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史寧 陸騰 賀若敦 權景宣

  史寧字永和,建康(袁)〔表〕氏人也。〔一〕曾祖豫,仕沮渠氏為臨松令。魏平涼州,祖灌隨例遷於撫寧鎮,〔二〕因家焉。父遵,初為征虜府鎧曹參軍。屬杜洛周構逆,六鎮自相屠陷,遵遂率鄉里二千家奔恆州。其後恆州為賊所敗,遵復歸洛陽。拜樓煩郡守。及寧著勳,追贈散騎常侍、征西大將軍、涼州刺史,諡曰貞。

  寧少以軍功,拜別將。遷直閣將軍、都督,宿衛禁中。尋加持節、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賀拔勝為荊州刺史,寧以本官為勝軍司,率步騎一千,隨勝之部。值荊蠻騷動,三鳥路絕,寧先驅平之。因撫慰蠻左,翕然降附,遂稅得馬一千五百匹供軍。尋除南郢州刺史。及勝為大行臺,表寧為大都督。率步騎一萬攻梁下溠戍,〔三〕破之,封武平縣伯,邑五百戶。又攻拔梁齊興鎮等九城,獲戶二萬而還。未及論功,屬魏孝武西遷,東魏遣侯景率眾寇荊州,寧隨勝奔梁。梁武帝引寧至香磴前,〔四〕謂之曰:「觀卿風表,終至富貴,我當使卿衣錦還鄉。」寧答曰:「臣世荷魏恩,位為列將,天長喪亂,本朝傾覆,不能北面逆賊,幸得息肩有道。儻如明詔,欣幸實多。」因涕泣橫流,梁武為之動容。在梁二年,勝乃與寧密圖歸計。寧曰:「朱异既為梁主所信任,請往見之。」勝然其言。寧乃見异,申以投分之言,微託思歸之意,辭氣雅至。异亦嗟挹,謂寧曰:「桑梓之思,其可忘懷?當為奏聞,必望遂所請耳。」未幾,梁主果許勝等歸。

  大統二年,寧自梁歸闕,進爵為侯,增邑三百戶。久之,遷車騎將軍、行涇州事。時賊帥莫折後熾寇掠居民,寧率州兵與行原州事李賢討破之。轉通直散騎常侍、東義州刺史。東魏亦以故胡梨苟為東義州刺史。〔五〕寧僅得入州,梨苟亦至,寧迎擊,破之,斬其洛安郡守馮善道。州既鄰接疆埸,百姓流移,寧留心撫慰,咸來復業。

  十二年,轉涼州刺史。寧未至而前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作亂。詔遣獨孤信率兵與寧討之,寧先至涼州,為陳禍福,城中吏民皆相率降附。仲和仍據城不下,尋亦克之。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涼西涼二州諸軍事、散騎常侍、涼州刺史。十五年,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進爵為公。

  十六年,宕昌叛羌獠甘作亂,逐其王彌定而自立,并連結傍乞鐵匆及鄭五醜等,詔寧率軍與宇文貴、豆盧寧等討之。寧別擊獠甘,而山路險阻,纔通單騎,獠甘已分其黨立柵守險。寧進兵攻之,遂破其柵。獠甘率三萬人逆戰,寧復大破之,追奔至宕昌。獠甘將百騎走投生羌鞏廉玉。〔六〕彌定遂得復位。寧以未獲獠甘,密欲圖之,乃揚聲欲還。獠甘聞之,復招引叛羌,依山起柵,欲攻彌定。寧謂諸將曰:「此羌入吾術中,當進兵擒之耳。」諸將思歸,咸曰:「生羌聚散無常,依據山谷,今若追討,恐引日無成。且彌定還得守蕃,將軍功已立矣。獠甘勢弱,彌定足能制之。以此還師,策之上者。」寧曰:「一日縱敵,數世之患,豈可捨將滅之寇,更煩再舉。人臣之禮,知無不為。以此諸君不足與計事也。〔七〕如更沮眾,寧豈不能斬諸君邪!」遂進軍,獠甘眾亦至,與戰,大破之,生獲獠甘,狥而斬之。并執鞏廉玉送闕。所得軍實,悉分賞將士,寧無私焉。師還,詔寧率所部鎮河陽。寧先在涼州,戎夷服其威惠,遷鎮之後,邊民並思慕之。

  魏廢帝元年,復除涼甘瓜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初茹茹與魏和親,後更離叛。尋為突厥所破,殺其主阿那瑰。部落逃逸者,仍奉瑰之子孫,抄掠河右。寧率兵邀擊,獲瑰子孫二人,并其種落酋長。自是每戰破之,前後獲數萬人。進爵安政郡公。三年,吐谷渾通使於齊,〔八〕寧擊獲之,就拜大將軍。寧後遣使詣太祖請事,太祖即以所服冠履衣被及弓箭甲矟等賜寧。謂其使人曰:「為我謝涼州,孤解衣以衣公,推心以委公,公其善始令終,無損功名也。」

  時突厥木汗可汗假道涼州,將襲吐渾,太祖令寧率騎隨之。軍至番禾,吐渾已覺,奔於南山。木汗將分兵追之,令俱會於青海。寧謂木汗曰:「樹敦、賀真二城,是吐渾巢穴。今若拔其本根,餘種自然離散,此上策也。」木汗從之,即分為兩軍。木汗從北道向賀真,寧趣樹敦。渾娑周國王率眾逆戰,寧擊斬之。踰山履險,遂至樹敦。敦是渾之舊都,〔九〕多諸珍藏。而渾主先已奔賀真,留其征南王及數千人固守。寧進兵攻之,退,渾人果開門逐之,〔一0〕因回兵奮擊,門未及闔,寧兵遂得入。生獲其征南王,俘虜男女、財寶,盡歸諸突厥。渾賀羅拔王依險為柵,周回五十餘里,欲塞寧路。寧攻其柵,破之,俘斬萬計,獲雜畜數萬頭。木汗亦破賀真,虜渾主妻子,大獲珍物。寧還軍於青海,與木汗會。木汗握寧手,歎其勇決,并遺所乘良馬,令寧於帳前乘之,木汗親自步送。突厥以寧所圖必破,皆畏憚之,咸曰:「此中國神智人也。」及將班師,木汗又遺寧奴婢一百口、馬五百匹、羊一萬口。寧乃還州。尋被徵入朝,屬太祖崩,寧悲慟不已,乃請赴陵所盡哀,并告行師克捷。

  孝閔帝踐阼,拜小司徒,出為荊襄淅郢等五十二州及江陵鎮防諸軍事、荊州刺史。寧有識畫,諳兵權,臨敵指撝,皆如其策,甚得當時之譽。及在荊州,頗自奢縱貪濁,不修法度。嘗出,有人訴州佐曲法,寧還付被訟者治之。自是有事者不復敢言,聲名大損於西州。保定三年,卒於州。諡曰烈。子雄嗣。

  雄字世武。少勇敢,膂力過人,便弓馬,有算略。年十四,從寧於牽屯山奉迎太祖。仍從校獵,弓無虛發。太祖歎異之。尋尚太祖女永富公主。除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累遷駕部中大夫、大馭中大夫。從柱國、枹罕公辛威鎮金城,遂卒於軍,時年二十四。雄弟祥,以父勳賜爵武遂縣公。祥弟雲,亦以父勳賜爵武平縣公,歷位司織下大夫,儀同大將軍。雲弟威,亦以父勳賜爵武當縣公。

  陸騰字顯聖,代人也。高祖俟,魏征西大將軍、東平王。祖彌,夏州刺史。〔一一〕父旭,性雅澹,好老易緯候之學,撰五星要訣及兩儀真圖,頗得其指要,太和中,徵拜中書博士,稍遷散騎常侍。知天下將亂,遂隱於太行山。孝莊即位,屢徵不起。後贈并汾恆肆四州刺史。

  騰少慷慨有大節,解巾員外散騎侍郎、司徒府中兵參軍。爾朱榮入洛,以騰為通直散騎侍郎、帳內都督。從平葛榮,以功賜爵清河縣伯。普泰初,遷朱衣直閤。尚安平主,即東萊王貴平女也。魏孝武幸貴平第,見騰,與語悅之,謂貴平曰:「阿翁真得好婿。」即擢為通直散騎常侍。及孝武西遷,騰時使青州,遂沒於鄴。東魏興和初,徵拜征西將軍,領陽城郡守。

  大統九年,大軍東討,以騰所據衝要,遂先攻之。時兵威甚盛,長史麻休勸騰降,不許,拒守經月餘,城陷被執。太祖釋而禮之,問其東間消息,騰盛陳東州人物,又敘述時事,辭理抑揚。太祖笑曰:「卿真不背本也。」即拜帳內大都督。未幾,除太子庶子,遷武衛將軍。既為太祖所知,願立功效,不求內職,太祖嘉之。十三年,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魏廢帝元年,安康賊黃眾寶等作亂,連結漢中,眾數萬,攻圍東梁州。城中糧盡,詔騰率軍自子午谷以援之。騰乃星言就道,至便與戰,大破之。軍還,拜龍州刺史,太祖謂騰曰:「今欲通江(由)〔油〕路,直出南(奏)〔秦〕,〔一二〕卿宜善思經略。」騰曰:「必望臨機制變,未敢預陳。」太祖曰:「此是卿取柱國之日,卿其勉之。」即解所服金帶賜之。州民李廣嗣、李武等憑據巖險,以為堡壁,招集不逞之徒,攻劫郡縣,歷政不能治。騰密令多造飛梯,身率麾下,夜往掩襲,未明,四面俱上,遂破之,執廣嗣等於鼓下。其黨有任公忻者,更聚徒眾,圍逼州城。乃語騰曰:「但免廣嗣及武,即散兵請罪。」騰謂將士曰:「吾若不殺廣嗣等,可謂隳軍實而長寇讎,事之不可者也。公忻豎子,乃敢要人!」即斬廣嗣及武,以首示之。賊徒沮氣,於是出兵奮擊,盡獲之。

  魏恭帝三年,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轉江州刺史,爵上庸縣公,邑二千戶。陵州木籠獠恃險麤獷,每行抄劫,詔騰討之。獠既因山為城,攻之未可拔。騰遂於城下多設聲樂及諸雜伎,示無戰心。諸賊果棄其兵仗,或攜妻子臨城觀樂。騰知其無備,密令眾軍俱上,諸賊惶懼,不知所為。遂縱兵討擊,盡破之,斬首一萬級,俘獲五千人。

  世宗初,陵、眉、戎、江、資、邛、新、遂八州夷夏及合州民張瑜兄弟并反,眾數萬人,攻破郡縣。騰率兵討之。轉潼州刺史。武成元年,詔徵騰入朝,世宗面敕之曰:「益州險遠,非親勿居,故令齊公作鎮。卿之武略,已著遐邇,兵馬鎮防,皆當委卿統攝。」於是徙隆州刺史,隨憲入蜀。及趙公招代憲,復請留之。

  保定元年,遷隆州總管,領刺史。二年,資州槃石民反,殺郡守,據險自守,州軍不能制。騰率軍討擊,盡破斬之。而蠻、獠兵及所在蜂起,〔一三〕山路險阻,難得掩襲。騰遂量山川形勢,隨便開道。蠻獠畏威,承風請服。所開之路,多得古銘,並是諸葛亮、桓溫舊道。是年,鐵山獠抄斷內江路,使驛不通。騰乃進軍討之。欲至鐵山,乃偽還師。賊不以為虞,遂不守備。騰出其不意擊之,應時奔潰。一日下其三城,斬其魁帥,俘獲三千人,招納降附者三萬戶。

  帝以騰母在齊,未令東討。適有其親屬自東還朝者,晉公護(奉)〔奏〕令偽告騰云:〔一四〕「齊為無道,已誅公家,母兄並從塗炭。」蓋欲發其怒也。騰乃發哀泣血,志在復讎。四年,齊公憲與晉公護東征,請騰為副。趙公招時在蜀,復留之。晉公護與招書曰:「今朝廷令齊公掃蕩河、洛,欲與此人同行。汝彼無事,且宜借吾也。」於是命騰馳傳入朝,副憲東討。五年,拜司憲中大夫。

  天和初,信州蠻、蜑據江峽反叛,連結二千餘里,自稱王侯,殺刺史守令等。又詔騰率軍討之。騰乃先趣益州,進驍勇之士,兼具樓船,〈氵公〉外江而下。軍至湯口,分道奮擊,所向摧破。乃築京觀以旌武功。語在蠻傳。涪陵郡守藺休祖〔一五〕又據楚、向、臨、容、開、信等州,地方二千餘里,阻兵為亂。復詔騰討之。初與大戰,斬首二千餘級,俘獲千餘人。當時雖摧其鋒,而賊眾既多,自夏及秋,無日不戰,師老糧盡,遂停軍集市,更思方略。賊見騰不出,四面競前。騰乃激勵其眾,士皆爭奮,復攻拔其魚令城,大獲糧儲,以充軍實。又破銅盤等七柵,前後斬獲四千人,并船艦等。又築臨州、集市二城,以鎮遏之。騰自在龍州,至是前後破平諸賊,凡賞得奴婢八百口,馬牛稱是。於是巴蜀悉定,詔令樹碑紀績焉。

  四年,遷江陵總管。陳遣其將章昭達率眾五萬、船艦二千圍江陵。衛王直聞有陳寇,遣大將軍趙誾、李遷哲等率步騎赴之,並受騰節度。時遷哲等守外城,陳將程文季、雷道勤夜來掩襲,遷哲等驚亂,不能抗禦。騰夜遣開門,出甲士奮擊,大破之。陳人奔潰,道勤中流矢而斃,虜獲二百餘人。陳人又決龍川寧邦堤,〔一六〕引水灌江陵城。騰親率將士戰於西堤,破之,斬首數千級,陳人乃遁。六年,進位柱國,進爵上庸郡公,增邑通前三千五百戶。

  建德二年,徵拜大司空,尋出為涇州總管。宣政元年冬,薨於京師。贈本官加并汾等五州刺史,重贈大後丞。諡曰定。子玄嗣。

  玄字士鑒,騰入關時,年始七歲。仕齊為奉朝請,歷成平縣令。齊平,高祖見玄,特加勞勉,即拜地官府都上士。大象末,為隋文相府內兵參軍。玄弟融,字士傾,最知名,少歷顯職。大象中,位至大將軍、定陵縣公。

  賀若敦,代人也。父統,為東魏潁州長史。大統(二)〔三〕年,執刺史田迅以州降。〔一七〕至長安,魏文帝謂統曰:「卿自潁川從我,何日能忘。」即拜右衛將軍、散騎常侍、兗州刺史,賜爵當亭縣公。〔一八〕尋除北雍州刺史。卒,贈侍中、燕朔恆三州刺史、司空公,諡曰哀。

  敦少有氣幹,善騎射。統之謀執迅也,慮事不果,又以累弱既多,難以自拔,沉吟者久之。敦時年十七,乃進策曰:「大人往事葛榮,已為將帥;後入爾朱,禮遇猶重。〔一九〕韓陵之役,〔二0〕屈節高歡,既非故人,又無功效,今日委任,無異於前者,正以天下未定,方藉英雄之力。一旦清平,豈有相容之理。以敦愚計,恐將來有危亡之憂。願思全身遠害,不得有所顧念也。」統乃流涕從之,遂定謀歸太祖。時群盜蜂起,各據山谷。大龜山賊張世顯潛來襲統,敦挺身赴戰,手斬七八人,賊乃退走。統大悅,謂左右僚屬曰:「我少從軍旅,戰陣非一,如此兒年時膽略者,未見其人。非唯成我門戶,亦當為國名將。」

  明年,從河內〔公〕獨孤信於洛陽,〔二一〕被圍。敦彎弓三石,箭不虛發。信大奇之,乃言於太祖。太祖異之,引置麾下,授都督,封安陵縣伯,邑四百戶。嘗從太祖校獵於甘泉宮,時圍人不齊,獸多逃逸,太祖大怒,人皆股戰。圍內唯有一鹿,俄亦突圍而走。敦躍馬馳之,鹿上東山,敦棄馬步逐至山半,便掣之而下。太祖大悅,諸將因得免責。累遷太子庶子、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大都督、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儀同三司,進爵廣鄉縣侯。敦既有武藝,太祖恆欲以將帥任之。魏廢帝二年,拜右衛將軍,俄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

  時岷蜀初開,民情尚梗。巴西人譙淹據南梁州,與梁西江州刺史王開業共為表裏,扇動群蠻。太祖令敦率軍討之。山路艱險,人跡罕至。敦身先將士,攀木緣崖,倍道兼行,乘其不意。又遣儀同扶猛破其別帥向鎮侯於白帝。淹乃與開業并其黨泉玉成、〔二二〕侯造等率眾七千,口累三萬,自墊江而下,就梁王琳。敦邀擊,破之。淹復依山立柵,南引蠻帥向白彪為援。敦設反間,離其黨與,因其懈怠,復破之。斬淹,盡俘其眾。進爵武都公,增邑通前一千七百戶,拜典祀中大夫。

  尋出為金州都督、七州諸軍事、金州刺史。向白彪又與蠻帥向五子等聚眾為寇,圍逼信州。詔敦與開府田弘赴救,未至而城已陷。進與白彪等戰,破之,俘斬二千人。仍進軍追討,遂平信州。是歲,荊州蠻帥文子榮自號仁州刺史,擁逼土人,據沮漳為逆。復令敦與開府潘招討之,〔二三〕擒子榮,并虜其眾。

  武成元年,入為軍司馬。自江陵平後,巴、湘之地並內屬,每遣梁人守之。至是陳將侯瑱、侯安都等圍逼湘州,遏絕糧援。乃令敦率步騎六千,度江赴救。瑱等以敦孤軍深入,規欲取之。敦每設奇伏,連戰破瑱,乘勝徑進,遂次湘州。因此輕敵,不以為虞。俄而霖雨不已,秋水汎溢,陳人濟師,江路遂斷。糧援既絕,人懷危懼。敦於是分兵抄掠,以充資費。恐瑱等知其糧少,乃於營內多為土聚,覆之以米,集諸營軍士,人各持囊,遣官司部分,若欲給糧者。因召側近村民,陽有所訪問,令於營外遙見,隨即遣之。瑱等聞之,良以為實。乃據守要險,欲曠日以老敦師。敦又增修營壘,造廬舍,示以持久。湘、羅之間,遂廢農業。瑱等無如之何。

  初,土人亟乘輕船,載米粟及籠雞鴨以餉瑱軍。敦患之,乃偽為土人,裝船伏甲士於中。瑱兵人望見,謂餉船之至,逆來爭取。敦甲士出而擒之。敦軍數有叛人乘馬投瑱者,輒納之。敦又別取一馬,牽以趣船,令船中逆以鞭鞭之。如是者再三,馬便畏船不上。後伏兵於江岸,遣人以招瑱軍,〔二四〕詐稱投附。瑱便遣兵迎接,競來牽馬。馬既畏船不上,敦發伏掩之,盡殪。此後實有饋餉及亡命奔瑱者,猶謂敦之設詐,逆遣扞擊,並不敢受。

  相持歲餘,瑱等不能制,求借船送敦度江。敦慮其或詐,拒而弗許。瑱復遣使謂敦曰:「驃騎在此既久,今欲給船相送,何為不去?」敦報云:「湘州是我國家之地,為爾侵逼。敦來之日,欲相平殄。既未得一決,所以不去。」瑱後日復遣使來,敦謂使者云:「必須我還,可舍我百里,當為汝去。」瑱等留船於江,將兵去津路百里。敦覘知非詐,徐理舟烜,勒眾而還。在軍病死者十五六。晉公護以敦失地無功,除名為民。

  保定二年,拜工部中大夫。尋出為金州總管、七州諸軍事、金州刺史。三年,從柱國楊忠引突厥破齊長城,至并州而還,以敦為殿。別封一子順義縣公,邑一千戶。五年,除中州刺史,鎮函谷。

  敦恃功負氣,顧其流輩皆為大將軍,敦獨未得,兼以湘州之役,全軍而反,不蒙旌賞,翻被除名,每懷怨怒。屬有臺使至,乃出怨言。晉公護怒,遂徵敦還,逼令自殺。時年四十九。〔二五〕建德初,追贈大將軍。諡曰烈。

  子弼,有文武材略。大象末,位至開府儀同大將軍、揚州刺史、襄邑縣公。

  敦弟誼,亦知名。官至柱國、海陵縣公。〔二六〕

  權景宣字暉遠,天水顯親人也。父曇騰,〔二七〕魏隴西郡守。贈秦州刺史。

  景宣少聰悟,有氣俠,宗黨皆歎異之。年十七,魏行臺蕭寶夤見而奇之,表為輕車將軍。及寶夤敗,景宣歸鄉里。太祖平隴右,擢為行臺郎中。魏孝武西遷,授鎮遠將軍、步兵校尉,加平西將軍、秦州大中正。大統初,轉祠部郎中。

  景宣曉兵權,有智略。從太祖拔弘農,破沙苑,皆先登陷陣。轉外兵郎中。從開府于謹援洛陽,景宣督課糧儲,軍以周濟。時初復洛陽,將修繕宮室,景宣率徒三千,先出採運。會東魏兵至,司州牧元季海等以眾少拔還,屬城悉叛,道路擁塞。景宣將二十騎,且戰且走。從騎略盡,景宣輕馬突圍,手斬數級,馳而獲免,因投民家自匿。景宣以久藏非計,乃偽作太祖書,招募得五百餘人,保據宜陽,聲言大軍續至。東魏將段琛等率眾至九曲,憚景宣,不敢進。景宣恐琛審其虛實,乃將腹心自隨,詐云迎軍,因得西遁。與儀同李延孫相會,攻孔城。洛陽以南,尋亦來附。太祖即留景宣守張白塢,節度東南義軍。東魏將王元(凱)〔軌〕入洛,〔二八〕景宣與延孫等擊走之,以功授大行臺右丞。〔二九〕進屯宜陽,攻襄城,拔之,獲郡守王洪顯,俘斬五百餘人。太祖嘉之,徵入朝。錄前後功,封顯親縣男,邑三百戶。除南陽郡守。郡鄰敵境,舊制,發民守防三十五處,多廢農桑,而姦宄猶作。景宣至,並除之,唯修起城樓,多備器械,寇盜歛跡,民得肄業。百姓稱之,立碑頌德。太祖特賞粟帛,以旌其能。遷廣州刺史。

  侯景舉河南來附,景宣從僕射王思政經略應接。既而侯景南叛,恐東魏復有其地,以景宣為大都督、豫州刺史,鎮樂口。東魏亦遣張伯德為刺史。伯德令其將劉貴平率其戍卒及山蠻,屢來攻逼。景宣兵不滿千人,隨機奮擊,前後擒斬三千餘級,貴平乃退走。進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潁川陷後,太祖以樂口等諸城道路阻絕,悉令拔還。襄州刺史杞秀以狼狽得罪。〔三0〕景宣號令嚴明,戎旅整肅,所部全濟,獨被優賞。仍留鎮荊州,委以鳥南之事。

  初,梁岳陽王蕭察將以襄陽歸朝,仍勒兵攻梁元帝於江陵。察叛將杜岸乘虛襲之。景宣乃率騎三千,助察破岸。察因是乃送其妻王氏及子嶚入質。景宣又與開府楊忠取梁將柳仲禮,拔安陸、隨郡。久之,隨州城民吳士英等殺刺史黃道玉,因聚為寇。景宣以英等小賊,可以計取之,若聲其罪,恐同惡者眾。迺與英書,偽稱道玉凶暴,歸功英等。英果信之,遂相率而至。景宣執而戮之,散其黨與。進攻應城,拔之,獲夏侯珍洽。於是應、禮、安、隨並平。朝議以景宣威行南服,迺授并安肆郢新應六州諸軍事、并州刺史。尋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兼督江北司二州諸軍事,進爵為伯,邑五百戶。唐州蠻田魯嘉自號豫州伯,引致齊兵,大為民患。景宣又破之,獲魯嘉,以其地為郡。轉安州刺史。梁定州刺史李洪遠初款後叛,景宣惡其懷貳,密襲破之,虜其家口及部眾。洪遠脫身走免。自是酋帥懾服,無敢叛者。

  燕公于謹征江陵,景宣別破梁司空陸法和司馬羊亮於溳水。〔三一〕又遣別帥攻拔魯山。多造舟艦,益張旗幟,臨江欲度,以懼梁人。梁將王琳在湘州,景宣遺之書,諭以禍福。琳遂遣長史席壑因景宣請舉州款附。孝閔帝踐阼,徵為司憲中大夫,尋除基鄀硤平四州五防諸軍事、江陵防主,加大將軍。

  保定四年,晉公護東討,景宣別討河南。齊豫州刺史王士良、永州刺史蕭世怡並以城降。景宣以開府謝徹守永州,開府郭彥守豫州,以士良、世怡及降卒一千人歸諸京師。尋而洛陽不守,乃棄二州,拔其將士而還。至昌州而羅陽蠻反,景宣回軍破之,斬首千級,獲生口二千、雜畜千頭,送闕。還次灞上,晉公護親迎勞之。

  天和初,授荊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荊州刺史,進爵千金郡公。陳湘州刺史華皎舉州款附,表請援兵。敕景宣統水軍與皎俱下。景宣到夏口,陳人已至。而景宣以任遇隆重,遂驕傲恣縱,多自矜伐,兼納賄貨,指麾節度,朝出夕改。將士憤怒,莫肯用命。及水軍始交,一時奔北,〔三二〕船艦器仗,略無孑遺。時衛公直總督諸軍,以景宣負敗,欲繩以軍法。朝廷不忍加罪,遣使就軍赦之。尋遇疾卒。贈河渭鄯三州刺史,諡曰恭。

  子如璋嗣。位至開府、膠州刺史。如璋弟如玖,〔三三〕儀同大將軍、廣川縣侯。

  景宣之去樂口,南荊州刺史郭賢據魯陽以拒東魏。

  賢字道因,趙興陽州人也。〔三四〕父雲,涼州司馬。賢性彊記,學涉經史。魏正光末,賊帥宿勤明達圍逼豳州,刺史畢暉補賢統軍,〔三五〕與之拒守。後為州主簿,行北地郡事。以征討有功,授都督。

  大統二年,齊神武襲陷夏州。太祖慮其南下,與朝臣議之。賢進曰:「高歡兵士雖眾,智勇已竭,策其舉措,必不敢遠來。昔賀拔公初薨,關中振駭,而歡不能因利乘便,進取雍州,是其無智。及鑾駕西遷,六軍寡弱,毛鴻賓喪敗,關門不守,又不能乘此危機,以要一戰,是其無勇。今上下同心,士民戮力,歡志沮喪,寧敢送死。且豳夏荒阻,千里無煙,縱欲南侵,資糧莫繼。以此而言,不來必矣。」齊神武後果退,如賢所策。

  尋加伏波將軍,從王思政鎮弘農。授使持節、行義州事、當州都督。轉行弘農郡事。賢質直有算略,思政甚重之,禦邊之謀,多與賢參決。十二年,除輔國將軍、南〔荊〕州刺史。〔三六〕

  及侯景來附,思政遣賢先出三鳥,鎮於魯陽。加大都督,封安武縣子,邑四百戶。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及潁川被圍,東魏遣蠻酋魯和扇動群蠻,規斷鳥路。和乃遣其從弟與和為漢廣郡守,率其部曲,侵擾州境。賢密簡士馬,輕往掩襲,大破之,遂擒魯和。既而潁川陷,權景宣等並拔軍西還,自魯陽以東,皆附東魏。〔東魏〕將彭樂因之,遂來攻逼。〔三七〕賢撫循將士,咸為盡其力用,樂不能克,乃引軍退。而東魏又以土民韋默兒為義州刺史,鎮父城以逼賢。賢又率軍攻默兒,擒之。轉廣州刺史。

  後從尉遲迥伐蜀,行安州事。魏恭帝元年,行寧蜀郡事,兼益州長史。以平蜀勳,進爵為伯,增邑五百戶。轉行始州事。孝閔帝踐阼,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侯,增邑通前一千四百戶。世宗初,除(迎)〔匠〕師中大夫。〔三八〕尋出為勳州刺史,鎮玉壁。武成二年,遷安應等十二州諸軍事、安州刺史,進爵樂昌縣公。賢在官雖無明察之譽,以廉平待物,去後頗亦見思。保定三年,轉陝州刺史。天和元年,卒於位。贈少保、寧蔚朔三州刺史,諡曰節。

  賢衣服飲食雖以儉約自處,而居家豐麗,室有餘貲。時論譏其詐云。子正嗣。

  史臣曰:昔耿恭抗勁虜於疏勒,馬敦拒群兵於汧城,雖以生易死,終賴王師之助,其嘉聲峻節,亦見稱於良史焉。賀若敦志節慷慨,〔三九〕深入敵境,勍敵絕其糧道,長江阻其歸塗,勢危而策出無方,事迫而雄心彌厲。故能使士卒感其義,敵人畏其威,利涉死地,全師而返。非夫忘生以徇國者,其孰能若此者乎。俯窺元定之傳,〔四0〕曾糞土之不若也。誠宜裂地以賞之,分職以授之;而茂勳莫紀,嚴刑已及。嗟乎!政之紕繆,一至於此!天下是以知宇文護不能終其位焉。

  史寧、權景宣並以將帥之才,受內外之寵。總戎薄伐,著剋敵之功;布政蒞民,垂稱職之譽。若此者,豈非有國之良翰歟。然而史在末年,貨財虧其雅志。權亦晚節矜驕,喪其威聲。傳曰「終之實難」,其斯之謂矣。

  陸騰志氣懍然,雅仗名節。及授戎律,建藩麾,席卷巴梁,則功著銘典;雲撤江漢,則聲流帝籍。身名俱劭,其最優乎。

  校勘記

  〔一〕 建康(袁)〔表〕氏人也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此涼州之建康,非揚州之建康也。『袁氏』當為『表氏』之訛。」按錢說是。表氏是漢以來的舊縣,屬酒泉郡(見漢書卷二八地理志下、續漢書郡國志、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建康郡,前涼張駿置(見晉書卷一四地理志。)表氏縣當時改屬建康(參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卷七、卷一0。)今據改。

  〔二〕 撫寧鎮 按北邊無「撫寧鎮」,當是「撫冥」之訛。

  〔三〕 下溠戍 魏書卷八0賀拔勝傳「溠」作「迮」。詳見卷一四校記第一七條。

  〔四〕 香磴前 宋本和北史卷六一史寧傳「磴」作「蹬」。張元濟以為「磴」字誤。

  〔五〕 東魏亦以故胡梨苟為東義州刺史 北史無「故」字。張森楷以為「此誤衍文」。

  〔六〕 走投生羌鞏廉玉 諸本「玉」都作「王」。殿本當依北史改。按通鑑卷一六三也作「玉」,似作「玉」是,但也不能確定作「王」必誤。

  〔七〕 以此諸君不足與計事也 冊府卷四二0「此」下有「觀」字,語氣完足,疑傳本脫去。

  〔八〕 三年吐谷渾通使於齊 北史本傳「三」作「二」。按卷五0吐谷渾傳記此事在魏廢帝二年。疑北史是。

  〔九〕 敦是渾之舊都 張森楷云:「北史『敦』上有『樹』字。此是地名,不合省文,蓋誤脫漏。」按張說是。但諸本皆同,冊府卷三五五也無「樹」字,當時二字人名常被簡省,地名省文非不可能,今不補。

  〔一0〕寧進兵攻之退渾人果開門逐之 張森楷云:「北史『退』上有『偽』字,于文較晰。」按冊府卷三五五也有「偽」字。此條冊府採自周書,疑原有此字,傳本脫去。

  〔一一〕祖彌夏州刺史 北史卷二八陸俟附子馛傳末稱馛弟歸,歸子珍。「珍」和「彌」的簡寫「弥」形近,未知孰是。

  〔一二〕今欲通江(由)〔油〕路直出南(奏)〔秦〕 北史卷二八陸俟附玄孫騰傳「奏」作「秦」,冊府卷七七「由」作「油」,「奏」作「秦」。張森楷云:「『奏』當作『秦』,時州、郡、縣無名『南奏』者,魏、隋二志可證。」按張說是。又水經注卷三二涪水注有江油戍,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平武郡有江油縣,云「後魏(楊氏考證云當作西魏)置江油郡」,都作「油」。今「由」「奏」據改作「油」「秦」。

  〔一三〕而蠻獠兵及所在蜂起 北史本傳作「而蠻子反」,冊府卷三九三作「蠻獠反」。按「及」字疑當作「反」。

  〔一四〕晉公護(奉)〔奏〕令偽告騰云 張森楷云:「護只有奉詔耳,安得奉令,疑『奉』字衍。北史作『奏』。」按「奉」是「奏」之訛,非衍文,今據改。

  〔一五〕涪陵郡守藺休祖 北史本傳「藺」作「蘭」。

  〔一六〕陳人又決龍川寧邦堤 北史本傳、周書卷四四李遷哲傳、通鑑卷一七0「邦」作「朔」。

  〔一七〕大統(二)〔三〕年執刺史田迅以州降 按卷二文帝紀下、卷一九宇文貴傳事在大統三年(五三七年)冬,作「二年」誤,今據改。

  〔一八〕賜爵當亭縣公 金石萃編卷三九賀若誼碑作「當亭子」。

  〔一九〕禮遇猶重 宋本「猶」作「尤」,通。

  〔二0〕韓陵之役 宋本「役」作「後」。

  〔二一〕從河內〔公〕獨孤信於洛陽 北本、汲本「內」作「西」。北史卷六八賀若敦傳「內」下有「公」字。按卷一六獨孤信傳信此時封「河內郡公」,北史是,今據補。

  〔二二〕泉玉成 汲本、局本「泉」字下注「一作帛」。卷一九宇文貴傳亦作「帛玉成」,疑作「帛」是。

  〔二三〕復令敦與開府潘招討之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招」都作「詔」。北史本傳作「段韶」。按卷四四陽雄傳、卷四九蠻傳都作「潘招」,殿本恐據蠻傳改,局本從殿本。然不知孰是。段韶是北齊大將,顯誤。

  〔二四〕遣人以招瑱軍 北史賀若敦傳、御覽卷三一九、通鑑卷一六八、通典卷一六一載此事「遣(北史、通鑑作「使」)人」下都有「乘畏船馬」四字。今無四字,敘事欠明晰,當是傳本脫去。

  〔二五〕時年四十九 按上文說敦「年十七」,勸父統降西魏,事在大統三年(五三七年),上推當生於正光二年(五二一年)。敦被逼自殺,傳繫於保定五年(五六五年)除中州刺史之下。自正光二年至保定五年,應得四十五歲。前後所記年齡不符。這裏有三種可能。一、敦死於天和四年(五六九年),本傳紀年未明晰;二、上文「時年十七」為「二十一」之誤;三、「四十九」為「四十五」之誤。似以第三種推測較近情。

  〔二六〕敦弟誼亦知名官至柱國海陵縣公 賀若誼在周官爵,隋書卷三九賀若誼傳說周末「進爵范陽郡公,授上大將軍」,北史賀若敦附子弼傳末說是「拜洛州刺史,進封建威縣侯」。其進位柱國,改封海陵郡公,隋書、北史都說是隋開皇時事。按誼在周未位柱國,也沒有封海陵縣公,所以隋書稱「改封」,而不云「進封」。疑「知名」下有記周末官爵語,今脫去,「官至」上又脫「開皇初」三字。

  〔二七〕父曇騰 宋本「騰」作「勝」,汲本、局本作騰,注「一作勝」。

  〔二八〕東魏將王元(凱)〔軌〕 北史卷六一權景宣傳「凱」作「軌」。張森楷云:「『凱』當作『軌』,事見魏書孝靜紀(卷十二。按檢孝靜紀無此文,當是周書卷二文帝紀之誤)、齊書王元軌傳(卷二0王則傳),時無『王元凱』其人也。」按張說是。冊府卷三五五、卷三八二都作「王元軌」,今據改。

  〔二九〕授大行臺右丞 北史本傳「右」作「左」。

  〔三0〕襄州刺史杞秀 冊府卷四一八「杞」作「范」。

  〔三一〕別破梁司空陸法和司馬羊亮於溳水 按梁書卷五元帝紀承聖三年三月條,北史卷八九陸法和傳,法和官司徒,未嘗為司空,「空」當作「徒」。

  〔三二〕景宣到夏口至一時奔北 陳書卷一二徐度傳云:「華皎據湘州反,引周兵下至沌口」,周書卷五武帝紀上天和二年九月條、卷一三衛剌王直傳都稱「戰於沌口」。地名不同,未知孰是。

  〔三三〕子如璋嗣位至開府膠州刺史如璋弟如玖 下「如璋」原作「如漳」。宋本、南本、局本和北史本傳前後都作「如璋」,汲本前後都作「如漳」,北本、殿本前作「璋」,後作「漳」。按其弟名也從玉旁,作「璋」是,今逕改。「如玖」北史作「仕玠」,未知孰是。

  〔三四〕趙興陽州人也 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豳州趙興郡屬縣有陽周,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北地郡羅川縣條云:「舊曰陽周。」按陽周是漢縣。當時地名雖常用同音字,但「陽州」另有其地,應作「周」是。

  〔三五〕刺史畢暉補賢統軍 張森楷云:「魏書畢眾敬傳(卷六一)作『祖暉』,此不合省『祖』字,蓋誤挩文。」按此雙名單稱,今不補。

  〔三六〕除輔國將軍南〔荊〕州刺史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南』下脫『荊』字。後魏本以魯陽為廣州,至是,郭賢以南荊州刺史鎮魯陽。其後轉廣州刺史,改從舊名,非移鎮也。」按錢說是。景宣傳末云「景宣之去樂口,南荊州刺史郭賢據魯陽以拒東魏」,可證。後周置南州在今四川萬縣西,當時尚未屬周(隋書卷二九地理志巴東郡武寧縣條),顯誤。

  〔三七〕自魯陽以東皆附東魏〔東魏〕將彭樂因之遂來攻逼 冊府卷四00重「東魏」二字。按文義應重,否則不可通,今據補。

  〔三八〕除(迎)〔匠〕師中大夫 按「迎師」無此官。通典卷三九敘周官品有「匠師中大夫」,「迎」「匠」形近而訛,今據改。

  〔三九〕賀若敦志節慷慨 宋本、南本「節」作「略」,汲本、局本作「節」,注「一作略」,北史卷六八傳論也作「略」。

  〔四0〕俯窺元定之傳 張森楷云:「『傳』疑當作『儔』。」按張說有理,但無確證,今不改。
論也作「略」。

  〔四0〕俯窺元定之傳 張森楷云:「『傳』疑當作『儔』。」按張說有理,但無確證,今不改。

  周書 卷二九至三八

  列傳 卷二一至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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