異。當時或有詆訶者,及其末,翕然重之。或問其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於手,我獨成於心。」
遷中書侍郎、鴻臚卿,領步兵校尉。子野在禁省十餘年,默靜自守,未嘗有所請謁。外家及中表貧乏,所得奉悉給之。無宅,借官地二畝,起茅屋數間,妻子恒苦飢寒,唯以教誨為本,子姪祗畏,若奉嚴君。劉顯常以師道推高之。末年深信釋教,終身飯麥食蔬。中大通二年卒。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過庚戌歲,〔三0〕是年自省移疾,謂同官劉之亨曰:「吾其逝矣。」遺命務存儉約。武帝悼惜,為之流涕。贈散騎常侍,即日舉哀。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見嘉,賜諡貞子。
子野少時集注喪服、續裴氏家傳各二卷,抄合後漢事四十餘卷。又敕撰眾僧傳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國使圖一卷,文集二十卷:並行於世。又欲撰齊梁春秋,始草創,未就而卒。及葬,湘東王為之墓誌銘,陳于藏內。邵陵王又立墓誌,堙于羨道。羨道列誌,自此始焉。子騫,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東海郯人也。五歲喪父。母徐廣姊也,聰明博學,故承天幼漸訓義。宋武起義初,撫軍將軍劉毅鎮姑孰,板為行參軍。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於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案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微罰可也。」〔三一〕
宋臺建,為尚書祠部郎,與傅亮共撰朝儀。謝晦鎮江陵,請為南蠻長史。晦進號衛將軍,轉諮議參軍,領記室。
元嘉三年,晦將見討,間計於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順又異,境外求全,上計也。以腹心領兵戍義陽,將軍率眾於夏口一戰。若敗,即趨義陽,以出北境,此其次也。」晦良久曰:「荊楚用武之國,且當決戰,走不晚也。」及晦下,承天留府不從。到彥之至馬頭,承天自詣歸罪,見宥。後兼尚書左丞。
吳興餘杭人薄道舉為刧,制同籍期親補兵。道舉從弟代公、道生等並為刧大功親,非應在補謫之例。法以代公等母存為期親,則子宜隨母補兵。承天議曰:「尋劫制,同籍期親補兵,大功則不在此例。〔三二〕婦人三從,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今道舉為劫,若其叔父尚存,制應補謫,妻子營居,固其宜也。但為劫之時,叔父已歿,代公、道生並是從弟,大功之親,不合補謫。今若以叔母為期親,令代公隨母補兵,既乖大功不謫之制,又失婦人三從之道。由於主者守期親之文,不辨男女之異。謂代公等母子並宜見原。」
承天為性剛愎,不能屈意朝右,頗以所長侮同列,不為僕射殷景仁所平。出為衡陽內史。昔在西方與士人多不協,在郡又不公清,為州司所糾,被收繫獄,會赦免。
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國史。承天年已老,而諸佐郎並名家年少。潁川荀伯子嘲之,常呼為嬭母。承天曰:「卿當云鳳凰將九子,嬭母何言邪?」尋轉太子率更令,著作如故。
時丹陽溧陽丁況等久喪而不棺葬,〔三三〕承天議曰:「禮云『還葬』,當謂荒儉一時,故許其稱財而不求備。丁況三家數年中葬輒無棺櫬,〔三四〕實由淺情薄恩同於禽獸者耳。竊以丁寶等同伍積年,未嘗勸之以義,繩之以法。十六年冬,既無新科,又未申明舊制,有何嚴切,欻然相糾。或由鄰曲分爭,以興此言。如聞在東諸處,此例既多,〔三五〕江西、淮北尤為不少。若但謫此三人,殆無所肅,開其一端,則互相恐動。臣愚謂況等三家,〔三六〕且可勿問,因此附定制旨:若人葬不如法,同伍當即糾言。三年除服之後,不得追相告引。」
十九年,立國子學,以本官領國子博士。皇太子講孝經,承天與中庶子顏延之同為執經。頃之,遷御史中丞。
時魏軍南伐,文帝訪群臣捍禦之略。承天上安邊論,凡陳四事:其一,移遠就近,以實內地;其二,浚復城隍,以增阻防;其三,纂偶車牛,以飾戎械;其四,計丁課仗,勿使有闕。文多不載。
承天素好弈棋,頗用廢事。又善彈箏。文帝賜以局子及銀裝箏。承天奉表陳謝,上答曰:「局子之賜,何必非張武之金邪。」
承天博見古今,為一時所重。張永嘗開玄武湖遇古冢,冢上得一銅斗,有柄。文帝以訪朝士。承天曰:「此亡新威斗。王莽三公亡,皆賜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內。時三台居江左者,唯甄邯為大司徒,必邯之墓。」俄而永又啟冢內更得一斗,復有一石銘「大司徒甄邯之墓」。時帝每有疑議,必先訪之,信命相望於道。承天性褊促,嘗對主者厲聲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文帝知之,應遣先戒曰:「善候何顏色,如其不悅,無須多陳。」
二十四年,承天遷廷尉,未拜,上欲以為吏部郎,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卒於家,年七十八。
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刪減并合,以類相從,凡為三百卷,并前傳、雜語、所纂文及文集,並傳於世。又改定元嘉曆,改漏刻用二十五箭,皆從之。曾孫遜。
遜字仲言,八歲能賦詩,弱冠,州舉秀才。南鄉范雲見其對策,大相稱賞,因結忘年交。謂所親曰:「頃觀文人,質則過儒,麗則傷俗,其能含清濁,中今古,見之何生矣。」沈約嘗謂遜曰:「吾每讀卿詩,一日三復,猶不能已。」其為名流所稱如此。
梁天監中,兼尚書水部郎,南平王引為賓客,掌記室事,後薦之武帝,與吳均俱進倖。後稍失意,帝曰:「吳均不均,何遜不遜。未若吾有朱异,信則異矣。」自是疏隔,希復得見。卒於仁威廬陵王記室。
初,遜為南平王所知,深被恩禮,及聞遜卒,命迎其柩而殯藏焉,并餼其妻子。東海王僧孺集其文為八卷。
初,遜文章與劉孝綽並見重,時謂之何、劉。梁元帝著論論之云:「詩多而能者沈約,少而能者謝朓、何遜。」
遜從叔僴字彥夷,亦以才著聞,宦遊不達,作拍張賦以喻意。末云:「東方曼倩發憤於侏儒,遂與火頭食子稟賜不殊。」位至臺郎。
時有會稽虞騫工為五言,名與遜埒,官至王國侍郎。後又有會稽孔翁歸、濟陽江避並為南平王大司馬府記室。翁歸工為詩,避博學有思理,注論語、孝經。二人並有文集。
論曰:夫令問令望,詩人所以作詠,有禮有法,前哲由斯播美。觀夫范、荀二公,並以學業自著,而干時之譽,本期俱不為弘。雖才則有餘而望乃不足。蔚宗藝用有過人之美,跡其行事,何利害之相傾。徐廣動不違仁,義兼儒行。鮮之時稱「格佞」,斯不佞矣。松之雅道為貴,實光載德。承天素訓所資,無慚舅氏,美矣乎。
校勘記
〔一〕 又問何如殷覬忱曰伯通易 「伯通」各本作「伯道」。按晉書殷覬傳云「字伯通」。冊府元龜七八八亦作「伯通」,注云:「南蠻校尉殷覬字」,今據改,下並改。
〔二〕 襲爵陽遂鄉侯 「陽遂鄉侯」各本作「遂鄉侯」,據宋書補正。
〔三〕 王元太一流人也 「王元太」各本脫「太」字,據宋書補。孫虨宋書考論:「蜀志楊戲輔臣贊有『王元泰』亦時知名士。」
〔四〕 元嘉九年彭城太妃薨 「九年」各本作「元年」,據宋書彭城王義康傳改。
〔五〕 曄與司徒左西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 「廣」宋書作「廣淵」,此避唐諱省。
〔六〕 上於武帳岡祖道 「武帳岡」各本作「虎帳岡」,據宋書、通鑑改。胡注引杜佑通典曰:「岡在廣莫門外宣武場,設行宮便坐於其上。」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漢書汲黯傳:『上嘗坐武帳見黯。』應劭曰:『武帳,織成帳為武士象也。』元嘉武帳取此義也。後之校史者誤以為李延壽避唐諱改作『武』,實當作『虎』,遂奮筆改之。」
〔七〕 別與不別亦何所存 「存」各本作「在」,據宋書改。
〔八〕 本未開史書 「未開」宋書作「未關」。
〔九〕 前漢所有者悉令備 「所有」各本作「可有」,據宋書改。
〔一0〕義熙元年 「元年」宋書作「九年」。
〔一一〕故太尉廣陵公陳准黨翼孫秀 「陳准」各本作「陳淮」;宋書同,一本作「準」或「准」。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謂當作「準」,史家避宋順帝諱改為「准」,因訛「淮」。今正為「准」。
〔一二〕徐廣字野人 「野人」本字「野民」,宋書有傳,此避唐諱改。
〔一三〕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 「文公」各本作「昭公」,宋書作「僖公」。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成風之薨不在僖公之世;且安帝於李后為祖母,非僖公於成風之比。竊謂當是文公之訛也。」按錢說是,今據通典禮典改。
〔一四〕廣獻言武帝多所勸勉 「勉」各本作「免」,今改正。
〔一五〕年過八十 晉書、宋書均言元嘉二年卒,時年七十四。
〔一六〕豁宋永初初為尚書左丞山陰令 「永初」各本作「永嘉」,據通志改。按宋書良吏徐豁傳作「永初」。
〔一七〕兗州刺史滕恬為丁零翟遼所沒 「遼」字各本並脫,據晉書滕脩傳補。
〔一八〕今如滕羨情事者 「今」各本作「令」,據通志改。
〔一九〕政以事有變通不可宗一故耳 「宗」宋書作「守」。
〔二0〕山陰令沈叔任父疾去職 「叔」各本作「淑」,據宋書改。按宋書沈演之傳云「父叔任,吳山陰令」。
〔二一〕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 「今省」二字各本並脫,據通典職官典補。按宋書有「省」字無「今」字。
〔二二〕言無所隱晦亦甚憚焉 「晦亦」宋書作「時人」,觀上范泰讓誚鮮之,疑宋書是。通志改作「言無所隱晦,人甚憚焉」。當亦有見於是。
〔二三〕今召為世子洗馬 「世子」各本作「太子」,據宋書改。按上言「宋國初建」,是劉裕尚未稱帝,其子不得稱太子。
〔二四〕刺史王蘊謂曰 「蘊」下各本有「之」字,據宋書王景文傳兄子蘊附傳刪。
〔二五〕父夜夢見其容旦召視如夢 「旦」各本作「且」,據通志改。
〔二六〕或勸言請有司可無咎 「請」梁書作「諸」。
〔二七〕尋除通直員外 「通直員外」梁書作「通直正員郎」。冊府元龜四五四作「通直正員外郎」。按通直正員郎、通直正員外郎非一官。
〔二八〕又漢定遠侯擊虜八滑從之 「八滑」各本作「入滑」,又各本脫「從之」二字,據梁書正補。按後漢書西域車師後王傳,班勇「率後王農哥子加特奴及八滑等,發精兵擊北虜呼衍王」。此「八滑」下當有「從之」二字,文意始足。
〔二九〕時吳平侯蕭勱范陽張纘每討論墳籍 「吳平侯」各本作「長平侯」,據梁書蕭景傳改。
〔三0〕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過庚戌歲 「庚戌」各本作「戊戌」,按中大通二年為庚戌歲,據梁書改。
〔三一〕微罰可也 「微」各本作「徵」,據宋書改。
〔三二〕大功則不在此例 「此」字各本並脫,據通典刑法典補。
〔三三〕時丹陽溧陽丁況等久喪而不棺葬 「棺」字各本並脫。據下「葬輒無棺櫬」,則非「不葬」,乃無棺櫬。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六一謂「『不』下脫『棺』字」,今從補。
〔三四〕丁況三家數年中葬輒無棺櫬 「數年」各本作「數十年」,王懋竑讀書記疑、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六一並謂「十」字衍文,今從刪。
〔三五〕此例既多 「此」各本作「比」,據冊府元龜五七六改。
〔三六〕臣愚謂況等三家 「謂」各本作「為」,據宋書改。
南史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南史
(唐)李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