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穆之曾孫祥 從子秀之 徐羨之從孫湛之 湛之孫孝嗣 孝嗣孫君蒨 傅亮族兄隆 檀道濟兄韶 韶孫珪 韶弟祗
劉穆之字道和,小字道人,〔一〕東莞莒人也,世居京口。初為琅邪府主簿,嘗夢與宋武帝汎海遇大風,驚俯視船下,見二白龍挾船。既而至一山,山峰聳秀,意甚悅。
及武帝剋京城,從何無忌求府主簿,無忌進穆之。帝曰:「吾亦識之。」即馳召焉。時穆之聞京城有叫聲,晨出陌頭,屬與信會,直視不言者久之,反室壞布裳為袴往見帝,帝謂曰:「我始舉大義,須一軍吏甚急,誰堪其選?」穆之曰:「無見踰者。」帝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濟矣。」即於坐受署。從平建鄴,諸大處分,皆倉卒立定,並穆之所建,遂動見諮詢。穆之亦竭節盡誠,無所遺隱。
時晉綱寬弛,〔二〕威禁不行,盛族豪家,負勢陵縱;重以司馬元顯政令違舛,桓玄科條繁密。穆之斟酌時宜,隨方矯正,不盈旬日,風俗頓改。
遷尚書祠部郎,復為府主簿、記室、錄事參軍,領堂邑太守。以平桓玄功,封西華縣五等子。及揚州刺史王謐薨,帝次應入輔。劉毅等不欲帝入,議以中領軍謝混為揚州,或欲令帝於丹徒領州,以內事付僕射孟昶。遣尚書右丞皮沈以二議諮帝。沈先與穆之言,穆之偽如廁,即密疏白帝,言沈語不可從。帝既見沈,且令出外,呼穆之問焉。穆之曰:「公今日豈得居謙,遂為守蕃將邪?劉、孟諸公俱起布衣,共立大義,事乃一時相推,非宿定臣主分也。力敵勢均,終相吞咀。揚州根本所係,不可假人。前授王謐,事出權道,今若復他授,便應受制於人。一失權柄,無由可得。公功高勳重,不可直置疑畏,便可入朝共盡同異。公至京邑,彼必不敢越公更授餘人。」帝從其言,由是入輔。
從廣固還拒盧循,常居幕中畫策。劉毅等疾之,每從容言其權重,帝愈信仗之。穆之外所聞見,大小必白,雖閭里言謔,皆一二以聞。帝每得人間委密消息以示聰明,皆由穆之。又愛賓游,坐客恒滿,布耳目以為視聽,故朝野同異,穆之莫不必知。雖親昵短長,皆陳奏無隱。人或譏之,穆之曰:「我蒙公恩,義無隱諱,此張遼所以告關羽欲叛也。」
帝舉止施為,穆之皆下節度,帝書素拙,穆之曰:「此雖小事,然宣布四遠,願公小復留意。」帝既不能留意,又稟分有在,穆之乃曰:「公但縱筆為大字,一字徑尺無嫌。大既足有所包,其勢亦美。」帝從之,一紙不過六七字便滿。
穆之凡所薦達,不納不止。常云:「我雖不及荀令君之舉善,然不舉不善。」穆之與朱齡石並便尺牘,嘗於武帝坐與齡石並答書,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齡石得八十函,而穆之應對無廢。
遷中軍、太尉司馬,加丹陽尹。帝西討劉毅,以諸葛長人監留府,疑其難獨任,留穆之輔之。加建威將軍,置佐吏,配給實力。長人果有異謀,而猶豫不能發,屏人謂穆之曰:「悠悠之言,云太尉與我不平,何以至此?」穆之曰:「公泝流遠伐,以老母弱子委節下,若一豪不盡,豈容若此。」長人意乃小安,穆之亦厚為之備。長人謂所親曰:〔三〕「貧賤常思富貴,富貴必踐危機。今日思為丹徒布衣,不可得也。」帝還,長人伏誅。進前將軍。
帝西伐司馬休之,中軍將軍道憐知留任,而事無大小,一決穆之。遷尚書右僕射,領選,〔四〕將軍、尹如故。帝北伐,留世子為中軍將軍、監太尉留府。轉穆之左僕射、領監軍中軍二府軍司,將軍、尹、領選如故,甲仗五十人入殿,入居東城。
穆之內總朝政,外供軍旅,決斷如流,事無壅滯。賓客輻湊,求訴百端,內外諮稟,盈階滿室。目覽詞訟,手答牋書,耳行聽受,口並酬應,不相參涉,皆悉贍舉。又言談賞笑,彌日亙時,未嘗倦苦。裁有閑暇,手自寫書,尋覽篇章,校定墳籍。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輒為十人饌,未嘗獨餐。每至食時,客止十人以還,帳下依常下食,以此為常。嘗白帝曰:「穆之家本貧賤,贍生多闕,叨忝以來,雖每存約損,而朝夕所須,微為過豐,此外無一豪負公。」
義熙十三年卒。帝在長安,本欲頓駕關中,經略趙、魏,聞問驚慟,哀惋者數日。以根本虛,乃馳還彭城。以司馬徐羨之代管留臺,而朝廷大事常決於穆之者,並悉北諮。穆之前軍府文武二萬人,以三千配羨之建威府,餘悉配世子中軍府。追贈穆之開府儀同三司。帝又表天子曰:「臣聞崇賢旌善,王教所先,念功簡勞,義深追遠。故司勳執策,在勤必記,德之休明,沒而彌著。故尚書左僕射、前將軍臣穆之,爰自布衣,協佐義始,內竭謀猷,外勤庶政,密勿軍國,心力俱盡。及登庸朝右,尹司京畿,敷讚百揆,翼新大猷。頃戎車遠役,居中作捍,撫寧之勳,實洽朝野,識量局致,棟幹之器也。方宣讚盛化,緝隆聖世,忠績未究,遠邇悼心。皇恩褒述,班同三事,榮哀既備,寵靈已泰。臣伏思尋,自義熙草創,艱患未弭,外虞既殷,內難亦荐,時屯世故,靡有寧歲。臣以寡乏,負荷國重,實賴穆之匡翼之益。〔五〕豈唯讜言嘉謀,溢于人聽,若乃忠規密謨,潛慮帷幕,造膝詭辭,莫見其際。事隔於皇朝,功隱於視聽者,不可勝紀。所以陳力一紀,遂克有成,出征入輔,幸不辱命。微夫人之左右,未有寧濟其事者矣。履謙居寡,守之彌固,每議及封爵,輒深自抑絕。所以勳高當年,而茅土弗及,撫事永念,胡寧可昧。謂宜加贈正司,追甄土宇。俾忠貞之烈,不泯於身後,大賚所及,永旌於善人。臣契闊屯夷,旋觀終始,金蘭之分,義深情感,是以獻其乃懷,布之朝聽。」於是重贈侍中、司徒,封南昌縣侯。
及帝受禪,每歎憶之,曰:「穆之不死,當助我理天下。可謂『人之云亡,邦國殄瘁。』」光祿大夫范泰對曰:「聖主在上,英彥滿朝,穆之雖功著艱難,未容便關興毀。」帝笑曰:「卿不聞驥騄乎,貴日致千里耳。」帝後復曰:「穆之死,人輕易我。」其見思如此。以佐命元勳,追封南康郡公,諡曰文宣。
穆之少時,家貧誕節,嗜酒食,不修拘檢。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見辱,不以為恥。其妻江嗣女,甚明識,每禁不令往江氏。後有慶會,屬令勿來。穆之猶往,食畢求檳榔。江氏兄弟戲之曰:「檳榔消食,君乃常飢,何忽須此?」妻復截髮市肴饌,為其兄弟以餉穆之,自此不對穆之梳沐。及穆之為丹陽尹,將召妻兄弟,妻泣而稽顙以致謝。穆之曰:「本不匿怨,無所致憂。」及至醉飽,〔六〕穆之乃令廚人以金柈貯檳榔一斛以進之。
元嘉二十五年,車駕幸江寧,經穆之墓,詔致祭墓所。
長子慮之嗣,卒。子邕嗣。先是郡縣為封國者,內史、相並於國主稱臣,去任便止。孝建中始革此制為下官致敬。河東王歆之嘗為南康相,素輕邕。後歆之與邕俱豫元會並坐,邕嗜酒,謂歆之曰:「卿昔見臣,今能見勸一盃酒不?」歆之因斅孫皓歌答曰:「昔為汝作臣,今與汝比肩,既不勸汝酒,亦不願汝年。」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褫取飴邕。邕去,靈休與何勗書曰:「劉邕向顧見噉,遂舉體流血。」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常以給膳。
邕卒,子肜嗣,坐刀斫妻奪爵,以弟彪紹。齊建元初,降封南康縣侯、虎賁中郎將。坐廟墓不修,削爵為羽林監。又坐與亡弟母楊別居,楊死不殯葬,崇聖寺尼慧首剃頭為尼,以五百錢為買棺,以泥洹輿送葬,為有司奏,事寢不出。
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為宣城、淮南二郡太守,犯贓貨,揚州刺史王弘遣從事檢校之。式之召從事謂曰:「還白使君,劉式之於國粗有微分,偷數百萬錢何有,況不偷邪。」從事還白弘,由此得停。從征關洛有功,封德陽縣五等侯。卒,諡曰恭。
子瑀字茂琳,始興王濬為南徐州,以瑀為別駕。瑀性陵物護前,時濬征北府行參軍吳郡顧邁輕薄有才能,濬待之厚。瑀乃折節事邁,邁以瑀與之款盡,濬所言密事,悉以語瑀。瑀與邁共進射堂下,忽顧左右索單衣幘,邁問其故,瑀曰:「公以家人待卿,言無不盡,卿外宣泄。我是公吏,何得不啟白之。」濬大怒,啟文帝徙邁廣州。
瑀性使氣尚人,後為御史中丞,甚得志。彈蕭惠開云:「非才非望,非勳非德。」彈王僧達云:「蔭藉高華,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筆端。
轉右衛將軍。年位本在何偃前,孝武初,偃為吏部尚書,瑀圖侍中不得。與偃同從郊祀,時偃乘車在前,瑀策駟居後,相去數十步,瑀蹋馬及之,謂偃曰:「君轡何疾?」偃曰:「牛駿馭精,所以疾耳。」偃曰:「君馬何遲?」曰「騏驥羅於羈絆,所以居後」。偃曰:「何不著鞭使致千里?」答曰:「一蹙自造青雲,何至與駑馬爭路。」然甚不得意,謂所親曰:「人仕宦,不出當入,不入當出,安能長居戶限上?」因求益州。及行,甚不得意,至江陵,與顏竣書曰:「朱脩之三世叛兵,一日居荊州,青油幕下,作謝宣明面目見向,使齋帥以長刀引吾下席,〔七〕於吾何有,政恐匈奴輕漢耳。」坐奪人妻為妾免官。
後為吳興太守,侍中何偃嘗案之云:〔八〕「參伍時望。」瑀大怒曰:「我於時望何參伍之有。」遂與偃絕。族叔秀之為丹陽,瑀又與親故書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劉安眾處,朝廷不為多士。」
其年疽發背,何偃亦發背〈疒雍〉。瑀疾已篤,聞偃亡,歡躍叫呼,於是亦卒。諡曰剛。
祥字顯徵,式之孫也。父敳,太宰從事中郎。祥少好文學,性韻剛疏,輕言肆行,不避高下。齊建元中,為正員郎。司徒褚彥回入朝,以腰扇鄣日,祥從側過,曰:「作如此舉止,羞面見人,扇障何益。」彥回曰:「寒士不遜。」祥曰:「不能殺袁、劉,安得免寒士。」
永明初,撰宋書,譏斥禪代,尚書令王儉密以啟聞,上銜而不問。為臨川王驃騎從事中郎。祥兄整為廣州,卒官,祥就整妻求還資,事聞朝廷。又於朝士多所貶忽。王奐為尚書僕射,祥與奐子融同載,行至中堂,見路人驅驢,祥曰:「驢,汝好為之,如汝人才,皆已令僕。」著連珠十五首,以寄其懷。其譏議者云:「希世之寶,違時必賤,偉俗之器,無聖則淪。是以明玉黜於楚岫,章甫窮於越人。」有以祥連珠啟上,上令御史中丞任遐奏其過惡,付廷尉。上別遣敕祥曰:「我當原卿性命,令卿萬里思愆。卿若能改革,當令卿得還。」乃徙廣州。不得意,終日縱酒,少時卒。
秀之字道寶,穆之從父兄子也。祖爽,山陰令。父仲道,餘姚令。秀之少孤貧,十歲時與諸兒戲前渚,忽有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顛沛驚呼,秀之獨不動,眾並異之。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兄欽之為朱齡石右軍參軍,隨齡石敗沒,秀之哀慼不歡宴者十年。
宋景平二年,除駙馬都尉。元嘉中,再為建康令,政績有聲。孝武鎮襄陽,以為撫軍錄事參軍、襄陽令。襄陽有六門堰,良田數千頃,堰久決壞,公私廢業。孝武遣秀之修復,雍部由是大豐。
後除西戎校尉、梁南秦二州刺史,加都督。漢川饑饉,秀之躬自儉約。先是漢川悉以絹為貨,秀之限令用錢,百姓利之。
二十七年,大舉北侵,遣輔國將軍楊文德、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劉弘宗受秀之節度,震蕩汧隴。
元凶弒逆,秀之即日起兵,求赴襄陽,司空南譙王義宣不許。事寧,遷益州刺史,折留奉祿二百八十萬付梁州鎮庫,此外蕭然。梁、益豐富,前後刺史莫不大營聚畜,多者致萬金。所攜賓僚並都下貧子,出為郡縣,皆以苟得自資。秀之為政整肅,遠近悅焉。
南譙王義宣據荊州為逆,遣徵兵於秀之,秀之斬其使。以起義功,封康樂縣侯,徙丹陽尹。先是秀之從叔穆之為丹陽,與子弟聽事上宴,聽事柱有一穿,穆之謂子弟及秀之,汝等試以栗遙擲柱,入穿者後必得此郡。唯秀之獨入焉,其言遂驗。時賒買百姓物不還錢,秀之以為非宜,陳之甚切。雖納其言,竟不用。
遷尚書右僕射。時定制令,疑人殺長吏科,〔九〕議者謂會赦宜以徙論。秀之以為「律文雖不顯人殺官長之旨,若遇赦但止徙論,便與悠悠殺人曾無一異。人敬官長比之父母,行害之身雖遇赦,謂宜長付尚方,窮其天命,家口補兵」。從之。
後為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將徵為左僕射,會卒。贈司空,諡忠成公。
秀之野率無風采,而心力堅正。上以其蒞官清潔,家無餘財,賜錢二十萬,布三百疋。傳封至孫,齊受禪,國除。
徐羨之字宗文,東海郯人也。祖寧,尚書吏部郎。父祚之,上虞令。羨之為桓脩撫軍中兵參軍,與宋武帝同府,深相親結。武帝北伐,稍遷太尉左司馬,掌留任,副貳劉穆之。
帝議北伐,朝士多諫,唯羨之默然。或問何獨不言,羨之曰:「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公寢食不安,何可輕豫其議。」
穆之卒,帝欲用王弘代之。謝晦曰:「休元輕易,不若徐羨之。」乃以羨之為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加尚書僕射。
義熙十四年,軍人朱興妻周生子道扶,年三歲,先得癎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為道扶姑雙女所告,周棄市。羨之議曰:「自然之愛,豺狼猶仁,周之凶忍,宜加顯戮。臣以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及武帝即位,封南昌縣公,位司空、錄尚書事、揚州刺史。羨之起自布衣,又無術學,直以局度,一旦居廊廟,朝野推服,咸謂有宰臣之望。沉密寡言,不以憂喜見色。頗工弈棋,觀戲常若未解,當世倍以此推之。傅亮、蔡廓嘗言徐公曉萬事,安異同。嘗與傅亮、謝晦宴聚,亮、晦才學辯博,羨之風度詳整,時然後言。鄭鮮之歎曰:「觀徐、傅言論,不復以學問為長。」〔一0〕
武帝不豫,加班劍三十人。宮車晏駕,與中書令傅亮、領軍將軍謝晦、鎮北將軍檀道濟同被顧命。少帝詔羨之、亮率眾官內月一決獄。〔一一〕
帝後失德,羨之等將謀廢立,而廬陵王義真多過,不任四海。乃先廢義真,然後廢帝。時謝晦為領軍,以府舍內屋敗應修理,悉移家人出宅,聚將士於府內。檀道濟以先朝舊將,威服殿省,且有兵眾,召入朝告之謀。既廢帝,侍中程道惠勸立皇子義恭,羨之不許。及文帝即位,改封南平郡公,固讓加封。有司奏車駕依舊臨華林園聽訟,詔如先二公權訊。
元嘉二年,羨之與傅亮歸政,三奏乃見許。羨之仍遜位,退還私第。兄子佩之及程道惠、吳興太守王韶之等,並謂非宜,敦勸甚苦。復奉詔攝任。
三年正月,帝以羨之、亮、晦旬月間再肆酖毒,〔一二〕下詔暴其罪,誅之。爾日,詔召羨之至西明門外,〔一三〕時謝晦弟〈日爵〉為黃門郎正直,報亮云:「殿中有異處分。」亮馳報羨之,羨之乘內人問訊車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灶中自縊而死,年六十三。羨之初不應召,上遣領軍到彥之、右衛將軍王華追討。及死,野人以告,載尸付廷尉。
初,羨之年少時,嘗有一人來謂曰:「我是汝祖。」羨之拜。此人曰:「汝有貴相而有大厄,宜以錢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災。過此可位極人臣。」後羨之隨親之縣,住在縣內。嘗暫出,而賊自後破縣,縣內人無免者,雞犬亦盡,唯羨之在外獲全。又隨從兄履之為臨海樂安縣,嘗行經山中,見黑龍長丈餘,頭有角,前兩足皆具,無後足,曳尾而行。及拜司空,守關將入,彗星辰見危南。又當拜時,雙鸛集太極殿東鴟尾鳴喚,〔一四〕竟以凶終。
羨之兄欽之位祕書監。欽之子佩之輕薄好利,武帝以其姻戚,累加寵任,為丹陽尹。景平初,以羨之知權,頗豫政事,與王韶之、程道惠、中書舍人邢安泰、潘盛為黨。時謝晦久病連灸,不堪見客,佩之等疑其託疾有異圖,與韶之、道惠同載詣傅亮,稱羨之意,欲令作詔誅之。亮曰:「己等三人同受顧命,豈可自相殘戮。」佩之等乃止。羨之既誅,文帝特宥佩之,免官而已。其冬佩之謀反事發被誅。
佩之弟逵之尚武帝長女會稽宣公主,為彭城、沛二郡太守。武帝諸子並幼,以逵之姻戚,將大任之,欲先令立功。及討司馬休之,使統軍為前鋒,待克當即授荊州,於陣見害。追贈中書侍郎。子湛之。
湛之字孝源,幼孤,為武帝所愛。常與江夏王義恭寢食不離帝側。永初三年,詔以公主一門嫡長,且湛之致節之胤,封枝江縣侯。數歲與弟淳之共車行,牛奔車壞,左右人馳來赴之。湛之先令取弟,眾咸歎其幼而有識。及長頗涉文義,善自位待,事祖母及母以孝聞。
元嘉中,以為黃門侍郎。祖母年老,辭以朝直不拜。後拜祕書監。會稽公主身居長嫡,為文帝所禮,家事大小必諮而後行。西征謝晦,使公主留止臺內,總攝六宮,每有不得意,輒號哭,上甚憚之。
初,武帝微時,貧陋過甚,嘗自往新洲伐荻,〔一五〕有納布衣襖等,皆是敬皇后手自作。武帝既貴,以此衣付公主曰:「後世若有驕奢不節者,可以此衣示之。」湛之為大將軍彭城王義康所愛,與劉湛等頗相附。及得罪,事連湛之。文帝大怒,將致大辟。湛之憂懼無計,以告公主。公主即日入宮,及見文帝,因號哭下床,不復施臣妾之禮。以錦囊盛武帝納衣,擲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賤貧,此是我母為汝父作此納衣。今日有一頓飽食,便欲殘害我兒子。」上亦號哭,湛之由此得全。
再遷太子詹事,尋加侍中。湛之善尺牘,音辭流暢;貴戚豪強,產業甚厚,室宇園池,貴游莫及,伎樂之妙,冠絕一時。門生千餘,皆三吳富人子,姿質端美,衣服鮮麗。每出入行游,塗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後車載之。文帝每嫌其侈縱。時安成公何勗,無忌之子,臨汝公孟靈休,昶之子也,並名奢豪,與湛之以肴膳器服車馬相尚,都下為之語曰:「安成食,臨汝飾。」湛之美兼何、孟。勗官至侍中,追諡荒公。靈休善彈棋,官至祕書監。
湛之後遷丹陽尹,加散騎常侍,以公主憂不拜。過葬,復授前職。二十二年,范曄等謀反,湛之始與之同,後發其事,所陳多不盡,為曄等款辭所連。有司以湛之關豫逆黨,事起積歲,末乃歸聞,多有蔽匿,請免官削爵,付廷尉。上不許。湛之詣闕上疏請罪,以為「初通其謀,為誘引之辭,曄等並見怨咎,規相禍陷。又昔義康南出之始,敕臣入相伴慰,慇懃異意,頗形言旨。遺臣利刃,期以際會。臣苦相諫譬,深加拒塞,以為怨憤所至,不足為虞,便以關啟,懼成虛妄。非為納受,曲相蔽匿。又令申情范曄,釋中間之憾,致懷蕭思話,恨婚意未申。謂此僥倖,亦不宣達。陛下敦惜天倫,彰於四海,蕃禁優簡,親理咸通。又昔蒙眷顧,不容自絕,音翰信命,時相往來。或言少意多,旨深文淺,辭色之間,往往難測。臣顧惟心無邪悖,故不稍以自嫌,慺慺丹實,具如此啟。臣雖駑下,情匪木石,豈不知醜點難嬰,伏劍為易,而靦然視息,忍此餘生,實非苟吝微命,假延漏刻。誠以負戾灰滅,貽恥方來,貪及視息,少自披訴。乞蒙隳放,〔一六〕伏待鈇鑕。」上優詔不許。
二十四年,服闋,轉中書令、太子詹事,出為南兗州刺史。善政俱肅,威惠並行。廣陵舊有高樓,湛之更修整之,南望鍾山。城北有陂澤,水物豐盛,湛之更起風亭、月觀,吹臺、琴室,果竹繁茂,花藥成行。招集文士,盡游玩之適。時有沙門釋惠休善屬文,湛之與之甚厚。孝武命使還俗。本姓湯,位至揚州從事史。
二十六年,湛之入為丹陽尹、領太子詹事。二十七年,魏太武帝至瓜步,湛之與皇太子分守石頭。二十八年,魯爽兄弟率部曲來奔,爽等軌子也,湛之以為廟算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田里。不許。
轉尚書僕射,領護軍將軍。時尚書令何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欲以朝政推之。湛之以令事無不總,又以事歸尚之。互相推委,御史中丞袁淑奏並免官。詔乃使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訴。尚之雖為令,而以朝事悉歸湛之。
初,劉湛伏誅,殷景仁卒,文帝任沈演之、庾仲文、范曄等〔一七〕,後又有江湛、何瑀之。自曄誅,仲文免,演之、瑀之並卒,至是江湛為吏部尚書,與湛之並居權要,世謂之江、徐。上每疾,湛之輒侍醫藥。
二凶巫蠱事發,上欲廢劭,賜濬死,而孝武無寵,故累出外藩,不得停都下。南平王鑠、建平王宏並被愛,而鑠妃即湛妹,湛勸上立之,〔一八〕徵鑠自壽陽入朝。至又失旨,欲立宏,嫌其非次,議久不決。〔一九〕與湛之議,或連日累夕。每夜,使湛之自執燭繞壁檢行,慮有竊聽者。劭入弒之旦,其夕上與湛之屏人語,至曉猶未滅燭。湛之驚起趣北戶,未及開,見害,時年四十四。孝武即位,追贈司空,諡曰忠烈公。子聿之為元凶所殺。聿之子孝嗣。
孝嗣字始昌。父被害,孝嗣在孕,母年少,欲更行,不願有子,自床投地者無算,又以擣衣杵舂其腰,并服墮胎藥,胎更堅。及生,故小字遺奴。
幼而挺立。八歲襲爵枝江縣公,〔二0〕見宋孝武,升階流涕,迄于就席。帝甚愛之,尚康樂公主,拜駙馬都尉。泰始中,以登殿不著韎,為書侍御史蔡準所奏,罰金二兩。
孝嗣姑適東莞劉舍,舍兄藏為尚書左丞,孝嗣往詣之。藏退謂舍曰:「徐郎是令僕人,三十餘可知,汝宜善自結。」昇明中,為齊高帝驃騎從事中郎,帶南彭城太守,轉太尉諮議參軍。齊建元初,累遷長兼侍中。〔二一〕善趨步,閑容止,與太宰褚彥回相埒。尚書令王儉謂人曰:「徐孝嗣將來必為宰相。」轉御史中丞。武帝問儉曰:「誰可繼卿?」儉曰:「臣東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
出為吳興太守,儉贈孝嗣四言詩曰:「方軌叔茂,追清彥輔,柔亦不茹,剛亦不吐。」時人以比蔡子尼之行狀也。在郡有能名。
王儉亡,上徵孝嗣為五兵尚書。其年,敕撰江左以來儀典,令諮受孝嗣。明年,遷太子詹事。從武帝幸方山。上曰:「朕經始此山之南,復為離宮,應有邁靈丘。」靈丘山湖,新林苑也。孝嗣答曰:「繞黃山,款牛首,乃盛漢之事。今江南未廣,願陛下少更留神。」上乃止。竟陵王子良甚善之。歷吏部尚書,右軍將軍,領太子左衛率,臺閣事多以委之。
武帝崩,遺詔以為尚書右僕射。隆昌元年,為丹陽尹。明帝謀廢鬱林,遣左右莫智明以告孝嗣,孝嗣奉旨無所釐替,即還家草太后令。明帝入殿,孝嗣戎服隨後。鬱林既死,明帝須太后令,孝嗣於袖出而奏之,帝大悅。時議悉誅高、武子孫,孝嗣堅保持之,故得無恙。以廢立功,封枝江縣侯,甲仗五十人入殿。轉左僕射。明帝即位,進爵為公,給班劍二十人,加兵百人。舊拜三公乃臨軒,至是,帝特詔與陳顯達、王晏並臨軒拜授。時王晏為令,人情物望不及孝嗣,晏誅,轉尚書令。孝嗣愛好文學,器量弘雅,不以權勢自居,故見容明帝之世。
初在率府,晝臥齋北壁下,夢兩童子遽云:「移公床。」孝嗣驚起,聞壁有聲,行數步而壁崩壓床。建武四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讓不受。
時連年魏軍動,國用虛乏,孝嗣表立屯田。帝已寢疾,兵事未已,竟不行。及崩,受遺託,重申開府之命,加中書監。永元初輔政,自尚書下省出住宮城南宅,不得還家。帝失德,孝嗣不敢諫;及江祏誅,內懷憂恐,然未嘗表色。始安王遙光反,眾懷惶惑,見孝嗣入宮乃安,然群小用事,不能制也。
時孝嗣以帝終亂天常,與沈文季俱在南掖門,欲要文季以門為應,四五目之,文季輒亂以他語,孝嗣乃止。進位司空,固讓。求解丹陽尹,不許。孝嗣文人,不顯同異,名位雖大,故得未及禍。虎賁中郎將許準有膽力,陳說事機,勸行廢立。孝嗣遲疑,謂必無用干戈理,須少主出游,閉城門,召百僚集議廢之。雖有此懷,終不能決。群小亦稍憎孝嗣,勸帝除之。其冬,孝嗣入華林省,遣茹法珍賜藥,孝嗣容色不異,謂沈昭略曰:「始安事,吾欲以門應之,賢叔若同,無今日之恨。」少能飲酒,飲藥至斗餘方卒,乃下詔言誅之。于時凡被殺者,皆取其蟬冕,剝其衣服。眾情素敬孝嗣,得無所侵。
長子演,尚齊武帝女武康公主,位太子中庶子,第三子況,尚明帝女山陰公主,並拜駙馬都尉,俱見殺。
孝嗣之誅,眾人懼,無敢至者,唯會稽魏溫仁奔赴,以私財營喪事,當時稱之。
初,孝嗣復故封,使故吏吳興丘叡筮之,當傳幾世。叡曰:「怨不終尊身。」孝嗣容色甚惡,徐曰:「緣有此慮,故令卿決之。」
中興元年,和帝贈孝嗣太尉。二年,改葬宣德太后,詔增班劍四十人,加羽葆、鼓吹,諡曰文忠,改封餘干縣公。
子緄,仕梁,位侍中,太常,信武將軍,諡頃子。
緄子君蒨字懷簡,幼聰朗好學,尤長丁部書,問無不對。善弦歌,為梁湘東王鎮西諮議參軍。頗好聲色,侍妾數十,皆佩金翠,曳羅綺,服玩悉以金銀。飲酒數升便醉,而閉門盡日酣歌。每遇歡謔,則飲至斗。有時載伎肆意游行,荊楚山川,靡不畢踐。朋從遊好,莫得見之。時襄陽魚弘亦以豪侈稱,於是府中謠曰:「北路魚,南路徐。」然其服翫次於弘也。
君蒨辯於辭令,湘東王嘗出軍,有人將婦從者。王曰:「才愧李陵,未能先誅女子,將非孫武,遂欲驅戰婦人。」君蒨應聲曰:「項籍壯士,猶有虞兮之愛,紀信成功,亦資姬人之力。」君蒨文冠一府,特有輕艷之才,新聲巧變,人多諷習,竟卒於官。
傅亮字季友,北地靈州人,晉司隸校尉咸之玄孫也。父瑗以學業知名,位至安成太守。瑗與郗超善,超常造瑗,見二子迪及亮。亮年四五歲,超令人解衣使持去,初無吝色。超謂瑗曰:「卿小兒才名位宦當遠踰於兄,然保家終在大者。」迪字長猷,宋初終五兵尚書,贈太常。
亮博涉經史,尤善文辭。義熙中,累遷中書黃門侍郎,直西省。宋武帝以其久直之勤勞,欲以為東陽郡。先以語迪,大喜告亮,亮不答,即馳見武帝,陳不樂出。帝笑曰:「謂卿須祿耳,能如此,甚協所望也。」以為太尉從事中郎,掌記室。宋國初建,除侍中,領世子中庶子,加中書令。從還壽陽,武帝有受禪意,而難於發言,乃集朝臣宴飲,從容曰:「桓玄暴篡,鼎命已移,我首唱大義,興復皇室,今年時衰暮,欲歸老京師,」群臣唯盛稱功德,莫曉此意。亮悟旨,日晚宮門已閉,叩扉請見曰:「臣暫宜還都。」帝知意,無復他言,直云:「須幾人自送?」亮曰:「須數十人。」於是奉辭。及出,夜見長星竟天,拊髀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驗矣。」亮至都,即徵帝入輔。
永初元年,加太子詹事,封建城縣公,入直中書省,專典詔命。以亮任總國權,聽於省見客。神獸門外,每旦車常數百兩。武帝登庸之始,文筆皆是參軍滕演,北征廣固,悉委長史王誕,自此之後至于受命,表策文誥,皆亮辭也。演字彥將,南陽西鄂人,位至祕書監。
二年,加亮尚書僕射。及帝不豫,與徐羨之、謝晦並受顧命,給班劍二十人。少帝即位,進中書監、尚書令,領護軍將軍。
少帝廢,亮奉迎文帝,立行臺於江陵城南,題曰大司馬門,率行臺百僚詣門拜表,威儀甚盛。文帝將下,引見亮,哭泣哀動左右。既而問義真及少帝薨廢本末,悲號嗚咽,侍側者莫能仰視,亮流汗霑背不能答。於是布腹心於到彥之、王華等。及至都,徐羨之問帝可方誰?亮曰:「晉文、景以上人。」羨之曰:「必能明我赤心。」亮曰:「不然。」
及文帝即位,加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司空府文武即為左光祿府,進爵始興郡公,固讓進封。
元嘉三年,帝將誅亮,先呼入見,省內密有報之者。亮辭以嫂病暫還,遣信報徐羨之,因乘車出郭門,騎馬奔兄迪墓。屯騎校尉郭泓收之。初至廣莫門,上亦使以詔謂曰:「以公江陵之誠,當使諸子無恙。」亮讀詔訖曰:「亮受先帝布衣之眷,遂蒙顧託。黜昏立明,社稷之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於是伏誅,妻子流建安。
亮之方貴,兄迪每深誡焉,而不能從。及見世路屯險,著論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內懷憂懼。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燭,作感物賦以寄意。初奉大駕,道路賦詩三首,其一篇有悔懼之辭。自知傾覆,求退無由,又作辛有、穆生、董仲道贊,稱其見微之美云。
隆字伯祚,亮族兄也。曾祖晞,司徒屬。父祖並早卒。隆少孤貧,有學行。義熙初,年四十,為孟昶建威參軍,累遷尚書左丞。以族弟亮為僕射,緦服不得相臨,徙太子率更令。
元嘉初,為御史中丞,甚得司直之體,轉司徒左長史。會稽剡縣人黃初妻趙打殺息載妻王遇赦,王有父母及男稱女葉,依法徙趙二千里外。隆議曰:「禮律之興,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從天墮,非從地出。父子至親,分形同氣,稱之於載,即載之於趙。雖言三世,為體猶一。稱雖創鉅痛深,固無讎祖之義。向使石厚之子,日磾之孫,砥鋒挺鍔,不與二祖同戴天日,則石碏、秺侯何得流名百代。舊令言殺人父母,徙之二千里外,不施父子孫祖明矣。趙當避王期功千里外耳。令亦云凡流徙者,同籍親近欲相隨者聽之。此又大通情體,因親以教愛也。趙既流移,載為人子,何得不從?載從而稱不行,豈名教所許?如此,稱、趙竟不可分。趙雖內愧終身,稱沈痛沒齒,孫祖之義,自不得以永絕,事理然也。」從之。
出為義興太守,有能名。拜左戶尚書,坐正直受節假,對人未至委出,白衣領職。尋轉太常,文帝以新撰禮論付隆,使更下意。隆表上五十二事。
後致仕,拜光祿大夫,歸老於家。手不釋卷,博學多通,特精三禮。年八十三卒。
檀道濟,高平金鄉人也,世居京口。少孤,居喪備禮,奉兄姊以和謹稱。宋武帝建義,道濟與兄韶祗等從平京城,俱參武帝建武將軍事。累遷太尉參軍,封作唐縣男。
義熙十二年,武帝北伐,道濟為前鋒,所至望風降服。徑進洛陽,議者謂所獲俘囚,應悉戮以為京觀。道濟曰:「伐罪弔人,正在今日。」皆釋而遣之。於是中原感悅,歸者甚眾。長安平,以為琅邪內史。
武帝受命,以佐命功,改封永脩縣公,位丹陽尹、護軍將軍。武帝不豫,給班劍二十人。出為鎮北將軍、南兗州刺史。徐羨之等謀廢立,諷道濟入朝,告以將廢廬陵王義真,道濟屢陳不可,竟不納。將廢帝夜,道濟入領軍府就謝晦宿,〔二二〕晦悚息不得眠。道濟寢便睡熟,晦以此服之。
文帝即位,給鼓吹一部,進封武陵郡公。固辭進封。道濟素與王弘善,時被遇方深,道濟彌相結附,每構羨之等,弘亦雅仗之。上將誅徐羨之等,召道濟欲使西討。王華曰:「不可。」上曰:「道濟從人者也,曩非創謀,撫而使之,必將無慮。」道濟至之明日,上誅羨之、亮。既而使道濟與中領軍到彥之前驅西伐,上問策於道濟。對曰:「臣昔與謝晦同從北征,入關十策,晦有其九。才略明練,殆難與敵;然未嘗孤軍決勝,戎事恐非其長。臣悉晦智,晦悉臣勇。今奉王命外討,必未陣而禽。」時晦本謂道濟與羨之同誅,忽聞來上,遂不戰自潰。事平,遷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江州刺史。
元嘉八年,到彥之侵魏,已平河南,復失之。道濟都督征討諸軍事,北略地,轉戰至濟上,魏軍盛,遂克滑臺。道濟時與魏軍三十餘戰多捷,軍至歷城,以資運竭乃還。時人降魏者具說糧食已罄,於是士卒憂懼,莫有固志。道濟夜唱籌量沙,以所餘少米散其上。及旦,魏軍謂資糧有餘,故不復追,以降者妄,斬以徇。
時道濟兵寡弱,軍中大懼。道濟乃命軍士悉甲,身白服乘輿〔二三〕,徐出外圍。魏軍懼有伏,不敢逼,乃歸。道濟雖不剋定河南,全軍而反,雄名大振。魏甚憚之,圖之以禳鬼。還進位司空,鎮尋陽。〔二四〕
道濟立功前朝,威名甚重,左右腹心並經百戰,諸子又有才氣,朝廷疑畏之。時人或目之曰:「安知非司馬仲達也。」
文帝寢疾累年,屢經危殆,領軍劉湛貪執朝政,慮道濟為異說,又彭城王義康亦慮宮車晏駕,道濟不復可制。十二年,上疾篤,會魏軍南伐,召道濟入朝。其妻向氏曰:「夫高世之勳,道家所忌,今無事相召,禍其至矣。」及至,上已間。十三年春,將遣還鎮,下渚未發,有似鷦鳥集船悲鳴。會上疾動,義康矯詔召入祖道,收付廷尉,及其子給事黃門侍郎植、司徒從事中郎粲、太子舍人混、征北主簿承伯、祕書郎中尊等八人並誅。時人歌曰:「可憐白浮鳩,枉殺檀江州。」道濟死日,建鄴地震白毛生。又誅司空參軍薛肜、高進之,並道濟心腹也。
道濟見收,憤怒氣盛,目光如炬,俄爾間引飲一斛。乃脫幘投地,曰:「乃壞汝萬里長城。」魏人聞之,皆曰「道濟已死,吳子輩不足復憚」。自是頻歲南伐,有飲馬長江之志。
文帝問殷景仁曰:「誰可繼道濟?」答曰:「道濟以累有戰功,故致威名,餘但未任耳。」帝曰:「不然,昔李廣在朝,匈奴不敢南望,後繼者復有幾人?」二十七年,魏軍至瓜步,文帝登石頭城望,甚有憂色。歎曰:「若道濟在,豈至此!」
韶字令孫,以平桓玄功封巴丘縣侯。〔二五〕從征廣固,率所領先登,位琅邪內史。從討盧循,以功更封宜陽縣侯,〔二六〕拜江州刺史,以罪免。
韶嗜酒貪橫,所蒞無政績,上嘉其合門從義,道濟又有大功,故特見寵授。卒。子臻字係宗,位員外郎,臻子珪。
珪字伯玉,位沅南令。元徽中,王僧虔為吏部尚書,以珪為征北板行參軍。珪訴僧虔求祿不得,與僧虔書曰:「僕一門雖謝文通,乃忝武達。群從姑叔,三媾帝姻,而令子姪餓死,遂不荷潤。蟬腹龜腸,為日已久。飢彪能嚇,人遽與肉,餓驎不噬,誰為落毛。雖復孤微,百世國士,姻媾位宦,亦不後物。尚書同堂姊為江夏王妃,檀珪同堂姑為南譙王妃;尚書伯為江州,檀珪祖亦為江州。僕於尚書人地本懸,至於婚宦皆不殊絕。今通塞雖異,猶忝氣類,尚書何事為爾見苦。」僧虔報書曰:「吾與足下素無怨憾,何以相苦?直是意有左右耳。」乃用為安成郡丞。
祗字恭叔,與兄韶弟道濟俱參義舉,封西昌縣侯,歷位廣陵相。義熙十年,亡命司馬國璠兄弟自北徐州界潛得過淮,因天陰闇,夜率百許人緣廣陵城入,叫喚直上聽事。祗被射傷股,語左右曰:「賊乘暗得入,欲掩我不備,但打五鼓懼之,曉必走矣。」賊聞鼓鳴,直謂為曉,乃奔散,追殺百餘人。
宋國初建,為領軍。祗性矜豪,樂在外放恣,不願內職,不得志,發疾不自療,其年卒于廣陵。諡曰威侯。傳嗣至齊受禪,國除。
論曰:自晉網不綱,主威莫樹,亂基王室,毒被江左。宋武一朝創業,事屬橫流,改易紊章,歸于平道。以建武、永平之風,變太元、隆安之俗,此蓋文宣公之為乎。〔二七〕其配饗清廟,豈徒然也?若夫怙才驕物,公旦其猶病諸,而以劉祥居之,斯亡亦為幸焉。秀之行己有道,可謂位無虛授。當徐、傅二公跪承顧託,若使死而可再,固當赴蹈為期。及至處權定機,當震主之地,甫欲攘抑後禍,禦蔽身災,使桐宮有卒迫之痛,淮王非中霧之疾,若以社稷為存亡,則義異於此。湛之、孝嗣臨機不決,既以敗國,且以殞身,「反受其亂」,斯其效也。道濟始因錄用,故得忘瑕,晚困大名,以至顛覆。詔、祗克傳胤嗣,其木雁之間乎。
校勘記
〔一〕 小字道人 「道人」宋書作「道民」,此避唐諱改。
〔二〕 時晉綱寬弛 「綱」各本作「網」,據宋書改。
〔三〕 長人謂所親曰 各本無「長人」二字,據宋書、晉書、通鑑補。按諸書作「長民」,此避唐諱改。
〔四〕 遷尚書右僕射領選 「右」各本作「左」。按下云「轉穆之左僕射」,則此當是「右僕射」,據宋書改。
〔五〕 實賴穆之匡翼之益 「益」各本作「勳」,據宋書改。
〔六〕 及至醉飽 各本並脫「飽」字,據通志補。
〔七〕 作謝宣明面目見向使齋帥以長刀引吾下席 各本脫「見」字,據宋書補。初學記二五引此作「作謝宣明面孔向人」。
〔八〕 侍中何偃嘗案之云 「嘗」各本作「當」,據宋書改。
〔九〕 疑人殺長吏科 「疑人」各本作「隸人」,宋書作「疑民」。錢大昕廿二史考異:「『隸』當依宋書改『疑』。人殺長吏,謂部民殺官長也。南、北史避『民』字。」今從改。
〔一0〕不復以學問為長 「以」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一一〕亮率眾官內月一決獄 「官」各本作「宮」,據宋書改。宋書無「內」字,疑此字衍文。
〔一二〕帝以羨之亮晦旬月間再肆酖毒 「酖」各本作「醜」,涉形近而訛,據宋書改。
〔一三〕爾日詔召羨之至西明門外 「明」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四〕雙鸛集太極殿東鴟尾鳴喚 「鸛」各本作「鶴」,鶴非不祥之物,據宋書五行志改。
〔一五〕嘗自往新洲伐荻 各本並脫「往」字,據太平御覽一五三引補。
〔一六〕乞蒙隳放 「隳」各本作「隨」,據宋書改。
〔一七〕文帝任沈演之庾仲文范曄等 「庾仲文」宋書作「庾炳之」,此避唐嫌諱而稱其字。
〔一八〕而鑠妃即湛妹湛勸上立之 「湛」各本作「湛之」。按湛謂江湛;南平穆王鑠傳:「鑠妃江氏」,則鑠妃非徐湛之妹,據宋書刪。
〔一九〕議久不決 「久」各本作「又」。按宋書江湛傳:「徐湛之欲立隨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鑠;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誕妃即湛之女,鑠妃,湛妹也。」今據改。
〔二0〕八歲襲爵枝江縣公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湛之封枝江縣侯,身後亦未見加封之文,其子何以得襲公爵?又考宋書州郡志,枝江止云侯相,不云公相,疑此誤也。」
〔二一〕累遷長兼侍中 「長」各本作「長史」。按南齊書百官志:三公府、公督府皆得置長史。此長史而不系府名,其「史」字顯為後人誤增,當作「長兼侍中」。長兼者,非正授之稱。錢大昕廿二史考累於此辨之甚析。今刪正。
〔二二〕道濟入領軍府就謝晦宿 各本脫「宿」字,據宋書補。
〔二三〕身白服乘輿 「白」各本作「自」。季汝梅南北史考證補(未刊本)謂「自」當作「白」,今從改。
〔二四〕鎮尋陽 「尋陽」各本作「壽陽」。按江州治尋陽,前文已言道濟為江州刺史,此處自以「尋陽」為是。據宋書改。
〔二五〕以平桓玄功封巴丘縣侯 「平」字各本並脫,「巴」字各本訛「邑」,並據宋書補改。
〔二六〕以功更封宜陽縣侯 「侯」各本作「後」,據宋書改。
〔二七〕此蓋文宣公之為乎 各本脫「文」字,據宋書補。劉穆之諡文宣。
南史卷十五 列傳第五
南史
(唐)李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