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曇首子僧綽 孫儉 曾孫騫 騫子規 騫弟暕 暕子承 訓 僧綽弟僧虔 僧虔子慈 慈子泰 慈弟志 志弟子筠 志弟彬 寂
王曇首,太保弘之弟也。幼有素尚,兄弟分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辟琅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復洛陽園陵,與從弟球俱詣宋武帝,帝曰:「並膏粱世德,乃能屈志戎旅。」曇首答曰:「既從神武之師,〔一〕自使懦夫立志。」時謝晦在坐,曰:「仁者果有勇。」帝悅。及至彭城,大會戲馬臺,賦詩,曇首文先成。帝問弘曰:「卿弟何如卿?」答曰:「若但如下官,門戶何寄?」帝大笑。
曇首有智局,喜慍不見於色,閨門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為飾玩。自非祿賜,一毫不受於人。為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曇首輔相才也,汝可每事諮之。」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致疑,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並勸上行,上猶未許。曇首固陳,〔二〕并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臺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帶者累旬。及即位,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以曇首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容子為右軍將軍。誅徐羨之等及平謝晦,皆曇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臺云,「應須白獸幡、銀字檀」。〔三〕不肯開。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四〕曇首曰:「既無墨敕,〔五〕又闕幡檀,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為非禮。其不請白獸幡、銀字檀,致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無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讌集,舉酒勸之,因拊御床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出詔以示之。曇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封事遂寢。
時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梁?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臨?」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
七年卒,時年三十七。文帝臨慟,歎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贈光祿大夫。九年,以預誅徐羨之等謀,追封豫寧縣侯,諡曰文。孝武即位,配饗文帝廟庭。子僧綽嗣。
僧綽幼有大成之度,眾便以國器許之。好學,練悉朝典。年十三,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寧縣侯,尚文帝長女東陽獻公主。初為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咸盡其分。
僧綽深沉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父曇首與王華並被任遇,華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輕。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六〕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致也。」遷侍中,時年二十九。始興王濬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為念,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參焉。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並不許。會巫蠱事洩,上先召僧綽具言之。及將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劭於東宮夜饗將士,僧綽密以啟聞。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隨王誕,〔七〕江湛欲立南平王鑠,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誕妃即湛之女,鑠妃湛妹也。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雖密,〔八〕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殷勤;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江湛出閤謂僧綽曰:「卿向言將不傷直邪?」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弒逆,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啟饗士并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為與僧綽有異志。孝武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愍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江左初,為周顗、蘇峻宅,後為袁悅宅,又為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凶終;及給臧燾,亦頻遇禍,故世稱凶地。僧綽嘗謂宅無吉凶,請以為第,始造,未及居而敗。子儉。
儉字仲寶,生而僧綽遇害,為叔父僧虔所養。數歲,襲爵豫寧縣侯。拜受茅土,流涕嗚咽。幼篤學,手不釋卷。賓客或相稱美,僧虔曰:「我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乃手書崔子玉座右銘以貽之。丹陽尹袁粲聞其名,及見之曰:「宰相之門也。栝柏豫章雖小,已有棟梁氣矣,終當任人家國事。」言之宋明帝,選尚陽羨公主,拜駙馬都尉。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九〕不可以為婦姑,欲開冢離葬。儉因人自陳,密以死請,故事不行。
年十八,解褐祕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祕書丞。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表獻之。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母憂,服闋,為司徒右長史。晉令,公府長史著朝服,宋大明以來著朱衣。儉上言宜復舊制,時議不許。及蒼梧暴虐,儉告袁粲求外出,引晉新安主婿王獻之任吳興為例,補義興太守。
昇明二年,為長兼侍中,以父終此職,固讓。先是,齊高帝為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時謝朏為長史,帝夜召朏,卻人與語久之,朏無言。唯有二小兒捉燭,帝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帝乃呼左右。儉素知帝雄異,後請間言於帝曰:「功高不賞,古來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內和。儉因又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宋以景和、元徽之淫虐,非公豈復寧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復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豈可得保?」帝笑曰:「卿言不無理。」儉又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絕群后,微示變革。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帝曰:「我當自往。」經少日,帝自造彥回,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彥回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且吉夢未必便在旦夕。」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虞整時為中書舍人,甚閑辭翰,儉乃自報整,使作詔。及高帝為太尉,引儉為右長史,尋轉左,專見任用。大典將行,禮儀詔策,皆出於儉,褚彥回唯為禪詔〔一0〕,又使儉參懷定之。
齊臺建,遷尚書右僕射,領吏部,時年二十八。多所引進。時客有姓譚者,詣儉求官,儉謂曰:「齊桓滅譚,那得有君?」答曰:「譚子奔莒,所以有僕。」儉賞其善據,卒得職焉。高帝嘗從容謂儉曰:「我今日當以青溪為鴻溝。」對曰:「天應人順,庶無楚、漢之事。」
時朝儀草創,衣服制則,未有定準,儉議曰:「漢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謁者金貂出入殿門。左思魏都賦云『藹藹列侍,金貂齊光』,此藩國侍臣有貂之明文。晉百官表云『太尉參軍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又疑百僚敬齊公之禮,儉又曰:「晉王受命,勸進云,『沖等眷眷』,稱名則應盡禮。」而世子禮秩未定,儉又曰:「春秋曹世子來朝,待以上公之禮,下其君一等。今齊公九命,禮冠列蕃,世子亦宜異數。」並從之。世子鎮石頭城,仍以為世子宮,儉又曰:「魯有靈光殿,漢之前例也。聽事為崇光殿,外齋為宣德殿,以散騎常侍張緒為世子詹事,車服悉依東宮制度。」
高帝踐阼,與儉議佐命功臣,從容謂曰:「卿謀謨之功,莫與為二,卿止二千戶,意以為少。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一一〕況卿與我情期異常。」儉曰:「昔宋祖創業,佐命諸公,開國不過二千,以臣比之,唯覺超越。」上笑曰:「張良辭侯,何以過此。」
建元元年,改封南昌縣公。時都下舛雜,且多姦盜,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檢括。儉諫曰:「京師翼翼,四方是湊,必也持符,於事既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為京師』。」乃止。是歲,有司奏定郊殷之禮,儉以為宜以今年十月殷祭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祭。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即以其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而並無配。從之。明年轉左僕射,領選如故。
初,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綺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高帝欲以其材起宣陽門,儉與褚彥回及叔父僧虔連名表諫,上手詔酬納。宋世,宮門外六門城設竹籬,是年初,有發白虎樽言「白門三重門,竹籬穿不完」。上感其言,改立都牆。儉又諫,上答曰:「吾欲後世無以加也。」朝廷初基,制度草創,儉問無不決。上每曰:「詩云『惟岳降神,生甫及申』,今天為我生儉也。」其年固請解選,見許。
帝幸樂遊宴集,謂儉曰:「卿好音樂,孰與朕同?」儉曰:「沐浴唐風,事兼比屋,亦既在齊,不知肉味。」帝稱善。後幸華林宴集,使各效伎藝。褚彥回彈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彈琴,沈文季歌子夜來,張敬兒舞。儉曰:「臣無所解,唯知誦書。」因跪上前誦相如封禪書。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後上使陸澄誦孝經,起自「仲尼居」,儉曰:「澄所謂博而寡要。臣請誦之。」乃誦君子之事上章。上曰:「善,張子布更覺非奇也。」於是王敬則脫朝服袒,以絳糾髻,奮臂拍張,叫動左右。上不悅曰:「豈聞三公如此。」答曰:「臣以拍張,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張。」時以為名答。
儉尋以本官領太子詹事,加兵三百人。時皇太子妃薨,左衛將軍沈文季經為宮臣,未詳服不。儉議曰:「漢、魏以來,宮僚先備臣隸之節,具體在三。存既盡敬,亡豈無服?昔庾翼喪妻,王允、滕含猶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宜依禮為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一二〕上崩,遺詔以儉為侍中、尚書令、鎮軍。每上朝,令史恒有三五十人隨上,諮事辯析,未嘗壅滯。褚彥回時為司徒、錄尚書,笑謂儉曰:「觀令判斷甚樂。」儉曰:「所以得厝私懷,實由稟明公不言之化。」武帝即位,給班劍二十人,進號衛將軍,掌選事。時有司以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為郊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儉議曰:「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一三〕成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簡文咸安二年南郊,〔一四〕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亦郊。此二代明例,差可依放。今聖明係業,幽顯宅心,言化則頻郊非嫌,語事則元號初改,禋燎登配,孝敬兼遂。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一五〕自茲以後,依舊間歲。」有司又以明年正月上辛應南郊,而立春在上辛後,郊在立春前為疑。儉曰:「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世明例也。」並從之。
永明二年,領丹陽尹。三年,領國子祭酒,又領太子少傅。舊太子敬二傅同,至是朝議接少傅以賓友禮。宋時國學頹廢,未暇修復,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玄、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餘令史以下各有差。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於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又詔儉以家為府。四年,以本官領吏部。先是宋孝武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為業。儉弱年便留意三禮,尤善春秋,發言吐論,造次必於儒教,由是衣冠翕然,並尚經學,儒教於此大興。何承天禮論三百卷,儉抄為八帙,又別抄條目為十三卷。朝儀舊典,晉、宋來施行故事,撰次諳憶,無遺漏者。所以當朝理事,斷決如流。每博議引證,先儒罕有其例,八坐丞郎,無能異者。令史諮事,賓客滿席,儉應接銓序,傍無留滯。十日一還,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幘,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放效。儉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武帝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五年,儉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固讓。六年,重申前命。先是詔儉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諮事,〔一六〕上以往來煩數,詔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儉啟求解選,上不許。七年,乃上表固請,見許,改領中書監,參掌選事。其年疾,上親臨視。薨,年三十八。詔衛軍文武及臺所給兵仗,悉停侍葬。又詔追贈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為六十人,葬禮依太宰文簡公褚彥回故事。諡文憲公。
儉寡嗜慾,唯以經國為務,車服塵素,家無遺財。手筆典裁,為當時所重。少便有宰臣之志,賦詩云:「稷契匡虞夏,伊呂翼商周。」及生子,字曰玄成,取仍世作相之義。撰古今喪服集記并文集,並行於世。梁武帝受禪,詔為儉立碑,降爵為侯。
儉弟遜,宋昇明中為丹陽丞,告劉彥節事,不蒙封賞。建元初,為晉陵太守,有怨言。儉慮為禍,因褚彥回啟聞,中丞陸澄依事舉奏。詔以儉竭誠佐命,特降刑書宥遜,遠徙永嘉郡,於道伏誅。
長子騫嗣。
騫字思寂,本字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性凝簡,慕樂廣為人,未嘗言人之短。諸女子姪皆嬪王尚主,朔望來歸,輜軿填咽,非所欲也,敕歲中不過一再見。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進,不須苟求也。」歷黃門郎、司徒右長史。不事產業,有舊墅在鍾山八十餘頃,與諸宅及故舊共佃之。常謂人曰:「我不如鄭公業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周。」以此為愧。永元末,召為侍中,不拜。三年春,枉矢晝見西方,長十餘丈。騫曰:「此除舊布新之象也。」及梁武起兵,騫曰:「天時人事,其在此乎。」梁武霸府建,引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遷侍中。及帝受禪,降封為侯。歷位度支尚書,中書令。武帝於鍾山西造大愛敬寺,騫舊墅在寺側者,即王導賜田也。帝遣主書宣旨,就騫市之,欲以施寺。答云:「此田不賣;若敕取,所不敢言。」酬對又脫略。帝怒,遂付市評田價,以直逼還之。由是忤旨,出為吳興太守。
騫性侈於味而儉於服,頗以多忌為累。又惰於接物,雖主書宣敕,或過時不見。才望不及弟暕,特以儉之嫡,故不棄於時。暕為尚書左丞僕射,當朝用事,騫自中書令為郡,邑邑不樂,在郡臥不視事。徵復為度支尚書,加給事中,領射聲校尉。以母憂去職。普通三年卒,年四十九。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安。子規。
規字威明,八歲丁所生母憂,居喪有至性。齊太尉徐孝嗣每見必為流涕,稱曰「孝童」。叔父暕亦深器重之,常曰:「此兒吾家千里駒也。」年十二,略通五經大義。及長,遂博涉有口辯。為本州迎主簿。起家祕書郎,累遷太子洗馬。
天監十二年,改造太極殿畢,規獻新殿賦,其辭甚工。後為晉安王綱雲麾諮議參軍,久之,為新安太守。父憂去職,服闋,襲封南昌縣侯。除中書黃門侍郎,敕與陳郡殷芸、琅邪王錫、范陽張緬同侍東宮,〔一七〕俱為昭明太子所禮。湘東王繹時為丹陽尹,與朝士宴集,屬規為酒令。規從容曰:「江左以來,未有茲舉。」特進蕭琛、金紫光祿大夫傅昭在坐,並謂為知言。朱异嘗因酒卿規,規責以無禮。
普通初,陳慶之北侵,陷洛陽,百僚稱慶。規退曰:「可吊也,又何賀焉。道家有云:非為功難,成功難也。昔桓溫得而復失,宋武竟無成功。我孤軍無援,深入寇境,將為亂階。」俄見覆沒。
六年,武帝於文德殿餞廣州刺史元景隆,詔群臣賦詩,同用五十韻。規援筆立奏,其文又美,武帝嘉焉,即日授侍中。後為晉安王長史。王立為太子,仍為散騎常侍、太子中庶子,侍東宮。太子賜以所服貂蟬,并降令書,悅是舉也。尋為吳郡太守,主書芮珍宗家在吳,前守宰皆傾意附之。至是珍宗假還,規遇之甚薄,珍宗還都,密奏規不理郡事。俄徵為左戶尚書。郡境千餘人詣闕請留,表三奏不許。求於郡樹碑,許之。
規常以門宗貴盛,恒思減退。後為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辭疾不拜,遂於鍾山宋熙寺築室居焉。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文。皇太子出臨哭,與湘東王繹令曰:「王威明風韻遒上,神峰標映,千里絕跡,百尺無枝,實俊人也。一爾過隙,永歸長夜,金刀掩芒,長淮絕涸。去歲冬中,已傷劉子,今茲寒孟,復悼王生。俱往之傷,信非虛說。」規集後漢眾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文集二十卷。
子褒,魏剋江陵,入長安。
暕字思晦,騫弟也。年數歲而風神警拔,有成人之度。時父儉作宰相,賓客盈門,見暕曰:「公才公望,復在此矣。」弱冠選尚淮南長公主,拜駙馬都尉,歷祕書丞。齊明帝詔求異士,始安王遙光薦暕及東海王僧孺。除暕驃騎從事中郎,〔一八〕天監中,歷位侍中,吏部尚書,領國子祭酒。門貴,與物隔,不能留心寒素,頗稱刻薄。後為尚書左僕射,領國子祭酒。卒,諡曰靖。子承、幼、訓,並通顯。〔一九〕
承字安期,初為祕書郎,累遷中書黃門侍郎,兼國子博士。時膏腴貴遊,咸以文學相尚,罕以經術為業;唯承獨好儒業。遷長兼侍中,俄轉國子祭酒。承祖儉父暕皆為此職,三世為國師,前代未之有。久之,出為東陽太守。政存寬惠,吏人悅之。卒郡,諡曰章。
承性簡貴,有風格。右衛朱异當朝用事,每休下,車馬填門。有魏郡申英者,門寒才俊,好危言高論以忤權右。嘗指异門曰:「此中輻湊,皆為利往,能不至者,唯大小王東陽耳。」小東陽即承弟幼也。時唯承兄弟及褚翔不至异門,世並稱之。
訓字懷範,生而紫胞,師媼云「法當貴」。幼聰警,有識量,僧正惠超見而奇之,謂門人羅智國曰:「四郎眉目疏朗,舉動和韻,此是興門戶者。」智國以白暕,暕亦曰:「不墜基業,其在文殊。」文殊,訓小字也。年十三,暕亡,憂毀,家人莫識。十六召見文德殿,應對爽徹,上目送久之,〔二0〕謂朱异曰:「可謂相門有相。」初補國子生,問說師袁昂。昂曰:「久籍高名,有勞虛想,及觀容止,若披雲霧。」俄而諸袁子弟來,昂謂諸助教曰:「我兒出十數,若有一子如此,實無所恨。」射策,除祕書郎,累遷祕書丞。嘗賦詩云:〔二一〕「旦奭匡世功,蕭曹佐甿俗。」追祖儉之志也。
後拜侍中,入見武帝。帝問何敬容曰:「褚彥回年幾為宰相?」敬容曰:「少過三十。」上曰:「今之王訓,無謝彥回。」訓美容儀,善進止,文章為後進領袖。年二十六,卒,諡溫子。
僧虔,金紫光祿大夫僧綽弟也。父曇首,與兄弟集會子孫,任其戲適。僧達跳下地作彪子。〔二二〕時僧虔累十二博棋,既不墜落,亦不重作。僧綽採蠟燭珠為鳳皇,僧達奪取打壞,亦復不惜。伯父弘歎曰:「僧達俊爽,當不減人;然亡吾家者,終此子也。僧虔必至公,僧綽當以名義見美。」或云僧虔採燭珠為鳳皇,弘稱其長者云。僧虔弱冠,雅善隸書,宋文帝見其書素扇,歎曰:「非唯跡逾子敬,方當器雅過之。」為太子舍人,退默少交接。與袁淑、謝莊善,淑每歎之曰:「卿文情鴻麗,學解深拔,而韜光潛實,物莫之窺,雖魏陽元之射,王汝南之騎,無以加焉。」遷司徒左西屬。
兄僧綽為宋元凶所害,親賓咸勸之逃,僧虔泣曰:「吾兄奉國以忠貞,撫我以慈愛,今日之事,苦不見及耳。若同歸九泉,猶羽化也。」孝武初,出為武陵太守,攜諸子姪。兄子儉中塗得病,僧虔為廢寢食,同行客慰喻之。僧虔曰:「昔馬援處子姪之間,〔二三〕一情不異,鄧攸於弟子,更逾所生,吾實懷其心,誠未異古。亡兄之胤,不宜忽諸,若此兒不救,便當回舟謝職。」還為中書郎,再遷太子中庶子。
孝武欲擅書名,僧虔不敢顯跡,大明世常用掘筆書,以此見容。後為御史中丞,領驍騎將軍。甲族由來多不居憲臺,王氏分枝居烏衣者,位宦微減。僧虔為此官,乃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可試為耳。」泰始中,為吳興太守。始王獻之善書,為吳興郡,及僧虔工書,又為郡,論者稱之。
徙會稽太守。中書舍人阮佃夫家在東,請假歸,客勸僧虔以佃夫要幸,宜加禮接。僧虔曰:「我立身有素,豈能曲意此輩;彼若見惡,當拂衣去耳。」佃夫言於宋明帝,使御史中丞孫敻奏僧虔,坐免官。尋以白衣領侍中。
元徽中,為吏部尚書,尋加散騎常侍,轉右僕射。昇明二年,為尚書令。嘗為飛白書題尚書省壁曰:「圓行方止,物之定質,修之不已則溢,高之不已則慄,馳之不已則躓,引之不已則迭,是故去之宜疾。」當時嗟賞,以比坐右銘。兄子儉每覲見,輒勗以前言往行、忠貞止足之道。
雅好文史,解音律,以朝廷禮樂,多違正典,人間競造新聲。時齊高帝輔政,僧虔上表請正聲樂,高帝乃使侍中蕭惠基調正清商音律。
齊受命,轉侍中、丹陽尹。郡縣獄相承有上湯殺囚,僧虔上言:「湯本救疾,而實行冤暴,若罪必入重,自有正刑,若去惡宜疾,則應先啟,豈有死生大命,而潛制下邑。」上納其言而止。
文惠太子鎮雍州,有盜發古冢者,相傳云是楚王冢,大獲寶物:玉履、玉屏風、竹簡書、青絲綸。簡廣數分,長二尺,皮節如新。有得十餘簡以示僧虔,云是科斗書考工記,周官所闕文也。
高帝素善書,篤好不已,與僧虔賭書畢,謂曰:「誰為第一?」對曰:「臣書第一,陛下亦第一。」帝笑曰:「卿可謂善自為謀。」或云帝問:「我書何如卿?」答曰:「臣正書第一,草書第二;陛下草書第二,而正書第三。臣無第三,陛下無第一。」帝大笑曰:「卿善為辭;然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帝示僧虔古跡十一卷,就求能書人名。僧虔得人間所有卷中所無者:吳大皇帝、景帝、歸命侯書,桓玄書,及王丞相導、領軍洽、中書令珉、張芝、索靖、衛伯儒、張翼十一卷,奏之。又上羊欣所撰能書人名一卷。遷湘州刺史,侍中如故。清簡不營財產,百姓安之。
武帝即位,以風疾欲陳解,遷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僧虔少時,群從並會,客有相之云:「僧虔年位最高,仕當至公,餘人莫及。」及此授,僧虔謂兄子儉曰:「汝任重於朝,行當有八命之禮,我若復此授,一門有二台司,實所畏懼。」乃固辭,上優而許之。客問其故,僧虔曰:「吾榮位已過,無以報國,豈容更受高爵,方貽官謗邪。」儉既為朝宰,起長梁齋,制度小過,僧虔視之不悅,竟不入戶。儉即日毀之。永明三年薨,時年六十。追贈司空,侍中如故。諡簡穆。
僧虔頗解星文,夜坐見豫章分野當有事故,時僧虔子慈為豫章內史,慮有公事;少時而僧虔薨,棄郡奔赴。時有前將軍陳天福,坐討唐宇之於錢唐掠奪百姓財物棄市。先是天福將行,令家人豫作壽冢,未至東,又信催速就。冢成而得罪,因以葬焉。又宋世光祿大夫劉鎮之年三十許,病篤,已辦凶具;既而疾愈,因畜棺以為壽,九十餘乃亡,此器方用。因此而言,天道未易知也。
僧虔論書云:「宋文帝書,自言可比王子敬。時議者云,『天然勝羊欣,功夫少於欣』。王平南廙,右軍叔,過江,右軍之前以為最。亡曾祖領軍書,〔二四〕右軍云:『弟書遂不減吾。』變古制,今惟右軍。領軍不爾,至今猶法鍾、張。亡從祖中書令書,子敬云:『弟書如騎騾,駸駸恒欲度驊騮前。』庾征西翼書,少時與右軍齊名,右軍後進,庾猶不分。在荊州與都下人書云:『小兒輩賤家雞,皆學逸少書,須吾下當比之。』張翼,王右軍自書表,晉穆帝令翼寫題後答,右軍當時不別,久後方悟,云『小人幾欲亂真』。張芝、索靖、韋誕、鍾會、二衛,並得名前代,無以辨其優劣,唯見其筆力驚異耳。張澄當時亦呼有意。郗愔章草亞於右軍。郗嘉賓草亞於二王,緊媚過其父。〔二五〕桓玄自謂右軍之流,論者以比孔琳之。謝安亦入能書錄,亦自重,為子敬書嵇康詩。羊欣書見重一時,親受子敬。行書尤善,正乃不稱名。孔琳之書,天然縱放,極有筆力,規矩恐在羊欣後。丘道護與羊欣俱面受子敬,故當在欣後。范曄與蕭思話同師羊欣,後小叛,既失故步,為復小有意耳。蕭思話書,羊欣之影,風流趨好,殆當不減,筆力恨弱。謝綜書,其舅云緊生起。是得賞也,恨少媚好。謝靈運書乃不倫,遇其合時,亦得入流。賀道力書亞丘道護。庾昕學右軍,〔二六〕亦欲亂真矣。」
僧虔嘗自書讓尚書令表,辭制既雅,筆跡又麗,時人以比子敬崇賢。吳郡顧寶先卓越多奇,自以伎能,僧虔乃作飛白以示之。寶先曰:「下官今為飛白屈矣。」僧虔著書賦,儉為注序甚工。
僧虔宋世嘗有書誡子曰:
知汝恨吾未許汝學,欲自悔厲,或以闔棺自欺,〔二七〕或更擇美業,且得有慨,亦慰窮生。但亟聞斯唱,未睹其實,吾未信汝,非徒然也。往年有意於史,取三國志聚置床頭,百日許,復徙業就玄。汝曾未窺其題目,未辨其指歸,而終日自欺人,〔二八〕人不受汝欺也。由吾不學,無以為訓,然重華無嚴父,放勛無令子,亦各由己耳。汝輩竊議,亦當云『阿越不學,何忽自課』?汝見其一耳,不全爾也。設令吾學如馬、鄭,亦復甚勝,復倍不如,今亦必大減,致之有由,從身上來也。汝今壯年,自勤數倍,許勝劣及吾耳。
吾在世雖乏德素,要復推排人間數十許年,〔二九〕故是一舊物,人或以比數汝耳。即化之後,若自無調度,誰復知汝事者。舍中亦有少負令譽、弱冠越超清級者,于時王家門中,優者龍鳳,劣猶虎豹。失蔭之後,豈龍虎之議?況吾不能為汝蔭,政應各自努力耳。或有身經三公,蔑爾無聞,布衣寒素,卿相屈體,〔三0〕父子貴賤殊,兄弟聲名異,何也?體盡讀數百卷書耳。吾今悔無所及,欲以前車誡爾後乘也。汝年入立境,方應從宦,兼有室累,何處復得下帷如王郎時邪?各在爾身已切,〔三一〕豈復關吾邪!鬼唯知愛深松茂柏,寧知子弟毀譽事。因汝有感,故略敘胸懷。
子慈。
慈字伯寶。年八歲,外祖宋太宰江夏王義恭迎之內齋,施寶物恣所取,慈取素琴石硯及孝子圖而已,義恭善之。袁淑見其幼時,撫其背曰;「叔慈內潤也。」
少與從弟儉共書學。謝鳳子超宗嘗候僧虔,仍往東齋詣慈。慈正學書,未即放筆,超宗曰:「卿書何如虔公?」慈曰:「慈書比大人,如雞之比鳳。」超宗狼狽而退。十歲時,與蔡興宗子約入寺禮佛,正遇沙門懺,約戲慈曰:「眾僧今日可謂虔虔。」慈應聲曰:「卿如此,何以興蔡氏之宗。」歷位吳郡太守,大司馬長史,侍中,領步兵校尉,司徒左長史。慈患腳,齊武帝敕王晏:「慈有微疾,不能騎,聽乘車在仗後。」江左以來少例也。
慈妻劉彥節女,子觀尚武帝長女吳縣公主,修婦禮,姑未嘗交答。江夏王鋒為南徐州,王妃,慈女也,以慈為東海太守,行南徐州府州事。〔三二〕還為冠軍將軍、廬陵王中軍長史,未拜,永明九年卒。贈太常,諡懿。子泰。
泰字仲通,幼敏悟。年數歲時,祖母集諸孫姪,散棗栗於床,群兒競之,泰獨不取。問其故,對曰:「不取自當得賜。」由是中表異之。少好學,手所抄寫二千許卷。及長,通和溫雅,家人不見喜慍之色。姊夫齊江夏王鋒為齊明帝害,外生蕭子友並孤弱,〔三三〕泰資給撫訓,逾於子姪。
梁天監元年為祕書丞。自齊永元之末,後宮火延燒祕書,圖書散亂殆盡。泰表校定繕寫,武帝從之。歷中書侍郎,掌吏部,仍即真。自過江,吏部郎不復典大選,令史以下,小人求競者輻湊前後,少能稱職。泰為之,不為貴賤請屬易意,天下稱平。
轉黃門侍郎,每預朝宴,刻燭賦詩,文不加點,帝深賞歎。沈約常曰:「王有養、炬,謝有覽、舉。」養,泰小字,炬,筠小字也。
始革大理,以泰為廷尉卿,再歷侍中,後為都官尚書。泰能接人士,故每願其居選官。頃之,為吏部尚書,衣冠屬望。未及選舉,仍疾,改除散騎常侍、左驍騎將軍,未拜,卒,諡夷。子廓。
志字次道,慈之弟也。九歲,居所生母憂,哀容毀瘠,為中表所異。弱冠,選尚宋孝武女安固公主,拜駙馬都尉。褚彥回為司徒,引志為主簿。謂其父僧虔曰:「朝廷之恩,本為殊特,所可光榮,在屈賢子。」
累遷宣城內史,清謹有恩惠。郡人張倪、吳慶爭田,經年不決。志到官,父老相謂曰:「王府君有德政,吾鄉里乃有如此爭。」倪、慶因相攜請罪,所訟地遂成閑田。後為東陽太守,郡獄有重囚十餘,冬至日,悉遣還家,過節皆反,唯一人失期。志曰:「此自太守事,主者勿憂。」明旦果至,以婦孕。吏人益歎服之。
為吏部尚書,在選以和理稱。崔慧景平,以例加右軍將軍,封臨汝侯。固讓,改領右衛將軍。及梁武軍至,城內殺東昏,百僚署名送首。志歎曰:「冠雖弊,可加足乎?」因取庭樹葉捼服之,偽悶不署名。梁武覽牋無志署,心嘉之,弗以讓也。霸府開,為驃騎大將軍長史,梁臺建,位散騎常侍、中書令。
天監初,為丹陽尹,為政清靜。部下有寡婦無子,姑亡舉責以斂,葬既而無以還之。志愍其義,以俸錢償焉。時年饑,每旦為粥於郡門以賦百姓,眾悉稱惠。常懷止足,謂諸子姪曰:「謝莊在宋孝武時,位止中書令,吾自視豈可過之。」三年,為散騎常侍、中書令,因多謝病,簡通賓客。九年,還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卒。
志善草隸,〔三四〕當時以為楷法。齊游擊將軍徐希秀亦號能書,常謂志為「書聖」。志家居建康禁中里馬糞巷。父僧虔門風寬恕,志尤惇厚,所歷不以罪咎劾人。門下客嘗盜脫志車幰賣之,志知而不問,待之如初。賓客遊其門者,專蓋其過而稱其善。兄弟子姪皆篤實謙和,時人號馬糞諸王為長者。普通四年,志改葬,武帝厚賻贈之,諡曰安。有五子:緝、休、諲、操、素。
志弟揖位太中大夫,揖子筠。
筠字元禮,一字德柔,幼而警悟,七歲能屬文。年十六,為芍藥賦,其辭甚美。及長,清靜好學,與從兄泰齊名。沈約見筠,以為似外祖袁粲,謂僕射張稷曰:「王郎非唯額類袁公,風韻都欲相似。」稷曰:「袁公見人輒矜嚴,王郎見人必娛笑。唯此一條,不能酷似。」
仕為尚書殿中郎,王氏過江以來,未有居郎署,或勸不就,筠曰:「陸平原東南之秀,王文度獨步江東。吾得比蹤昔人,何所多恨。」乃欣然就職。
沈約每見筠文咨嗟,嘗謂曰:「昔蔡伯喈見王仲宣,稱曰王公之孫,吾家書籍悉當相與。僕雖不敏,請附斯言。自謝朓諸賢零落,平生意好殆絕,不謂疲暮復逢於君。」約於郊居宅閣齋,請筠為草木十詠書之壁,皆直寫文辭,不加篇題。約謂人曰:「此詩指物程形,無假題署。」約製郊居賦,搆思積時,猶未都畢,示筠草。筠讀至「雌霓五的反連蜷」,約撫掌欣抃曰:「僕常恐人呼為霓五兮反」。次至「墜石磓星」及「冰懸埳而帶坻」,筠皆擊節稱贊。約曰:「知音者希,真賞殆絕,所以相要,政在此數句耳。」筠又嘗為詩呈約,約即報書歎詠,以為後進擅美。筠又能用強韻,每公宴並作,辭必妍靡。約嘗啟上,言晚來名家無先筠者。又於御筵謂王志曰:「賢弟子文章之美,可謂後來獨步。謝朓常見語云,『好詩圓美流轉如彈丸』。近見其數首,方知此言為實。」
累遷太子洗馬,中舍人,並掌東宮管記。昭明太子愛文學士,常與筠及劉孝綽、陸倕、到洽、殷鈞等遊宴玄圃,太子獨執筠袖,撫孝綽肩曰:「所謂左把浮丘袖,右拍洪崖肩。」其見重如此。筠又與殷鈞以方雅見禮。後為中書郎,奉敕製開善寺寶誌法師碑文,辭甚麗逸。又敕撰中書表奏三十卷,及所上賦頌都為一集。
後為太子家令,復掌管記。普通元年,以母憂去職。筠有孝性,毀瘠過禮。中大通二年,〔三五〕為司徒左長史。三年,昭明太子薨,敕製哀策文,復見嗟賞。尋出為臨海太守,在郡侵刻,還資有芒屩兩舫,他物稱是。為有司奏,不調累年。後歷祕書監,太府卿,度支尚書,司徒左長史。及簡文即位,為太子詹事。
筠家累千金,性儉嗇,外服粗弊,所乘牛嘗飼以青草。及遇亂,舊宅先為賊焚,乃寓居國子祭酒蕭子雲宅。夜忽有盜攻,懼墜井,卒,時年六十九。家人十三口同遇害,人棄尸積於空井中。
筠狀貌寢小,長不滿六尺。性弘厚,不以藝能高人。而少擅才名,與劉孝綽見重當時。其自序云:「余少好抄書,老而彌篤,雖偶見瞥觀,〔三六〕皆即疏記。後重省覽,歡興彌深。習與性成,不覺筆倦。自年十三四,建武二年乙亥,至梁大同六年,四十六載矣。〔三七〕幼年讀五經,皆七八十遍。愛左氏春秋,吟諷常為口實。廣略去取,凡三過五抄,餘經及周官、儀禮、國語、爾雅、山海經、本草並再抄,子史諸集皆一遍。未嘗倩人假手,並躬自抄錄,大小百餘卷。不足傳之好事,蓋以備遺忘而已。」又與諸兒書論家門集云:「史傳稱安平崔氏及汝南應氏並累葉有文才,所以范蔚宗云崔氏彫龍。〔三八〕然不過父子兩三世耳,非有七葉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繼,人人有集,如吾門者也。沈少傅約常語人云︰『吾少好百家之言,身為四代之史。自開闢以來,未有爵位蟬聯、文才相繼如王氏之盛也。』汝等仰觀堂搆,思各努力。」筠自撰其文章,以一官為一集,自洗馬、中書、中庶、吏部、左佐、臨海、太府各十卷,尚書三十卷,凡一百卷,行於世。
子祥,仕陳位黃門侍郎。揖弟彬。
彬字思文,好文章,習篆隸,與志齊名。時人為之語曰:「三真六草,為天下寶。」齊武帝起舊宮,彬獻賦,文辭典麗。尚齊高帝女臨海長公主,拜駙馬都尉。仕齊,歷太子中庶子,徙永嘉太守。卜室於積穀山,有終焉之志。梁天監中,歷吏部尚書、祕書監。卒,諡惠。彬立身清白,推賢接士,有士君子風。彬弟寂。
寂字子玄,性迅動,好文章。讀范滂傳,未嘗不歎悒。王融敗後,賓客多歸之。齊建武初,欲獻中興頌,兄志謂曰:「汝膏粱年少,何患不達?不鎮之以靜,將恐貽譏。」寂乃止。位祕書郎。卒年二十一。
論曰:王曇首之才器,王僧綽之忠直,其世祿不替也,豈徒然哉。仲寶雅道自居,早懷伊、呂之志,竟而逢時遇主,自致宰輔之隆,所謂衣冠禮樂盡在是矣。齊有人焉,於斯為盛。其餘文雅儒素,各稟家風,箕裘不墜,亦云美矣。
校勘記
〔一〕 既從神武之師 「之師」二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二〕 曇首固陳 「陳」各本作「諫」,據宋書改。
〔三〕 應須白獸幡銀字檀 「獸」本字「虎」,避唐諱改。
〔四〕 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 「以下」各本作「旨下」,據宋書改。
〔五〕 既無墨敕 「墨」各本作「異」,據宋書改。
〔六〕 弟名位應與新建齊 「應」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七〕 湛之欲立隨王誕 「湛之」二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八〕 幾事雖密 「雖」各本作「難」,據宋書改。
〔九〕 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 「公」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一0〕褚彥回唯為禪詔 「禪」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通志補。
〔一一〕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 「西零」漢書趙充國傳作「先零」。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西零即先零,西、先聲相近。」
〔一二〕宜依禮為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 「禮為」二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禮志補。
〔一三〕其年九月崩 晉書明帝紀,明帝死於太寧三年閏八月,非九月。
〔一四〕簡文咸安二年南郊 「二年」各本作「三年」。按咸安無三年,據晉書簡文帝紀、南齊書禮志改。
〔一五〕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 「饗祀」、「虔祭」各本作「饗禮」、「虞祭」。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六0:「明堂安得稱『虞祭』?疑當作『虔祭』。」按二郊亦當稱「饗祀」,今並據南齊書禮志改正。
〔一六〕尚書令史出外諮事 「外」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一七〕敕與陳郡殷芸琅邪王錫范陽張緬同侍東宮 「殷芸」梁書作「殷鈞」,冊府元龜二六0、七0八、八0七並同梁書。
〔一八〕除暕驃騎從事中郎 「驃」字各本並脫,據梁書補。
〔一九〕子承幼訓並通顯 「幼」梁書作「稚」,此避唐諱改。
〔二0〕上目送久之 「久之」各本作「之久」,據冊府元龜二0四乙正。
〔二一〕嘗賦詩云 「賦」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二二〕僧達跳下地作彪子 「彪子」通鑑作「虎子」,此避唐諱改。
〔二三〕昔馬援處子姪之間 「處」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二四〕亡曾祖領軍書 「書」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二五〕緊媚過其父 「過」字各本並脫,據冊府元龜八六一、法書要錄補。
〔二六〕庾昕學右軍 「庾昕」法書要錄作「康昕」。
〔二七〕或以闔棺自欺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欺』,南齊書作『期』,於誼較長。」按嚴可均全齊文作「期」。
〔二八〕而終日自欺人 「自」字南齊書、冊府元龜八一七並無。
〔二九〕要復推排人間數十許年 「數」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三0〕卿相屈體 「卿相」各本作「輕相」,據南齊書、冊府元龜八一七及通志改。
〔三一〕各在爾身已切 「在」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通志補。
〔三二〕行南徐州府州事 「南」字各本並脫。按上云「江夏王鋒為南徐州」,則此不當云「徐州」,今補正。
〔三三〕外生蕭子友並孤弱 「並」字疑衍文。
〔三四〕志善草隸 「草隸」各本並作「藳隸」,據梁書改。
〔三五〕中大通二年 「中」字各本並脫,據梁書補。
〔三六〕雖偶見瞥觀 「偶見」各本作「遇見」。李慈銘南史札記:「遇當作偶」,今從改。
〔三七〕建武二年乙亥至梁大同六年四十六載矣 「六」字據冊府元龜七七0補。按自齊建武二年至梁大同六年適四十六年。
〔三八〕所以范蔚宗云崔氏彫龍 李慈銘南史札記:「後漢書崔駰傳贊云,『崔為文宗,世禪雕龍。』此處『雕』上脫『世禪』二字。」按梁書、冊府元龜八七一並作「崔氏世擅雕龍」,禪擅古字通用。
南史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南史
(唐)李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