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瑱 梁昕 皇甫璠 辛慶之族子昂 王子直 杜杲
韋瑱字世珍,京兆杜陵人也。世為三輔著姓。曾祖惠度,姚泓尚書郎。隨劉義真過江,仕宋為鎮西府司馬、順陽太守,行南雍州事。後於襄陽歸魏,拜中書侍郎,贈安西將軍、洛州刺史。祖千雄,略陽郡守。父英,代郡守,贈兗州刺史。
瑱幼聰敏,有夙成之量,閭里咸敬異之。篤志好學,兼善騎射。魏孝昌三年,起家太尉府法曹參軍。稍遷直後,除明威將軍、雍州治中,假鎮遠將軍、防城州將。累遷諫議大夫、冠軍將軍。
太祖為丞相,加前將軍、太中大夫,封長安縣男,食邑三百戶。轉行臺左丞,加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遷使持節、都督南郢州諸軍事、南郢州刺史。復入為行臺左丞。瑱明察有幹局,再居左轄,時論榮之。從復弘農,戰沙苑,加衛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又從戰河橋,進爵為子,增邑二百戶。大統八年,齊神武侵汾、絳,瑱從太祖禦之。軍還,令瑱以本官鎮蒲津關,帶中潬城主。尋除蒲州總管府長史。頃之,徵拜鴻臚卿。以望族,兼領鄉兵,加帥都督。遷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行京兆郡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
魏恭帝二年,賜姓宇文氏。三年,除瓜州諸軍事、瓜州刺史。州通西域,蕃夷往來,前後刺史,多受賂遺。胡寇犯邊,又莫能禦。瑱雅性清儉,兼有武略。蕃夷贈遺,一無所受。胡人畏威,不敢為寇。公私安靜,夷夏懷之。
孝閔帝踐阼,進爵平齊縣伯,增邑五百戶。秩滿還京,吏民戀慕,老幼追送,留連十數日,方得出境。世宗嘉之,進授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成三年,卒,〔一〕時年六十一。贈岐宜二州刺史。諡曰惠。天和二年,又追封為公,增邑通前三千戶。仍詔其子峻襲。
峻後位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峻弟師,起家中外府記室,歷兵部小府下大夫。建德末,蒲州總管府中郎,行河東郡事。
梁昕字元明,安定烏氏人也。世為關中著姓。其先因官,徙居京兆之盩厔焉。祖重耳,漳縣令。父勸儒,州主薄、冠軍將軍、中散大夫,贈涇州刺史。
昕少溫恭,見稱州里。正光五年,秦隴搆亂,蕭寶夤為大都督,統兵出討,以昕為行臺參軍。孝昌初,拜盪寇將軍,稍遷驤威將軍、〔二〕給事中。仍從寶夤征万俟醜奴。相持二年,前後數十戰,以功(封)〔進〕征西將軍。〔三〕爾朱天光入關,復引為外兵參軍。從天光征討,拜右將軍、太中大夫。
太祖迎魏孝武,軍次雍州。昕以三輔望族上謁。太祖見昕容貌瑰偉,深賞異之。即授右府長流參軍。大統初,加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轉丞相府戶曹參軍。從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除車騎將軍、丞相府主簿。出為洛安郡守,徵拜大將軍行臺兵部郎中,加帥都督。十二年,除河南郡守,鎮大塢。尋又移鎮閻韓。式遏邊壘,甚著誠信。遷東荊州刺史。昕撫以仁惠,蠻夷悅之,流民歸附者,相繼而至。封安定縣子,邑三百戶。累遷大都督、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儀同三司。
孝閔帝踐阼,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世宗初,進爵胡城縣伯,邑五百戶。三年,除九曲城主。保定元年,遷中州刺史,增邑八百戶,轉邵州刺史。二年,以母喪去職。尋起復本任。天和初,徵拜工部中大夫。出為陝(西)〔州〕總管府長史。〔四〕昕性溫裕,有幹能。歷官內外,咸著聲稱。尋卒於位。贈大將軍,諡曰貞。
昕弟榮,歷位匠師下大夫,中外府中郎,蕃部、郡伯、司倉、計部下大夫,〔五〕開府儀同三司,朝那縣伯,贈涇寧豳三州刺史,諡曰靜。
皇甫璠字景瑜,安定三水人也。世為西州著姓,後徙居京兆焉。父和,本州治中。大統末,追贈散騎常侍、儀同三司、涇州刺史。
璠少忠謹,有幹略。永安中,辟州都督。太祖為牧,補主薄。以勤事被知,每蒙褒賞。大統四年,引為丞相府行參軍。尋轉田曹參軍、東閤祭酒,加散騎侍郎。稍遷兼太常少卿、都水使者,歷蕃部、兵部、虞部、民部、吏部等諸曹郎中。六官建,拜計部下大夫。
孝閔帝踐阼,轉守廟下大夫。以選為東道大使,撫巡州防。尋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長樂縣子,邑五百戶。出為玉壁總管府長史。保定中,遷鴻州刺史,入為小納言。俄除隴右總管府司馬,轉陝州總管府長史。徵拜蕃部中大夫,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復出為隴右總管府長史。璠性平和,小心奉法,安分守志,〔六〕恆以清白自處。當時號為善人。
建德元年,除民部中大夫。三年,授隨州刺史。政存簡惠,百姓安之。其年,增邑并前二千戶。六年,卒於位。贈交渭二州刺史。諡曰恭。子諒,少知名。大象中,位至吏部下大夫。
辛慶之字慶之,〔七〕隴西狄道人也。世為隴右著姓。父顯崇,〔八〕馮翊郡守,贈雍州刺史。
慶之少以文學徵詣洛陽,對策第一,除祕書郎。屬爾朱氏作亂,魏孝莊帝令司空楊津為北道行臺,節度山東諸軍以討之。津啟慶之為行臺左丞,典參謀議。至鄴,聞孝莊帝暴崩,遂出兗、冀間,謀結義徒,以赴國難。尋而節閔帝立,乃還洛陽。普泰二年,遷平北將軍、太中大夫。及賀拔岳為行臺,復啟慶之為行臺吏部郎中、開府掾。尋除雍州別駕。
大統初,加車騎將軍,俄遷衛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後太祖東討,〔九〕為行臺左丞。時初復河東,以本官兼鹽池都將。四年,東魏攻正平郡,陷之,遂欲經略鹽池,慶之守禦有備,乃引軍退。河橋之役,大軍不利,河北守令棄城走,慶之獨因鹽池,抗拒彊敵。時論稱其仁勇。六年,行河東郡事。九年,入為丞相府右長史,兼給事黃門侍郎,除度支尚書。復行河東郡事。遷通直散騎常侍、南荊州刺史,加儀同三司。
慶之位遇雖隆,而率性儉素,車馬衣服,亦不尚華侈。志量淹和,有儒者風度。特為當時所重。又以其經明行修,令與盧誕等教授諸王。魏廢帝二年,拜祕書監。尋卒於位。子加陵,主寢上士。慶之族子昂。
昂字進君。年數歲,便有成人志行。有善相人者,謂其父仲略曰:「公家雖世載冠冕,然名德富貴,莫有及此兒者。」仲略亦重昂志氣,深以為然。年十八,侯景辟為行臺郎中,加鎮遠將軍。景後來附,昂遂入朝。除丞相府行參軍。大統十四年,追論歸朝之勳,封襄城縣男,邑二百戶,轉丞相府田曹參軍。
及尉遲迥伐蜀,昂召募從軍。〔一0〕蜀平,以功授輔國將軍,魏都督。〔一一〕迥仍表昂為龍州長史,領龍安郡事。州帶山谷,舊俗生梗。昂威惠洽著,吏民畏而愛之。成都一方之會,風俗舛雜。迥以昂達於從政,復表昂行成都令。昂到縣,即與諸生祭文翁學堂,因共歡宴。謂諸生曰:「子孝臣忠,師嚴友信,立身之要,如斯而已。若不事斯語,何以成名。各宜自勉,克成令譽。」昂言切理至,諸生等並深感悟,歸而告其父老曰:〔一二〕「辛君教誡如此,不可違之。」於是井邑肅然,咸從其化。遷梓潼郡守,進位帥都督,加通直散騎常侍。六官建,入為司隸上士,襲爵繁昌縣公。
世宗初,授天官府上士,加大都督。武成二年,授小職方下大夫,治小兵部。保定二年,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轉小吏部。四年,大軍東討,昂與大將軍權景宣下豫州,以功賞布帛二百匹。
時益州殷阜,軍國所資。經塗艱險,每苦劫盜。詔昂使於梁、益,軍民之務,皆委決焉。昂撫導荒梗,安置城鎮,數年之中,頗得寧靜。天和初,陸騰討信州群蠻,歷時未克。高祖詔昂便於通、渠等諸州運糧饋之。〔一三〕時臨、信、楚、合等諸州民庶,亦多從逆。昂諭以禍福,赴者如歸。乃令老弱負糧,壯夫拒戰,咸願為用,莫有怨者。使還,屬巴州萬榮郡民反叛,攻圍郡城,遏絕山路。昂謂其同侶曰:「凶奴狂悖,〔一四〕一至於此!若待上聞,或淹旬月,孤城無援,必淪寇黨。欲救近溺,寧暇遠求越人。苟利百姓,專之可也。」於是遂募開、通二州,得三千人,倍道兼行,出其不意。又令其眾皆作中國歌,直趣賊壘。賊既不以為虞,謂有大軍赴救,於是望風瓦解,郡境獲寧。朝廷嘉其權以濟事,詔梁州總管、杞國公亮即於軍中賞昂奴婢二十口、繒綵四百匹。亮又以昂威信布於宕渠,遂表為渠州刺史。俄轉通州刺史。昂推誠布信,甚得夷獠歡心。秩滿還京,首領皆隨昂詣闕朝覲。以昂化洽夷華,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時晉公護執政,昂稍被護親待,高祖以是頗銜之。及護誅,加之捶楚,〔一五〕因此遂卒。
昂族人仲景,好學,有雅量。其高祖欽,後趙吏部尚書、雍州刺史,子孫因家焉。父歡,魏隴州刺史、宋陽公。〔一六〕仲景年十八,舉文學,對策高第。拜司空府主簿,遷員外散騎侍郎。建德中,位至內史下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卒於官。子衡。
王子直字孝正,京兆杜陵人也。世為郡右族。父琳,州主簿、東雍州長史。
子直性節儉,有幹能。魏正光中,州辟主簿,起家奉朝請。除太尉府水曹行參軍,加明威將軍。時梁人圍壽春,臨淮王元彧率軍赴援,子直以本官參彧軍事。與梁人戰,斬其軍主夏侯景超,梁人乃退。〔一七〕淮南民庶因兵寇之後,猶聚為盜。彧令子直招撫之,旬日之間,咸來復業,自合肥以北,安堵如舊。永安初,拜員外散騎常侍、鴻臚少卿。普泰初,進後軍將軍、太中大夫。賀拔岳入關,以子直為開府主簿,遷行臺郎中。魏孝武西遷,封山北縣男,邑二百戶。
大統初,漢熾屠各阻兵於南山,與隴東屠各共為脣齒。太祖令子直率涇州步騎五千討破之,南山平。太祖嘉之,賜書勞問。除尚書左外兵郎中。三年,進車騎將軍,兼中書舍人。四年,從太祖解洛陽圍,經河橋戰,兼尚書左丞,出為秦州總管府司馬。時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逆命,子直從隴右大都督獨孤信討平之。復入為大行臺郎中,兼丞相府記室。吐谷渾寇西平,以子直兼尚書兵部郎中,出隴右經略之,大破渾眾於長寧川,渾賊遁走。十五年,進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一八〕除太子中庶子,領齊王友。尋行馮翊郡事。十六年,魏齊王廓出牧秦隴,復以子直為秦州別駕,仍領王友。隨、陸初平,授安州長史,領別駕,加帥都督。轉并州長史。
魏廢帝元年,拜使持節、大都督,行瓜州事。子直性清靜,務以德政化民,西土悅附。魏恭帝初,徵拜黃門侍郎。卒於位。子宣禮,柱國府參軍事。
杜杲字子暉,京兆杜陵人也。祖建,魏輔國將軍,贈豫州刺史。〔一九〕父皎,儀同三司、武都郡守。
杲學涉經史,有當世幹略。其族父瓚,〔二0〕清貞有識鑒,深器重之。常曰:「吾家千里駒也。」瓚時仕魏為黃門侍郎,兼度支尚書、衛大將軍、西道行臺,尚孝武妹新豐公主,因薦之於朝廷。永熙三年,起家奉朝請,〔二一〕累遷輔國將軍、成州長史、漢陽郡守。世宗初,轉脩城郡守。屬鳳州人仇周貢等搆亂,攻逼脩城,杲信洽於民,部內遂無叛者。尋而開府趙昶諸軍進討,杲率郡兵與昶合勢,遂破平之。入為司(命)〔會〕上士。〔二二〕
初,陳文帝弟安成王頊為質於梁,及江陵平,頊隨例遷長安。陳人請之,太祖許而未遣。至是,帝欲歸之,命杲使焉。陳文帝大悅,即遣使報聘,并賂黔中數州之地。仍請畫野分疆,永敦鄰好。以杲奉使稱旨,進授都督,治小御伯,更往分界焉。陳人於是以魯山歸我。帝乃拜頊柱國大將軍,詔杲送之還國。陳文帝謂杲曰:「家弟今蒙禮遣,實是周朝之惠。然不還彼魯山,亦恐未能及此。」杲答曰:「安成之在關中,乃咸陽一布衣耳。然是陳之介弟,其價豈止一城。本朝親睦九族,恕己及物,上遵太祖遺旨,下思繼好之義。所以發德音者,蓋為此也。若知止侔魯山,固當不貪一鎮。況魯山梁之舊地,梁即本朝蕃臣,若以始末言之,魯山自合歸國。云以尋常之土,易己骨肉之親,使臣猶謂不可,何以聞諸朝廷。」陳文帝慚恧久之,乃曰:「前言戲之耳。」自是接遇有加常禮。及杲還,命引升殿,親降御座,執手以別。朝廷嘉之,授大都督、小載師下大夫,治小納言,復聘於陳。中山公訓為蒲州總管,以杲為府司馬、州治中,兼知州府事。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及華皎來附,詔令衛公直督元定等援之。與陳人交戰,我師不利,元定等並沒。自是,連兵不息,東南騷動。高祖患之,乃授杲御正中大夫,〔二三〕〔使於陳,論保境息民之意。陳宣〕〔帝遣其黃門侍郎徐陵謂杲曰:「兩國通好,本欲救患分災,彼朝受我叛人,何也?」杲答曰:「陳主昔在本朝,非慕義而至,上授以柱國,位極人臣,子女玉帛,備禮將送,遂主社稷,孰謂非恩。郝烈之徒,邊民狂狡,曾未報德,〔二四〕而先納之。今受華氏,正是相報。過自彼始,豈在本朝。」陵曰:「彼納華皎,志圖吞噬。此受郝烈,容之而已。且華皎方州列將,竊邑叛亡。郝烈一百許戶,脫身逃竄。大小有異,豈得同年而語乎?」杲曰:「大小雖殊,受降一也。若論先後,本朝無失。」陵曰:「周朝送主上還國,既以為恩;衛公共元定渡江,敦云非怨。計恩之與怨,亦足相埒。」杲曰:「元定等兵敗身囚,其怨已滅。陳主負扆馮玉,其恩猶在。且怨繇彼國,恩起本朝,以怨酬恩,未之聞也。」陵乃笑而不答。〔二五〕杲因謂之曰:「今三方鼎立,各圖進取,苟有釁隙,實啟敵心。本朝與陳,日敦鄰睦,輶軒往返,積有歲年。比為疆埸之事,遂為仇敵,構怨連兵,略無寧歲,鷸蚌狗兔,勢不俱全。若使齊寇乘之,則彼此危矣。孰與心忿悔禍,遷慮改圖,陳國息爭桑之心,本朝弘灌瓜之義,張旃拭玉,脩好如初,共為掎角,以取齊氏。非唯兩主之慶,實亦兆庶賴之。」陵具以聞,陳宣帝許之。遂遣使來聘。〔二六〕〕
〔武帝建德初,為司城中大夫,〔二七〕使於陳。陳宣帝謂杲曰:「長湖公軍人等雖築館處之,然恐不能無北風之戀。王褒、庾信之徒既羈旅關中,亦當有南枝之思耳。」杲揣陳宣意,欲以元定軍將士易王褒等。乃答之曰:「長湖總戎失律,臨難苟免,既不死節,安用以為。〔二八〕〕〔且猶牛之一毛,何能損益。本朝之議,初未及此。」陳宣帝乃止,杲還至石頭,〔二九〕又遣謂之曰:「若欲合從,共圖齊氏,能以樊、鄧見與,方可表信。」杲答曰:「合從圖齊,豈唯弊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之於齊。先索漢南,使者不敢聞命。」〔三0〕還,除司倉中大夫。〔三一〕〕
後四年,遷溫州刺史,〔三二〕賜爵義興縣伯。大象元年,徵拜御正中大夫,復使於陳。二年,除申州刺史,加開府儀同大將軍,進爵為侯,邑一千三百戶。除同州司會。隋開皇元年,以杲為同州總(管)〔監〕,〔三三〕進爵為公。俄遷工部尚書。二年,除西南道行臺兵部尚書。尋以疾卒。子運,大象末,宣納上士。杲兄長暉,位至儀同三司。
史臣曰:韋、辛、皇甫之徒,並關右之舊族也。或紆組登朝,獲當官之譽;或張旃出境,有專對之才。既茂國猷,克隆家業。美矣夫!
校勘記
〔一〕 武成三年卒 張森楷云:「『三』當作『二』,武成無三年也。且世宗以二年八月遇弒,武帝即位,踰年改元,與其他之未改元以前可猶稱數年者不同。『三』字斷當為『二』之誤無疑。」按張說「三」字誤是對的,但也可能是「元年」之誤,今不改。
〔二〕 稍遷驤威將軍 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從第六品,周書卷二四盧辯傳末四命有襄威將軍,通典卷三八後魏官品,卷三九後周官品同。「驤」當作「襄」。但當時常有此類,如上引寇遵考墓誌(卷三七校記第一條)龍驤將軍作「〈馬龍〉驤」,今不改。
〔三〕 以功(封)〔進〕征西將軍 宋本「封」作「進」。按將軍不當云「封」,今據改。
〔四〕 出為陝(西)〔州〕總管府長史 宋本、南本、局本及北史卷七0梁昕傳「西」作「州」。按總管例繫於州,作「西」誤,今據改。
〔五〕 蕃部郡伯司倉計部下大夫 按通典卷二九後周官品正四命地官所屬諸下大夫有小鄉伯、小遂伯、小稍伯、小縣伯、小畿伯,卻沒有郡伯,「郡」疑為「鄉」之訛。
〔六〕 安分守志 宋本及冊府卷八0六「分」作「貧」。北史卷七0皇甫璠傳作「貞」。張元濟云:「貞亦『貧』之訛。」按張說是,但「安分」亦可通,今不改。
〔七〕 字慶之 北史卷七0辛慶之傳作「字餘慶」。
〔八〕 父顯崇 北史本傳「崇」作「宗」。
〔九〕 後太祖東討 北史本傳「後」作「從」。按「從太祖東討」一語屢見他傳,疑作「從」是。
〔一0〕昂召募從軍 北史卷七0辛慶之附昂傳「召」作「占」。按「占募」見三國志卷五八陸抗傳,亦屢見南北諸史,疑作「占」是。
〔一一〕以功授輔國將軍魏都督 張森楷云:「『魏』字於文無施,疑誤。」按「魏」字疑是衍文。卷二四盧辯傳末輔國將軍和都督同在七命。下文說「遷梓潼郡守,進位帥都督」,帥都督是正七命,升遷次序正合。
〔一二〕歸而告其父老曰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父」下無「老」字。疑殿本據北史補。局本從殿本。
〔一三〕便於通渠等諸州運糧饋之 冊府卷六五六「便」作「使」。
〔一四〕凶奴狂悖 宋本及冊府卷六五六「奴」作「狡」。
〔一五〕及護誅加之捶楚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無「護誅」二字。北史本傳作「誅護」,局本同北史。疑殿本、局本都是依北史補,然無此二字,文義不順。
〔一六〕父歡魏隴州刺史宋陽公 北史卷七0辛慶之傳附見族人仲景,「宋」作「朱」。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析州有朱陽郡。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弘農郡有朱陽縣,云:「舊置朱陽郡,後周郡廢。」疑作「朱」是。
〔一七〕時梁人圍壽春至梁人乃退 「夏侯景超」,宋本「超」作「起」。按魏書卷九肅宗紀孝昌元年(五二五年)正月臨淮王彧與李憲為都督從東道行臺元延明「俱討徐州」,六月守徐州之梁豫章王琮降魏。至梁攻壽春,在次年七月,十一月魏揚州刺史李憲降梁,壽春為梁佔領,並無「梁人乃退」的事。本傳所述,當是攻徐州事而誤以為援壽春。
〔一八〕十五年進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張森楷云:「三年已進車騎矣,此不應復加故號,以他傳例之,『車』或當是『驃』字之誤。」按張說是,但諸本皆同,今不改。
〔一九〕贈豫州刺史 北史卷七0杜杲傳「豫」作「蒙」。
〔二0〕其族父瓚 北史本傳「瓚」作「攢」。
〔二一〕永熙三年起家奉朝請 「三」原作「二」。諸本及北史本傳都作「三」。按杜杲是京兆人,入仕當是在永熙三年魏孝武帝入關之初,所以本傳沒有從孝武入關語。殿本刻誤,今逕改。
〔二二〕入為司(命)〔會〕上士 北史本傳「命」作「會」。通鑑卷一六八陳文帝天嘉二年(五六一年)十一月稱「司會上士杜杲來聘」。冊府卷六五三、卷六六0作「司倉上士」。按通典卷三九後周官品,司會、司倉上士都在正三命,無司命。今從北史、通鑑改。
〔二三〕高祖患之乃授杲御正中大夫 張森楷云:「本文語氣,不甚了斷。據北史則『大夫』下有使陳與徐陵論答一段。此誤挩漏,當依補正。」按張說是,但北史有刪節,冊府卷六六0、卷六五七所載杜杲和徐陵的論答乃是周書本文,今據補。
〔二四〕曾未報德 「報」冊府卷六六0作「執」,此據北史本傳改。
〔二五〕陵乃笑而不答 從「使於陳」至此據冊府卷六六0和北史本傳補。
〔二六〕遂遣使來聘 從「杲因謂之曰」至此據冊府卷六六0補。北史無。
〔二七〕為司城中大夫 冊府卷六五七無「城」字,此據北史本傳增。
〔二八〕安用以為 北史本傳「以」作「此」。
〔二九〕杲還至石頭 北史本傳「杲」上有「及」字。
〔三0〕使者不敢聞命 「使者」北史作「使臣」。從「武帝建德初」至此據冊府卷六五七和北史本傳補。
〔三一〕還除司倉中大夫 此句據北史本傳補。
〔三二〕後四年遷溫州刺史 宋本「遷」下尚有「溫州諸軍事」五字。北史本傳於「還除司倉中大夫」下接敘「又使於陳」,陳送開府賀拔華和元定棺歸周,「除河東郡守」等事皆不見周書。疑「後四年」下也有脫文。但不能斷言北史所述和周書完全相同,今不補。
〔三三〕除同州司會隋開皇元年以杲為同州總(管)〔監〕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管」作「監」,殿本當依北史改,局本從殿本。張元濟云:「按隋朝有總監之職。」按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下有同州總監,張說是。蓋隋改同州司會為總監,杜杲仍留任職,非遷官。北史「司會」作「刺史」,「總監」作「總管」,恐都是後人妄改,李延壽不會不知道周、隋有此官。
周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三十一
周書
(唐)令狐德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